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字〔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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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与要求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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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程规章制度设计方案调查表内部资料建议书管理流程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发展报告行业分析技术方案系统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设计质量手册管理手册规范手册程规章制度设计方案调查表内部资料建议书管理流程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发展报告行业分析技术方案系统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设计质量手册管理手册规范手目录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指南12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31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大纲33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4国家测绘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38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培训班纪要55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逸翟后前蜒可镍需脯殆30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与要求参考坟鸽蔽旋邻啤抒孩目录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报指南12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31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总结报告编制大纲33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4国家测绘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38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培训班纪要55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58海城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60海珠区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65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6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69河南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项目77黑龙江省发展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81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84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88一总论88二组建重点实验室的必要性分析88三申报单位情况88四组建任务与目标90培训教程规章制度设计方案调查表内部资料建议书管理流程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研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告发展报告行业分析技术方案系统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设计质量手册管理手册规范手册五组建实施方案91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91七可行性报告编制说明9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编制提纲93一内容提要93二项目及项目法人概况93一项目概况93二业主基本情况93三项目规划背景93三评估依据93四评估意见94一项目建设必要性评估94二文件编制依据和深度的评估94三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和功能的评估94四项目建设条件评估95五项目技术评估95六组织管理实施进度及招标方案的评估

广州市亚运会期间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广州市亚运会期间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广州市信科光学镜片有限公司南沙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亚运会残运会期间地基与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单位: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年九月十二日审批:日期:目录第一部分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专项施工组织方案 (1)第一章编制依据 (1)1.1编制依据 (1)1.2编制说明 (1)第二章工程概况 (2)2.1工程简介 (2)第三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3)3.1管理组织架构 (3)3.2项目部主要岗位职责 (4)第四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施工部署 (5)4.1工程目标 (5)4.2施工部署 (5)4.3施工规划 (6)第五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施工进度计划 (6)5.1工期控制 (6)5.2施工进度计划图表 (6)第六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施工准备 (7)6.1施工技术及资源准备 (7)6.2施工现场及管理准备 (7)第七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7.1施工测量: (7)7.1.1平面测量控制网布置 (7)7.1.2高程控制网的布置及标高控制 (8)7.1.3 垂直度测量 (8)7.1.4沉降观测 (8)7.1.5施工测量的质量保证措施 (8)7.2锤击桩基础施工 (9)7.3土方回填施工 (13)7.4±0.00以下施工 (15)7.5锤击桩基础施工 (17)7.6地下结构模板工程施工 (21)7.7地下室结构钢筋施工 (22)7.8地下结构底板砼施工 (23)7.9地下结构底板砼施工 (24)7.10主体结构施工 (24)7.10.1主体结构模板工程的施工 (24)7.10.2钢筋工程施工工艺 (29)7.10.3混凝土施工工艺 (32)7.10.4砖砌体工程施工工艺 (35)7.10.5脚手架搭设工程 (37)第八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质量保证措施 (41)8.1质量目标 (41)8.2质量保证体系 (41)8.3组织保证措施 (42)8.4质量管理制度 (42)8.5技术保证措施 (44)第九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季节性施工措施 (45)9.1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 (45)9.2日常防备措施 (45)9.3防风雨措施 (46)9.4炎热天气施工措施 (46)9.5防台风措施 (46)第十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47)10.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7)10.2安全生产教育 (48)10.3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制度 (48)10.4工程安全措施 (49)第十一章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 (50)11.1文明施工措施 (51)11.2环境保护措施 (51)11.3消防保卫措施 (52)第二部分附图 (53)附图一: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53)附图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53)第一部分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第一章编制依据1.1编制依据1.广州市信科光学镜片有限公司南沙厂房A、C、综合楼及其它配套工程建筑、结构及水、电工程等施工设计图纸;2.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施工规定;3.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环境、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分析;4.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5.广州市《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文);6.《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穗府[2011]1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穗府[2011]1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穗府〔2011〕1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增强我市对国内外资本的吸引力,发挥招商引资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促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全面提升国家中心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引领,遵循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各类产业导向目录要求,充分发挥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后续积极效应,立足产业转型升级和招商引资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坚持引进外资与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引进项目(企业)与引进人才相结合,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完善投资促进政策,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努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2011年至2013年,推进落实“新广州·新商机”国内外系列推介会签署的招商引资项目,努力使其成为“十二五”期间带动社会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骨干支柱。

