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概念辨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
一、名词解释
1、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就是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3、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4、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也称行政法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7、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利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包括以下三类:
1 、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与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 、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与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3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
1 、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对对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行政法课堂笔记
行政法
第一讲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内涵
⏹1、行政法的内涵
⏹所谓行政法就是调整因行政权的设定、行使和约束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
言之,行政法是实施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层涵义:
⏹(1)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设定、配置、运作和行政机关设置、职权划分的法律。
⏹(2)行政法的最主要功能是规范行政权的行使。
⏹(3)行政法是对行政权予以约束的法律。
⏹(4)行政法是对国家进行行政管理予以保障的法律。
⏹2、行政法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三部分:
⏹(1)行政组织法;主要调整内部行政关系;
⏹(2)行政行为法;主要调整行政管理关系;
⏹(3)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主要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效率原则
⏹4、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4)地方性法规的规章。(5)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6)国际条约和协定。(7)国家机关的法律解释。(8)国家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社会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
⏹行政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形成的
行政关系一一即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其他组成机构及公务员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行政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2)行政法律关系以特定的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行政法学概念
行政法的定义——调整在国家行政权行使的过程中发生各种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含义有:
1、部门法概念、类概念(集合概念),非某一具体规范性法律文件。
2、存在空间——国家行政权管辖纪行使的一切领域。
3、调整对象——行政关系,即在国家行政权行使的过程中发生各种
社会关系。
4、行政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5、行政法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政权运行与法律现象相互作用的结果. 行政法特征:
1、形式方面:无统一的法典,形式多样,存在法外法源;
2、内容方
面:广泛而复杂,变化较快,实体与程序同存;3、效力方面:层次
多,易冲突4、适用程序方面:二级两审终审制(先行政后司法;司
法之一审、二审)
行政法的宗旨:以保护组成国家的公民、法人等社会个体的权利和利
益的充分实现为理念。
行政法功能:1、执行和巩固政权2、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3、监督和
控制行政权4、保护和救济(公民权利不受公权滥用之侵犯;对公民
受到公权侵犯的权利进行法律救济)。若出现公权与私权的冲突时,
应该选择私权。
行政法作用:
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
2、
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
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
行政法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行政合法(紧急处分权是例外),行政合理(标
准——立法目的及宗旨;考虑相关因素;选择适宜的幅度;被社会心
理和公众接受;负面作用最小;倾向弱者;社会影响。);
2、独立行政原则
3、“三公”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限司
(完整word版)行政法名词解释、简答题重点
1.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在公共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配置、规范行政权和确认保障公民等一方权益为核心来规定各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
(2)领域广泛、内容丰富
2.行政法的渊源
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和协定(8)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9)行政机关与执政党等其他组织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非正式渊源:(1)行政惯例(2)典型案例(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行政法律关系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规范对一定社会关系调整后所形成的特定法律关系的总称。
特征:(一)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特定的组织
(3)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地位不能互换
(4)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只能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二)意志的单方性
(三)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
(四)国家权力的不可处分性
(五)个体权利行使的有限性
(六)行政法律关系设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
4.行政法律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5.公务员概念: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6.行政相对方的义务是什么?
(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这是行政相对主的首要义务,主要表现为一是遵守行政机关发布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是执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指国家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所遵循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职业道德法等。
2、行政法的特征
①.特别性:它是针对行政机关特别制定的法律规范,与普通的民事法律不同。
②.权力性:行政法是对行政权力的规范,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职权行为。
③.行政法是公法的一部分,拥有公法的特征,如国家行使强制权等。
④.法律性:行政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具有法律性质。
⑤.动态性:行政法不断地进行更新和补充,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⑥.监督性:行政法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使职权。
行政法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行政法:行政法是指规定国家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和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4.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立法程序: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6.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和能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7.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8.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组织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9.比例原则:指政府在才去某项措施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人活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
