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公司危废物管理制度
公司危废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危废物管理工作,加强对危废物的监管,保护环境,经公司领导同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目标1.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危废物管理的水平;2. 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确保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 积极开展危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有效保护环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四、危废物分类1. 根据《危险废物名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易燃易爆废物、化学品废物、医疗废物等;2. 按照危废物的特性和来源,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避免混装、混运、混放。
五、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危废物管理的政策和目标,并进行督促检查;2.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危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3. 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危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危废物的收集和储存1. 对于各类危险废物,要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收集和储存,确保不发生混装、混运现象;2. 危废物应储存在封闭、防火、防水的专用容器或储存间内,做好标识,防止交叉污染;3. 定期对危废物的储存场所进行清理和检查,保持清洁、整洁。
七、危废物的运输和处置1. 危废物的运输和处置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择正规、合法的危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合作;2. 在危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包装、封装,确保不泄漏、不外泄;3. 危废物处理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危废物的处理情况,以确保危废物的安全处置。
八、危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公司的危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公司领导应关注危废物管理的情况,加强对危废物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九、附则1. 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 公司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3. 对于严重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提高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水平。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责任,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分类与标识第五条企业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
危险废物分为有害废物、危险废物和有害化学物品。
第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危险废物标识应包括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成分、危险特性、图示等。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清单,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
第三章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第八条企业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合理分流和利用。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危险废物收集点,危险废物收集点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基本安全设施。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危险废物收集操作规程,明确危险废物收集、包装、运输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贮存与运输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贮存期限等因素,合理选择危险废物贮存方式。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等基本安全功能。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运输,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第五章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企业应优先选择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减少危险废物的最终处置。
第十六条企业应对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资源消耗。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有效控制危险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企业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方法和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企业内所有与危险废物相关的活动和管理过程。
危险废物是指因含有有毒、有害成分或有特殊性质而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或废物。
二、法律依据本制度的执行遵循以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危险废物管理条例》;3.《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国家或地方出台的其他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法规。
三、主要内容1.危险废物的分类(1)按来源分类:- 生产废物:公司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使用废物:使用过的废弃物品以及废弃物品的包装材料;- 污染废物:用于防治环境污染的废物。
(2)按性质分类:- 有毒废物:含有对人体具有毒性的废物;- 有害废物:能够引起环境污染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废物;- 其他危险废物:具有特殊性质或特殊处理要求的废物。
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1)收集:- 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点,进行分类收集;- 明确责任人,负责废物收集和运输工作;- 废物应统一包装、密封和标识,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分类、登记和报备。
(2)储存:- 应具备储存设施,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和稳定;- 储存区域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确保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工作人员产生危害;- 库存废物应定期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废物。
3.危险废物的运输(1)运输工具和包装:-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容器和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包装容器应清洁、完整,并标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2)运输过程:- 由专业人员操作,遵循运输安全规范,确保废物不会泄漏或产生安全事故;- 配备安全设施,如紧急处理设备和通讯工具,以应对突发情况。
4.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利用(1)尽量避免产生或使用危险废物,采取改善生产过程,减少废物产生的技术和措施。
(2)优先采用环保型处理方法,如废物再利用、资源化利用等。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危险废物在公司内部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公司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在各子公司职责范围内做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子公司总经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
第六条各子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危废贮存设施建设相关文件、危废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的办理;《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并拟定公司每年的应急培训计划及演练方案;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及档案;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管理信息。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管理第七条总公司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且难以安全处置的建设项目。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必须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若申报登记的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前____天,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子公司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第十条总公司安全环保部有权对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车间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其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和运行情况。
