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及相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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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国际趋同化研究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国际趋同化研究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国际趋同化研究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目前仍存在着很多争议较大、悬而未决的问题。

企业在合并日所应当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也是其中之一。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企业合并日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购买法(purchase method)和权益集中法(pooling of interest method)。

由于这两种方法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法合并时,会使企业合并当年以及以后多年的财务结果产生较大出入,导致采用不同合并方法的企业的财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统一合并方法的要求愈来愈迫切。

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纷纷设立了企业合并项目,致力于解决企业合并所涉及的会计处理问题。

目前在国际范围内,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正在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为主导逐渐走向趋同。

一、我国企业合并法规现状目前我国合并报表实务还处于初级阶段,相关的会计准则也尚未出台。

在现有的相关规定当中,也未明确企业在合并时应当采用何种方法。

上市公司合并时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财政部在1997年发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以及参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惯例。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

无论是权益法还是成本法,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价值的确认都是采用的账面价值,而非公允价值或评估确认价值。

所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在合并日采用的方法应当是权益集中法。

但根据《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暂行规定》,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价值是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来确定的,而不是按账面价值,而且将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计入了商誉。

虽然该规定没有明确说明采用的是购买法,但其会计处理与购买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所以,按照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既可以采用权益集中法,也可以采用购买法。

但由于购买法要求确认被合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目前我国公允价值应用欠缺,缺乏推广购买法的基本前提条件。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一、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

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会计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美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德法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

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与趋同。

二、中国会计准则的结构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并将类似于概念框架的内容归入基本会计准则,这种做法与国际惯例有较大出入,而国际会计准则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

三、中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需要,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但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

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因此,中国不能一概否认公允价值的使用,从而加大与国际通用准则的差距。

四、中国的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依靠政府的力量强制企业执行,具有法律强制力。

国际会计准则由民间机构制定,没有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前提,其制定机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五、会计准则的侧重对象不同。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在于利润表,以收入、利润的恰当合理的配比为先,属于利润表观,而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则在于资产负债表,以资产、负债的准确计量为先,属于资产负债表观。

在具体会计准则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在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以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中国会计准则要求:(1)对子公司投资以成本法核算;(2)对联营企业以及合营企业投资以权益法核算。

合营方的合并财务报表-在国际会计准则下,合营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可采用比例合并法或者权益法核算。

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及对中国的启示

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及对中国的启示合并会计报表最早出现于美国,随后,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逐步开始重视合并会计报表的作用。

国际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进行了长期的研究与探讨,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

为满足我国企业集团发展的需要,财政部于1995年颁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2006年6月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并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对我国合并财务报表问题进行了规范,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本文分析比较了中外合并会计报表差异,对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的成果和经验,推动我国合并报表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外合并报表的比较不同国家在合并会计报表的理论和实务领域里存在着巨大差异,下面就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以及英、法、美等其他国家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

1.合并理论的差异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是以整个企业集团为一会计主体的基础上编制的。

在确定这种主体的界限时,必须解决该主体的信息向谁提供、提供这种信息的目的何在、哪些被投资企业应纳入合并范围、采用的合并方法是否恰当等问题。

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依据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理论。

根据不同的合并理论,其确定的合并范围和选择的合并方法均不相同。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合并理论有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和所有权理论。

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现有的和可能的普通股东编制的。

对于部分控股的子公司,则片面强调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而忽视甚至不惜牺牲少数股东的利益。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国际比较

