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You can't measure it, you can't manage i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第十七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使裁量权时,应当听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我国其实在很多的法律当中都有提到过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时候要适当,所以这里的适当就给了有机会作出处罚的这些机关自由裁量的权力。
但是不管任何事情,所谓的自由都还是应该有一个参考依据作为约束的。
就像是我国监管卫生防疫的行政机关,就需要遵循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参考依据对违法机构作出裁决。
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与《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配套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反卫生计生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本办法所称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处罚结果等予以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
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同或者相当。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近年来,随着卫生领域的发展,各种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也逐渐增多,给卫生行政工作带来了不少挑战。
而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出台,不仅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更好地处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提高卫生行政工作的规范和效率。
1.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及作用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具有的自由裁量权。
这种权利虽然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但如果被滥用或不当使用,可能会给卫生行政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良影响。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可以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处罚标准,使他们在处罚卫生违法行为时更加科学、公正和合理。
(2)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效率。
标准化的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可以加快卫生行政执法的程序和速度,提高执法效率,为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质量。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可以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使其具备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的执法能力,从而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质量。
2.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内容和要点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包含以下内容:(1)卫生行政执法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可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裁量处罚等程序,并强调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来开展工作。
(2)卫生行政执法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可以提供卫生行政执法的标准和要求,包括罚金数额、责令改正的内容、暂扣或者吊销证照的时间和主体等,让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处理卫生违法行为时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3)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职责。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可以明确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包括权力的范围和限制、管理和协调工作的职责以及执法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等。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的惩罚性决定,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手段。
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程度的标准。
首先,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需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包括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便确定合适的处罚种类和程度。
这种自由裁量标准既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自由裁量权,也要求行政机关在裁量时必须慎重、公正、合理,不得随意滥用职权,确保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需要遵循法治原则。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处罚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得违法乱纪。
自由裁量标准要求行政机关在裁量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不能凭主观臆断或随意裁量,必须依法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和程度。
同时,行政机关在裁量时还需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再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需要充分考虑社会效果和预防作用。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因此在裁量时需要充分考虑处罚对社会的影响和预防作用。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需要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起到震慑效果;对于一般违法行为,则可以适当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以起到教育和预防作用。
因此,自由裁量标准要求行政机关在裁量时需要权衡各种利益,综合考虑处罚的社会效果和预防作用。
最后,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需要不断完善和规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规范,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发展。
行政机关在裁量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规范,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合理性和公正性。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制度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制度
1、全所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照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湖南省卫生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并实施审查、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处罚案件,一律不得实行行政处罚。
2、我所全部行政处罚案件统一由稽查股负责审查,审查时间不得超过两天,审查内容:处罚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案件形式是否规范。
稽查股审核完以后再交分管领导、所长审批。
3、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金额在 999元以下,由各股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行行政处罚,并在一周内将案件移送稽查股报所长审批。
4、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处罚的案件金额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必须经办案监督员合议后,报所长审签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5、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处罚案件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经办案监督员合议后,经所领导集体研究,所长审签后上报卫生局审批,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6、所有已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案件必须完全履行后方可结案。
若不能完全履行的案件需有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的书面材料,报所领导审签后方能结案。
所有案件结案的
处罚金额不能低于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金额的70%,否则视为不合格案件。
辰溪县卫生监督所稽查科
二0一二年元月。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统一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第二条本自由裁量标准适用于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对各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定权限自由决策的标准。
第三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界定及处理标准第三条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界定1: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是指个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分为威胁公共安全、危害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利益、侵犯公民权益等不同情形。
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标准1:根据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和罚款金额。
2:并考虑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主观故意、是否存在犯罪嫌疑和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等情节,决定是否对违法行为予以刑事追究。
第五章行政处罚程序第五条行政处罚程序的适用范围1:纳入行政处罚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包括简易程序案件、一般程序案件和复杂程序案件。
2:根据案件的性质、重大程度等情况,确定适用的处罚程序。
第六条行政处罚程序的主要步骤1:立案:行政机关根据掌握的证据和线索,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告知当事人。
2:调查:行政机关对涉案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处罚决定:依法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处罚措施和罚款金额,并告知当事人。
4:申诉: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提起申诉。
5:处罚执行: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七条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工作实施。
第八条本标准解释权归行政机关所有。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行政机关: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自由裁量:指行政机关在合法法定权限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策的权力。
3:处罚措施:指依照法律对违法行为所采取的行政手段,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许可证等。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
处罚情节中的1、2对应处罚内容的1、2
从轻
1、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的;
2、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现场卫生状况差的。
1、警告;2、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情节中的1、2对应处罚内容的1、2
3
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的;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行为。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
从重
1、拒绝监督的(态度恶劣,拖延、抗拒检查的);
2、拒不改正的,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的;
3、造成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
1、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责令停业整顿;3.吊销卫生许可证
处罚情节的1、2、3对应处罚内容的1、2、3
一般
超过整改期限,未及时改正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8
