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规划蓝本
移植模仿法的案例
移植模仿法的案例商务策划十大创新方法包括:移植模仿法、罗列分解法、重点强化法、整合求异法、实验证实法、连环伏笔法、捆绑连接法、背景转换法、回避变通法、逆向思考法。
移植模仿法,就是把成熟的事物原理根据相似性复制到其他商务思维中。
以某一领域或地区已经成功的产品、事物、模式、项目为模板,进行本土化、个性化复制,模仿运用到当前的策划对象上。
2003年的时候,我在距离福州城区只有15公里的北峰寿山乡租了一块占地25平方公里,大约三万亩的土地,准备搞旅游开发。
福州城建城2200多年,城区号称有三山两塔一条江,而三山又有内三山外三山之称,内三山为于山、乌山、屏山,外三山为寿山、九峰山、芙蓉山,寿山芙蓉山是中国国石寿山石的唯一产地,我租赁的那块土地就处于寿山和芙蓉山拱卫的九峰山之中,项目地有两万多亩生态阔叶林,有清澈见底无任何污染的溪涧河流,有七个百米高度的瀑布,有畲族村落,有建成1300多年的九峰禅寺,还有高山花岗岩岩洞群,植被繁茂,空气清新,环境秀美,文化资源丰富。
经过半年的考察,我们给这个项目做了个定位:中国第一个武侠文化旅游区。
因为规划做为入口处的地名叫北斗洋,所以就叫“北斗洋武侠文化旅游区”。
做为旅游项目,武侠文化该从哪里入手呢?金庸的武侠文化作品,影响了几代人,能否从中找到切合北斗洋资源状况的情节呢。
经过研读金庸作品,决定以金庸先生的《笑傲江湖》和《射雕英雄传》做为创作蓝本,构思建设北斗洋武侠文化旅游区。
于是,我便在景区入口处,用毛石垒砌了一个门楼,古朴厚重,置办礼炮香铳,遍插旌旗。
只要客人一到,门楼立即鸣响礼炮,由侠士引导,一路旌旗招展,前往第一站旅游服务中心——福威镖局;在福威镖局稍事休息后,进入第二个景点——散花湖;湖边建有“牛家村”木屋群商业街,做为餐饮、休闲、购物中心;之后进入福建最大的滑草场——体验草上飞项目;经过令狐冲与任盈盈初次相识的绿竹巷,到达高度达百米的黑木崖休闲攀岩场;周边有曲三酒店、靖哥居酒吧、蓉儿茶庄、药师精舍;还有刀光剑影比武招亲主题活动;有占地百亩森林围猎场;在十公里的峡谷深涧有乾坤瀑布和倚天瀑布,峡谷地段设计四个闯关游戏——渔耕樵读,打通四关游戏,才能登顶南帝宫,享受足浴推拿服务。
新会南新区地图
新会南新区地名规划说明书(初稿)第一章总则1、编制目的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会生活和国际交往的需要,实现地名的规范化、层次化及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根据国家、广东省、江门市及新会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城市规划成果,结合新会南新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2、法定意义本规划是新会南新区地名命名和地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凡在新会南新区范围内,确定道路、公园绿地、广场、河流和湖泊等地理实体名称的相关活动和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
3、规划范围本次地名规划的范围为新会南新区范围,北至新会大道,南至银鹭大道,西至葵光路,东至江门水道,面积18.7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本次地名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相对应,为2014-2020年。
5、规划依据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1)《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规定》、《江门市地名管理办法》、《新会区地名管理办法》、新会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地名管理的意见》(新地名[2013]8号)等法规条例。
(2)《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新会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成果。
第二章规划指引目标与原则1、规划的内容(1)确定南新区地名命名的原则。
(2)规范南新区各类地名的通名层次及相应的通名用词。
(3)划分地名系列化命名的框架区块及确定命名采词的导向。
(4)规定地名系列化、规范化的原则。
(5)对规划的实施保障,提出原则性建议。
2、规划目标通过地名的系统化、层次化、规范化和多元文化性的建设,形成简洁明了、易记好找、具有延续性和地方特色的城市地名体系。
3、规划指导原则(1)实用性原则形成地名空间分布的规律,建立并整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之间地名之间的关系,形成易读易写、易记好找的地名。
(2)稳定性原则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应从现状出发,尊重历史,保护地名的历史沿革和社会习惯等特性,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
丰南区城区地名规划方案