被检查的车间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1)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3)危险废物造成的污染及损害情况;(4)限期改正或者限期治理执行情况;(5)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制度;(6)其他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4篇)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害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等特殊属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四条本制度所有的规定和措施要作为必要培训的内容,并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员工宣传。
第五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第二章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防控为主、综合利用、分类管理、责任倒查、安全第一。
第七条企业在危险废物的生产、经营、储存、处置过程中,应优先采取防控措施,预防危险废物的产生和泄漏。
第八条企业应该积极推行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并充分利用废物资源。
第九条企业要进行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要分开储存和处置。
第十条企业应落实各种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
第十一条企业在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时,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生产运营过程的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要建立相应的区域和设施,确保安全和环保要求。
第十三条企业要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和储存,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要符合相关标准,确保不会泄漏。
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进行围栏隔离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不会对其他地区造成污染。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有明确的标识,并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危险废物的储存区域要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危险废物的储存时间应尽量减少,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处置。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十九条企业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前,要依法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严格遵守相关运输规定。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的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保证车辆的完好和安全。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四篇)
公司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与鉴别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物理、化学、生物特性,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具有致病、致畸、致突变、致癌等毒理学性质,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标准和标志,分为17个类别,包括废油类、废酸类、废碱类、废溶剂类、废催化剂类、废渣(包括固体废物、废水泥、沉淀物等)、废电池类、废鞣剂类、废染料类、废铅酸蓄电池类、废残毒农药类、废滤料类、废管线管类、废金属类、废纸类、废塑料类、废玻璃类。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第四条公司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等环节进行科学、规范、安全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对于不能避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优先考虑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公司企业应当设立危险废物收集区域,收集、分类存放危险废物。
收集区域应当设施完备,符合安全标准。
第七条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容器壁面应当光洁无损。
对于易漏、易破损、易腐蚀的危险废物,应当使用特殊的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封存。
第八条临时储存的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清晰,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分仓进行储存。
储存区域应当干燥、通风良好,与其他物品、场所进行有效隔离。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转运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转运应当由持有转运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封存等措施。
第十条转运车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标识,装载的危险废物不得超过车辆核载质量。
转运车辆应当配备专职司机,必要时应当配备危险品运输专业人员。
第十一条转运途中,应当采取防止泄露、运载途中的震动、碰撞等操作措施,确保危险废物不发生泄漏。
第十二条转运结束后,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转运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处理。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范本8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范本8篇)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简单的篇1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对危险废物管理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控制、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本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法的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第七条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2. 组织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审查和上报工作;3. 监督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4. 定期对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5. 组织危险废物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危险废物源头控制与减量第八条本公司应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第九条各部门、车间应通过技术改造、工艺优化等手段,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第十条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以便于管理和处理。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运输第十一条各部门、车间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特性,合理选择收集、贮存和运输方式。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2.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3. 具有防泄漏、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4.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运输安全。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利用与处置第十五条本公司应鼓励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 危险废物:指因其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 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指被公司委派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
3. 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指经过国家环保部门审定,具有合法经营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资质的单位。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生成和存储管理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生成1. 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应根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生成的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和标识。
