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总则:
- 确定建筑面积计算的目的和范围;
- 规定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原则。
2. 建筑面积的分类:
- 建筑面积分为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平面积、建筑总面积
等不同的类型;
- 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面积,规范中详细定义了计算的方法
和要求。
3. 建筑占地面积的计算:
- 规定了建筑占地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建筑主体和辅助设施;
- 对于不同形状和结构的建筑物,规范中给出了具体的计算
方法。
4. 建筑总平面积的计算:
- 确定了建筑总平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建筑主体、辅助设
施和外墙等;
- 对于不同楼层的建筑物,规范中对计算方法进行了细致的
划分。
5.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
-规定了建筑总面积的计算范围,包括建筑主体、辅助设施、
外墙、阳台、楼梯间等;
- 对于不同功能和使用情况的建筑物,规范中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方法。
6. 建筑面积的图示要求:
- 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结果,规范中要求进行图示,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等;
- 图示要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标注清晰明确。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主要规定了建筑面积的分类、计算方法和图示要求,旨在确保建筑面积的计算准确性和规范性。
2013建筑面积规范解读
2013建筑面积规范解读单层建筑面积计算的注意事项(1)勒脚。
为了防止雨水反溅到墒面,刘地面造成腐蚀破纠;,结构设汁’k刘窗台以下一定高度范国内进行外墙加厚。
这段加厚部分,称为勒脚。
(2)当设计1味设计勒脚时,共建筑面积,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Lf算。
(3)单层建筑物内带有66分楼届时,如厂房、剧场、礼党等钵层建筑物内的部分楼层,按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仅另外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的建筑面积,并入单层建筑面积内。
底层部分不能重复计算。
但应注意,苫二层及以上楼层中某层的层高在2.2m以内,则该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4)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不另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已包含在单层规则内。
(5)突出外墙面的柱、垛、台阶、无柱雨篷及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不萄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其建筑面积的计算,问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方池。
高低跨之间有变形缝,若绪宽在300mm以内,则缝占宽度的平面面积并入建筑面积刚十算,否则,不讨”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全面积的范围包括哪些?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中,计算全面积的范围包括哪些?答:计算全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应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多层建筑物应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商店(仓库、车间)、地下车站、地下泳池、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永久性顶盖的出人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以外的通风竖井、外墙以外的通风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下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时,有围护结构且层高在2.2m以上的部位,按该部位的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建筑物内的夹层、插层,应按其层高在2.2m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
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例
0
题
某村民住房如图,二层砖混结构,
正面设混凝土花格装饰墙,一层阳台铝 合金窗封闭,二层阳台敞开,其他见图 ,计算该工程的建筑面积
例
作 业
例
结 束
应用例题
解:F=(3.0×3+0.24)×(5.4+0.24)=52.11(m2 )
应用例题
解:F=(36+0.24) ×(5.4 ×2+2.4+0.24) ×7=3409.46 m2
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
在低跨面积内。
例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3.0.26 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
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
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应计算1/2面积。
四、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2 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 筑物通道; 例 3 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 台等; 例 4 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 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例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 箱和罐体的平台;
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
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
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解读
2.0.19 雨棚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条文说明 2.0.19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 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 、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 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 (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 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 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 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 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 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 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 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条文说明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 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 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 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 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 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 (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3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 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 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 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应计算1/2面积。
• 2.0.21 楼梯 stairs
•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 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 2.0.22 阳台 balcony
•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 的室外空间。
• 2.0.23 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使用面积: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辅助面积: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的净面积,包括房屋的楼梯、走 道。 ➢结构面积:建筑物各层中的墙体、柱、垃圾道、通风道等结构在平 面布置中所占的面积。
作用
表示建筑技术经济效果,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如它可以表示土 地利用系数、每平方米预算造价、每平方米材料消耗量等;同时,它 也是计算某些分项工程量的依据,如计算平整场地、综合脚手架、楼 地面工程等。
•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 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 2.0.24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
预留的构造缝。 • 2.0.25 骑楼 overhang •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 2.0.26 过街楼 overhead building •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
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标准[详]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3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013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房屋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页脚内容1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解读解析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 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 (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3.0.15 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且结构 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 应计3版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简称 “新规”,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简称 “旧规”
2014年9月5日
主要有以下章节
1、总则(主要说明适用范围) 2、术语(规范中用到的相关术语)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具体规定)
术语
术语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 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 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3.0.4 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 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 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 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 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条文说明 3.0.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因其上部结构多为斜板,所以采 用净高的尺寸划定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对应规则。室内单独设 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因其看台上部设有顶盖且可供人使 用,所以按看台板的结构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 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所称的“场馆”为专业术语,指各种“场”类 建筑,如:体育场、足球场、网球场、带看台的风雨操场等。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添加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的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3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3房屋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
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解读.
