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一览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调查报告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引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后,通过参加各种专业学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的过程。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职业的变革,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已经成为会计人员必不可少的要求。
本报告旨在调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现状和挑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100份,有效回收率为90%。
问卷主要涵盖了会计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继续教育参与情况、继续教育方式和需求等方面。
三、调查结果1.个人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中,70%的会计人员为本科及以上学历,30%为大专及以下学历。
60%的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40%在5年以下。
2.继续教育参与情况:调查结果显示,80%的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频率在1-2次之间,20%的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频率在3次及以上。
3.继续教育方式:调查结果显示,60%的会计人员选择参加线下培训班和讲座,30%的会计人员选择通过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10%的会计人员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和资料进行学习。
4.继续教育需求:调查结果显示,40%的会计人员对于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提升有较高的需求,30%的会计人员对于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的了解有更高的需求,还有20%的会计人员希望通过继续教育深入了解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四、调查结果分析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1.多数会计人员拥有较高的学历和从业时间,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经验积累。
2.多数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频率在1-2次之间,整体上存在一定的积极性,但仍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参与频率偏低。
3.继续教育方式以线下培训班和讲座为主,相较而言,线上学习方式尚未充分发挥其优势。
4.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主要集中在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提升、行业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的了解等方面。
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保定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22〕18号)和《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冀财会〔2022〕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保定市内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会计学会、大型企业集团、较大规模行政事业单位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各培训单位”),要将和培训对象相关的准则、制度和办法等作为继续教育必修内容。
企业单位应重点选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重点选择《政府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
另外,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要作为重点课程进行讲解。
一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企业类《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讲解和解释(1-8),《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18)《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某BRL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编报规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规定及相关会计处理以及石油石化、电力、钢铁等行业配套的成本核算等。
(二)行政事业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等。
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试题答案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rA. 收付实现制,是指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基础rB. 权责发生制,是指以获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会计核算基础rC. 相对于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更可以体现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本质以及权责义务rD. 以上选项都不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都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按照差旅费管理措施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
DrA. 调出单位rB. 自行承担rC. 调入或调出单位rD. 调入单位政府财政将归属财政的收益留作基金滚动使用时应做的分录是()。
CrA. 借: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贷:国库存款rB. 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资产基金—股权投资rC. 借:股权投资——收益转增投资;贷:股权投资——损益调整rD. 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产基金—股权投资各级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
BrA. 统筹兼顾rB. 勤俭节省rC. 量力而行rD. 收支平衡购票人通过公务机票销售渠道购置国内航空企业航班的,应当以标注有政府采购机票查验号码的()作为报销凭证。
CrA.飞机票rB. 电子票据r.C. 《航空运送电子客票行程单》rD. 行程单()是财政的关键。
ArA. 预算rB. 以人为本rC. 满足社会公共需要rD. 实现组织目的核算政府财政设置的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周转使用资金的科目是()。
CA. 预算稳定调整基金rB. 待偿债净资产rC. 预算周转金rD. 资产基金()重要对详细准则的实际应用作出操作性规定。
BrA. 详细准则rB. 应用指南rC. 政府会计制度rD. 基本准则各单位()部门应当对因公临时出国团组提交的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复印件及有效费用明细票据进行认真审核。
CrA. 业务单位rB. 人事处rC. 财务r D.办公室“资产基金”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持有的()等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 行 办 法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维护广大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并向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对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并对省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培训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本辖区的培训机构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第四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数量,跟踪监督、保证质量,有进有退、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培训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培训机构和师资第五条培训机构包括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
社会培训机构是指经相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具有会计培训业务范围的机构,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民政或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会计培训机构或职业教育学校及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培训的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是指行业主管部门的财会管理部门。
