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考民法知识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民法典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
民法典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和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因此,在我国的民法典中,专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
一、交通事故的原则首先,我们要了解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建立在法律责任的基础之上。
在我国的法律中,主要有以下三种责任形式:1.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中造成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
2.连带责任:交通事故中多方造成损害的,每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3.同等责任:交通事故中各方都承担等同的责任。
根据以上负责原则,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这也是保证交通事故法律责任合理性的表现。
二、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在民法典中,对于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分为三种情况:1.全部责任:即交通事故中造成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某一方承担。
2.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中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主要由某一方承担,但是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3.次要责任:即交通事故中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多方共同承担,并且应当根据责任大小来分摊责任。
三、交通事故中的连带责任在民法典中,对于交通事故的连带责任的规定如下:1.交通事故中造成损害的多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是各方分别独立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二是由负事故责任的一方先行全额赔偿后,再追偿其他责任方的赔偿款。
四、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在民法典中,对于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的规定如下:1.有过错的各方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各方之间应该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损失情况来确定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
三种责任形式的规定,是我国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明确规定,这些规定都是基于维护公平正义和保障公民利益的角度出发,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置、责任的承担和宣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维护交通安全和公民利益的权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希望此类规定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实施和执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或涉及车辆的意外事件。
当事故发生时,确定责任并划分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探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划分的标准和原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1. 法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法规的一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如果有驾驶员违反红灯信号造成了事故,该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2. 直接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基于直接原因和结果。
当事故中一方的违规行为与产生事故的结果直接相关时,该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某车辆酒后驾驶与撞车直接相关,该驾驶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3. 推定责任:根据常识和经验,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例如,在同车道发生追尾事故时,追尾的一方往往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驾驶员应保持足够的距离以预防碰撞。
4. 共同责任:某些情况下,两个或多个当事方都存在责任,共同导致事故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责任大小进行责任划分。
例如,在交叉路口发生碰撞事故时,如果一方闯红灯而另一方超速行驶,责任可能被划分为六、四或五、五。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原则1. 驾驶员违法行为: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酒驾、超速或闯红灯等,该驾驶员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2. 事故发生地点:在某些情况下,事故发生的地点也会影响责任划分。
如果一方在无保护设施的非机动车道行驶,而与之发生碰撞的机动车在正常道路行驶,责任可能会更多地归咎于非机动车驾驶员。
3. 车辆类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也可能与车辆类型有关。
例如,当电动自行车撞击非机动车时,因为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较快且具有车辆属性,其驾驶员通常承担主要责任。
4. 驾驶员安全意识: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措施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如果一方驾驶员在事故前没有采取适当的避让动作,而另一方驾驶员采取了适当的避让动作,责任可能更多地归于未采取避让措施的驾驶员。
在实际生活中,除了以上几个标准和原则,交通事故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等。
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
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交通事故都是由于某一方违反交规则的造成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是要承担责任,支付赔偿或者接受处罚,于是怎样知道谁的责任重谁的责任轻就成了一个非常有争议的话题,经常有双方当事人觉得自己不应当承受这么重的责任从而拒绝进行对应的赔偿,今天我就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怎样界定责任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司法考试基础精讲民法讲义: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正在进行中,要重视基础知识的复习。
法律教育网的小编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讲义,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概念界定(千万别骄傲到拒绝看一眼的程度!)①机动车辆。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不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整车重量超过40kg的,视为机动车辆。
②道路。
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③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运行过程中,因不当的驾驶活动造成(车辆倾覆或者碰撞)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
要点有三:(a)道路上(修车厂就不是);(b)运行中(停下来并熄火后就不算)(c)因不当的驾驶活动导致损害的发生。
所以,如果损害不是因为不当的驾驶活动造成的,不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范畴。
例如,扔石头伤害了出租车中的乘客;机动车上放置的易燃物品发生爆炸致人损害。
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的一般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调整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规范,《侵权责任法》第449-52条均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为前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大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大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法律依据考察事故事实,根据责任分析,判定经历者和受害者所承担的责任,并分配赔偿义务等等。