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国际比较
N o . 1 l x 2 0 1 5
《 合 作 经 济 与 科 技 》
财会 / 审计
企 业合 并 会 计准 则 国际 比较
口文 /苏世 娟 ຫໍສະໝຸດ ( 郑州工业贸易学校 河南 ・ 郑州 )
[ 提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 , 社会上企业合并案例越来越多, 企业 并购会计问题一直是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我国企 业合并会计准则和美国、 国际上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
( 三) 计量基础不同。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 公允价值往往不
“ 公允 ” , 所 以我 国企业 合并会计准 则规定 : 受一方或 多方共 同控制 的
合并》 , 准则规定: 符合准则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合并都必须采用购买法 进行会计处理, 禁止采用权益结合法。在 2 0 0 7 年F A S B对第 1 4 1 号准 则“ 企业合并’ I 进行了修订, 把购买法改为了购并法。 F A S B之所以取消权益结合法, 采用购买法是因为: ( 1 ) 美国的资 本市场已经相当成熟,能够比较精确地提供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 2 ) 购买法反映了购并的实际价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 为投资者提供 了更多的信息, 使企业间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 3 ) 反映了企业合并 产生的真实的“ 经济差异” , 消除了人为因素。
格具有随意性 , 所 以公允价值很难“ 公允 ” 。
我国企业合并发展历程比较短,但企业合并案例的数量逐渐增
多, 金 额也在逐渐 增高 , 我 国企业合并会 计准则 的制定 也逐渐 被提上
日程。 终于在 2 0 0 6 年出台了我国第一份正式的企业合并准则——《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0 号一 一 企业合并》 ( C A S 2 0 ) 。由于我国特殊的经济形 式, 该准则规定: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进行账 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账务处理。为了与 国际趋同, 我国财政部在 2 0 1 0年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4 号》 的形 式将原购买法完善成购并法。

对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思考

对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思考

对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做大做强,无疑合并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手段,企业合并时,通常我们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

本文通过企业合并的定义出发,引出两种基本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进一步枚举出两种方法对会计处理的影响以及阐述了我国保留权益结合法的意义。

关键词: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购买法会计处理一、企业合并的含义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 20)第2条,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是指多个主体合并形成后的主体是一个报告主体,这里的主体是具有整体意义,是一个强调需要提供合并会计信息的新的报告主体,从法律角度看既可能是一个法人主体,也可能是多个法人主体。

“交易或事项”是针对不同的合并情况定义合并的性质,事项针对整体内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并且这种控制并不非暂时性的,所以对于合并意愿是否真实以及最终的合并价格是否公允都无法界定,所以我们只能将这类合并定义为一种“事项”。

而交易针对外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由于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具有独立的合并意愿,并且通过谈判协商最终可以达成公允价值,因此我们将这类合并定义为一种“交易”。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合并时,通常我们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其实质是参与合并的各个企业现有的股东权益在合并主体中的联合和继续,不是一项购买交易,因为这种企业合并无法明确区分购买方与被购买方。

在权益结合法下,按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或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由于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账面价值入账,获取的信息可靠,无需对合并方的净资产调整为公允价值,而且不涉及商誉的确认,简化了会计工作,降低了会计成本。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最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最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最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摘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8年1月10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ILS 3)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 27),对合并术语、分步合并、合并费用等内容进行了重大修订。

本文将重点比较我国现行企业合并准则和企业合并报表准则与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不同,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企业合并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权益结合法;建议[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09)19-0023-03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8年1月10日发布了进行重大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一企业合并》(IFRS 3)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 27),并于2008年7月1日生效。

本文将重点比较我国现行企业合并准则和企业合并报表准则与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不同,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制定的背景和现实意义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合并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产权交易形式,已成为企业从资产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化的有效扩张手段。

1995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1996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和《企业合并准则》的征求意见稿,1997年发布了《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近年来企业并购日趋复杂,在企业合并会计政策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使得企业会计行为缺乏完善的会计准则指导,在这种现实下,要求制定相关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合并业务的呼声日益高涨,企业合并准则应运而生。

财政部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前提出发,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基础上,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企业合并行为进行了规范。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及相关思考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及相关思考
买 法 的不 足 之 处 ,以便 实现 我 国 企业 合 并会 计 方 法 的合 理 性 。
其 中,国际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给我国的思考主要体现在 以下几
方面:

协议达成一致时 ,才可 以共同对合并后的经营权与净资产进行
控 制 。 与我 国企 业 合并 的权 益联 合 法 相 比 ,国际 上企 业合 并 的 股 东 不能 够 随 便成 为参 与 合 并 的实 体 ,只有 满 足 一定 的条 件 , 才 能 够共 同分 担 风 险与 享 受 利益 。其 中 ,股 东 需 要 满足 的条 件
般 来 说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方 法 主 要 包 括 权 益 结 合 法 和
购买法,因此 ,要想探讨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
同 。应 分 别 从 这 两个 角 度 进行 比较 。 与 国际 企 业合 并 的会 计 方
法相比。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存在着一定的不足 与缺陷 , 所 以,国际企业合 并的会计 方法给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提 供了一定 的借鉴。其 中,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与国际上的
活 动 。 同 时 。在我 国企 业 合 并后 ,股 东们 还 要 对 合并 后 的 利 益 与 风 险进 行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股 东 仍 对企 业 经 济 资源 持 有 控 制 权 ,只是 根 据 自身 的持 股 比例 承 担 风 险 与享 有 权 利 。对 于 合 并
获得多数的表决权 ;在另一个企业董事会中,获得解 除或任命
但是,如果该企业满足下面 的条件,即便 获得一半以下的表决
权 也 能够 成 为 购 买方 :通过 相 关 的协 议 或 法律 ,实现 对 另 一个 企 业财 务 以及经 济 活 动 的决 策 ;在 另一个 企 业 的 管理 机 构 中 ,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问题研究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问题研究
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多的公司将并购作为促使壮大自己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随着企业的合并许多问题也将出现。其中,对并购成败有着重大影响的企业合并会计方法问题一直是会计学界研究的重点问题之一。本文主要对两种企业合并会计方法进行了分析,阐述了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并根据国际趋势对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提出了建议。
权益联合法是用来处理股权联合性质的企业合并的一种会计方法。它将合并视为主合并企业股权与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联合,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联合控制他们全部或实际上全部净资产和经营,共同承担合并实体(存续企业)风险和共享合并实体的利益。
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
目前从全球范围内看,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都已经取消了权益联合法。这就意味着购买法是国际会计的发展趋势。然而,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22号》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作出了以下规定:只有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权益联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使用的是购买法。这表明了我国仍然允许采取权益联合法,而且这是与我国当前发展情况相符合的,理由如下:
3.完善、健全相关机构,保证购买和权益联合的质量。企业合并需要许多相关部门的配合,比如证券监管部门、产权交易市场、会计及资产评估事务所、投资银行等,会计上购买和权益联合方法的良好实施,应当有完善的制度作保证。因此,我国政府应加紧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和资产评估方法等,积极引导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合并,加强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合并的准则不被滥用。
一、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企业合并会计方法取决于企业合并的性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国际上一般将企业合并的性质分为购买和权益联合两种。如果合并时一个企业取得了对另一个企业净资产和经营的控制权,则属于购买;相反,如果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不能获得对它方的控制权,而是参与合并的企业的股东,共同控制合并后的存续企业则属于权益联合。在确定企业合并的性质之后,则可以选择相应的会计方法来反映合并交易的实质。一般来说,购买性质的企业合并,会计上应采用购法;权益联合性质的企业合并,则应选择权益联合法。