的范围和限度内,而且要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例。1.适当性要求,2.必要性要求。3狭义的比例性要求
10.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为的正当信赖必须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收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11.行政裁量权:行政主体就其法定管辖范围的事务进行自主选择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权力。
公务员考试法律法规名词解释:行政法
⾏政法
⼀、⾏政法概述
(⼀)⾏政法的概念、渊源和特点
1.⾏政法的概念
⾏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是调整⾏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的监督⾏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政主体⾏使其职权⽽发⽣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2.⾏政法的渊源和特点
⾏政法的渊源是指⾏政法规范和原则的表现形式,⼀般分为⼀般渊源与特殊渊源两⼤类。我国⾏政法的⼀般渊源可分为:(1)宪法;(2)法律;(3)⾏政法规与部门规章;(4)地⽅性法规,地⽅规章、⾃治条例、单⾏条例。⾏政法的特殊渊源可分为:(1)法律解释;(2)其他规范性⽂件;(3)国际条约、惯例。 ⾏政法的特点可分为形式上的特点与内容上的特点两⼤类。形式上的特点:(1)⾏政法没有统⼀、完整的法典;(2)⾏政法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内容上的特点:(1)⾏政法内容⾮常⼴泛;(2)以⾏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政法规范易于变动;(3)⾏政法程序性和实体性规范常常交织在⼀起,并往往共存于⼀个法律⽂件之中。
(⼆)⾏政法关系
⾏政法律关系,是指由⾏政法调整的具有⾏政权⼒与内容的⾏政关系,它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或以不同⾓度分为内部⾏政法律关系和外部⾏政法律关系,⾏政实体法律关系与⾏政程序法律关系。⾏政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内容等构成要素。
监督⾏政法律关系,是基于对控制的需要依法产⽣的,它是国家有权监督主体在监督⾏政⾏为的过程中,与⾏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它所包含的要素包括:(1)它是国家有权监督主体与⾏政主体之间发⽣的关系;(2)它是在监督⾏政主体的⾏为中形成的;(3)其客体主要是⾏政主体的⾏政⾏为。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问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问题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我国行政法的渊源主要有: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各项立法的依据。2、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称部门规章。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由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程序简便,应变性较强,这就使得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成为行政法的重要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的经济特区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宪法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合本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6、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参加或批准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如果其内容涉及我国行政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条约同样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普遍性行为规则,是行政法最重要的法源之一。
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
理的基础性规范。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约束.。
公务员:一般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一)、行政管理关系
1、含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的一部分。
2、行政主体含义: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相对人含义: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3、特征:
a.关系的双方只能是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b行政主体在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1、含义:是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
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
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
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以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
个人、组织等。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即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
行政法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外部行政主体与内部行政主体
根据行政主体实话行政职权的范围,行政主体被划分为 两大类型:即外部行政主体和内部行政主体。
在我国,外部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九种类型:即国务院、 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各办事机构、 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被授权的组织。
警告通常是对情节显著轻微、并未造成实际 危害后果的违反行政法规范行为的一种行政处 罚形式。
(2)罚 款
罚款,是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政相对人 科处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量金钱义务的行 政处罚形式。罚款是当前行政处罚实践中应用 最广泛的一种处罚形式。
罚款不同于罚金。罚金属于刑法范畴,是一 种附加刑,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触犯刑法构成犯 罪的人,适用的机关只能是人民法院。
在我国,内部行政主体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1) 行政机关
2) 领导机构
3) 办公机构
4) 内部事务管理机构
一、“行政主体资格”案
❖ [案情] ❖ 某市人民政府计划对本市各个农贸市场环境卫
生进行整顿,决定先由市人民政府的政策研究室组 织制订一份关于整顿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的规范性文 件。政策研究室经对各方面进行调查,征求有关工 商、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意见后,最后起草的文件 经政策研究室主任的批准,以本研究室的名义向全 市进行公布,并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贯彻落实。
行政法-(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概念辨析
行政违法与违法行政这两个概念不仅在学术论著上有争议,在法律规范文本中也存在混用现象。清末思想家梁启超说:“法律之文辞有三要件,一曰明,二曰确,三曰弹力性”。词语固然存在多义,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在同样环境中,不同的理解和含义应当得到****,不能从不同的层次上进行,不然就会众说纷纭。法律语言如果不能精确地表达法律概念,就可能妨害法律交际,难以达到法律实施的目的。本文拟从行政、依法行政、行政违法、违法行政等概念在行政法学领域之间的关系作简单探讨,以期大方之家斧正。
概念篇
一、“行政”
“行政”是一个在行政学、政治学、行政法学等领域被广泛使用的术语,人们从不同的角度赋予其不同的涵义。英文是administration,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原意是“执行事务”。据美国《文字与科学》一书统计,“行政”一词有多达12种含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行政”的基本词义是“行使国家权力的;指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管理工作”,包含了公共行政和私人行政两方面的内涵。
在公共行政方面,国内外学者亦无统一的解释,学说纷纭,如“三权分立说”、“相对功能说”、“行政管理说”等等。马克思在《评“普鲁士人”和“普鲁士国王和社会改革”》一书中给“行政”所下的定义是“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这一定义有三层意思:行政是一种国家活动,不是一般的社会活动。只有国家出现以后才有行政。行政也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行政不是国家的所有活动,只是它的组织活动。例如: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领导、管理等。3.只有国家或者负责代表国家的国家机关才有权进行行政活动。在我国,大多数学者引用了该定义,并以此为基点进行引伸和发挥。如:
