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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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作者:来源:《陕西教育·综合版》2020年第02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将联合行动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形成的有益经验转化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幼儿园、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指导意见》对强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做了许多充实、细化,其中有两点最为突出。

一是《指导意见》注重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素养,具体为“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二是《指导意见》注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供餐单位“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

同时明确,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指导意见》有两个最大的亮点,一是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

二是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委、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供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三是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食品,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符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餐食的配送温度和时间符合规定。

四是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是建立检验检测室,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成品等进行检验检测。

六是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逐步通过体系认证。

七是根据产能情况,投保相应额度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严格遵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种规定。

二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

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

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办公厅加强校园食品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办公厅加强校园食品

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委办公厅加强校园食品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局、各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切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要根据《意见》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要积极谋划2020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巩固前期整治成果,对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加强学校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提升整治成果的长效性。

二、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根据《意见》要求和“组建一张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健全一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一个分类培训标准、建立一套自查报告规范、确定一套抽查考核题库、完善一项监督抽查机制”“六个一”的具体举措,从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培训考核、自查整改等方面,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在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会商解决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弱点、难点问题,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继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要进一步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消除一般等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大力提升优秀等级的学校食堂比例,2020年底前实现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优秀率达75%以上。

要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和工作水平,2020年底前实现“明厨亮灶”全覆盖,幼儿园及中小学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

2. 分管副校长、食堂管理员是学校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堂从业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三、制度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制(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到人。

(2)学校内设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 食品采购与储存(1)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2)对食品储存条件进行严格管理,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3. 食品加工与制作(1)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制作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安全。

(2)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设备卫生。

4. 食品留样与检验(1)对留样食品进行规范留样,确保留样食品安全。

(2)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5. 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6.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学校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接受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四、责任追究1.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未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关于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保障学校供餐安全和营养健康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保障学校供餐安全和营养健康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市中小学生“盘中餐”守护行动的实施意见》及《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供餐清单式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学生餐安全和质量,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提出如下要求。

1.压实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质量的主体责任。

采用食堂方式供餐的学校要压实食堂食品安全和膳食营养质量的主体责任。

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严格实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2.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校长(园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选优配强专(兼)职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

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贮藏间等重要场所。

要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状况检查,及时研究食品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整改措施,下达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

3.严格规范学生餐经营管理方式。

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期满后,学校应收回自主经营。

确有困难不能自主经营食堂的学校,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经营。

服务方的选择应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有资质、有能力、有信誉的单位。

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较大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连续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或者受委托经营方,学校应及时终止承包或委托经营行为。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委、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供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三是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食品,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符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餐食的配送温度和时间符合规定。

四是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是建立检验检测室,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成品等进行检验检测。

六是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逐步通过体系认证。

七是根据产能情况,投保相应额度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严格遵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种规定。

二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

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

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近日,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和具体措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不断提升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学校要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加强组织协调,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管理体系。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食品安全档案,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措施,确保每一道工序都可追溯。

三、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康的饮食习惯。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坚决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对我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生吃得放心、安心。

社会各界也要共同关注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积极配合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对于学校来说,学生的饮食安全是首要的任务。

学校不仅要保障学生一日三餐的营养安全,更要确保学生食品的安全性。

2024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解读

2024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解读

2024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解读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校园食品安全更是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近年来,我国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就是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对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进行解读,以期为广大师生、家长及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主要内容1. 强化责任落实工作指南明确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2. 严格食品采购管理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制度,建立食品供应商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同时,要加强食品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3.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学校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安全。

同时,要加强食品储存、运输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管理,预防食品污染。

4. 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救援程序。

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5. 加强宣传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6. 落实社会共治工作指南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加强舆论监督。

学校要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师生、家长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三、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指南的实施意义1.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有助于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咱就说,校园食品安全那可是重中之重啊!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事儿。

你想想,孩子们每天在学校吃饭,要是吃的东西不安全,那可怎么得了!这就好比是盖房子,根基要是不牢,那房子不就摇摇欲坠啦?学校就是孩子们的第二个家,那食堂就是这个家里的厨房呀!掌勺的可得把好关,不能随随便便就对付。

就像咱自己在家做饭,还得挑新鲜的菜呢,更何况是给那么多孩子做饭呀!落实主体责任,这可不是一句空话。

学校领导得重视起来,不能光喊口号不行动。

就好比开车,领导得把好方向盘,带着大家往正确的方向走。

得建立严格的制度,从食材的采购到加工,每一个环节都得有人负责,不能出了问题找不到人。

采购的人可不能只看价格便宜,质量得放在第一位呀!你说要是买了些不新鲜的菜、过期的食品回来,那不是坑了孩子们嘛!这就好像买衣服,咱不能只看便宜就买,还得看看质量好不好,穿着舒不舒服呢。

做饭的师傅们也得认真对待,不能马马虎虎。

盐不能放多了,油不能放少了,火候得掌握好。

这就跟绣花一样,得细心、耐心。

做出来的饭菜得让孩子们爱吃,不然他们怎么能吃得饱、吃得好呢?还有食堂的卫生,那可得打扫得干干净净。

桌子、椅子、地面,都不能有脏东西。

这就跟咱们自己家一样,谁也不喜欢在脏兮兮的环境里吃饭吧?学校还得加强监督,不能等出了问题才发现。

可以让家长也参与进来呀,家长们肯定也关心自己孩子在学校吃得怎么样。

这就像多了一双眼睛帮忙看着,肯定能发现更多问题。

咱可不能拿孩子们的健康开玩笑啊!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咱的希望。

要是因为食品安全出了问题,那可就是大事了。

所以呀,大家都得行动起来,把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好。

这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难道我们不应该为孩子们的健康负责吗?难道我们要让孩子们在不安全的食品环境中成长吗?那肯定不行啊!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孩子们吃得放心,让家长们安心!。

