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渣粉进场检验标准
矿粉试验
矿渣粉试验作业指导书一、进场必试项目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二、委托批次:根据DBJ/T01-64-2002《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规定,连续供应200t同一厂家、相同级别的矿粉为一批,不足200t者应按一批计。
三、试验依据1、《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19942、《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法(勃氏法)》GB/T8074-2008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四、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用矿粉技术要求五、检测前的检查1.开始进行检测前应首先检查试验室温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若不符合应开启设备使之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检测。
2.检查仪器设备的电路连接是否正确,是否出现线路破损、漏电现象。
3.接通电源,空载运转各仪器设备,确定其是否运转正常。
4.检查检测用水是否清澈、可透明,是否符合检测要求。
5. 试体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试体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或雾室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应不低于90%。
试体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士1℃范围内。
试验室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及养护池水温在工作期间每天至少记录一次。
养护箱或雾室的温度与相对湿度至少每4 h 记录一次,在自动控制的情况下记录次数可以酌减至一天记录二次。
在温度给定范围内,控制所设定的温度应为此范围中值。
六、取样与留样1、取样:散装矿渣粉取样时,应从连续进厂的任意三个罐体中各取试样一份,每份不少于12.0kg,混合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2、留样:1.样品取得后应贮存在密闭的容器中,封条样要加封条。
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并且不影响水泥性能。
2存放封存样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晰、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和取样人的密封印,如只有一处标志应在容器外壁上。
矿渣微粉质量技术标准
QB佳木斯市松江水泥有限公司质量技术标准QB/ZL 1006-2011受控状态分发号程序编号:2011-03-01制订2011-04-26实施佳木斯市松江水泥有限公司化验室制订QB/SJJC001--2010佳木斯市松江建材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质量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定义、组分与材料、粒化高炉矿渣粉的质量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佳木斯市松江建材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粒化高炉矿渣在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以硅铝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后,具有潜在水硬性材料,即为粒化高炉矿渣(简称矿渣)3.2 粒化高炉矿渣粉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少量石膏或粉煤灰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称作粒化高炉矿渣,简称矿渣粉。
4.组分与材料4.1 矿渣符合GB/T 203 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
4. 1 .1 进厂矿渣水分≤10.0%,烘干矿渣水分≤2.0%,4.1.2 质量系数K≥1.24.1.3 目测矿渣中不得混有外来夹杂物,如含有铁尘泥,未经充分淬冷矿渣等。
4.2 石膏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
4.3 粉煤灰符合GB/T 1596 中规定的F类或C类粉煤灰。
4.4 助磨剂符合JC/T 667的规定,其中加入量不应超过矿渣粉质量的0.5%。
5.矿渣粉质量技术标准矿渣粉应符合下表的技术指标规定QB/SJJC001--2010质量技术标准6.检验规则6.1 生产过程控制检验6.1.1 烘干矿渣水分每二小时取次样检测一次;6.1.2 矿渣微粉细度(0.08mm方孔筛)每小时检测一次;6.1.3 矿渣微粉比表面积每二小时检测一次。
矿渣粉实验作业指导书
注:穿隙率是指试料层中孔的容积与试料层总的容积之比,一般水泥采 用 0.500±0.005.如有些粉料按上式算出的试样量在圆筒的有效体积中 容纳不下或经捣实后未能充满圆筒的有效体积,则允许适当地改变空隙 率。 ③ 试料层制备 将穿孔板放入透气圆筒的突缘上,用一根直径比圆筒略小的细棒把 一片滤纸送到穿孔板上边缘压紧,称取确定的试样量,精确到 0.001g, 倒入圆筒,轻敲圆筒的边使试样层表面平坦,再放入一片纸,用捣器均 匀捣实试料直至捣器的支持环紧紧接触圆筒顶边并旋转两周,慢慢取出 捣器。 穿孔板上的滤纸,应是与圆筒内径相同,边缘光滑的圆片,穿孔板 上滤纸片如比圆筒内径小时,会有部分试样粘于圆筒内壁高出圆板上部, 当滤纸直径大于圆筒内径时会引起滤纸皱起使结果不准,每次层定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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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
