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房屋国家噪音标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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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音标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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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音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2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dB(A)
4 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 GBJ118-19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dB(A)。

国家噪音标准规范

国家噪音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噪声标准的界定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时间:1996-10-29实施时间:1997-03-01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时效性:有效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一类55分贝45分贝二类60分贝50分贝三类65分贝55分贝四类70分贝55分贝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四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住宅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

住宅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

住宅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
根据《住宅设计标准》(GB 50167-2018)和《住宅声环境评价标准》(GB/T 19889-2015),室内噪音的分贝标准如下:
1. 卧室夜间盥洗间、卧室内部隔墙及其它住宅室内空间:室内等效声级L_n(30dB)
2. 卧室:室内等效声级L_n(35dB)
3. 客厅、餐厅、起居室、书房等:室内等效声级L_n(40dB)
4. 厨房、洗衣房等功能性房间:室内等效声级L_n(45dB)
5. 公共房间、门厅、过道等:室内等效声级L_n(50dB)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指住宅内室内噪音的最大允许值,在日常生活中应尽可能保持室内噪音在较低水平。

另外,工程建设中还应根据具体住宅的特点和所在地的相关法规进行审查与评估。

居民楼噪音分贝标准

居民楼噪音分贝标准

居民楼噪音分贝标准
居民楼噪音分贝标准主要取决于居民区的具体情况,具体如下:
1. 住宅、商业和工业混合区,白天不能超过6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50分贝。

2. 安静住宅区,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40分贝。

3. 在以住宅、文化和教育机构为主的地区,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晚上不能超过45分贝。

4. 城市道路交通主干道、内河航道和铁路主次干道两侧白天不能超过70分贝,晚上不能超过55分贝。

一般而言,室内噪音白天不超过50分贝,夜间应该低于45分贝。

如果噪音达到50分贝以上,就会感到难以入睡,属于扰民。

因此,请根据具体情况合理调整噪音标准,以确保正常生活和休息。

国家噪音标准规范

国家噪音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噪声标准的界定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时间:1996-10-29实施时间:1997-03-01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时效性:有效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一类55分贝45分贝二类60分贝50分贝三类65分贝55分贝四类70分贝55分贝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四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噪声限值标准

噪声限值标准

噪声限值标准
1、噪音限值噪声标准如下: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二、噪音扰民怎么处理
噪音扰民处理如下:
1、当事人可与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
2、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3、噪声环境污染的,还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完整版)国家噪音标准1

(完整版)国家噪音标准1

国家噪音标准
一、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为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A)
夜间频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

夜间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3、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dB(A)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dB(A)
4、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GBJ88-1988《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 dB(A)。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Grief is no greater than heart death, and no more exhaustion than heart fatigu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我国最新噪声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类别昼间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人类是群居生物,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是极高的,各类环境污染重,除了空气污染,最让我们无法忍受的就是噪声污染。

科学研究表明,当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噪声污染超过一定分贝时,会给人的耳部系统造成伤害,在生理上也会有较大的反应。

我国环保局规定了各场所的噪声标准,以维护我们生活的环境。

今天,就来带您了解下最新噪声标准。

一、噪音扰民所谓的晚上22点至次日6点钟,至是法律意义上的“夜间”的定义。

“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只是比“日间”标准更高而已。

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

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10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二、最新噪声标准1、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 50分贝 40分贝1类 55分贝 45分贝2类 60分贝 50分贝3类 65分贝 55分贝4类 70分贝 55分贝2、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噪音等级分类标准

噪音等级分类标准

噪音等级分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声环境质量,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一、五类声环境功能分区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二、五类声环境功能噪音等级分类
见表如下:
三、住宅建筑允许噪声级
四、学校建筑允许噪声级
五、医院建筑
六、办公建筑
七、商场建筑。

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2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4 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 GBJ118-19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

噪声敏感区限值

噪声敏感区限值

噪声敏感区限值
噪声敏感区限值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为了保护居民的生活质量,对噪声污染进行严格控制的一种措施。

在这一区域内,噪声的分贝数受到严格限制,以确保居民免受过度噪声干扰,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噪声敏感区限值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住宅区,另一类是其他噪声敏感区域。

一、噪声敏感区的限值标准如下:
(1)0类标准,昼间环境限值为50分贝,夜间环境限值为40分贝;
(2)1类标准,昼间环境限值为55分贝,夜间环境限值为45分贝;
(3)2类标准,昼间环境限值为60分贝,夜间环境限值为50分贝;
(4)3类标准,昼间环境限值为65分贝,夜间环境限值为55分贝;
(5)4类标准,昼间环境限值为70分贝,夜间环境限值为55分贝。