丰南区城区地名规划方案为适应城市发展与管理的需要,加强城区地名规范管理、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优化城市地名环境,根据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丰南区城区地名规划方案》。
一、地名概况丰南区位于华北平原东部的渤海之滨,北靠唐山市丰润区、路北区、路南区、开平区和古冶区,南临渤海,东邻滦南县、唐海县,西与汉沽管理区和天津市宁河县接壤,总面积1573.8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辖15个乡镇(12镇3乡)477个村委会25个居委会。
丰南是1946年新建置的县,因在丰润南部,故名丰南。
丰南建置虽晚,但境域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里繁衍生息,商代属孤竹国,周为燕国,秦汉属右北平郡,隋属卢龙县和无终县,唐属玉田和石城县,明清时期属丰润县和滦县,中华民国成立到1946年丰南建县前为丰润和滦县所属,195 4年撤销丰南建置,与丰润合并,统称丰润县,县政府驻地在胥各庄。
1961年恢复丰南建制,属唐山专员公署。
19 83年,唐山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后,丰南归唐山市管辖。
1988年,丰南被国务院确定为沿海开放县(市),1 994年,丰南撤县设市,2002年,丰南被唐山市纳入了市中心区的整体规划中,撤市建区,掀开了丰南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
胥各庄自1949年定为丰南县城以来,至今已有61年的历史,2004年11月原胥各庄镇和银丰镇合并成立丰南镇,现丰南镇为丰南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76年“七·二八”大地震,县城遭到毁灭性的损失,震后至1986年共规划建设8条主要干路,1993年将东西走向的道路称为“街”,将南北走向的道路称为“路”。
县城共29条街11条路,基本形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城区交通网。
1999年8月丰南市人民政府批准《丰南市区地名规划》,正式启用城区36条街路、26个居民区标准名称。
2005年以来,区政府批准命名城区19条已建街路,更名4条街路,同时对桥梁、公园、广场、湖泊、河流等进行了命名。
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等四项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
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等四项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30•【字号】沪地办〔2015〕43号•【施行日期】201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等四项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沪地办〔2015〕43号各区县地名办:《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上海市居住区和建筑物命名规则》、《上海市公共绿地、广场和文体休闲场所命名规则》、《上海市自然地理实体命名规则》四项地名命名规则经评估,需继续实施。
现予印发,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2015年4月30日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2005年12月26日沪地办〔2005〕15号公布实施,根据2015年4月30日《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政交通设施命名规则〉等四项地名命名规则的通知》(沪地办〔2015〕43号)重新发布,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
)一、命名或更名本市下列市政交通设施类名称适用本规则:(一)道路、桥梁、隧道、地道名称;(二)轨道交通的站、线名称;(三)机场、港口、码头(含轮渡站)名称;(四)客运、货运枢纽站名称。
二、本类地名的格式为“专名+通名”,一地一名,不得重名、同音。
轨道交通线路名称的格式为“轨道交通+序号+线”。
三、通名规则:(一)通名应当名实相符。
(二)本类地名可以使用的通名为:道、路、街、弄、巷、桥、地道、隧道、港、港区、码头、站、线等。
(三)特定通名的标准:1.大道:规划红线宽度50米以上的主干道(崇明县除外)。
2.大桥:跨越黄浦江、长江或跨海的大型桥梁。
3.隧道:穿越水体、山体的通道。
4.立交桥:车行上立交。
5.天桥:人行上立交。
四、专名规则:(一)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或者经济特征。
(二)应当与城市规划所确定的使用功能相适应,规划红线属于一条道路的,应当使用同一名称。
城市街道命名的语言理据
6. 完善措施
1. 命名程序:合法有效
2.职能部门的分工与监管 3.协调城市规划与城市道路名称规划 “城市规划核心是城市地名规划”、“城市地名规划重点在于城 市道路名称规划” 4.加强公众参与,实现命名民主化 知情权、建议权、意见权 5.管理信息化、科学化 大数据、完善城市信息库
谢谢各位!