中美及国际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相关比较

中美及国际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相关比较
6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会计类核心期刊
要有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该准则不涉及下列企 业 合 并 :(1)两 方 或 两 方 以 上 形 成 合 营 企 业 的 企 业 合 并 ;(2) 仅通过合同而不是所有权份额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 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企业合并。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 —— 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将不同的主体或者企业合并起 来形成一个报告主体。 而美国 FAS 141 则指出,“企业合并 是指一个实体收购组成企业的净资产, 或收购一个或多个 实体的股权并对该实体或多个实体进行控制。 对于通过除 收购净资产或股权以外的方式获得的控制, 不在本准则规 范范围之内。 合营企业的创办不属于本准则所规定的企业 合并。 ”
从定义上看,我国企业合并的定义与国际基本相同,都 是指形成一个报告主体, 而美国是从合并的实现方式的角 度来定义的。 我国和美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都将合营企业
督从财政做起,延伸到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单位,从而形成 相互通报、相互监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财政部门作为 落实这项工作的职能部门, 要依法充分履行监督管理的职 能职责;还要做好宣传工作,培训有关人员;纪检、监察部门 要大胆实行监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对查出的问题, 应交由纪检、 监察部门处理。 要通过强有力的长效监管机 制,增强支出透明度,规范财政资金运作,进一步提升科技 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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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及国际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
相关比较
□张华奇(河南水利建设Biblioteka 资有限公司 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本文将从企业合并的概念、基本理论、会计处理 方
法等方面比较中美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异同, 进而指 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

中西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比较及启示作者:白露珍来源:《财会通讯》2012年第03期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是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SFAS141)《企业合并》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IFRS3)《企业合并》都明确规定企业合并应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对两种情况做出了不同的会计规范。

本文拟在比较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的基础上,阐释了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现行规定,并提出一些改进建议。

一、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的产生及发展(一)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在美国的发展在美国,权益结合法要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当时企业合并大多发生在有很强联属关系的企业之间,参与合并企业原有资产用途等不会发生改变,也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1943年联邦能源委员会(FPC)在一个企业合并案例中,正式提出了“权益结合法”概念。

20世纪40年代中期,为了实现分享收益,共担风险,合并前企业的股东往往通过股权的交换和联合来实现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实质是权益的结合。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合并的形式和内涵发生了变化,合并前企业间不再存在紧密联系,合并也不一定体现为权益的结合。

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法应运而生。

1950年,会计程序委员会(CAP)颁布了会计研究公报第40号(ARB40),区分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对权益结合法提出了四个应用标准。

之后权益结合法的使用标准不断被修改。

随着企业合并的不断增加,在权益结合法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也招致了很多批评。

批评主要来源于权益结合法会提供利润操纵空间以及权益结合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具有决策有用性。

于是,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1970年发布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Opinion 16),为权益结合法的使用规定了12项限制条件,并规定必须完全符合12项限制条件才能使用权益结合法,否则应使用购买法。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国际趋同的若干思考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国际趋同的若干思考

关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国际趋同的若干思考摘要当前,企业合并已经成为了我国普遍现象,是现代社会经济中的核心特征之一。

随着国际经济往来日渐密切,我国以国际会计准则为趋同目标,对自己所实行的会计准则作了全面的调整,同时,在开展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活动中使用了各种相匹配的措施,这将极大的推动了我国会计准则朝着国际化方向快速迈进的步伐。

本文首先论述了我国与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间的趋同,其次,分析了两者间的不同。

关键词企业合并购买法权益合并法趋同措施在会计国际趋同目标中,企业合并占核心地位,主要是构建能够用于国内外证券发行的企业合并报告准则。

2005年的6月30号,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共同协作颁布实施了关于企业合并的准则征求意见稿。

在我国,实际中所实行的企业合并准则主要是结合国情,依旧涵盖了权益结合法。

笔者根据自身工作经验,主要对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国际趋同进行了一番详细的分析研究。

