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基础-H-法律第34章 物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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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 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课件新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 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课件新
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 原物。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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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概述
(一)物权的概述和特征 ★ ★
3.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②物权的优先效力: a.对外优先: 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 ,物权优先于债权。但并
不是绝对的,例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b. 对内优先: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
在的权利和意志,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的所有权。 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 ①生产 ②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因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取得方式包括国有化和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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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 ★
1.所有权的取得 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主要包括先占、 添附、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等。
人损害的 ,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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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1.所有权的取得
概念
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遗失 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
①拾得遗失物 ,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
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 ,知道权利人的 ,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
质相同的物权时, 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债权不具有对内优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
各个债权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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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权概述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 ★
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 内容、效力、得丧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34章单选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34章单选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三十四章课后练习【单选题】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B. 物权属于支配权C. 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D. 物权是相对权【答案】D【解析】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火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故物权是绝对权,本题应选D。

【单选题】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利转移时所进行的不动产登记称为()。

A. 转移登记B. 变更登记C. 更正登记D. 异议登记【答案】A【解析】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发生权利转移时所进行的不动产登记。

【单选题】下列物权种类中属于自物权的是()。

A. 抵押权B. 所有权C. 建设用地使用权D. 地役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物权中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区别。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这是物权法()原则的体现。

A. 一物一权B. 物权法定C. 物权公示D. 预告登记【答案】C【解析】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依此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单选题】无期限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下列物权属于无期限物权的是()。

A. 抵押权B. 所有权C. 质权D. 留置权【答案】B【解析】无期限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所有权属于无期限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有期限物权。

【单选题】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 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C. 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 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答案】D【解析】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不具有追及力。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二节所有权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二节所有权

提供精准面授精华视频+精准押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招标、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物业、职称英语等第二节、所有权【本节知识点】(1)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3)共有(4)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例题9:单选题】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是(),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占有权B使用权C收益权D处分权【答案】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并掌握哪种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

(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例题10:多选题】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包括()。

A.所有权的存续性B.所有权的单一性C.所有权的片面性D.所有权的独占性E.所有权的弹力性【答案】ABDE。

【解析】通过本题掌握所有权的五大特征。

【知识点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1.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

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例如继承遗产,接受遗赠等。

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

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2.所有权的消灭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这是指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

②所有权的绝对消灭。

这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

【例题11::2011年多选题】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分类: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主题: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A.占有权B.使用权C.处分权D.收益权【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所有权的概念。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2、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具有的特征中,以下()的说法错误。

A.承包经营合同是主要确认依据B.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C.客体为全民所有土地D.主体只能是集体组织【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④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所以选项D错误3、有偿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在于()。

A.使用主体不同B.土地用途不同C.是否有期限限制D.购买价格大小【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7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划拨土地没有期限的限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的是()A.土地所有权B.学校的教育设施C.被扣押的财产D.建设用地使用权【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①土地所有权;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4、物权法律制度测试题及答案

34、物权法律制度测试题及答案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第 1题:单选题(本题1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权利凭证中,可以用于质押的是( )。

A、房产证B、土地使用权证C、债券D、财产保险单【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第 2题:多选题(本题2分)下列关于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B、一物一权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C、物权的客体是人D、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E、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物权的客体是物,故选项C错误。

从设立目的的角度,物权可以被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根据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故选项D 也错误。

第 3题:多选题(本题2分)下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的是( )。

A、生产B、先占C、国有化D、孳息E、互易【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原始取得是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他人既存的权利和意志,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的所有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生产和孳息。

第 4题:多选题(本题2分)下列财产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

A、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C、土地所有权D、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E、抵押人所有的机器【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土地所有权和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第 5题:单选题(本题1分)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B、物权属于支配权C、物权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关系D、物权是相对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绝对权是与相对权相对的概念,是指权利的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的权利,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其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权利火所享有的物权的义务。

故物权是绝对权,本题应选D。

中级经济师基础-法律

中级经济师基础-法律

第31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新增)第五部分法律---共5章第三十一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新增)第三十二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三十三章合同法律制度(简化)第三十四章公司法律制度(简化)第三十五章其他法律制度(简化并增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法律调整机制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我国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经济的主要法律种类,并能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正确处理经济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本章教材结构:第一节调整经济的法律第二节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一节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考试内容:法学中的"经济"概念,调整经济的法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

一、“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的概念(一)法学中的“经济”概念法律的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