2. 生成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向危险废物管理负责人报告,将危险废物移交至指定存储区域。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存储管理1. 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存储区域,确保存储空间充足,防止危险废物泄漏和污染。
存储区域应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 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分类和编码,明确标识存放位置和存储条件。
3. 危险废物应定期检查,确保容器和包装完好,防止泄漏和污染。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4. 禁止在危险废物存储区域进行其他非危险废物的存放,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腐蚀性物品。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运输文件管理第六条危险废物的运输1. 进行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装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装载和封闭,防止泄漏和污染。
2. 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包装和标示,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做好跟踪和记录,保证运输的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运输文件管理1. 危险废物的运输需提供相应的运输文件,包括运输许可证、危险废物清单、危险废物标识和保险证明等。
2. 运输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归档和保存,应保证文件的完整和准确,同时易于查阅和监管。
危险废物进厂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进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危险废物进厂管理,保障生产安全,节约资源,促进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厂接收、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
三、管理责任1.厂长负责全厂危险废物进厂管理工作;2.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废物进厂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废物进厂进行监督和检查;4.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接收、存储、处置等工作。
四、资料报备1.厂内每年应对危险废物进厂情况进行一次报备,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种类、来源、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2.应建立危险废物进厂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进厂时间、数量、来源等信息。
五、检查验收1.危险废物进厂应经过安全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是否完好等;2.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危险废物的存储、处置等工作。
六、危险废物的存储1.危险废物应分类、分区存储,按照不同种类进行标识、包装,并做好防火、防爆、防渗等措施;2.应定期对危险废物存储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报告安全环保部门。
七、危险废物的处置1.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禁私自处置或转运;2.对于需要外运的危险废物,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八、应急预案1.针对危险废物进厂可能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需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责任和应对措施;2.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有效性。
九、员工培训1.全员应接受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培训,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危害、处理方式等知识;2.特殊岗位人员要进行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做好特种设备的操作使用。
十、制度执行1.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一、制度改进1.安全环保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2.对于本制度的重大修改,应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十二、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报领导批准后执行。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五篇)
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一)1、目的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
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
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4.2、危险废物的转运4.3、危险废物的利用4.4、危险废物的处置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4.6、其他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二)引言危险物体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或者放射性等特性,具有对人体健康以及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由于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性,危险物体废物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护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针对危险物体废物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危险物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背景和重要性,并具体分析了一些国家的相关管理制度,最后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背景和重要性危险物体废物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应对产生的大量危险废物以及其潜在的危害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危险物体废物的产生量迅速增加,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这些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会对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造成污染,进而危及人类的健康。
在没有合理的管理机制下,危险物体废物可能被不当处理和处置,从而对环境造成进一步的破坏。
化工厂危废间管理制度
化工厂危废间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化工厂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员工健康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产生、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部门和个人。
二、危废间管理责任1. 危废间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环保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定期参加培训。
三、危废分类与标识1. 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对危废进行分类。
2. 危废间内应有明显的标识,包括危废类别、危害特性、安全警示等。
四、危废收集与储存1. 危险废物应使用专用容器收集,并确保容器完好无损。
2. 储存场所应符合防渗、防漏、防火、防爆等安全要求。
3. 危险废物应分类储存,不得与非危险废物混存。
五、危废记录与申报1.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废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情况。
2. 定期向环保部门申报危废产生和处理情况。
六、危废转移与处置1. 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2. 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废的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七、应急管理1. 制定危废间应急预案,包括危废泄漏、火灾、爆炸等情况的应急措施。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危废间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危废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九、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
2. 加强对危废管理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化工厂危废管理制度