一、我国与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间的趋同(一)合并设计的范围存在交叉性我国所颁布实施的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使用的企业合并准则均对企业合并实际应涵盖的与应摒弃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两准则在合并范围上存在一定的交叉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均涵盖了一个主体购买其他主体所有资产、负债及权利的合并,此类型的合并不仅可归列到合并后仅具有一个法律主体的吸收合并范畴,同时,还可归列到原法律形式不变的控股合并中;第二,均涵盖了一个主体购买其他主体部分资产、负债及权利的合并,对于此类型的合并,只可以使用控股合并的方式;第三,均涵盖了新设置的合并,也就是摒弃了合并前的原法律主体,合并后重新设置一个法律主体,该主体中存在着合并前各法律主体的资产、负债以及权利;第四,均将合营的企业合并丢掉,在会计主体集合以及业务集合基础上而产生的合营,均不在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规范的范围内;第五,均不涵盖实际中未获取所有者权益份额而产生的一个报告主体的合并,此类合并仅仅具备一份合约,实际中所有者权益份额没有任何的转移现象,不属于企业合并会计准则规范的范围。

浅论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合并准则的趋同

浅论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合并准则的趋同
国际 会 计准 则 理 事 会 经过 近 两 年 的 反 复论 证 , 20 在 0 2年 l 发 布 2月 了关于企业 合并征求意见稿第 3号 , 并于 2 0 0 4年发布了《 国际财务报告 准 则 第 3号 — — 企业 合 并 》 我 国财 政 部 在 借 鉴 国 际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的 基 。 础上 , 2 0 于 0 6年 2月 2 6日发 布了《 企业会计 准则第 2 0号——企业 合 并》 决定于 2 0 , 0 7年 1月 1日开始实施 。企业合并会 计一直是会计理论 与实务界争论的焦点, 争论 的核心问题 主要在于 企业合并 的会计处理 方法 、 商誉及负 商誉的处理 、 企业合 并 所获得 资产 与负债 的确 认与计 量 。纵 观 我 国企 业 合 并 准 则 ,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均 体 现 了与 国 际 财 务 其 报 告 准 则 的趋 同 , 要 表 现为 以下 几 方 面 : 主 企业 合 并 的 会计 处理 方 法 企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主 要 有 两 种 : 买 法 与权 益 结 合 法 。从 购 18 9 1年 9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企业合并准则草案第 2 2号 以来 , 国际会计准则对于企业合并 使用 的会计 处理方法 一直在 修改 中,9 8 19 年修订的《 国际会计准则第 2 号——企业合并》 2 推荐企业合并使用购买 法, 但是 当企业 合并满足一定条件 时可以使用权 益结 合法。20 0 4年 3 月国际会计 准则 委员会颁布 的《 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第 3号——企业合 并》 定企业合并只允许使用购买法 , 规 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 。 我国《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0号——企业合 并》 明确企业合 并会计处 , 理方法: 基于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 制之下 , 如果企业合并 双方或者 多方属于 同一控制之下 , 会计准则要 求采用 权益结合 法来处理 企业合 并业 务, 防止以不合理 的价格将企业 在关联 方之间进行转 让; 而当企 业 合并双方或者多方 不属 于同一 控制之 下时 , 一 会计 准则要 求采刖 购买法 来 进 行企 业 合 并会 计 处 理 。 相 对 于 国 际会 计准 则 第 2 2号 , 国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第 3号 的 一 个 重 大 变 化就 是 取 消 了权 益 结 合 法 , 因此 从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上 看 , 乎 我 国 合 似 并准 则 与 国 际 财务 报 告 准 则 存在 巨 大 的 差 异 。但 细 究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第 3号第 三 条 “ 围 ” 分 可 以看 出 , 际 财 务报 告 准 则 第 3号虽 然 没 范 部 国 有 涉 及 权益 结 合 法 , 并 不 意 味 着 取 消 了权 益 结 合 法 。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但 准则第 3号在其适用范围中列举四种不适用的情况 , 吲一控制下的企 把 业合并 、 合营的企业合并 、 共同主体的企业 合并 以及纯 粹契约性 质的企 业 合 并 排 除 在 准则 适 用 范 围 之 外 , 于这 些 形 式 的 企 、 并 应 当如 何 对 毗合 处理 , 目前 还 没有 明确 的 规定 。在 国 际 财 务报 告 准 则 第 3号 的 适 用 范 围 内, 我国合并准则对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是一致的 。 二 、 并商 誉 与 负 商誉 的会 计 处 理 合 商誉是指合并成本大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 可辨认 净资产公 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对于企业合并 商誉 的会计 处理 , 国际财 务报 告准则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问题及对策探析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问题及对策探析蔡越摘要: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

