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 解散 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的公告公告序号:一、概述近日,本公司决定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
本公告旨在向各方详细说明该决定的背景、原因和后续计划,以及对相关利益方的影响和解决方案。
请各方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对相关事宜有充分的了解。
序号:二、背景和原因控股子公司是指某个企业通过持有其绝大部分股权或表决权来对其他公司行使控制权的情况。
解散控股子公司是一种企业管理决策,通常会在以下情况下考虑:1. 资产重组:当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无法与母公司的战略规划相契合,或者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为了提高整体资源利用效率,解散控股子公司是一个常见的选择。
2. 经营不善:如果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难以通过内部改革和重组来实现扭亏为盈,母公司可能会选择解散以减少经营负担。
3. 资金需求:若母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其他项目,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或资产无法提供所需资金,解散控股子公司是一种筹集资金的策略。
序号:三、解散计划1. 程序和流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解散控股子公司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流程,包括举行股东会议、报告主管部门等。
本公司将会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合法、规范的程序解散控股子公司。
2. 员工安置:在解散过程中,本公司将对控股子公司的员工进行妥善安置和补偿,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本公司也鼓励员工通过其他方式转岗或重新就业,以减少解散对员工的影响。
3. 财务处理:解散控股子公司将涉及到资产、负债和利润的处理,包括清算负债、处置资产以及结清相关费用。
本公司将会组织专业的团队对解散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财务处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序号:四、影响和解决方案1. 股东权益:解散控股子公司将对股东权益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将积极与股东进行沟通,并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解散方案进行相关的补偿或回报。
2. 债权债务:解散控股子公司将涉及对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并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华夏幸福基业借壳上市
华夏幸福基业借壳落定(2011-09-13 21:23:28)转载分类:金融实务标签:财经■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宋振庆北京报道8月29日,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ST国祥,600340.SH)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对公司向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幸福基业”)发行3.55亿股购买相关资产的批复文件。
这意味着,华夏幸福以地产资产借壳ST国祥上市尘埃落定。
根据ST国祥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公司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华夏幸福基业持有的京御地产100%股权进行整体资产置换,置入资产、置出资产评估净值分别为16.7亿元和2.66亿元,公司将向华夏幸福发行股份购买置换差额。
一旦重组实施后,华夏幸福“住宅+园区”两项重头业务将进入上市平台,使ST国祥转变为一家房地产上市公司。
“鉴于目前华夏幸福基业的资源禀赋、在地产和园区开发上的丰富经验以及表现出的发展势头来看,ST国祥事实上已经迈入了二线蓝筹的行列。
”对华夏幸福基业进行了深度调研的第一创业地产分析师陈晓波表示。
财富增值游戏宏观调控不断收紧的政策环境下,华夏幸福基业已经是今年第7家房企借壳获批的幸运者,同时也成为河北地区继荣盛发展和天山发展后第3家房地产上市公司。
“一方面因为这次重组是2009年6月份提出的,赶在证监会禁令之前;另一方面华夏幸福基业的园区开发符合国家产业战略政策的大方向,借壳获批并不算意外。
”有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
实际上,从今年7月初开始,已经有部分“先知先觉”的资金进入ST国祥。
借壳重组获得批复后,公司股价更是连续蹿升,从而成为了又一台造富机器。
由于ST国祥依然算是一个比较干净的壳,华夏幸福基业的这次借壳以“资产置换+定向增发”的方式进行,不仅并未动用一分钱的现金,而且获得不菲的账面收益。
方案中的定向增发价格定为3.95元/股,而截至8月31日,ST 国祥已经涨至16.02元/股,以此计算,购买其3.55亿股的华夏幸福基业账面浮盈便达到了42.85亿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1.02
•【文号】证监许可[2008]4号
•【施行日期】2008.01.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东间股权转让及章程修改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8]4号)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8% (800万股)的股权出让给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同意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你公司2.5%(250万股)的股权出让给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同意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后仍为你公司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你公司注册资本不变,股东出资及其股权比例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同意你公司对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
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八年一月二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7.20•【文号】证监许可[2011]1139号•【施行日期】2011.07.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金融债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39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募集“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嘉实字[2011]04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募集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核准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运行机制、优势及风险华夏幸福2002年在固安县率先探索产业新城开发性PPP 模式,为政企合作开发产业新城提供了优秀范例。
党的十八大以后,华夏幸福的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迅速扩张,目前已布局于全国60余个区域,业务版图覆盖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郑州、武汉等全国15个核心都市圈、 13个省级行政单位,在我省周边的湖南、湖北、浙江、安徽、广东均有产业新城合作项目。
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 模式也得到了得到各级政府广泛认可。