学校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学校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学校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学校食品生产安全主体责任长效机制旨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并构建起一套可持续的管理机制。

1. 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内提供的食品安全无害。

2.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工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严格食品采购管理:学校应当建立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筛选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安全。

4. 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学校食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学校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6. 强化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公安部门等应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7. 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8. 持续改进和反馈:学校应不断收集食品安全管理的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和优化管理措施,形成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9. 社会共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家长、媒体等,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格局。

10. 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等,确保所有活动合法合规。

11. 人员培训和资质认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必要时引入资质认证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12. 技术与创新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追溯系统、智能监控等手段,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学校食品的安全,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食环境,同时也为家长和社会提供信心和保障。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摘要】本文围绕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分别从指导意见背景、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要性和指导意见内容五个方面展开讨论。

强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规范管理措施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校园食品供应商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关键词】关键词: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四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规范管理措施、责任意识强化。

1. 引言1.1 概述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学生的健康安全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针对当前存在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力争通过联合协作、全面监督,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提升。

通过本文的阐述,让我们更深入了解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这一指导意见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共同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正文2.1 指导意见背景《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在当前形势下,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由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

该指导意见的背景是,随着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各类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的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

而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关系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不少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暴露、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等,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学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为学校和相关部门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可以有效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1.2 目的意义目的意义是指明了本指导意见的出台目的和意义,也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也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形象。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关键举措。

本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为建立健全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指导和保障。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和检查,推动各方共同努力,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维护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只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才能有效地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字数:201】1.3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指研究者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采取的科学方法和步骤。

在本研究中,我们主要采取了文献调研、实地调查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我们通过文献调研的方式,搜集了相关领域内已有的关于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研究成果,了解了国内外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本次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通用25篇)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通用25篇)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通用25篇)现如今,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通用2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11.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按规定向供货单位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以及洗涤剂、消毒剂。

4.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6.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工作期间若患上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向所在单位领导或者有关负责人反映,及时诊治,在治疗过程中不得参加接触直接人口食品的工作。

7.采购和使用新鲜、良好的原料保证食品安全。

8.杜绝采购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使用。

9.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并且要求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0.食堂不供应小水产和改刀菜。

加工后的熟食品在室温下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当天加工当天食用,管理好灭鼠等有害药品,以防误入食品中引起中毒。

11.食品必须能按照从粗加工、烹饪、保存到设备洗涤区等传送点有次序地传送。

12.熟食间应有紫外线灯,每天消毒30分钟。

13.加工食品的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并经常保洁和消毒。

洗刷、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的、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赣府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校园和谐稳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强化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营养、健康,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一)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及其委托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超市等校内食品经营者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1.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并抄送属地党委、政府。

校(园)长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调度”工作。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压实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主体责任。

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对供餐的食品安全负责,主动接受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校园食堂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管理任务要求

校园食堂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管理任务要求
校园食堂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管理任务要求
(2023年度)
序号
重点
工作
具体任务

完善安全管理பைடு நூலகம்系
1.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员。
2.推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制度。
3.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员守则》。
4.推动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5.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7.推动餐饮服务单位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8.推动企业及时整改监管部门指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
9.推动及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
10.推动建立落实问题食品下架召回制度。

强化应急处置
1.推动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
2.推动企业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
3.推动企业配合监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加强宣传和培训
1.推动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知识培训。
2.推动对食品安全员开展考核。
3.推动企业主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4.推动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将相关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6.推动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抓好常态化防控
1.抽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
2.抽查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
3.推动保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和人员卫生。
4.推动严格执行保质期标识等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推动不得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虚假宣传。
6.推动学校、幼儿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的主体责任。

学校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单位,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校园餐饮服务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还要求学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有力地保障学生在校园中的食品安全。

指导意见还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监督检查学校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条件、食品来源和加工制作过程等,确保学生食品安全。

还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溯源调查,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责任。

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要积极关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与学校的沟通与协作,共同维护学生的食品安全。

社会各界也要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反映,共同维护学生的饮食安全权益。

除了明确了各方的主体责任外,指导意见还对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档案和台账,对进货、储存、加工等环节进行全程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要求学校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合理安排学生用餐时间,做好食品留样管理,保障食品质量;要求学校积极推广健康饮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提高饮食素养。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校园中,学生们的健康和安全更是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监管和管理,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们的饮食安全。

指导意见明确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

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不同部门和个人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相关岗位的责任到人。

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率,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和惩罚机制。

还要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促进校园食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态势。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加工、配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要求学校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专业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学校食品供应商的资质,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农业农村部要加强对学校食品原料的监管,保障学校食品的质量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提高学校餐饮服务的卫生水平,确保学生的饮食健康。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各方面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共同努力,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相信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迎来更好的发展,学生们的饮食安全也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份指导意见将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面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份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学校是师生的第二故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应当由学校主体承担。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这样一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就有了更加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学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监督者,因此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学校还要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师生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这样一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开展,更好地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指导意见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学校还要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和监管,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

这样一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就有了更加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制度,能够有效地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将会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指导意见的有力实施。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好的保障。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0.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转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政治站位。

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及食品安全问题”,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要求的具体体现。

《指导意见》就解决该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举措,各地要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切实保护广大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

2019年,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学校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但是,还存在着个别学校主体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及食品安全问题。

对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聚焦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问题的学校、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学校、非学校经营食堂的学校、食堂设施落后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向学校供餐餐饮单位、民办学校、非管网用水学校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三、担当作为密切合作。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食品安全问题涉及多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担当作为,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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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供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三是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食品,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符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餐食的配送温度和时间符合规定。

四是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是建立检验检测室,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成品等进行检验检测。

六是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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