力争到2015年,在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和高端项目、高端技术、高端人才方面有较大突破,实现招商引资总量大幅增长,引资结构优化提升,贡献比例显著提高,有力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重点(一)强化重点区域招商引资。

结合国际产业转移的新趋势,以承接新兴产业、产业链高端环节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实施“加大欧美、提升日韩、深化港澳台、扩大东盟、拓展新兴国家”的产业化、专业化和存量招商策略,加强与东盟和日、韩等周边国家在高端园区建设、节能环保、科技教育、生态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11•【字号】穗建质[2010]1381号•【施行日期】2010.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建设工地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的通报(穗建质[2010]138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的通告》(穗府[2009]43号)及其补充通告和市建委《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0]1188号)文件规定,为保障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空气环境质量,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即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2月22日),除符合文件规定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以继续施工的工程外,其余建设工程在此期间须停止施工。

符合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继续施工条件的工程,依建设单位申请,并经各建设(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由我委复核汇总后通过广州城建网已向社会公告,各建设(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已将审批结果批复各建设单位。

我委和各专业工程主管部门要求各项目单位加强施工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和噪音防控措施。

为认真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穗府[2009]43号文和穗建质[2010]1188号文,切实落实上述管理措施,从2010年10月1日开始,我委组织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监管部门,联合对建设工地落实管理措施情况进行了巡查。

巡查发现,绝大多数工程都能严格执行上述文件规定,自觉落实施工扬尘和噪音管理措施,但仍有少数企业违规施工,主要有三种违规行为:一是未按文件规定执行,应停工而继续施工;二是擅自超出审批许可范围施工;三是经审批许可同意继续施工,但参建单位未有效落实施工扬尘和噪音控制措施,导致施工扰民或发生安全险情。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全力做好亚运筹备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全力做好亚运筹备工作的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全力做好亚运筹备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9•【字号】穗委[2010]91号•【施行日期】201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全力做好亚运筹备工作的意见(穗委〔2010〕91号2010年9月29日)9月7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汪洋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贯彻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亚运筹备冲刺阶段各项工作。

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工作全面进入临战状态的关键时刻,省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汪洋书记发表重要指示,对亚运筹备工作提出了新期望、新要求,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汪洋同志对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办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举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不光是广州的大事,也是国家和全省的大事;办好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赛会取得圆满成功,努力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和全国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联动有效对接。

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特长,真正把全市各方面力量和积极性调动起来,举全市之力办好赛会。

按照省“三会”领导小组要求,加快完善以竞赛为核心、以场馆为单元、以赛区为重点、以专项指挥组和属地党委政府为保障的运行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减少层级,实行扁平化管理,确保指挥组织坚强有力、迅速到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11]1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11]1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广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11〕1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统筹推进我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826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下简称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改革试点的重要意义2010年我市经济总量已超过1万亿元,综合实力连续21年位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位,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地区)水平,率先形成了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为新时期更高起点的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与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要求相比,我市体制机制创新工作还有较大差距。

当前,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已进入以改革促转型、上水平的关键阶段,必须着眼于服务业体制突破和机制完善,以全面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规范的、可持续的改革工作推进机制,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这既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世界文化名城的重要体现,也是广州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新的发展基础上,解放思想、敢为人先,依靠体制创新,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共建共享幸福广州的必然选择。

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试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支持和推动改革试点工作。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改革系统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改革系统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改革系统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07•【字号】穗发改体改[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改革系统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工作的通知(穗发改体改〔2011〕4号)各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穗字〔2011〕8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办〔20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发展改革工作实际,现就做好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工作通知如下:一、下放及委托事项根据《决定》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商品房屋建设项目备案除外)等5项事权下放至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