河北固安产业新城、江苏溧水产业新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产业新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产业新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产业新城五个项目入选财政部PPP示范项目。
其中,固安产业新城还入选全球60个可持续发展PPP案例。
京津冀都市圈非京长三角都市圈上碑.南亭.杭辩.合度粤港澳都市国广州.漏圳篙潜都市圈郑州,直汉,成都图i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国内布局情况一、运行机制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是以实现区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提供以产业开发为核心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运营等综合开发服务,社会资本承担主要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责任,投资回报与绩效挂钩的创新性PPP模式。
(一)运作机制在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中,政府是园区开发建设的决策者,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质量实施监管,并专门设立园区管委会负责对接相关事务。
华夏幸福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接受合作区域所在地方政府的委托,双方签订长期合作开发协议,设立项目公司,为区域提供包括规划设计与咨询、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配套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以及城市运营服务共六大类、全流程的一体化运作综合解决方案。
其中,产业发展服务是核心,具体包括华夏幸福在委托区域范围内进行的产业定位、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招商引资、投资服务、产业升级等服务。
图2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性PPP模式运行机制(二)回报机制地方政府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至地方财政后,按照约定比例留存,剩余部分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通过安排预算支出,作为支付公司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并完善各项收支手续,以保障公司各项服务费用的顺利支付。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_记录
《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读书记录目录一、内容概览 (2)1.1 书籍简介 (3)1.2 研究背景与目的 (3)二、中国企业境内上市IPO制度规则 (4)2.1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6)2.1.1 发行条件 (7)2.1.2 发行程序 (8)2.1.3 信息披露要求 (9)2.2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0)2.2.1 上市条件 (11)2.2.2 上市程序 (12)2.2.3 信息披露要求 (13)三、中国企业境外上市IPO制度规则 (15)3.1 国际金融市场的规定 (16)3.1.1 注册资本要求 (17)3.1.2 股权结构要求 (18)3.1.3 信息披露要求 (19)3.2 中国香港、美国等地的上市规则 (20)3.2.1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规定 (21)3.2.2 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 (22)四、IPO实战攻略 (23)4.1 准备阶段 (24)4.1.1 企业内部评估 (26)4.1.2 制定上市计划 (27)4.2 执行阶段 (29)4.2.1 选择中介机构 (30)4.2.2 完成股权结构调整 (32)4.2.3 准备申请文件 (32)4.3 后续阶段 (34)4.3.1 上市审核 (34)4.3.2 路演推介 (35)4.3.3 发行与上市 (37)五、总结与展望 (38)5.1 本书总结 (39)5.2 行业发展趋势与展望 (40)一、内容概览《上市直通车: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IPO制度规则透析与实战攻略》是一本全面解析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的权威指南。
本书不仅涵盖了国内上市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还涉及到了境外上市的相关规则和趋势,为有意上市的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信息和策略建议。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作者详细介绍了中国企业境内外上市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了当前上市环境的机遇与挑战。
从政策、法规、市场等多个角度,对企业上市IPO制度规则进行了深入剖析。
600340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063 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重要提示:●投资标的名称:1.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2.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金额和比例:1.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拟向其全资子公司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厂弘润”)增资5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增资完成后,京御地产对大厂弘润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2.京御地产拟向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幸福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幸福”)增加注册资本金35,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京御地产对沈阳幸福的持股比例仍为100%。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1.京御地产拟向大厂弘润增资50,000万元,其中2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3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增资完成后,大厂弘润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京御地产对大厂弘润的持股比例仍为100%,该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京御地产拟向沈阳幸福增加注册资本金35,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沈阳幸福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京御地产对沈阳幸福的持股比例仍为100%,该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13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三)审批程序:上述增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1.大厂弘润公司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弘润商贸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4月29日注册地址:大厂潮白河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孟惊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建筑材料销售截止2013年3月31日,大厂弘润的总资产为3,752,150,315.34元,净资产为347,486,801.33元,201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259,804.25元,实现净利润-3,496,075.23元。
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
