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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纳税人在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后,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需要符合发票种类、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等一系列要求。

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其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抄报存。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要将抄报存的发票存档备查。

根据规定,纳税人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将发票的原始联抄报存,并在开具发票之日之后48小时内报送国家税务部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

此外,在发票抄报存过程中,发票的份数、编号等信息也需要准确填写,以便于监管和核查。

第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要求。

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严格按照正常交易事项开具和使用发票,并且不得将发票用于虚假交易或逃避税款的行为。

一旦发现有违法使用发票的情况,国家税务部门将会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转让。

根据税务总局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开具,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只能由开票方向购买方提供。

这是为了防止发票被非法使用或用于逃避税款等不良行为。

第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规性检查。

为了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税务部门会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合规性检查。

如果发现发票存在问题,如涂改、虚假交易等,将追究相应的责任,并可能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第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期限。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期限为10年,即纳税人应当保存10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始联和抄报存。

这是为了方便税务部门进行核查和审计,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规性。

综上所述,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用于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纳税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妥善保管发票的相关信息。

税务部门将对发票的合规性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税收的监管和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解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解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解读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用于纳税人间的商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交易行为中,开具的一种纳税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税务机关认可的唯一有效的经济事项凭证,具有法定的纳税功能和证明作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纳税人之间的商品和服务交易。

这包括企事业单位之间的销售、委托加工、租赁、无形资产转让等各类交易行为。

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销售和加工委托行为。

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1. 纳税人资格: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才有权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资格是指纳税人年度销售额达到法定门槛,并按照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税款。

2. 发票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应明确标注纳税人的名称、税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也要详细描述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内容,包括数量、单价、金额等要素,并由纳税人加盖公章、财务章等合法印章。

3. 发票格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统一的格式和样式要求,应使用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正式版发票。

开票单位应在发票上加盖统一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并在销售后将发票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注意事项1. 准确填写:发票的填写要准确无误,涉及到开票单位和购买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都需一一对应正确。

2. 发票盖章:纳税人在开票时应当在发票的相关栏目进行盖章,加盖公章、财务章等合法印章,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按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不能用于非正常销售、代开发票、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4. 妥善保存:纳税人应妥善保存开具和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便于日后的税务查验和核对工作。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为开具之日起30个自然日,超过有效期的发票不能用于纳税申报和抵扣。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和意义1. 纳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核实纳税人实际销售额和缴税金额的重要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各级税务机关应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对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培训,确保新规定贯彻执行到位。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全文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管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版式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版式、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确定,并将专用发票票样及时下发各地。

(二)专用发票印制计划的制定1.专用发票的印制,由国家税务总局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2.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应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

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每半年安排一次,印制计划上报后一般不再调整。

(1)县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8月20日以前将下一年度上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次年3月20日以前将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报送地市级国税局。

(2)地市级国税局应于每年的9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机关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国税局;应于次年4月5日以前将所属县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报送省级国税局。

(3)省级国税局于每年的9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一年度上半年专用发票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应于次年4月20日以前将所属地市级国税局下半年的专用发票的印制计划审定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详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详解

遇到财政税收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详解(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义增值税专用发票,既是增值税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增值税得以实施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它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其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还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是兼具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第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一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联接起来,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扣税,把税款从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从而使各环节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款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像链条一样,把各个环节的纳税人连结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增值税自身的制约机制,即购销双方利用发票进行交叉审计的机制。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一特殊作用,使得许多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把这种发票称为税务发票”,并将其视同钞票和支票一样予以严格管理。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部分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受两个因素限制:其一,销售项目是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二,购货方能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内容:1.购销双方纳税人名称;2.购销双方纳税人地址、电话;3.购销双方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户;4.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6.增值税税率、税额;7.发票填开日期、发票号码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讲座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讲座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 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因填写相对 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 第二联由购买方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 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 一对应。
发票的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
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五、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
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三)申请千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 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亿元 (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 税销售收入累计在3亿元(含)以上。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2.2820.12.28Monday, December 28, 19:42:5619:42:5619:4212/28/2020 7:42:56 PM
相信命运,让自己成长,慢慢的长大 。2020年12月28日星 期一7时 42分56秒Monday, December 28, 2020
爱情,亲情,友情,让人无法割舍。20.12.282020年 12月28日星期 一7时42分56秒20.12.28
谢谢大家!
这些年的努力就为了得到相应的回报 。2020年12月28日星 期一7时 42分56秒19:42:5628 December 2020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199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指示,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专用发票。

