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灾示范社区通知(市)

合集下载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国减办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减灾工作制度建设、预案制定和演练、减灾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通过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地对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认识不断加深,创新并总结出了许多开展社区综合减灾的新做法和新经验,极大地丰富了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内涵。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顺应综合减灾工作发展要求,我们对原《“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民函〔2007〕270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制定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现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印发你们,请按照新的标准,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城乡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一、基本条件1.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

2.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3.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二、基本要素(一)综合减灾工作组织与管理机制完善。

成立了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机制。

负责开展以下工作:1.全面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与改进工作。

2.组织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地图。

3.组织编制社区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4.组织制定符合社区条件、体现社区特色、切实可行的综合减灾目标和计划。

5.调动社区内各种资源,确保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的投入,共同参与社区综合减灾教育宣传活动,提升居民防灾减灾意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附件1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一、基本条件(一)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二)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三)社区居民对社区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

二、基本要素(一)组织管理1.成立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和改进等工作。

2.制定社区减灾规章制度,建立社区减灾工作机制,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灾害预警、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3.对各渠道筹集的社区防灾减灾建设资金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二)灾害风险评估1.定期开展社区灾害风险排查,列出社区内潜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开展治理。

2.具有社区脆弱人群清单,包括老年人、儿童、孕妇、病患者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

城市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等脆弱人群清单,农村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脆弱人群清单。

3.具有社区居民住房和社区内道路、广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治理方案和时间表。

4.具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标示灾害风险类型、强度或等级,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间、空间分布及名称。

(三)应急预案1.制定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预案应结合社区灾害隐患、脆弱人群、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救灾资源等实际情况,明确启动标准,明确协调指挥、预警预报、隐患排查、转移安置、物资保障、信息报告、医疗救护等小组分工,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明确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脆弱人群的联系方式以及结对帮扶责任分工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灾害形势变化、社区实际及时修订。

2.定期开展社区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组织指挥、隐患排查、灾害预警、灾情上报、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自救互救、善后处理等环节。

演练应吸纳社区居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广泛参与。

携手共建安全家园——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沿河社区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携手共建安全家园——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沿河社区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成员。
社 区制 定 了 《 防灾 减 灾 工作 制 度 》、 《 定期学 习培 训制度 》、 《 防 灾减 灾 责任 制 及 绩 效 考 核 办法 》 、
《 区综合减灾应 急预案 》、 《 社 防灾
减灾设 施维护管理制 度 》,据此开展 日常工 作 。此外 ,每年都 制订各方面
吉林 沿 河 社 区办 公楼 前 举 办 大 型 防
灾 减 灾宣 传活 动 ,散 发减 灾 宣传 单 1 万 余张 ,接 受 居 民现场 咨 询2 0 人 0余
次 2 l 年5 l 日,沿 河社 区在滨 O2 月 2
健全减 灾档 案 动 员社区参与
吉 林 沿 河 社 区 高 度 重 视 居 民 居 住安全 和减 灾工作 ,通过健全 减灾工
置 了防灾减灾宣传 教育场地 ,社 区服 显 的位置制作 了应急标 识和指示牌 , 务 中心 大楼 外有 固 定宣传 板2 ,大 利 用居务 公开的方式 公开 了社 区工作 处
楼 内设有 图书室、阅览 室,备有各种 减灾 书籍和 小册 子 ,五楼 多功能活 动
率先 成立 了一 站式办 公大厅 ,社 区组
传 和 教 育 ,并 在 东 华 路 口制 作 宣传
栏 , 宣 传 汛 期 期 间地 下 室 易 透 水 的 原
社区 内相 关企 事业 单位积 极开展 防灾
减 灾 活 动 , 主 动 参 与 风 险 评 估 、 隐 患
行 检查维 修 。2 0 年沿 河社 区和 吉林 08 省特 勤二 中队联合 举办 急救 逃生现 场
关 法 律 法 规 宣 传 活 动 材 料 、 做 好 活 动 记 录 、 拍 摄 活 动 照 片 、 日 常 急 救 常 识 宣 传 册 、 社 区 组 织 的 安 全 培 训 记 录 等 统一充实到社区减灾工作档案 中。 社 区 建 立 了 防 灾 减 灾 志 愿 者 队 伍 , 承 担 社 区 综 合 减 灾 建 设 的 有 关 工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doc(龙城社区)

