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广告法新政内容及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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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为了规范房地产广告的发布,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本文将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进行解读,以加深我们对这一规定的理解。

一、广告内容规定1.真实准确: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屋的实际情况。

广告中的信息不得夸大宣传,不得使用虚假的图片或文字描述。

在房地产广告中,开发商应提供真实的房屋信息,包括位置、规格、面积等。

2.禁止违法违规:房地产广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法违规的内容。

比如,广告中不得出现虚假的房屋销售方式或招标方式。

广告内容也需要遵守道德伦理,不得包含淫秽、暴力等不当内容。

3.标示清晰:在房地产广告中,开发商应当清晰地标示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包括开发商名称、合法注册号等。

这样能有效保护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广告发布规定1.媒体审查:房地产广告需要经过媒体审查后才能发布。

媒体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以确保广告的合法合规性。

2.错误修正:如果房地产广告存在错误或不实之处,媒体有权要求广告主进行修正。

广告主应积极响应并及时修改广告内容,以避免误导消费者。

3.法律责任: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者进行罚款或其他形式的惩罚,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广告识别标志1.广告标志:房地产广告必须标明“广告”字样,以明确广告性质,避免误导公众。

2.虚假广告警示:对于虚假房地产广告,相关部门将加大警示和处罚力度,以震慑不法分子,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四、广告发布时间规定1.房地产广告宣传时间:房地产广告的宣传时间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不当方式进行推广。

比如,在限购政策出台期间,不得发布或推广不符合规定的购房广告。

2.广告发布周期:房地产广告的发布周期应符合市场实际需求,不得随意发布或长期连续发布。

这既能控制广告数量,又能提升广告的有效性。

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两篇)2024

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两篇)2024

引言概述: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是对现行广告法的修订和完善,旨在规范房地产行业的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五个主要方面详细阐述这项新法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一、严禁虚假宣传1.禁止虚假房源信息的发布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准确、明确地反映房屋的实际情况。

广告中提供的房源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禁止任何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宣传手法。

2.加强对广告内容的审查法规要求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要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广告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严格把关。

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广告发布者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对虚假宣传行为设定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止宣传、公开道歉等。

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违法者可能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以确保房地产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规范广告语言和形式1.禁止使用误导性语言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房地产广告不得使用诱导、误导、不准确、无法核实的宣传语言。

广告宣传语言必须清晰、明了,并且真实反映房屋的特点和情况。

2.规范广告宣传形式新法规定了广告宣传的规范形式,包括文字描述、图片、视频等。

广告发布者在制作广告时要遵循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明确标注广告的真实来源。

3.明确广告中的免责声明为了防止消费者因误解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要求在广告中明确标注免责声明,以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加强广告监管和备案制度1.建立广告备案制度根据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所有的房地产广告必须在发布之前进行备案,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查和监督。

备案制度的实施将提高广告宣传的规范性和监管效果。

2.加大对广告监管的力度最新房地产广告法(二)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广告发布者的检查频率和广告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广告宣传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房屋广告最新规范标准

房屋广告最新规范标准

房屋广告最新规范标准
一、真实性原则
房屋广告必须基于房屋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户型、装修状况等信息。

广告中不得出现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

二、合法性原则
广告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关于房地产广告的规定。

广告中不得包含任何违法或不道德的内容。

三、透明性原则
广告中应明确展示房屋的所有权信息、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法
律文件,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房屋的法律状态。

四、公平性原则
广告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
仰等方面的歧视。

五、责任性原则
广告发布者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因广告误导而产生的消
费者损失,广告发布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保护消费者权益
广告中应提供必要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如明确的退换货政策、售后服
务承诺等。

七、信息披露
广告中应包含房屋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开发商信息、物业管理信
息等,以便消费者能够方便地获取更多信息。

八、广告内容限制
广告中不得使用夸张的语言、不实的比较或不恰当的图片,以免误导消费者。

九、广告审查
所有房屋广告在发布前应经过严格的审查,确保符合上述规范标准。

十、持续监督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房屋广告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广告内容的持续合规。

