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说 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0 一、工程概况 ................................................................ .。…。0 二、合同工期 ............................................................................. 0 三、质量标准 ............................................................................. 1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1 五、项目经理 ............................................................................. 1 六、合同文件构成 ..................................................................... 2 七、承诺 ..................................................................................... 2 八、词语含义 ............................................................................. 3 九、签订时间 ............................................................................. 3 十、签订地点 ............................................................................. 3 十一、补充协议 ......................................................................... 3 十二、合同生效 ......................................................................... 3 十三、合同份数 ......................................................................... 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5 1。 一般约定 ............................................................................. 5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 5 1.2语言文字 ......................................................................... 10 1.3法律 ................................................................................. 10 1.4 标准和规范 .................................................................... 11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1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12 1.7联络 ................................................................................. 13 1.8严禁贿赂 ......................................................................... 14 1.9化石、文物 ..................................................................... 14 1。10交通运输 .................................................................... 15 1.11知识产权 ....................................................................... 16 1。12保密 ............................................................................ 17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18 2。 发包人 ................................................................................. 18 2。1 许可或批准 ................................................................. 18 2.2 发包人代表 .................................................................... 18 2。3 发包人人员 ................................................................. 19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19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20 2。6 支付合同价款 ............................................................. 21 2。7 组织竣工验收 ............................................................. 21 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 21 3。 承包人 ................................................................................. 21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2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60
10.6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61
10.7暂估价61
10.8 暂列金额63
10.9 计日工64
11. 价格调整64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64
11.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68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68
12.1 合同价格形式68
12.2 预付款69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文本》的性质和适用围
《示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14.3 甩项竣工协议84
14.4 最终结清84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与1999版的对比分析

院起 草和 修订 《 建 设工程 施工合 同 ( 示 范文本 ) 》 。形 成征求 意见 合 同双方 可针对具 体的工程 项 目要 求和条件对应 通用 合同条款 , 稿后 , 于2 0 1 1 年3 月 9日在住 建部 网站上 向社会公 开征求 意见 。 就 条款本 身进行 修改 、 细化 、 完善 、 补充或 另行 约定 。 通过 对专用 在对 征求 意见稿 进行 了修改 和完善 , 经过 4次专 家论证 会、 1 次 合 同条款 的修 改 , 满 足具 体建 设工程 的特 殊要 求 。 审定 会讨论 后 , 于2 0 1 2年 l 0月形成 了报批 稿 。 后又经 征求住 建
易 习惯不 适应 。 如合 同条款 不能 满足工程 量清 单计价 的 需要 、 投 验 收和工程 试车 、 竣 工结算 、 缺陷责 任与保修 、 违约 、 不 可抗力 、 保 标报 价 习惯 、 分包 习惯 、 支付 习惯 、 结算 习惯 、 争议解 决 习惯 等 。
示 范文本 的修订 势在 必行 。 为此 , 2 0 0 9 年, 住建 部建筑 市场监 管司委 托北京 建筑 工程学 险、 索赔 和争 议解 决等共 2 O 个 条款 。 ( 四) 专用合 同条款 专用 合同条款 是在合 同具体 条款中划有 空 白横道 线的地方 ,
( 五) 附 件
部标 准定额 司 、 工程 质量 安全 司的意见 , 对 示范 文本报批 稿进 行
因此新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9条对发承包双合同的宣誓性条款突出和强调合同使用双方当事人的注意义方的索赔期限都规定为28天并明确规定如当事人未在28内对索赔事项提出书面的索赔通知视为该项索赔的权利已经丧4当事人落款处增加了组织机构代码电子信箱等内7增加了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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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 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ﻬ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

5.3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应按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
6.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2.1开工日期:__________
2.2竣工日期:__________
2.3乙方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应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天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标准
3.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3.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并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责任。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
4.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4.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方式分为三次,具体支付时间及比例为:
(1)第一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第二次支付:工程进度达到50%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第三次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4.3乙方应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乙方未按照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应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天__________元。
7.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合同款项结清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体现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如双向担 保、合理调价、不利物质条件等
体现对争议解决的及时性,避免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a
15
实现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
反映现行法律法规的精神和要求,如条例、司法解释等 方面内容 充分借鉴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国家有关部委发布 行业标准文件、FIDIC合同文本
2013版合同要素: 20个
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 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 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a
13
完善合同价格类型
完善合同价格类型,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 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约与法律管理
(示范文本)解读
主讲人:谭敬慧
二O2O0八13年年十6月一8月日
版权所有,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谭敬慧
1
a
话题
1、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 2、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理解 3、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文解读
a
2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
a3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面临的四大问题
1、与现行法律的适应问题 2、与项目管理模式的适应问题 3、与市场发展的适应问题 4、与交易习惯的适应问题
a
4
《示范文本》形成