1.器具准备 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 10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1g; 电子天平:量程不小于 50g,最小分度值不小于 0.01g; 流动度跳桌:符合 GB/T2419 的规定; 搅拌机:符合 GB/T17671 规定的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 流动度测定用试模、捣棒;负压筛析仪;45um 方孔筛 烘干箱:可控制温度,不低于 110℃,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2℃ 振实台; 抗压强度试验机; 养护箱;
指导书编号 序号 1 项目
目的
操作者 内
实验员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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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矿粉检测的准确性,为进场矿粉检测提供依据,且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 制提供有效的试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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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依据
矿渣粉的一般性试验过程 GB/T18046 《用于混凝土的矿渣粉的检测方法》 GB/T1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208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矿渣粉进场检验标准
矿渣粉进场检验标准2.3.1 本梁场制梁混凝土采用通化金刚冶金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S95(活性指数)磨细矿渣粉。
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铁科技[2012]249号文的有关规定。
每批进场矿渣粉须有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单,其性能指标见表 2.3。
磨细矿渣粉进场必须附有出厂证明书、试验报告单。
每批不大于12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磨细矿渣粉,需要进行进场抽验,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场日期产品达3个月者,进场需要全面检验。
表2.3 矿渣粉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序号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抽验项目全检项目备注1 密度, g/m2≥2.8 √2 比表面积, m2/kg 400~500 √√3 烧失量,%≤3.0 √√4 氧化镁含量,%≤14 √5 三氧化硫含量,%≤4.0 √6 Cl-含量,%≤0.02 √7 含水率,%≤1.0 √8 流动度比,%≥95 √√序号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抽验项目全检项目备注9 碱含量,%/ √10 活性指数,%7d ≥75√√28d ≥952.3.2 首批进场的磨细矿渣粉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全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含水率、流动度比、碱含量、活性指数,其中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由制梁场试验室委托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或桥梁与基础检验站进行检验,随机的抽取不少于20kg矿渣粉作为检验试样。
试验室抽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需水量比、流动度比、活性指数。
2.3.3 磨细矿渣粉进场后,由设备物资部对进场矿渣粉核查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作好记录,并由设备物资部委托梁场试验室按规定取样做常规检验。
经检验确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后,由试验室向设备物资部、安质部提交检验报告单后,方可使用。
矿粉性能检验与试验规范
矿粉性能检验与试验标准矿粉性能检验包括:密度、比外表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三氧化硫。
1、取样1.1、水泥应按批次取样检测,组成同一批次水泥应符合以下条件:〔1〕同一生产厂家、〔2〕同一强度等级、〔3〕同一品种、〔4〕同一出厂编号、〔5〕连续进场、〔6〕数量不超过200吨。
1.2、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应逐车取样检验。
1.3、用2米的取样管取样,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样品数量至少10kg,经混合均匀后一分为二,一份由司机和本公司取样员共同见证签封后带回水泥厂家留样,另一份交本公司试验室检测和留样。
1.4、试验室样品应通过0.9mm的筛后一分为二,一份用于试验检测,另一份用于留样,留样的时间至少40天。
2、密度:2.1矿粉密度检测依据:?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 208-94〕。