因此,从法学视角来界定经济,“经济”就是指人们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二)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的三个阶段调整经济是法律的一项重要功能。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经历了三个阶段:1.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这种法律调整模式与当时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的状态密切相关。

2.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法律进入了大分化、大发展时期,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一直发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

这个时期对经济关系调整其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3.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三)“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概念1.“经济法”“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调整经济的法”“调整经济的法”,是调整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它既包括传统法律体系中的民法、商法,也包括近代产生的经济法,它既包括调整国内经济关系的法,也包括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它是一国所有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2020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考试大纲

2020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考试大纲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考试大纲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组织激励、领导行为、组织设计和组织文化、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甄选、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与就业、人力资本投资、劳动合同管理与特殊用工、社会保险法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第一部分组织行为学1. 组织激励。

理解需要与动机,分析激励与组织绩效的关系,理解主要的激励理论,应用激励理论实施激励。

2. 领导行为。

理解领导、领导角色、领导风格对组织管理的意义,理解决策对于领导的意义,分析关于领导、领导风格、领导技能、领导决策的理论和研究,评估领导风格和决策风格,发展领导技能。

3. 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

理解组织结构和组织设计,根据组织设计的程序和不同类型组织的特点开展组织设计,理解组织文化的功能、内容和结构,分析组织文化的类型,理解组织设计与组织文化的关系,应用组织变革的方法、程序以及组织发展的方法实施组织变革和组织发展。

第二部分人力资源管理4. 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

理解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战略管理的关系,分析人力资源管理在组织战略规划和战略执行过程中的作用,采用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工具和恰当的管理方法实施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建立高绩效工作系统,实施人才管理。

5. 人力资源规划。

理解人力资源规划的意义和作用,分析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供给预测的影响因素,制定平衡人力资源供求关系的组织对策,选择恰当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供给预测以及供需平衡的方法开展人力资源规划。

6. 人员甄选。

理解人员甄选对组织的价值,采用常用的信度、效度等指标评估人员甄选方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选择恰当的人员甄选方法实施有效的人员甄选。

7. 绩效管理。

理解绩效管理的作用,辨别绩效管理有效实施的影响因素,制订绩效计划,实施绩效监控,选择恰当的绩效评价技术和方法实施绩效考核,监控绩效考核的实施,设计绩效反馈方案,合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绩效改进措施,对特殊群体绩效实施绩效考核。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速记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速记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速记考点汇总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经济基础》是一门重要的科目,涵盖了广泛的知识点。

为了帮助大家更高效地备考,以下是对一些重要考点的汇总。

一、经济学基础1、需求和供给需求的影响因素包括消费者的偏好、消费者的个人收入、产品价格、替代品的价格、互补品的价格、预期等。

供给的影响因素有产品价格、生产成本、生产技术、预期等。

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移动是常考的知识点。

比如,替代品价格上升会导致需求曲线向右移动,因为消费者会增加对该商品的需求;生产成本上升会导致供给曲线向左移动,因为生产者会减少供给。

2、消费者行为理论无差异曲线的特征包括: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消费者的偏好程度越高;任意两条无差异曲线都不能相交;无差异曲线从左向右下倾斜,凸向原点。

预算约束线的变动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和商品价格。

3、生产和成本理论短期生产函数中,总产量、平均产量和边际产量的关系要清楚。

边际产量递减规律是重点,即在技术水平和其他投入保持不变的条件下,连续追加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总是存在一个临界点,在这一点之前,边际产量递增,超过这一点之后,边际产量将出现递减的趋势。

长期成本曲线与短期成本曲线的关系也要掌握。

4、市场结构理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和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和均衡条件是必须牢记的内容。

完全竞争市场中,企业是价格的接受者;垄断竞争市场中,产品具有差别性;寡头垄断市场中,只有少数几个企业;完全垄断市场中,企业是价格的制定者。

二、财政1、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公共物品的特征是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财政的三大职能: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和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2、财政支出财政支出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比如按照交易的经济性质分类,可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影响财政支出规模的因素包括经济发展因素、政治因素、经济体制制度因素、社会因素等。

3、财政收入税收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

拉弗曲线描绘了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

2022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

2022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

2022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目前,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已于5月7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下面,我整理了官方的2022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学问》考试大纲内容,以供大家参考!考试目的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把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基础学问和力量。

考试内容与要求第一部分经济学基础1.市场需求、供应与均衡价格。

理解市场需求、市场供应与均衡价格,运用均衡价格模型分析市场需求、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之间关系。