为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应主动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及财政、银行、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自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应开而未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属于上一年度开出的普通发票,只限于1月31日之前作为扣税凭证使用,但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调增期初存货分离出的进项税额。

三、凡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应按照《》及《》有关处罚的规定办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不得随意变通。

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在交易中开具给购买方的一种税务票据,是计算增值税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相关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

第一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要求1. 发票种类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为以下两种:•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纳税人与非纳税人之间的一般交易;•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国家规定的特殊交易和企业内部交易。

2. 发票抬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抬头必须与购货方的名称相符,同时必须填写购货方的纳税人识别号码。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严格按照购货方提供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发票,避免填错或漏填。

3. 发票号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号码由税务部门统一编制,发票开具单位不可自主编制。

发票号码由10位数字组成,第一位和第二位为发票代码,第三位到第十位为发票号。

发票号码必须连续,不得有缺漏。

4. 开票日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交易后开具,开具日期必须与交易日期相一致。

如果开票日期与交易日期不一致,则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发票,从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第二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填写1. 开具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方式有两种:•机打方式;•电子开票方式。

机打方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由印刷机构印刷、加盖发票专用章和开票单位的公章,才能作为有效票据使用。

电子开票是指采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设备实现的全过程电子化开具发票。

开具电子发票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的电子发票系统,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填写要点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遵循以下几点:•发票金额必须填写为含税金额;•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应分别开具专门发票,不得混用或占用其他税率的发票;•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假编造或与实际不符。

第三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存和管理1. 保存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存要求如下:•开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发票原件。

发票知识讲座(精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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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轨号码编码说明:
字轨号码以5位数码表示:

第1—4位为发票代码的第8—11位代表行业排
序码,第5位为软件版码。即;发票上端衔头 “河南省××××统一发票”下方“发票联” 右下角小字“豫地税(40041)” 即为字轨号 码编码.(以河南移动公司专用发票为例)
三、发票号码编码说明
(一)发票号码以8位数码表示。 (二)发票号码表示为每一种发票在每一年度 中的排序(即顺序码)。

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时间为2004年8月1日,旧版普 通发票截止使用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总局另有规 定的除外)。200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为新版、旧版 普通发票交替使用的发票换版过渡期;从2005年1月1日 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使用统一式样的新版普通发票, 旧版发票停止使用。
新版发票的说明
发票印制联次、印色说明
(一)微机打印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存根联,黑色;第二联发票联,棕色;第三 联记帐联,红色;

涉及抵扣增值税款的发票
增加抵扣联为第一联,绿色;第二联为发票联,棕 色;第三联为记帐联,红色;第四联存根联,黑色;其 他联次依次类推。
发票印制联次、印色说明
(二)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二联
从801—999号码内排序,新增发票票种由省地方税务局
按照各地市上报次序统一安排编码。(例:交通运输
业—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为001,公路、内
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为002,……)
发票代码的说明
6、第12位代码表示为“票号循环码”:
如发票号码资源不够用时,可以进行编制。(即第一轮 印制时设置为1,第二轮印制时设置为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次递增)

增值税发票培训专业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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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具相关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 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 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 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发票管理 办法》第 二十九条)
(五)、开具抄报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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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空白发票丢失 :应当在发现之日当天书面报告 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在《中国税 务报》上公开声明作废;
2)、已开具发票丢失 :可至税务局申请开具《丢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见辅导材料第 十五页 )
充通知 ( 国税发[2007]1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关于印发《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暂
行)》的通知”(沪国税法[201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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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与验旧
1、税控发票; 2、普通发票; 3、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
发票用剩 5张以下可以到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 验旧、购买新发票 ,需提供开具的最后一张 正确开具 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发布单位】税务总局【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3-12-30【生效日期】1994-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1993年12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专用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业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对增值税的计算和管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国务院领导同志曾指示,要像对待钞票一样管好专用发票。