二、噪音的界定标准如下:
1、“特殊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类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二类混合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1。

现行房屋国家噪音标准

现行房屋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1 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类别区域白天夜晚0 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 dB执行。

50 40Ⅰ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55 45 Ⅱ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 50 Ⅲ工业区。

65 55Ⅳ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70 55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 dB。

2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 (A)类别区域白天夜晚Ⅰ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55 45Ⅱ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60 50Ⅲ工业区。

65 55Ⅳ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70 5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 dB,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3 GB/T17249。

1—1998 《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 稳态A 声级 dB (A )房间类型 dB (A ) 备注会议室 30—35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设备没有开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小区静音施工的标准(一)

小区静音施工的标准(一)

小区静音施工的标准(一)小区静音施工的标准在小区进行施工时,需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尤其是在夜间或者节假日进行施工时更要注意避免扰民。

本文将介绍小区静音施工的标准,以便保障居民的休息和生活环境。

1.施工时间•白天施工时间为8:00-18:00,夜间施工时间为18:00-8:00,节假日施工时间与白天相同。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施工时间,则需要提前向小区业委会和物业进行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

2.施工噪音•使用低噪音机具或者降噪设备进行施工。

•禁止使用高噪音机具,如钻机、锤子等。

•避免产生噪音的工序在夜间或者节假日进行。

3.垃圾处理•施工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避免堆放在小区内导致污染和异味。

•垃圾处理应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的规定。

4.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需在铺设警示牌和铺设物理隔离设施。

•工人需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施工现场应张贴联系人电话,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现场扰民等问题,居民可及时联系。

5.与居民沟通•在施工前需向小区内居民进行告知,告知施工时间和方式,并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如遇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则需要停止施工或者减少噪音等影响。

•施工完成后,应当对居民进行问询,如有未尽事宜应及时补救解决。

总结小区静音施工是保障居民正常生活和周边环境卫生的必要条件,希望施工单位依照以上标准进行施工。

同时,居民也应当了解相关标准,及时向物业或者业委会反馈问题。

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城镇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标准》(GB 3096-2012)[S].2012.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标准》(GB/T 26523-2011)[S].2011.3.《城市居民小区绿化管理与维护规定》(GB/T 26741-2011)[S].2011.以上参考文献为相关标准和规范,供读者参考。

结语小区静音施工的标准十分重要,不仅是对施工方的要求,更是对整个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年9月7日批准199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引用标准
GB/T1462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CQ:DB
4、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4.2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5、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6、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7、监测方法
按GB/T14623执行。

北京住宅装修时噪音标准

北京住宅装修时噪音标准

北京住宅装修时噪音标准北京住宅装修时噪音标准主要由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控制。

以下是有关北京住宅装修噪音标准的详细介绍。

1.国家对住宅装修噪音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建筑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家对住宅装修噪音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这些规定,居住区内的室内装修噪声级应控制在40分贝以下,夜间应控制在35分贝以下。

同时,居民发出的装修噪声应在室外保持在60分贝以下。

2.北京市对住宅装修噪音的标准:北京市政府也针对住宅装修噪音制定了相应的标准。

根据《北京市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噪声管理规定》,在白天(7:00-22:00)装修噪声级不应超过60分贝,夜间(22:00-7:00)装修噪声级不应超过55分贝。

3.建筑施工期间的噪音管理:不仅仅是装修阶段,建筑施工阶段也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为了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北京市政府制定了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施工期间产生的噪音级别应控制在70分贝以下。

同时,夜间建筑施工噪音级别不得超过60分贝。

4.住宅装修噪音监测和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会对装修公司和个人的装修噪音进行监测。

如果发现超出了噪音标准,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工整改、罚款等。

居民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装修噪音问题,政府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5.注意事项和个人责任: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和处罚,个人也有责任保持适当的装修噪音水平。

在装修期间,个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噪音对邻居的影响,如选择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和材料,控制施工时间等。

总而言之,北京住宅装修时的噪音标准是由国家和当地政府依法制定的。

居民应遵守相关规定,装修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合理的装修噪音水平,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和邻里和谐。

噪音时间法律规定(3篇)

噪音时间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音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国政府纷纷制定了噪音时间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及部分其他国家关于噪音时间的规定,以期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一、我国噪音时间法律规定1. 噪音时间定义噪音时间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噪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时间段。

我国噪音时间法律规定主要针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

2. 国家标准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1)昼间噪声排放标准:不超过70分贝;(2)夜间噪声排放标准:不超过55分贝。

3. 噪音时间规定(1)工业噪声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昼间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特殊情况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2)建筑施工噪声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筑施工噪声昼间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特殊情况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3)交通运输噪声根据《机动车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的噪声不得超过75分贝。