责任认定有单方面责任和双方
面责任两种。
1.单方责任
单方责任是指事故的全部责任的法律责任只由其中一方承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单
方责任主要分为过错责任和法定责任两种。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是指一方的违法或过失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另一方没有相应的违法或过失行
为而承担的责任。
过错责任有普通过错责任、犯罪过错责任、行政过错责任、游览轮船过
错责任、航空公司过错责任、道路运输公司过错责任等。
(2)法定责任
法定责任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事故后,无需进行责任分析就可明确责任人承担的
责任。
法定责任主要有摩托车少儿驾驶、强制保险责任、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法定责任等。
双方责任是指双方在事故发生时都有过失或违法行为,两方都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般
双方责任采用同等责任原则,即双方按照同等的比例承担责任;或按照过失程度责任原则,即双方按照其过失的程度承担责任。
3.特殊责任
特殊责任是指特定群体在行使职权等行为中未及时采取维护安全措施却导致交通事故
发生而承担的责任。
特殊责任主要有行政部门责任、公安机关责任、管理部门责任等。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一:交通事故概述1.1 交通事故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参与者在公路上因交通事务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事件。
1.2 交通事故的分类根据交通事故的性质,可以将交通事故分为车辆事故、行人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等不同类型。
二:交通事故责任2.1 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原则2.1.1 追责原则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肇事者承担,即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2.1.2 共同责任原则多人共同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各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1.3 违章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违章行为的一方承担,如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等。
2.2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2.2.1 全责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完全负有责任,需要承担全部损失。
2.2.2 主要责任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2.2.3 同等责任多方共同负有相同比例的责任,需要共同承担相应的损失。
2.2.4 次要责任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负有次要责任,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
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3.1 报警和现场保护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继续发生事故并确认事故责任方。
3.2 事故勘查和取证交通警察应及时到达现场勘查,并采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交通信号灯记录等,以确定事故责任。
3.3 调解或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减少对司法机关的介入。
3.4 管辖机关和司法程序当事人无法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进行司法程序。
四:交通事故的赔偿4.1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受害人有权获得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赔偿。
4.2 财产损失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获得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维修费、财产损失补偿等。
4.3 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受害人有权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抚慰金等。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责任的承担
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归责原则与责任的承担一、前言机动车交通事故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因此,明确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1. 事故责任主体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体。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其他人或单位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事故发生地点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也是判定归责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发生在路口或者十字路口等容易出现纠纷的地方,那么往往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归责情况。
3. 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时间也是判定归责的重要因素之一。
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或者雨天等视线不好的情况下,那么往往需要考虑驾驶员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
4. 事故责任比例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往往存在多方责任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各方责任的大小来确定具体的归责情况。
如果某一方承担了较大的责任,那么其应当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5. 事故证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证据是判定归责的重要依据之一。
如果某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有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那么其应当获得相应程度的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1. 直接损失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直接损失时,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请求赔偿。
直接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两种。
其中,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失、修理费、医疗费、误工费等;非财产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等。
2. 间接损失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导致收入减少,那么侵权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违法行为惩罚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员存在违法行为,那么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行为惩罚。
机动车相撞主次责任怎么分
机动车相撞主次责任怎么分引言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不可避免的。
特别是机动车相撞事故,由于车辆的流动性和速度较高,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因此,确定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对于保障交通安全、维护道路秩序和公平公正的交通执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机动车相撞事故的主次责任如何分配,以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和相关法律依据。
主次责任的分配原则在确定机动车相撞事故的主次责任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违法行为原则:根据交通法规,对于违反交通规则或交通信号灯的一方,通常将其认定为事故的主要责任方。
2.负主要责任原则: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一方主动负有更大的责任,那么该方将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3.等同责任原则:如果两个或多个机动车驾驶员都有一定的过错,但无法确定哪一方负有更大的责任,那么各方的责任将被认定为等同。