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卫生行政处罚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行使处罚权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自由裁量确定处罚的幅度和方式的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直接关系到卫生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果。
为了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效果,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和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
二、裁量标准。
1. 违法行为的性质。
(1)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否为单位或个人;(2)违法行为是否涉及卫生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领域;(3)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重大社会危害。
2. 违法行为的情节。
(1)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情况;(2)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和频度;(3)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转移、隐匿、销毁证据等情节。
3. 社会危害程度。
(1)违法行为对公共卫生安全的影响程度;(2)违法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影响程度;(3)违法行为对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裁量原则。
1. 法定原则。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裁量过程中必须依法行使处罚权,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2. 公正原则。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裁量过程中必须公正、公平对待违法行为,不得偏袒或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
3. 适用原则。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裁量过程中必须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适用相应的处罚幅度和方式。
四、裁量程序。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裁量过程中应当依法进行听证、调查取证等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裁量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五、裁量结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裁量过程中应当形成书面裁量决定,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申诉和救济途径。
六、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法行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它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重要手段。
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则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应当遵循的一项重要规定。
本文将围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展开讨论,旨在对该标准的内涵、适用范围以及相关特点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指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根据具体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情节,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自由裁量确定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方式。
这一标准体现了行政处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使得行政机关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恰当的处罚决定,既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又能保障被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
其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在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合理地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同时,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时,也应当考虑到处罚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适当性,确保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不会给被处罚对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并非是一种随意性的裁量,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合理自由裁量。
再次,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具有一定的特点。
首先,它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权责结合,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时需要充分考虑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确保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
其次,它体现了行政处罚的程序性和目的性,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时需要依法进行程序,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处罚的目的和效果,保障处罚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应当遵循的一项重要规定。
它体现了行政处罚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具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行政机关在自由裁量时,应当依法合理地确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确保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不会给被处罚对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只有这样,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标准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和效果。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的判断标准。
第三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内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包括下列要素:一、违法行为性质;二、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三、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四、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情节;五、违法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六、违法行为人的认罪态度及情节;七、舆情影响及社会反响等因素。
第四章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具体分析一、违法行为性质:1、违法行为是指行政相对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行政机关应就违法行为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中明确列举的违法行为,以及该行为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可以进行处罚的范围内进行分析。
3、对于存在争议的违法行为性质,应当结合相关规定,公正、客观地给予定义。
二、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1、危害后果是指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行政机关应当就违法行为的实际危害后果进行分析,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定性和定级。
三、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1、社会危害程度是指违法行为对社会利益造成的危害的大小。
2、行政机关应当就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估,并依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四、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情节:1、主观恶性是指违法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故意或者过失的程度。
2、客观情节是指违法行为的具体环境、时间、地点等所有事实情况。
3、行政机关应当就违法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客观情节进行分析,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定性和定级。
五、违法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1、社会危险性是指违法行为人对社会造成的损害或者危险的大小。
2、行政机关应当就违法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估,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违法行为人的认罪态度及情节:1、认罪态度是指违法行为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前所表现出的认罪认罚的态度。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2024
引言概述: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卫生法规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时所应遵循的一系列指导原则和具体操作细则。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卫生行政处罚的公正、合理和有效,以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
本文将详细阐述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并分析其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和意义。
正文内容:一、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违法行为,不偏袒任何一方。
2. 公序良俗原则: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考虑到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3.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强调对违法行为者进行教育和改正,促使其真正意识到卫生法规的重要性。
4. 确保法定权益原则: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确保被处罚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避免滥用行政权力。
5. 预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旨在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及时惩罚,起到预防效果,减少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具体规定1. 违法行为与处罚之间的关系: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范围。
a. 违反卫生法规:对于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如不符合卫生标准、不按时清洁、不合理使用卫生设施等,将采取行政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
b. 滥用药品或医疗器械:对于滥用药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如未经批准销售、使用假冒产品等,将采取罚款、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c. 假冒伪劣产品: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将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等处罚措施。
2. 处罚力度的界定: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了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和程度。
一般情况下,对于轻微的违法行为,将采取行政警告、口头提醒等较轻的处罚措施;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将采取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较重的处罚措施。
3. 处罚措施的执行程序: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定了处罚措施的执行程序,包括责令整改的时限、罚款金额的确定、吊销许可证的程序等,以确保处罚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
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全区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在职权范围内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及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本规则称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全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对卫生健康领域常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原则、适用情形、裁量阶次等予以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
