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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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合伙⼈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公司法》成⽴的企业法⼈。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1、设⽴的基础不同。

公司的设⽴以章程为基础。

⽽合伙的成⽴则建⽴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意思表⽰⼀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即合伙合同的订⽴者有约束⼒。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与合伙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资格。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

3、合伙与公司内部及外部法律关系上具有实质性差异。

(1)、公司有其区别于股东的独⽴财产,⽽合伙的财产⼀般被认为属全体合伙⼈共有。

(2)公司有独⽴、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使职权。

⽽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对执⾏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共同执⾏合伙企业的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全体合伙⼈决定,委托⼀名或者数名合伙⼈执⾏合伙企业的事务。

(3)公司股东出资⼀经交付公司,即不得主张退股,因此出资或股份的转让就成为股权的重要内容,所不同的仅仅是在不同种类的公司中,转让的⾃由度不同。

⽽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成⽴的,合伙⼈之间具有极强的⼈⾝信任性质,这决定了合伙⼈出资份额的转让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4)从企业规模及存续期限看,公司⼀般规模较⼤,存在其间⽐较长久、稳定,⽽合伙相对来说则具有短期性,且由⼈⾝性强⽽不可能成为⼤企业。

(5)由于我国⽬前没有⽆限公司,我国《民法典》、《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个⼈合伙的合伙⼈、不具备法⼈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各⽅对合伙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

因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与合伙⼈对合伙债务的⽆限连带责任就成为我国公司与合伙的显著区别。

合伙企业与普通公司区别

合伙企业与普通公司区别

合伙做生意,就需要成立一个合伙体,要成立合伙体就需要有了解相关的章程和规定,合伙人还需要有协议来约束,你需要了解办证的步骤,协议书的写作,等等,下面帮你查找的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合伙企业问:什么是合伙企业?答: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问: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答: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1、合伙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由二个以上投资人投资;2、合伙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3、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4、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6、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答: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合伙人投资;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问: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答: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1、合伙企业必须根据其经营规模,招用必要的从业人员,可以是几个从业人员,也可以是几十甚至更多;个体工商户则雇工人数不得超过7名;2、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每月向税务局交税,还需向工商局交纳工商管理费。

比较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比较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比较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生活中有诸多的初次创业者对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分不清,特别对一些合伙企业的名称也标有公司的合伙企业,容易误认为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下面就让店铺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希望大家喜欢。

比较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区别之一:从设立的依据和特征来看。

1、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企业法》、《民法通则》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一般无法人资格。

其特征有: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法律基础,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合伙协议性质上区别于公司法人章程。

合伙需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形成的经营组织,须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并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它较独资经营具有集中力量,共同举办某种事业的特点。

2、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其特征有: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集合的主体。

这种组织机构具有对外统一性和相对稳定性,不因为法人成员的死亡或退出法人组织及其他变化而影响其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存续。

法人的这一特征,使其区别于单独的自然人;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和人格,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

法人的独立财产是其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最大的法律特征;其与自然人一样具有独立人格、享有独立地位的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以其自己的财产承担独立于成员的有限责任。

区别之二:从设立条件来看。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

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作为两种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既有相同之处,也有较大区别。

相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两类企业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二是两类企业都要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比较简单,法律对其设立条件及程序要求一般比较低;而公司制企业的设立则比较复杂,法律对其设立条件和程序要求相对较高,而且规定有明确的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二、公司制企业由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经营,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投资者即股东参与经营应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不得直接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要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执行企业事务,因故不能执行事务的要委托他人代为执行。

三、公司制企业的组织管理比较严格,法律规定其必须设
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而合伙企业则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而不须设股东会、董事会或监事会,重要问题要由全体合伙人讨论一致同意方可决定。

四、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则要承担无限责任,即使是两合合伙允许部分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也必须以有至少1名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前提。

此外,在企业经营规模、国家对企业的管理等方面,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两者间也有一定的区别。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

公司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异同点
出资人不同
在我国除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外,其他公司的出资人均为多数人
只有一个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二人以上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名称2、有符合法律规定人数的股东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4、公司要有自己的章程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6、有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7、有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8、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9、有明确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的商定管理公司事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许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才能的人担任企业事务管理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则和合伙协议的商定管理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益,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商定或许全体合伙人决议,委托一名或许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与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视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反省他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状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后要加“公司”字样
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名称要标明哪种类型的合伙企业.如“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类型
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同

一般的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什么?