其中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为委托下放事项,其余4项为直接下放事项(见附件1)。

二、实施时间及方式市发展改革委从2011年7月1日起将上述事项下放或委托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实施。

事项实施方式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下放规则》(见附件2)有关要求执行。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事权下放,内资项目按照《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粤府〔2005〕119号)和《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粤府〔2005〕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外资项目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粤发改〔2005〕22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2010〕11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后亚运时代广州城市管理(5篇)

后亚运时代广州城市管理(5篇)

后亚运时代广州城市管理(5篇)第一篇:后亚运时代广州城市管理后亚运时代广州城市管理的探讨摘要:亚运会在广州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提升广州的国际地位,促进广州的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为了办亚运,国家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人力、物力和技术等力量和手段进行城市建设和管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亚运会的结束,如何使广州的各种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得到良好的运转和城市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

城市管理是城市能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从亚运后广州市的体育场馆、交通、信息、社区管理等几方面简要分析了良好的城市管理对广州市发展的重要性,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后亚运时代广州广州市主办2010年第16届亚运会,是广州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的难得机遇,也是向国际社会宣传广州、介绍广州,让世界了解广州,让广州走向世界的难得机遇。

要把2010年广州亚运会办成具有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的和谐亚运、绿色亚运、文明亚运,不仅要有一流的设施,更要有一流的服务。

而亚运会后广州的城市管理,比如的体育场馆、交通、信息、环境等方面的管理对广州今后的发展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

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一、亚运后广州市体育场馆的管理 1.广州亚运会体育场馆分析2010年广州亚运会共使用70个体育场馆,包括53个比赛场馆、17个独立训练场馆。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1]17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1]17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结果的通报(穗府函〔2011〕17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区、县级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圆满完成了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各项任务,实现了以一流城市环境举办绿色亚运的目标。

为总结亚运会及亚残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经验,进一步调动各区、县级市和相关职能部门治理空气污染的积极性,继续巩固和提升已取得成效,全面推动后亚运时期空气污染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工作。

经考核,番禺区等12个区、县级市政府,市环保局等12个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广州恒运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考核结果为优秀,评为“广州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优秀集体”;周建中等126名突出贡献的人员评为“广州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优秀个人”。