行政法的概念
1、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有公行政和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之分。作为行政法学研究对象的行政是公行政,主要是国家行政、形式行政,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执行、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进行的准立法和准司法活动。
所谓行政法,即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行政法性质突出地表现为国内公法,这一性质也体现了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国内公法这一特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界定:一是公法而非私法;二是国内法而非国际法。
行政法属于公法从而与私法相区分。所谓公法与私法,概括地说,即:公法是关于国家的、政治的、支配的、法律的、公益的规范的法。行政法规范的内容是国家公共管理问题,它所调整的对象是政府与公民间的关系,它所规定的行政的主体、行政活动往往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因此,行政法一般被公认为典型的公法形态。行政法属于国内法从而与国际法特别是国际行政法相区分。行政法基于一国国家主权而制定,效力及于本国领域。因此在性质上属于国内法而非国际法(主要规范国与国之间或国际组织的法)。
2、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合理行政原则包括三个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3.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为满足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准确理解和正确确定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会对其立法目的作出明确规定,但有时法律规定的目的可能比较含混,这些情况下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立法背景、法律的整体精神、条文间的关系、规定含义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为达到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拟采取的措施对达到结果是否有利和必要。第三,损害最小。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即行政机关能用轻微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行政机关就不能选择使用手段更激烈的方式。 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第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在国际贸易中,行政当局不合理延迟和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也被认为是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形式。 五、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完整word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概念辨析
概念辨析
(1)受益行政行为和负担行政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设定权益或免除其义务的行政行为。
负担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定义务或剥夺、限制其权益的行政行为。
受益性行政行为:给相对人以利益二者不是绝对的,绝对的情况很少,往往是在授益的同时往往要求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中央财政拨款等。
负担性行政行为:一般是要求行政相对人负担一定的义务或者对其权利进行限制,如命令、禁令和受益性行为的撤回或撤销.例如中央对某地方政府的专项拨款,因某些原因,进行撤销。
(2)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或者其他形式的行政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在行政过程中出现违反义务或者义务不履行的情况下,为了确保行政的实效,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由行政主体或者由行政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以及人身、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如收容教育、强制检查、强制治疗、强制戒毒、强制传唤等对身体、自由的强制,查封、扣押、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等对财产的强制等。
①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
②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
③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它是为保证最终行政行为的作出所采取的一种临时性措施。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
行政法概念
概念:
1.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而产生的特定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渊源: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6规章7有权法律解释 8条约和协定
3.行政法合理性原则:它是指行政主体的设立、拥有行政职权、行使行政职权、
追究违法行为和实施行政救济等都必须正当、客观、适度。
几个方面合理:1行政主体的设立应当合理 2行政职权的拥有应当合理 3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合理4对违法行政行为的追究和救济应当合理
效率原则和比例原则
4.行政主体:就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其行
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5.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
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6.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享有国家行政职权、对
国家各项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7.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
工作人员。
8.公务员权利:1政治权利2物质经济保障权利3文化教育权利
9.公务员义务: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0.行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时拥有并行使的具体的国
行政法名解
1.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基于公共利益目的采取法定手段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又被称为公共行政。
2.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3.行政法主体:即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包括组织和个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4.行政主体: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5.行政机关: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国家机关。
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概念: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7.行政委托组织(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8.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9.行政行为成立要件: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就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已形成或存在所具备的条件
10.行政行为的效力:指行政行为所具有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约束力。
11.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对行政相对人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和法律效果的行为。
12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项为行为对象,制定或颁布反复适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13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项采取具体措施,且对特定人的权益产生影响的行为。
14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作出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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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都是法律规定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3,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
不同点:1,主体不同:前者是行政主体,后者是行政机关
2,对象不同:前者是特定的,后者是不特定的