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doc(龙城社区)
九、管理考核
社区减灾工作已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根据民政部和省市区减灾委的工作要求,每年考核一次,总结成绩的同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下步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十、档案
社区减灾工作建立了档案专柜,对减灾工作有记录
十一、特色
针对社区主要灾害类型,每年5.12下发减灾知识宣传资料,并对弱势群体(儿童、残疾、孕妇、老年人及特困人群)建立了台帐并分专人一对一的进行服务。
五、减灾宣传教育与培训活动
1、社区主路口张贴“防灾减灾”宣传标语,每年散发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传单及书籍。
2、社区定期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及单位进行检查
3、利用社区安全教育、青少年教育平台对社区居民及青少年进行减灾意识及应急救助培训,其内容涉及:火灾事故、洪水灾害、地震灾害、动物疫情、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方面。
减灾工作值得推广的做法或经验:
社区减灾逃生,医疗急救演练,社区青少年防灾减灾意识培养是社区每年常抓工作,每个月发放减灾宣传资料和开办减灾知识宣传栏进行宣传并对弱势人群买份保险。
填表人:刘婷填表日期:2015-4-15审核人:
减灾资金投入:
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期间共投入资金2万元,用于制作宣传牌、减灾工具、宣传资料、配备部分消防器材、开展防灾减灾相关培训活动。
三、灾害风险评估
社区内近年来未发生龙卷风、雷电等大型自然灾害,偶有暴雨造成部分街道积水,经过社区居民和相关单位及时处理没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下水道问题是我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点工程,近年来已维修多处,个别难点地带还在协商解决中,社区弱势群体为部分留守老人和社区残疾人,解决方式是制作联系卡,安排志愿者们分工负责。
二是:负责本辖区内发生的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信息的收集、整理与报告。

潜江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潜江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潜江市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提高我市城乡社区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的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潜江,按照国家减灾委员会《“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灾减灾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依靠科技和法制,加快灾害预警机制、应急指挥救援机制和社区应急储备机制建设,提高社区抗御各类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减轻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潜江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以创建“特色社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和谐社区”为目标,加快防灾减灾进社区步伐。

坚持为民分忧、为民谋利的原则,增强全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力争2009年11月以前,全市10个社区基本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5个社区完全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三、创建标准(一)基本条件。

1.小区居民户数应具有一定规模(小区居民一般应达到2000户,新建小区入住率达80%)。

2.居民对社区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

3.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二)具体内容。

1.健全减灾管理和组织领导机制。

重视社区减灾工作,成立了负责社区减灾工作的组织;社区有规范的减灾工作制度;社区组织了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区开展减灾工作;社区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基本情况了解清楚,明确在发生突发灾害时保护弱势群体的工作对策;建立了社区减灾工作档案。