计算办法
3.0.3 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 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解读:注意区分结构净高与结构层高的区别,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 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计算办法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规划局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按半地下室计算,其建筑面积1/2计入地上,1/2 计入地下: 2-2-1 超过1/2周边外墙在相邻室外地面以上,地下空间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 不大于1.5米,且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层层高1/3,并不超过 1/2的建筑部分。 2-2-2 建筑物一个立面全部在地上,其他立面在地下的。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 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解读:半地下室面积计算的难点在于是否计容。应按照规划局规定进行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解读
设计依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
各地规划部门对于本地区面积计算的要求。 青岛市: 《绿强度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文修订》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问题 的通知》 《青岛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的补充 通知》
解读1:建筑架空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 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计算建筑面积但 不计入容积率: (1)建筑底层架空公共开放空间仅作 为优化小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的公共休闲场所,不作为经营性项目 使用。 (2)建筑底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使用 时,除了电梯、楼梯门厅、门卫、信 报间等必要设备使用空间外,全部架 空,不进行围合,并设置室外居民休 闲、健身设施的空间。 解读2:底部架空层地面如做绿化,不 可计入绿地率。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添加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的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添加说明)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1总则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建筑面积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
2.0.2自然层floor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地面结构: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间的垂直距离.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二是无混凝土底板的,有地面构造的,.2.0.4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于建筑空间。
2.0.6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明确了栏杆、栏板不属于围护结构. 围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规定2.0.8地下室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2.0.9半地下室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的房间。
2.0.10架空层stilt floor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kan)
2013最新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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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 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 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主体结构外的室外 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 面积。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 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图示)
2.0.28 露台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 平台。 条文说明: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 二是可出入, 三是有围护设施, 四是无盖, 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 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 建筑面积。
2.0.3结构层高
层高在《民用建筑通则》2.0.14里面规定是: 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 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所以,以前有人碰到坡屋面建筑顶层屋面结构顶板到顶层楼面高度 超过3.6米部分要按两层计容是没得依据的。
2.0.5建筑空间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由该层楼面面层 条文说明: 具备可出入、可利用条件(设计中可能标明了使用用途,也可能没 有标明使用用途或使用用途不明确)的围合空间,均属于建筑空 间
2.0.14 落地橱窗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条文说明: 落地橱窗是指在商业建筑临街面设置的下槛落地、可落在室外地坪 也可落在室内首层地板,用来展览各种样品的玻璃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条文说明: 凸窗(飘窗)既作为窗,就有别于楼(地)板的延伸,也就是不能 把楼(地)板延伸出去的窗称为凸窗(飘窗)。凸窗(飘窗)的 窗台应只是墙面的一部分且距(楼)地面应有一定的高度
2.0.16 檐廊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条文说明: 檐廊是附属于建筑物底层外墙有屋檐作为顶盖,其下部一般有柱或 栏杆、栏板等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9 雨棚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条文说明 2.0.19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 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 、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 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 (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 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 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3.0.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 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条文说明 骑楼是指沿街二层以上用承重柱支撑骑跨在公共人行空间之上,其 底层沿街面后退的建筑物。
2.0.26 过街楼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条文说明:过街楼是指当有道路在建筑群穿过时为保证建筑物之 间的功能联系,设置跨越道路上空使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2.0.22 阳台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2.0.23 主体结构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该条款没有条文解释,也没有图示 但在计算阳台面积时却是最有争议的
2.0.25 骑楼 overhang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版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3简称 “新规”,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05简称 “旧规”
2014年9月5日
主要有以下章节
1、总则(主要说明适用范围) 2、术语(规范中用到的相关术语)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具体规定)
术语
术语
2.0.1建筑面积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 2.0.2自然层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4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 2.0.10架空层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走廊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架空走廊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见本页图示)
术语
2.0.13结构层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7 挑廊 有柱雨篷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20 门廊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条文说明:门廊是在建筑物出入口,无门、三面或二面有墙,上部有板(或借用上部楼板)围护的部位 2.0.21 楼梯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 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7 建筑物通道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2.0.29勒脚 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2.0.30台阶 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 门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