4.弃权责任原则:如果机动车相撞事故是由于双方都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发生的,那么双方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5.特殊情况原则: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过错、不可抗力等,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根据以上原则,交通执法部门在处理机动车相撞事故时,通常会根据事实和证据对主次责任进行判定和分配。
分配责任的具体方法针对机动车相撞事故的主次责任分配,常见的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综合方法综合方法是最常用的一种责任分配方法。
根据事故发生的经过、双方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按照比例划分主次责任。
这种方法注重客观事实和证据,既考虑了违法行为,又兼顾了实际情况。
定性方法定性方法主要根据事故双方的违法程度和事故后果,确定主次责任。
通常将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两个等级,严重违法或负有更大责任的一方为主要责任方,而轻微违法或负有较小责任的一方为次要责任方。
等级方法等级方法是根据交通法规对不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评估,对事故发生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分配主次责任。
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的法律标准和程序
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的法律标准和程序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的法律标准和程序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交通事故越来越多,如何确定事故责任以及实现合理赔偿成为了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有其专门的法律标准和程序,下面将一一阐述。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标准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标准主要有三种:全责、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全责:指由一方完全承担事故发生的责任。
例如: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此时驾车人将承担全责。
2.主要责任:指由一方承担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
例如:两车同时变道时相撞,此时如果其中一方车辆没有打方向灯,那么该车辆将承担主要责任。
3.次要责任:指由一方承担事故发生的次要责任。
例如:机动车在过路口时绿灯亮起,但未观察路况直接前进,与未按桥设限速行驶的大型车辆相撞,此时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程序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步:1.报警和记录:双方当事人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包括交通标志、道路、车辆等信息。
2.保护现场:事故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不得擅离现场,保留现场证据,如拍照、录像等。
3.确定责任:交警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制定对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4.保险理赔:根据事故责任的认定书,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理赔,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
5.法律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于赔偿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标准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
2.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车辆修理费、车辆残值补偿、物品价值、租车费、公共交通费用、路产赔偿费等。
3.精神抚慰费:当事人在事故中受到恐惧、惊吓、精神上的伤害时,可以适量获得精神抚慰费。
4.交通事故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
四、结语交通事故责任和赔偿的法律标准和程序,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法律规定,对于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对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的认定和划分。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划分直接关系到事故双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以保障公平、公正的处理交通事故。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法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
比如,对于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法律有着明确的责任划分标准,这些都是划分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司法文件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程序。
在认定事故责任时,需要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多个方面的证据,综合分析判断事故责任的主次关系。
三、过错程度划分,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中,需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其过错程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责任的划分。
一般来说,对于过错较大的一方,其承担的责任也会相应增加。
四、损失情况考虑,在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时,还需要考虑损失情况。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其对于受害方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损失情况,也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事实证据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责任的划分公平、公正。
希望交通参与者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原则是什么行为责任原则,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原则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划分原则是什么
1、(1)行为责任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
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有哪些
1、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
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
2、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
过错的严重程度。
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
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请继续学习,或者去学习专业。
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
法律知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当前社会中较为常见的事故类型之一,其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各方受伤或受损的赔偿标准直接关系到事故的后续处理和双方的权益。
以下文章尝试从法律角度来阐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其相应的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在中国交通法规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明确的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分为四个等级,即全责、主责、同责和无责。
全责是指责任人完全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根据交通法规规定,以下情况下的事故责任应该认定为全责:驾驶员饮酒后驾驶,驾驶员无证或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驾驶员明知车辆缺陷而仍然驾驶,驾驶员超速行驶,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等交通规则。
主责是指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一般而言,当事故中多个责任人均有不当行为或错误判断,且一方的过错较大时,事故认定该方为主责方。
但在某些情况下,对事故中双方开车人的认定并不明显,经过调查后也可能认定为同时承担责任。