2.2试验环境:试验室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试验室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至少记录一次。
2.3主要仪器设备:李氏瓶2.4试验步骤:2.4.1将无水煤油注入李氏瓶中至0到1ml刻度线后〔以弯月面下部为准〕,盖上瓶塞放入恒温水槽,恒温30min,记下初始〔第一次〕读数。
2.4.2从恒温水槽取出李氏瓶,用滤纸将李氏瓶细长颈没煤油的局部擦干净。
2.4.3矿粉试样应先通过0.90mm方孔筛,在110±5℃温度下枯燥1h,并在枯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取60g,精确0.01g。
2.4.4用小匙将矿粉试样装入李氏瓶中,反复摇动,至没有气泡排出,将李氏瓶置于恒温水槽中,恒温30min,记下第二次读数。
2.6结果计算2.6.1矿粉体积应为第二次读数减去初始〔第一次〕读数,即矿粉所排开的无水煤油的体积〔ml〕。
2.6.2矿粉密度ρ〔g/cm3〕=水泥质量〔g〕÷排开的体积〔cm3〕2.5.3两次读数时,恒温水槽的温度差不大于0.2℃结果计算到小数第三位,且去到整数到0.01g/cm3试验结果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02 g/cm3。
矿渣粉分析题库简答题和计算题
矿渣粉分析题库五、问答题1、简述矿渣粉判定规则?矿渣粉出厂检验项目密度、比表面积、7天&28天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氯离子、烧失量结果符合要求为合格品。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水量、SO3为不合格品;型式检验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时为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加倍取样,对不符合项复检,检验结果以复检为准。
2、简述比表面积检测原理比表面积检测原理为一定量的空气通过具有一定空隙率和固定厚度的水泥层时,所受阻力不同而引起流速的变化来测定水泥的比表面积。
在一定空隙率的水泥层中,孔隙的大小和数量是颗粒尺寸的函数。
3、简述GB/T18046-2008对矿渣粉检验用基准水泥要求?对比用基准水泥:符合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规定,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42.5Mpa,7d抗压强度35MPa~45MPa,28d抗压强度50MPa~60MPa,比表面积300m2/kg~400m2/kg,S03含量(质量分数)2.3~2.8,碱含量(Na2O+0.658K2O) 0.5~0.9。
4、 GB/T17671-1999抗压强度及抗折强度计算规则?抗折强度以一组三个棱柱体抗折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当三个强度值中有超出平均值士10%时,应剔除后再取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试验结果;抗压强度以一组三个棱柱体上得到的六个抗压强度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
如六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六个平均值的士10%,就应剔除这个结果,而以剩下五个的平均数为结果。
如果五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数士10%的,则此组结果作废。
5、矿渣粉成型和压力试验使用到的主要设备(至少写出5种)?六、计算题1、如果目前矿渣粉的密度为2.94g/cm3,请求出比表面积测定所称的物料量?现在测得标准样品的下落时间为100秒,其比表面积为405cm2/g,密度为3.13g/cm3,请求出下落时间为140秒的物料比表面积?(圆筒体积为1.863cm3)2、矿渣粉试验结果如下,计算试验样品活性指数?。
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标准
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标准一、前言混凝土材料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之一,其性能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寿命。
为了提高混凝土的性能,矿物掺合料被广泛应用于混凝土中。
本文将详细介绍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的标准,以期为混凝土生产和使用提供参考。
二、国家标准我国的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GB/T 20491-2006《混凝土用矿渣粉》该标准规定了矿渣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其中,技术要求包括了矿渣粉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活性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了矿渣粉的粒度分析、比表面积测定、活性指标测定等方面的试验。
2. GB/T 18046-2008《混凝土用粉煤灰》该标准规定了粉煤灰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其中,技术要求包括了粉煤灰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活性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了粉煤灰的粒度分析、比表面积测定、活性指标测定等方面的试验。
