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已撤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务院扶贫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04.20•【文号】人社部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财政局、财务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扶贫办(局)、团委:自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紧贴基层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完善政策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决定,2016—2020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任务。
实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全国每年选拔招募2.5万名、五年共12.5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6篇第1篇示例:“三支一扶”计划是国家为解决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政策,旨在通过定向招募、培训、派遣,推动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支持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紧紧围绕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计划顺利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首先要明确“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目标和工作要求。
政策明确提出,应该招募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从事支援基层工作,包括农村基层、城镇社区、学校及其他社会组织。
同时要求基层单位需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要坚持政策导向,落实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其次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和培训。
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选拔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和工作需求。
同时应该对招募进来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岗位要求等方面的培养,以提升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
培训内容要针对“三支一扶”人员的实际需求进行精心设计,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再次要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派遣管理工作。
派遣“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一线工作,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要加强与基层单位的沟通联系,了解“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情况和需求,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要及时关注“三支一扶”人员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保持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
此外要加强“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推广工作。
政策宣传直接关系到政策的实施效果和社会认可度,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内容和实施进展,引导广大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其中。
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案例推广,让更多人了解政策意图和价值,支持“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是我国国家政策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解决我国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人才短缺问题,推动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三支一扶计划。
一、三支一扶计划的背景和意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直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然而,农村地区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薄弱、教育和卫生事业不完善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的发展。
三支一扶计划的推出正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通过培养和引进人才,改善农村地区的发展环境,提高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
二、三支一扶计划的内容和实施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包括“大学生村官支教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支农计划”、“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支社计划”四个计划。
这些计划分别面向大学生,通过选拔和培训,将优秀的大学生引导到农村地区从事教育、农业、卫生和社会服务方面的工作。
目前,三支一扶计划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和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三支一扶计划的影响和效果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对农村地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效果。
首先,在教育方面,通过大学生村官支教计划,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得到了增加,提高了农村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教育质量。
其次,在农业方面,大学生志愿者支农计划的实施,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的收入。
此外,通过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支社计划,农村地区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事业也得到了改善。
四、三支一扶计划的问题和挑战尽管三支一扶计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相对较差,吸引大学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仍然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培训和选拔的质量和效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此外,三支一扶计划的长期可持续性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五、改进和发展三支一扶计划的建议为了进一步改进和发展三支一扶计划,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更多优秀的大学生参与到三支一扶计划中。
天津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__》(国人部发〔xx〕16号)和《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__》(人社部发〔xx〕3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xx年,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招募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xx届、xx届毕业生,个别岗位根据需要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本科或本市生源专科的xx届、xx届毕业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二)宣传动员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的就业观念。
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等,切实做好对毕业生,尤其是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动员工作。
三、岗位征集(一) 5月15日前,各区县人事局会同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按照塘沽、汉沽、大港三区各招募10名,其他9个涉农区县各招募20名,全市共招募210名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指标,及时收集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空缺岗位的需求信息,填写《天津市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基层需求信息表》,报市“三支一扶”办。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确保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支一扶”工作是国家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采取的一项措施。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自主择业。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年度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组成。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实施。
(一)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其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支一扶”工作情况。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派遣等工作。
3、建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库。
4、根据考勤结果,负责核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交通补贴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等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自治区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分别负责监督指导本系统“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05.28•【文号】人社部发〔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林草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实施第四轮(2021-202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的基层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基层、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为目的,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干事创业,加快培养一支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每年选派3.2万名左右,累计选派16万名,并结合就业形势和“三支一扶”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合理调整“三支一扶”计划补助名额。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4.10•【文号】国人厅发[2006]38号•【施行日期】2006.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为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共同制定了《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OO六年四月十日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精神,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就联合组织开展2006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2006年,全国共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二、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部署(一)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三支一扶’办”)。
“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管理,确保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支一扶”工作是国家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采取的一项措施。
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进社区工作。
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协议自行解除,自主择业。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年度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四条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农牧厅、卫生厅、扶贫办、团委组成。
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协调全区“三支一扶”工作计划的实施。
