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保障性住房
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图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凡涉及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一)决策事项主要内容:社区建设规划(3年或5年)、社区年度发展计划和居民公约的修订;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楼栋长、单位长奖励金费的确定;社区重大救灾、救济、求助事项和低保事项的实施,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决策程序“四议两公开”分六步实施,可以一事一议,也可以多项内容一次商议。
第一步,社区党支委会提议。
对社区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社区党支委会在充分征求党员、居民代表及广大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上级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本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社区“两委”会商议。
根据社区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组织召开社区“两委”联席会进行商议。
在商议之前,社区党支部书记提前将支委会提议内容与居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
同时,提前将议题口头或书面告知“两委”班子成员,然后召开会议,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
对有分歧意见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
将社区“两委”会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把社区“两委”会商定的意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传达,在党员中充分酝酿。
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需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
党员大会审议后,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事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党员入户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步,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
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意见,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表决。
居委会要采取适当方式,使居民代表或居民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预期目标效果。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将《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区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8日石家庄市藁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重大。
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5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27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以紧扣“十四五”开好局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认真抓好各类规划信息主动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专栏公开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归集整理各乡镇政府,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开、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的规划信息,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
2024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指南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指南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2.2 办事指南的作用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3.2 办事流程图3.3 办事步骤详细说明第四章:申请材料要求4.1 材料清单4.2 材料格式要求4.3 材料提交方式第五章:办理时限与费用5.1 办理时限说明5.2 费用标准5.3 费用支付方式第六章:在线办事服务6.1 在线服务平台介绍6.2 在线办事流程6.3 在线办事注意事项第七章:现场办事服务7.1 办事地点与时间7.2 现场办事流程7.3 现场办事须知第八章:咨询与投诉8.1 咨询服务方式8.2 投诉处理流程8.3 反馈机制第九章:常见问题解答9.1 常见问题分类9.2 问题解答列表9.3 补充说明第十章:附录10.1 相关法律法规10.2 表格下载10.3 联系方式第十一章:声明与承诺11.1 用户声明11.2 用户承诺11.3 法律责任签字栏用户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______ 日期:______签订地点: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指南旨在为用户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事流程的详细指导,确保用户能够高效、便捷地完成相关事项。
1.2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需要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的所有用户。
1.3 指南的法律效力本指南作为办事参考,不具有法律强制力,具体办事要求以官方公告和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办事指南概述2.1 办事指南定义办事指南是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要求等信息的系统性说明。
2.2 办事指南的作用办事指南用于指导用户了解和掌握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2.3 办事指南的获取方式用户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获取本指南。
第三章:办事流程3.1 申请材料准备用户需根据办事项目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流程图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流程图(三)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定期公开
分期公开
临时公开
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 规定、工作制度、工 作程序、党组织的机 构设置等具有长期 性、固定性的内容。
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 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 作,原则上每季度公 开 1 次。
主要指动态性、阶段 性的工作,应根据进 展情况分期逐段公 开。跨年度的工作除 按阶段公开外,还应 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 结性公开。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流程图(一)
公开程序
制定目录
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务公开主要内容分 类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目录,规范公开内 容、范围、方式和时限。
目录审批
党务公开具体目录制定完成后,报上级党 组织审核通过后,并报县基层党组织党务 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实施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依照具体目录公开,公开 时限和公开形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主要指临时性工作, 如干部考察预告、任 前公示、发展党员公 示等内容,应根据情 况随时进行公开。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流程图(四)
依申请事项公开程序
党员群众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属党组织书 面申请所需公开党内事务
工作人员受理后提交本级党务公开领导 小组审议并作出决定
可公开的申请事项
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 定范围内公开
不可公开的申请事项
应及时向申请人做好情 况说明
依申请事项见箱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 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经调查核实后,将 结果及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资料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 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备存。
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流程图(二)
公开方式
党内公开 公开载体
党外公开 公开载体
党内会议 文件简报 局域网 党内事务问询 党务公开栏 党报党刊 广播电视 互联网 公开电话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9•【字号】阜政办秘〔2020〕54号•【施行日期】2020.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阜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结合阜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推广应用国家和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工作制度化、平台规范化、体系完整化。
到2023年底,全市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政务公开标准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总体结构和要求,以及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运行管理标准子 体系、重点领域标准子体系、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子体结构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株洲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
2 标准总体结构和要求
2.1 总体结构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由政务公开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政务公开管理运行标准子体系、基层政务 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子体、政务公开重点领域标准子体系四大子体系组成。其中政务公开基础通用标准子 体系是运行管理标准子体系、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子体、重点领域标准子体系的基础,体系代码为JC;政 务公开运行管理标准子体系是标准体系的核心,是基层各部门各领域政务公开的支撑和保障,对政务公 开标准体系起到实施、运行、验证等作用,体系代码为GL;基层政务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子体是对管理运 行标准子体系的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是对标准体系正常运转的促进,体系代码为JD;重点 领域标准子体系则是在管理运行标准子体系上的实例化应用,是结果的呈现,体系代码为LY。
2.1 总体结构 ...................................................................... 1 2.2 总体要求 ...................................................................... 1 3 基础通用标准子体系 ................................................................ 2 3.1 体系结构 ...................................................................... 2 3.2 体系内容 ...................................................................... 2 4 管理运行标准子体系 ................................................................ 3 4.1 体系结构 ...................................................................... 3 4.2 体系内容 ...................................................................... 3 5 监督管理办法标准子体系 ............................................................ 5 5.1 体系结构 ...................................................................... 5 5.2 体系内容 ...................................................................... 5 6 重点领域标准子体系 ................................................................ 6 6.1 体系结构 ...................................................................... 6 6.2 体系内容 ...................................................................... 6 7 标准体系编号 ...................................................................... 6 8 制度(标准、规范)清单 ............................................................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制度(标准规范)清单 ............................................ 8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一、政务公开工作(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是加强预期引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解读中、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