编制地名规划,就要以城市规划为地名规划的蓝本,以地名规划为 道路命名的基础,搞清城市各类设施的布局及规模,与城市规划同 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修改和完善,使地名规划与城市规划融为 有机的整体。
地方特色与地域环境相协调原则
体现当地的生产生活、经济贸易、文化教育、历史背景、风俗民情、 自然和人文地理景观等方面的特点以及建设成就和城市风貌。契合 当地的环境和特色的名称才是好名称。 继承与创新并举原则
路名频繁变更,缺乏稳定性 更迭造成的生活不便、认知交往不便、对企业产权变更、地图出版物都造成 不便; “有路无名”或“一路多名” 由于存在先命名后建设的问题或者道路改建的现象,如有开发商在原来的一 整条道上改建了其中一节便又重新命了新的路名,新旧名称糅合在一起误导 民众。
路名无规律可循,丧失导向意义
因美好的事物命名:玫瑰巷、清泉巷。
以方位词命名:大北街、小北街、大东街、大南街、小南街、大 西街、小西街。
以地理位置命名:北关街、南关街、车站路、西环一路、西环二 路、西环三路、站西巷、沿河西路、沿河东路、朝阳路。
以美好愿望命名:顺城路、前进路、新雅巷、建设路、和谐路、 兴隆路、福田路、发展大道、中兴大道、福音巷。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的命名主要还是以以下几种情况为主: 一是以国内城市名称命名(如南京路、北京路、西安路等) 二是命名具有时代特色(如建设路、解放路); 三是与历史文化相关内容来命名(如羊市街、浆洗街、暑袜街等); 四是就地取材,以两旁或周边标志性建筑及特色来命名(如锦里东 路、武侯祠西路、火车南站南路等); 五是序列数字与道路相结合来命名(如一环路东一段、一环路东二 段等)。 西方国家命名方式而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为三种: 第一种是数字化命名; 第二种是以拼音字母顺序命名; 第三种是以人名、动植物、建筑物、国家、城市等名称命名。
河北省地名文化保护研究_关小彬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4 年第 13 卷第 18 期
比较令人满意的成就。截至 2010 年 8 月,河北省已经建立 省、市、县三级区划地名网站 184 个,区划地名网站数量已有 相当的规模。同时,自 2005 年以来,河北省在全省以 期“完 成 数 字 地 名,包括地名数据 库 建 设、地 名 网 站 建 设、电 子 地 图、电 话 问 路、电子触摸屏 设 置 等 内 容,并 实 施 全 国 联 网 ”。 石 家 庄、邯 郸等市、县相继展 开 了 这 一 工 作,为 河 北 省 地 名 文 化 数 据 库 的建设提供了保证。
2005 年以来,根据《“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 方案》和《关于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河北 省又重新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全省地名文化调研与普 查。省民政厅统一制定《地名文化调查材料调研提纲》,各县 ( 市、区) 以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基础,广泛吸收文化、旅 游、方志、政协文史 委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人 员 成 立 地 名 文 化 调 研 班子,在各级民政 部 门 的 大 力 主 持 下,通 过 实 地 察 看 和 反 复 考证,结合史志等 文 献 资 料,重 新 形 成 全 面、系 统、翔 实 的 调 查材料。在这一过程中,“全省 87 个千年古县仅利用 4 个月 时间就完成了 150 多万字地名文化调查材料的撰写”。
4. 积极开展地名普查,加强地名文化的宣传和保护力 度,调动全省民众的热情与积极性,多方位、多举措加强地名 文化遗产保护。凭借国家两次地名普查的东风,河北省积极 开展各项地名宣传与保护工作,专门成立河北省民政厅区划 地名处和河北省地名区划档案资料馆,负责地名文化遗产保 护工作; 积极申报“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并拍摄 “千年古县”宣传片,有效地提高了地名知名度; 积极引导、调 动群众热情,举办“河北民政杯”地名故事有奖征文等活动, 较为有效地扩大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力; 加大了对各 类违章和不规范地名及标志的查处和纠正; 在地名命名更名 中坚持向社会征 名、征 求 各 有 关 部 门 和 群 众 意 见、专 家 论 证 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了新地名的文化内涵和质量。
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一、规划编制为建设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市,推进义乌市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2002年参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结合义乌实际,编制完成《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年9月经公示由市政府批复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为适应城市规模的拓展、跨越式组团的融合,浙赣铁路电气化改造、高速公路的贯通,构筑大义乌、大交通的框架格局,实现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共融、共生、共长、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2004年重新修编《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6年12月经公示由市政府批复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二、规划目标与原则2002年编制的《义乌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历史文脉、风景名胜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构建山、水、城、人和谐共生的城市绿地系统,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的最大化的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安排、分期实施,做好城市绿地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构筑以城市为核心,覆盖整个市域的城乡统筹的绿地生态系统;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园林绿化和地域文化相结合,弘扬地方文化,体现商贸文化和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城市绿地景观系统;坚持按照科学发展观,合理制定城市各类绿地指标,均衡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完善绿地生态、文化和游憩功能,以人为本,构筑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目标是均衡、合理地布置城市各类绿地,形成完善的城市绿地系统和生态功能优化、稳定的市域绿化体系,城乡统筹,构筑“青山、碧水、蓝天、绿地”的城市绿地格局,塑造“城在绿中、绿在城中”的国际商贸山水生态园林宜居城市。
