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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编号:SY-AQ-08655(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Double report" system for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of major hidden dangers in productionsafety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实施“双报告”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消除重大隐患

实施“双报告”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消除重大隐患

实施“双报告”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消除重大隐患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和社会的重要问题,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重大隐患,我们决定实施“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的概述“双报告”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时,需要同时向上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信息共享和响应速度,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来消除隐患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实施“双报告”制度的原因1. 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要求员工主动报告安全隐患或事故,可以提高他们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

2. 加强信息共享:通过“双报告”制度,安全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可以及时了解到安全隐患的存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提高响应速度: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并能够快速采取预防措施,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4. 消除重大隐患:通过“双报告”制度,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失和影响。

实施步骤1. 宣传教育:向全体员工宣传“双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并提供相关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能够正确执行。

2. 设立报告渠道:建立可靠的报告渠道,确保员工能够方便地向上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或事故。

3. 建立响应机制:制定明确的响应流程,确保上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4.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双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双报告”制度,我们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提升安全意识:员工将更加重视安全,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形成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氛围。

2. 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潜在的重大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

3. 提高安全响应速度:能够快速采取措施,降低事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4. 建立安全文化:通过“双报告”制度的宣传和落实,逐步建立起企业的安全文化,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范本1. 报告对象:本双报告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2. 报告内容:员工需撰写两份报告:一份是日常工作报告,记录工作进展、完成情况以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另一份是周度总结报告,总结本周工作成果,检视问题和改进方向。

3. 日常工作报告要求:- 写明本日的工作进展,包括完成的任务、关键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 对项目进展、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更新。

- 向上级汇报尚未完成的工作、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 以简洁明了的语言撰写,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词语。

4. 周度总结报告要求:- 总结本周的工作成果,包括已完成的任务、取得的进展和解决的问题。

- 洞察问题和改进方向,提出优化建议。

- 将本周工作与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对比,评估完成情况。

- 向上级汇报对于本周工作的感受和反馈。

5. 报告提交要求:- 日常工作报告每天提交一次,工作日最迟在下班前提交。

- 周度总结报告每周提交一次,工作日最迟在周五下班前提交。

- 员工报告需按规定格式撰写,并通过邮件等指定渠道提交给上级领导。

6. 报告评估与反馈:- 上级领导对员工的工作报告进行评估,并提供及时和具体的反馈。

- 员工需认真对待上级领导的反馈意见,并加以改进和调整。

- 上级领导可以随时与员工讨论工作报告,并共同制定改进方案。

7. 奖惩机制:- 根据员工的报告撰写质量和提交及时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

- 员工连续多次未按时提交或报告质量低劣,将面临相应的惩罚,如警告、扣除奖金等。

请注意,在实施双报告制度之前,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引导,确保他们理解和掌握该制度的具体要求和目的。

此外,应充分倾听员工的反馈和建议,不断改进制度的运行效果。

实施“双报告”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消除重大隐患

实施“双报告”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消除重大隐患

实施“双报告”制度,提升安全生产,消除
重大隐患
背景
安全生产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重大隐患和安全事故。

为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消除隐患,我们决定实施“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的内容
“双报告”制度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要求企业或单位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具体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企业或单位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等。

2. 安全事故报告:企业或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向上
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损
失评估等。

实施“双报告”制度的目的
实施“双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
重大隐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1. 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报告,能
够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和发生的安全事故,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2. 加强监督管理: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根据企业或单位的报告情况,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3. 促进安全隐患整改:通过报告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能
够推动企业或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消除重大隐患。

4. 提升应急能力:通过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和事故损失评估,能
够总结经验教训,提升企业或单位的应急能力,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实施“双报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将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减少重大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我们将积极推进该制度的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双报告制度模板

双报告制度模板

双报告制度模板一、引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本公司实行双报告制度。

双报告制度是指在各项工作过程中,员工需向直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分别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的一种管理制度。

通过双报告制度,可以更好地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双报告的内容和流程1. 双报告的内容双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定期报告:员工需在每周五下午5点前向直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提交本周工作进展、下周工作计划和需协调解决问题等内容的定期报告。

(2)临时报告: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重要事项、突发事件或需协调解决问题时,应及时向直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提交临时报告。

2. 双报告的流程(1)员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撰写双报告。

(2)将双报告提交给直接上级领导,同时抄送相关部门领导。

(3)直接上级领导对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4)员工根据直接上级领导的反馈,对双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5)将修改后的双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领导,以便于部门间协调和沟通。

三、双报告的要求和注意事项1. 双报告的要求(1)双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作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和误导。