基金管理公司合作协议范本5篇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同意在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下,共同合作,以实现基金管理、资产增值及市场拓展等目标。
二、合作事项双方合作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产品设计、基金募集、基金管理、风险控制、市场营销及客户服务等方面。
三、合作模式1. 设立合资公司: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共同管理基金业务。
2. 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金管理,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专业化、高效化的管理服务。
四、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与义务:(1)提供基金产品设计和募集的相关资料;(2)监督基金的运行情况,确保基金合规运作;(3)按照约定支付管理费用。
2. 乙方职责与义务:(1)负责基金产品的设计、募集和管理;(2)制定基金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3)定期向甲方提供基金运行报告;(4)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努力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合作期限与终止1.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协议终止:合作期限届满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妥善处理好合作期间的债权债务。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策略、客户资料、交易数据等。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4.06.09
•【文号】保监许可[2014]499号
•【施行日期】2014.06.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499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发起筹建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拟任董事长张洪新,拟任总经理赵瑜纲。
二、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经营业务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
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4年6月9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保监许可[2014]818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
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许可〔2014〕818号)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存款到期转存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幸福寿报〔2014〕171号、191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农业银行北京复兴门支行的1亿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到期后分两笔转存至以下银行:
一、5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二、5000万元人民币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建设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备案。
此复
中国保监会
2014年9月29日
——结束——。
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范本4篇
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范本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范本甲方:(甲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注册地:(注册地)乙方:(乙方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住所:(住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注册地:(注册地)鉴于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开展产业基金投资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1. 甲、乙双方合作成立产业基金,基金管理范围为(基金管理范围)。
2.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资金总额为(资金总额),其中甲方出资占比为(甲方出资占比),乙方出资占比为(乙方出资占比)。
3. 基金的管理机构设立为(管理机构全称),合作协议中由双方约定,具体管理细则另行签订管理协议。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毕,或双方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作关系时终止。
第三条利益分配1. 产业基金所获盈利,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分得盈利额的(甲方分配比例),乙方分得盈利额的(乙方分配比例)。
2.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损失由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第四条信息公开1. 在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运营期间,双方互相保持信息公开,遵循诚信合作原则,共同致力于项目成功实施。
2. 双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产业基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投资情况、盈亏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关键信息。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对方商业机密及商业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如因一方泄密造成对方损失,泄密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本协议有效期间及终止后,双方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机密及商业信息应予保密。
第六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具体法律),对双方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_行政公文
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10月12日沪深晚间公告范文一交通银行:获准发行至多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交通银行近日已先后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批文。
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绿色产业项目贷款。
易华录:签订重大合同易华录与蓬莱市民政局签订《蓬莱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PPP项目合同》,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性智慧健康养老社区,包含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医院、颐养学院、养老商业中心、养老公寓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本项目总投资额70790万元,项目PPP运作方式采用BOT+BOO 模式。