为此,各地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应主动取得各级政府领导的支持及财政、银行、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专用发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

二、自1994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必须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对应开而未开,仍使用普通发票的,购货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一般纳税人收到的属于上一年度开出的普通发票,只限于1月31日之前作为扣税凭证使用,但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可按有关政策规定,调增期初存货分离出的进项税额。

三、凡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应按照《》及《》有关处罚的规定办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各地在贯彻执行中不得随意变通。

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第二条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一)会计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者。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规范开具与使用的技巧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规范开具与使用的技巧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规范开具与使用的技巧随着现代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增值税已成为税收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为了规范企业开具与使用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了解并熟知这些规定,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解读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并提供规范开具与使用的技巧,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增值税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1. 发票的种类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普通发票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纳税行为,专用发票主要适用于国家税务机关委托开票的一些特定纳税人。

2. 发票的内容发票的内容应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包括购买方名称、购买方识别号、商品或劳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详细信息。

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务必确保以上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3. 发票的开具与保存按照规定,纳税人应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或者发生其他税收征收关系的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将其交付给购买方。

同时,企业也需要妥善保存开具的发票,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4. 发票的使用与限制增值税发票应用于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并严禁为其他非法目的使用。

此外,纳税人还需注意发票的有效期限、退还发票的流程等使用细则。

二、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技巧1. 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发票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企业需要准确填写发票信息,特别是纳税人基本信息和商品服务的详细信息。

任何填写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发票无效,影响企业的账务记录。

2. 提前了解相关税务政策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税率或减免政策。

企业应提前了解相关税务政策,确保发票的开具符合规定,并能够按需申请相关减免。

3. 妥善保管发票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发票管理系统,确保增值税发票的安全保存与备份。

同时,企业还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将发票报送税务机关。

4. 定期进行发票信息的核对为了确保发票信息的准确与完整,企业应定期进行发票信息的核对工作。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读一、背景介绍增值税是我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发票是一种重要的凭证和税务管理工具。

为了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纳税人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解读,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二、发票种类和开具规定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类。

普通发票主要用于一般货物销售和服务的开具,专用发票主要用于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开具。

根据不同的发票种类,开具规定也有所区别。

1. 普通发票开具规定:普通发票的开具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发票由销售方开具并交付给购买方;(2)发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内容;(3)发票应当完整、清晰地填写相关信息。

2. 专用发票开具规定:专用发票的开具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发票由购买方自行开具;(2)发票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内容;(3)发票应当完整、清晰地填写相关信息。

三、发票销售和使用管理发票销售和使用的管理是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相关规定的解读:1. 发票销售管理:(1)只有取得税务机关发票代开资格的单位才能代开增值税发票;(2)代开发票的单位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进行备案和监督;(3)销售方应当按照规定记录并妥善保管开票材料和记录。

2. 发票使用管理:(1)购买方在使用发票时,应当核实发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购买方不得将发票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3)购买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和归档发票,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

四、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为了保证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国家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中做出了详细规定。

1. 发票填开要求:(1)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包括发票抬头、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发票金额和税额等;(2)发票应当用中文或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填写,不得使用特殊符号或外文字符。

2. 发票信息核对:购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应当仔细核对以下信息:(1)发票抬头是否与事实相符;(2)购买方和销售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3)发票金额和税额是否与实际交易相符;(4)发票的有效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税务政策解读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

税务政策解读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

税务政策解读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随着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税务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优化。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对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和要求。

本文将对这一新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税务政策要求。

一、发票开具要求根据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按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的内容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金额等。

发票开具时应当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构交易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此外,新规还要求在发票上加盖章或注明电子发票专用章,用于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要将开具的发票信息及时上传至电子发票平台,以便税务部门进行监管和核对。

二、发票使用要求为了规范发票的使用,新规对发票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作出了详细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应当向销售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购买方使用商品或接受劳务后的90日内报销或冲抵增值税。

