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一.知识归纳 (一)大纲版 1.先秦:西周—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建诸侯的制度,是奴隶社会的上层建筑;周王把土地和人民分封建给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诸侯要服从命令,按期纳贡,随从作战。作用:初期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后期造成了割据,削弱了奴隶制);战国—商鞅变法建立县制。 2.秦汉:秦朝—郡县制(在地方上推行郡县制,县以下设乡、里等基层行政组织,郡守和县令都由皇帝任免);两汉:刺史制度的演变(监察—地方行政:汉武帝时实行刺史制度,刺史级别不高,但可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东汉末年,刺史改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东汉末年地方行政区划变为州、郡、县三级制);郡国并行与王国问题的解决(汉初郡国并行;其中,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汉武帝颁布“推恩令”、“附益法”、“左官律”,逐步解决了王国问题);编户齐民制度(既是赋税制度,也是户籍管理制度)。 3.宋元:北宋—知州与通判相牵制;辽—蕃汉分治(辽实行“蕃汉分治”,南面官任汉契人,统治汉人渤海人;北面官是契丹人,统治契丹少民人;北面大于南面官);金—猛安谋克制(兵农合一,加深了女真族的封建化);元—行省制度(元朝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中书省直辖河北、山西、山东;蒙古地区为岭北行省;东北地区为辽阳行省)。 4.明清:明—废行省设三司(布政司管民政财政;按察司管监察司法,都司管军政);明朝在西藏实行僧官制度(最高僧官是法王);土司制度(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宣慰司、土知府长官)与“改土归流”(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朝廷派遣有任期、不世袭、可调动的流动官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为“改土归流”。但明朝时西南大部分地区仍实行土司制度。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乱”,为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创造了条件。雍正帝大量委派流官代替土司。改土归流的意义:加强中央统治→→改变落后纷争→→促进民族交流→→国家巩固发展);清—十八行省五将军辖区(黑龙江、吉林、盛京、乌里雅苏台、伊犁)两个办事大臣辖区(青海、西藏)一个盟旗(蒙古)。 (二)新课标版 1.夏商的地方行政制度:侯、伯等的设立。 2.西周的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候的制度。它形成于夏商时期,西周时得到进一步发展。分封制的主要内容: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候国,拱卫王室;诸候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封建时期:在封建时期,地方行政制度主要是以郡县制为主,地方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负责管理地方事务。郡县制在秦朝时期得到了较为完善的发展,成为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形式。
2. 唐宋时期:在唐宋时期,地方行政制度逐渐趋于完善,郡县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地方官员的选拔和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地方行政管理逐渐趋于规范化和制度化。
3. 元明清时期:在元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地方官员的选拔和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尤其是明清时期,地方行政制度更加趋于规范化和官僚化,地方行政管理体系逐渐形成。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从初步形成到逐渐完善的演变过程,最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这一演变过程反映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变迁,也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七讲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二)府 唐代出现与州平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府。它是特殊的州。府有四种 类型: 1、京都及行在府。唐初以三京为府:长安为西京,称京兆府;洛阳 为东京,称河南府;太原为北京,称太原府(太原因高祖起兵之地, 故特设府)。此后又设凤翔府、成都府,合称五府。 2、都督府。都督所在之州称都督府,可督州县。都督府分上中下三 等。中唐后都督带使持节,称节度使。都督职责逐由节度使代替。 3、都护府。唐在地方制度上继汉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广置都护府, 既是中央的分治区,又是监察区,一般不干涉少数民族内政。 4、羁縻州府。唐代在边陲少数民族聚居之地行羁縻州府。这些地区 4 远离中央王朝,不便派中央官员统治,就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进行地 方自治。 都护府和羁縻州府的设立,有利于唐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管辖,也有助 于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以巩固国家的统一和促进 多民族的团结壮大。
第七讲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秦汉的郡县制;隋唐地方行政制度; 宋代地方行政制度;元明清地方行 政制度;本讲小结
第一节 秦汉地方行政制度
一、郡县制的确立 秦始皇二十六前(前221),秦统一六国,接着秦王朝北 征匈奴,南伐五岭,初步奠定了我国古代辽阔的疆域。 在地方行政体制上,秦始皇最后采纳了李斯的主张,在全 国推行郡县制,建成“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政治 体制。 秦初,全国设三十六郡,后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增至四 十六。秦设郡的原则一是按山川、自然地理条件,其二从 军事、政治经济等因素考虑。边区的郡,军事的因素考虑 得多些,而内地的郡大多集中在政治、经济发达的地区。 郡行政长官称郡守,由中央任命,掌一郡政治、经济、军 事与司法等事务。 郡下设县,为地方基层政府。万户以上称县令,不满万户 为县长,县令(长)主管县内政务,均由中央任命。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2.西周的分封制: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候的制度。它形成于夏商时期,西周时得到进一步发展。分封制的主要内容: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候国,拱卫王室;诸候要服从周王的命令,按期向周王贡献财物,并随从作战。分封制的特点:第一,分封制是西周长期的“国策”和普遍推行于全国范围的政治制度;第二,分封制是西周巩固王朝统治的战略措施;第三,授土授民和受封诸侯履行广泛义务,是分封制的主要内容;第四,分封制与宗法制紧密结合,形成了以周王为首的等级制度和从属关系。分封制的作用:分封制使周朝巩固了统治,扩大了疆域。