2.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尤其是应急反应、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济宁市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济宁市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开展 “ 联 建 动 双 共 : ” 活
湖 南 省衡 山县 民政 局 开 展 “ 关 联 系农 机 村 ,干 部联系群 众 ,共建 新农村 ”活动 ,取得 成 效 。具体 作 法 :一是 抓 关 键 ,建 强 村级 班
“ 夕阳扶老”救 助工程 中 ,每年都要拿 出百万 子 。利 用村 支 “ 委 ”换 届 良机 ,发 动群 众 社 区工作建设 。具体 内容 :一是构建 “ 两 四位一 元 专款 ,并逐 年 增 加善 款 的救 助 比例 ,用于 推 选 公 道正 派 、懂 经 济 、会 管理 、有技 术 的 体 ” 的工 作 推进 机 制 。 市委 、市政 府 发挥 民 此 项救 助 活动 ,帮助 全 市慈 善老 年 公 寓和 敬 经 济 能 人和 领 富 能 手 进 入村 级 班子 ,优化 班 政 、组 织 、 宣传 、文 体 等部 门的职 能 作 用 , 老 院 完善 配套 设 施 、改 善生 活 环境 ;开 展慈 子 结构 。二是抓 中心 ,选 准致 富路子 。在 调查 将 农村 社 区建 设 与标 准 化 村 部建 设 、 文 明生 善 医疗 救助 行 动 ,为贫 困老 年 人发 放 “ 慈善 研 究基 础 上拟 定三 年 (O1一2 1 )帮扶 规 态 村建 设 以 及文 化 大 院建 设 紧 密 结合 ,相 互 医疗救 助 卡 ” ,开 展慈 善健 康 咨 询和 门诊服 2 ] O3 划 ,确 立 “ 业 向 产业 化 要效 益 、林 业在 山 农 济南 市慈善 总会 董 广坤 宋 鑫 ) 支 持 ,相 互 配合 ,集 中 有 限的 资金 和 力量 , 务。 ( 坡 上 挖 票子 、村 办 企业 实 现 零 的突 破 ” 的方 进 行重 点 投 入 ,整 合 资源 ,完 善服 务 功 能 。 针 。三 是抓 重 点 ,优化 基 础 设施 。架设 新 的 二 是构 建 多 元化 的资 金投 人 机 制 。采 取财 政 电线 ,保 证 村 民 生 产生 活 正 常用 电 ;建设 移 出 一块 、包保 单 位 解 决 一块 、乡镇 村 自筹 一 动 通信基 站 ,甩掉通信盲 区的帽 子 :开建 农 田 块 、社 会 捐 助 一块 的 方 式 ,来 筹 集资 金 改善

最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最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一、基本条件1.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2.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3.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

1.2.3.1.2.3.4.及名称。

(三)应急预案。

1.应制定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预案应结合社区灾害隐患、脆弱人群、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救灾资源等实际情况,明确启动标准,明确协调指挥、预警预报、隐患排查、转移安置、物资保障、信息报告、医疗救护等小组分工,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明确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脆弱人群的联系方式以及结对帮扶责任分工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灾害形势变化、社区实际及时修订。

2.定期开展社区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组织指挥、隐患排查、灾害预警、灾情上报、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自救互救、善后处理等环节。

演练应吸纳社区居民、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广泛参与。

演练过程有照片或视频记录。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演练效果评估,进行社区居民满意度调查,针对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预案。

城市社区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农村社区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宣传教育培训。

1.利用现有公共活动场所或设施(图书馆、学校、宣传栏、橱窗、安全提示牌等),设置防灾减2.3.1.2.3.4.火器、常用药品等。

(六)居民减灾意识与技能。

1.社区居民应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风险隐患排查、灾害风险地图编制、宣传教育、专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各类防灾减灾活动,注重发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的重要角色和作用。

2.社区居民应知晓社区灾害风险隐患及分布、预警信号含义、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途径等。

3.社区居民应掌握在不同场合(家里、室外、学校等)应对各种灾害(地震、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火灾等)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基本方法与技能。

(七)社会多元主体参与。

1.社区应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或社会工作者队伍,承担社区综合减灾的有关工作,如宣传教育和义务培训等,配备必要的装备,并定期开展训练。

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

山西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一、基本条件(一)近3年内未发生因灾造成的责任事故。

(二)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和脆弱人群清单。

(三)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社区应急预案。

(四)有经常性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消防等宣传活动。

(五)有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路线图。

(六)有应急物资储备点并储备一定物资。

(七)有防灾减灾救灾志愿者机构,队伍。

(八)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九)主要建(构)筑物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

(十)落实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二、基本要素(一)组织管理1.成立社区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管理,评估和改进等工作,并配备灾害信息员。

2.制定社区防灾减灾、安全生产、防火公约等综合减灾规章制度,制定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计划,有序开展隐患排查、预警信息发布,预案修订、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 档案管理等工作。

3.加强减灾资源和力量统筹,与当地派出所、消防、医疗、邻近社区、企业等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4.建立保存并规范管理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文字、照片、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并建立台账,列出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消防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治理。

加强社区内消防车通道、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设施管理,督促社区内物业、商贸等经营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电气线路安装使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经常清理障碍物,确伢消防车、急救车等应急车辆行驶畅通。

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构)筑物及时进行隐患排查和加固改造。

2.有社区灾害脆弱人群清单,包括老年人、儿童、孕妇、病患者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