2.消费者行为分析。

理解经济人假设、效用理论、预算约束和消费者均衡,把握消费者偏好、预算约束、消费者均衡条件和需求曲线的推导、价格变动的效应,理解消费者行为理论,解释生活中的消费现象。

3.生产和成本理论。

理解生产函数和成本函数,把握生产者的组织形式、企业形成的相关理论,辨别成本函数的基本形式和短期成本函数各种曲线的基本外形和特征。

4.市场结构理论。

理解市场结构的分类及其依据,把握市场结构和生产者决策理论,辨别不同类型市场结构及其生产者行为。

5.生产要素市场理论。

理解生产者使用生产要素的原则,把握生产要素市场理论基本内容,理解劳动供应曲线和均衡工资打算方式。

6.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理解资源最优配置的标准和帕累托最优状态,把握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干预的基本理论,解释市场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辨别政府干预市场的方式和措施。

7.国民收入核算和简洁的宏观经济模型。

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辨别国民收入核算方法,把握消费、储蓄、投资、总需求和总供应等宏观经济基本理论,理解消费、储蓄、投资与国民收入之间关系。

8.经济增长和经济进展理论。

理解经济增长和经济进展的基本原理,理解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把握我国经济新进展阶段、新进展理念、新进展格局的特征。

9.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

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基础

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基础

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经济基础1、经济学基础
第一章:市场需求、供给与均衡价格
第二章:消费者行为分析
第三章:生产和成本理论。

第四章:市场结构理论。

第五章:生产要素市场理论。

第六章: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第七章: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

第八章: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

第九章: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

第十章: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2、财政
第十一章: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第十二章:财政支出。

第十三章:财政收入。

第十四章:税收制度。

第十五章:政府预算。

第十六章:财政管理体制。

第十七章:财政政策。

3、货币与金融
第十八章:货币供求与货币均衡。

第十九章: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第二十章:商业银行与金融市场。

第二十一章: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

第二十二章:对外金融关系与政策。

4、统计
第二十三章:统计与数据科学。

第二十四章:描述统计。

第二十五章:抽样调查。

第二十六章:回归分析。

第二十七章:时间序列分析。

5、会计
第二十八章:会计概论。

第二十九章:会计循环。

第三十章:会计报表。

第三十一章:财务报表分析。

第三十二章:政府会计。

6、法律
第三十三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十七章:其他法律制度。

2024年《中级经济师基础高频考点汇总表》

2024年《中级经济师基础高频考点汇总表》
【2018单选+2021多选+2022单选+2022单选】
近5年考察4次
第三节
模型的检验和预测
【知识点】回归模型的拟合效果
分析
【2022补考多选+2022单选+2018多选+2021年单选】
近5年考察3次
第二十七章
第三节
时间序列的速度分析
【知识点】速度的分析与应用
【2019单选+2021多选+2022多选+2022多选】
【2021多选+2021多选+2022多选】
近5年考察3次
【知识点】寡头垄断市场的含义和特征
【2021多选+2021多选+2022多选】
近5年考察3次
第二节
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的行为
【知识点】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短期供给曲线
【2020单选+2020多选+2021单选】
近5年考察3次
第六章
第一节
市场失灵的含义
第二节
国际储备
【知识点】国际储备的含义与构成
【2018单选+2020单选+2021单选】
近5年考察3次
【知识点】国际储备的管理
【2018单选+2021多选+2021单选】
近5年考察3次
第三节
国际货币体系
【知识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22多选+2021多选+2022单选】
近5年考察3次
第四节
人民币跨境使用
【2018单选+2020单选+2020多选】
近5年考察3次
第四章
市场结构理论
第一节

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辅导:所有权

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辅导:所有权

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辅导:所有权第三十二章物权法律制度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概念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2.所有权的法律特征(2011年新增) (1)所有权的独占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对于所有权而言,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2)所有权的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

但所有权人可以将四项权能中的一项或数项权能分离出去由他人享有并行使,从而更好地实现其意志和利益(3)所有权的单一性所有权是一个整体的权利(4)所有权的存续性一般而言,所有权一经合法获得,就可以永久存续(5)所有权的弹力性所有人可以在其物上设定他物权(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1.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生产先占: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志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加工三种情形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拾得遗失物: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当归还失主国有化和没收(2)继受取得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为取得的前提条件(3)善意取得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受让人须是善意的;(2)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3)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

