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圣平】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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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6篇)

《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6篇)

《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6篇)《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6篇)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

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论自由》读书笔记(精选6篇),欢迎大家分享。

《论自由》读书笔记1《论自由》论的自由主要可分为三个,第一,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第二,论个性自由;第三,论社会对个人自由的限制。

首先谈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它包括一切人们对事物的意见看法进行表达的自由。

在密尔眼中,不受限制的思想自由对个人和社会意义深远,思想自由能发展人的个性,并最终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相反,如果用一种外在的标准或通过权威的力量去限制或压制人们的各种意见,将会妨碍个人和社会的进步。

书中有言“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对后代和对现存的一代都是一样,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

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那就是从真理与错误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对于真理的更加清楚的认识和更加生动的印象。

”也就是说,在密尔看来,即便一个错误意见全部错误,正确的意见包含了全部真理,那么,不允许人们讨论和提出挑战,就意味着持有真理的人们实际上会不再思考以至于成为一种偏见,也就不会对这个道理的理性依据有领会和认知。

而作为正确的真理,由于这样也会出现逐渐丧失其真理地位的危险,也阻挡了这个真理实际上的效力。

因此,倾听他人的不同意见,永远不窒闭他人的意见和思想,不干涉他们的思想和讨论,而且要欢迎任何形式的讨论,才能让社会整体更加接近真理。

人们拥有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后,因为思想的不同,个性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于是便谈到了个性自由的问题。

密尔调发展个性是个人独立、个人解放的根本要求:“凡是听凭世界或者他自己所属的一部分世界代替自己选定生活方案的人,除需要一个人猿般的模仿力外便不需要任何其他能力。

共和主义自由观对自由主义自由观

共和主义自由观对自由主义自由观

共和主義自由觀對自由主義自由觀●普特 (André Van de Putte)一 自由、自然權利與社會按照自由主義學說,人是生而自由的。

這種天賦自由導致了也被視為天賦的個人權利。

它們不屬於政治權利,因為它們不是出自某種能構成這些權利的政治制度。

它們直接依附於主體,因為主體乃是一個自我,一個人。

因此,自然權利被認為是屬於先於任何政治制度的自然狀態的權利或自由。

它們屬於一個任何個人均可置身其中享有無限行動自由、不受任何政治權力干涉的領域。

但是,由於此類自由在自然狀態中難以被保障,理性便提議所有個人訂立社會契約,政治社會隨之應運而生,其職責在於維護和保障此類天賦自由。

職是之故,政治社會乃是一人造物,而非一自然實體。

個人先於社會並受到保存自身生命以及促進自身利益之願望和傾向的驅動。

據認為,此類欲望和意願在一個人進入群體生活之前便業已存在,其內容與形式均非群體生活的產物。

作為欲望奴僕的工具理性告訴我們,服從國家和法律不妨是滿足此類欲望的權宜之計。

這意味Â,自由主義不僅涉及自然權利,在更隱秘的方面,它也訴諸功利性原則:政治社會有利於天賦的自由和權利。

二 自由與奴役共和主義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義的關鍵分歧)在於,它認為自由不是自然事實,也不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天賦的特性,並主張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創造的一種法律狀態。

自由的首要特性不是實質上的不干涉狀況,也非不受任何外在妨礙地滿足自己願望的機會,而是一種提供保障的法律狀況,即保共和主義自由概念的核心(也是它同自由主義的關鍵分歧)在於,它認為自由不是自然事實,也不是人類在自然狀態中天賦的特性,並主張自由是政治制度所創造的一種法律狀態。

因此,自由只能存在於一種特殊的社會中。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1999年8月號 總第五十四期障依照權利,排除任何干預,因為一個人要從事的活動屬於合法行為。

因此,自由只能存在於一種特殊的社會中。

為了辨析清楚,我們來考察一下共和主義者所認為的自由的反面,即奴役狀態。

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认定政治权威最终来自人民同意的原则,拒绝接受君主和王朝统治原则。