3.郡县制的全面推行:(1)建立:秦统一后,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全国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2)建立地方官僚机构: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郡守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县的长官称县长或县长,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财政、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3)影响:①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这套从中央到地方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把全国的每个地方、每户人家都纳人国家政治体制之中。②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和完善。
4.从汉至元的地方行政制度:(1)汉朝:汉初,地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往往还是郡县、封国并存。封国是朝廷的依靠力量,但有时也会与朝廷对抗。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规定诸侯王死后,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他子弟分割部分土地为列侯,列侯归郡统辖。结果,王国越分越小,中央集权得到加强。(2)唐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了许多节度使。节度使名为朝廷藩镇,实际上在政治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经济上控制着财权,军事上拥有强悍的武力,往往发展成为割据势力。结果,唐中期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局面,持续一百多年,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3)北宋:军事上,兵权收归中央,充实中央禁军;行政上,文臣担任地方长官,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财政上,地方赋税大部分由中央掌控。结果,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也形成了冗官、冗兵和冗费的局面,为北宋埋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4)元朝:实行行省制度。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尉司进行管理。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影响,行省制度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它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变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是指在中国古代的行政体制中,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和职能划分。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分为郡县制和州县制两种。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地方行政制度,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郡县制的主要特点是将一个地域划分为不同的郡县,郡作为地方行政的最高单位,县作为地方行政的次高单位。郡官由地方统治者担任,负责管理本郡的政务。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辅助郡官进行地方行政管理。郡县制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历史上占据了很长的时间,具有较为稳定和完善的体系。
郡县制在实施的过程中,政府机构主要包括郡,县,乡和村四级。郡是郡官的办公地,具有最高行政权力。郡政府下设多个县,负责管理和监督所辖区域的各项行政事务。县政府下设乡、村,乡负责管理乡级的行政事务,村负责管理村级的行政事务。在地方居民中,村级单位被视为最基层的行政机构,居民生活和社会管理的主要依据。
州县制是隋唐代以后由郡县制演变而来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隋唐之后,中国的州县制度逐渐完善,并且接近现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州县制的主要特点是将地方行政管理权力下放到县一级。州作为地方行政的最高单位,负责对所辖的县进行监督和指导。县作为地方行政的基层单位,负责实施具体的行政事务。州、县设立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行政事务。州县制在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为后来的地方行政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特点是封建专制和官僚体制。地方政府的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经过层层考核和选拔。地方官员拥有较高的行政权力,同时也有较大的财政支配权。他们负责管理地方的经济、军事和民政事务,以维护地方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宋
• 以文官出知州、县事
• 地方行政权、司法权、财政权、军 事权集中到中央。
•路
• 设官无定式,无定员,甚至连驻地、辖境、 名称都随时变动。
• 主要有四个监司,称为帅、漕、宪、仓。 这些官员均由皇帝委派。
• 帅(安抚使),是一路高级军政长官,照 例由文臣充任,但往往带都总管衔,掌管 兵民、军事、兵工工程诸事。南宋的安抚 使改为帅司,兼管民政。
• 唐 358州,1,551县。
• 州县均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 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 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 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 县。
• 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 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上、 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