夜间禁止机动车在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区域鸣喇叭。

(4)社会生活噪声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市区域昼间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

特殊情况需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4. 违规处罚违反噪音时间法律规定,排放噪声超过标准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1)责令改正;(2)罚款;(3)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二、其他国家噪音时间法律规定1. 美国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规定了噪音标准,并对噪音时间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工业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交通运输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

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2. 日本日本制定了《环境噪声控制法》,规定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

住宅室内噪音国际标准

住宅室内噪音国际标准

住宅室内噪音国际标准住宅室内噪音是指在住宅建筑内部产生的噪音。

它包括来自室外环境的噪音、住户生活活动的噪音和建筑构件本身产生的噪音等。

为了保障住户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一系列与住宅室内噪音相关的国际标准。

下面是关于住宅室内噪音国际标准的参考内容。

1. ISO 12354-1:2003这个标准规定了住宅建筑中结构振动和空气传声特性的测量方法。

它可以帮助评估建筑构件和材料在减少噪音传递方面的性能。

2. ISO 12354-2:2005这个标准提供了建筑材料和构件声学性能的预测方法。

它可以帮助设计师选择适合的材料和构件,以减少室内噪音。

3. ISO 11690-1:1996这个标准规定了室内噪音测量的术语和定义,以及测量方法和设备的要求。

它可以用于评估住宅建筑中的噪音水平,从而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住户的健康。

4. ISO 11690-2:1996这个标准规定了室内噪音的评价方法和指南。

它提供了评估住宅室内噪音的标准化方法,以确保噪音控制符合相关的要求。

5. ISO 11690-3:1997这个标准规定了室内噪音测量的测量条件和数据处理的方法。

它可以帮助测量人员正确地执行噪音测量,并处理得到准确和可靠的测量结果。

6. ISO 19488:2018这个标准规定了住宅室内噪音的评估方法和指南。

它给出了评估住宅室内噪音的具体步骤和准则,以帮助评估员正确地评估住宅室内噪音水平。

7. ISO 15666:2020这个标准规定了住宅室内噪音的评估方法和指南的一般原则。

它提供了评估住宅室内噪音的通用方法,以帮助评估员在不同情况下进行评估。

这些国际标准对于住宅室内噪音的评估和控制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相关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可以确保住宅室内噪音在可接受范围内,保护住户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此外,建筑设计者和施工人员也应该参考这些标准,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住宅室内噪音的产生和传递,提高住宅的居住质量。

住宅区噪音标准及时间and居民区噪音如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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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的噪音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

噪音一旦严重影响公民的生活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会根据行为后果的严重进行补偿。

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居民住宅区噪音扰民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早晨可以开工的时间是早晨八点。

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噪音扰民的事件规定是:家庭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日常休息时间,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也就是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中午(12:00至14:00)及18:00至次日08:00,不得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组织宣传庆典、文化娱乐、群众集会等活动排放噪声的,活动组织者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迅羡声防护措施;合理使用音响器材,且在橘昌乱中午(12:00至14:00)和夜间(23:00至次日07:00)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住宅区室内噪声限制标准

住宅区室内噪声限制标准

住宅区室内噪声限制标准住宅应给居住者提供一个安静的室内生活环境,但是在现代城镇中,尤其是大中城市中,大部分住宅的室外环境均比较嘈杂,特别是邻近主要街道的住宅,交通噪声的影响较为严重。

同时住宅的内部各种设备机房动力设备的振动会传递到住宅房间,动力设备振动所产生的低频噪声也会传递到住宅房间,这都会严重影响居住质量。

特别是动力设备的振动产生的低频噪声往往难以完全消除,因此,住宅设计时,不仅针对室外环境噪声要采取有效的隔声和防噪声措施,而且卧室、起居室(厅)也要布置在远离可能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如水泵房、冷热机房等)的位置,且做到结构相互独立也是十分必要的措施。

一、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昼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2.夜间卧室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37dB;3.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不应大于45dB。

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是在关窗条件下测量的指标,包括了对起居室(厅)的等效连续A声级的在昼间和夜间的要求。

二、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应大于45dB;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tr)应大于51dB。

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是计权隔声量+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R w+C),该指标是实验室测量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三、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楼板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规定如下:宜小于75dB,当条件受到限制时,分户楼板的计权规范化撞击声压级应小于85dB,且应在楼板上预留可供今后改善的条件。

四、住宅建筑的体形、朝向和平面布置应有利于噪声控制。

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当卧室、起居室(厅)布置在噪声源一侧时,外窗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居住空间与可能产生噪声的房间相邻时,分隔墙和分隔楼板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内天井、凹天井中设置相邻户间窗口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住宅区噪音标准