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分别采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

随着新会计准则在实际中的运用,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问题日益突显。

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应当结合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完善和改进。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购买法;权益结合法引言2006年财政部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实际情况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该准则中规定,按照参与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应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两种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比较(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会对合并财务报表造成不同的影响。

购买法下以公允价值确认被购买方的资产,而权益结合法下按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由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往往会比其账面价值大,购买法下的合并资产价值一般高于权益结合法下的价值。

由于购买法下合并成本高于被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部分确认为商誉,而权益结合法下差额部分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另外,购买法下的合并企业实现的利润不包括并购日前被并购方实现的利润,而在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企业的利润由并购方和被并购方全年实现的利润组成,所以在购买法下利润表中的利润一般低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

由于购买法下确认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会比权益结合法确认的账面价值高,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部分会在合并后通过折旧、摊销等转化为成本费用,而商誉也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而在权益结合法下,以账面价值计价资产存在未实现的升值,当这些资产被出售时,会带来一定的收益。

浅谈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浅谈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浅谈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浅谈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摘要:本文我国企业合并准则和国际准则的不同之处,从企业合并的范围,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与合并相关费用的处理,合并成本的确定,合并报表编制的不同五个方面分析了与国际上的重大差异,对于我们理解、贯彻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有着积极意义。

论文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国际准则,异同随着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加快,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企业合并实例,因此,规范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就显得更加重要。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进行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比较研究,对于我们理解、贯彻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有着积极意义。

我国企业合并新准则基本与国际趋同,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制度、会计模式与其他国家不同,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企业合并新准则还是存在着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企业合并的范围不同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是否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我国在充分考虑我国产权市场还不够成熟、发生的企业合并多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纳入了企业合并准则的范围。

而国际会计准则则不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具有差异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1.购买法购买法是假定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的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因此是以实际支付的款项或放弃的资产公允价值来计算购买成本;购买企业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合并后根据成本价计算的利润。

购买法视企业合并为购买全部净资产,从而改变了会计计价基础。

2.权益结合法权益结合法是假定企业合并是实施合并的企业与其他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间的普通股交换,即把合并看作是两个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在合并他们的权益、资产和负债,通过股权交换实现所有权的联合。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探讨【摘要】企业合并是企业发展中常见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合并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本文首先从企业合并的定义与分类入手,概述了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基本概念。

接着详细介绍了权益法和并购法下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其他一些常见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

结合影响因素,探讨了选择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影响因素,并对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现状和挑战进行了分析。

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指出了应该加强研究和规范,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本文旨在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合并会计处理方法选择的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合并的规范与完善。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权益法、并购法、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影响因素、现状、挑战、发展趋势。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企业合并是当今经济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企业间竞争日益激烈,合并成为了企业实现快速扩张和资源整合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正确处理企业合并的会计问题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不仅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也关系到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和风险管理。

目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还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比如在权益法和并购法下的合并会计处理中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差错。

深入研究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现状和挑战,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对于提高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实施细节和影响因素,以期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参考。

通过对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详细分析和比较,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方法的优缺点,为企业在进行合并时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提供依据。

研究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现状与挑战,可以帮助相关机构和企业把握当前形势,及时调整策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

从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看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

从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看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

从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看会计准则的全球趋同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资本合作的增多,促进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本文从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出发,分析了在我国国情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方法选择,并探讨了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会计准则趋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和实施,使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在2006年出台的会计准则中,对于企业合并并没有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而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采取了不同的核算方法。

