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
关于如何看待和完善经济法的思考
关于如何看待和完善经济法的思考一、概述自建国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几经波折,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不断探索,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之路。
如何在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指引下,让中国经济继续突飞猛进的发展,让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全方位的提升,除了需要广大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科学技术的进步之外,关键还需要有相应的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和完善。
二、经济法的起源发展及其特征要想全面认识经济法,必须对它的发展历程有所了解。
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是指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这种特定经济关系通常是指社会经济中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经济法”最早是由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的,而最早被归类为法律规范的则是德国学者。
因为德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创设了服务于统治阶级,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各种经济类法律规范,从而通过实践和理论的发展奠定了经济法起源之国的历史荣誉。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历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现象,这些国家往往把市场经济中经营者之间各种形式的竞争放在首要地位加以研究和探索。
广大经济法学者耳熟能详的美国1890年《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被人们冠以第一布资本主义经济法的称号,而这部法律主要是阐述关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因此,西方经济法正是应时代需求而产生,伴随自由资本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的步伐应运而生。
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到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法也是紧随其历史演变,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和特色,与其相对应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紧密联系。
西方经济法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归纳出三种不同的历史特征:第一种历史特征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应战争需要而生,尤其是德国经济法尤为显著。
德国制定了许多经济类法律法规,严格管制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和方式。
其他国家也为战争所迫出台了经济法律政策法规。
一时之间,经济法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浩浩荡荡的战火硝烟中萌生。
然后,历经数十载,西方经济法在跌跌撞撞中不断得到适用和发展,继而在20世纪20年代末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经济法演变到另一种特征,即以美国为代表的为度过经济危机而制定颁行的各项经济政策。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原则运用的理论依据及实践探讨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原则运用的理论依据及实践探讨经济法的基本原理是经济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是一种独立的部门法,它对经济法学的理论建设和实践操作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学术界对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讨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经济法基本原理的定义和具体内容的建构,学者们都有自己独到的理论观点,这就造成了许多不同意见的产生[1]。
一般而言,一个法系的基本原则是:法在调节各种社会关系时,所表现出的最根本的精神价值,反映了其所包含的各个部门法或分支机构的共同需求。
从法的范围来看,法的基本原理是指法的基本价值,是法的整体指导思想和起点,是法系统的神经中枢。
经济法是法的一部分,其必然要遵守相应的法律原则,这些原则在法律制度中是高于其上的[2]。
同时,作为法的一个分支,经济法也有着自己的独特之处,因此,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对经济法的本质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原则的内涵和功能已基本形成共识,是认识和研究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基础。
基于此,本文将以数字经济时代为背景,充分了解经济法原则运用的理论依据,并以此为支撑,实现经济法原则的应用实践。
一、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原则运用的理论依据(一)经济法原则得以运用的理由经济法原则对具体经济法规的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并对其起到积极作用。
经济法原则不是由规则所规定的事实本身,也不是它自身所具有的行为准则的正当性的价值。
比方说,不在公共场所抽烟的规定是对公共场所抽烟行为的直接约束,但是,这种不在公共场所抽烟的规定价值并不能说明相关的法律原理。
其原因是,可以引导实施相关的禁止吸烟的法规,以便对公众事务进行规范,并产生一定的益处[3]。
经济法原理并没有直接规范特定的事实行为,但是通过指导特定的经济法规则来处理交易,可以在经济法律上获得利益和价值。
但在经济法上,这一时期的行为主体是政府等介入和干预市场的主体。
经济法原则能够处理数字经济中的情景。
经济法课程教学融入思政元素的若干思考
二、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政元素的 必要性