• 州一级政府里,有孔目官、勾押官、 开拆官、押司官,粮料官等等。县衙 门里,有押司、录事、手分、贴司等。
• 吏的来源有的是召募,有的是差派, 绝大部分从地主阶级中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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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清行省制
• 元的行省
• “行中书省,凡十一,秩从一品,掌国庶 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
• 丞相一员,从一品; • 平章二员,从一品; • 右丞一员,左丞一员,正二品; • 参知政事二员,从二品。
• 府 上都京兆府、东都河南府、北都太原府
• 牧 从二品 亲王挂名遥领 • 尹 从三品 实际主持府政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首先,封建地方行政制度是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核心内容。在封
建社会中,地方统治者通过“县令制”来管理地方事务。县令是皇帝任命
的地方官员,负责管理行政、经济和军事等事务。县令下设县级行政机构,如县署、县衙等,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县令还要监督村社自治,维护社
会秩序和封建统治。除县令外,还有县丞、县尉等官员参与地方行政管理。
其次,地方自治制度是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
的地方自治制度由村、乡、邑组成。村是最基层的自治单位,由村长和村
民组成的民选组织负责村庄内部事务管理。村落按人口多少分为小村、大村、聚落等不同等级。乡是由若干村庄组成的行政区域,乡长负责乡级事务。在乡级以上的地方行政单位,设有官派官员,如乡令、乡丞等,协助
乡长管理地方事务。邑是在乡级基础上设立的更高级的行政单位,类似于县,由邑长和邑民组成的组织负责邑级事务。
另外,士族管理制度也是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
封建社会,士族在地方行政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士族是指有世袭贵
族地位的士人,他们担任地方行政职务,参与地方政治决策。士族具有特权,可以享受封地、世袭称号、特殊待遇等特权。他们作为地方统治阶层
的一部分,影响着地方行政管理,加强了地方行政的封建性。
总结起来,我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封建地方行政制度、地方
自治制度和士族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体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构成了古
代中国地方行政管理的基本框架。虽然这些制度在不同历史时期有所变迁,但基本上沿袭了近两千年的时间,对我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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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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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 巡抚(抚台)
• 从二品,为一省之行政长官,例兼都 察院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
• 云南巡抚:巡抚云南等处提督军务兼 理粮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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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
• 郡守:一郡之长
• 郡丞:协助郡守处理政务,边郡设长 史
• 属吏有:卒史、主簿、牧师令等
• 郡监:监御史 • 郡尉:典兵禁、捕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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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县
• 县令(长)
• 万户以上设令、不满万户设长
• 长吏:县丞、县尉 • 少吏:主吏(人事)、令史(文书
)、狱掾、仓吏(仓储)等。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 度
学习改变命运,知 识创造未来
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
内容
• 秦汉郡县制 • 唐宋州县制 • 元明清行省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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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秦汉郡县制
• 郡县的来源 • 县:春秋初期,晋、楚等国把
新兼并的地区设置为县。
• 郡:春秋末期,最初设在边地 ,面积比县大、地位比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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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 清代的行省
• 总督(制台):下1-3个省 全国8总督 正二品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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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梳理
1、先秦:周朝分封制。西周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并将封地和对周王的义务密切联系,从而维系和巩固了西周的统治。
2、秦朝:郡县制。前221年秦始皇完成统一,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分天下为36郡,后增加到46个郡,每郡设若干县。行政区划制度正式确立。
3、两汉:汉承秦制,略有所改,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东汉时期,作为监察区域的州逐渐成为郡以上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州刺史的权力大大加重。
4、辽朝:蕃汉分治制度。
5、金朝:猛安谋克制。
6、元朝:行省制度。元朝为有效地管辖辽阔的国土,加强封建统治,实行行省制度。行省成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机构,可以在中央统一政令的基础上独立处理省内事务,对后世影响深远。元朝时,我国开始对西藏、云南、台湾等地实施行政管辖,应特别予以注意。