同责即均分责任,当交通事故中,双方或多方的车辆都有一定的责任,但难以划分主要责任方时,可认定该事故责任方均分责任。
无责即任何一方均无过错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事实还无法确认,或者交通事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时,可认定事故责任为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既然已经确认事故责任,接下来我们需要了解的便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在中国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有具体规定。
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人身伤害赔偿人身伤害赔偿是指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肇事方需要赔偿受害人或造成损失的相关机构。
根据相关法规,人身损害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因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具体案件而定。
2.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交通事故中造成的财产损失。
受损方可要求肇事方为其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损坏的车辆、物品等,其赔偿金额应该根据实际调查情况而定。
2016年法考民法主观题解析
题目:请对一起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纠纷进行分析和解答。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伤者)被告:张某(驾驶员)事故经过:2020年5月1日上午,被告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某市某区某街道行驶,当行驶至某交叉路口时,与原告李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受伤,自行车受损。
【法考知识点】本题主要涉及民法中的侵权责任、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等相关法律知识。
【解析】一、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就本案而言,被告张某作为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损害赔偿1. 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赔偿标准:(1) 医疗费:以医院发票为准,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误工费:根据伤者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为:伤者工资(或当地平均工资)÷365天×误工天数。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计算。
具体计算方式为: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平均工资)÷365天×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4) 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包括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5)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 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和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
三、具体解答根据上述分析和法考知识点,现对本案进行具体解答:1. 责任认定结果:根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等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被告张某,被告张某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2. 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上述第二条所述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结合原告李某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对当事人作出的定量、定性的结论;所谓定性,是指当事人有无责任;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应承担哪一种责任。
一、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二、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所谓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实际上首先是民法上关于民事责任成立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原则;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原因力的研究和运用,在我国目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实践中涉及较少;《实施条例》的上述规定,实际上为通过“原因力”来分配责任提供了法律空间;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在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确定以后,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的确定,主要是由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在存在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当事人过错的场合,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而被撞的行人又闯红灯,便面临一个对当事人双方的过错进行比较的问题;比较过错又称为过失相抵,是民法尤其是侵权行为法上的一项重要的责任确定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和《交通安全法》都明确了这种确定责任、分担损失的制度;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过错比例进行比较时,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需要克服,主要表现为如何认定不同过错对促成事故作用力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过错系数”问题;例如,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确定记分分值所依据的原则也是考虑到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在这方面也具有了一定的基础;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交通事故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分为4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反映了当事人行为对在形成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时,交通管理机关将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据其责任情况给予违法处罚和肇事处罚;现行处罚方式包括: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有关交通安全法律对其违法行为给予拘留或罚款、吊扣和吊销驾驶执照处罚;四、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方法1、根据因果关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造成事故损害后果与涉及违法的事故原因之间的直接关系,即事故的直接原因;引起事故的其他因素如道路、气候等,不应作为加重或减轻当事人责任的原因;交通事故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独立、综合和参与因果关系3种形式;独立因果关系是指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只有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因此,全部责任均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这种因果关系有一因一果,多因一果的形式;一因一果是一个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多因一果,是当事人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综合因果关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双方当事人都有违法行为,而且这些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即事故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共同造成的;这种因果关系又分为重复综合和相互综合两种;如果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单独地造成该起事故,则称为重复的综合关系;如果其中某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单独存在时,事故不一定发生,而在双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下才能发生事故,则为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一般负