希望获得考核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进一步强化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发展、提升“2010年一大变”和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广州“天更蓝”,建设“宜居广州”、“幸福广州”做出更大贡献。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九日附件1广州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优秀集体名单一、区、县级市(按考核分数排名)番禺区人民政府天河区人民政府海珠区人民政府荔湾区人民政府越秀区人民政府萝岗区人民政府黄埔区人民政府从化市人民政府白云区人民政府南沙区人民政府增城市人民政府花都区人民政府二、主要责任部门(按考核分数排名)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气象局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海事局广州港务局三、企业(排名不分先后)广州恒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广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广东广物汽贸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宾馆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国际纸业(广州)包装有限公司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广州市大阳摩托车有限公司广州立白(番禺)有限公司广东德大宝马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台一江铜(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誉桦木业有限公司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附件2广州市亚运空气污染综合整治优秀个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周建中番禺区环保局副局长罗安民番禺区环保局监督科科长骆贤波番禺区工商分局企管科科长黄桂珠番禺区交通局副局长林树彬番禺区经济贸易促进局工业经济科副科长郭海华番禺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科员徐汉添天河区原区长曾伟宇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唐德成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科长薛梅天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立平天河区环保局局长倪广生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局长刘捷海珠区副区长梁浩海珠区环保局局长邹永明海珠区沙园街道办事处主任喻海兰海珠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王慎初荔湾区区委副书记曹丛文荔湾区区府办副主任卢鼎广州市工商局荔湾分局局长陈树孝荔湾区环保局副局长杨喜中越秀区环保局局长兼党委书记李向红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越秀区大队大队长陈广兵越秀区环境监理站副主任科员谭明鹤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局长蒋仪玲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科员曾胜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广州开发区大队副大队长肖南龙黄埔区副区长刘岳生黄埔区环保局原局长杨文芝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黄埔区大队副大队长邱瑞贞从化市环保局局长巢赛红从化市环保局副局长李炽燔从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钟伟东白云区环保局副局长利应都白云区钟落潭镇副镇长叶勇前白云区城管办副主任张岸飞增城市环保局副局长徐伟翔增城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科长廖迪煜增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罗健明南沙区公安分局交巡大队科员彭志辉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南沙区大队科员余永跃南沙区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朱承志花都区副区长杜洪标花都区环保局副局长汤东海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花都区大队书记谢明市环保局副局长苏士路市环保局办公室副主任王靖文市环保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黄祖照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孙金浩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记者郑国胜市经贸委工业发展处处长姚晓云市经贸委资源综合利用处主任科员蔡启良市经贸委特种商业处主任科员刘绍仁市经贸委经济运行处主任科员莫仕容市建委副主任宋府生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勇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执法监察部部长杨树荣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副处长何永市交委车辆技术处副主任科员蔡声锐市交委客运处副主任科员吴昊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副科长杨帆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处副主任科员邹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三大队副主任科员陈正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副科长苏凯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主任科员万晴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勤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罗森波市气象台台长朱玲市气象局业务科技处科员邓涛广州热带海洋气象研究所助研黄伟林市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郭黎市国资委规划发展处主任科员钱澄青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副处长范亚萍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主任科员吴宏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气候处处长彭柳青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发展处副处长彭丽玲市城管委环卫处主任科员钟海浪市城市管理机械化作业中心业务部部长陈思维广州内港海事处副科长王欢广州海事局监管二处工程师陈瑜广州港务局港务监督处副处长伍文波广州港务局安监处主任科员简鉴阳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处长梁锡林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熊必永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长王焕章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调研员黄延辉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裴成磊广州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助理工程师李国院市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刘东云市府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建议提案处)副处长陈伟秋市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原处长翁飞群市委宣传部互联网管理处副主任科员林彦华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主任科员张秀云市监察局党廉室处长孙海燕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朱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王维岐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副调研员田路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处长邵伊岚市法制办行政复议处主任科员梁红梅市委办公厅督查处调研员杨江玲市质监局计量处主任科员邓谦市统计局能源处副处长段恒楠市国土房管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敏雄市规划局业务综合处副调研员郭娟市安全监管局执法监察分局副主任科员罗家祥市物价局局长刘慧杰广州军区环境监测站工程师徐智广州军区联勤部基建营房部助理员刘学军广州恒运集团有限公司安健环部环保主任工程师林延生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环保中心总经理王志斌广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孙成广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叶印华广州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罗葵靓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信息技术部副经理潘梦鹞广东广物汽贸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李楚源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洪广州白云宾馆动力工程部经理张毓麟广州瑞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开东互太(番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环保主任许晓虹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设备工程部科员梁剑峰国际纸业(广州)包装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柯海勇广州高得针织染整制衣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建立广州市大阳摩托车有限公司摩配事业部副总经理封伟豪广州立白(番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健斌广东德大宝马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事务部事务助理黄正朗台一江铜(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室特别助理王磊广州市誉桦木业有限公司生产部副总经理林志平增城市威华中纤板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结束——。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穗人社发[2012]118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118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设站(基地)单位:根据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发布的《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1号),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2月28日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大培养和吸引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的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根据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发布的《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人社部发〔2011〕9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设立和管理,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本市博士后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 制定本市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2. 督促和指导各区县博士后管理部门,设站(基地)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博士后工作;3. 负责本市的流动站、工作站(分站)设站申报、基地评选、博士后专项资助、博士后工作评估、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和博士后公寓管理等事宜;4. 协调处理本市博士后管理工作的其它日常事务。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10•【字号】穗建质[2009]632号•【施行日期】200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09〕632号2009年6月10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建设业主、施工、监理企业:为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确保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胜利召开,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建设工地扬尘、噪声控制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精神,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亚运会开幕前工地管理措施(一)自《通告》发布日起,所有新开工工程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时,建设业主应提交工程施工计划和措施,凡在2010年9月3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和三防准备的项目不得开工,不予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二)凡《通告》发布之日后开挖的基坑工程,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应当提高1级。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应当选择桩-锚支护、连续墙-锚杆支护等较为安全的支护型式。