结束语
通过实施这些规范标准,我们期望能够提升房屋广告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请注意,这些规范标准是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制定的,随着市场和法律的变化,这些标准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更新和调整。

新广告法房地产相关内容解读

新广告法房地产相关内容解读

新广告法房地产相关内容解读201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开始实施。

新法与旧法相比,对原来的很多内容和规定进行了扩充和细化,呈现出“修改幅度大,涉及面更广,限制更严格”的特点。

为了避免我公司今后因违反广告法而受到工商部门的督查或惩处,同时为了提升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法务室将分别从主体的规范、行为的规范、内容的规范以及违法后果四方面对新广告法中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内容进行解读,另外,本文对每个章节内容都进行了口语化总结,以便读者记忆、运用。

一、广告主体规范1、法律规定①《广告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2、现实指引:①个人广告行为。

《广告法》第二条把自然人也列入广告的发布主体中去,扩大了广告发布者的范围,强化了对自然人广告行为的约束。

这意味着,我们时常在媒体群中常见的一幕——帮转一下,此种情况下我们要谨慎一些了。

②对明星代言进行了严格限制,此类约束意在防范明星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去不当的增大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本章总结:个人广告受规范,考虑再发朋友圈,十岁以下禁代言,没有使用别宣传。

二、广告行为规范(一)登记、审核及相关制度1、法律规定①《广告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②《广告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房地产销售广告法律合规要求

房地产销售广告法律合规要求

房地产销售广告法律合规要求房地产销售广告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推广自身项目时常用的手段。

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激烈和广告滥用的现象,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销售广告的内容和方式。

本文将重点介绍房地产销售广告的法律合规要求。

一、广告内容1. 真实性和准确性:房地产销售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房地产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夸大宣传。

广告中的房屋面积、价格、配套设施等信息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

2. 标明实际情况:广告中必须标明房地产项目的实际情况,如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建筑结构、开发规模等必须详细表述,不得使用模糊或隐晦的表达。

3. 显示预售许可证编号:广告中必须显示房地产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编号,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排版。

不得捏造或隐瞒预售许可证信息。

4. 禁止误导性宣传:广告中禁止使用具有误导性的词语、图片、视频等,不能以虚构的预期效果进行宣传,不能制造购房紧迫感等不实信息。

5. 严禁贬低竞争对手:广告中严禁贬低竞争对手,不得使用侮辱、诽谤的言辞,不得进行虚假对比。

二、广告方式1. 合法发布渠道:房地产销售广告必须通过合法的渠道发布,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

不得利用传销、直销、非法传单等手段发布广告。

2. 广告形式规范:房地产销售广告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广告的文字说明、图片、视频等内容必须清晰可辨,不得使用混淆视听、肢体语言等手段。

3. 时间限制:房地产销售广告的发布时间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广告不得在半夜或清晨等会干扰周围居民休息的时间段发布。

4. 建筑外观展示规范:广告中的房地产项目外观展示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构或使用其他非该项目建筑外观进行误导。

5. 价格标示规范:广告中标明的价格必须真实准确,并且有明确的计价单位,如平方米售价、总价等。

不得误导消费者。

三、广告监管1. 主管部门审核:房地产销售广告必须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开发商应准确提供项目信息,配合主管部门的审核工作。

房地产广告法规(二)2024

房地产广告法规(二)2024

房地产广告法规(二)引言概述:房地产广告法规(二)房地产广告是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过去几年来,房地产广告中不规范和虚假宣传的问题屡禁不止。

为了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立法者针对房地产广告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分析房地产广告法规的具体内容。

正文:1. 广告真实性要求- 广告内容不得存在虚假宣传,应真实准确地描述房地产项目的特点和卖点;- 广告中的图片和文字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进行过度修饰或使用与实际不符的效果图;- 广告中提及的价格、面积等信息应真实可靠,不得进行欺诈性宣传。