第六条培训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下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教学计划,举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技能,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推进会计队伍建设,为财政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第七条社会培训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已办理工商、税务、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法人或社团登记手续,并在教育部门已申请社会办学许可证或营业范围具有会计培训资格,年度检查审验合格;(二)具备与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办公、教学场所和具有与会计培训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含软件及硬件设备);(三)具备与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授课师资队伍。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一、继续教育的形式:1.培训课程:会计人员可以参加各类会计培训课程,包括财务报表分析、税法法律法规、内部控制等内容的培训。
这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通常由专业培训机构或会计师协会提供。
2.学术研讨会:会计人员可以参加各类学术研讨会,探讨会计领域的前沿问题和研究成果。
这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有助于会计人员了解最新的会计理论和实践。
3.实操培训: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实际工作中的项目经验来积累继续教育学时。
他们可以参与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内部控制等实际工作,从中学习和提升技能。
4.自主学习:会计人员可以通过自主学习的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包括阅读相关书籍、参与在线课程、参考会计刊物等。
这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可以根据个人的学习进度和时间进行安排。
二、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1.国家要求:根据《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每年参加不少于4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其中,包括不少于20个学时的专业技术学习和不少于10个学时的法律法规学习。
2.会计师协会要求:各地的会计师协会也会制定相应的学时要求。
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求其会员每年至少参加40学时的继续教育活动。
3.职称评审要求:对于职称评估的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职称级别,学时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高级职称(如高级会计师)的学时要求会相对较高。
综上所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培训课程、学术研讨会、实操培训和自主学习等;学时要求根据国家法规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一般为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
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发展需求,选择适合的形式和参加足够的学时来满足继续教育要求,以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
(新财会〔2015〕24号)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注:1、批准机构指审批该机构教学资格的教育部门;2、教学场所和设施情况填写 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场所面积以及硬件和软件设施情况。
附件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机构盖章:
培训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邮编、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 代码证)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批准机构、文号 收费项目依据 专职教师 (人数) 负 责 人
签字
教学场所和系人
联系电话
注:1、批准机构指审批该机构教学资格的教育部门;2、教学场所和设施情况填写 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场所面积以及硬件和软件设施情况。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要求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要求1.学分要求:中级会计继续教育要求中级会计人员在一定的时间内累积一定数量的学分。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中级会计人员需要每年至少参加60个学时的学习和培训活动,同时需累计获得360个学时的学分方可继续保持中级注册会计师的资格。
2.学习内容要求: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审计、税务会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中级会计人员需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研讨会、考试等形式来扩展和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继续教育机构认可要求: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课程和培训机构需要得到相关机构的认可。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定期发布认可的继续教育机构名单,中级会计人员只有参加这些认可的机构提供的课程和培训活动,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
4.考核要求: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需要通过考核来进行评估。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规定,中级会计人员需参加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内容主要涵盖中级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考试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5.学习时间要求: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可以适当弹性安排,以满足中级会计人员的工作需要。
一般而言,中级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工作之余或节假日等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中级会计继续教育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中级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适应经济发展和法律法规变化的要求,增强他们的综合能力和竞争力。
通过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可以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职业水平,更好地胜任与会计相关的工作。
因此,中级会计继续教育应该是中级会计人员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05.19•【文号】财会〔2018〕10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我们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5月19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兼顾系统性、前瞻性,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
6-2014年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宝安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宝安 深圳合纵连横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人和税务师事务所 张鸿
10-21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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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一、概述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 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技 术手段等新变化,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财政部对2006 年11月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 号)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新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 定》(财会〔201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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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机构管理
1.建立继续教育体系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 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 续教育体系。 2.继续教育机构必须符合条件 (1)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2)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 量; (3)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 制度; (4)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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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继续教育的监督管理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 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 限期改正。 此外,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 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 书、评审高级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等的依 据之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还应当定期对所 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发现不 符合资格或出现违规情况的应及时取消继续教育资格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3.01•【文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中央管理在京企业办公厅(室):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级别和学分要求(一)培训对象。