(三)凡2009年10月30日以后在建基坑深度超过8米的,施工现场应准备砂石料和草袋,发现险情立即采取反压、回填等控制措施。

(四)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基坑工程施工进度。

在2010年9月30日前,基础施工的应在有利于基坑侧壁稳定的部位停工,即本工况条件下的全部基坑支护工作已完成,而下一工况的土方尚未开挖;或者,基础结构已施工,基坑回填至少为基坑深度的1/3。

禁止出现基坑开挖到基底部位时停工。

二、亚运会残亚会召开期间工地管理措施亚运会残亚会期间,全市建设工地按《通告》的规定于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2月22日停止施工作业,并做好下列几项工作:(一)质量管理1.各类建筑材料应在仓库堆放整齐,并做好各种保护措施,避免建筑材料的损坏。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府办[2011]39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9.29【实施日期】2011.09.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的意见(穗府办〔2011〕39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市紧紧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大力推进“三个突破”工作,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投资、工业增速较低,物价高位运行,经济增速有所放缓。

各单位必须狠抓工作落实,凝心聚力奋战三个月,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工作意见:一、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一)全力保工业增长。

抓好工业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增产提速。

力争年底东风日产年产60万辆扩建项目、中烟生产基地投产,船用中低速柴油机项目出样机。

引导有产能潜力的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力争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3900亿元,增长11.5%。

加快推动“双转移”,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质量效益好的企业(市经贸委、外经贸局负责)。

(二)确保实现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1.5%。

推动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做好总部企业认定和奖励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加快建设一批高端商贸集聚区,培育大型商贸龙头企业。

推进国际商品展贸城等大项目建设,提升会展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传统批发市场向现代展贸交易转型(市经贸委负责)。

拓展空港、海港国际枢纽功能,加快发展物流业(市交委、广州港务局负责)。

促进基金、创投、金融咨询、金融交易市场、金融数据平台等金融业务发展,延伸金融产业链(市金融办负责)。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程开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程开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程开工复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建质[2010]1312号【发布部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9.19【实施日期】2010.09.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程开工复核审批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0]1312号)各有关单位:为了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广州市境内空气环境质量,经市政府批准,我委于2010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10年广州亚运会残运会期间严格控制建设工地施工作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穗建质[2010]1188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程开工复核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工程开工复核审批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受理、谁批复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各类控制区允许施工作业的范围审批。

审批经办人要到申请复工项目现场核实相关情况,特别是要审核工地所属控制区类别、施工作业项目等关键内容。

在审批过程中,各经办人员和主管领导要签名确认。

二、严格程序,逐级审批。

复工申请审批具体程序如下:1.建设业主组织施工总包、监理单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填报开工复核申请表,向所属建设(市政、专业)工程安全监督站申请;2.所属建设(市政、专业)工程安全监督站提出初审意见并报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签署初审核意见统一格式内容为:“拟同意,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签名、加盖公章;3.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后,报市建委审定。

签署审批意见统一格式内容为:“拟同意,请市建委审定”、签名、加盖公章;4.市建委审定(省市重点项目如超出《通知》许可范围的,由市建委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在广州城建网上公布审核结果;5.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建委网上公布的结果进行批复,批复时注明项目编号。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正文:----------------------------------------------------------------------------------------------------------------------------------------------------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决定(2010年3月17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16届亚洲运动会、首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统称“亚运会”)将分别于2010年11月、12月在广州举办。