唐德影视:实施半年度10转15分配方案唐德影视20xx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股权登记日:20xx年 10月17日,除权除息日:20xx年10月1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xx年10月18日。
东南网架:被授予第一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东南网架于近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国1 / 6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迄今为止,公司是唯一同时拥有国家发改委授予的“‘装配式钢结构住宅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平台”和住建部第一批授予的“‘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平台”两大平台的企业。
万达院线:前三季度票房收入57.6亿元20xx年9月,万达院线实现票房收入4.11亿元,观影人次1047.9万人次。
1-9月累计票房收入 57.6亿元,同比增长28.5%,累计观影人次14123万人次,同比增长32.4%。
截止20xx年9月30日,公司拥有已开业影院347 家,3056块银幕。
开能环保:子公司与华盛顿大学签战略合作备忘录开能环保控股子公司原能细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华盛顿大学在上海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
双方将在临床研究、技术转化、科研人才、合作研发方面开展交流;拓展渠道以加强双方关系并进一步强化双方在环境水处理、生物医学及工程以及免疫医学领域的优秀地位。
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陆波增资纠纷案
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陆波增资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公司增资纠纷•【案号】(2012)民提字第11号•【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程序】再审•【裁判时间】2012.11.07裁判规则在民间融资投资活动中,融资方和投资者设置估值调整机制(即投资者与融资方根据企业将来的经营情况调整投资条件或给予投资者补偿)时要遵守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
投资者与目标公司本身之间的补偿条款如果使投资者可以取得相对固定的收益,则该收益会脱离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债权人利益,故应认定无效。
但目标公司股东对投资者的补偿承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有效的。
在合同约定的补偿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根据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原则,引资者应信守承诺,投资者应当得到约定的补偿。
正文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与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陆波增资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波,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赓,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香港迪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波,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赓,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亦斌,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计静怡,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涂海涛,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陆波。
委托代理人:孙赓,甘肃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再审人甘肃世恒有色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恒公司)、香港迪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亚公司)为与被申请人苏州工业园区海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富公司)、陆波增资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甘民二终字第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关于控股子公司 解散 的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解散的公告尊敬的股东们:经过长时间的考虑和讨论,我公司决定对我们的控股子公司进行解散。
我们深知这对于您来说是个令人失望的消息,并对此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了向股东们做出解释,并确保对此决策给予全面的说明,我公司特发此公告。
首先,我公司对解散控股子公司的决策经过了深入的研究和评估。
我们仔细地考虑了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
根据我们的分析,解散该子公司将更好地回应市场的变化和提高整体的企业效益。
我们坚信此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能够为股东们创造更多价值。
其次,控股子公司的解散并不意味着我们对其业务和所提供的服务不予重视。
相反,我们将继续关注和支持子公司现有客户的需求,以确保他们能够平稳地完成交易并获得继续运营所需的支持。
同时,我们也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辅导,以应对这一变化,并帮助他们顺利转移到其他职位或公司。
尽管解散控股子公司可能会引起一些不便,但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必要的战略性决策,对于我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会全力以赴,确保此次解散过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股东们的不良影响。
我们会积极回应股东的关切,并随时提供详细的解散进展情况。
最后,我公司要再次向所有股东们表示真诚的歉意。
我们理解解散控股子公司对股东们和其他相关方来说可能是一个困惑和令人失望的决定。
然而,我们保证专注于我们的核心业务,并将利用我们的资源和专业知识,为股东们提供更好的回报。
感谢股东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
我们相信通过这次解散,我们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并取得更大的成功。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谢谢!公司名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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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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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6
《2024年管理要素视角下的华夏幸福债务违约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范文
《管理要素视角下的华夏幸福债务违约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篇一一、引言华夏幸福,作为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近期因债务违约问题受到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
债务违约的背后涉及到的管理要素,如企业战略规划、资金运营、风险管理等,都成为研究的重点。