三、规划实施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建设江滨绿廊,整治人文景观环境,逐步完善山水生态园林城市格局,创建完美的绿色空间,构筑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生态与环境效益明显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大大改善,空间结构形态“一圈一环二廊三轴四楔八核”已基本形成,各类附属绿地建设得到较好的控制与管理,对提高义乌整体环境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中绿地〔2021〕37号通知附件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 相关要求
附件1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名称规范第一条为科学界定和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应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组合构成。
第三条地理区域名称可以是行政区划名称、自然地理实体或居民点名称,也可以是约定俗成、当地使用广泛的特定地理位置名称。
(一)行政区划名称包括现行的省、市、县、乡镇等;也可使用历史沿袭行政区划名称;(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沙滩、岬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名称;(三)居民点名称包括城镇、区片、自然村、片村、巷等名称;(四)约定俗成、当地使用广泛的特定地理位置名称包括桥名、井名、站名、港名等具有指向性功能的名称。
第四条农产品通用名称是有关产品部分名称的统称,指在一定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名称。
农产品通用名称应使用产品的学名、俗名、别名等,也可使用当地历史沿袭名称,但不应导致公众可能对产品本身或产地的误认。
原则上,不应在农产品通用名称中添加形状、颜色、风味、生长环境等方面的修饰语。
第五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进行登记:(一)产品名称为法定的通用名称或全国范围内已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二)产品名称与动植物品种名称相同,可能导致公众对产品产地误认的;(三)产品名称已注册为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未取得所有权人同意的;(四)产品名称与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相同,或包含已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五)其它可能存在误导公众对产品产地认知的。
第六条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实际生产地域范围与地理区域名称可以是大地名小范围,也可以是小地名大范围。
生产地域范围与地理区域名称对应关系核定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历史传承和生产实际,保证产品品质与产地自然生态环境和特定生产方式的一致性。
第七条本规范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规范代替并废止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审查规范》。
浙江省嘉兴市市区地名总体规划文本(2005-2020年)
浙江省嘉兴市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年)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二OO六年十月嘉兴市市区地名总体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名管理,弘扬和保护地名文化,提高地名命名(更名)的法制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使地名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嘉兴市市区地名命名(更名)和地名管理的法定指导性文件。
凡在嘉兴市区范围内,编制地名分区规划,确定道路、住宅区、桥梁、广场、专业市(商)场、高(大)型建筑物和构筑物、纪念地、风景名胜区、古迹和各类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等相关活动及事项时,都应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本期市区地名总体规划期限近期:2005年—2010年中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第四条规划目标近期(2005年-2010年):1、对中心城区地名、门(楼)牌号进行全面整顿;完成新一轮门牌号体系的编制和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
2、对非标准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
3、理顺地名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区地名的协同管理工作机制。
4、对以地名派生的住宅区、市场、企事业单位、店铺等名称进行全面的清理,纠正不规范的派生名称。
5、所有地名的产生,全部纳入依法申报、审批的轨道,地名工作全面进入按规划要求的有序管理之中。
6、启动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立和完善地名档案、信息系统,转化地名管理成果,为社会提供更好服务。
7、根据城市建设的实际和地名管理的需要,适时与城市分区规划配套进行地名分区规划(或详细规划),使市区地名总体规划的各项原则、要求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中期(2011年-2015年):1、全面落实“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各项任务,提高地名管理服务的法制化和标准化水平。
2、建立镇(乡)地名管理机构和确定相应的专(兼)职地名管理员。
3、以加强地名社会服务功能为目的,加密街路巷地名标志,完善城镇和农村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地名命名规划方案
地名命名规划方案引言地名作为一种符号系统,承载着人们对地理空间的认知和记忆。
它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标识,还反映了地方文化、历史传承和地理特征。
因此,合理的地名命名规划对于准确传达地域特色、促进文化发展、保护历史遗迹等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阐述地名命名规划的重要性,并提出一套详细可行的命名规划方案。
地名命名规划的重要性文化传承地名承载着地方文化的历史沉淀和传承。
通过命名,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痕迹,了解当地的文化背景、风土人情。
因此,在地名命名规划中,要注重对当地文化特色的挖掘和传承,将地名赋予更多的历史意义和文化内涵。
地理特征地名反映了地理环境的特征和地形地貌的特点。
通过地名,可以清晰地了解一个地方的地理情况,比如山、水、岛、林等自然要素。
在地名命名规划中,需要将地理特征融入到地名中,使地名具备辨识度和独特性。
地域特色不同的地方有着独特的地域特色,如风俗习惯、社会风貌、少数民族文化等。
通过地名命名规划,可以彰显地域特色,增加地名的辨识度和吸引力。
文字审美地名是一种文字,它们不仅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还具备一定的审美价值。
通过合理的地名命名规划,可以使地名在音韵、韵律上更加和谐优美,使人们在阅读和书写地名时产生良好的感受。
地名命名规划方案考虑地理、历史和文化在地名命名规划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地理、历史和文化等方面因素。
首先,需要深入了解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特征,包括地形地貌、水系、气候等。