为加强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亚运会的顺利举办,特作如下决定:一、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完善全面、周密、科学、高效的亚运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保卫以及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责任制和问责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亚运会筹备机构在亚运会举办前,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完善应急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

二、市人民政府在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与本市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就采取临时性行政管制措施制定政府规章或者发布决定、命令,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规章和发布的决定、命令,应当规定实施期限。

三、本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认真配合做好亚运会安全保卫等工作,支持亚运会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亚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的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5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53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5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广州市安全生产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是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将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形势仍然严峻。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意义十分重大。

本规划根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广州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进展。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穗府[2011]2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穗府[2011]2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1.11.18施行日期2011.11.18文号穗府[2011]24号主题类别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查严控违法建设的通告(穗府〔2011〕24号)为遏制我市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切实维护城市建设与管理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清理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对违法建设坚决查处。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对所属各类建(构)筑物进行自查清理,对违法建设自行整改。

违法建设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应当立即停止建设,并自行整改;不自行整改的,属地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国土房管部门应当采取暂扣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措施,及时予以制止。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继续参与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暂缓审批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参与违法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依法处罚,并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在本市辖区内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

四、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控工作,依法处理违法建设,依法组织城管执法、规划、国土房管、水务、交通、林业园林、建设、农业、公安等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发展改革、经贸、环境保护、文化广电、卫生、城市管理、工商、公安消防、出租屋管理等部门对违法建设,不得办理有关证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1.30•【字号】粤建质函[2010]641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0〕641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16届广州亚运会已顺利闭幕,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12月中旬,我省又将迎来“亚残运会”的召开,根据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亚运会中后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办明电〔2010〕98号)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广州“亚残运会”召开期间以及今冬明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成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近期,国内其它省市相继发生了几起较大及以上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特别是上海市“11.15”特别重大建筑施工火灾事故,造成了58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11月18日,省政府紧急召开了吸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及早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千方百计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对此,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保持清醒认识,深刻认识做好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高度重视,克服侥幸思想和松懈麻痹情绪,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消除隐患,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秋冬季节建筑施工特点,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本单位所承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范围的通告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范围的通告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范围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28•【字号】穗建[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砂浆范围的通告(穗建[2011]1号)为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促进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和《广州市建筑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进一步扩大建设工程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在本市下列地域内,混凝土使用总量10立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砌筑、抹灰作业、装修装饰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袋装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一)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所辖范围。

(二)从化市、增城市的城区、中心镇镇区、开发区、建制镇镇区。

二、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地域以外,使用水泥总量达300吨以上的建设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散装水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三、本《通告》规定的建设工程或砌筑、抹灰作业、装修装饰工程,因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散装水泥或者预拌混凝土的,应当办理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业务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及构配件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亚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亚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亚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穗建质[2010]640号【发布部门】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5.24【实施日期】2010.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亚运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0]640号)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建设(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10]26号)精神,市城乡建委制定了《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请你们结合市安全监管局《广州市亚运城市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及本辖区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有关落实情况请按规定时间报市城乡建委。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2010年5月24日附件一: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市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10〕26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要求,市城乡建委在2010年5月期间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生产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专项行动,结合我市亚运城市行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现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府办公厅《工作通知》精神,扎实深入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涉亚运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准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推进风险隐患危险源台帐登记和现状评估治理,制订有效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逐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平安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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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文件穗字…2011‟1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后亚运时期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2011年1月1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2010年12月12日至13日视察广东、广州重要指示精神和12月14日省委常委会议精神,科学谋划、全力做好后亚运时期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巩固和发展好城市环境面貌大变成果,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再上新台阶,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继续推进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天更蓝”成果(一)继续采取有力措施防治空气污染。

继续实施“空气整治50条”及“新31条”,特别是结合国家对污染减排新要求,加大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在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以燃煤、重油、渣油为燃料的锅炉、窑炉及导热油炉,继续推进小型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快发展太阳能等新能源,建立供应能力强、结构优、效率高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