2. 广告语言规范- 广告语言应简明扼要、清晰易懂,不得使用虚假夸大、误导性的用语;- 广告中所用词语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污秽、侮辱性的语言;- 广告语言应注重客观性和公正性,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进行不正当竞争。

3. 广告发布责任- 广告发布者应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广告发布者在广告发布前应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核实,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广告发布者应对广告中的虚假宣传或不规范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广告监管措施-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定期对广告进行抽查和监督;- 对于存在虚假宣传的广告,监管部门应立即进行整改或撤销广告资质;- 监管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消费者和相关人员对违规广告的投诉举报。

5. 处罚与赔偿- 对于违反房地产广告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或吊销相关资质;- 消费者因虚假宣传而遭受经济损失的,有权向广告发布者要求赔偿;- 对于故意违法广告行为,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总结:房地产广告法规(二)的制定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要求广告真实性、规范语言、明确发布责任、加强监管措施以及设立处罚与赔偿机制,可以有效遏制虚假宣传和不规范的广告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二)2024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二)2024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二)引言:房地产广告的发布规定是对房地产行业中广告宣传活动的管理和规范。

本文将继续探讨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相关内容,包括广告内容的限制、广告发布渠道的选择以及广告宣传责任的界定等方面。

正文:一、广告内容的限制1.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不实宣传信息,应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信。

2. 广告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伦理道德和社会风尚。

3. 广告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得存在侮辱、歧视他人的内容。

4. 广告中的价格、面积、户型等房产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夸大宣传。

二、广告发布渠道的选择1. 房地产广告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发布,但需根据目标受众选择合适的渠道。

2. 广告发布渠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广告发布过程中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恶意排挤竞争对手,损害市场秩序。

三、广告宣传责任的界定1. 广告发布者应承担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的责任,确保广告信息不含虚假宣传。

2. 广告发布者还需承担广告效果的评估责任,确保广告宣传的效果符合预期。

3. 广告发布者应加强对广告代理商的监管,确保代理商宣传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4. 广告发布者还需对广告中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和补救,以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广告宣传合规风险的防范1. 广告发布者应加强内部管理,设立广告审查机构,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和把关。

2. 广告发布者应及时了解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因违规宣传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3. 广告发布者应加强对广告代理商、制作团队的管理,确保其宣传行为不违反规定。

五、广告发布规定的监督和处罚1. 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广告发布规定的监督机制,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2. 对于违反广告发布规定的广告,监管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总结: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二)是为了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在广告内容限制、选择发布渠道、明确宣传责任、防范合规风险和加强监督与处罚等方面,各相关方都需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房地产广告的合规与诚信。

新房产广告法

新房产广告法

新房产广告法
新房产广告法是指对新房产广告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

该法旨在规范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在房产广告中的宣传行为,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

新房产广告法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1. 广告真实性:广告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性信息。

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当对宣传所涉及的房产信息进行验证和核实,确保其真实性。

2. 广告内容:广告中的房产基本信息和价格等应当真实、明确、准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广告发布: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应当在广告发布前进行审查和备案,确保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在广告上标明备案号或者其他标识。

4. 广告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新房产广告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5. 违法处罚:对于违反新房产广告法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会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如罚款、责令停业等。

同时,购房者也可以依法维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新房产广告法的出台旨在规范房产广告行为,保护购房
者的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当注意对广告的辨别,选择可信的来源,避免被虚假宣传和误导性广告所误导。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解读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广告也成为推动市场需求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护购房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一、规范广告内容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明确指出,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开发商在广告中应提供相关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楼盘名称、地址、建筑面积、房源价格等。

广告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进行虚假宣传,以免误导购房者。

此外,广告还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得使用夸大、夸张、夸示、虚构等手法来误导消费者。

开发商在广告中使用的所有图片、文字、数据等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做出虚假宣传。

