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绍兴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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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推荐2012年绍兴市科学技术奖
重大贡献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市政府今年将评选绍兴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为做好相关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按照《绍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和《绍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绍市科〔2012〕42号)有关规定进行推荐。被推荐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大成就, 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本市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获省科技成果转化特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对同一奖励对象不重复授奖。已经获得过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人员不得再次进行推荐。
二、推荐办法
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各推荐单位应从实际出发,对照候选人的条件择优推荐。若推荐单位认为暂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可以不推荐。
三、推荐材料
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推荐书正文10份,附件材料1份(原始件);推荐书正文和附件材料报送时必须装订成册。
四、推荐时间和送达机构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7月20日前,将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统一送交我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它事项
1、推荐候选人应当征得候选人同意,避免同一候选人由两个部门同时推荐。
2、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的推荐工作,可委托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但须在《绍兴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推荐书》上加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公章。
六、未尽事宜,请与市科技局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联系。联系人:俞利娟傅赛燕电话:85124977 85144230
附件:绍兴市科学技术奖重大贡献奖推荐书.doc(请在绍兴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上下载:)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