不动产的转让以办理登记为物权变动的标志,如果没有完成登记,则受让人不能主张善意取得 2.所有权的消灭(1)所有权的相对消灭——因物权主体原因而消灭,如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等,这种情况下,所有权的客体并未消灭。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学习打卡表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学习打卡表
3
估计量和样本量
第21天
()
第二十六章回归分析
1
回归模型
2
最小二乘法
3
模型的检验和预测
第21天
()
第二十七章时间序列分析
1
时间序列及其分类
2
时间序列的水平分析
3
时间序列的速度分析
4平滑预测法第22天 Nhomakorabea()
第二十八章会计概论
1
会计基本概念
2
会计目标
3
会计要素
4
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
5
会计基本前提
6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3
我国的财政收支矛盾与支出结构优化
4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第9天
()
第十三章财政收入
1
财政收入和财政集中度
2
税收
3
税负转嫁
4
国债
第IoT1

()
第十四章税收制度
1
税制要素和税收分类
2
流转税
3
所得税
4
财产税
第12天
()
第十五章政府预算
1
T
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我国政府预算管理职权划分
3T
T-
1
我国政府预算体系
C
失业和经济增长及价格总水平的相互关系
第6天
()
第十章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
1
国际贸易理论
2
国际贸易政策
第7天
()
第H■∙一章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1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融资与生产
2
市场与政府的经济活动范围
C
1
财政的基本职能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习题

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由()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A、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B、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D、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可以设定抵押权的有()。

A、某医院院长配备的小轿车B、建设用地使用权C、土地所有权D、某工厂的原材料3、关于抵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B、在同一抵押物上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C、所有的抵押都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D、抵押财产必须是可以转让的4、关于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共有是有多个所有权B、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所有一物C、共有不是一种独立的所有权形式D、共有是同种或不同种类的所有权的联合5、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

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6、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这在民法理论上称为()。

A、合并B、继受所得C、添附D、提存7、下列不属于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的是()。

A、受让人须是善意的B、以协商一致的价格转让C、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D、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8、关于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B、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C、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D、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9、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和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10、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下列不属于从物权的是()。

中级经济师 (经济基础)第三十四章

中级经济师 (经济基础)第三十四章

中级经济师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中级经济师、经济师、经济基础、中级职称、经济师课件、经济师真题知识点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多选题】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E.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答案·解析】ABC 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物权与债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

②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③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④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⑤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效力,所以选项D错误。

物权的标的是物而不是行为,所以选项E错误。

知识点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多选题】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A.物权种类法定化B.物权客体使用方法法定化C.物权效力法定化D.物权内容法定化E.物权变更规则法定化【答案·解析】ACDE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其中,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对于客体的使用方法未作规定,所以选项B错误。

知识点3:物权的种类【多选题】下列物权中,属于从物权的有()。

A.抵押权B.留置权C.地役权D.质权E.所有权【答案·解析】ABCD 根据分类标准可以将物权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

其中,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

例如,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所有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

知识点4: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单选题】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指的是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物权法律制度(1)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物权法律制度(1)

某叔侄约定:侄子若将祖宅出售,叔父有权优先购买;如侄子在未满足叔父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擅自将祖宅售予他人,叔父有权宣告买卖无效。

后侄子违反约定将祖宅售予他人,并办理了转移登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 OA.叔侄之间约定的优先购买权属于物权B.叔父有权基于叔侄间的约定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C.叔父有权基于叔侄间的约定要求买受人返还房屋D.叔父有权基于叔侄间的约定要求侄子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D (1)选项ABC:叔侄之间优先购买权的约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不具有排他效力;(2)选项D:叔侄之间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具有债权效力,侄子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实现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O oA. 土地承包经营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正确答案:A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实现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的方式称为O OA.善意取得B .继受取得C.原始取得D.非法取得正确答案:B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的法律特征有O。