化工厂危废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化工厂的危废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2. 化工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化工厂应建立危废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
二、危废识别与分类1. 化工厂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准确识别和分类产生的危险废物。
2. 对于不明物质,应进行危险性鉴别,并按照鉴别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三、危废收集与储存1. 危废收集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防止泄漏和污染。
2. 储存危废的设施应具备防渗、防漏、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并设立警示标识。
3. 危废储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限制。
四、危废运输1. 危废运输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并遵守国家有关危废运输的规定。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废丢失、泄漏或对环境造成污染。
五、危废处理与处置1. 化工厂应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危废进行处理和处置。
2. 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记录与报告1. 化工厂应建立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危废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情况。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危废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七、应急预案与培训1. 化工厂应制定危废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对员工进行危废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八、监督检查1. 化工厂应定期对危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2. 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化工厂安全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电厂危废管理制度
电厂危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厂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厂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
三、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一)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1、按照危险废物的来源,可分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等。
2、按照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可分为腐蚀性危险废物、毒性危险废物、易燃性危险废物、反应性危险废物、感染性危险废物等。
四、管理职责(一)环保部门1、负责制定和完善电厂危废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生产部门1、负责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
2、对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转移至指定的贮存场所。
(三)贮存部门1、负责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确保贮存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2、对入库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计量、分类存放,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四)运输部门1、选择具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双方的环保责任。
2、确保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泄漏、抛洒等事故的发生。
(五)利用和处置部门1、选择具有资质的利用和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监督利用和处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合规。
五、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一)产生环节1、生产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优化工艺流程等措施,降低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
冶炼厂危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炼厂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保障环境安全,防止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废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废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分类收集、安全贮存;3.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4. 责任到人、严格监管。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危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1. 厂部:负责制定危废管理制度,监督各部门危废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危废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的收集、贮存,并确保危废不污染环境。
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危废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4. 环保部门:负责危废的申报、登记、申报、转移、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危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检查危废管理工作。
第三章危废的分类与标识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将本厂产生的危废分为以下类别:1. 毒性废物;2. 易燃性废物;3. 易爆性废物;4. 氧化性废物;5. 感染性废物;6. 其他危险废物。
第七条对不同类别的危废,采用相应的标识,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四章危废的收集与贮存第八条设立专门的危废收集点,配备足够的收集容器,并确保容器完好、标识清晰。
第九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应立即收集至指定的容器中,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危废的贮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1. 防雨、防渗、防漏;2. 有明显的警示标志;3. 与生产区、生活区保持一定距离;4.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危废的运输第十一条危废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运输危废的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车辆的标准;2. 车辆内外清洁、无污染;3.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
电镀厂危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镀厂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危废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责任明确、分类管理;(四)全过程控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电镀厂危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厂危废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和修订本制度;(二)负责危废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做好危废管理工作;(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设立危废管理部门,负责危废的具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危废的分类、标识、存放、运输等工作;(二)建立危废管理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三)组织开展危废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四)配合环保部门进行危废检查和验收。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合理使用原材料,减少危废产生;(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产生危废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三)仓库管理部门:负责危废的储存、保管,确保储存场所安全、卫生;(四)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废的运输、处置过程进行安全监管。
第三章危废分类与标识第七条本厂产生的危废分为以下类别:(一)危险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等特性的固体废物;(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固体废物。
第八条危废标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包括危废名称、危险特性、危险类别、包装标志等信息。
第四章危废收集与存放第九条危废收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根据危废类别,选择合适的收集容器,并贴上相应的标识;(二)收集过程中,应防止危废泄漏、扬散、流失;(三)收集容器应密封、牢固,避免破损。