深化工业降氮脱硝工作。

进一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减轻城市灰霾。

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实行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查与强制维护(I/M)等制度,提高新车环保准入标准。

加强非道路移动源的废气污染控制,禁止露天焚烧稻草、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将亚运空气环境综合整治中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适时修订《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苏泽群同志负责)(二)大力推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

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和周边城市对区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建立区域、流域城市间协作机制。

(苏泽群同志负责)(三)建立健全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规划、工商、环保、城管等多部门并联审批、联合查处、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饮食业油烟、建设工地扬尘等污染问题,探索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机制及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污染治理市场化机制。

(苏泽群同志负责)(四)继续大力推进“退二进三”、“腾笼换鸟”工程。

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第二批(77家影响环保类、8家危险化学品类企业)、第三批(32家影响环保类、55家危险化学品类企业)“退二”企业搬迁工作,推动一批企业向省级产业转移园、市级“退二”园区和省外等环保迁移,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做好“进三”、“优三”工作。

(邬毅敏、甘新同志负责)二、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水更清”成果(一)加大力度推进水务工程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进河涌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

更加突出全市河涌的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注重体现水文化元素,加快实现城乡水系“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建设具有岭南水系特色的水生态系统。

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防洪排涝体系。

改造完善易涝区与低标准雨水系统,提高城区排水标准与城乡排涝标准。

继续完善水利防洪减灾体系,提高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防洪能力和防洪体系水平。

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建设。

在2010年全面完成38座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快管网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

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

四是进一步完善城乡供水保障系统。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完善城市供水水源布局,实现全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提高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运行安全性。

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管网改造力度,规范小水厂管理,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苏泽群同志负责)(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治水成果。

建立健全我市治水规划和工程建设目标管理机制、治水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机制、“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分级管理”工作责任机制、权责统一的考核奖惩和问责工作机制等四项机制,从规划、建设、科学管理、资金落实、责任分工、监督等方面实现依法治水和科学治水。

建立分级管理的责任体系,以辖区为主体,明确全市河涌、市管河道及堤围责任分工,确保我市河道管理维护工作责任到人、监督到位。

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排污单位完成污水达标处理,对偷排污水企业要采取曝光、断水等措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继续推动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治。

(苏泽群同志负责)三、继续推进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路更畅”成果(一)优化完善后亚运时期交通科学组织方案。

深入开展“广州交通大家谈”活动,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治理拥堵方案,加快制定《亚运后广州中心城区交通组织方案(2011-2013年)》,力争3年内中心城区干道车速不低于25公里/小时。

(甘新、陈国同志负责)(二)加快轨道和道路建设。

加快轨道交通和其他城乡规划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苏泽群同志负责)加快高快速道路和与市外联通的轻轨、铁路建设。

(邬毅敏、甘新同志负责)(三)继续推进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基本形成内部交通和过境交通相分离、通勤出行距离和时间相对减少的交通格局。

建立市区两级职责清晰、协同联动的交通畅通保障及联合整治机制。

集中力量、滚动实施交通黑点整治项目,逐步降低拥堵程度。

严格实施开挖道路的审批管理,除应急项目外,新建和已进行大中修的道路一年内不得开挖。

(甘新、陈国同志负责)(四)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效能。

依托智能交通管理指挥系统,加强对警情的监测分析,强化预警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管控疏导措施及应急预案。

进一步强化实时指挥调度机制,调整优化勤务制度,健全以警情信息为导向的四级勤务响应管理模式。

强化城市主干道交通事件检测、交通诱导、SCATS 等系统在日常管理工作的应用,科学高效调控信号灯,及时发布交通信息。

(吴沙、陈国同志负责)(五)进一步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深入推进“五类车”违法、机动车乱停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影响道路交通行驶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对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严格管理态势,建立治理酒后驾驶长效机制。

