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规范:3.0.3
2、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 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 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
建筑面积规范:3.0.3
【例】某坡屋面下建筑空 间的尺寸如图,建筑物长 50m,计算其建筑面积。
合计建筑面积=500+19.16+15.81 =534.97m2
建筑面积规范:3.0.2
计算局部楼层时,要遵循“相加”的原则,而不是“扣减”的 原则,即:应该是逐层计算后相加计算建筑面积,而不是先乘层数 再扣减孔洞。
建筑面积规范:3.0.2
正确: 一层建筑面积=(0.1+4.2+3.6+0.1) (0.1+5.4+0.1)=44.80m2 二层建筑面积=(0.1+4.2+0.05) (0.1+5.4+0.1)=24.36m2 合计建筑面积 =44.80+24.36=69.16m2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2014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筑面积规范:3.0.1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 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规范:3.0.2
3、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定义仅规 定了三种部件“墙体、门、窗”,“栏杆、栏板”按照本规范的定 义,属于围护设施。
本规范局部楼层分两种:一种是有围护结构,另一种是无围护 结构。但需要注意,无围护结构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围护设施。如 果既无围护结构也无围护设施,则不属于楼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2014造价员)
设计地坪以下埋设物体积450m3,则该工程的余
土外运量为( )m3。
A、212.8
B、269
C、169
D、112.8
答案:C
1000-【(600-0.37*80-0.24*35)*(0.6-0.1) +(1000-450)】=169
灌注桩工程量计算
清单 1.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规则 2.按不同截面在桩上范围内以体积m3计算;
基础与墙使用不同材料 ①材料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
以内时,以材料分界线作为基础与墙(柱)分 界线;
②材料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 以上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
砖砌体工程量计算
一、实心墙体工程量
V墙=长度×高度×厚度±相关体积
二、其他
1.空斗墙:按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2.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体积计算。 3.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外形尺寸计算。 3.实心砖柱、零星砌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按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增加量、 放坡量以立方米计算。 定额规则 (外墙基槽长度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 内墙基槽长度按槽底净长计算。)
回填及场外运输工程量计算
清单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室内回填:V内填= S净×h填 基础回填:V基填= V挖-V埋 运输方量:V运= V挖-V填
定额规则
按下列方法计算: 室内回填:V内填= S净×h填 基础回填:V基填= V挖-V埋 运输方量:V运= V挖-V填
2013年全国造价员培训
建筑工程量计算
主讲:唐小林
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
清单计算规则: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GB50855-2013)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目录】1 总则2 术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2 Terms3 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2014面积的计算规则及计容面积计算办法
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一般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公用设施面积及用于公用交通活动场所的部分建筑面积.(如地下停车场;配电房;水泵房;骑楼下的架空层等)。
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容建筑面积指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规定的计算方式执行,出现下列情况的,执行本规则。
一、居住建筑层高大于3.6米、小于或者等于5.8米(即3.6+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5.8米、小于或者等于8米(即5.8+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8米的,以此类推。
跃层式居住建筑,其门厅、起居室、餐厅的通高部分不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且小于或者等于7.2米的,该通高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算;通高部分超过该层套内建筑面积的35%或者大于7.2米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除门厅、起居室、餐厅、与起居室相连的封闭式阳台之外的其他部分出现通高情况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则计算。
二、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5.1米、小于或者等于7.3米(即5.1+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7.3米、小于或者等于9.5米(即7.3+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9.5米的,以此类推。
商业建筑(含各类配套服务建筑)按照单元式划分,单元面积大于或者等于3000平方米,层高大于6米、小于或者等于8.2米(即6+2.2)的,不论层内是否设有夹层,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层高大于8.2米、小于或者等于10.4米(即8.2+2.2)的,其计容建筑面积按照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层高大于10.4米的,以此类推。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同名17499)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标准1 总则1.0.1为标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外表至上部结构层上外表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外表至上部结构层下外表之间的垂直距离。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同名17499)
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同名17499)D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9 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3.0.10 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2 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3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0.16 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调整规范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ﻬ1 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 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附件二南昌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4修订)为正确引导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结合本市实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12] 第1号)进行修订:第一条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第二条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第三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上建筑物(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结构层高小于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二)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集中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周边城市道路标高不一致,以低的城市道路标高为标准,高差大于3米以上的除外)。
(三)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应当计入容积率。
(四)超高层建筑避难层的其它非避难空间(如楼梯间、电梯井、其它功能性用房等)应当计入容积率。
(五)商业、办公、旅馆等公共建筑项目的地下室除停车及设备用房以外的其它功能性用房应当计入容积率。
第四条以下各点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一)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
(二)主体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地下室。
(三)住宅建筑下面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四)结构层高不超过4.5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含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临江、临湖的住宅底部架空层结构层高,经规划局认可,可适当提高。
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0.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 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1/2面积。
注:架空走廊即专门设置在建筑物在二层或二层以 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的水平交通的空间。
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 1-架空走廊
2、如图所示为某建筑平面和剖面示意图, 计算该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若该建筑物各层平面图相同,墙厚均为240mm,且各 层层高均在2.2m以上,则其建筑面积为:
S=(18+0.24)×(12+0.24)×7=1562.80m2
若各层墙体厚度不同,则建筑面积分别计 算:
S=(18+0.365)(12+0.365)+( 18+0.24)(12+0.24)×6
作业1:某单层建筑物外墙轴线尺寸如下图所示,墙 厚240mm,轴线居中,试计算建筑面积。
例题:计算如图所示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底层平面示意
(11.50+0.24)(6.6+0.24) 80.30m2
11500
(6.90+0.24)(4.50+4.50) 64.26m2
扣:1.50(2.4+2.1) -6.75m2
构所占的面积的总和。
2.3.2 建筑面积计算的意义
建筑面积为一重要经济指标; 是计算一些技术经济指标的依据; 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的基础数据。
术语
1. 建筑面积: 2. 自然层: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3. 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
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 . 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5. 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
2014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4(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3.12.19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施行日期】2014.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69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房产测量规范》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面积计算有哪些不同
《房产测量规范》与《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面积计算有哪些不同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屋的建筑设计理念由传统的居住型过度到景观型、舒适型、多功能和环保型等新的设计理念;形状也从单一的简单直线设计过度到复杂多变的复合曲线设计,各种服务设施的不断完善,就为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带来了新的计算要求。
2014年7月1日,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实施,其建筑面积计算的条款规定与房产测量依据的《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0-2000之间面积计算规定存在哪些不同之处,是房屋产权人关心的问题。
下面就两部规范计算的目的和差异性给出分析,供大家参考。
1 目的房产测量的目的是采集的表述房屋和房屋用地的有关信息,为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计算的目的是确定建设规划指标,是计算有关各项工程量的依据,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等。
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主要不同2.1 面积分类房产测量规范中面积分为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权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及使用中的销售面积,而建筑规范中强调的是建筑面积;2.2 面积计算中的主要区别(1)层高之规定,《房产测量规范》中明确计算面积的结构层高要求是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阳台计算之规定,《房产测量规范》中将阳台分为封闭和不封闭,对应按全面积和半面积计算,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将阳台按结构内和结构外加以区分,相对应全面积和半面积计算。
(3)飘窗(凸窗)、落地橱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进行明确规定,而《房产测量规范》未具体明确,但实际计算中与之相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2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2自然层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0.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2.0.1层高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明确为结构层高)
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12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5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3.0.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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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balcony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0.23 主体结构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2.0.24 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2.0.25 骑楼overhang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2.0.26 过街楼overhead building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