铁厂危废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厂危废仓库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合法、环保地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厂内所有危险废物仓库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危废仓库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存放、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仓库设置与要求第四条危废仓库应设置在厂区下风向、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并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距离要求。
第五条危废仓库应具备以下基本设施:1. 防渗漏地面;2. 防雨、防晒、通风设施;3. 便于废物装卸的设备;4. 隔离设施,确保废物存放区域与其他区域隔离;5. 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设备。
第六条危废仓库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种类、性质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晰,易于识别。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了解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处置要求。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章废物接收与储存第十条接收危废时,应核对废物种类、数量、来源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废物入库前应进行分类,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包装,并做好标识。
第十二条废物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废物应放置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堆放;2. 废物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限值;3. 废物堆放间距应满足安全要求;4. 废物储存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温度过高或过低。
第五章处置与转运第十三条危废仓库应定期对储存的危险废物进行评估,确定处置计划。
第十四条危废处置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并签订相关合同。
第十五条危废转运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泄漏、扬尘等污染环境。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对危废仓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铁厂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本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铁厂实际情况制定,如遇法律法规修订,应及时更新本制度。
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
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1.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环境安全和人身安全,本办法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
3.本公司对危险废物管理实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属地管理。
4.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指依据有关规定,由于其含有或者与废物接触而具备的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或者有其他有害性质的废物。
5.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管理,指对危险废物从生成、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到处置的全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和监管。
6.本公司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列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贯彻“预防为主、标准严格、科学管理、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的原则,确保公司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与管理1.危险废物根据其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包括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易燃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其他有害性废物。
2.将危险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划分不同的存放区域,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不相互混合,避免产生化学反应,防止事故发生。
3.对每批来自外部的危险废物,必须审核并填写进出库记录,确保外部危险废物的数量和性质与进出库记录相符。
4.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生成量,加强落地管理,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5.危险废物的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措施和操作规程,以确保全面合规。
三、危险废物的收集与贮存1.危险废物的收集应由专人负责,设立专门的收集点,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确保废物不泄漏。
2.危险废物贮存区域应符合相关标准,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通道畅通,应急设备齐全,确保贮存过程中的安全。
3.贮存的危险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贮存,同时注意防止不同类别的废物相互混合。
四、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理1.危险废物的运输应有专人负责,使用专用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装、标识和签发相应的运输证明文件。
2.运输中的危险废物应有专人押运,车辆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成为重要的环境问题。
为了保护人与环境的安全,制定和实施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档将介绍厂内危险废物管理的目的、范围和要求,以及管理过程中的关键措施。
2. 目的厂内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员工、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通过有效管理危险废物的生成、储存、处理和处置过程,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 范围本文档适用于厂内所有危险废物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危险废物:•化学废物:包括有害化学品、废液、废气和废固体等;•生物医疗废物:包括医用棉签、注射器等;•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物质、射线源等;•电子废物:包括废电池、废旧电子设备等。
4. 管理要求4.1 危险废物生成管理在废物生成环节,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减量化: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生成;•替代原料:优先选择无害或低危险性的原料,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按照废物类型、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收集,确保正确处理和处置;•标识:明确标识危险废物容器,并按规定标示废物类型、危险性和处理要求。
4.2 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在废物储存环节,必须采取以下措施:•合理储存:根据废物类型和性质,在专门设计的储存区域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密闭包装:将危险废物密封装入合适的容器,防止泄漏和扩散;•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危险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容器完好且无泄漏。
4.3 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管理在废物处理和处置环节,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物理处理:采用物理方法,如分离、过滤和压缩等,处理和减少危险废物的体积和危害性;•化学处理:使用合适的化学方法,如中和、氧化和还原等,处理降低废物的危害性;•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或生物反应器等进行生物降解,将废物转化为无害物质;•处置方式:根据废物性质和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如焚烧、填埋和回收等。
4.4 废物记录和报告为了管理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必须建立详尽的记录和报告系统:•废物记录:记录危险废物的生成、储存、处理和处置等重要信息,其中包括废物类型、数量、来源和处理结果等;•废物报告:定期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废物报告,汇报废物管理的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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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运营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 定义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4. 厂内危险废物的辨别