住宅区噪音标准

住宅区噪音标准住宅区噪音标准是指在住宅区内所允许的噪音水平范围。

噪音是指任何不受欢迎或有害的声音,包括交通噪音、工业噪音、建筑施工噪音和家庭噪音等。

住宅区噪音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居民的健康和安宁,同时促进城市环境的改善和发展。

一、住宅区噪音标准的基本原则1. 保护居民健康和安宁:住宅区噪音标准应该以保护居民健康和安宁为首要原则。

2. 合理利用城市资源:住宅区噪音标准应该兼顾城市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城市资源。

3. 按照不同地段和时间段制定不同标准:住宅区内不同地段和时间段的噪音水平差异较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

4. 加强监管与管理:对于违反住宅区噪音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应该加强监管与管理,依法予以惩处。

二、住宅区噪音标准的具体要求1. 白天和夜间噪音标准不同:住宅区内白天和夜间的噪音标准不同,白天噪音标准一般为55分贝,夜间噪音标准一般为45分贝。

其中,夜间是指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2. 不同地段的噪音标准不同:住宅区内不同地段的噪音标准不同,一般来说,靠近交通干道、工业园区等地段的噪音标准应该比较高。

而靠近居民区、公园等地段的噪音标准应该比较低。

3. 建筑施工期间严格控制噪音:在住宅区内进行建筑施工时,应该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噪音水平。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期间白天的噪音水平不能超过60分贝,夜间不能超过50分贝。

4. 家庭设备使用时注意控制声量:在住宅区内使用家庭设备时,应该注意控制声量。

例如,电视、音响等设备的声音不能超过55分贝,洗衣机、吸尘器等设备的声音不能超过65分贝。

5. 加强交通管理和控制:住宅区内交通噪音是最主要的噪音来源之一,应该加强交通管理和控制。

例如,限制交通流量、采用减速带等方法来降低车辆噪音。

三、住宅区噪音标准的实施1. 加强宣传与教育:住宅区噪音标准应该得到广泛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对于环境保护和噪音污染的意识。

2. 建立监测体系:建立住宅区噪音监测体系,对于违反标准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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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音标准
1 GB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dB (A ))
类别 区域
白天 夜晚 0
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 dB 执行。

50
40
Ⅰ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55 45 Ⅱ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 50 Ⅲ 工业区。

65 55 Ⅳ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70
55
1)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5 dB 。

2)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 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
6:00-21:59,夜晚 22:00-5:59)
4) 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
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 dB 。

2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dB (A )
类别 区域
白天 夜晚 Ⅰ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55 45 Ⅱ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60 50 Ⅲ 工业区。

65 55 Ⅳ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70
55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0 dB ,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5 dB 。

3 GB/ 《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 稳态A 声级 dB (A )
房间类型 dB(A) 备注
会议室 30-35 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
或者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设备没有开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声问题的规划。

适用于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教室 30-40 个人办公室 30-40 多人办公室 35-45 工业实验室 35-50 工业控制室 35-55 工业性工作场所
65-70
4 GBJ87-198
5 《工业企业厂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序号地点类别噪声限值
dB(A)
备注
1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
触噪声8小时)90 1、本表所列噪声限值,
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测量确定。

2、对于工人每天接触噪
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
可按实际接触噪声的
时间,按接触时间减
半噪声限值增加3 dB
的原则,确定其噪声
限值。

3、本表所列室内背景噪
声级,指在室内无声
源发声条件下,从室
外经由墙、门、窗(门
窗启闭状态为常规状
态)闯入室内的室内
平均噪声级
2 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
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5
3 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
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
70
4 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
内背景噪声级)
70
5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
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6 长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
心实验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7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
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55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题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5 GBJ118-19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dB(A)
建筑类别房间名称时间特殊
标准较高
标准
一般
标准
最低
标准
住宅卧室、书房(或卧室兼起居室)白天≤40≤45≤50
夜间≤30≤35≤40起居室白天≤45≤50≤50
夜间≤35≤40≤40学校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40──一般教室─≤50─
吴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55医院病房、一户人员休息室白天≤40≤45≤50
夜间≤30≤35≤40门诊室≤55≤55≤60
手术室≤45≤45≤50
听力测听室≤25≤25≤30
旅馆客房白天≤35≤40≤45≤50
夜间≤25≤30≤35≤40会议室≤40≤45≤50≤50
多功能大厅≤40≤45≤50─
办公室≤45≤50≤55≤55
餐厅、宴会厅≤5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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