3. GB/T 27694-2011《混凝土用硅灰》该标准规定了硅灰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其中,技术要求包括了硅灰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活性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了硅灰的粒度分析、比表面积测定、活性指标测定等方面的试验。
4. GB/T 25467-2010《混凝土用膨胀珍珠岩粉》该标准规定了膨胀珍珠岩粉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其中,技术要求包括了膨胀珍珠岩粉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质、活性指标等方面的要求。
试验方法主要包括了膨胀珍珠岩粉的粒度分析、比表面积测定、活性指标测定等方面的试验。
三、掺合料的选用混凝土用矿物掺合料的选用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和生产条件进行选择。
一般来说,掺合料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原则:1. 与水泥的相容性好,能够与水泥形成稳定的胶凝体。
2. 对混凝土的物理性能和力学性能有良好的改善作用。
矿粉检验细则
粒化高炉矿渣粉内控指标及其检测方法一、细度检验:0.08mm方孔筛筛余<1.5%。
二、密度:ρ≥2.9g/cm3。
三、比表面积:S>3500cm2/g。
四、烧失量:Loss<3.0%。
五、活性指数:R28>95%;流动度比:>90%。
六、三氧化硫:<4.0%。
试样制备按矿渣粉每出厂编号,在进站车上取两桶试样,一桶试样由带车送货人和我室取样人共同签名封存,为中裁留样;另一桶为我室内控制指标检测用。
一、细度检验(一)操作步骤称取经烘干试样25g,精确至0.1g。
倒入洁净的架在负压筛仪上的0.08mm 方孔筛里,盖上筛盖,开动负压筛连续筛析2min 。
在筛析过程中,负压控制在4000~6000Pa范围内。
在筛析期间,可用轻小木棒轻轻击打吸附在筛盖上的试样细粉,使其落下。
筛毕,称其筛余物质量,精确至0.1g。
(二)结果计算与评定1、细度按(1)式计算:X=G×4 (1)式中:X——0.08mm方孔筛余百分数,%;G——0.08mm方孔筛余物质量,精确至0.1g。
2、筛余必须<1.5%。
二、密度测定(一)试验步骤1、将无水煤油注入李氏瓶中至0~2刻度线处(以月面下部为准),塞上瓶盖放入恒温水槽内,使刻度部分浸入水中,恒温30min,记下初始读数(第一次)。
2、从恒温水槽中提出李氏瓶,用滤纸将李氏瓶细长颈内的煤油抹干净。
3、称取经烘干并已冷却至室温的矿渣粉试样60g,精确至0.01g。
4、用小匙将矿渣粉试样一点点慢慢地加入李氏瓶中,反复摇动,使矿渣粉中的空气排出,直至李氏瓶中没有气泡排出为止。
接着将李氏瓶静置于恒温水槽中恒温30min,记下无水煤油上涨的刻度(第二次读数)。
5、第一次读数和第二次读时,恒温水槽的温差不大于0.2℃。
(二)结果计算与评定1、第二次读数减去第一次读数,即为矿渣粉的体积(cm3)。
2、矿渣粉密度按(2)式计算,精确至0.001g/cm3:ρ=G/V (2)式中:ρ——矿渣粉密度,g/cm3;G——矿渣粉试样质量,g;V——矿渣粉试样体积,cm3。
混凝土中矿渣粉的使用标准
混凝土中矿渣粉的使用标准一、前言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建材,其主要成分是水泥、砂、石子等。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建筑工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混凝土的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抗裂性等性能,矿渣粉被广泛应用于混凝土中。
本文将从矿渣粉的选用、添加量、掺和方式以及混凝土的应用等方面介绍矿渣粉的使用标准。
二、矿渣粉的选用矿渣粉是工业废渣经过磨煤机的加工后形成的一种细粉末,其主要成分是硅酸盐、铝酸盐和钙质等。
矿渣粉的选用应符合以下标准:1. 矿渣粉必须具有优良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包括细度、比表面积、活性、玻璃相含量等指标;2. 矿渣粉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具有明确的品质保证;3. 矿渣粉应来自正规生产厂家,其生产过程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含有有害物质。
三、矿渣粉的添加量矿渣粉的添加量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和矿渣粉的性质进行具体考虑。
一般来说,矿渣粉的添加量应控制在10%~50%之间,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 矿渣粉的添加量应根据混凝土的用途和性能要求进行合理的控制,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抗裂性等性能;2. 矿渣粉的添加量应根据矿渣粉的细度、活性、比表面积等指标进行调整,以保证混凝土的流动性、坍落度等性能;3. 矿渣粉的添加量应逐步增加,经过试验验证后再进行大面积应用。
四、矿渣粉的掺和方式矿渣粉的掺和方式包括替代部分水泥、替代部分砂、替代部分石子等。
其中,替代部分水泥是最常用的掺和方式。
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 替代部分水泥时,应根据矿渣粉的性质和混凝土的性能要求进行合理的控制,以保证混凝土的强度、耐久性等性能;2. 替代部分水泥时,应根据矿渣粉的细度、活性、比表面积等指标进行调整,以保证混凝土的流动性、坍落度等性能;3. 替代部分水泥时,应逐步增加矿渣粉的添加量,经过试验验证后再进行大面积应用。
五、混凝土的应用矿渣粉掺和混凝土可用于各种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等。
2 GBT 18046 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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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8046-2008)