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都属相互综合的因果关系;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着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其他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不过这种关系是间接的、偶然的,与其它因素发生关系后才起作用,这种因果关系就称为参与因果关系;在责任认定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基本上也属于参与因果关系;2、根据路权原则认定交通事故责任(1)路权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的一定空间范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路权包括通行权与先行权,“路权”规定充分体现了公民在道路交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交通法规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在事故责任认定工作中,须根据不同的道路条件来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路权;通行权的确定:通行权是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道路某一空间范围内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交通参与者在自己通行的区域内享有通行权利的同时,不得侵犯其他享有通行权者的权利;先行权的确定:先行权是指交通参与者根据交通法规所享有的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先行权建立在通行权的基础之上;有通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实现自己的通行权利时可能会遇到时间顺序方面的障碍,这就涉及到谁有优先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有先行权的交通参与者在规定范围内允许优先通行,而其他交通参与者,应保证有先行权者的权利得到实现;(2)根据路权认定责任大小按照路权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是违反通行权的过错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不是违反通行权的行为,则由违反通行权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②双方当事人都有通行权时,则由违反先行权的一方当事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负相对应的责任;③双方当事人都违反了通行权与先行权规定,如没有其他过错行为存在,则双方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④双方都没有违反路权规定或都有违反路权规定以外的过错行为,应通过分析安全因素,再认定事故责任的大小;(3)根据安全因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中明确体现了交通活动要确保安全的原则;特别是根据因果关系和路权规定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则应根据交通法规中有关“确保安全”的规定,区分事故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及其程度,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因此,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时,一方当事人违反确保安全规定,另一方未违反,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是次要原因;在当事人都违反路权规定和确保安全的规定时,一方违法情节严重,另一方情节相对较轻,则前者的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后者的行为则是次要原因;在无法区分情节轻重时,则说明双方的过错行为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等效原因;(4)特别情况下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实施条例》的这些规定,是在特别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原则规定;事故逃逸是一种恶劣的行为,须严格予以禁止和惩治;刑法和《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但是,《交通安全法》对于事故逃逸场合当事人民事责任的问题并未涉及;《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必要补充;《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款的规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逃逸情况下,事故责任认定确立的原则;根据上述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①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场合,无论事故各方当事人的实际过错如何,均推定逃逸方负全部责任;②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而对于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③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逃逸方有违法行为或者驾驶错误,他方没有过错,由逃逸方负全部责任;④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事故当事人均有过错,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这里有这样一个问题:如果在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勘察、检验的结果是逃逸方对于事故的形成没有过错,但是因担心责任而逃逸,而其他当事人应当负全部责任却没有逃逸,这种情况是否仍然要逃逸方承担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条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只要逃逸行为对于事故的发生或者损害的扩大没有因果关系,而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也没有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就不应当让逃逸方承担事故责任;至于因逃逸而应承担的行政处罚责任,是另外一回事,这不涉及事故责任;《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对上述承担责任的原则的理解,也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一方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②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是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行为场合,应当由各方当事人均分责任;如果当事人的主观意图是为了图谋骗取保险等,则还须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或者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虽然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但并没有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在这种场合,应当如何认定责任的问题,对此《实施条例》没有明确;目前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行为是属于有恶意的故意行为,即使对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也应当让该方当事人承担责任;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应当加重该方当事人责任的比例,而不应当让该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根据以上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方法,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则:当事人有过错行为,其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过错行为或者虽有过错行为,但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道路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道路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前言道路事故是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因此,对于道路事故责任的准确定位和划分,对于受害人的权益保护、交通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在确定道路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时,需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交通法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环境以及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为表现等。