一般的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什么?

一般的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什么?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限公司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如下:1、有限公司是法人组织,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2、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是法人,但有限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公司注册所需资料:1、股东身份证原件,最好2人以上。

法人代表、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企业名称,股东出资金额;2、公司经营也是公司注册地址;3、企业名称;4、经营范围:主营是核名的依据,主营是什么业务;5、注册资金。

注册公司需要几个人要分情况,一般公司注册至少要一个人,也就是一个股东,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与监事会,只保留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人这三个职位。

如果需要设立董事会及监事会,董事会人员不得小于三人,监事会人员不得少于三人。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有: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经营管理不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风险承担情况不同: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1、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联合经营企业,合伙⼈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限责任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是指以投资⼊股或认购股票的⽅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2、当事⼈承担的责任不同合伙制企业中,每⼀个合伙⼈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限责任。

股份制企业⼀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

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利润分配⽅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按契约进⾏分配,契约由合伙⼈在成⽴合伙组织前协商订⽴,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4.企业形式不同: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依法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合伙协议是合伙⼈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的出资⽅式、数额和期限,合伙⼈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区别有两重意义,第⼀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的⼈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的⼈格。

第⼆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性。

合伙企业是每⼀个独⽴的合伙⼈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的,具有⼈合的性质。

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的⼈格,它作为独⽴的主体进⾏经营活动,可以以⾃⼰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合伙⼈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

合伙⼈对企业的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LLC)与有限合伙企业(GP)的区别一、含义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一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

二、设立依据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三、出资人数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至少应当有1名普通合伙人,即合伙人必须是2人或2人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四、出资方式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更为灵活,突出表现为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且货币出资的比例没有要求。

2、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非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五、注册资本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财务分析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数额履行出资义务。

六、组织机构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2、有限合伙企业未对最高权力机构予以明确,原则上合伙企业重大事务由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合伙人会议的方式共同决定;执行机构为普通合伙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注册资本少。

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政府监管少,规模没限制,企业内部协调容易。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还是要缴的。

缺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损失超过企业初始投资时,需要用个人其他资产偿债,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企业存在年限受到业主的寿命影响:人死了企业就没了。

大量融资困难: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两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优点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需要注意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无法偿债或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分担债务,每个人都可能倾家荡产。

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需要在公司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或无线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锅谁背,其他人有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独立与所有者和管理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如下优缺点:优点:1、无线存续:即使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依然可以存续。

2、股权便于转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成若干股,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3、有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因为公司债务为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正式由于以上优点,使得公司容易在资本市场获得资本,有限债务责任和无线存续,让投资者投资风险降低,股权便于转让,提高流动性。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XXX和有限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企业法人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以其出资额为限,按股权比例享受收益,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而有限合伙企业是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合伙人以其在企业中的持股比例享受收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它们之间的主要异同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设立依据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依据为《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注册资本均无最低限额。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规定,两者均没有相应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出资方式略有不同。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两者均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估价、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且货币出资在所有出资的比例中均无最低限额。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出资。

4.股东人数略有不同。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由50个以下合伙人出资设立,但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5.法律地位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况下对其应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组织、决策机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由股东会(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员工组成。

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执行机构为董事会,公司决策一般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投票决定,投票规则一般由公司章程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无法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事务的执行原则上由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的人为普通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三篇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三篇

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三篇篇一: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有限责任公司兼有人合性和资合性。

2.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在有限责任公司里,股东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在在公司享有的权力;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法继承人需根据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合法人在合伙中份额的情况下,继承人才有权成为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若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应将被继承的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该继承人不能成为该企业的合伙人。

4.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行使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

股东会不是常设机构,但有权对公司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业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力,合伙企业既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有监督权。