7、明朝:僧官制度。
8、后金和清:八旗制度。
9、明清: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10、清朝:清朝沿用和发展了元代的行省制度,将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分为18个省。在边疆地区设立理藩院管理蒙、藏、新疆、青海等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另派将军、大臣驻该地监管。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将军,新疆设伊犁将军,青海设西宁办事大臣,西藏派驻藏大臣同达赖、班禅共同管辖。东北地区则由满族将军治理,盛京、吉林、黑龙江各设将军一人,分驻各地,统管军民之政。
二、升华认识
1、我国古代政治制度是由古代经济基础所决定的,核心是国家政权的结构关系及其运作方式,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斗争的产物。其确立和变更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经济利益服务的,是与国家的社会性质和发展相适应的。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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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是一个庞大的帝国,拥有广泛的领土和复杂的民族组成。为了有效地管理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古代中国发展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既保障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有效控制,又考虑了地方自主管理的需要。本文将从各个方面来探讨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一、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单位
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单位主要包括郡、县、乡三级。郡是地方行政管理的最高级单位,通常由一位地方的官员担任太守。县是中等级别的地方行政单位,通常由一位县令来管理。乡是最低级别的地方行政单位,通常由一位乡长来管理。
二、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职权
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职权主要包括军事、财政、法律、教育等方面。在军事方面,郡、县、乡三级行政单位都有军事指挥的职责,负责组织和调度地方的防务事务。在财政方面,地方行政单位负责收取税款,组织土地征收和分配,管理地方财政支出等。在法律方面,地方行政单位负责处理当地的刑事和民事纠纷案件,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在教育方面,地方行政单位负责推行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管理当地的学校和教育资源。
三、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人员选拔和任命制度
古代中国的地方行政人员选拔和任命制度非常严格,主要包括科举制度和官僚制度。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用来选拔优秀人才的主要方式,通过参加科举考试,考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官职。而官僚制度则是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人员的严格管理,地方行
政官员必须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
四、古代中国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和问题
古代中国地方行政管理的特点和问题主要包括封建主义的特点、地方权力的过分集中和腐败现象。古代中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地方行政管理的制度和方式受到封建制度的制约,地方行政官员常常因为权力过大而滥用职权,使得地方民众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地方行政管理的权力过分集中也导致了财政政策和资源分配的不公平现象,地方发展的不平衡也因此产生。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趋势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封建时期:在封建时期,地方行政制度主要是以封建地主为核心的世袭制。封建时期的地方行政单位以县为基本单位,由县令或县官负责管理,地方行政权力高度集中,地方官员以封建地主的家族成员为主。
2. 中央集权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逐渐加强,地方行政制度逐渐趋于一元化。唐代开始实行县、州、府等多级行政区划制度,地方行政单位逐渐增多,同时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机构的任命与监督也更加严格。
3. 宋明时期:宋明时期,地方行政制度开始尝试一些新的改革。例如宋代开始试行州县制,对行政区域进行重新划分,明代进一步强化了州县制,并设立巡抚、提督等地方行政官员,提高了地方行政机构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4. 清朝时期:清朝时期,在传统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引入了一些西方行政制度的元素。清朝实行省、府、州、县等多级行政区划制度,设立巡抚、总督等地方行政官员,但地方行政权力依然受到中央政府严格的限制和监督。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趋势是由封建制向中央集权制发展,再到一定程度上引入了一些西方行政制度的元素。随着社会变革和政治制度的变迁,
地方行政制度逐渐走向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的方向。
历朝历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历朝历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随着历史的发展,地方行政制度也随之演变,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需求。以下将对历朝历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进行详细阐述。
1. 郡县制度的产生与演变
郡县制度起源于春秋时期,以秦国商鞅变法最为著名。在这一制度下,地方行政单位分为郡和县,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随着秦朝统一六国,郡县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行。汉朝沿袭了这一制度,并对郡县进行了细分和调整。此后,郡县制度一直沿用到唐朝。
2. 刺史制度的演变