本文将从管理要素的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华夏幸福债务违约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债务违约成因分析1. 企业战略规划首先,企业战略规划在华夏幸福的债务危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公司过于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而忽视了自身资金实力与市场环境的关系,导致了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公司在不同业务领域内的多元化投资,未能实现协同效应,反而加大了经营风险。
2. 资金运营资金运营是导致华夏幸福债务违约的直接原因。
公司资金链紧张,流动性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债务规模过大,公司负债率过高;二是资金来源单一,过度依赖银行融资;三是投资收益未达预期,资金回笼缓慢。
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公司的资金运营出现严重问题。
3.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然而,华夏幸福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公司未能及时识别和应对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外部风险,也未能有效管理内部运营风险。
此外,公司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在面临风险时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
三、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优化企业战略规划华夏幸福应重新审视自身的战略规划,明确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在制定战略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资金实力、市场环境等因素,避免盲目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项目。
同时,公司应注重多元化投资与协同效应的平衡,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2. 加强资金运营管理华夏幸福应加强资金运营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一是要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负债率;二是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银行融资的依赖;三是要加强投资收益的预测和管理,确保资金回笼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此外,公司还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体系,实时掌握资金的流动情况。
《2024年管理要素视角下的华夏幸福债务违约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范文
《管理要素视角下的华夏幸福债务违约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债务问题逐渐凸显。
华夏幸福作为一家大型综合性地产企业,其债务违约问题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从管理要素的视角出发,深入分析华夏幸福债务违约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华夏幸福债务违约成因分析(一)经营策略与风险管理华夏幸福在过去的扩张过程中,过度依赖高杠杆、高周转的经营策略,导致资金链紧张。
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未能有效预测和应对市场变化,缺乏灵活的应对机制。
(二)财务管理与资金运用公司的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疏忽,未能对资金进行合理规划和运用。
同时,在投资决策上,缺乏科学的评估体系,导致部分投资项目回报率不高,甚至出现亏损。
(三)内部管理与执行力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执行力不足,导致决策层与执行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沟通不畅等问题。
此外,公司文化中缺乏对风险意识的重视,也是导致债务违约的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一)调整经营策略与加强风险管理华夏幸福应调整经营策略,降低杠杆率,优化资产结构。
同时,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市场变化进行实时监测和预测,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二)改善财务管理与资金运用公司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规划和运用资金。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评估体系,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
此外,应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
(三)优化内部管理与提升执行力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决策层与执行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同时,提升员工的执行力和风险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公司文化。
(四)强化监管与合规意识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企业自身也应强化合规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债务违约问题。
四、结论华夏幸福的债务违约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管理问题,涉及经营策略、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等多个方面。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综合施策。
52 亿债务逾期:农行渤海兴业等多家银行踩雷华夏幸福,平安资管三年对赌失败
52亿债务逾期:农行渤海兴业等多家银行踩雷华夏幸福,平安资管三年对赌失败!深处债务漩涡的华夏幸福自曝超52亿元债务逾期,涉农业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广州银行、平安资管等多家金融机构。
本刊记者 邢莉 王娜|文深处债务漩涡的华夏幸福自曝超52亿元债务逾期,涉多家金融机构。
2月2日,华夏幸福发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公告》(下称《公告》)。
在公告中,华夏幸福表示,截至目前,华夏幸福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债务逾期涉及的本息金额为52.55亿元,涉及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债务形式,未涉及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农行、兴业等多家大型银行踩雷《金融理财》发现,华夏幸福爆雷案中,不少“金主”大佬踩雷,而这之中多为银行、信托等机构。
“宇宙行”工行,是华夏幸福债权人委员会的牵头人之一,给华夏幸福授信高达139亿元,使用额度最高。
不只是工行,国有大行中还有四家“沦陷”。
根据华夏幸福发债募集说明书,截至2019年9月末,银行合计授信约为3795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渤海银行、广州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均涉及其中。
2020年1月13日,华夏幸福与兴业财富签署《可续期债权投资协议》,与兴业财富及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签署《可续期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涉及兴业财富设立专项资产管理50F INANCIAL CIRCLES /金融圈·银行Copyright©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计划,并通过兴业银行向公司发放可续期委托贷款,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无固定贷款期限。
2016年10月,与渤海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渤海银行石家庄分行计划三年左右时间向华夏幸福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各类授信和融资的总余额不超过200亿元,主要用于华夏幸福产业新城、住房开发、物业管理、园区建设和金融产业等业务板块发展。