1.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1.1 会计准则全球趋同会计准则全球趋同是指受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各国国内会计准则在不断的国际比较和协调中,在国际强势集团的推动下,向建立全球通用的会计准则目标发展的动态过程。

1.2 国际上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是分别在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下使用的两种方法,从国际范围看,购买法是企业合并的首选方法,权益结合法是在严格条件下使用的方法。

有些国家,如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权益结合法被禁止使用。

1.3 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目前,我国公司重组、兼并活动频繁发生,方式也不断创新,合并浪潮日益高涨。

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是近几年才发生的,鉴于国内的特定环境,新企业合并准则在诸多方面对这类交易的处理进行了规范,使得上市公司兼并活动的会计结果更为可比,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经济交易的实质。

我国按照参与合并的企业是否受同一方控制,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规定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考虑到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即采用权益结合法;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即采用购买法。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影响

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及其影响

无需评估市场价值, 避免了因评估失真带来的会计信息失
真。
二、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会计 准 则 的 差 异 造 成 的 影
响分析
由前面的差异分析不难看出我国企业合并准则与国际
会计准则的根本分歧在于我国是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并用,
而IFRS3仅允许使用购买法。然而从实证看同 一 合 并 案 例 采
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 其合并结果相去甚远, 见下例:
产- 商誉
总负债
102.00 36.60 102.00 102.00 0.00
股东权益
19.55 7.27 48.35 62.43 - 14.08
其中: 实收资 15.92 1.88 25.86 25.86 0.00
本/股本
资本公积
0.05 2.38 17.84 32.98 - 15.14
未分配利润 2.80 2.45 3.86 2.80 1.06
关键词: 以房养老 住房反向抵押 贷款 社会保障
以房养老是指拥有房产的老人将自 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相应的保险公司或 金融机构, 通过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对 房屋的价值、未来的增值及折损情况进 行综合评估, 根据评估值和老人的平均 寿命进行计算之后, 按月或按年支付现 金给投保的老人, 这种固定的按期付款 一直延续到老人去逝, 而老人在享用这 笔收入的同时, 仍然免费享有居住权。 保险公司或相应的金融机构在老人辞世 之后, 可获得房屋的产权, 将房屋出租 或者销售甚至拍卖。目前国外在开展该 项业务的同时也规定, 一旦投保人与保
我国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已经走向市场各企业之间类似交易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这些企业来说比企业购并前后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更具有用性因为它更有利于帮助合并双方达成合并事件的共赢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与跨国大公司会计信息的可比但还应注意购买法将公允价值体现在被并方的账户和合并后的资产负债表中当被并方原单独账上记录的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记录时购买方原单独账上的资产和负债却以历史成本记录合并后的财务报告便成为一个新旧价格混杂的产物削弱了企业购并前后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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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及相关思考
作者:李国卫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2011年第19期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企业的面临着新的形势与挑战,在企业合并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经济出现了新的特征。

随着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涌入,企业合并在我国企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因此,要想完善我国企业的合并会计方法,有必要探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以便实现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规范性与合理性。

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
一般来说,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主要包括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因此,要想探讨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应分别从这两个角度进行比较。

与国际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相比,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与缺陷,所以,国际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给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其中,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与国际上的异同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权益联合法方面的异同。

在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中,权益结合方法主要是针对参加合并企业的股东而言的,为了联合控制全部的净资产,股东们进行了控制净资产的经营活动。

同时,在我国企业合并后,股东们还要对合并后的利益与风险进行合并。

参与合并的股东仍对企业经济资源持有控制权,只是根据自身的持股比例承担风险与享有权利。

对于合并后的主体经营而言,要想掌握企业的资产情况,不需要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新的计价,只需要通过账面的价值进行有效的计价。

并且,在我国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下,参与合并主体的利润不仅包含合并后的净利润,而且也包括合并前的净利润。