1、调研合同订立与履行的现状,明确问题 包括工程实践、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
2、全面梳理法律规范,借鉴行业文本,提出 解决方案,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文档】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文档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设工程施工的法律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管理规范,规定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方为本工程的建设单位,乙方承揽甲方委托的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双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进度。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和生效】第三条本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三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第五条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工程施工进度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完成,如需变更工期,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第四章付款和结算】第七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应款项。
乙方应提供符合财务会计规定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报告。
第八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并进行结算。
甲方应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九条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十条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竣工,双方应协商解决,并经相关部门确认。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
【第七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施工竣工验收之日起终止。
【文档结尾】1、所涉及附件如下:- 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竣工图纸- 施工质量报告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指与建设工程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doc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 ”。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合同编号】GF-2013-020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鉴于甲方拟在项目名称:地点:项目编号: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乙方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施工内容与范围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相关配套服务,确保按照项目计划、质量要求、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施工工作。
2. 甲方提供的项目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是乙方施工的依据和参考文件,乙方应进行认真研究,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安排。
如有必要,乙方应提交相关技术方案给甲方审核并确认。
3.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工程期限与进度管理1. 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工程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并按照约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计划。
2. 乙方应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及时向甲方汇报施工进度。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程序向甲方报备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 甲方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进度调整,并与乙方重新协商确定新的工期和施工计划。
第三条质量管理1. 乙方应组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作人员进行工程施工,并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
如有需要,乙方应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问题解决。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施工质量检测报告和验收资料,并配合甲方进行质量验收工作。
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3.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总价款为元。
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验收情况,分批支付合同价款。
支付方式和具体支付时间以双方另行签订的《工程款支付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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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解读Ⅰ概述一、工程建设合同文本体系-分为三个序列(一)标准文本体系-发改委牵头九部委发布的2007年发布:2个标准文本-资格预审+施工2012年发布:2个标准文本-设计施工+简明施工2014年拟发布:设计、勘察、货物、监理《招标法实施条例》15条3款:必须使用标准文本(二)行业版标准文本-给出专用合同条款参考2008~2012年:各行业部门颁布住建部、交通部、原铁道部、能源局等(三)示范文本体系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1年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中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中二、施工合同属性(一)合同法第十六章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原本性是承揽合同(二)合同法第十五章规定(承揽合同)(三)区别:无资质要求、任意解除权(四)共性:附加值低、产业相同、抗风险差(五)如钢筋加工和安装合同的性质三、施工合同主体(一)发包人:投资人-可以完全不懂专业、(二)承包人:专业机构-专业识别、专业预判、专业水平所以变更采用“先谈价后干活”(三)权利义务:换发包人或承包人四、施工合同风险边界-时空边界(一)无限风险?全风险?(二)固定总价的风险边界(三)固定单价的风险边界(四)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风险边界五、合理对价原则(一)相对性(二)权利与义务:核心是工作内容(三)市场价、信息价、成交价(四)合理利润如何获得?Ⅱ重点条文解读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一)施工总承包-不是工程总承包(二)专业承包--但不适用专业分包(三)由业主提供设计的传统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包括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
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特点(一)合同要素法(二)通用合同条款一般交易规则一般交易规则:最高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有定义(三)专用合同条款项目特点--自定(四)新定义--对应99版(五)新规定--对应99版(六)存在的缺陷:复杂性三、关于监理人1.1.2.4 监理人和应当注意到事项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意事项:(一)区分必须监理的项目和不必监理的项目(二)不必监理的项目,可以由发包人委托的项目管理人担负合同中监理人的职责(三)监理人法定地位(四)监理人签字的效力四、一般约定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引入目的就是退质量保证金的期限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质量责任是一样的-修复:修理、更换、重做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开口条款--专用条款可以调整,闭口条款--专用条款不可以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五、关于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一般没有,住建部特别强调要有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发包人应与承包人、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承包人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
六、商定或确定--由自然人(总监)4.4商定或确定—重要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
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
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七、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总价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八、施工组织设计(菲迪克叫全面进度计划-标准文件中只列了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国内仅是工序计划)7.1施工组织设计7.1.1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2 施工进度计划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九、关于开工7.3.2 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
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
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
十、关于变更10.1变更的范围10.2 变更权10.3变更程序10.3.1 发包人提出变更10.3.2 监理人提出变更建议10.3.3 变更执行10.4变更估价10.4.1 变更估价原则10.4.2 变更估价程序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0.6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10.7暂估价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十一、关于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
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用发生除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
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十二、关于合同价格形式(一)单价合同(二)总价合同(三)其它价格形式十三、工程进度款支付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默认按月)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十四、竣工日期13.2.3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十五、关于竣工结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
双倍利息:有惩罚性违约金含义,条件:迟延56天。
十六、最终结清申请单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双倍利息)十七、发包人违约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情形、暂停、程序)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十八、关于索赔(一)索赔与变更(二)索赔与违约--明确约定违约或索赔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明确约定的当事人自己选择,实践中建议别丧失索赔的28天,故28天之内提出索赔然后再具体处理(三)索赔期限与诉讼时效十九、关于争议解决(一)效率优先原则(二)多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