在经济法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 德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提高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具体来说,融入思政 元素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通过将思政元素融入经济法课程, 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和职 业道德水平。这有助于大学生在未来的职业生涯中更好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 律法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
2、丰富思政课教学内容
美育元素的应用可以丰富思政课教学内容。通过引入美的文化、美的艺术、 美的情感等元素,将思政课教学与美育相结合,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 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促进学生的情感发展
美育元素的应用可以促进学生的情感发展。通过引入美的情感教育、美的艺 术表现等元素,将思政课教学与美育相结合,可以培养学生的情感表达能力和情 感交流能力,提高学生的情感素质和情感智商。
一、经济法课程中思政元素的重 要性
在经济法课程中,思政元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经济法是社会发展和 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它涉及到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因此,经 济法课程中必然包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这些思政元素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 经济法的本质和作用,加深对经济法知识体系的认识和理解。
三、经济法课程融入思政元素的 具体实施方法
要在经济法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需要结合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 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具体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案例教学法。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了解和分析其中的法 律问题和政策问题,引导他们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也可以 通过案例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经济学思考 学术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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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经济法与行政法若干关系问题的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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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
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
以下是小编整理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五篇,欢迎阅读参考!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一)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体会,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我还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来对待。
它使我对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我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是一种很好的补充。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
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从我个人说起,我自己比较喜欢了解一些新闻,获取一些当前国内外的大事和报道,更喜欢对事件有深层次的了解。
但是由于我个人知识的限制,我很难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经济法律知识,我就更不能做到从深层次了解经济现象了。
而老师上课时大量的教学案例则满足了我的这一需求,同时使我对类似案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有实际案例的教学也极大的激发了我的兴趣,对上课充满了期待,等待着老师把最近和过去一段时间涉及到经济法律的鲜活案例展现给我们。
法条加案例的教学方式是我欣赏这门课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现在其他经济学科那种全是某某经济学家的某某经济理论,说实话,那种课程不仅枯燥而且给我一种与现实社会严重脱节的感觉。
所以我庆幸我学的时候老师没有教科书式的教学,脱离了本本主义。
其次,从课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
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要成为公司的经营者,你就应该要认识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线.公司法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所有投资者,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经营者、董事们、监事们、经理们都应该认真地学习公司法。
经济法的学习心得
经济法学习心得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商品经济中出现的内在矛盾日益增多,国家干预经济的兴起,经济法律的相关理论与制度随之产生,而当今社会,国内经济空前繁荣,同时存在着很多发展不健全的问题,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作用越来越体现了其重要性。
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之一,法学学生更要认真研究学习,通过近几个月的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下面我想浅要的谈一谈我学习经济法的一些心得与感受。
一、经济法学习的主要内容通过老师对经济法学的系统地讲授,我主要学习和掌握了经济法的基本理论以及一些关于市场主体规制、市场秩序规制的法律制度。
除了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定义,基本原则,调整方法等基本要点,还讲解了关于经济法律关系以及经济法律责任,也有关于市场主体规划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以及市场秩序规制的相关内容。
这些理论知识让我有一个直观的感受,就是经济法的所有理论知识都离不开经济生活,制度建设来源于解决经济生活的问题,又是一个高度的升华,将经济社会中的一些原理提升设立成具有强制力与拘束力的为法律所认可的一些经济法律制度。