本文将探讨一般情况下的道路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我国交通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对于道路事故的责任划分提供了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原则被广泛采用:•谁有过错,谁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原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核心,根据这一原则,当道路事故发生时,参与事故的各方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方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过错程度决定责任承担比例根据过错程度的不同,责任的承担比例也将发生变化。
过错行为越轻微的一方,其责任承担的比例也就越低。
对于双方过错程度相等的情况,责任一般按照相等比例划分。
•无过错方享有特殊保护在道路事故责任划分时,无过错方享有特殊保护。
当事故发生时,无过错方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可获得全额或部分经济赔偿。
2. 道路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因素在道路事故责任划分时,除了基本原则之外,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交通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在道路事故责任划分中,交通法规和交通标志标线被认为是重要的因素。
如果某一方在事故发生时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规,或者无视了交通标志标线,往往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为表现事故发生时,各方的行为表现也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
如果某一方的行为表现明显存在过错或者原则上应该具备的注意义务被怠慢,那么他将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
•证据和调查报告道路事故责任划分不仅依赖于各方当事人的陈述,还依赖于现场调查和相关证据。
调查人员将根据现场勘查、交通摄像头视频、事故报告等多方面的证据进行权衡评估,制定责任划分方案。
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Management is about doing countless small detail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导读:机动车之间发生车祸,一般是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一、机动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只要有人员伤亡,要严格按照交警的认定结果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这涉及到后期有可能的无尽的赔偿费用和各种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的赔偿,如果贸然承担全责,这部分赔偿则有可能自费。
特别是与骑电瓶车或者是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伤亡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每年都会造成许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依据以下原则:故意行为责任、过错行为责任、无过错行为责任以及无法认定责任。
故意行为责任指的是交通参与者明知可能造成伤害却故意实施的行为,应承担全责。
过错行为责任则是指交通参与者在交通过程中因疏忽、不慎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无过错行为责任是指交通参与者在交通过程中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但仍然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此时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无法认定责任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情况,此时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通常是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接受调查并提供相关证据。
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以及目击证人的证言等,并结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对事故责任进行判断。
在进行责任认定时,公安交警部门通常会参考以下几个方面的证据:现场勘查报告、事故照片、事故视频、交通监控录像、证人证言以及相关的道路交通法规等。
这些证据可以帮助判断事故的过程、责任的承担以及损失的赔偿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当事故责任明确后,相关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方式进行赔付。
同时,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当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意义和建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明确认定对于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而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情况,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过程。
在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分为全责、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
全责是指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是指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是指双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相同的责任,无责任是指一方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其次,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解释,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还需考虑事故发生时双方的行为、车辆的情况、道路的环境等因素。
比如,如果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或者驾驶机动车时酒后驾驶,那么这一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如果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或者违反了交通标线规定,那么这一方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还需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如果一方的过错较轻,而另一方的过错较重,那么责任的划分将更倾向于重过错方。
而如果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当,那么责任将被划分为同等责任。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过程,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来进行划分。
在日常行车中,我们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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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考民法知识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2016司考民法知识点: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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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概念界定(千万别骄傲到拒绝看一眼的程度!)①机动车辆。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坐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不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整车重量超过40kg的,视为机动车辆。
②道路。
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③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运行过程中,因不当的驾驶活动造成(车辆倾覆或者碰撞)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
要点有三:(a)道路上(修车厂就不是);(b)运行中(停下来并熄火后就不算)(c)因不当的驾驶活动导致损害的发生。
所以,如果损害不是因为不当的驾驶活动造成的,不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范畴。
例如,扔石头伤害了出租车中的乘客;机动车上放置的易燃物品发生爆炸致人损害。
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的一般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是调整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基础规范,《侵权责任法》第449-52条均以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为前提。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1)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①归责原则:过错责任。