在出台重大政策措施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解读。
二是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行为的查处结果,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
三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
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的部门,要公开重大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审批、核准、备案、招投标、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是对公路、水务、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计、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实施、监测、检查、执法等信息的公开。
四是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薪酬管理情况公开,试点公开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开,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2009]145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2009]145号)部机关各单位,部直属各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已经8月20日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规、规定,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及其授权或者委托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部机关)在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法向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部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定相关制度,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公开办)负责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具体承办部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组织维护和更新部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部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四)组织部机关各单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部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保障房申请流程
保障房申请流程保障房申请流程保障房申请流程【1】1、救助对象申请;2、居委会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3、基本符合条件;4、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对申请人入户调查,并报街办(镇)张榜公布;5、社区居委会在收到《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调查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建管局房管办(认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房委会,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6、区建管局对街办(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决定。
7、批准给予享受的,通知街办及居委会并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8、当事人到区建管局领取住房钥匙并入住。
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2】(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条件:1.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所需材料:1.“三房”轮候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2.符合其他条件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材料配租标准:优先配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租赁期限: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廉租房申请申请条件:1.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
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安排的通知-株政办函[2010]140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安排的通知正文:----------------------------------------------------------------------------------------------------------------------------------------------------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安排的通知(株政办函〔2010〕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为全面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株政办函〔2010〕121号),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单位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10月18日至22日。
到各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负责通知。
二、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株政办函〔2010〕121号)文件规定内容。
(详情见附件)三、考核方法及要求(一)全面检查九个县市区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抽查71个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现场和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按照政务公开的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情况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并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项目的政绩考核结果。
(三)各县市区、各被检单位要就考核内容作出书面汇报。
这次未列入现场检查的单位要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于10月3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楼407室)。
四、考核组人员和时间安排这次考核工作由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陈立新同志带队,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派人参加,分成七个小组。
具体安排如下:第一组:组长:罗光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张金华市民政局基政处处长言芳(女)市政府研究室科长负责检查炎陵县、茶陵县、攸县。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9.07.31•【字号】辽住建〔2019〕107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住建〔2019〕107号厅机关各处室、省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7月31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431号)精神,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
代政府起草规章、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由牵头起草文件的处室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收集采纳及回复工作,或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
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应当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处理情况。
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
厅党组会议和厅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厅名义(含处室文号)下发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
周转性住房系统流程图..pdf
一、 周转性住房系统流程图
校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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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公示
无房排队
校园网公示
公租房审核 接到公租房确认电话
点击“公租房管理中心
已通知我可以入住”确
认审核通过
有房选房
按时在线缴纳租金
入住
签约
2
二、 周转性住房系统及管理事项说明
1、系统登录: 本系统支持手机和电脑操作,登录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用户名及
外部房源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与学校整体租赁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校内房源按照周转性管理办法实施。 13、租金缴纳方式
租赁期内,实行系统内在线缴纳租金,租金每季度结算一次,缴 费日期一般为每一季度的 5-20 日 支付宝及仅限带“银联”标志银行卡支付。
入住外部房源(公租房)的人员可前往所在地街道办理。房管 科可提供个人租赁合同和学校整体租赁合同; 23、如何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房租
1、系统登录: ....................................................................................................................................... 3 2、校内房源如何认定申请成功 ...................................................................................................... 3 3、外部房源(公租房)的资料准备 ............................................................................................. 3 4、外部房源如何认定申请成功 ...................................................................................................... 3 5、校内公示 ........................................................................................................................................... 3 6、“创建预约”的主要功能 ................................................................................................................ 4 7、申请后房源需求调整和个人信息的修改................................................................................ 4 8、可否放弃申请.................................................................................................................................. 4 9、选房排队顺序.................................................................................................................................. 4 10、如何在线选房................................................................................................................................ 4 11、如何办理入住 ................................................................................................................................ 5 12、校内租赁合同的领取 .................................................................................................................. 5 13、租金缴纳方式................................................................................................................................ 5 14、如何核实租金................................................................................................................................ 5 15、未能及时缴纳租金的处理 ......................................................................................................... 6 16、租金票据 ......................................................................................................................................... 6 17、系统信息通知 ................................................................................................................................ 6 18、如何续租......................................................................................................................................... 6 19、续租的期限和租金调整 ............................................................................................................. 6 20、个人退租如何办理...................................................................................................................... 6 21、周转性住房申请条件 .................................................................................................................. 7 22、外部房源的居住证办理 ............................................................................................................. 7 23、如何提取个人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房租 ........................................................................ 7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几点思考建立、完善和办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重在便民,实在利民,贵在为民。