(2)双报告应简洁明了,条理清晰,便于领导和同事阅读理解。

(3)双报告中涉及到的数据和信息,需确保准确无误。

2. 注意事项(1)员工应按时提交双报告,不得拖延或遗漏。

(2)双报告应通过电子邮件或纸质版形式提交,同时标注“双报告”字样。

(3)员工在提交双报告时,应同时抄送直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

(4)员工应认真对待双报告的撰写和提交工作,不得敷衍了事。

四、双报告制度的落实和监督1. 落实措施(1)公司将双报告制度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按时提交双报告或报告质量不高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绩效扣分。

(2)公司定期对双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 监督机制(1)员工有权对双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文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其中,“双报告”制度作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及时发现隐患、加强隐患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双报告”制度进行阐述。

一、“双报告”制度的内容“双报告”制度包括事故隐患报告和重大隐患整改报告两个部分。

1. 事故隐患报告事故隐患报告是指企事业单位上报各级政府的一种制度。

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隐患的种类、程度、隐患点所在位置等;(2)事故隐患的原因分析:对事故隐患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揭示事故隐患背后存在的管理缺陷;(3)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治理的具体举措和整改时限;(4)事故隐患的整改进展: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汇报,并说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事故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估: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2. 重大隐患整改报告重大隐患整改报告是指企事业单位针对上级监管机构整改要求而编制的报告。

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重大隐患的整改要求:对上级监管机构针对重大隐患提出的整改要求进行记录和梳理;(2)重大隐患的整改计划: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责任人和时限;(3)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进行汇报,并说明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重大隐患的整改效果评估:对已整改的重大隐患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二、“双报告”制度的目的与意义1. 及时发现隐患通过“双报告”制度,企事业单位能及时将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重大隐患上报给上级政府以及监管机构,确保相关部门能够及时获知隐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治理和整改,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2. 加强隐患治理通过事故隐患报告和重大隐患整改报告的制度要求,能够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大对隐患治理的力度,明确隐患的整改措施,并根据监管机构的整改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确保隐患能够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消除。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我国实施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意义和实施情况。

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一个持续进行的过程,不仅仅是对事故进行事后的处理和救援,更重要的是通过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指那些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隐患的存在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严重后果。

因此,及早发现和治理重大隐患,就能够防止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由于生产过程的复杂性和企业管理的不完善,安全隐患往往容易被忽视或者被掩盖。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势在必行。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发现重大隐患时,既要报告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又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及时通报:一旦企事业单位发现或者初步判断有可能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应立即通报所在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

2.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在地区的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

3.纪检监察报告: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通报所在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纪检监察部门要求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信息共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做好信息共享,加强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实施情况自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职代会双报告制度
一、各基层单位在召开职代会前,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向市上级工会报告。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1、职代会召开的时间、议程;
2、职代会工作报告;
3、职代会提案汇总;
4、需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

以上四项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工会。

三、上级工会在收到报告后的三天内向报告单位作出意见反馈,对有关文件及程序提出同意与否或修改意见。

必要时直接下基层与党政工商讨,提出要求修改某条款程序的理由,争取支持和理解。

四、在召开职代会期间,上级工会要下基层了解职工代表对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审议情况、代表出席率、职代会满意度及大会结束后文件归档情况等。

安全隐患双报告制度文档

安全隐患双报告制度文档

一、总则为加强我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报告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3. 优化安全管理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承包商及外来人员。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3. 全面性:报告内容应全面,包括隐患的部位、性质、程度、可能引发的事故等。

4. 连续性: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应持续报告。

五、报告内容1. 隐患部位:具体说明隐患所在的具体位置或区域。

2. 隐患性质:简要描述隐患的性质,如电气、机械、化学、火灾、爆炸等。

3. 隐患程度:根据隐患的危险性,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4. 可能引发的事故:预测隐患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及后果。

5. 发现人:报告人的姓名、部门及联系方式。

6. 发现时间:发现隐患的具体时间。

六、报告方式1. 现场报告: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2. 书面报告:将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 电子报告:通过单位内部信息平台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告。

七、处理流程1. 接收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收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分类,并指派专人进行调查处理。

2. 现场调查:对报告的隐患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报告内容。

3. 分析评估:对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4. 整改措施:根据隐患等级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5. 整改落实:责任部门或个人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

6. 复查验收:整改完成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7. 反馈信息: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报告人。

八、责任追究1. 未按规定报告隐患的: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概述
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对于企业和社会的影响巨大。

为了确保生
产安全,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其中,“双报告”制度
是一项重要的制度之一。

双报告制度的含义和目的
“双报告”指的是:企业发生特别重大的事故或者安全生产突出
问题时,应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别报告。