其次,需要了解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包括重要历史事件、名人故事等。
最后,需要挖掘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包括风俗习惯、传统技艺等。
在了解这些信息的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地名命名。
突出特色和独特性地名应该具备一定的特色和独特性,以便于人们辨识和记忆。
在命名过程中,可以参考当地的地理特征、历史文化和民族传统,选用具有代表性或特殊意义的词汇,或者用创新、独特的方式来命名。
通过与其他地方区分开来,使地名具备区域性和特色性。
城市地名规划培训讲义
概述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级城市中新的居民区、街巷、桥梁和自然景观不断涌现。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许多城市的地名管理与城市规划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以致出现城市地名重复、无序等问题,不仅给城市管理、人民生活带来不便,而且降低了城市的文化品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
2005年5月,为加强城市地名的规范化管理,民政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通知》,就编制县级以上城市地名规划具体布臵了任务,要求各地在城市建设现状和发展规划基础上,依据国家地名管理法规和有关规范,对城市新生地名作出的科学规划。
城市地名规划工作从2005年开始实施,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
编制地名规划是地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是当前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地名服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编制地名规划对实现地名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推行地名标准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优化城市地名环境和城市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章地名规划的基本概念和内容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是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各种地名,满足城乡发展的需要,是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规划等为依据,以实现地名的科学化、标准化、系统化为目的,以解决在未来城镇规划和建设涉及到的暂用名称、原有名称的命名和沿用问题,提出系统的、多元的、序列的地名命名方案为任务的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
编制地名规划有利于加强城市地名命名更名的科学性。
通过编制地名规划,可以有效地克服和地名命名更名的随意性、盲目性,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从而实现地名命名更名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编制地名规划有利于推行标准地名。
在城市建设规划基础上制定城市地名规划并与城市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就可实现在城市建设各个领域中率先启用标准地名,从而达到标准地名应用社会化的目的。
就地名管理体制而言,可以改变先有实体后有名称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标准地名的需求。
编制地名规划有利于丰富城市内涵,美化城市形象,弘扬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规划设计书
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规划设计书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规划编制组2018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1条规划目的 (1)第2条指导思想 (1)第3条规划范围 (1)第4条规划期限 (1)第5条规划类别 (2)第6条规划原则 (2)第7条规划依据 (3)第二章苏州吴中区临湖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4)第8条吴中区临湖镇发展目标 (4)第9条吴中区临湖镇定位与总体布局 (4)第10条吴中区临湖镇分区功能与空间组织 (5)第11条吴中区临湖镇路网规划 (5)第12条吴中区临湖镇桥梁等设施规划 (11)第13条吴中区临湖镇市政广场、公园等区片规划 (11)第14条吴中区临湖镇居民区、大型建筑物(群)建设区域规划 (12)第15条吴中区临湖镇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规划 (12)第16条吴中区临湖镇学校、幼儿园等单位规划 (15)第17条吴中区临湖镇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农贸市场设施规划 (17)第三章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现状及存在问题 (17)第18条现有地名的历史渊源 (18)第19条现有地名的取词规则 (18)第20条地名命名现状 (19)第21条现有地名存在的主要问题 (20)第四章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布局规划 (21)第22条地名规划策略 (21)第23条地名分区布局 (21)第24条分区采词要点 (22)第五章地名通名的采词导引规划 (22)第25条道路通名采词导引 (22)第26条桥梁通名采词导引 (23)第27条住宅区、建筑物(群)通名采词导引 (23)第28条市政广场、公园、地震避难场所等通名采词导引 (23)第29条自然地理实体通名采词导引 (24)第30条其他地名通名采词导引 (24)第六章地名专名的采词导引规划 (24)第31条地名专名采词的通用原则 (24)第32条道路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4)第33条桥梁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6)第34条市政广场、公园绿地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7)第35条住宅区、大型建筑物(群)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7)第36条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8)第37条学校、幼儿园等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8)第38条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名称专名采词导引 (28)第39条其他地名专名采词导引 (29)第40条派生地名 (29)第七章地名调整优化规划 (30)第41条地名调整优化对象 (30)第42条地名调整优化原则 (30)第八章地名文化保护规划 (30)第43条保护要求 (30)第44条保护原则 (31)第45条保护措施 (31)第九章地名标志体系规划 (31)第46条基本要求 (31)第47条标准和形式 (32)第48条设置位置及数量 (32)第十章规划实施与监督管理 (33)第49条地名信息化建设 (33)第50条规划实施 (33)第51条监督管理 (34)附件 (35)一、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规划方案表 (35)二、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规划采词库 (35)三、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地名规划示意图 (35)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适应苏州吴中区临湖镇当前和未来建设发展需要,有效保护与传承临湖镇丰富的地名文化遗产,妥善解决地名命名现存问题,进一步提高临湖镇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结合街道实际,编制本规划。