因此经济法律规范又有了一个显著地特点,就是不仅仅具有极高的理论性,还是一个具有很强的实质性意义的相关法律规范,不仅与国家经济制度的上层建筑紧密相连,也与普通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
而我们在进行经济法的学习的过程中,要以一个法学学习者的思维方式来学习,也应该将自己作为一个经济生活的参与者来联系实际生活,这样才能够深入理解其设立目的、经济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和理论的实际运用。
二、我学习经济法的认识与心得体会经济法的内容众多,体系繁杂,想要全面的学习好仍然需要努力和进一步再次深入学习,作为一个初次接触的学习者,我主要对以下三个方面印象深刻,因此对其有一些认识和体会如下。
首先,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经济法也不例外,国家用经济法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效力所及范围空前广泛,虽然不能形成统一的认识,但是大体上包括对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以及社会分配关系的干预。
对我国经济法发展的若干思考
年 的发展, 可谓路途 艰辛 , 山重 水复疑无路 , “ 柳暗花 明又 一村” 中
国的法学研究与 发达国家相 比, 具有滞后性 而作 为调控经济 的大 法 ,经济法的发展更 加滞后 了。有多少本著作 ,就有多少种经济 法 概 念。但 , 念虽多 , 大同小异 , 概 却 其本质都是 调整在 国家协 调经 济 运 行 过 程 中发 生 的 经 济 关 系 。这 至 少 说 明 : 济 法 必 须 符 合 社 会 经 经 济 发展 的需要 ,必须 以实践 为基 础,必须服从 国家的经济政策 。也 许 可 以得 出一个 推论 , 经济法理 论只要符合 当时的社会需要 , 无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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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国经 济 法 发 展 酌 若 干 思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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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立法不断的增多, 经济法研究的深入, 理论界 出现 了共识与个性相映生辉的景象。本文旨在对我 国经济法的 发展历程进行梳理, 在经济立法更加注重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的大背景下, 探讨经济法的发展趋势。本文首先总结 了我国
经 济法发 展 的成 就 , 其次 , 出 了我 国经济 法 目前存 在 的 问题 , 指 并对今 后 的发展 提 出 了若 干建议 。
关键词 经济法 发 展 阶段 成就 建议 文 献标 识码 : A
作。
中图分 类号 : 9 2 9 D 1. 2
一
文 章编 号 :090 9(090 —5 -3 10 —522 0 )1170
场经济 体制。大量 的经济立法 出现 , 《 如 反不正 当竞 争法》 消费者 《
浅析经济法的现代性
浅析经济法的现代性1 经济法的概念及发展历史经济法是站在国家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总称。
经济法的地位在国家对经济决策上的作用也很大它是经济法立法和司法活动的基础也是经济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世界各国对经济的追求就存在不同的方向进而大家对经济法的争议和不同意见就层出不穷,大家对经济法的理解也不同,比如资本主义国家:初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就是和经济有关的法律总称;日本丹宗昭信为代表的一些人认为.经济法是对市场进行规制的法,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中心内容;有人认为.经济法是经济公法,有学者认为这是德国经济法学界的主流学说;有人认为经济法是法。
德国的卡斯凯尔和库拉乌捷,日本的西原宽一等,主张以为中心来把握经济法的定义,认为经济法是关于的法,的概念构成了经济立法的出发点;法国有学者认为,经济法是对传统商法的扩展,人们更多的用经济法概念来代替传统的商法。
这也可以归于法说的范围;也不乏有人认为经济法是社会法,而两分法、大经济法说、纵横统一经济法、经济法商法化理论等则是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解。
我国的经济法因为受多国经济的影响受大陆法系国家德国,日本以及苏联的影响,一直以来也没有统一定论。
我国经济法概念的核心之争,在于经济法是否能够成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我国要结合我国国情经济发展现状制定符合自己的发展路线。
2 对现代性的理解现代性是一个综合性整体性较强的一个概念,涉及的知识面也很广经济、政治、文化全部涵盖在内,它的核心价值是理性而自由又是其根本,他们就是让我们在传统和现代中理性的做出选择,在一定的政治基础上让我们对文化采取博爱,自由的态度,我日三省吾身孔子时代就开始倡导反省,在我们进步的现代社会当然反省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也要对现在的经济法时常反思才能进步。
3 经济法现代性的体现经济法在精神追求上的现代性每个都有追求而每个人的追求又因人而异,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了良好的经济基础我们我们才能有更高的追求如果你连自己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何谈精神追求,每天都会为三餐奔波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去寻找自己的精神寄托并实现它。
试论我国经济法实施的问题与对策
试论我国经济法实施的问题与对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制定和修订了大量的经济法律与法规,推动了法制进程的发展。
从经济法的立法来看,我国经济法已经达到了量的积累,社会经济发展以来,经济法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将经济法的实施摆在经济法制建设的核心地位,推动经济法走上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一、经济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一)有利于实现经济法治经济法是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来,彻底改变了计划经济下,经济发展诸多不完善的问题。
实现经济法治,非常重要的要求是要加强经济法的实施,既对市场主体产生一定的约束,又为政府提供宏观调控的手段,不管是市场还是政府都应遵守经济法规则。
经济法实施能有力地遏制政府对社会经济的滥加干预、任意干预、非法干预,有利于实现经济法治。
(二)实现经济法的根本目的列宁曾经说过:“法令之所以重要,不在于是不是写在纸上,而在于去执行。
”同样庞德认为:“法的生命在于实行。
”不管是经济法立法,还是经济法研究,实现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经济法的实施。