5. 职责
5.1 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设置危险废物兼职管理人(各部门安全员兼任)和部门危险废物
临时存放点及其责任管理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称重及转移;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并如实记录和汇总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转移情况;制定本部门危险废物泄漏应急处理方案和应急演练;按月向安全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和转移台帐;并协助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5.2仓储部:设置危险废物专属存储仓库及其责任管理人;每年年初负责根据上年的危险废
物入库情况,向采购部和安全部提供向外出售或转移的危废物清单;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出入库台账登记、储存仓巡检、应急管理,定期办理危险废物出厂转移申请,现场监装,制定危险废物泄漏应急处置方案;按月向安全部报送危险废物存储情况和出入库台帐。
5.3采购部:接到仓库书面或邮件确认出售的危废物申
请清单后,负责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转移公司签订转移协议,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与仓储部协商装卸时间,联系供应商到厂装卸
危险废物,并跟踪危险废物转移费用、外销价格和危险转移联单的事宜;向安全部提
交最新签订的危险转移合同、供应商相关资质和每次危废物转移的联单。
5.4安全部:负责协助采购部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根据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向当地环
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现场监督供应商危险废物装卸,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
移联单;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标识、转移及台帐等情况。
5.5 行政部:负责监督各部门的危险废物处理,发现有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丢弃或掺入
生活垃圾处理的,第一时间向安全部反映,。
6. 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6.1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危险废物兼职管理人(各部门安全员兼任)于每年1月将本年预计产
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部。
6.2仓储部的危险废物专属存储仓库责任管理人每年1月份根据上年的危险废物入库情况,
向采购部和安全部提供向外出售或转移的危废物的详细清单(含各种废物的重量)。
6.3采购部会同安全部根据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仓储部提供的危险废物清单,对危险废物回
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
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签订回收处置合同,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
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6.3危险废物产生部门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存放点及其管理责任人。
临时存放点的管理责任人
负责将所在管理区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存储(临时存放的每种危险废物不能超过
一个存放容器的量)。
在存放容器满容前,将危险废物包装好、称重及张贴危险废物
标签后,向仓储部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危险废物入库登记表》,将危险废物转移至
危废仓库,并认真记录危险废物转移入库数量(以Kg为单位)和日期,每月向部门安
全员报送临时存放点种危险废物产生和入库转移记录。
部门安全员汇总各临时存放点
的报表,每月初报送安全环保部。
6.4仓储部对各部门送入的危险废物进行入仓登记(填写附件二《危险废物入库登记表》)、
分类存放、定期巡检、核对贮存量和转移量以及做好应急管理。
6.5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仓储部每年至少向采购部和安全部提出一次危废
厂外转移申请(填写附件一《危险废物厂外转移申请单》),与采购部确定供应商装卸时间后通知安全部和转移废物的产生部门,并到现场监督供应商装载危险废物,做好出库转移记录,填写附件三《危险废物出库登记表》。
6.6在转移公司到厂进行危险废物期间,转移的危险废物产生部门、仓储部及安全部须派人
到场协助和监督。
6.7安全部对各部门危险废物的收集、存储和转移过程和危险废物台帐进行监督。
(危险废物处理流程见以下附图)
危险废物处理流程图
7. 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
7.1严禁将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或与一般废弃物或生活垃圾一起存放或处理。
、辨别部门内产生的危
险废物种类,
确定其危险存储方式、临时存放
点和应急处理办法;
、每月收集和整理各临
时存放点的危险废物产生和转移报表,量化每种危险废物的每月\每季度每年的产量和每月的实际产生量;
、监督和定期检查部门
内危废和临时存放点,确
保废物得到有效收集并
存放整齐,标识张贴到
位,现场记录完整;
、每月向安全部报送部
门危险废物的产生、存放和转移报表。
、派人到现场监督供应商装载危险废物。
门危废兼职管理人(安全员兼任)
职责:
1、张贴危废标识、存放的各种危险废物信息、管理责任牌;
2、负责临时存放点日常管理和监控,确保危险废物整理有序存储和摆放,并制定应急预案,主导临时存放点危险废物应急情况的处理。
3、设置临时存放点每种危险废物的责任人;
4、临时存放的每种危险废物不能超过一个存放容器的量。
在存放容器满容前,将危险废物包装好、称重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后,向仓储部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危废仓库;
5、做好临时存放点各种危险废物产生和入库转移记录,每月报送给部门安全员。
职责:
1、张贴危废标识、存放的各种危险废物信息、管理责任牌;
2、负责危废仓库日常管理和监控,定期巡检和做好记录,确保危险废物整理有序存储和摆放,并制定应急预案,主导仓库应急情况的处理。
3、 对各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办理入库和转移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确保各危险废物的包装完好、危险废物标签信息明确后,接收入库,并做好记录;
4、定期向采购部和安全部提出危废厂外转移申请(每年至少一次),确定装卸时间后通知安全部和废物产生部门,并到现场监督供应商装载危险废物,做好出库转移记录。
5、每年1月向安全部和采购部提交向外出售或转移危废物清单
6、每月初向安全部提交上个月的出入库记录和危废存储情况。
职责:
1、负责商务招标,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的供应商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要时到供应商的危废处置点进行考核,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法处置;
2、负责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危废转移合同(包括到期前续签或标),商定危险废物转移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3、接到仓库危废转移申请时,负责与仓储部协商装卸时间,联系供应商到厂接收,并跟踪危废去向和转移联单办理。
危险废物 部门临时存放点
临时存放点管理责任人
危废专属存储仓库
危废仓库管理责任人
危废转移供应商
危废外转移采购责任人
1、提交危废转移合同
2、提交危废转移联单1、每年1月提交向外出售
或转移的危废物清单
、每年
1月提交危废预计产生量 、每月初提交上个月部门内危废
7.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和应急管理,严禁将不同种类的
危险废物混合包装。
各部门可在部门区域内设置危险废物的临时存放点,但必须经由
安全部和精益管理和持续改善部现场确认,并在临时存放点和包装容器上张贴危险废
物警示标志,且临时存放量不能超过一个包装容器的量,超过此量必须送入仓储部的
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中贮存。
危废临时存放点的位置或数量发生变化前,其所属部门的
安全员须将新临时存放点的布置图和责任人等信息报告至安全部。
7.3危险废物在送入仓储部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前,由废物产生部门负责收集、包装、分类、
称重,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等,并做
好危险废物转移记录台帐,每月5日前报送至安全部。
7.4仓储部指定专人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库,编制应急预案和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登记账册,
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和做好危险废物出入库的台帐记录。
每月5日前报送至安全部。
7.5在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到期前或现有合同不适用于转移公司新的危险废物种类时,采购部
须尽快寻找合适的危险废物转移公司,签订新的危险废物合同,并将合同复印本抄送
至安全部。
7.6 废电池须交由仓储部回收,用旧电池换领新电池,没有旧电池,不发放新电池。
7.7 危险废物的标签由公司统一向外订做,由各部门根据各自需要向仓库申领。
8. 违反处罚措施
对违反《厂内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一律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9. 附件表单
9.1《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单》
9.2《危险废物入库登记台账》
9.3《危险废物出库登记台账》
9.4危险废物标签式样
10.生效、解释
10.1本制度自董事总经理审核签批后执行。
10.2安全部负责本制度的的修订与解释。
附件一
危险废物厂外转移申请单
附件二
危险废物入库登记表
危险废物出库登记表
危险废物标签式样
类选择。
类选择。
3
黑色字 橙色黑色字 红色
黑色字 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