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管制体系审核记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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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记录1 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记录
MC/QW0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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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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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
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机制,以便能够及时获得有关产品过程和体系的信息,通过分析、评价,以识别存在问题,加以解决,从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提供顾客满意所要求的产品。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产品和对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2.内部质量监督的依据
2.1质量手册;
2.2程序文件;
2.3公司批准的第三层次文件;
2.4监视和测量计划;
2.5过程管理计划;
2.6年度质量工作计划;
2.7涉及质量活动,公司批准的其他文件。

3.内部质量监督的基本要求
3.1 从事质量监督的部门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质量监督的职权,确保监督结果的公正性和客
观性。

3.2 各被监督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质量监督活动,确保监督工作顺利进行,同
时监督后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做到整改到位。

3.3 各质量监督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质量监督任务,并每月向品管部作出书面报告。

3.4 品管部应收集公司上月的质量监督报告,进行汇总、整理与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向总
经理作出报告。

3.5 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5质量监督的结果应与公司质量考核挂钩,实施质量分配权。

4.内部质量监督的范围
4.1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

4.2各职能部门分管的各个过程。

4.3产品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验证和交付的全过程。

4.4被公司批准的合格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及其提供的产品/服务。

5.内部质量监督的组织管理
5.1公司内部质量监督由品管部统一管理,实施二级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即公司和部门级
质量监督。

公司级质量监督由品管部经理领导,组织內审员和检验员完成质量监督,部门级质量监督由部门领导和兼职质量管理员实施质量监督。

5.2公司级质量监督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合格供应商和对关键、重要过程的监督;部门
级质量监督负责本部门主管过程和涉及产品实现过程的监督,包括对工作质量的监督。

6.内部质量监督的方法和内容
6.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保持的质量监督。

6.1.1 公司运用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方法,实施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监督,以证实质量
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适用性。

6.1.2 公司每年由品管部编制和执行内部质量审核计划,确保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和产
品均被审核到。

6.1.3 内部质量审核的内容按照公司批准的“内部审核检查表”逐项进行审核,记录审核
发现、收集审核客观证据,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纠正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6.1.4 每次内部质量审核后要形成审核报告,并分发所有被审核部门。

6.2 各职能部门分管过程的质量监督。

6.2.1 各职能部门分管过程的质量监督由各主管部门按照“过程管理计划”所规定的监视、
测量点及要求进行自我监督,并保持质量监督记录。

对质量监督中所发现的问题由部门经理负责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闭环管理。

6.2.2 品管部按照过程管理的业绩实施突击性例行监督,其监督的主要内容为
6.2.2.1 分管部门是否按照过程管理计划要求按时进行监督,并持有记录;
6.2.2.2 监督后发现的问题是否实现闭环管理;
6.2.2.3 过程是否符合相应文件要求,职责被分配;
6.2.2.4 过程是否有效。

6.2.3 品管部实施对过程监督后,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开出不符合项报告,由被监督部门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品管部负责对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并保持其记录。

6.3 产品研制、开发、设计、生产制造验证和交付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6.3.1 总师办负责对产品设计和开发计划中所确定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点进行质量监督。

品管部参与产品设计开发中系统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6.3.2 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运用产品质量审核或过程质量审核的方法进
行质量监督。

过程质量审核和产品质量审核应按照审核规范和作业指导书进行。

6.3.3 总师办负责对生产现场工艺纪律的监督检查。

6.3.4 上述主管部门所进行的质量监督均应保持监督记录,并对监督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具
不符合项报告,由被监督部门采取纠正措施,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均由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性验证。

6.4 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6.4.1 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提供产品的质量监督由采供部和品管部分别实施日
常监督和例行监督。

6.4.2 采供部根据品管部对供应商的进货检验结果,按照其业绩和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
对供应商运用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过程输出点测量方法进行监督。

必要时可汇同品管部对供应商实施现场例行监督检查,并明确供应商应采取的纠正措施,同时采供部负责对纠正措施有效性的验证。

6.4.3 品管部每年应对提供关键/重要采购产品的供应商进行计划外的例行监督检查,监督
检查的内容应按照“合格供应商评定的选择程序”进行。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开出不符合项报告,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补充说明:
本办法由公司品管部提出。

本办法由公司品管部负责起草。

本办法由公司品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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