刺史制度起源于汉朝,主要是为了监察地方官员的行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的职权逐渐扩大,不仅负责监察,还负责地方行政事务。到了唐朝,刺史制度逐渐演变为州县制度。
3. 行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行省制度起源于元朝,是蒙古族入主中原后实施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行省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行省成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明朝沿袭了行省制度,并对之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到了清朝,行省制度已经相当成熟。
4. 土司制度的兴起与衰落
土司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施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明朝时期,为了更好地管理边疆地区,开始在西南地区实施土司制度。土司为当地少数民族头人,负责管理本地区事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司势力逐渐坐大,威胁到中央政府的统治。清朝时期,政府对土司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加强了对土司的管理和监督。
5. 府州制度的演变
府州制度起源于唐朝,是介于郡县和行省之间的地方行政单位。府州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负责管理本地区事务。明朝时期,府州制度进一步发展,府州数量大幅增加。清朝时期,府州制度逐渐衰落,被行省和州县所取代。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变化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变化
一、起源与发展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当时,夏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主要由太守、州守、县令等地方官员组成,他们负责治理和管理各个地区的事务。随着历史的演变,地方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化。
二、封建时期的地方行政体制
在封建时期,地方行政体制逐渐形成并得到完善。这一时期,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三级,即州、县、乡。州是地方行政的最高级别,由州守负责管理。县是州的下一级,由县令管理。乡是县的下一级,由乡长负责管理。这一体制在中国的封建社会中长期存在,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稳定。
三、唐代的地方行政体制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体制发展较为成熟的时期之一。当时,唐王朝的地方行政机构包括州、县、乡三级,与封建时期相似。不同的是,在唐代,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更加细致,县一级设有县尉、县丞等官员,乡一级设有乡正、乡丞等官员。此外,唐代还设立了监察机构,由监察御史负责监督地方行政官员的工作,以确保行政的公正和廉洁。
四、宋代的地方行政体制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地方行政体制变革较为显著的时期之一。在宋代,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有所调整。州一级由知州管理,县一级由知县管理,乡一级由乡官管理。与此同时,宋代还增设了衙门制度,即县衙和州衙。县衙是地方行政机构的核心,负责治理和管理各个县的事务。州衙是地方行政机构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县衙的工作。五、明清时期的地方行政体制
明清时期,地方行政体制经历了较大的变革。明代初期,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与宋代相似。但到了明代中晚期,明朝开始实行三司制,即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三个司,即都察院、按察使司和巡抚司。都察院是最高的司,由都察院副使负责管理。按察使司是中级的司,由按察使负责管理。巡抚司是最低级的司,由巡抚负责管理。
古代地方制度
古代地方制度
古代地方制度是指在古代社会中,各地方地区内部的行政管理制度。在古代社会,地方制度是实施皇权统治的具体手段,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地方治理的基础。
古代地方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封建地方制度,一种是县制地方制度。
封建地方制度是以封建封号为基础的制度。封建时期,地方上的统治者被授予封号,成为地方的封建领主,负责管理和治理一定地区的事务。封建领主拥有土地和人口的控制权,负责税收征收、民众管理、军事防卫等。这种制度下,地方统治者通常是皇帝所任命或者是皇帝子孙,他们作为地方的最高权威,对地方事务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封建地方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战国时期和封建时代,这种制度非常盛行。
县制地方制度是以县为基本单位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行政区域被划分为县,每个县设置有地方官员,负责管理和治理该县的民众和事务。县官被任命为地方的行政长官,负责收集赋税、维护社会秩序、解决民事纠纷等。这种制度下,县官通常由皇帝任命,他们拥有一定的权力和特权,但相对封建地方制度来说,他们的权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县制地方制度在中国古代历史中也广泛存在,在汉代和唐代达到了相对完善的状态。
无论是封建地方制度还是县制地方制度,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
制度,地方统治者都是中央政府的代表,负责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和命令。这种集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社会稳定,但也限制了地方自主权和地方发展。同时,这种制度也容易导致地方腐败和冲突,给民众带来不公平和负担。随着历史的发展,古代地方制度也逐渐演变和改革,最终发展为现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
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 古代中国对地方行政制度的规范
古代中国建国初期,百姓自行组成乡里村社,根据宗法制度,由家长统一处理一些日常事务,如土地纠纷、民间矛盾等。这种制度被称为“乡制”,是早期地方行政的重要形式。之后,中央政府出现了官僚制度,采用巡视制度和六卿制度等方式,对各地方进行治理和管理。
2. 宋代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