只有通过经济法的实施,才能发挥经济法的效力,对各个市场主体、政府产生约束性的条件,推动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经济法实施是树立法律威信,规范约束人们活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社会信用,保证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经营正常的秩序,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非常复杂和活跃的,人们的认识水平提高需要一个过程,不同的阶段呈现不同的认知,通过经济法的实施,对不同的主体产生一定的约束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推动其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经济法体系不完备主要表现在立法体系中的环节不够规范,存在相互抵触的问题,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现行的法律法规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下,这种法律体系亟需修订、充实和更新。
(二)经济法执法困境经济法缺乏规范性的约束,对行政执法不利。
《经济法学》思考题及参考答案.doc
《经济法学》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如何理解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有多种理解,一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首先,经济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属于法的范畴。
同时它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有着相互联系;其次,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本国的经济运行中,经济法属于国内法;第三,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不仅发生在经济运行中,而且还体现出国家干预性,这也是经济法和行政法、民商法等部门法的本质区别。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参加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限和经济责任关系。
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限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在我国经济法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机关、法人、公民和企业内部组织的有关人员。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限和经济义务。
经济权限是法律赋予经济主体的经济职权和经济权利的总和。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权限和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行为、物和智力成果。
三、案例分析(参见教材第15页“案例”)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一、筒述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
公司具有以下特征: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它以自己的名义亨受权利、承担义务。
这是公司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
2.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
这是公司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
公司的财产来自于股东的出资,但乂与股东相分离。
股东出资后其对自己财产的所有权就变成了对公司的股权。
3.公司以营利为目的。
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两种形式,它们除了具有公司的一般特征外,还有一-些本质的区别。
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基本原则思考经济法
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基本原则思考经济法一、依法治国在新时代背景下,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针,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同样需要贯彻依法治国的原则。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能有违法乱纪的现象。
经济法应当保障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经济法还应当体现公平正义的原则,防止和打击各种形式的经济犯罪和违法行为。
依法治国的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必须在新时代得到更加深入的贯彻和落实。
二、市场化原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在中国已经基本建立起来并得到了快速发展。
经济法应当体现市场化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经济法要充分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经济法还应当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
经济法还应当促进市场的开放和自由,吸引国内外资本和人才,推动市场的国际化和全球化。
市场化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必须在新时代得到更加深入的体现和贯彻。
三、协调发展原则在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要体现协调发展的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经济法应当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维护宏观经济稳定,防范经济风险,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
经济法要加强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保障,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社会公平正义。
经济法还应当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面可持续发展。
协调发展的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必须在新时代得到更加深入的体现和贯彻。