5.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重大决定事,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需经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在普通合伙企业,在通过重大决定,如: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等时,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6.在有限责任公司里,新入伙的股东只对当前负责任,无需对公司过去的债务负责;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新入伙人一旦入伙就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在有限责任公司,若股东想退出企业,可以将自己手中的股权转让,若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意,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若股东过半数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需自己购买;在合伙企业中,若想退伙,需达到一定的情况:(1)法定退伙,如普通合伙中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2)约定退伙,即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合伙人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或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而退伙;(3)除名退伙,指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将某一或某几个合伙人因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或者有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而将其除名。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
无权力能力之社团,领取营业执照 不能独立对其所负债务承担责任,全体合伙人 以其各自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由全体合伙 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 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 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 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 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 行。合伙企业对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人依法或依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 项作出决议,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合伙协 议另有约定外,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合伙 协议未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实行合伙人一 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 法 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除非合伙 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
6.
公司设立的基础——公司章程,其修改 或者补充作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不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 东权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 限公司无此限制) 公司普通股东的主要义务在于出资,只 有控股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Fra bibliotek公 司 1. 2. 3. 4.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以其全部财产独立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 责任,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全部财产属于公司所有,投资者因 向公司投资而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 公司治理机构包含股东会(遵循一股一 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董事会(遵循一 人一票与人头多数决原则)和监事会等 分权制衡的公司机关。董事长、执行董 事,或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一般不能越过公司机关直接执行公司事 务 公司股东会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遵 循一股一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析三者异同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公司的财产按占股份比例分配。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4.与二者的不同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我们分开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等。

一人有限公司:除需要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分析公司的优缺点1、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2)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3)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4)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合伙制和公司制的区别

1、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是什么,各有哪些利弊?先讲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基于合伙协议(设立程序、管理方式、分红模式等自由度高,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多);公司基于章程(自由度相对较低,公司法强制规定了很多内容)。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有全体合伙人共有,企业没有独立财产、不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企业财产由企业所有,企业承担独立的财产责任)。

3.投资人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投资人称为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合伙人还须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全部家当有多少);公司的投资人称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即企业的钱不够还债,股东无需拿出家里的钱补充清偿——当初投资多少,赔光就算了)。

4.其他区别,都是浮云。

再说利弊:•合伙之利:自由(也可说是松散)——公司之弊:强制(也可说是规范);•合伙之弊:无限责任——公司之利:有限责任;•利弊不在于抽象比较,须在个案中具体分析,且不同角色立场分析各异。

合伙制的特点:(1)合伙的规模一般不会太大,合伙人数不会太多;公司则可以不断生长,以至变成一个庞大的“帝国”,合伙是长不了这么大的。

(2)合伙相对公司来说最主要的优点是避免双重纳税。

(3)合伙适合人力资源是主要资产的行业(律师、会计师、建筑师、管理咨询、投资银行);如果主要资产中有大量实物(包括知识产权),需要采用公司的形式。

优劣很难说,合伙建立的方式比较灵活,合作方式也多种多样,合伙更凸现其人合性质,公司制企业更凸现其资合性质,比如合伙经营出现问题或者终止经营,各方可以取回自己的财产,而公司制企业必须经过清算程序确认各方对清算财产的分配,否则不得取回财产,投入经营的资产进入公司后也就发生混同,投资人拥有的只是份额,而不是具体的某项资产。

补充一下啊,合伙和公司最大的区别还在于税赋不一样。

公司有两层所得税,企业层面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层面缴纳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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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都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都具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点,都要求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

但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相比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企业;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第二,设立条件不同。

表现在: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

3、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第三,内部治理结构不同。

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四,责任形式不同。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1.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
一个人,而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2人以上5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5人,投资人可以使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投资人承担债务的责任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
投资与个人财产是不分离的,故其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企业事务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
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也即投资者可以自认企业的厂长、经历,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聘用其他人员挂美丽企业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要有完整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它主要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经理等几个部分。

4.企业设立的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
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最低注册资本并未作规定,也没有规定最高限额;公司法中却明确地规定了优先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按其类别和经营方式不同,可以分别是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5.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
人,财产也为该投资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优先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
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
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
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
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和获取哦也的设立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4.投资转让方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
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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