北宋时期兴起了“州、县、乡、村”四级行政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在地方上得到较好的实施。到了南宋时期,地方政府进一步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实施“产品出产及价格管理制度”,通过商品流通来调节经济发展。此外,地方政府还建立了严格的官员任免制度和官员考核制度,保证了地方行政的良好运作。
3. 现代中国地方行政体制的建立
清朝后期,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现代化改革,此时造就出现代中国地方行政体制。中华民国成立后,在地方行政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和调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行政体制,实行县级以下领导同级负责制,实现了地方领
导机构的民主化,切实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利益。
4. 当前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趋势
当前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正在向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职能已经从过去的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管理转向了经济管理,并且地方政府与各企业、社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
总体而言,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演变和趋势体现了一个从封建时代到现代国家的转变历程,也体现了中国的历史、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未来,中国将继续推动地方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以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是指古代中国对地方政府组织和管理的
制度安排。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因此政府需要
有效地管理和治理各个地方。在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发展成了
一套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那个时期,中国的政权分裂并处于不断的战乱状态。为了稳定局势、统一
政权,各个国家开始建立自己的地方行政制度。国家的首都设立郡县,进行地方政府的组织和管理。这种制度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中国
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基础。
在秦朝时期,秦始皇统一了中国,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行政制度。秦朝将全国划分为36个郡,每个郡设立县,实行郡县制。郡县制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地方政权的管理效率,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权
的控制。
汉朝时期,郡县制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汉朝设立了更多的郡县,加强了地方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同时,汉朝还设立了丞相、太尉等中央行政职位,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指导和控制。这一时期,地方政府的职能也逐渐扩大,除了管理行政事务外,还包括经济和民生事务的管理。
隋唐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唐朝时期,坊制成为地方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坊制是指将城市按照一定的规模划分为坊,每个坊设立坊官,负责管理和治理坊内的事务。随着坊制的实施,地方政权的管理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宋朝时期,地方行政制度经历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宋朝设立了府、州、县等地方行政机构,进一步细化了地方政权的管理。这一时期,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能逐渐规范化,为后来的元明清三代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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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地方行政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规律:1中央集权变化的规律权是推动地方行政层级变化的主因。
原因:中央集皇权是至高无上的,拥有行政、司法、财政、军事等无所不包的最高权力,皇权的这种特点决定了中央集权变化的规律。从单个朝代来说开国皇帝对中央集权的控制能力较强,皇位世袭制决定了继承人的素质会逐渐降低,再加上外戚与宦官专政,集权统治会逐渐削弱,最终走向灭亡;从历代发展趋势来讲经历了秦汉“三公九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朝“两府三司”制、元朝“一省六部”制和明清“内阁六部”制等不同的形式和发展
阶段,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日渐成熟和完备.地方行政制度是中央行政制度的补充,地方行政层级调整必然受中央集权变化规律的影响.在各个朝代开始阶段,为了提高政权运转效率通常会减少地方行政层级.但为了解决管理幅度过大和军事问题会设立监察区和军管区,这些非行政区最终会演变为州、道、路、省等地方高层政区,使地方行政层级变多,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表现为此消彼长的关系.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发展史,正是中央集权加强到削弱、再加强再削弱的交替更迭,地方行政层级变化也表现为波浪式,最终随着封建集权制度的不断完善而趋于稳定
2 (二)沿袭变革是历代地方行政层级变迁的主线
原因:沿袭主要源于历代王朝都面临着大体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一是面临的经济基础变化不大.封建政权崇尚重农抑商政策,确保税赋征派和地租征收,在维护政治稳定和巩固封建统治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阻碍了工商业发展.二是共同倾向于“内重外轻”政策.历朝王朝成立之初,为了避免地方分权偏重,中央集权被削弱从而引发割据分裂局面,多采用“内重外轻”政策,在发展经济和保持稳定两者之间多选择后者,即使地方丧失抵御能力也在所不惜,这在宋、明两朝最为明显.
2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革新,是中央集权能力不断加强的客观需要,也是地方行政制度不断完善的内在要求.