各级党政及其领导要有为民办事的决心、为民解难的苦心、为民排忧的诚心、为民着想的热心,帮民致富的真心,更要做到“四个健全,四个到位”,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1、健全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到位。
一是领导重视。
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放在当前工作的首位,党政“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进驻中心科站办所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必须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保证人员的到岗到位;二是建立机构。
要建立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的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统一各方面的思想认识,经常听取中心运行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好中心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是人员配备。
要重视中心工作人员的选配,应选派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到中心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
2、健全服务功能,项目集中到位。
一是科学设置服务功能。
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在给予便民服务中心科学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突出便民服务,完善项目结办、代办服务功能。
二是项目进驻中心到位。
服务项目的设置至少应包括:农业综合、计生、民政、司法、国土、规划、农医、劳保、综治、林业等部门,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的设置,要充分体现便民、为民,有条件进驻中心的单位和服务事项,要尽量进驻中心,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服务内容,要坚决进驻中心,只有合理设置服务窗口,才能有效地实现中心的服务功能,才能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成真正的亲民、为民、便民的集中服务办公场所。
3、健全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到位。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
中心要建立健全并执行好办事公开、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收费管理、考勤考核、建档销号、回访、分类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中心高效运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外部监督。
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集中在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服务单位和人员、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通过多种方式现场公开,并公布县、镇两级效能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三、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五、食品药物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八、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九、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一)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地级以上市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房屋征收赔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一、高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一)教育主管部门网站高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高校网站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一)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网站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医疗机构网站院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三、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注:本规范合用于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站,各级科研机构网站可参照执行。
十四、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一)图书馆网站馆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博物馆网站馆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三)文化馆网站馆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四)美术馆网站馆务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注: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网站应做好对上述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信息公开专栏旳导航。
十五、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专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01•【字号】晋政办发〔2017〕140号•【施行日期】2017.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1月1日山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要求,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进一步全面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视察山西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省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突出需求导向。
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开领域和服务事项,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努力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建立公开标准。
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要求,围绕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编制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流程标准,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定期调整、更新工作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9.11.04
•【文号】建办厅〔2019〕71号
•【施行日期】2019.11.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住房保障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建办厅〔2019〕7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水务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我们编制了《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1、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3、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4、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5、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保障房注意事项及流程图
保障房注意事项及流程图保障房是指由政府专门为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住房,它在我国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下面详细介绍保障房注意事项及流程图。
保障房的申请流程如下所示:第一步:了解政策在准备申请保障房之前,需要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每个地区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政策解读,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第二步: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如id、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住房困难证明等。
这些材料的具体要求可以在政府网站上查询或咨询当地的保障房申请窗口。
第三步:填写申请表填写保障房申请表格,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收入情况、住房需求等。
填写时要准确无误,如实填写,杜绝虚假申请行为。
第四步:申请审批将填写完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给当地的保障房申请窗口,到窗口进行申请审批。
审批过程一般需要一段时间,审批结果会通过邮寄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申请人。
第五步:落户、摇号如果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批,政府会为其落户到保障房小区,并且进行摇号分配。
摇号的方式一般是通过电脑随机抽取,公平公正。
第六步:签订合同摇号成功后,申请人需要与政府或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保障房购买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步:缴纳首付款签订合同后,申请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应的首付款。
首付款的金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
第八步:办理贷款如果申请人需要贷款购买保障房,需要与银行进行贷款办理。
首先需要提供贷款材料,然后经过银行审核,最终批准贷款并发放贷款。
第九步:房屋交付贷款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可以按照约定时间到保障房小区办理交房手续,并入住保障房。
保障房申请的注意事项如下所示:1. 注意核实政策和申请要求,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要保证材料的准确无误,杜绝虚假证明。
3. 在填写申请表格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不要隐瞒或歪曲事实。
4. 提交申请后,密切关注申请进展,及时补充或更正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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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图(保障性住房)
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政策文件与解读公开 住房保障科学规划公开 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公开
公共服务与取得结果公开 开工项目信息公开
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公开 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 公开 公租房分配管理情况 公开 基本建成项目信息公
开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
情况
公
开 质量管理信息
公
开 分配结果
公
开 分配房源信息公开 分配程序公开 退出情况公开 发放金额公开 发放对象公开 发放标准公开 停止发放对象公开 棚户区年度建设计划 公租房年度分配计划 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用地计划 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 计划实施公开
住房保障规划 住房保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