二、明确广告发布范围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范围主要包括广告牌、公共媒体、线上平台等。

开发商在选择广告发布渠道时,应确保广告内容能够覆盖目标人群,并符合相关法规。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广告发布的时间和方式。

开发商不得利用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骚扰式推销,应遵守建设局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广告发布时间段,以避免对购房者造成困扰。

三、加强广告监管为了更好地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强调了广告监管的重要性。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发布广告的开发商进行严肃处理。

购房者在发现虚假、夸张或误导性广告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以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管。

开发商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为购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四、保护购房者权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出台,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规范广告内容、发布范围和加强监管等措施,为购房者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购房环境。

购房者在选择房屋时,应注意辨别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不仅要通过广告了解房屋的基本情况,还要通过实地考察和与开发商交流,全面掌握相关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购房决策。

总结: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解读,对于购房者和开发商都具有重要意义。

购房者可以通过了解这些规定,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做出明智的购房决策。

房产售卖广告法

房产售卖广告法

房产售卖广告法房产售卖广告法是指针对房产市场中的广告宣传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

该法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广告宣传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和不当竞争。

下面是关于房产售卖广告法的相关内容供参考。

一、禁止虚假宣传根据房产售卖广告法,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虚假的房地产广告。

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虚构房屋性能、规模、装修等信息。

2. 虚构项目所处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周边配套设施。

3. 虚假宣传价格或折扣信息。

4. 虚构销售情况和销售进度等。

二、明确广告内容1. 广告必须明确标明广告发布者的身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广告宣传的楼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命名,不得使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的名称。

3. 广告应明确标明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备案编号以及广告发布的有效期限。

三、禁止误导宣传1. 不得使用夸大、虚构、误导性的宣传用语,如“最佳投资选择”、“绝佳城市中心位置”等。

2. 不得通过图片、文字编排等方式擅自改变房屋实际情况,以营造虚假美好的环境。

四、禁止捆绑销售1. 不得强制购房者购买额外的装修、家具、车位等附加设施,也不得以此作为购房的必要条件。

2. 不得承诺购房者通过购买房屋获得其他任何形式的回报。

五、强化监管责任1. 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大查处虚假广告的力度。

2. 监管部门要及时对违规广告进行曝光,并依法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六、加强社会监督1.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到房地产广告监督中,对违规广告进行举报。

2. 聚焦社会热点问题,媒体应通过报道揭示不良广告宣传的问题,引导市场规范发展。

以上是对房产售卖广告法的一些相关内容的介绍。

该法规定了禁止虚假宣传、明确广告内容、禁止误导宣传、禁止捆绑销售等要求,旨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

同时,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加大对房地产广告的监管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

新广告法下房地产广告的注意事项房地产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2015 年9 月1 日新版《广告法》开始实施,新版广告法第二十六条,专门对房地产广告做出了规定,详细内容为:“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根据上述内容作如下分析:★不能乱吹牛说买房回报率多少楼盘广告大家都看过某些楼盘“包租,XX年收回成本” “资产迅速增值”的宣传。

但9月1 日之后,这些将被认定为违法广告。

★项目距离多少,不能用时间描述楼盘广告营销女神蔡雪梅有曾经在地产创新研习社的演讲上,有过这样的精彩分析“所有的广告都告诉你,驱车20 分钟可以到机场、车站,其实他说的距离可能是直线距离,他说的时间是深夜路上根本没人时的行驶时间。

”★不能用价格低至多少来忽悠客户低价格广告很多房企喜欢用“低至xxxx ,首付xxx 起”等低价格吸引客户,但实际上只是噱头,并非实际的销售价格,即使有也是数量极少,很少客户能买得到。

以后这类广告都会被禁止。

★还没建好的配套也不能用来诱惑消费者买房送学位广告许多购房者有这样的体验“楼盘广告上写着‘地铁口、学校旁',可等去到现场才发现,那些都是10 年之后的规划。

而“买房送学位”这些也不允许出现在房地产广告中了。

那么,在新的广告法之下,房地产广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1、开发商发布房地产广告时,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哪些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地产广告法违禁词使用指南