3,能否反复适用:前者不能,后者不能
4,影响权益方式:前者直接,后者间接
5,具体表现形式:前者行政处理决定,后者行政规范性文件
4,程序不同:前者是行政程序,后者是司法程序
相同点: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一种权利救济手段3,都要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15,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不同点:1,针对行为不同:前者是具体行政行为,后者是司法行为,主要是刑事责任
2,程序不同:前者可以提起行政赔偿之诉,后者通过非诉途径,想司法赔偿委员会申请
不同点:1,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后者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
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后者是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3,法律依据不同:前者《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后者《民事诉讼法》
3,原则不同:前者是违法,客观的原则,后者是违法,结果归责原则
相同点:都是国家责任,机关赔偿
2,是否有偿:前者无偿,后者有偿
3,标的不同:前者是金钱,实物,后者是财产,劳务
相同点:1,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并在给予补偿的前提下,对公民财产权的限制或剥,2。都具有强制性,都是单方行政行为。
9、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不同点:1,发生基础不同:前者以行政违法为前提,后者以合法为前提
2,责任不同:前者法律责任,后者道义责任
1,罚款与执行罚
不同点:1,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处罚,后者是行政强制措施
2,是否具有制裁性:前者具有制裁性,后者不具有制裁性
3,前者是相对人违反管理秩序,后者是相对人拒绝履行义务
4,适用不同:前者适用“一事不再罚”,后者不适用“一事不再罚”
相同点:是因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引起的(不确定)
2,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
不同点:1,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处罚行为,后者是刑事强制措施
2,目的不同:前者是惩罚与教育,后者是预防和保障
3,前者是行政权,后者是司法权
4,适用的法律不同:前者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后者适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5,强制的对象不同:前者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人员,后者的对象仅限罪该逮捕的现行或重大嫌疑分子
3,发生时间不同:前者损害客观存在之后,后者在损害结果之后,也可以之前
4,补救范围:前者高于后者
相同点:1,二者的行为主体都是行政机关,都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2,二者都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职权的过程中造成的;3,二者实际上都造成行政上的损害结果;4,二者都是对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给予的一定的弥补;5,二者都属于公法的范畴,都由公法来进行调整。
4,制裁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行政管理相对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后者的对象限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或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相同点:1,是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是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均为惩戒措施,其结果均对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3,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均是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都是相对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职权性质不同:前者或者是使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的职权内容增加,或者使得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后者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的组织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委托行使职权必须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承担,而是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
3,法定方式不同:前者的方式有两大类:一是直接授权;二是间接授权,即法律、法规规定某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将某个特定的行政职权授予某个组织。后者的方式较为灵活,由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
相同点:1.都是非政府组织,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2、都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3,效力不同:后者效力大于前者
4,立法范围不同:前者是所管理的范围内,后者是各个领域
5,前者司法适用不同:规章参照适用,行政法规必须适用,后者是必须适用
相同点:都是立法行为
12,行政处罚与刑罚
不同点:1,处罚适用前提不同:,前者是针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作出的;而后者是针对犯罪作出的
相同点:1.都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2,都是通过法定形式来实施的3.调整的法律关系都是行政法律关系
4,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不同点:1,在行为性质上:前者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后者既可能是行政行为,也可能是司法行为
2,对象上不同:前者对人身,财产,后者除了对人身财产,还可对行为
3,主体上:前者是行政主体,后者是法院或具有强制执行权机关
7,无效行政行为和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不同点:1,违法程度不同:前者是明显违法或有重大法律缺陷,后者是一般违法或严重行政不当
2,抵抗权不同:前者相对人有抵抗权,后者相对人没有抵抗权
3,救济期限不同:前者没有救济期限,后者有救济期限
相同点:
8,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
不同点:1,所有权是否转移:前者转移,后者不转移
6,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
不同点:1,性质不同:前者是外部行政行为,后者是内部行政行为
2,依据不同:前者依据行政行为处罚法,后者依据公务员法
3,制裁的原因不同:前者制裁的行为是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从管理的违法行为,后者制裁的行为是国家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有关的违法、渎职或失职行为
4,期间上:前者是暂时的,后者是终了性
相同点:1,它们都具有强制性,2它们的法律后果基本上相同,即实现行政管理所要求的目的
5,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不同点:1,职权来源不同:,前者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定依据的,视为行政委托;后者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
4,适用目的不同:前者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后者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同点:都是法律规定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1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不同点:1,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行为,后者是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前者是做出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后者是人民法院
3,审查范围不同:前者是对合法性,合理性,后者是对合法性
10,行政wenku.baidu.com讼与行政赔偿诉讼
不同点:1,是否有前置程序:前者没有,后者有
2,是否适用调解:前者不适用,后者适用
3,举证不同:前者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后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
相同点:
11,行政立法与立法
不同点:1,主体不同:前者是特定的行政机关,后者是权利机关
2,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行为,后者是立法行为
2,处罚实施机关不同:前者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而后者由司法机关实施。
3,救济方式不同:前者通过复议,行政诉讼,后者通过上诉
相同点:1,两者都是实施应受谴责行为的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都是对实施不良行为进行的不利处分,都是对受制裁者的权利、义务发生不利影响.2均受法治原则的规制
13,行政拘留与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