四、法治保障原则在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要体现法治保障的原则,保障法律权利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经济法要强化法律保障,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经济法还要加强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正性和有效性,防止司法腐败和滥用职权。
经济法还要加强监督保障,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约束,确保政府的公正执行和廉洁行政。
法治保障的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必须在新时代得到更加深入的体现和贯彻。
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基本原则思考经济法
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基本原则思考经济法在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需求。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在新时代的思考。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法基本原则。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法需要以这一体制为基础。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由、保护权益、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这些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得到更加充分地体现和发展。
第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新时代的重要性。
随着人类对资源的日益依赖和生态环境的恶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经济法需要加强对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和促进,包括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能源消耗的限制和废弃物处理的规范等。
创新驱动原则在新时代的重要性。
新时代是创新发展的时代,经济法应以创新驱动为基础,推动经济的创新发展。
经济法应鼓励和保护创新成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推动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的发展。
第四,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法原则。
在全球化背景下,经济法需要以促进国际合作和开放为基本原则。
经济法应加强对国际经济活动的监管与引导,保护国家利益的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第五,普惠性原则在新时代的发展。
新时代经济发展的目标是让更多的人共享发展成果,经济法应以普惠性为基本原则,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的提高。
经济法应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注,降低贫富差距,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共同实现。
在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需要与时俱进,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需求。
只有这样,经济法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的实现。
对什么是经济法的思考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垒!查塾垒兰!!!兰!!望盟二.篱蓬雹蓬豳霞对.-彳十么是经济潜的思考李军摘要本文实际上是作为笔者以后进一步研究并反思经济法问题的论纲,文中就“什么是经济’’作了简要的分析和论述,旨在告诫自己和学人把研究转变到对人类更有意义的问题上。
关键词经济法法律部门研究对象中图分类号:D91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0.005.02我的大脑时时告诫我,在没有具备所有“经济法”知识,甚至其他相关的所有知识时,最好不要去想给“经济法”下什么定义。
在经济法的所有问题中,没有比“什么是经济法”这样的问题更令人头痛的了。
但由于其对整个学科的重要性和其内在固有的魅力,她又不知吸引和倾倒了多少学人,我也抵制不住这种诱惑,而有一种痴迷股的热情。
这样的问题,我们完全可以不用去管它,而且也看不出不回答它会多么影响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但却不等于它不存在。
虽然我的目的是想回答:什么是经济法。
但一开始我还是想简要说明我对“什么是经济法”这样的提问方式的看法,为什么人类会有“什么是什么”的问题?虽然较困难一点,但我仍可以指出哪些属于“经济法”,但我永远都不能知道“什么是经济法”。
所有事物都是这样。
问题是:“什么是经济法”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命题?对这样的命题我们人类到底能做什么?事实也是:关于人和社会的这类问题,从来就没有哪一个被完整的解决了。
那么,是不是这样的提问方式本身出了问题?或者这是一个人根本就不能也不该涉猎的问题、一个人类的才能和智慧根本就解决不了的问题,亦或它根本就是一个不能作为问题的问题。
当思维和现实发生冲突的时候,出毛病的总是思维一方。
现实具有唯一实存性,它总是勇往直前,毫无顾忌的开辟着自己前进的道路,从来就不考虑什么理论学说,它永远都没有错。
任何理论、学说都只不过是各种假说,而且永远都不是最后的解说。
理论学说不仅要评价现实,指导现实,甚至对将要成为现实的未来发生影响,而且要评价它自身。
浅议中国经济法实施的若干问题
浅议中国经济法实施的若干问题当前,我国的经济法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有了较完整的经济法体系,为了满足社会和市场的发展需求,经济法还在进行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完善,在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一些问题频发的发生,如食品安全的问题、市场秩序的问题等等,使得我国经济的发展受到阻碍,所以就目前来看,我国的经济法还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为了使我国的经济得到持续长效的发展,我国必须对经济法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引起高度的重视。
一、经济法的作用指导作用。
经济法的指导作用,是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说的。
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经济法是各项经济活动必须要遵守的原则,而且能对经济活动者的行为进行制约和调控。
要想使市场经济实现有序的发展,就一定离不开政府的经济调节,中国经济发展的特征决定了在经济活动中既不能任其自由发展,又不能让其完全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中。
而经济法的存在就可以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经济调节问题。