(一)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事厅,其职责为:1、负责制定年度招募工作方案,制定相关政策,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三支一扶”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三支一扶”工作情况。
2、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招募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派遣等工作。
3、建立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管理库。
4、根据考勤结果,负责核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二)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交通补贴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体检费等经费的审核、拨付工作。
并按财务管理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山东省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卫⽣局、团市委,各⾼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件精神,根据中组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做好⾼校毕业⽣三⽀⼀扶计划实施⼯作的通知》(⼈社部发[2011]27号)要求,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共青团⼭东省委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校毕业⽣“三⽀⼀扶”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选拔⾼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省⼈⼒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省共选拔近万名⼤学⽣参加“三⽀⼀扶”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扶”计划,有利于发挥⿎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才队伍。
今后⼀个时期,围绕“⼗⼆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步做好“三⽀⼀扶”计划实施⼯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扶”⼯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步加⼤⼯作⼒度,推动“三⽀⼀扶”⼯作深⼊开展。
⼆、精⼼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常管理服务⼯作(⼀)建⽴健全⼯作机制。
要按照⾼校毕业⽣基层培养计划整体⼯作部署,在现有“三⽀⼀扶”⼯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选拔招募、⽇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平。
三支一扶计划3篇
三支一扶计划第一篇:三支一扶计划是什么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国国家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中的一项扶贫计划,旨在利用优秀青年人力资源为基层直接服务、推进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计划分别指的是“三支志愿军”、“一支指导员”和“扶贫卫士”,共由三组考试人员组成。
其中,“三支志愿军”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是国内首个承担基层志愿服务工作的选拔计划,招录以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为主,服务期两年。
这样的人才因年轻、专业性强、作风优良,被广泛应用到基层生产和社区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
“一支指导员”招录面向在职教师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要求具有四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服务期两年。
这个分支主要承担着基层单位及农村小学教育质量提高、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指导和推动工作。
“扶贫卫士”主要招录中西部地区的农村贫困地区的本地居民,要求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完成过县信息中心省级指标任务,服务期三年。
这支分支的主要任务是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帮助,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化和加强。
总的来说,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基层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促进基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为青年人提供了一条接触基层实际问题、锻炼实践能力的职业发展途径。
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在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需求上也将逐步扩大。
第二篇:三支一扶计划的条件和福利三支一扶计划是通过层层考试选拔的方式来确定合适人选的,考试内容和要求对于不同分支是有所不同的,主要考察的是对基层工作的理解和应对能力。
首先,针对“三支志愿军”分支,申请人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技能,并且通过集中选拔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加上个人面试环节。
由于这个分支是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因此对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要求较为宽松。
录取后,志愿者会被分配到基层单位或社区工作,在服务期限内,可以享受一定的培训机会和津贴,同时有出差和旅游的机会。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Implementation plan of "three supports and one suppor t" plan for college graduates in Fujian Province in 20202020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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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xx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xx]8号)各有关市、县(区)"三支一扶"办,党委组织部、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海洋与渔业局,团委,各高等学校,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做好我省xx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xx]3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xx]73号)精神,我们制定了《xx年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好我省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楼联系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联系人:苏武)。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优惠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优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惠政策汇总(一)各级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
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大学生。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对包括“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内的有基层工作经验的高校毕业生预留部分职位。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按服务年限笔试总分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到基层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四) 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
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六)各级组织、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共青团等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于“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30•【文号】人社厅发〔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要求,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
现将《“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16年8月30日“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工作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特制定“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以服务基层发展为核心,以提高“三支一扶”人员能力素质为重点,加快构建“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力争到2020年“三支一扶”人员每年接受岗前培训或在岗脱产培训不少于5天,国家组织示范培训2.5万人次以上,帮助“三支一扶”人员不断增强政治思想水平,提高为基层群众办实事的能力素质,提升服务基层效率。
吉人联字[2006]50号
吉人联字[2006]50号吉林省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精神,根据国家人事部《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8号)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政府扶贫办、团省委就联合开展200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2006年,通过招募的办法,全省共选派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限为2年。
二、工作安排(一)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5月上旬完成岗位征集工作;5月中旬宣传动员并组织报名,5月底报名结束;6月中旬体检;6月底前确定人选;7月中旬集中培训;8月中旬派遣、报到。
(二)组建工作机构。
按照国家八部门的统一要求,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省政府扶贫办、团省委联合成立了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
各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也要会同相关部门成立本地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县级“三支一扶”办),并将组成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5月10前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工作分工。
省“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有关政策,制定招募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市级“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市州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具体落实招募相关工作;县级“三支一扶”工作机构负责本县“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的征集并上报,指导、监督和检查服务单位对高校毕业生的日常考核管理和服务,并负责其档案管理和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服务,国家启动了“三支一扶”计划,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服务项目计划”,“面向社区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面向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教计划”。
为了确保这个计划的顺利实施,需要制定一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一、计划目标“三支一扶”计划旨在通过向农村和城市社区派遣优秀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当地基层教育和社会服务水平,同时也帮助这些毕业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具体的目标包括:1.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育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2. 促进中西部地区基层公共服务的发展和提高;3. 增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4. 提高西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和发展水平。
二、计划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需要各级政府、高校和相关部门的共同配合,确保计划的有效开展。
具体的实施步骤分为以下几步:1. 招募和选拔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志愿者的专业背景和家庭情况等条件,制定具体的招募标准和选拔流程。