发票不得重复使用,并且不得将增值税发票用于其他非正当用途,以免触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发票管理要求为了加强发票管理,新规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发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纳税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开具、使用和报销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纳税人还需定期对发票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在发票管理中,税务部门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税务部门将加大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力度,采取现场核查、数据比对和风险评估等手段,查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严肃纳税纪律,维护税收秩序。

结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规的出台,为了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纳税人的遵纳度和合规性,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开具、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纳税人应加强对新规定的学习和理解,确保自身的税务合规,避免因发票管理不当而引发的纠纷和风险。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培训精品PPT课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培训精品PPT课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 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 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 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 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 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 样,全联次留存。
二、《通知单》开具要求
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
收。
一、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 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 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 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 章。
二、《通知单》开具要求
二、《通知单》开具要求
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 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 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通知单》开具要求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 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 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 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通知单》开具要求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 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 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 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 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 的书面材料。
二、《通知单》开具要求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 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当月或次 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 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 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 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析准确开具与使用的技巧与实操经验分享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析准确开具与使用的技巧与实操经验分享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析准确开具与使用的技巧与实操经验分享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在增值税管理中,增值税发票的准确开具与使用则是一项关键性的任务。

本文将解析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分享开具与使用的技巧与实操经验,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增值税发票。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解析1. 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根据我国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适用于特定行业和特定交易类型的纳税人。

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需明确所属发票种类。

2. 开票时间及相关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交易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开具。

同时,开票单位还需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需要增值税发票,以避免开具无效的发票。

3. 发票的各项内容和信息要求增值税发票上需要包含的信息有:发票的名称、票样、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等税务登记信息;购买方信息;开票日期、金额、税额等与交易相关的信息。

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需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发票使用和归档要求企业在使用增值税发票时,需遵守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

发票使用后,应进行明细登记并及时归档保存,以备日后审计或检查需要。

二、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技巧1. 合理安排开票时间为了避免发票的超时开具或漏开,企业需要合理安排开票时间。

可通过建立开票提醒机制、设定开票截止日期等方式,确保发票及时开具。

2. 严格核对发票信息在开具发票之前,企业应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各项信息,确保其准确、完整。

尤其是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不可出现任何错误。

3. 注意发票票面规范发票票面的规范与美观也是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应确保发票字迹清晰、不重叠、不模糊,并注意排版整齐,使发票更加正式、专业。

4. 善用发票管理软件随着技术的进步,现如今市面上也有许多发票管理软件可供企业使用。

这些软件能够提供发票开具、管理、归档等一系列功能,大大提高了发票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及管理注册税务师讲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及管理注册税务师讲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及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1.概念2.联次3.内容4.特殊性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1.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概述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及安全管理要求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致。

2.联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票面由四部分组成:票头部分票体部分票尾部分其他3.内容票样4.特殊性抵扣凭证等同货币内容充分违反重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及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流程比对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销购领购开具认证抵扣保管法律责任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环节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1.领购资格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领购,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5)未按照规定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行为(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有上述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1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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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千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 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亿元 (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应 税销售收入累计在3亿元(含)以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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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相关规定讲座 武侯区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发票准购 证》、IC卡、发票验旧清单、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购票人本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操 作证书》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9]156号)第十五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 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9]156号)第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
开票限额的授权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 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 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专用发票后,发 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 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 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 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 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 《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 信息。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 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 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装订成册,并比照专 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 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 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 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 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 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 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 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9]156号)第二十条
红字发票处理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 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 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因填写相对 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 第二联由购买方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 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 发票通知单》。《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 一对应。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 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 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 “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19]156号)第十三条
同时具有以下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 方开票当月;
发票的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
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五、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
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提出行政许 可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专用发票开票限额申请标准:
(一)申请十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 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00万 元(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 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300万元(含)以上。
(二)申请百万元开票限额。工业企业连 续12个月(含)内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2000万 元(含)以上,商贸企业连续12个月(含)内 应税销售收入累计在1亿元(含)以上。
(国税发[2019]156号)第十一条、十二条
六、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 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 外国文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税发[1993]157号)
作废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的当月, 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 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 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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