打击作用。
经济法的打击作用,是对于市场经济违法行为来说的。
在市场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很多经济利益的存在,而且有些人员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到他人、社会或者国家的利益,造成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而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可以有效的对这种行为进行打击,并且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调整,为市场经济活动的正常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在经济法的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规定,对违法乱纪的市场经济行为采取了一定的防御措施,如经济执法、经济司法等等。
通过这些途径,能够打击经济违法行为,让经济活动者获得更加和谐稳定的经济环境。
二、我国经济法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联盟有待提高。
要想使经济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充分的发挥其应有的效用,就一定要有综合素质较高的执法人员。
执法人员作为经济法实施的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有效的维护经济市场的正常秩序。
但是,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达不到标准的要求,一些人员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就忽略法律的相关规定,对经济活动者进行不合理的经济处罚,导致经济纠纷难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2024年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范文
《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篇一一、引言经济法作为现代社会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经济法理论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反思当前经济法理论存在的不足,并探讨其完善的途径,以期为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经济法理论现状的反思1. 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当前,经济法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缺陷。
部分法律条款过于宽泛、模糊,导致实际操作中难以准确适用;执法机构职能分散、不协调,影响法律实施的效率;司法公正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经济法的有效实施,不利于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2. 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经济法涉及面广,与民法、商法、劳动法等密切相关。
然而,目前经济法体系尚未形成完整、系统的框架,各法律部门之间存在交叉、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
这导致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往往需要多个法律部门共同参与,不仅增加了司法成本,还可能引发法律适用的混乱。
3. 未能适应新兴经济形态的发展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经济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
然而,现行经济法理论在应对这些新兴经济形态时显得力不从心。
例如,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型经济模式在法律上缺乏明确的规范,导致监管空白和法律冲突等问题。
三、经济法理论的完善途径1. 完善法律制度首先,应加强经济法的立法工作,明确法律条款的内涵和外延,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其次,优化执法机构设置,实现执法职能的集中和统一,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司法公正性建设,确保司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构建系统化的法律体系应加强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协调与衔接,构建系统化的法律体系。
这包括明确各法律部门的职能定位、加强法律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等。
同时,还应加强对新兴经济形态的研究,制定适应新型经济模式的法律法规。
3. 强化监管与执法力度针对新兴经济形态的监管空白和法律冲突问题,应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
2015年南平普通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
2015年南平市普通高中毕业班质量检查文综历史试题13.《朱熹家训》云:“事师长贵乎礼也,交朋友贵乎信也。
见老者,敬之;见幼者,爱之。
有德者,年虽下于我,我必尊之。
”与此思想相一致的是A.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B.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C.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D.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道不谋其功14.《福建史志》记载:南宋建安、瓯宁两县(今建瓯)共有进士994人,占全国进士总数的三十四分之一,为全国之冠。
其最主要原因是A.北方人口大量南迁B.闽北书院教育兴盛C.经济政治重心南移D.建安雕版印刷发达15.《1421年中国发现世界》:整个群岛和东南亚的贸易集中在满剌加,且被中国人所控制。
中国所消耗的香料是遥远的欧洲的一百多倍,中国商人控制着货物和通货市场。
材料说明①明朝在东南亚拥有贸易优势②香料在中国有广泛市场需求③世界市场推动中国对外贸易④中国尚未推行闭关锁国政策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16.鲁迅书评:“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
……盖叙述皆存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
”此书应是A.《三国演义》B.《水浒传》C.《西游记》D.《红楼梦》17.图6是西方杂志刊登的一幅漫画,其寓意是A.同情中国所受遭遇B.揭露日本侵华野心C.讥讽清朝腐败无能D.策划共同瓜分中国18.有学者对《新青年》杂志中“科学”、“民主”两词的出现频率作计量统计,“科学”一词出现1913次,而“民主”仅305次。