地产广告法违禁词使用指南

地产广告法违禁词使用指南《地产广告法违禁词使用指南》嗨,新手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说说地产广告法违禁词的事儿。

这可是个很重要的内容,要是没处理好,可能就会惹上麻烦,我当初刚接触地产广告的时候,就对这个不是很清楚,差点就踩了雷啊。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那些表示绝对的词可得小心了,像“最”字,什么“最新楼盘”“最豪华住宅”,你觉得这是在强调咱楼盘的好,但在广告法里,这可不行。

就像你不能说一个人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一样,这太绝对了。

还有“第一”,比如“本地区第一大盘”,这种词是高危违禁词,千万不能在地产广告里出现。

这是很基础的部分,我一开始也是没太当回事儿,觉得就加个表示程度的词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后来才知道问题严重着呢。

还有啊,关于房屋面积的表述也不能含糊。

不能说“赠送超大面积”,多大算超大呀?得具体说明赠送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

我当时就吃过亏,写了个“赠送超大面积阳台”,结果被指不规范,那时候才意识到,模糊的描述都可能是雷区。

二、实用建议咱们在写地产广告的时候,可以多从实际的居住体验来描述。

比如说“宽敞的客厅,能轻松容纳多人聚会”,这就是很实在的描述,让人能一下子想象到那种场景。

又比如描写周边配套,可以说“小区周边有丰富的商业配套,步行5分钟就有一个大型超市”。

这就比说那些模棱两可的“完善的配套”要强多了。

这里有个诀窍,就是把房子的特点和优势,用事实和数据来展示,而不是用一些夸张的、容易涉嫌违禁的词汇。

三、容易忽视的点有的时候,一些不经意的比较也可能违禁。

比如“我们的绿化率比其他楼盘高很多”。

哪怕这是事实,这种比较性的说法也最好不要出现。

我有一次写广告,就写了个“我们的物业管理费性价比超高,远比旁边几家楼盘划算”,结果人家说这有潜在的不正当竞争嫌疑。

所以啊,自己的楼盘好,就说自己的就收了,没必要和别人去比较。

还有关于交通方面的描述,不能说“交通极其便利,到市中心绝对10分钟”。

因为这很可能做不到,路况是很复杂的,这样说就是给自己挖坑啦。

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

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

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行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即将实行,同日《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亦将正式执行,“买房送老婆”“购房送学位”“距离XX开车仅30分钟”,在以往的楼盘推广中层出不穷的此类广告有望得到有效根治。

据网友透露,新广告法上线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针对房地产广告,本网对此进行了梳理,9月1日后,房地产广告最重要的“9不得”“4必须”。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

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

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第一篇:房地产营销新广告法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新广告法9月1日起实行房产广告注意“9不得4必须”2015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即将实行,同日《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亦将正式执行,“买房送老婆”“购房送学位”“距离XX开车仅30分钟”,在以往的楼盘推广中层出不穷的此类广告有望得到有效根治。

据网友透露,新广告法上线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元起!如: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精确、顶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独家、首家、最新、最先进、第一品牌、金牌、名牌、优秀、最先、顶级、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新技术、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永久、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

据悉,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等。

对于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店铺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处理。

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所以,卖家们要重视起来,自查自纠,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改,以免被罚。

针对房地产广告,本网对此进行了梳理,9月1日后,房地产广告最重要的“9不得”“4必须”。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房地产销售广告法律合规指南

房地产销售广告法律合规指南

房地产销售广告法律合规指南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房地产销售广告也成为吸引购房者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撰写和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开发商和经纪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广告内容合规,避免违法行为。

本指南将针对房地产销售广告中的法律合规问题进行详细阐述,并提供相关建议和指导。

本指南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房地产销售广告。

1. 广告明确性要求在编写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必须确保广告信息准确、明确、不欺骗购房者。