第三条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承担监督执法职能的机构,负责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起草、修改、监督、指导等工作。
案件承办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裁量原则。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范围、幅度内行使裁量权。
行使裁量权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过罚相当原则。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行使裁量权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作出的行政处罚要与违法行为相当。
(三)公平公正原则。
对违法事实、类别、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同或者相近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与处罚幅度基本一致。
(四)正当程序原则。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在行使裁量权时,应当遵循行政处罚的程序规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兼顾纠正违法行为和教育当事人,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
(六)综合裁量原则。
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综合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兼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系列制度、行政处罚裁量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系列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及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发文字号】冀卫规政法[2012]9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12.11.22【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部分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部分失效依据】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行政裁量权管理规定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2017修订)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系列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及裁量权基准的通知(冀卫规政法﹝2012﹞9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厅卫生监督局: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5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7个配套制度、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和裁量权基准(电子版在河北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经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厅政法处。
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同时,按规定探索其他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时,不得直接引用“行政裁量基准”,应引用适用法律条款。
附件:1河北省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河北省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配套制度3.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办法4.河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河北省卫生厅2012年11月22日附件1:河北省卫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52号),结合我省卫生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裁量权,是指卫生行政机关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等,行使行政处罚裁量、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强制措施裁量的权力。
四川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4、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为顾客服务的,不按
2
接为顾客服务者。
给予责令 7 天以内停业整顿处罚,经停业
时进行健康检查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 100 元至上一级卫 生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
顿期限至 90 天止。 1.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经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罚款仍
无改进者;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令 7 天以内停业整顿处
罚。经停业整顿处罚后仍
无改进者,可延长其停业整顿期限至 90 天止:
3.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
1.经九十天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2.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
1、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
生指标不合格者;
定,有四项以上(含四项)主要卫生指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 400 元至 1500 元罚款:
不合格者,处以 400 元至 1500 元罚款;
1.有本条第四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经处以 200 元
6、有本条第五款第二、三、四项所
至 800 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列情形经处以 400 元至 1500 元罚款仍无
经九十天停业整
从作出决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条 拒绝卫生监督者,处以 400 元至 1500 元 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定之日起 20 日
例》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 罚款;
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 内 将 处 罚 决 定
款 20 元至 2 万元、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规定,有三项主要卫生指标不合格者,处
以 200 元至 800 元罚款; 1.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经处以 20 元至 200 罚款仍无改
怀远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怀远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处方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六、《消毒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八、《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四、《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七、《艾滋病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八、《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九、《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十一、《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
门备案。
3 卫生管理条例》,拒 至 1500 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顿期限至 90 天止。
绝卫生监督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令 7 天以内停业整顿处
罚。经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可延长其停业整顿期限至
90 天止:
3.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
1.经九十天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至 1500 元罚款仍无改进者;
顿期限至 90 天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责令 7 天以内停业整顿处
罚。经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可延长其停业整顿期限至
90 天止:
3.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
1.经九十天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2.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
卫生知识培训上岗
1.有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经警告处罚仍无改进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 100 元至 400 元罚款:
元至 400 元罚款; 4、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给
门备案。
予责令 7 天以内停业整顿处罚,经停业整
的
1.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经处以 20 元至 200 元罚款仍无
改进者;
2、有本条第五款第二、三、四项所 重后果者。给予吊销 书 和 必 要 的 说
上述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列情形经处以四百元至 1500 元罚款仍无 “卫生许可证”处罚。 明 材 料 抄 报 本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以 400 元至 1500 元罚款: 改进者,处以 800 元至 3000 元罚款;
岗者,给予警告处罚; 告、罚款 20 元至 2 万元、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八、《艾滋病防治条例》、《陕西省艾滋病防治条例》
九、《消毒管理办法》
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一、《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十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十四、《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十五、《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十六、《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十七、《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十八、《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
xx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以及xx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本意见所称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下简称自由裁量权)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在职权范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行政处罚和给予何种幅度行政处罚的权限。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构内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自由裁量权的审核,保证自由裁量权的统一、公正行使。
第四条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处罚种类、裁量幅度范围内进行,并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目的性原则。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规范的立法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三)管教结合原则。
行使自由裁量权,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四)符合比例原则。
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公平公正原则。
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应当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必须要求限期改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才处罚的应当先责令改正,当事人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怀远县卫生局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处方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六、《消毒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八、《安徽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四、《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七、《艾滋病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八、《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十九、《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二十一、《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