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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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1)评估对象层面 国有独资企业实施改制,自企业价值评估基准日
到企业改制后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期间: 因企业盈利而增加的净资产,应上交国有产权持
有单位,或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同意,作为改制企业 国有权益;
因企业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应由国有产权持有 单位补足,或者由改制企业用以后年度国有股份应得 的股利补足。
2)成本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成本法是实现企业重建思路的具体技术手段,具体是 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 体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采用成本法模糊了单 项资产与整体资产的区别。凡整体性资产都具有综合 获利能力,它由单项资产构成,却不是单项资产的简 单加总,而是经过企业有效配置后作为一项独立的获 利能力而存在。用成本法来评估,只能根据单项资产 加总的价格而定,而不是评估它的获利能力。
2)成本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另一方面,采用成本法难以真实反映资产的经营效果,不能很 好地体现企业价值评估的评价功能。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通过对 资产未来的经营情况、收益能力的预测来评价资产的价值。而 成本法是从投入的角度,即从资产购建的角度评价,没有考虑 资产的实际效能和企业运行效率。
成本法在国外极少采用。在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资产盘子 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有相当大比重,而且在证券市场不完善的 条件下,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本法却不失为一种比较恰当 而且无奈的选择。
3)市场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市场法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 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近期成交价格 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分析、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各 种评估技术方法的总称。这种方法的典型是市盈率乘数法。 我国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股权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特殊 因素,市场发育也不尽完善。因此在短期内国内企业整体评 估还不宜采用市盈率乘数法,但可以作为辅助方法,或作为 粗略估算方法。
收益法中的主要参数收益额、折现率的预测难度较大,受较 强的主观判断和未来收益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数据来源主 要依靠但又不限于参照客户企业提供的资料。
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另一方面,也必须注意,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利 益动机(驱动)下,往往有意拔高或降低、甚至提 供虚假盈利预测值而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同时,预 测本身也有自身的弱点。 未来预测的复杂性、预测方法的局限性、预测本身 所固有的不确定性等增加了收益法的评估难度。收 益法的应用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 否则,就会产生较大的盲目性和评估风险,缺乏科 学依据。
第9章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企业价值 评估
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 9.2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9.3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9.4 国有企业改制中企业价值评估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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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意义
1)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科学核定公司制改造企业原有资产的价 值总量
2)评估范围层面
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是指需要进行评估的单位及其 资产。 按照《国有企业价值评估管理办法细则》的规定,国 有资产占用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及 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社会组织;国营企业、事业单位; 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份经营单位。这些国有资产 占用单位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应当进行企业价 值评估,详见图9-1:
我国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部分资产的折旧额低于实际 消耗,从而形成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实际价值;
物价的变动也造成以前购买的资产现在的市场价值与账面 价值有较大差异,并且无形资产现在已成为有些企业的大笔 无形财富,但在以前的企业资产账面上企业的无形资产却又 无法反映,以上种种因素造成企业账面价值与真实的市场价 值不符,所以有必要通过企业价值评估进行企业价值的确定, 为公司制改造准备条件。
2)评估范围层面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
资产拍卖、转让

体及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

社会组织
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 经营




国营企业、事业单位
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 组织或者个人开办中外合资经 情 营企业或者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形 企业破产清算

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企业租赁
各种形式的国内联营和股 份经营单位
2)企业价值评估也是维护公司制企 业各方投资者利益的依据
公司制企业以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重要特征, 股东以各自出资的多少作为股权、利益和风险分担的依据。在 原有企业改组为公司时,仅以账面价值折股就会损害原企业或 新投资入股的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可以维护各方 投资者的平等权益。
另外,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实际是原企业法人地位终止和 新公司产生的过程,所以原企业财产以有偿等价方式转让给新 公司,即是一个产权交易的过程,而确定“产权”的合理价格, 并以股权形式反映原企业所有者的产权,只能通过企业价值评 估来实现。
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上述原因使得人们普遍认为,使用收益法计算的评估 值随意性太大,弹性太大,缺乏客观性和可度量性, 使得收益法在我国目前应用较少。但是成本法从投入 的角度来度量企业价值,无法客观反映企业未来的获 利能力,存在明显的不足。
应借鉴国外收益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加强对收益 法预测技术的研究、提高评估人员的专业技能等, 从而加快收益法在我国的应用进程。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企 业价值评估的其他情形
3)评估程序层面
一是批准制度 二是清产核资 三是财务审计 四是企业价值评估 五是交易管理 六是定价管理 七是转让价款管理 八是依法保护债权人利益 九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十是管理层收购。
根据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规范 国有企业改制工 作的意见》,国 有企业改制必须
遵循以上程序
9.3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 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1)收益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运用情况 收益法,是估算预测企业或其他资产综合体在未来特定时间 内的预期收益,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将其还原为当前的资本 额或投资额的方法。
收益法是一种科学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发达国家也应用 广泛,但在我国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收益法未能有效应 用,原因也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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