广告中的标语、口号、优惠等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夸大事实。

广告中使用的面积、价格等信息应真实可靠,并明确注明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和条件,防止引发误解或纠纷。

2. 信息披露和免责声明在编写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应充分披露与该项目相关的重要信息,以帮助购房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例如,开发商应在广告中明确披露项目的开发商名称、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情况、预售许可证号等重要信息。

此外,广告中也应包含免责声明,清楚说明广告内容仅供参考,并明确提醒购房者在购买前仔细核实相关信息。

3. 避免误导和虚假宣传房地产销售广告必须避免利用夸大、虚假或误导性的方式来宣传项目。

广告中使用的图片、插图和文字描述应真实反映房屋或小区的实际情况,不得与实际情况不符。

同时,对于广告中涉及的优惠条件、楼盘特点等内容,应提供明确的解释和权威出处,以便购房者进行核实。

4. 公平竞争和商业道德在编写房地产销售广告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和商业道德规范。

广告中不得恶意攻击竞争对手或扭曲市场竞争环境。

开发商和经纪人应尊重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避免采取虚假宣传、不当比较等手段来诋毁竞争对手。

5. 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房地产销售广告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

开发商和经纪人应关注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广告发布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变化。

同时,应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检查和调查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合规。

总结:房地产销售广告是吸引购房者和促成交易的重要手段,但在编写和发布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的准确性、合规性和适当性。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

《房地产广告法》广告不得出现的内容一、《房地产广告法》规定发布房地产广告不得出现虚假、夸张、含糊等欺诈、欺骗性质的内容,主要包括:1、不得含有风水、占卜、金脉、龙脉等封建迷信内容;2、对房地产项目不得使用抽象的、模糊的、绝对性的、不符合实际的词语描述;3、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家、独一无二、尊、极、豪、顶等夸大描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4、不得使用旺铺、名盘、黄金地段等含糊描述房地产项目地理位置的词语及其类似的词语;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明房地产项目与某一特定区域的距离;5、不得使用热销、抢滩、抢购、火爆、包租、甩卖、零月供等含糊描述房地产项目销售状况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6、不得使用投资回报、潜力升值等描述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7、不得使用起价、最低价、超值等描述房地产项目价格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8、房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而进行形象宣传,不得载明涉及预售的相关内容,并需相应说明;9、不得出现未经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10、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在广告中明示投资回报的内容;11、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礼品抽奖金额超过5千元的内容。

二、《房地产广告法》第七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车位使用权)的,在广告中不得出现,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条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

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新广告法房地产文案禁忌

!新广告法房地产文案禁忌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雷区:学区房)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雷区:精装房、装修房)新房地产广告“3必须”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前提是这些设施等是真有其事的)关于新房地产广告违规罚款」《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规定,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此规定里提到的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仅指无法在新广告法中找到具体规定的,如果新广告法有规定的,按新广告法处罚,最高可罚100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产售卖广告法

房产售卖广告法

房产售卖广告法
房产售卖广告法是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重要法律法规,广告主在发布房地产售卖广告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能夸大虚假宣传,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房产售卖广告应当真实。

广告主不得借助虚假、夸大的手法误导消费者,广告中出现的信息必须准确、明确、具体、相关,不得违背事实。

广告主在提供信息时,应当尽量客观准确,回答消费者的问题,不得出现误导和敷衍应付的情况。

其次,房产售卖广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广告主在发布房产售卖广告时,所涉及的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法、过度夸张宣传,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告主在发布广告前,应当对广告内容进行认真评估,确保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情况。

再次,房产售卖广告应当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广告主发布的广告应该让消费者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产品,不得采取诱导、欺骗的方式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不得制造消费者焦虑、恐慌等情绪,不得强迫消费者作出决策。