与此同时,华夏幸福还拟与邮储银行河北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嘉兴华夏幸福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嘉兴华夏幸福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嘉兴华夏幸福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嘉兴华夏幸福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投资管理。
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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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3-31
关于下属公司拟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1. 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及其全资子公
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拟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实资本”)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嘉实资本作为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人向九通投资进行不超过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
入资本公积;嘉实资本本次拟对九通投资的投资期限为2年,投资期满后京御地产将对
嘉实资本持有九通投资的股权进行回购。
2. 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通投资的注册资本将增至30.9亿元,京御地产持股55%,嘉实资本持股45%,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3. 就京御地产回购嘉实资本持有的九通投资45%股权的义务,公司将按合作框架协议的约
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完成日前,九通投资可用于质
押的股权将全部质押给嘉实资本。
4.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7.本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京御地产及其全资子公司九通投资拟与嘉实资本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
嘉实资本将向九通投资进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入资本公积。
嘉实资本本次对九通投资的投资期限为2年,投资期满后京御地产将对嘉实资本持有九通投资的股权进行回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现将本次交易事项公告
如下:一、交易概述(一) 交易基本情况
嘉实资本将向九通投资进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投资,其中13.9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6.1亿元进入资本公积。
本次投资完成后,九通投资的注册资本增加至30.9亿元,京御地产持有其55%股权,嘉实资本持有其45%股权。
嘉实资本本次对九通投资的投资期限为2年,投资期满后京御地产将对嘉实资本持有九通投资的股权进行回购。
公司将按协议的约定对京御地产回购嘉实资本所持九通投资45%股权的回购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完成日前,九通投资可用于质押的股权将全部质押给嘉实资本。
(二) 本次交易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协议签订具体的交易实施合同。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一)嘉实资本
公司名称: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1号301室;
经营期限:2012年11月19日起至2042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京御地产
公司名称: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固安县经济技术园区2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惊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楼房销售、工业厂房开发与经营(凭资质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取得行政许可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京御地产的总资产为20,955,543,121.46元,净资产为970,195,941.08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2,287,705,483.52元,实现净利润238,083,948.25元。
(注:以上数据为单体公司的财务数据,以下同此说明。
)(三)九通投资
公司名称: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31日
注册地址:廊坊市新世纪步行街第五大街商住公寓CB4-301
法定代表人:胡学文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投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九通投资的总资产为7,806,607,354.41元,净资产为1,820,895,774.84元,201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55,000,000元,实现净利润39,035,301.97元。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1. 投资方式:
1) 嘉实资本拟将九通投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亿元增加至人民币30.9亿
元;
2) 为增资之目的,嘉实资本将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9亿元并同时向
九通投资投入人民币16.1亿元列入九通投资的资本公积,两者合计嘉实
资本共向九通投资投入人民币30亿元;
3) 本次投资期限为2年,预期投资收益为12%/年;
4) 增资完成后,九通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9亿元,其中京御地产
占九通投资总注册资本的55%,嘉实资本占九通投资总注册资本的45%。
2. 股权回购:
股权回购条件为自本次增资完成日起 2 年届满日前,嘉实资本即可向京
御地产发送书面股权回购通知,要求京御地产回购嘉实资本持有的九通投资
全部股权。
3. 担保措施:
1) 就京御地产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回购义务,本公司不可撤销地同意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函;
2) 增资完成日后,投资完成日前,九通投资可用于质押的全部股权将进行
质押担保。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嘉实资本开展合作,有利于推进九通投资旗下各园区开发建设进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通投资仍为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京御地产
可掌控其资产、财务资金及业务运营等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与嘉实资本开展合作,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九通投资仍为京御地产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九通投资对廊坊京御回购嘉实资本持有九通投资45%的股权进行担保,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1.华夏幸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2.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