②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③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2)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①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
②行人、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的,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③能够证明行人、非机动车一方具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④机动车一方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只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真题研习】某机关法定代表人甲安排驾驶员乙开车执行公务,乙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
甲遂临时安排丙出车,丙在途中将行人丁撞成重伤。
有关部门认定丙和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同等责任。
关于丁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09年试卷三第69题)A.甲用人不当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B.乙不服从领导安排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丙有过错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D.该机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答案】ABCD《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理解。
①调整范围:甲将自己的即动产出借、出租给乙使用,乙驾驶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乙驾驶的车辆应承担责任。
③责任承担规则:(a)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不因车辆保有人(甲)与使用人(乙)的分离而受影响,保险公司应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交强险与商业险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享有运行利益的乙承担赔偿责任,保有人甲不承担赔偿责任。
(c)例外:若甲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如:甲明知乙醉酒,仍将汽车借给乙使用。
又如:甲将汽车出租给乙时,未按照规则审查出乙无驾驶执照。
再如:甲未告知乙汽车的运行参数),甲与乙承担按份责任(见【例1】)【例1】甲、乙参加宴会后,甲将自己的汽车借给喝了很多酒的乙使用。
乙因醉酒操作失误,驶入人行道将行人丙撞上。
①乙对机动车享有运行利益,乙应对丙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③甲、乙对外承担按份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责任法》第50条的理解。
①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很广泛,包括:(a)甲将汽车出卖、赠与给乙,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乙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b)甲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乙支付全部价款前,甲保留所有权,乙(尚未支付全部价款)驾驶该车时发生交通事故。
(c)甲、乙签订试用买卖,乙(乙认可前)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
(d)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将汽车出租给乙,乙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
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乙驾驶的车辆应承担责任。
③责任承担规则:(a)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不因车辆所有人(甲)与使用人(乙)的分离而受影响,保险公司应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交强险与商业险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享有运行利益的乙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甲不承担赔偿责任(见【例2】和【例3】)【例2】甲将汽车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卖给乙,并约定乙支付全部价款前,甲保留所有权。
一日,乙驾驶该汽车时因对支付到期的汽车款犯愁,不慎与对面照章行驶的丙车相撞。
①适用《侵权责任法》第50条。
②甲虽为汽车的所有权人,因乙对汽车享有运行利益,甲不承担责任,由乙对丙承担赔偿责任。
【例3】甲将一辆小汽车赠与给乙,已经交付,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一日,乙驾车闯红灯时将正在通过人行道的丙撞成重伤。
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丙的损害应当全部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②甲已经将机动车赠与乙并交付,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保险金不足以赔偿部分的)责任应当由乙承担,甲不承担责任。
【真题研习】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
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6题)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答案】C《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侵权责任法》第51条的理解。
①适用范围:甲将拼装(或报废机动车)即动产出售、赠与、互易给乙,乙使用该拼装机动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②“拼装机动车”与“报废机动车”的含义:(a)所谓“拼装车”,指使用报废汽车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统称“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
可见“改装车”不属于拼装车。
所谓“报废机动车”,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③责任承担:(a)这样的车是不能上路的,因此,无论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还是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该车均有责任。
(b)这样的车辆不可能投保,及时投保也是以欺诈手段取得的,故保险公司无支付交强险保健金的义务(体现出与《侵权责任法》第49、50条的区别)(c)让与人甲与受让人乙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6.《侵权责任法》第52条的理解。
①适用范围:甲的汽车被乙盗窃、抢劫、抢夺,乙使用该车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该车应承担责任。
③责任承担:(a)即使该车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免除责任,无支付交强险的义务。
(b)若受害人需要抢救费用,受害人有权请求保险公司于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垫付后,向乙追偿。
(c)全部责任由乙承担,甲不承担责任。
【例4】甲将一辆小汽车赠与给乙,已经交付,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乙将该车借给好友使用,乙的好友驾车闯红灯时将正在通过人行道的丙撞成重伤。
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丙的损害应当全部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②甲基于赠与已经交付该车,虽然甲还是名义上的所有权人,但所有权已经依照《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移转给乙,甲不承担责任。
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的规定,此时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所有人乙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实际使用人乙的好友承担(保险金不足以赔偿部分的)责任。
④这个例子的目的:《侵权责任法》第49-52条需要综合运用,才能得出正确结论。
【真题研习】甲为父亲祝寿宴请亲友,请乙帮忙买酒,乙骑摩托车回村途中被货车撞成重伤,公安部门认定货车司机丙承担全部责任。
经查:丙无赔偿能力。
丁为货车车主,该货车一年前被盗,未买任何保险。
关于乙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4题)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甲予以适当补偿C.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丁予以适当补偿【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