对城市地名规划的认识
对城市地名规划的认识对城市地名规划的认识导语:地名是社会的产物,它的命名、演变始终都受到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
没有航海知识的积累和15~17世纪的地理大发现,就不会有像太平洋、印度洋等海域的名称。
地名由少数人称说到为广大社会成员所公认,要经过一定的传播和筛选过程。
民政部于2006年5月召开了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启动和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是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四个专项事务之一,也是地名管理和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湖北省在潜江市开展了城市地名规划的试点工作,摸索了一些经验。
一、深刻认识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一)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可以增强地名管理的全局观念。
根据国家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城市区域特点和建设规划,从城市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对城市各类地名的命名更名进行总体布局,做到有地就有名,有名就是标准地名,并形成完整的地名体系。
(二)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可以加强地名工作计划的周密性。
地名规划向人们提供地名标准化处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引导地名主管部门有步骤地落实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的各项任务,保证命名更名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实现一定时期内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层次化和系列化的目标。
(三)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可以提高地名标准化的整体水平。
针对城市各类地理实体名称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对新生地名的客观要求,按照规范化、层次化、系列化的目标,对城市地名主动进行系统的命名更名,采取各种方式逐步改善地名的词语结构,实现地名的科学化、多元化,从而保持地名的长期稳定。
(四)编制城市地名规划,可以掌握地名命名更名的主动权。
对城市各类人文地理实体名称进行统一规划,改变过去先有建设、后有名称的滞后现象,克服边建路边命名的被动性和以工程代号或临时名称替代地名的随意性。
二、明确城市地名规划的总体原则(一)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服务城市发展。
城市总体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内城市发展的蓝图,而城市地名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完善。
编制地名方案
编制地名方案随着城市规划的不断推进和发展,地名的编制变得越来越重要。
地名是城市的标识,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的便利性和城市形象的塑造。
因此,编制地名方案成为一个必要而重要的环节。
一、地名的重要性地名是城市的名片,能够直观地反映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特色。
良好的地名能够提升城市形象,给人以亲切感和归属感。
同时,地名也是居民生活的基础设施,方便快捷的地名能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城市的发展。
二、地名编制的原则编制地名方案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历史性原则:地名应当符合城市的历史渊源,体现历史文化传承。
2.文化性原则:地名应当融入当地的文化特色,展现地域文化魅力。
3.实用性原则:地名应当方便居民生活和发展,易于辨识和导航。
4.规范性原则:地名应当遵循规范的命名规则和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
三、地名编制的步骤编制地名方案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步骤:1.调研:了解城市的历史、文化和特色,确定适合城市的地名编制方案。
2.规划: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地名编制的规划方案,包括编制的范围、时间和目标。
3.审核:地名编制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4.公示:地名编制方案公示,接受公众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
5.执行:根据方案的审核结果和公众意见,执行地名编制方案,并对相关地名进行更名或新增。
6.监督:地名编制方案的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正。
四、地名编制方案的实施效果通过科学合理地编制地名方案,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提升城市形象:规范美观的地名能够提升城市形象,吸引人们的眼球。
2.方便居民生活:合理的地名方案能够方便居民的生活和出行,提高生活质量。
3.促进文化传承:地名编制方案能够体现当地的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传承和发展。
4.推动城市发展:良好的地名能够吸引人才和资金,推动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总结:地名编制方案是城市规划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关系到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居民生活的便利性。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12.02•【字号】沪规法〔2004〕1235号•【施行日期】2004.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名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沪规法〔2004〕1235号各区(县)规划局、地名办:为了全面落实上海市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地名管理工作,适应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中的地名管理(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规划道路、桥梁等市政交通设施,已有经批准的名称的,应当使用经批准的名称;尚无批准名称的,应使用规划暂用名,规划暂用名命名规则另行制定。