这项制度的目的在于:第一时间掌握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事
故的发生。

双报告制度的相关要求
具体来说,“双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报告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及时,并应当包括相关事故或问
题的原因、影响等方面的情况。

2. 市、县级政府根据报告的内容和情况,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3. 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帮助,处理好事故后续事宜,
以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双报告制度的意义
“双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企业、政府和社会都有重要的意义:
1. 对于企业:企业能够及时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安全生
产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公信力。

2. 对于政府:政府能够了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效地预
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对于社会:能够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损失和社会
影响。

结论
“双报告”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企业、政府和社会都
有积极的意义。

因此,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项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概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为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我国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制度内容“双报告”制度要求企事业单位在遇到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报告。

具体包括以下要点:1. 时限要求:企事业单位在发生重大安全问题后,应于24小时内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在48小时内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

2. 报告内容: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影响范围和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

3. 备案要求: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对上报的报告进行备案,并加强对企业问题解决情况的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 罚则措施:对于未按时报告或隐瞒重大安全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将依法严肃追责,依照相关法规进行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

目的与意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实施具有以下目的和意义:1. 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通过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可以确保重大安全问题得到迅速发现和解决,避免问题扩大和加重。

2. 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安全问题信息,可以增加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推动问题解决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3. 促进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规范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可以推动相关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和规范性。

总结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的落实对于保障企业和社会的安全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要求履行报告义务,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共同维护好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五篇)

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五篇)

重大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报告机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务和原则第一条重大安全隐患指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安全事故的危险性事项。

第二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指相关单位在发现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双报告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报告主体和范围第一条报告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群众组织等。

第二条报告范围包括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处理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隐患治理效果的报告。

第四章报告内容和方式第一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隐患发现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2. 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3. 隐患存在的原因和责任主体;4. 已采取的措施以及需要进一步采取的措施;5. 相关证据和材料。

第二条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的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处理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2. 处理措施和效果;3. 相关证据和材料。

第三条隐患治理效果的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隐患治理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2. 治理措施和效果;3. 相关证据和材料。

第四条报告可以通过书面报告、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网络报告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接报和处理第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对报告及时受理,确保报告者的举报权利得到保护。

第二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对报告及时作出答复,并接受报告者的监督。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积极参与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保密和保护第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对报告内容进行保密,并禁止将报告内容外泄。

第二条对于恶意举报者,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责。

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范本(2篇)

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范本(2篇)

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范本1. 引言隐患是指潜藏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环境污染或健康危害的各类不安全因素。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单位特制定了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隐患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确保隐患能够及时上报和处置,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2. 重大隐患“双报告”的范围和对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员工、供应商及合作伙伴。

3. 重大隐患“双报告”的报告程序3.1 员工发现重大隐患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

3.2 部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3.3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隐患处置程序,并向公司高层管理层汇报情况。

3.4 公司高层管理层收到汇报后,应按照公司应急处置程序进行有效指示和指导。

4. 重大隐患“双报告”的报告内容4.1 员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4.1.1 隐患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环境条件;4.1.2 隐患的性质、程度和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4.1.3 隐患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4.1.4 负责人对隐患的评估和建议。

4.2 部门负责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4.2.1 接到员工报告的时间和方式;4.2.2 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4.2.3 隐患的处置方案和时间节点;4.2.4 隐患处置期间的监测和评估措施。

4.3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4.3.1 接到部门负责人报告的时间和方式;4.3.2 启动隐患处置程序的情况;4.3.3 汇报给公司高层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4.4 公司高层管理层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4.4.1 接到公司安全监管部门汇报的时间和方式;4.4.2 对隐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4.4.3 发布指示和指导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5. 重大隐患“双报告”的责任和奖惩机制5.1 员工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报告隐患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5.2 部门负责人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报告隐患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5.3 公司安全监管部门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启动隐患处置程序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5.4 公司高层管理层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发布指示和指导的,将被追究相关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5.5 对及时上报重大隐患、积极参与隐患处置的员工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重大危险排查治理是实施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措施,也是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有效手段。

为了提高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实行了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指的是企事业单位在执行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当地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治理措施的制度要求。

这种制度要求,使得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能够受到更高层级的监督和支持,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首先,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能够提高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工作情况,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企事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绩,从而加强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也能够根据报告的内容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应对和解决。

其次,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能够加强对重大危险的监督和管理。

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作为重大危险的管理者和监督者,通过报告制度能够及时了解到企事业单位在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从而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强制措施,确保企事业单位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危险的发生和事故的发生。

再次,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能够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能力。