向脆弱人群发放防灾减灾明白卡,明确社区灾害隐患及防范措施,注明社区应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标示灾害风险类型、强度或等级,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间、空间分布及名称。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文字号】鄂民政发[2009]45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9.08.12
【实施日期】2009.08.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鄂民政发[2009]45号)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减灾是减灾救灾工作的基础。

加强社区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减灾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

为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提高城乡社区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的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结合湖北实际,制定了《湖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提升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水平。

<。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全国综合减灾示社区标准一、基本条件1.社区近3 年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2.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应急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3.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

二、基本要素(一)组织管理。

1.应成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减灾示社区的创建、运行、评估和改进等工作。

2.应制定社区综合减灾规章制度,建立社区综合减灾工作机制,规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灾害预警、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灾情报送、宣传教育、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绩效评估等工作。

3.对各渠道筹集的社区防灾减灾建设资金严格管理,规使用。

(二)灾害风险评估。

1.定期开展社区灾害风险排查,列出社区潜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隐患,及时制定防措施并开展治理。

2.具有社区脆弱人群清单,包括老年人、儿童、孕妇、病患者和残障人员等脆弱人群清单,明确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措施。

城市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等脆弱人群清单,农村社区应具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脆弱人群清单。

3.具有社区居民住房和社区道路、广场、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治理方案和时间表。

4.具有社区灾害风险地图,标示灾害风险类型、强度或等级,风险点或风险区的时间、空间分布及名称。

(三)应急预案。

1.应制定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预案应结合社区灾害隐患、脆弱人群、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救灾资源等实际情况,明确启动标准,明确协调指挥、预警预报、隐患排查、转移安置、物资保障、信息报告、医疗救护等小组分工,明确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明确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安全疏散路径、医疗设施及指挥中心位置,明确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脆弱人群的联系方式以及结对帮扶责任分工等,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灾害形势变化、社区实际及时修订。

2.定期开展社区应急演练,演练容包括组织指挥、隐患排查、灾害预警、灾情上报、人员疏散、转移安置、自救互救、善后处理等环节。

演练应吸纳社区居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广泛参与。

吉林省应急厅、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厅、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厅、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吉林省气象局•【公布日期】2019.08.16•【字号】吉应急风险减灾联〔2019〕214号•【施行日期】2019.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吉林省应急厅、吉林省地震局、吉林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应急风险减灾联〔2019〕214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为做好2019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吉林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按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18﹞20号)规定,结合我省历年创建工作情况,现就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组织管理、灾害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与演练、宣传教育培训、应急储备与避难场所、志愿者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创建特色等十项基本要素的评分要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各地在申报和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过程中,可适当加大对多灾易灾地区的创建和申报比例。

在满足“十项基本要素”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情况下,每个县(市、区)限申报1-2个社区。

已获得“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一)严格遵循“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按照社区申报、考察推荐、评审考核等程序,认真组织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市(州)于8月31日前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拟推荐名单以市(州)应急管理局、市(州)地震局、市(州)气象局联合发文形式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材料电子版各市、州汇总后,请于9月20日前上报各厅局负责创建工作处室邮箱)。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规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我们制定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和《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减发〔2011〕3号),进一步做好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规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依据民政部颁布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MZ/T 026-2011),并按程序进行评定和管理。

第三条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注重长效,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在国家减灾委员会的领导下,民政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

第五条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减灾综合协调机构的组织领导下,地方民政部门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候选单位的审查、验收和推荐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整合各方资源,拟定分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计划,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物资保障。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社区近3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二)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

(三)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高于70%。

第八条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应满足《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国减办发〔2010〕6号)提出的有关基本要素。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地震局•【公布日期】2012.05.04•【文号】中震防发[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5.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震防发〔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为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增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中国地震局制定了《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建设,规范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管理,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是指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抗震设防、地震应急准备以及地震群测群防等方面工作较突出的社区或一定规模的小区。

第三条开展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宗旨,以提高社区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应急避险能力为目标。