最后,房产售卖广告应当注重社会公益责任。

广告主应当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注重品质和服务体验,提高消费者的购房体验和生活品质,同时积极回馈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总之,房产售卖广告法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广告有效性的前提下,要求广告主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侵
权违法、不得诱导消费者购买等,以此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广告主要时刻遵循法律规定,真实、客观的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为实现更加公正、透明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房地产广告法新政内容及注意

房地产广告法新政内容及注意

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

以下是广告禁用语,作为广告人必须注意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着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着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发布的全部房地产广告,包括房产销售广告、房屋租赁广告、房地产中介服务广告等。

第三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坚持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欺诈、违法等内容。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

第二章广告发布内容的要求第五条房地产广告发布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真实准确。

广告发布内容应当符合实际情况,不得在房屋面积、位置、价格、装修、业主权利等方面做虚假宣传或将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二)明确规范。

广告发布内容应当明确、规范,不得使用超出标准的用语或与实际不符的形容词和形容种类。

(三)合法合规。

广告发布内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内容,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利用低俗、猎奇、恐吓等手段引起社会不良反响。

(四)条理清晰。

广告发布内容应当排版整齐,条理清晰,防止繁复和过多赘述导致消费者产生审美疲劳和信息过载。

第三章广告发布审核的要求第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其发布的广告内容负责,建立完善的审核体系,确保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七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其广告内容进行审核责任申明,如:此广告内容已经审核并拥有发布资格,未经本公司批准或授权,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发布此广告。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审核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审核广告内容,加强监管,认真履行审核责任。

第四章处罚与处置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传播虚假、不实、夸张、误导性的房地产广告。

第十条发布虚假、夸大、欺诈、违法广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广告监管机构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收回广告效应、赔偿消费者损失,直至撤销发布许可并处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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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广告法只是明确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这其中的“等”并没有做明确的解释,换句话说,这个说明具有很大的解释范围空间。

我们查阅了一下相关的资料,1997年8月8日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极品”两字在广告语中是否属于“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问题的答复》这份资料中,将极品依次归类为绝对化用语范畴。

以下是广告禁用语,作为广告人必须注意1「最」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2「一」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3「级别」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4「极限词语」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5「稀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6「独家」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7「首/家/国」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8「黄金」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9「品牌」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10「领」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11「虚假」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2「权威」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14「涉嫌诱导消费者」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免费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离、“价格你来定”15「文字」不得单独出现外国文字(出现外国文字需要注明汉语)、认不出毛笔字、繁体字、没有版权的字体(汉仪)16「肖像权」公民肖像权、儿童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名人肖像权、名人卡通形象、动画片卡通形象17「教育」学校名称、升学、教育护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全程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18「户口」承诺户口、蓝印户口、承诺移民、买个房啥都解决了19「风水」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东西方神话人物、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天干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舆20「封建」帝都、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宫、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机关、行政大楼、XX使馆、XX境线21「歧视性词语」贵族、高贵、隐贵、上流、层峰、富人区、名门、XX阶层、XX阶级22「活动」国家大型赛事(冬奥会、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杯)、双十一(已被阿里巴巴注册不可使用)23「价值/投资」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千亿价值、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24「数据无证据证明」得房率%、XX亩、XX公里、XX平方米、热销X亿、%绿化率、%容积率、热销X亿、热销/成交XXX套、XXX位业主25「交通/设施」直达家门口、地铁上盖、咫尺地铁站、万亩公园、几大商场环绕、万达在旁、机场辐射区、超市、商场、学校、医院等名称、X条地铁、X条公交(经查证属实)、地铁旁(需1公里范围内)26「无法证明具体地理位置」CBD坐标、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枢、重点、腹地、地标、城市中央、凌驾于世界之上27「限时活动」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必须有活动日期)、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28「无预售许可证」无预售许可证:禁止提及开盘仅是预售:禁止提及精装如果没有建成:禁止体现装修风格(精工德式装修、源于百年传承、室内采用XX石材)29「其他」国旗、国徽、国歌时间表示距离、所有的无来源数据规划中及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涉嫌做误导宣传)文中所包含的所有图片均注明属性(样板间实景图/实景图/效果图)贷款服务:应该提供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额度、年期(包括分期、日供) 月供按揭需要注明银行名称和贷款额度、年限只允许用人民币结算、不可使用国外货币关于排序名次:第一、第二、首家、三甲、十强等广告语内容夸张、不属实折页里出现某某报纸、杂志、网站等内容「2 - 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 开车仅30分钟)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雷区:教育地产)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雷区:精装房、装修房) 「3 - 关于新房地产广告违规罚款」《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规定,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此规定里提到的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仅指无法在新广告法中找到具体规定的,如果新广告法有规定的,按新广告法处罚,最高可罚100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政后地产广告中违法用词一、现场公式问题1.所有房源要以一房一价形式需在现场公布。