未经批准,现状道路的规划延伸段不得直接标注被延伸的道路名称。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及时将规划编制信息告知地名管理部门,便于地名的跟踪管理。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准文件,应当注明:“本规划中使用的规划暂用名,需经地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正式使用。
”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中的地名管理(一)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报送材料、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核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时,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向建设单位发放《地名申请审批事项告知单》,告知下列事项:1、根据《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新建建设项目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无地名批准文件的,不予办理下列有关手续:(1)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住宅建设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2、新建居住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应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地名办申报,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时,附送地名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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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规划蓝本为进一步帮助各地搞好地名规划工作,搞清地名规划的范围内容,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步骤,现将2002年《齐鲁方圆》增刊上印发的《编制城镇地名规划的意见》和济宁市政府驻地城区地名规划上传山东地名网,供各市、县(市、区)在地名规划中参考执行。
编制城镇地名规划的意见城镇地名规划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依据城镇建设规划,对规划区域内的人文地理实体名称,即地名的形成、演变、发展和空间布局,通过文、图、表的形式,作出的总体命名、更名设计,是城镇建设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镇现代化管理宏观决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地名管理的依据,也是深化地名管理,实现地名标准化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
做好地名规划的关键是,要把地名群体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即以街巷和居民区地名为骨架,连带其它各类地名,统一考虑其合理的整体布局,做到层次分明,有明显的序列,便于人们好找好记。
命名时既要考虑本地的历史、文化、地理、经济等特点,又要符合城镇建设规划现状,符合地名规范化要求,做到继承、创新并举,科学性强。
一、城镇地名规划的目的意义1、有利于城镇地名命名更名的科学性。
在城镇地名管理中,统一制定地名命名规划及进行标准化处理工作,可以有效地克服和消除临时零星命名更名造成的屡禁不止的随意性、盲目性和长官意志,有利于地名的相对稳定,提高地名使用的社会效益和地名管理工作质量,尽早实现地名命名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
2、有利于推行标准地名。
在城镇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城镇地名规划,并与城镇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就可以在城镇规划设计、施工建设以及文件材料中率先启用标准地名,杜绝自行定名、以工号代名或约定俗成等弊端造成的地名混乱,有利于推行标准地名和标准地名应用的社会化。
3、有利于地名的超前服务。
地名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服务全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制定和实施城镇地名规划,可以使地名管理适应城镇建设的需要,改变地名管理中先有实体后有名称的被动局面,形成先有名称后建实体的局面,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标准地名需求,促进城镇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地名的超前服务,是地名管理工作的深化。
二、城镇地名规划的范围和内容城镇地名规划的范围,包括城区、新建开发区和风景旅游区、待开发区中的各类地名。
城镇地名规划的主要内容:一是面状地名规划。
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市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等。
二是线状地名规划。
辖区内的路、街、巷(胡同)名称。
三是点状地名规划。
包括门牌号码、楼栋号、名胜古迹、纪念地、公园(花园)、大型建筑物名称,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名称和企事业单位名称。
城镇地名规划要突出地方特点,不落俗套,做到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层次化——地名组成结构上,要有不同层次、等级。
线状名称可分为路、街、巷三级或街、巷两级;面状名称可分里(苑、园、坊、居、院)、楼两级。
序列化——每个层次都要依一定顺序排列,要有系统性、方位性。
规范化——包括汉字的书写、汉语拼音字母的拼写和通名的使用,要标准规范。
科学化——地名命名不能随意,要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不重名、不同音、不粗俗、不含贬义,力求高雅,反映现代科学文化水平。
三、城镇地名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注意的问题编制城镇地名规划,应严格遵循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总的要求是“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点,方便使用”,具体要注意掌握以下几点:1、注意保持地名的稳定。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了“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我省各级政府发布的地名管理法规也作了这样的规定,这说明了保持地名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地名规划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这个原则。
