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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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首批列入全程式网上审批7个部门31项审批(服务)项目明白卡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是泉州市委、市政府对企业、群众服务的重要窗口,在已建成外网预申报、内网预审核系统功能基础上,融合协同办公系统技术,导入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主流公文处理技术,首期选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7个部门31个项目推行全程式网络化审批,同时在市、县、重点乡镇审核审批流程无缝链接的基础上,进行审批网络对接,首期选择县(市、区)审核需上报泉州市级审批且办件量较多的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经济发展局(或发展和改革局)、外经局(或商务局)4个部门10个项目推行市县网上审批全程联动。
本明白卡中所承诺的时间,是指在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按工作日计算审批时间(不含您自身准备相关材料和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中介事务的时间)。
您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提出申请:一是您可以通过互联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在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址:)远程申报,采取文本扫描或电子文档办法将申报材料(包括图纸)上报相关部门;二是您可以携带企业数字证书、申报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相关部门窗口申报,部门在线审核、审批。办结后,中心将通过短信或其他形式通知您,您使用数字证书,连接彩色打印机,可直接远程输出审批结果,不用到中心取件。
首批推行全程式网上审批及市县联动审批服务项目的办事指南如下:
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需转报省的企业投资政府核准项目(属市县联动项目)
1、申报流程:
(1)市县联动项目:申请者到县(市、区)中心申报→县(市、区)中心通过网络将申报材料远程向市中心发改委窗口申报→市发改委(简单项目3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县(市、区)中心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发改委窗口核对→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将网上审批结果传给县(市、区)中心→县(市、区)中心将批文发给申请者
(2)非市县联动项目:
①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扫描(或电子文档)通过市中心网站申报→市发改委(简单项目3个工作日内、复杂项目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者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发改委窗口核对→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络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
②申请者直接到市中心发改委窗口申报→市发改委窗口录入受理→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络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没有数字证书的到窗口取件)
2、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填报);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意见;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前臵审批文件,如水土保持方案、岸线使用预审意见等;
(6)资金筹措的有关证明。
备注:有数字证书的企业到中心申报时,要求一律携带数字证书。
3、承诺时限:简单项目5个工作日(其中网上预审时间3个工作日),复杂项目7个工作日(其中网上预审时间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无收费
(二)政府投资项目之二:概算审批
(1)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扫描(或电子文档)通过市中心网站申报→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络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
(2)申请者直接到市中心发改委窗口申报→市发改委窗口录入受理→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络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没有数字证书的到窗口取件)
2、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填报);
(2)有资质设计单位或中介机构编制的概算书(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3)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或有资质单位的概算审核意见书;
(4)发改委立项批文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备注:有数字证书的企业到中心申报时,要求一律携带数字证书。
3、承诺时限:简单项目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时间)
4、收费标准:无收费
(三)政府投资项目之一: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立项
1、申报流程:
(1)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扫描(或电子文档)通过市中心网站申报→市发改委3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县(市)中心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发改委窗口核对→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出具批文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
(2)申请者直接到市中心申报→市发改委窗口录入受理→市发改委进行网上审批→市发改委窗口通过网上将批文传给申请者→申请者远程输出批文(没有数字证书的到窗口取件)
2、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可网上下载填报);
(2)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已征用、未改变用地功能的建设项目需附规划部门意见);
(3)国土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
(4)财政部门出具意见;
(5)有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7)按照《招投标》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必须填报招标基本情况表。
备注:有数字证书的企业直接到中心申报时,要求一律携带数字证书。
3、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网上预审时间1个工作日)
备注:申请者在部门网上预审通过后,需在15日内将与电子文档一致的纸质材料提交部门窗口核对,否则做退件处理。
4、收费标准:无收费
二、国土资源局
(一)使用国有土地审批(属市县联动项目)
1、申报流程:
(1)市县联动项目:申请者到县(市、区)中心申报→县(市、区)中心通过网络将申报材料远程向市中心国土局窗口申报→市国土局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县(市、区)中心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国土局窗口核对→市国土局进行网上审批→市国土局窗口拟文上报市政府
(2)非市县联动项目:
①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扫描(或电子文档)通过市中心网站申报→市国土局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通知申请者提交与网络一致的纸质材料到市国土局窗口核对→市国土局进行网上审批→市国土局窗口拟文上报市政府
②申请者直接到市中心申报→市国土局窗口录入受理→市国土局进行网上审批→市国土局窗口拟文上报市政府
2、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报告或政府请示文(原件);
(2)建设项目申请表(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资金证明(原件);
(6)省、市政府农用地批复文(复印件);
(7)征地公告和补偿安臵方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