据此,作者认为新文化运动更注重A.摆脱保守愚昧的旧思想B.宣传社会科学的重要性C.赞赏西方文明的新内涵D.树立自然科学的权威性19.图7历史事件发生的原因是A.国民革命成功经验的借鉴B.秋收起义部队的战略转移C.王明“左”倾错误的影响D.苏俄革命模式在中国失败20.毛泽东致信:“当前大计只须先生一言而决,……先生一念之转,一心之发,而国仇可报,国土可保,失地可复,先生亦得为光荣之抗日英雄,图诸凌烟,馨香百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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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现代化既是理解本世纪中国历史的主轴,也是下世纪国人孜孜不倦的目标。
值此世纪之交,很有必要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问题进行研究。
我们拟对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予以探讨。
一、传统经济法向经济法现代化的嬗变真正意义上的经济法肇端于19世纪末,距今已有百年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上世纪末至本世纪60年代中叶,我们谓之“传统经济法”;从60年开始至今,经济法的演进则呈现出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考察各国传统经济法的产生,虽然因受该国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不同,但大都体现了危机对策法的特色。
德国在本世纪初颁行的《卡特尔规章法》、《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实际上是迎合了被第一次世界大战破坏了的德国经济的需要,而1929—1933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又是导致罗斯福实行新政,颁行经济法(如1933年的《紧急银行法》、1938年的《农业调整法》)的最主要原因;而“二战”以后至60年代中叶各国出台的各种经济法,如英国的《塔夫脱-拉特克列夫修正案》,美国的《就业法》,其主旨亦大多在于振兴被战争破坏了的经济。
由于传统经济法大都是各国政府基于严峻的经济现实而采取的对策性方案,因而呈现三个极为明显的特征:(1)完全理性的假设。
完全理性的假设是传统经济法法哲学的认识论基础,所谓完全充分理性假设是指“人类理性具有至上的地位,因此,凭借个人理性,个人足以知道并能根据社会成员的偏好而考虑到建构社会制度所必需的境况的所有细节”。
〔1〕由于对人类充分理性的崇奉和仰赖,故传统经济法认为由一批具备完全理性的人类精英所组成的政府是可以无所不能的,而这无所不能的政府是有能力左右社会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2)全面干预。
全面干预是完全理性假设的逻辑延伸。
正因为这样的政府是由一批具备完全理性的社会精英所构成,它便有能力对社会的各种因素予以精确的计算,并对社会发展可能发生的各种变数进行准确预见,从而它便有资格对社会各个层面进行统一的安排或干预,在此种意识的推动下,又适逢凯恩斯在西方世界掀起了以国家干预为主旨的经济革命。
缘于此,传统经济法便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的全面干预,比如罗斯福新政颁行的经济法,其涉及领域就非常广泛,涵盖了货币金融(如《存款保险法》)、工业(如《全国产业复兴法》)、农业(如(农业调整法))等社会各个重要的经济层面。
(3)经济控制权的高度集中。
全能政府理念必然导致权力拥有者高人一等的精英意识,即认为唯有社会精英才可以把握时代脉博和市场动向,而其他平民大众则难以承负发展社会的重任。
于是决定社会发展的经济权力只能依托于建构全能政府的社会精英,从而经济权力的高度集中便成为传统经济法一个重要的表征。
这可从近代许多西方国家都对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功能的漠视得以佐证。
尽管传统经济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危机对策法,但是我们也不得不肯定传统经济法所表现的三个特征在特定情形下具有一定的存在的合理性的。
然而当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危机现象业已消除或者已发生变化,而传统经济法依然运作如故的话,那么它便难以适应业已变革了的社会。
进入60年代后半叶,西方国家经济相继发生“滞胀”,即经济停滞与通货膨胀的交替并发,由此便宣告了“凯恩斯革命”的终结。
凯恩斯主义作为经济政策的传统经济法就很难有效地调控社会经济了,于是是便导致了由传统经济法向现代化经济法的嬗变。
现代经济法是在人类对市场与国家干预关系的认知更为深入和全面的基础上得以发展的,故而是一种较为成熟的经济法,其特征也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有限理性假设。
它认为,作为传统经济法的认识论前提的完全理性假设是一种“致命的自负”。
〔2〕实践证明,人不可能完全洞察并精确计算社会发展的各种变数,因而在现代社会,各国立法者只能以有限理性的假设来建构现代经济法。
所谓“有限理性”包含两层含义,即“一方面,个人理性在理解它自身运作的能力方面有着一种逻辑上的局限,这是因为它永远无法离开它自身而检视它自身的运作;而另一方面,个人理性在认识社会生活的作用方面也存在着极大的限度,这是因为个人理性乃是一种植根于由行为规则构成的社会结构之中的系统,所以它无法脱离生成和发展它的传统和社会而达到这样一种地位”。
〔3〕其二,国家的适度干预。
承认有限理性假设,便必然认同国家不可能完全替代市场并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宰性力量。
60年代末各国经济“滞胀”从客观上反映了国家全面干预给社会引发的各种弊害。
亦正因为此,从60年代后半叶开始,各国逐渐修正了既往的全面干预经济的错误做法,从而使现代经济法出现了体现国家对经济适度干预的发展趋向。
如通过立法“减少或取消航空、铁路、公共汽车的限制性管理条款、法令,放松对价格的控制,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降低税收和简化税率等”。
〔4〕其三,经济民主。
有限理性假设必然包含平等的真谛,精英意识也就因之被现实所摒弃,故而面对日趋复杂的多元社会,充分讨论的对话机制就应运而生。
于是,使经济法的执行更富有社会大众基础,又成为经济法现代化发展的又一个重要的价值取向。
在回顾西方国家经济法嬗变的历程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把考察视角转向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
由于原苏东国家所实行的是一种完全不同于市场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因而这些国家建构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经济法则呈现出与前述西方国家经济法有所不同的特征:不仅西方国家传统经济法所具有的三个重要特征得到了全面反映和进一步强化,而且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还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质:一是把经济法置于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