同时也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到“三支一扶”计划中来。
2. 岗位分配分配岗位要根据招募标准,注重人才分配合理化。
同时,要结合所需岗位的特定条件,确定相应的派遣期限和待遇标准。
岗位分配过程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人员管理工作,保障义务期内高校毕业生的权益和安全。
3. 指导和实践高校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需要在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实践。
同时,也需要与当地的师生和社区居民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逐步融入当地社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为此,我们可以建立学校和当地社区的联系,组织相关讲座和活动,促进双方的互动和交流。
4. 考核和评估每一位参与到“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岗位期间都要进行考核和评估。
这样可以有效的监督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表现,并为进一步获得资助和奖励提供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人社厅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6号文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安排,2020年全国拟选拔招募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贴基层需求,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52个未脱贫县招募需求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扩大支医服务岗位招募规模。
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按照国办发6号文件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招募计划,对深度贫困县等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增加招募计划,提高扶贫服务人员招募比例;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加大支医服务人员选派力度;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提高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比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河南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XX]33号)精神,为做好河南省2010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阶段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内容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000名河南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科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到我省18个省辖市的农村基层从事为期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和青年事务综合岗位工作。
二、主题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豫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扩大影响,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的对象主要为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支医”、“支农”岗位也可从全省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招募。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重点招募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毕业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的要求。
五、工作安排(一)确定、发布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2010年的招募任务进行分解,确定各省辖市招募计划并统一进行公开发布(具体计划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支一扶考核实施方案
三支一扶考核实施方案1. 背景“三支一扶”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共青团中央共同发起的公益性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选拔培训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地区工作,促进基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素质。
对于“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考核成为决定岗位续聘和升迁的重要因素。
然而,由于缺乏科学的考核方案和绩效评价方法,导致考核结果不尽人意,影响了计划的实效和参与者的积极性。
为此,需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方案。
2. 目的本文旨在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三支一扶”考核实施方案,提高基层服务地区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激励和鼓励参与者在岗位上取得更好的表现,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 考核内容根据“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性质和岗位需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岗位技能:要求参与者掌握所在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服务质量:要求参与者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获得用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组织管理:要求参与者能够遵守组织规章制度,保持工作效率和团队精神,做好信息报送和汇报工作。
•社会协调:要求参与者具备基层社会工作能力和社会协调能力,能够带领社会群体协同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考核办法为了确保考核过程的公正、合理和科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采用以下考核办法:•综合评价法:根据参与者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表现,综合考虑各项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其岗位能力和服务质量。
•实地考察法:考核人员定期对参与者所在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参与者的工作和服务实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讨论和听取意见等形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公开透明法: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参与者公布,并且公示在所在地区的相关政府门户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5.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参与者的岗位续聘和升迁进行处理。
具体办法如下:•优秀者:按照区域规划和项目需求,给予继续在所在地区工作的机会和优先考虑。
2023年大学三支一扶工作意见
2023年大学三支一扶工作意见一、背景介绍三支一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共事业单位选聘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旨在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为大学生提供了一条少走常规路的就业渠道。
本文旨在就2023 年大学三支一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构想。
二、总体建设目标深入贯彻“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完善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方案,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服务水平和工作体系,推进精准扶贫等基层工作。
三、工作重点1. 招募标准的调整在现有招募标准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开放选择专业范围,允许更多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报考三支一扶计划,以满足基层各领域的需求。
同时,加强对大学生的严格审查和选拔,选择适合基层工作的人才。
2. 改进培训模式为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报考三支一扶计划,应该加强对考生的职业规划培训。
在选拔入选人员后,实施定期的岗前培训,强化基础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使毕业生更快适应基层工作环境和工作生活。
3. 加强基层服务队伍建设要大力优化基层机构和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工作生活保障和福利待遇,并加大对基层服务队伍的培训和激励力度,激发服务队员们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4. 加强社会宣传和服务加强宣传力度,推广三支一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基层工作中。
对参加计划的大学生定期进行培训和交流,鼓励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为基层服务和贫困地区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四、实现路径和举措为切实实现2023年大学三支一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需要采取如下实现路径和举措:1. 改进工作计划制定全面、细致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落实责任、监测进展,确保计划准确落地。
2. 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政策、经费等方面的引导,推动三支一扶计划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毕业生,同时也为服务队伍们提供更好的生活保障和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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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2014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打造泉州经济升级版,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城贡献力量。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
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
“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并在组织招募
期间将各自网站和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泉州人才市场网
()建立链接。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四、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9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及公布(3月份)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将本地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汇总上报市“三支一扶”办。
市“三支一扶”办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报经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岗位征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报名(4月份)
1.报名时间。
4月7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到市“三支一扶”办进行现场报名。
3. 报名要求。
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招募通告》和本方案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写《泉州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可从泉州人才市场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
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其他报名材料详见招募通告。
(四)审查考核(5月份)
1.资格审查。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院校考核。
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泉州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考核办法》审核毕业生报名信息,并填写考核意见。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根据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和所报岗位要求,结合院校考核意见,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息反馈给报名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体检(6月份)
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公示(7月份)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