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须从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退休或者不再从事会计工作的,可以自愿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级别。
继续教育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
高级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具有正高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中级主要适用于管理单位会计工作的中层管理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具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初级主要适用于在一线从事会计基础工作的人员,或者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会计人员可以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会计职称层级等,选择参加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培训,也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学习需要,拓展参加其他层级的继续教育培训。
(三)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学分不得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二、继续教育形式和学分标准(一)本年度以下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每学时3学分,每天培训不超过18学分进行折算:1.参加国管局登记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或者面授培训;2.参加各单位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4.参加国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5.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的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
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04.01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
构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政厅人社厅《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3月3日-3月15日,拟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机构(单位)向财政厅报送了相关资料。
现将机构(单位)信息公告如下,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培训方式及培训机构:
2021年度四川省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备注:以上机构(单位)按照财政部、人社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第十五条“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依据进行分类,且同一类别中按报送资料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若发现培训机构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财政厅以及当地财政局反映,联系方式参看“四川会计服务”公布的各地机构联系电话。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4月1日。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需知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需知『会计』[版面公告]2022广东会计证年检要闻(继续教育),免得不看现在新的规定到时耽误了自己!按照《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2006年以后的会计证年检,改为继续教育。
故2006年以后会计证已经“不需要”年检,很多人却不了解,其实没有每年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就等于2006年以前的未按时每年!所以下面的规定很多不清楚的朋友要仔细阅读!免得自己以后迁证,调证,甚至考中级职称,评高级职称时财政部门告诉你已缺少每年必须得会计继续教育(年检),故丧失资格。
就后悔莫及了!附:会计继续教育影响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2022年广东会计继续教育的内容在省财政厅2022年12号中通知为《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并于10月11~14日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有关要求,广东省财政厅,广东证监局,省审计厅,省国资委,广东银监会,广东保监会决定联合召开全省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动员大会暨会计骨干师资培训班。
2022年10月11日~14日会议中,强调继续教育对会计从业人员的重要作用以及长远影响,并要求各地财政局应尽快创造条件,尽早推行远程教育,提高本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会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022年-2022年在省财政厅备案的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中,正方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第一家通过广东省财政厅远程继续教育审核备案的公司。
由此,广东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网中华会计网校是省财政厅认可备案的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学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点播课件学习,由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网络知识答题须知一、正式网络知识答题时间70分钟,题型题量包括判断30题、单选20题、多选15题,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成绩合格。
二、网络知识答题前请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学习,具体见下表:人员类别学习内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社会团体、无工作单位、企业无职称的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采购法财政非法行为处罚处分条列广州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三、每次答题须一次性完成,中途退出、直接关闭页面或断线视同交卷。
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内容(3篇)
第1篇一、培训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满足会计行业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会计继续教育工作。
本培训旨在帮助会计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增强职业道德,以适应新时代会计工作的要求。
二、培训目标1. 帮助会计人员掌握会计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技能;2. 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增强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4. 培养会计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培训内容1. 会计基础理论(1)会计概念与假设培训会计人员正确理解会计概念,掌握会计假设的基本内容,为后续会计实务操作奠定基础。
(2)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培训会计人员熟练掌握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和确认条件,理解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
(3)会计科目与账户培训会计人员正确设置会计科目,熟悉账户的结构和作用,掌握账户的登记方法。
2. 会计实务操作(1)会计凭证的填制与审核培训会计人员掌握会计凭证的种类、格式、填制方法和审核要求,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会计账簿的登记与核对培训会计人员熟悉会计账簿的种类、格式和登记方法,掌握账簿的核对程序,确保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会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培训会计人员掌握会计报表的种类、编制方法和分析技巧,提高会计报表的质量和实用性。
3. 财务会计与成本会计(1)财务会计培训会计人员熟悉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技巧。
(2)成本会计培训会计人员掌握成本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提高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水平。
4. 财务管理培训会计人员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提高财务决策能力,为企业创造价值。