2.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绿化率、车位数量、车位配比等需要现场公式。

二、现场展示区整改问题1.现场展示物料不能出现跟地王或其他项目对比。

2.现场展示区不能出现“中心”字眼。

3.现场展示区不能出现政府多少钱重金规划。

4.现场展示区不能出现“奢拓”“X+1房”字眼,现场户型手册或折页不得出现搭板后的户型图情况,样板房不得以搭板后的形式进行展示。

5.现场展示区不能罗列规划中的配套、比如双地铁。

6.现场展示区不能出现房价上涨、投资回报暴涨等对客户引导字眼。

7.现场展示不能出现非客观的,项目自身对未来主观臆测发展的字眼。

8.现场展示区及沙盘上不能放置媒体颁发的奖项。

9.市场稽查局将重点针对“日光盘”、“时光盘”、“开盘售罄”等虚假宣传情况,对各项目现场明源系统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销售房源与对外宣传不一致将严格查处2016新房地产广告必须知道的“9不得”“4必须”新房地产广告“9不得”:1、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雷区:购买商铺等的投资回报率)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雷区: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雷区:把政府未定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等设施拿来宣传,或者即使已有规划或在建,但进行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雷区:之前出现的各种刷下限的户外广告)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一些商业项目营销时提及的购房后返租金等,可能会“触雷”。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雷区:教育地产)8、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近日在朋友圈转发的“极限词语”是对此项的延伸,并未在正式法规、规范中出现,建议尽量不用过于绝对的宣传词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雷区:精装房、装修房)新房地产广告“4必须”: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前提是这些设施等是真有其事的)关于新房地产广告违规罚款:《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中规定,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没有具体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此规定里提到的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仅指无法在新广告法中找到具体规定的,如果新广告法有规定的,按新广告法处罚,最高可罚100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项目务必建议各合作开发商在近期严打阶段严格执行以上规定,不触碰红线和雷区,不当出头鸟,尽快进行现场整改。

一、未取得预售证的项目1、停止一切关于项目的主动宣传(包括不限于:户外广告、电梯轿厢、网络、微信公众号、桁架、围挡),围挡画面不能出现待售项目的案名、销售中心、电话号码、面积段等信息,全部拆除、遮盖或更换为品牌宣传内容;2、内场撤除所有物料:包括户型图、名片、折页、DM单、展架、广告机、灯箱等有关项目任何信息的,区域图需去除所有规划中、在建中的配套和设施,不确定的信息不能做任何发散性、预测性讲解;(客户不得对任何资料进行拍照,不带走任何纸质类或电子类资料)3、清理物料室,所有相关物料均搬离售楼部,同时现场电脑资料(广告宣传类资料)进行删除,或者搬离售楼部;(目前万科、北大资源项目实行电脑搬离售楼部)4、说辞调整,可以讲品牌,讲区域,不主动跟客户讲项目信息(客户主动提及,可以回答,但不发散和延展)5、户型模型必须展示非装修示意图(以储藏间+阳台方式赠送的空间必须如实加隔板展示)二、在售项目1、自查线上线下的推广渠道是否涉及违法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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