7.5.1 交货时矿渣粉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厂同编号矿渣 粉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卖方 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任。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 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编号矿渣粉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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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8046-2008)
灼烧SO3 ——矿渣灼烧后测得的 SO3 质量分数(%); 未灼烧SO3 ——矿渣未灼烧时的 SO3 质量分数(%); X 校正 ——矿渣粉校正后的烧失量(%);
X 测 ——矿渣粉试验测得的烧失量(%)。 其中烧失量的灼烧温度为 700±50℃,加热时间为每次 15min,烧至衡量。 6.2 三氧化硫 按 GB/T 176 进行。 6.3 氯离子 按 JC/T 420 进行。 6.4 密度 按 GB/T 208 进行。 6.5 比表面积 按 GB/T 8074 进行。 6.6 活性指数及流动度比 按附录 A(规范性附录)进行。 6.7 含水量 按附录 B(规范性附录)进行。 6.8 玻璃体含量 按附录 C(规范性附录)进行。 放射性 按 GB 6566 进行,其中放射性试验样品为矿渣粉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按质量比 1:1 混合而成。 7 检验规则 7.1 编号及取样 7.1.1 矿渣粉出厂前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矿渣粉出厂编号按矿渣
作粒化高炉矿渣粉,简称矿渣粉。
4 组分与材料
4.1 矿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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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8046-2008)
混凝土用矿粉检测-指导书
矿粉1 适用范围、检测项目、技术标准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矿渣粉。
1.2 检测项目(1)活性指数(2)流动度比1.3 技术标准(1)GB/T18046-200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2)GB/T2419-200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3)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4)GB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2 检测仪器及环境条件2.1 仪器设备(1)水泥标准养护箱:型号HBY-40B,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2)ISO水泥胶砂搅拌机:型号JJ-5型。
(3)电子天平:测量范围(0~2000)g、感量0.1g。
(4)ISO水泥胶砂振实台:型号ZT-96。
(5)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型号NLD-3。
(6)游标卡尺:型号300 mm,量程0-300 mm,精度0.02mm。
(7)量瓶:150mL,225mL水泥专用量瓶。
(8)电动抗折机:型号DKZ-5000,量程(0-5)KN,精度1N。
(9)液压式水泥压力机:型号NYL-300,量程(0-300)KN,精度0.01KN。
(10)抗压夹具:型号40×40mm。
(11)秒表2.2 环境条件(1)试验室温度应控制在20℃±2℃之间,相对湿度不低于50%。
(2)养护箱温度应控制在20℃±1℃之间,相对湿度不低于90%。
(3)养护水温度应控制在20℃±1℃之间。
(4)每天必须做好温度记录。
4 检测方法4.1 检验前核对试样和检查所需设备。
(1)核对被测样品与流转单是否一致,样品数量不得少于规定数量。
(2)仪器是否处于完好运转状态,是否有计量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4.2 试验方法(1)矿渣粉活性指数测定步骤:1.称取试验样品:225g矿渣粉,225g 525号硅酸盐水泥(符合GB175),225ml水和1350g中国ISO标准砂。
混凝土中使用矿渣粉的标准要求详解
混凝土中使用矿渣粉的标准要求详解【1】混凝土中使用矿渣粉的标准要求详解【2】引言:矿渣粉是一种常见的混凝土掺合料,它可以部分或完全替代水泥使用。
矿渣粉不仅可以降低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还能改善混凝土的性能。
然而,为了确保混凝土质量和可持续性,使用矿渣粉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标准要求。
本文将对混凝土中使用矿渣粉的标准要求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技术。
【3】矿渣粉的选择标准以我国为例,目前对矿渣粉的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化学成分:矿渣粉中的化学成分是评估其适用性的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矿渣粉应具有合理的主要化学成分,如SiO2、Al2O3、CaO等,同时控制其含有害杂质的含量,如MgO、SO3等。
(2) 物理性质:矿渣粉的粒度分布对混凝土的性能有着重要影响。
标准要求矿渣粉的细度模数、比表面积和容重等物理性质要满足一定的范围,以确保其与水泥和骨料的协同作用。
(3) 活性指标:矿渣粉的活性指标是评价其改良效果的重要指标。
一般来说,矿渣粉的活性指标应满足一定的强度活性指数要求,并且与水泥充分反应,产生稳定的硬化产物。