第四条中国地震局负责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负责辖区内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申报资格与条件第五条凡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社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居民小区,达到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第六条申报国家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健全的创建工作计划、制度、机构,创建工作档案管理规范;(二)有工作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条件保障;(三)社区建筑物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四)对可能因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源定期排查并进行风险评估;(五)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队伍,经常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六)具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七)社区地震应急预案完备,并及时修订;(八)定期开展防震避震应急演练;(九)具有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或疏散场地,储备一定数量的地震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十)建立社区与公安、医疗机构的应急救助联动机制;(十一)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培训;(十二)积极开展震情、灾情的搜集、上报等工作。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25•【字号】五府办〔2015〕150号•【施行日期】2015.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府办〔2015〕15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25日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地震安全示范工作建设,规范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工作管理,切实增强广大民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及自救互救能力,发挥地震安全示范的带动作用,根据《海南省地震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工作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乡镇、社区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的,为乡镇、社区建设提供地震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提高乡镇、社区居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努力打造“组织领导体系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完善、抗震设防管理到位、地震应急保障有力”的地震安全综合示范点。

三、工作标准依据《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结合我市乡镇、社区实际,制定“五指山市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社区工作标准”如下:(一)省级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工作标准1.机构健全。

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乡镇地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地震安全综合示范创建工作;成立由相关人员参加的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实施组,创建工作实施组组成人员应做到分工协作和有效工作;将地震安全综合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纳入乡镇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能够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日常的工作联系。

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的通知

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的通知

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12.08•【字号】赣减委〔2021〕2号•【施行日期】2021.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江西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区)减灾委员会,赣江新区管委会:今年以来,全省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扎实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县(市、区)创建。

根据各地申报遴选,经审核和网上公示,决定命名遂川县为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等15个乡镇(街道)为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南昌县莲塘镇莲垦社区等80个社区为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附后)。

希望各地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推动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名单江西省减灾委员会2021年12月8日附件2021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社区名单一、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1个)吉安市遂川县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乡镇(街道)(15个)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南昌市安义县石鼻镇九江市瑞昌市码头镇九江市湖口县均桥镇景德镇市乐平市洎阳街道萍乡市莲花县南岭乡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街道赣州市大余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赣州市石城县赣江源镇宜春市樟树市鹿江街道上饶市广丰区横山镇吉安市遂川县草林镇吉安市新干县潭丘乡抚州市广昌县长桥乡三、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80个)南昌市(9个)南昌县莲塘镇莲垦社区南昌县八月湖街道滨河社区进贤县前坊镇太平村委会西湖李家村西湖区南站街道铁路二村社区东湖区大院街道公园社区青云谱区岱山街道梅湖社区安义县龙津镇西门社区红谷滩区凤凰洲管理处牛行社区西湖区系马桩街道东书院社区九江市(9个)瑞昌市湓城街道惠民社区湖口县凰村镇新丰村永修县立新乡岭南村修水县竹坪乡紫竹社区武宁县豫宁街道观湖社区濂溪区赛阳镇赛阳社区浔阳区白水湖街道牌楼洼社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兴街道春安里社区都昌县南峰镇石桥村景德镇市(2个)昌江区吕蒙乡官庄村浮梁县湘湖镇兰田村萍乡市(4个)安源区城郊管委会红星社区湘东区荷尧镇荷发社区莲花县良坊镇田心村上栗县东源乡桃源村新余市(4个)分宜县分宜镇介垦社区渝水区城北办北苑社区渝水区水北镇昌下村渝水区城北办里木塘社区鹰潭市(3个)信江新区管委会夏埠乡滨江社区余江区杨溪乡大塘社区贵溪市泗沥镇中村赣州市(12个)章贡区南外街道南外社区赣州经开区黄金岭街道民生路社区赣县区五云镇夏潭村大余县南安镇余东街社区兴国县城市社区管委会滨江社区宁都县黄陂镇山堂村瑞金市城市社区管委会红都国际城社区石城县赣江源镇秋溪村安远县龙布镇中邦村上犹县黄埠镇合溪社区全南县金龙镇陂头村崇义县上堡乡水南社区宜春市(10个)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丰城市河洲街道龙泉社区樟树市福城街道盐城社区高安市荷岭镇上寨村奉新县赤岸镇校前社区樟树市福城街道新民社区铜鼓县棋坪镇双溪村樟树市鹿江街道江边社区丰城市剑南街道龙光社区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官山花苑上饶市(8个)鄱阳县饶州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银山社区广丰区桐畈镇毛溪村横峰县港边乡善塘村万年县石镇镇观音阁社区婺源县蚺城街道办事处朱塘社区信州区东市街道茶圣中路社区婺源县中云镇桃溪村吉安市(11个)青原区河东街道新生社区井冈山市茨坪镇黄竹坳路社区泰和县马市镇柳塘村吉安县浬田镇高陂村新干县金川镇湄湘社区吉水县文峰镇文江社区永丰县恩江镇北晖社区庐陵新区禾埠街道尚义社区安福县洋溪镇塘里村峡江县金江乡黑虎村遂川县泉江镇盆珠村抚州市(8个)广昌县旴江镇尧山村黎川县日峰镇王府社区宜黄县黄陂镇蛟湖村宜黄县圳口乡固源村资溪县嵩市镇杜兰村临川区文昌街道东乡仓社区东乡区金峰街道东铜社区南城县建昌镇邱坊村。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方案(新)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方案(新)