①在对现行地名的规划中,应坚持“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的原则精神;②在地名规划工作中,应以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的科学态度,对老城区和新建城区采取区别对待的做法 ;③不因企业出资买地名而更改人们已经熟悉且有一定知名度的地名。
2、突出本地特点。
一个城镇的地名,要反映和突出当地的特点,这样的地名,易为社会接受且有生命力。
①规划地名,要选择反映当地历史、文化、经济和地理特征的方案;②历史上形成的现行地名,具有特定的含义,在地名规划中,要注意保持和继承这个特点 ;③地名要反映其地理实体个性的有关特点,选用地名用字要确切,做到名地相符。
3、与城镇建设规划紧密结合。
地名规划要以城建规划为依据,反映城镇规划建设的功能分区和发展意图,与规划建设中的各类实体的分布、结构、景观相吻合,并为其服务。
4、整体与局部相协调。
整体地名要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有规律可循,便于人们好找好记。
局部地名要有特点,类型多样,个性鲜明。
彼此相互联系、协调,形成科学的分布形态。
5、一般不用下列名称或词语命名地名:①不用全国名山大川、行政区划和大城市的名称命名地名(历史上已形成并需保持这个特点的除外);②不用时尚性过强和政治色彩过浓或口号式的词语命名地名;③不用含有外国地名、人名和外来语的企业名称命名地名。
四、地名规划的方法步骤地名规划是在城镇现行地名的基础上,根据城镇建设规划,对地名命名更名进行的超前规划设计。
1、准备阶段①收集城镇建设规划蓝图及有关资料。
如果城镇没有建设规划,则应根据文字资料进行绘制。
地名现状及与地名有关的历史资料,也要准备。
②对城镇地名现状和建设规划进行分析研究。
掌握城镇地名的数量、地名命名及分布的特点和规律;熟悉建设规划的宗旨、意图和布局;在对城镇现行地名进行质量综合评鉴的基础上,提出地名标准化或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进而明确任务和对策。
③编写地名概况。
2、制定地名规划阶段首先研究确定地名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再进行规划工作。
一般先规划道路名称,后规划其它类别地名;先确定地名命名的形式,再进行个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具体规划设计。
①规划道路的等级层次及序列,确定通名系列。
如:道路一般以宽度、长度划分为路、街、巷(胡同)三个层次,也可分为街、巷(胡同)两个层次。
通名以走向确定,一般是东西走向为街和巷,南北走向为路和胡同(适用于新城区或重新进行命名的城镇)。
②规划道路名称。
一是先规划主要干道,即起框架作用的街路名称;二是规划一般街路名称;三是规划次要街路(巷、胡同)名称。
要按照划定的不同范围、层次、序列依次选择地名命名更名的形式,再逐一规划设计个体地名命名更名的方案。
③其它类别地名的规划设计,先重要地理实体名称,后其它名称。
3、地名规划方案的论证、审核和审定阶段①召开地名规划论证会;②召开地名规划审定会;③报上级地名管理部门审核;④修改形成最后的地名规划方案。
4、整理制作成果、完成阶段①绘制地名规划图;②编制地名规划设计书;③写出地名规划报告,并报政府审批。
五、组织领导市(地)、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城镇地名规划工作的领导。
城镇地名规划工作,是深化地名管理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得力人员参加地名规划工作,协调好城建规划部门,聘请对当地历史、地理有深入研究和语言文字素质较高的同志参与地名规划工作,确保这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起来。
各级地名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地名规划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城镇地名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
市辖区城区的地名规划工作,由市确定如何进行。
但重要地名,必须由市负责统一规划,报市政府审批,以保证一个城市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及整体的系统性、协调性和规律性。
济宁市政府驻地城区地名规划(未经市政府审定 , 仅供各地参照)随着我市组群式特大城市的规划建设,对城市地名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促进我市城区地名管理工作,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根据我市城市建设规划,特制定地名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指针,以提高地名命名的权威性、指导性,增强地名的科学性、稳定性、系统性、趣味性为目的,加强地名管理,积极推广标准地名,做好地名超前服务,为建设我市特大组群式城市、工业中心城市、文化旅游大市、提升城市形象奠定基础。
二、规划原则地名命名更名总的原则是“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好找好记”。
稳定性原则——对可改可不改的地名尽量不改,以保持地名的连续性,特别是要保留一些有历史意义的老地名,以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增加城市历史文化品位,体现济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时代感原则一一世界已跨入二十一世纪,人类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信息化、现代化时代。
地名命名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反映我们这个时代人们的精神风貌、社会文明程度和经济发达情况。
但不使用政治色彩太浓、时尚性过强的词语作地名。
层次化原则——同一类别地名通名应根据所反映的地理实体功能、大小、长短等差别分清层次。
序列化原则——主地名与派生地名以及同类地名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联系,形成序列,以增强地名的趣味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便于记忆和查找。
特色化原则——地名应反映地理实体所在当地在地理、历史、文化、物产等方面的特色,或反映该地理实体本身较为独特的地方。
二、具体命名规划(一)总体规划1、以光府河为界对东城区、西城区分别进行地名规划,使其形成不同的地名景观,构成不同的地名体系。
2、对东城区和西城区的大的道路,采取一线一名的原则。
3、道路通名分为大道、路、街、巷(胡同)四级。
都市区内的快速干道以“大道”作通名;市区内有绿化带的或宽度在40米以上的交通主干道以“路”作通名;没有绿化带旦宽度在20米至40米之间的生活主干道以“街”或“大街”作通名;宽度在20米以下且不分人行道的非机动车生活路以“巷(胡同)”做通名。
4、居民住宅区片区以“居民区”为通名,以一个或几个街区围成的一般住宅区以“小区”为通名(至少拥有10幢住宅楼),特别大的小区要分成几个区,分别以一区、二区等命名或以XX 园命名。
如居住区面积不大,不足一个街区的,以“园”作通名。
其他通名应符合下列规定:(1)别墅:低层高级住宅区,建筑风格小巧别致,内部结构合理,装修豪华,且周围有一定面积配套绿地、花草、树木。
(2)花园:有一定人工景观,绿地面积应占整个用地面积的40%以上。
5、建筑物名称使用以下通名的应符合下列规定:(1)城:指有一定规模且有专门用途的建筑群。
(2)中心:指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且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具有某种专门功能的非居住用途的建筑物。
(3)大楼:指建筑高度在24米(8 层)以上的办公楼、商用楼或综合楼。
(4)大厦:指建筑高度在36米(12 层)以上的办公楼、商用楼、大宾馆或综合楼。
(5)公寓:指内部生活设施齐全的居住用建筑物、建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