【4】矿渣粉在混凝土中的应用要求(1) 掺量要求:矿渣粉的掺量是影响混凝土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
标准要求根据混凝土的用途和要求确定合理的矿渣粉掺量范围,在不影响混凝土强度和工作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矿渣粉的利用率。
(2) 混合比设计:混凝土中使用矿渣粉需要进行相应的混合比设计。
标准要求混合比设计要充分考虑矿渣粉的特性,通过优化水胶比、掺合料比例等参数,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3) 施工工艺:矿渣粉在混凝土生产和施工中的使用需要特殊的工艺控制。
标准要求矿渣粉应与水泥和骨料进行充分混合,并确保在混凝土搅拌和浇筑过程中不出现不均匀分散和堆积现象。
【5】矿渣粉的益处和挑战(1) 益处:使用矿渣粉可以降低混凝土的碳排放、减少资源消耗,并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和抗裂能力。
矿渣微粉质量技术标准
QB佳木斯市松江水泥有限公司质量技术标准QB/ZL 1006-2011受控状态分发号程序编号:2011-03-01制订2011-04-26实施佳木斯市松江水泥有限公司化验室制订QB/SJJC001--2010佳木斯市松江建材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质量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定义、组分与材料、粒化高炉矿渣粉的质量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佳木斯市松江建材有限公司粒化高炉矿渣粉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粒化高炉矿渣在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以硅铝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后,具有潜在水硬性材料,即为粒化高炉矿渣(简称矿渣)3.2 粒化高炉矿渣粉以粒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可掺加少量石膏或粉煤灰制成一定细度的粉体,称作粒化高炉矿渣,简称矿渣粉。
4.组分与材料4.1 矿渣符合GB/T 203 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
4. 1 .1 进厂矿渣水分≤10.0%,烘干矿渣水分≤2.0%,4.1.2 质量系数K≥1.24.1.3 目测矿渣中不得混有外来夹杂物,如含有铁尘泥,未经充分淬冷矿渣等。
4.2 石膏符合GB/T 5483中规定的G类或M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
4.3 粉煤灰符合GB/T 1596 中规定的F类或C类粉煤灰。
4.4 助磨剂符合JC/T 667的规定,其中加入量不应超过矿渣粉质量的0.5%。
5.矿渣粉质量技术标准矿渣粉应符合下表的技术指标规定QB/SJJC001--2010质量技术标准6.检验规则6.1 生产过程控制检验6.1.1 烘干矿渣水分每二小时取次样检测一次;6.1.2 矿渣微粉细度(0.08mm方孔筛)每小时检测一次;6.1.3 矿渣微粉比表面积每二小时检测一次。
矿渣粉检测作业指导书
矿渣粉检测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适用于作水泥活性混合材料和混凝土掺合料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简称矿渣粉。
2 试验目的为了测定矿渣粉的密度、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含水量。
3 试验依据《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 GB/T 208-201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式法》 GB/T 8074-20084 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均为持证上岗人员。
5 试验设备标准恒温水浴、电子天平、水泥比表面积自动测定仪、行星式水泥胶砂搅拌机、微机控制电液伺服水泥抗压抗折试验机、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仪、型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电热鼓风干燥箱。
6 取样按GB 12573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7试验方法和计算结果7.1密度7.1.1试验步骤(1)试样应预先通过0.9mm方孔筛,在110℃±5℃温度下烘干1h,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室温应控制在20±1℃)。
(2)称取试样60g(m),精确至0.01g。
(3)将无水煤油注入李氏瓶中至“0ml”到“1ml”之间刻度线后(选用磁力搅拌此时应加入磁力棒),盖上瓶塞放入恒温水槽内,使刻度部分浸入水中(水温控制在20℃±1℃),恒温至少30min,记下无水煤油的初始(第一次)读数(V1)。
(4)从恒温水槽中取出李氏瓶,用滤纸将李氏瓶细长颈内没有煤油的部分仔细擦干净。
(5)用小匙将样品一点点地装入李氏瓶中,反复摇动(亦可用超声波振动或磁力搅拌等),直至没有气泡排出,再次将李氏瓶静置于恒温水槽,使刻度部分浸入水中,恒温至少30min,记下第二次读数(V2)。
(6)第一次读数和第二次读数时,恒温水槽的温度差不大于0.2℃。
7.1.2结果计算密度p按下式计算,结果精确至0.01g/cm3,试验结果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2g/cm3.p=m/(V2-V1)式中:p——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V1——李氏瓶第一次读数(ml);V2——李氏瓶第二次读数(ml)。
粉煤灰、矿粉、硅灰试验检测规程
需水量比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
3.