秦朝在郡政区实行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分立汉朝设置13部刺史,唐朝设道对地方派遣监察官员,宋朝设置互不统属的路,元朝实行“行省”制度隋朝罢除郡的建置,宋朝消除方镇割据,明朝废路为府,中央加强集权的变革.地方行政制度而言,行政层级少,则
管理幅度大,容易失控;行政层级多,则管理链条长,效率低下.因而,地方行政层级不可过多,也不可过少,存在一个可容忍的变动区间
3下稳上动是地方行政层级结构变化的特征
原因;县作为地方行政层级的基层政区,是相对稳定的.县级的相对稳定性表现在自秦国推行郡县制以来,任何朝代的基层政区都是县,.究其原因,一是百里之县的设计比较合理,适合农民朝出晚归的出行要求,对于官员下乡劝课农桑也比较合适;二是维护中央政权的需要,县是各朝中央政府落实一切政令的基本单位,赋税征集、军队招募、百姓安居乐业皆属县的职责
范畴
县以上地方行政层级,受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博弈往往处于震荡变动之中.为了避免地方割据,必须将高层次的政区划得较小,导致高层次政区数目增多.中央的有效管理幅度达不到,就需要设立巡视或派出机构.这些机构有辖区,就会转化为地方行政层级.当行政权和军事权合一后,就可能对中央集权构成新的威胁.这使中央政权处于两难境地,内外轻重处于转换之中,高层政区频繁变动在所难免.
4(四)财政改革是影响地方行政层级嬗变的重要因素
原因;,首先表现在财政是地方行政制度变革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还是张居正“一条鞭法”,财政改革一直是中央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也在古代地方行政体制变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财政改革对地方行政层级嬗变的影响,还表现在财政是地方行政制度变革的推动力量.商鞅变法中制土分民、履亩而税、重农抑商等财政改革措施,保证了封建国家上层建筑的形成和完善,为中央集权的确立和实行郡县制创造了条件.商鞅为了配合国家对人口的管理,还制定了完善的户籍制度,从而催生了县制.古代各朝从国家安全出发,同时也为了涵养财源,徙民边塞,实行军、民屯垦,建立起都尉、都督、都护府或都司卫所
等军管型的特殊地方行政制度,并逐渐融入到地方行政层级中来.
二各朝代各制度的表现
中央集权脉络: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秦(郡县制)——西汉(推恩令、刺史制)——唐(节度使)——宋(收精兵、文官制)——元(行省制)——明清沿用(明废行中书省、设三司、厂卫制)。
君主专制脉络:西周(分封制)——秦(三公九卿制)——西汉(内朝尚书制)——魏晋南北朝(三长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中书省制)——明(废宰相、设内阁、司礼监)——清(南书房、军机处)。
选官用官制度脉络:西周(世卿世禄制)——秦(军功爵制)——汉(察举制、征辟制)——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科举制)——唐至清沿用(唐武则天首创武举、殿试,明朝开始限定考试内容为四书五经,采取八股取士)。
历史总是在曲折中发展,历朝制度既相互继承,又各有发展。
1分封制:起止黄帝时开始萌芽秦始皇大一统,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汉初
又兼采之,七国之乱平定之后,封国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诸侯只征收租税,封国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制,其性质不全相同。
含义“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古文献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目的作用影响见课本
特点
诸侯国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权、行政权和军权,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分封对象多元化,
同姓亲族是主分布区域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同姓亲族分布在战略要地和富庶地区
2郡县制起源于春秋出国意义原因看课本
3行省制即在传统的郡县制基础上另加行省之类的高层督政组织于中央与路府州县之间,把行省当做分寄与集权的枢纽,既有所分寄,又立足于集权
从法理上说,中央政府以命令授权形式将部分权力交与行省行使,一切治权皆属中央政府,行省只是中央的代理而已。无论行政、财政、军事、司法诸事权,朝廷总是在直接掌握某些基本权力(如主要军队、官吏任用等)的同时,把相当一部分权力分寄于行省,然后借行省集权于中央。
元行省制中央集权是秦汉以来郡县制中央集权模式的较高级演化形态,也是两宋否定唐后期藩镇分权的继续,相当于自隋朝始第三个“正一反一合”阶段的“合”。元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