房地产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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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禁止关键词(禁止含有内容如下)

1. 不能使用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有悖于社会良好风尚;如:“风水、占卜、皇室、上流、贵族、上等人、权贵”。

2. 不能使用绝对化的语言如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第一品牌,极品等

3. 广告中不能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如: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推荐产品/品牌,***认定,***展示,***荟萃,***指定,各种满意率,信任率以及某类商品,服务上榜企业等。

4. 专题页由新浪乐居设计人员制作,广告中也禁止含有上述关键词。如果广告是客户提供,设计人员有权评判是否适合符合新浪乐居广告语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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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乐居网房地产广告投放规范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规范新浪乐居网房地产广告投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到CBD只需30分钟”、“20分钟直达国贸”

二、广告文字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绝版、唯一”等不规范用语

l 法律依据:《广告法》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四环最后的珍藏”、“2013 CBD核心仅存园林盛境”、“仅此12栋、西山以后再无墅王”

三、广告中不得标明“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由开发商决定”等类似文字l 法律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开发商拥有最终解释权”等

四、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每平米6800元起”

五、广告中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要有比较可靠来源,不要太脱离楼盘规划或实际情况。

l 法律依据:《广告法》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东亚-华欣湾:临14万m2公园”、“首创-澜茵山:24万平米私家山体公园”

六、广告中标明有赠送或优惠要写得清楚、明白,写明获赠是否有附加条件,以及赠品具体情况。

l 法律依据:《广告法》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珠江-四季悦城:买90平米送100平米”、“购房送宝马”七、如不能肯定开盘时间的不要在广告中写的太精确,以免随意推迟开盘日期,变成虚假宣传广告。

l 法律依据:《合同法》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金隅-翡丽爱公馆:6月盛情开盘”

八、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可以办理户口的楼盘,广告中有关办理户口的内容应当表述清楚、明白,需标明有关规定的出处或者相关条件。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购房即落户”

九、禁止在房地产广告中出现各类乱评比、乱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的内容。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全国十大最受消费者信赖楼盘”

十、房地产预售或销售广告中必须标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l 法律依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8年修正)》

l 典型违规广告用语:在楼盘广告中没有标出项目的预售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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