通过履行报告义务,企事业单位需要对自身的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进一步提高对风险的认识和对管理的能力,从而有效地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的管控和控制,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事业单位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总的来说,重大危险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是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通过要求企事业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和治理措施,能够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对重大危险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能力。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范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以“双报告”制度为基础,即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上级监管部门则应及时对上报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处置。

第四条上级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及时报告和排查治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协调推进。

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工作。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应包括企业的工艺工程、设备设施、用电用气、危险物品、作业条件、职业卫生等方面,具体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重点排查和治理那些可能引发较大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严重的隐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确保相关工作的记录完整、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告上级监管部门。

第三章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报告工作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报告应包括隐患的存在情况、危害程度、整改措施等内容,并于发现之日起24小时内报告上级监管部门。

双报告制度范本

双报告制度范本

双报告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双报告工作。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2.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报告工作。

3. 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四、内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2.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厂内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双报告(1)定期报告:公司各部门应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给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

(2)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和治理。

五、程序1. 隐患排查:公司各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

2. 隐患整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3. 报告: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时限、内容和格式,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给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

4. 跟踪监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应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监控,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考核与奖惩1.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组应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2.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和单位对重大隐患的自查自纠意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和隐患。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企业和单位应当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重大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对企业和单位来说是必要的,主要目的是:(一)及时发现、报告和整改重大隐患,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二)促进企业和单位对重大隐患的自查自纠,提高工作安全质量;(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六条企业和单位应当配备专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负责制订和实施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三章重大隐患排查报告第七条企业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重大隐患排查工作,并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报告。

第八条重大隐患排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排查工作的时间、地点和人员;(二)已排查的区域、设备和工艺流程;(三)已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其存在的原因;(四)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和责任人;(五)整改的时限和整改结果;(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重大隐患排查报告应当由企业和单位的负责人或委托的专职人员签字确认,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条重大隐患排查报告应当保存备查,至少保存三年。

第四章重大隐患治理报告第十一条企业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重大隐患治理工作,并填写重大隐患治理报告。

第十二条重大隐患治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工作的时间、地点和人员;(二)已治理的重大隐患及其整改情况;(三)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四)整改的效果和问题;(五)治理后的安全评价;(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一、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

四、医院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五、医院员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院方汇报并公示,如单位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总务科每季度统计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经院长签字上报疾控科。

七、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

八、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各级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科室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安全管理双报告制度

职业安全管理双报告制度

职业安全管理双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企业的职业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职业安全管理的监
督与检查,建立职工参与的安全保障机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职业安全管理双报告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制定职业安全管理双报告制度加强对职业
安全管理事项的管控,规范职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减少职工在
岗位上的意外伤害,提高职业安全管理水平。

适用于所有从事职业
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二、制度的内容:
1. 报告对象:包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职业安全管理
部门、岗位职业安全管理员、职工代表等。

2. 内容要求:包括日报告、周报告、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
度报告等多种形式的报告,并规定了详细的报告内容和报告时间。

3. 提交要求:规定了不同报告对象的报告周期、报告时间和提交方式,要求各报告对象如期提交报告。

三、制度的执行: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提交报告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四、制度的评估:
公司应每年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给予公示。

制定职业安全管理双报告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职业安全管理的管控与监督,规范行为,提高职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职员身体健康,实现企业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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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严格落实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各项制度措施,确保全体员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公司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5日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统称为事故隐患)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二、事故隐患按照危害和整改难度分为为两个级别: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
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事故的隐患。

三、“双报告”制度是指定期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报告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公司职代会。

四、公司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定期进行修订完善,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五、公司各部门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后,要第一时间向
公司总经理汇报并公示,如依靠公司力量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重大隐患的名称、时间、内容、现状、管控措施、形成原因、排查人员、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伤亡情况、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要求制定的整改方案等内容。

六、由公司安监科应每季度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经科长签字上报。

七、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复查验收等情况,及时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八、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向本单位职代会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现状、职业危害程度及其整改治理进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辅助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以及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因素进行告知及辨识管控预防相关知识和其他应报告的相关事项,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九、公司各级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将重大安全隐患“双报告”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重点,发现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改销号,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因工作失
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或经济损失较大的,根据影响后果采取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严重失职者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发现公司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个人,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安全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设备设施等经济损失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经公司安委会讨论给与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的经济奖励,并全公司通报表彰,纳入年度晋级考核范畴。

十一、各级管理部门应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代
表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起草报告、提交审议、讨论、表决等环节,体现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工会、职工代表、职代会制度在安全领域中群防群治作用的发挥,从而促进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提升公司安全风险抵御能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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