这可从世界上第一部经济法典-《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对经济法的定义中得以佐证。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国家对在国民经济实行计划领导和对社会主义公有财产进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系,国家在确立社会主义组织的地位和社会主义组织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关系,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协作、支付和信贷关系,均由经济法典统一调整,从而使经济法无论是立法实践还是在理论上,呈现出取代或者排斥民法作用的倾向;二是强调国家计划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忽视乃至反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这反映在立法实践上原苏东国家均借助经济法乃至民法赋予了计划的强制执行效力;三是经济法的运用具有明显的人治倾向,经济法治程度不高。
鉴于经济发展的停滞,前苏东国家自80年代便开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在这些国家政治巨变以后,市场体制得以最终导入和确定,而与之相应的经济法理论与实践亦发生了重大变革,基本上摒弃既往做法,反映出与西方现代经济法大体相似的发展态势。
其中突出的表现,一是在理论研究上,由拉普捷夫创立的“纵横统一经济法论”受到越来越强烈的抨击,拉氏本人也开始调整自己的理论观点,主张用“经营活动法”的概念代替“经济法”的概念。
二是在立法实践中,俄罗斯颁布一系列体现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包括民法典在内的法律。
至于我国经济法的实践虽然从新中国成立之后便开始启动,但其理论研究则开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尽管这次会议启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航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经济并未走出高度集中的巢臼,因而我国经济法理论在很大程度上继受了前苏联的经济法学说。
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反对和批判市场经济,甚至把计划法推崇为经济法的“龙头法”,从而使得我国经济法在其发展早期的许多理论都深深地打上了前苏东国家经济法理论的学术烙印,尤以拉普捷夫的“纵横统一论”为甚。
这个时期经济法理论大都反映了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要求。
伴随1993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对市场经济体制的确认,我国经济法迎来了全面革新的历史机遇,既往经济法理论和实践得到了全面的反思和检讨,在此基础上,经济法学者们将其学术视野转向业已趋于成熟的西方现代经济法,一些关于西方经济法的学术理论及立法实践相继被援引和借鉴,而前苏东国家经济法理论的学术影响亦日趋减弱和淡化。
总之,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及其立法实践目前正朝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法的现代化演进。
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迎来了我国经济法的第一次勃兴的话,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及其实践也必将迎来中国经济法向现代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勃兴。
二、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一)中国经济法的现代化与本土性中国法制现代化实质上是“标明中国社会法律系统由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传统‘人治型’法律价值-规范系统向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法治型’法律价值-规范系统的历史转型过程。
”〔5〕但由于中国法制现代化是立基于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特别是传统法律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制度、观念等方面的全方位大变革,因而它必然受到传统本土法资源的回应或挑战。
由此中国法制的现代化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便成为中国法制现代化必须予以答复的理论前提,对此笔者并不想就此命题再渲染过多的笔墨。
〔6〕我们仅就经济法的现代化与本土性问题予以探讨。
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实质上是中国经济法走向世界,与具有国际性和普遍性的现代化经济法相衔接或接轨的过程。
考察西方现代经济法的特质并检视中国传统法文化,我们认为,中国经济法现代化必须立足于借鉴和移植西方现代经济法的制度规则和观念体系,在此前提下,有选择性地吸纳传统法文化的某些有益资源。
在我们看来,借鉴和移植西方现代经济法应当是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重要前提,这是因为:其一,中国经济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经济体制与西方现代化的经济法在许多层面是具有共性的。
我国经济体制经过几十年的艰难摸索,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其运作模式、市场规则及主体架构等方面与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是完全相通的或者相似的,而西方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已历经几百年历史,进行了许多反复曲折的探索,其中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几番起落,与之相应的经济法也是几经曲折才发展至今。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因而,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法的发展经验是可以为我们所借鉴和移植的;而且,从经济学视角,借鉴和总结他人的经验与教训,也有助于缩短博弈过程及减少试错次数,从而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促进效益之最大化。
其二,经济法现代化的三个重要特征难以在我国传统法文化中寻求发展的土壤。
正如前述,现代经济法具有三个重要表征,即有限理性假设,适度干预以及经济民主。
然而,审视我国传统文化的特质,则无法寻求与前述表征契合的本土法资源。
这是因为:首先,中国传统法文化是以儒家文化的礼治作为思想内核,“礼是联结家国于一的唯一价值和规范体系,是中国古代社会家国合一的大一流格局的最好表征。
”〔7〕礼治的基本内容则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宗法制度,君主处于社会等级制度的最高层,国家之治,实为君王之治。
而我国传统法文化认为只要君主有德,其便可以治天下,行大事,这实质上是暗含了有德贤君是无所不能的理论假设,从而确认了“德君”是个充分理性人的命题,而这与现代经济法的认知前提正好相反;其次,正因为君主处于宗法制度的最高层,因而整个天下系君主一人私产,全部国家权力都是皇帝私权;由此演绎,我们很难想象在传统法文化中如何可以发掘得到为社会广泛认同的有限干预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