氯离子含量
《水泥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JC/T1073-2008
4.
安定性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测方法》GB/T1346-2001
5.
烧失量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T0353-2000
17.
塑性指数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T0354-2000
18.
加热
安定性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T0355-2000
10.
流动度比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11.
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
12.
密度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GB/T208-1994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T0352-2000
13.
活性指数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6.
游离CaO
含量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7.
三氧化硫
含量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8.
含水量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9.
碱含量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2008
粒化高炉矿渣粉检测实施细则
粒化高炉矿渣粉检测实施细则1. 适用范围、检测项目及技术标准1.1适用范围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简称矿渣粉)、1.2检测参数比表面积、含水量、密度、流动度比、活性指数、烧失量、三氧化硫。
1.3技术标准1.3.1产品标准(判定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GB/T 18046-2008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1.3.2试验方法标准及其需引用标准a.G B/T 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b.GB/T 208-199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c.G 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d.GB/T 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e.G B 12573-2008 水泥取样方法f.GB/T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2. 检测环境条件a. 试件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不低于50%。
b. 试件养护池水温应保持在20℃±1℃范围内。
3. 检测设备和标准物质3.1 检测设备见表13.2标准物质GSB14-1511水泥细度和比表面积标准粉。
表14. 取样方法及试样数量对于同一产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连续进场且不超过10d的掺合料为一验收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宜超过200t。
不足200t者应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取样按GB 12573-2008规定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试样应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称平均样)。
5. 检测方法5.1 比表面积5.1.1设备、标准、环境检查检查核对所需设备正常与否,必要时作记录;检查核对产品标准和试验方法标准,并记录;检查核对环境温度,并记录。
5.1.2试样检查核对和检查试样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
5.1.3 检测与计算5.1.3.1检测检测依据标准:GB/T 8074-2008。
操作步骤、细节,注意事项:5.1. 3.1.1仪器校准a.仪器的校准采用GSB 14-1511或相同等级的其他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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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渣粉进场检验标准
2.3.1 本梁场制梁混凝土采用通化金刚冶金渣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生产的S95(活性指数)磨细矿渣粉。
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铁科技[2012]249号文的有关规定。
每批进场矿渣粉须有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单,其性能指标见表 2.3。
磨细矿渣粉进场必须附有出厂证明书、试验报告单。
每批不大于120t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磨细矿渣粉,需要进行进场抽验,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场日期产品达3个月者,进场需要全面检验。
表2.3 矿渣粉性能指标及检验频率
序号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抽验项
目
全检项
目
备注
1 密度, g/m2≥2.8 √
2 比表面积, m2/kg 400~500 √√
3 烧失量,%≤3.0 √√
4 氧化镁含量,%≤14 √
5 三氧化硫含量,%≤4.0 √
6 Cl-含量,%≤0.02 √
7 含水率,%≤1.0 √
8 流动度比,%≥95 √√
序号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抽验项
目
全检项
目
备注
9 碱含量,%/ √
10 活性指
数,%
7d ≥75
√√
28d ≥95
2.3.2 首批进场的磨细矿渣粉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全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氧化镁含量、三氧化硫含量、氯离子含量、含水率、流动度比、碱含量、活性指数,其中碱含量、氯离子含量由制梁场试验室委托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或桥梁与基础检验站进行检验,随机的抽取不少于20kg矿渣粉作为检验试样。
试验室抽检项目为:密度、比表面积、烧失量、需水量比、流动度比、活性指数。
2.3.3 磨细矿渣粉进场后,由设备物资部对进场矿渣粉核查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作好记录,并由设备物资部委托梁场试验室按规定取样做常规检验。
经检验确认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后,由试验室向设备物资部、安质部提交检验报告单后,方可使用。
2.3.4 检验方法符合GB/T18046-2008《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标准中的规定。
2.3.5 检验结果评定
2.3.5.1 符合本细则2.3要求的为合格品。
若其中任何一项不
符合要求,重新加倍取样,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评定时以复检结果为准。
2.3.5.2 凡不符合本细则2.3要求的磨细矿渣粉为不合格品,不得使用。
2.3.6 运输与储存
磨细矿渣粉在运输与储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储存梁场矿粉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