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继续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吴沙、陈国同志负责)四、继续推进城市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房更靓”成果(一)继续大力推进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十二五”时期,全市每个社区要重点完善和建设好“五个一”工程,即:一个小公园(苏泽群同志负责)、一个文化娱乐活动中心(王晓玲同志负责)、一个卫生医疗服务机构(邬毅敏、贡儿珍同志负责)、一个服务中心(陈国同志负责)、一个视频监控中心(吴沙同志负责)。

对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文化建筑,严格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原则进行保护性整治更新,探索鼓励业主积极保护历史文化建筑的新机制。

加快推进危破房改造工作。

(苏泽群同志负责)(二)加快旧建筑物外立面翻新整饰立法工作。

以立法形式推进全市旧建筑物外立面翻新整饰工作,推动旧建筑物外立面翻新整饰工作规范化、法制化、长期化。

(苏泽群同志负责)(三)有序推进“三旧”改造。

坚决贯彻落实省《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全力推进我市的“三旧”改造工作。

在2015年前,基本完成138条“城中村”改造任务,其中52条整体拆除,86条进行综合整治。

加快制订出台“三旧”改造管理简政放权、“三旧”改造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三旧”改造市级权限范围内有关税费减免等管理办法。

(苏泽群同志负责)五、继续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更加注重加强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城更美”成果(一)继续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工作。

继续实施《广州市建设花园城市行动纲要(2009-2015年)》和“青山绿地”二期工程,按照生态化、艺术化、精细化要求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努力打造富有岭南特色的宜居国际花园城市。

总结二沙岛和广州大道绿地改造经验,市及各区每年选取不少于一条重点主干道、一个城市公园、一批社区绿地,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打造精品工程。

结合城区“退二进三”、“城中村”改造、拆违复绿工作,加大园林绿化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切实提高中心城区绿地率。

继续建设完善广州绿道网,构建完善的省立一城市一社区三级绿道网络。

切实抓好森林公园保护性开发,加快建设服务民生需求的城市公园体系。

加强城市优良绿化树种选择和木本花卉的推广应用。

加强珠江两岸及花城广场的维护和管理。

(苏泽群同志负责)(二)着力维护城市良好环境秩序。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环境维护水平。

加快城市管理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力求在城市管理中做到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实施“数字城管”工程,形成决策执行、管理评价、街面监控、现场执法的城市管理有机系统。

继续严格整治城市“六乱”问题,加强流动商贩管理工作,选择合适地点建设一批摊点疏导区,实行定点定位管理;出台激励政策,积极引导摊主入场入室经营。

继续推进户外广告招牌和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高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建立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

提高环境卫生保洁作业机械化率,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受纳场、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现有环卫设施升级改造。

依法依规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各项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对建筑工地实施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施工管理精细化水平。

严格审批和监督夜间施工行为,严格落实余泥排放“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监管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施工作业行为。

(苏泽群同志负责)(三)着力提升城市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工作管理水平。

进一步发挥区街管理职能,明确区街城市绿化管理维护标准和责任,完善管养质量考评体系,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

组建市级专业绿化巡查、养护队伍,将临江大道、广州大道、二沙岛等24条重要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城市出入口纳入市本级养护管理,实现绿化巡查管养的网络化、信息化和常态化。

把南沙湿地公园纳入市本级管理。

由园林、交通等部门和各区、县级市分工合作,实现花卉摆放重点化、节庆化、常态化。

建立完善的绿道经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

加强大树名木保护管理。

科学选育绿化新优品种,创新立体绿化方式,建立生态型、节约型园林模式,实现科技兴绿。

(苏泽群同志负责)六、继续推进“平安广州”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创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成果(一)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和管理。

依托“三道防线”、“四张网”防控机制,总结推广亚运治安管理经验。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刑事发案、“两抢”、“两盗”案件量持续下降。

继续加大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力度,注重对“人屋车场”的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外地来穗常住的流动人员和来穗的境外人员100%登记管理、用工单位100%凭证招工和100%录用备案、出租屋100%登记、“人屋”信息100%准确鲜活、《治安责任保证书》100%签订、居住证办证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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