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减灾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月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城乡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城乡社区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的快速反应和救助能力,根据《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民政部关于印发“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民函〔2007〕270号)精神,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并在今年内完成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任务,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以普及灾害预防、救护知识和救助技能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为载体,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城乡社区防灾减灾能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建目标按照民政部提出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为要求,按照典型示范、稳步推进的方式,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不断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处置预案,健全防灾减灾队伍,提高应对各种灾害的能力,确保完成我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任务(一)建立健全减灾组织协调机构。

各镇要成立相应的减灾领导机构,组织专门班子,及时制定“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督促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组成减灾协调机构,明确减灾目标,制定减灾计划和实施方案,使减灾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二)修订编制村(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各乡镇要在2011年5月底前修订完善辖区内村(社区)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灾害应急的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内容,并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互救、医疗救护等技能,以及消防灭火、电力抢修、煤气抢修等急救技术。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命名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明珠社区等60个社区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决定-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命名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明珠社区等60个社区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决定-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命名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明珠社区等60个社区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决定正文:----------------------------------------------------------------------------------------------------------------------------------------------------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命名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明珠社区等60个社区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决定各市民政局,宿松、广德县民政局:2012年,根据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一年来,各地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特点和社区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建立社区减灾应急管理工作体系,制定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社区减灾基础设施,建立减灾志愿者队伍等方面创新开展工作,有力增强了城乡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升了我省城乡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和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在各地认真检查和推荐的基础上,经严格评审和社会公示,省减灾救灾委员会、省民政厅决定命名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明珠社区等60个社区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希望被命名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社区,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为社区综合减灾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各地深刻领会加强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认真总结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培育典型,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省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3月22日附件:2012年度“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名单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滨湖明珠社区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十里店社区合肥市新站试验区瑶海社区管理委员会香江社区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填海巷社区肥东县撮镇镇唐安社区庐江县庐城镇鲍井社区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乐社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街道当涂路社区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洪庄村社区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街道祥和社区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蒙城县城关镇漆园社区亳州市谯城区十河镇大周社区涡阳县陈大镇黄庄社区涡阳县楚店镇三里赵社区涡阳县龙山镇龙北社区蚌埠市龙子湖区东升街道两站社区固镇县连城镇谷阳村社区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桂花园社区怀远县城关镇新怀社区阜阳市颍州区九龙镇西刘村社区阜阳市颍州区鼓楼街道前进社区阜南县王家坝镇李郢村社区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烟厂社区淮南市谢家集区立新街道新建社区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杨集社区凤台县城关镇古城社区凤台县桂集镇福镇社区滁州市南谯区龙蟠街道银花西村社区滁州市琅琊区扬子街道菱湖社区全椒县襄河镇邱塘村社区凤阳县府城镇楼东社区定远县定城镇西大街社区来安县新安镇西门社区天长市仁和集镇界牌社区天长市石梁镇十八集社区舒城县城关镇鼓楼社区当涂县年陡镇年丰社区当涂县太白镇太白村芜湖市镜湖区汀棠公共服务中心红梅社区芜湖市鸠江区四褐山街道管山社区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街道都宝花园社区芜湖市三山区三山街道三华社区无为县无城镇泰山社区宣城市宣州区济川街道东河社区宁国市河沥溪街道桥西社区铜陵县西联乡三义社区铜陵市郊区隆门社区枞阳县会宫镇会宫社区怀宁县高河镇骑龙社区桐城市龙腾街道钱庄社区安庆市宜秀区白泽湖乡石塘社区安庆市宜秀区五横乡五横社区宿松县长铺镇长铺社区休宁县海阳镇齐云东社区歙县徽城镇渔梁社区祁门县祁山镇三里街社区黟县碧阳镇郭门社区黄山市黄山区新城街道龙西社区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甘棠社区——结束——。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地震局,安徽省气象局•【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气象局、安徽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市、省直管县应急局、气象局、地震局: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18﹞20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会商,现将2020年度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必须具备《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组织管理、灾害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储备、志愿者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创建特色等10项基本要素的评分要达到80分以上,且社区减灾工作对其他社区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荐评选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或全省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小区)称号。