A.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B.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C.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E.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利用他人的动产的一种权利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的法律特征:(1)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4)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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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由韩某和王某平分
• 【答案】C
•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 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 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第一,受让人须是善意的。 第二,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第三,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善意取得既可适用 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让以办理登记为 物权变动的标志,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作为基本标志。
处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 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申 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 (6)预告登记:权利取得人对未来取得物权享有请求权 时,法律为保护这一请求权而为其进行的登记。 【注意1】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 处分该财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注意2】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 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多选、单选) 示例:2016年2月李某与房产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照协议交付首付款,于2016年10月 入住。该房未到约定办理登记过户时间,李某为保护自己 的权益,于2016年12月办理预告登记。
①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包括:买卖合同、 赠与和互易等。
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例如继承遗 产
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 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 (二)所有权的消灭 1.所有权的相对消灭: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
灭,如权利人转让或抛弃物权或作为权利人的公 民死亡等;
2.所有权的绝对消灭: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 而消灭,如标的物毁损或灭失。
• 63.关于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 )。
• A.转移登记需要交纳契税和所得税等相关税 款
• 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例如,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等。
• 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 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 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是( A.黄金 B.不记名证券 C.枪支弹药 D.麻醉品
)。
• 2.继受取得: (1)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 处取得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 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主要方式:
他物权 1.自物权:即指权利人对自己所有的标的物依法进行
全面支配的物权。如:所有权 2.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
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如:用益 物权、担保物权。
• (二)他物权从设立目的的角度: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即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
(1)因物权首次产生而获得所有权:包括生产和孳 息(天然和法定)。如母鸡生的鸡蛋(天然孳息)、出租 房屋获得的租金(法定孳息)
(2)因为公法方式获得所有权:包括国有化和没收 等。
• (3)其他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所有权归属的方式: 先占: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
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
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 不得自由地创设。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1.物权种类法定化; 2.物权内容法定化; 3.物权效力法定化; 4.物权的变更规则法定化; 5.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
• (二)一物一权原则 1.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 2.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
• 第二节 所有权
• 一、所有权的概念 所有权: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
志。
• 【例题:单选】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是( 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它
• 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2所有权(独占、存续)3权能 (全面、单一、弹力) (1)独占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 对其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 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 (2)全面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 (3)单一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 2.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的不
动产登记工作。共十类不动产纳入登记范围:(1)集体 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 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 经营权;(5)建设用地使用权;(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8)地役权;(9)抵押权;(10)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如所有权与他 物权同时并存;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权 等。
• (三)物权公示原则 1.物权公示原则: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和变动均应
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包括公示 方法、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
【注意】普通的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 后果;不动产的转让需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方可发生不 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
添附:不同所有权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 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而产生所有权变动的 法律事实。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形。
•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归国家所有。
拾得遗失物: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 有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遗失 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立的他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 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等 。
2.担保物权: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他物权。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 (三)物权有无从属性:主物权和从物权 1.主物权: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
从属关系。所有权、地上权等。
2.从物权: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抵押权、 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
经济基础知识——法律
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种类。 2.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善
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规则,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业主 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内容。
3.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宅基 地使用权的特征,地役权的设立。
• 62.村民韩某盖房挖地基是挖出一大坛银元,坛内 有一块木牌,上写“为防日寇搜查,特埋于此。王 天民”。经查,王天民是同村村民王某的爷爷,抗 战期间王天民的家人除王某一人在姨娘家躲过此 难之外,其他人都被日寇杀害。此坛银元应 ( )。
• A.归王某所有
• B.归韩某所有
• C.属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
(2)物权是绝对权,是“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又 称“对人权”。

2.物权属பைடு நூலகம்支配权:
(1)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自由地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自己
的权利,无需他人给予协助,更不需要征得他人的同意;
(2)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1)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不动产
(1)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属于从物权。 (2)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 (四)物权的发生是否基于当事人的意思:法定物权和意 定物权 1.法定物权: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的物权。如留 置权和法定抵押权。 2.意定物权:指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如质 权、抵押权。 (五)物权之存续有无期限: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1.有期限物权:指有存续期限的物权。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 2.无期限物权: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所有权。

• (2)物权的优先效力: ①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注意: “买卖不破租赁”例外。如甲把房子租给乙,
然后又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不能以其所有权不让 乙在租赁有效期内继续租住。
②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 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 61.关于物权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4.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抵押 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的登记;质权的种类;留置权的适用。
• 第一节 物权概述
• 一、物权的概念 1.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
他的权利,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均来自于物的归属,即 法律将某物归属于某人支配,从而使其对物的利益享有独 占的支配并排他的权利。
则以登记为权利象征; (2)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由当事人自由确定(约定
主义)。
•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1)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必须是独立物和有形物,而
不可能是行为; (2)债权一般直接指向行为,而间接涉及物。
•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1)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
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 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 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 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 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 (7)查封登记:执行法院向登记机关提供执行通知书, 由登记机关对该房屋的权属直接进行登记,然后再予以查 封。
• 【例题:多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 A.诚实信用原则 B.物权法定原则 C.一物一权原则 D.物权公示原则 E.平等自愿原则
• 四、物权的种类 (一)按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自物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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