5. 职业道德与法律(1)职业道德培训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增强职业道德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2)法律知识培训会计人员熟悉会计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6. 信息化技术培训会计人员掌握信息化技术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提高会计信息化水平。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录
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录
(2009年12月31日)
以下是经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原财税三、七分局)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补充本市贯彻实施规定的通知》(沪财会〔2007〕14号)的规定,确认并备案的可在规定范围内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机构:
以下是经上海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和补充本市贯彻实施规定的通知》(沪财会〔2007〕14号)的规定,确认并备案的可在规定范围内承担委、办、局、控股集团系统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机构:。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一、背景介绍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会计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变革。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职业要求和技术发展,会计人员需要不断地进行继续教育。
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成为了关注的焦点之一。
二、课程目标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的目标是帮助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适应行业发展的需求。
通过学习,会计人员还可以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专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课程内容1. 专业知识更新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覆盖了会计领域的最新知识和技术。
新增的税收政策、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管理会计等方面的课程,使会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并掌握行业动态。
2. 职业素养培养除了专业知识外,课程还强调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修养。
通过案例分析、职业道德培训等方式,培养会计人员的责任感、诚信意识和审慎态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 技能提升在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中,还设置了一系列技能培训课程,如Excel财务建模、财务软件应用、数据分析技术等,帮助会计人员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适应数字化转型的需求。
四、课程形式1. 在线学习今年的继续教育课程主要以线上学习为主。
通过网络直播、录播课程、在线讨论等形式,方便会计人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2. 线下培训除了在线学习,一些课程还设置了线下培训班,为有需要的会计人员提供面对面的交流和学习机会。
这种形式的培训有助于加强交流和互动,促进学习效果的提升。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我深切地理解继续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转型,我们需要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2021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
我相信通过努力学习,我一定能够在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六、总结回顾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职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2021年度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课程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学习机会。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6.07.31•【字号】青财会[2006]18号•【施行日期】2006.07.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会〔2006〕18号)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中央、省驻青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它经济组织:为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范会计培训行为,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05〕33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鲁财会[2006]23号)、《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青财会[200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青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青岛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鲁财会〔2005〕33号)《山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鲁财会[2006]23号)、《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青财会[200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会计用人单位、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完善其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
2021年福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福建省会计人员管理平台
【导语】从福建省财政厅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需要参加会计⼈员继续教育,会计⼈员可通过登陆福建省会计⼈员管理平台,进⾏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和专业科⽬学习,详细内容如下:
⼀、培训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作的⼈员。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2020、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费:⼀次性购买90学分:40元/年/⼈;分次购买学分:0.5元/学分
三、培训时间
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0年1⽉1⽇⾄2021年06⽉30⽇;
2021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1年1⽉1⽇⾄2021年12⽉31⽇。
四、选课及学习要求
1、选课要求:
2020、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90学分(1学时=3学分)。
学员须优先从公需科⽬课程中⾄少选30学分课程学习;剩余60学分,学员可从专业科⽬课程中任意选满60学分,完成学习。
2、考核要求:
课程学习进度达到100%+课后测验得分60分,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课后测验不限制作答次数。
五、学分确认
2020、2021年度每门课程获得学分后,学分实时对接⾄福建省会计⼈员管理平台。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 整体评估表
上海会计继续教育整体评估表
一、基本信息
姓名:[XXXXX]
所属机构:[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X
二、评估内容
1. 课程学习情况(满分20分)
* 课程完成度(10分):[XXXXX]已完成[XXXXX]学时,占总学时的XX%。
* 作业完成情况(10分):[XXXXX]已完成所有作业,提交及时且质量较高。
2. 互动参与情况(满分15分)
* 课堂互动(5分):[XXXXX]在课堂讨论中表现积极,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 在线问答(5分):对于课程中的疑问,能够主动提问,并且能够认真听取其他同学的回答和评论。
* 小组合作(5分):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和合作项目,为团队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3. 实际应用能力(满分30分)
* 案例分析(15分):[XXXXX]能够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理解深刻,分析到位。
* 模拟操作(15分):在模拟操作中,[XXXXX]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操作准确。
4. 综合素质提升(满分35分)
* 理论掌握(15分):通过学习,对会计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掌握。
* 职业道德(10分):增强了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能够在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 职业素养(10分):提升了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职业素养。
三、综合评价
根据上述评估内容,对[XXXXX]的会计继续教育进行综合评价。
整体表现优秀,特别是在课程学习、互动参与和实际应用能力方面表现出色。
综合素质也有显著提升。
建议保持良好状态,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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