同时,在处理合并的费用时,我国企业合并的权益结合法将合并发生的费用列入到当期的损益。

在国际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中,权益结合法的制定是非常严格的,参与合并的股东至少要包括两个以上,并且当无法辨别出购买者时需要股东签订平等的协议。

当企业股东对签订的协议达成一致时,才可以共同对合并后的经营权与净资产进行控制。

与我国企业合并的权益联合法相比,国际上企业合并的股东不能够随便成为参与合并的实体,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共同分担风险与享受利益。

其中,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每个企业间的公允值不能有太大的差距;企业合并后,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和决定权与合并前的大致相同;参与合并的股东应有一定的表决权,并要有一部分股份参与集合或者交换。

二、购买法方面出现的异同。

在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中,购买法主要是指对参与企業合并的净资产进行交易的活动。

购买方通过自身付出的价值来衡量所购买的净资产的计价,所以说,购买法的会计方法建立在被购买方对净资产的计价上。

在购买法下,企业的合并成本主
要以购买方的公允值为基础,买方所取得的净资产是购买的成本同合并后的净资产的差额。

同时,在购买法下,对于各项活动所产生的费用都将列入到企业合并的成本中。

在企业合并的负债与利润中,只包括合并后的净利润与留存的收益,不包括企业合并前的收益与净利润。

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就是两个企业交换净资产的经营活动,同时也是一个企业获得控制权的过程。

在国际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中,购买法下对购买方有着严格的规定,要想成为购买者,不仅要参与企业的合并,同时也要能够对参加合并的企业进行控制。

对于没有控制一半股份的企业,不能获得该企业的控制权,而且也不能够有表决权。

但是,如果该企业满足下面的条件,即便获得一半以下的表决权也能够成为购买方:通过相关的协议或法律,实现对另一个企业财务以及经济活动的决策;在另一个企业的管理机构中,获得多数的表决权;在另一个企业董事会中,获得解除或任命的权利;在与其他的投资者进行协议后,获得一半以上的表决权。

国际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给我国的思考
针对于国际企业合并的现状,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与之有着一定的差异性。

经过探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这给我国企业合并带来一定的思考,我国企业合并应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会计方法,并要及时补充权益联合法与购买法的不足之处,以便实现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合理性。

其中,国际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给我国的思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关于购买方方面的规定。

由于我国企业合并中对购买方的规定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与缺陷,这就导致购买方标准的制定出现了漏洞。

因此,要想实现关于购买方标准的明确性,应以国际会计方法为依据完善我国购买方的相关规定。

为了实现与国际企业合并购买方的相符合,我国应从管理、对价、规模、控制四个标准为出发点,对购买方进行严格的规定。

由此可见,只有满足相关规定的企业才能成为购买方,这不仅明确了购买方的控制标准,同时也加强了购买方的可操作性。

二、关于公允价值的制定。

目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相关制定有待完善,所以,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下,要想真实的反映企业股票的价值,仅有股票的市场价格是不够的,同时也要确定购买资产的公允价值。

但是,我国的现阶段的生产市场还不能够提供有效的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公允价值是阻碍采用购买方的主要因素。

我国在制定关于企业合并的准则时,应切实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实际现状,并在准则体系中渗透公允价值,在非准则体系外仍使用原有的计价价值,这在无形中避免了公允价值有可能形成的弊端。

三、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针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特殊环境,我国颁布了关于企业合并方面的准则,同一控制中的企业合并要根据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

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有着一定的差异性,要想实现我国企业会计方法的合理性,就应从我国的实际国情出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并会计方法。

同时,我国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应分阶段进行,当两种会计方法同时出现时应对权益结合法进行一定的限制,以便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相符合。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逐步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合并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的企业合并却存在着薄弱环节,同时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也有待于完善。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国企业合并的方法主要包括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这与国际生的企业合并会计方法有着一定的差异性。

因此,要想完善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有必要探讨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与国际的异同,以便给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制定提供有效的依据。

(作者单位:浙江和惠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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