(三)各地在申报和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过程中,农村社区不得少于1个,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加大对多灾易灾地区的创建比例。

(四)各地在申报过程中,必须与当地政法(综治)、生态环境、人防和消防救援部门会商研判,确认拟申报社区近3年内未发生严重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严重污染事件、重大人防事故、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以及重大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造成责任事故等。

二、申报程序(一)严格遵循“控制数量、提升质量、动态管理、激励支持”的原则,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按照社区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和推荐上报等程序,认真组织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上报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综合减灾
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救灾减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我市城乡社区居民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灾害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依据省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我市2011年有15个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各县(区)民政局要成立领导组,按照《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围绕“防灾减灾从我做起”这一主题,组织编印适合居民阅读的防灾减灾知识手册、减灾科普读物和挂图,在公共场所设置减灾知识宣传栏,在社区和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减灾防灾意识。

要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或其他空地,划作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应急避难显著标识和指示牌,划定紧急疏散通道;要制订完善社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应对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

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建立相对稳定的社区减灾志愿者队伍,平时协助社区开展减灾宣传工作,遇有灾害时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准
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不断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感。

各县(区)要将责任明确到人,将工作抓到社区,分阶段确定工作重点,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市局将于7月份对全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民政局要于5月25日前将领导组成员名单,8月20日前将确定创建的社区居委会名单上报市民政局救灾科(提供电子版)。

附件:1、2011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任务分配表
2、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
3、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联系地址:大同市民政局,邮编:030027
联系人:田振耘联系电话:5354614
传真:5354617
E-mail:140200@
大同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任务分配表
附件2: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表(对于文字较多的栏目,可另附材料)
填表说明:1、社区名称必须完整。

2、审核人为各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并加盖公章。

附件三:
全国“减灾示范社区”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居民对社区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
2、社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3、小区居民户数应具有一定规模(小区居民一般应达2000户,新建小区入住率达80%)。

二、标准
1、健全减灾管理和组织领导机制。

重视社区减灾工作,成立了负责社区减灾工作的组织;社区有规范的减灾工作制度;社区组织了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区开展减灾工作;社区对儿童、老年人、病患者、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清楚,明确了在发生突发灾害时保护弱势群体的工作对策;建立了社区减灾工作档案。

2、制定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结合社区所在区域环境、灾害发生规律和社区居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尤其是应急反应、群众转移安置、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社区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每年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预案演练活动。

3、具有较完善的社区减灾公共设施和器材。

社区利用公园、
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或其他空地,划定了社区避难场所;在社区设置明显的安全应急标识或指示牌;社区内设有减灾宣传教育场所(社区减灾教室、社区图书室、老年人活动室)及设施(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配备了必需的消防、安全和应对灾害的器材或救生设施工具等。

4、积极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居民减灾教育活动;在社区宣传教育场所经常张贴减灾宣传材料;制订了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的减灾教育计划等。

5、居民减灾意识普遍提高。

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各类灾害风险清楚;社区居民普遍掌握必要的紧急疏散、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社区居民知晓本社区的避难场所及行走路线;部分居民家庭自觉配备了灭火器、安全绳、应急灯、急救包等自救设备。

6、减灾活动特色鲜明。

社区结合人文、地域等特点,开展了具有特色的减灾活动,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对周围社区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三、评估标准分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