当今社会,公民共和主义复兴运动迄今已经整整半个世纪了。

半个世纪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和意识形态领域构成了一幅此消彼长、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历史长卷,但公民共和主义这场波澜壮阔的复兴运动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学术话语的花样翻新而偃旗息鼓或渐失风光,反而继续保持其绵延不绝的势头,在政治思想史、美国宪法学、政治哲学乃至实证研究等多层次的、广泛的领域产生了日益深远的影响,共和主义的复兴已经成了当代西方学术中最为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

共和主义是西方一种古老的政治传统。

一般认为,共和主义是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创立,经由西塞罗、罗马法学家发展,到近代的马基雅维利、哈灵顿、弥尔顿,再到卢梭和雅各宾派那里终结,于二战后由汉娜•阿伦特复兴。

早期的思想家们始终是从探寻政治实践中理想政体形态的视角,来揭示出共和主义的基本原则。

到了十七、十八世纪,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对古典的混合政体理论作出新的发展,把基于特定阶级和集团利益的分权与制衡发展成为基于政府职能的分权与制衡,实现了从古典共和主义向现代共和主义的转变。

17世纪初期,共和思想传入北美并在北美的土地上迅速扎根,并形成了带有北美本土特色的革命意识,它“深入到了北美社会的各个方面,造成了深刻的思想变动,使人们对民主、自由、权利、代议制、奴隶制、平等、主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产生新的认识,形成了新的态度和信念,并且体现在建国的实践之中,造成了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我刚才讲的共和主义的核心,就是混合;它要混合多种政治因素,混合多种制度原则,,从而达到均衡;在混合与均衡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比较均衡的政治框架,或曰宪政框架。

对于中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我个人觉得,共和主义可以对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迪,使我们在几个方面关注混合和均衡的问题。

第一个要关注的混合是基本的混合。

在思考政治制度、宪政制度的时候,必须考虑到领导、精英和大众三重因素在政治制度中的混合与均衡。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无支配的自由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无支配的自由
役 。
当代 的共 和主义 最初 是从 所 谓“新 罗 马理论 家 ”(包 括 马基 雅 维 利 、西德 尼 、尼 德 汉 姆 、莫 尔 、弥 尔 顿和 哈林 顿等 )那里 汲取 思 想资 源 的 ,而 在这 种思 想传 统 中 ,自由是 针对 奴役 而 言的 。但是 ,毕 竟 时 过境 迁 ,现在 已经没 有 封建 制 了 。主人 与奴隶 的 对立 在今 天 已经成 为一 个稻 草人 ,这 种针 对封 建 制 度 的批评 现在 看来 可 以说不 得要 领 。因此 ,共 和 主义 者要 想批 评 自由主义 ,必 须 把 当代 的民 主制 度 而非 封建 制度 当作 对手 ,必 须把 “无 干涉 的 自由”当作靶 子 。
关键 词 :自由;政 治哲 学 ;共和 主 义 ;自由主 义 中图分 类号 :D09 文献 标识 码 :A 文章 编号 :0257—5833(2018)05—0109—08
作者 简 介 :姚 大 志 ,吉林 大 学哲 学基 础理 论研 究 中心 暨哲 学社 会 学 院教授 (吉 林 长春 130012)
收 稿 日期 :2018—03—01 * 本 文 系 教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重点 研 究 基 地 重大 项 目“制 度 文 明 的哲 学 理 念 创 新 ”(项 目编 号 :16JJD72OOO8)与 国 家 2011计 划 司法 文 明协 同创 新 中心 的研 究 成 果 。 ① 当代共 和主义有两个 派别 :一派被称为“公 民共和主义”,在当代以哈贝马斯 为代表 ;另 一派被称 为“古典共和主义 ”,在当代以 斯 金 纳 和佩 蒂特 为代 表 。从 思 想 渊源 来 说 ,“公 民共 和 主义 ”源 于 古 代 雅 典 ,而 “古 典 共 和 主 义 ”源 于 古 罗 马 。与 我 们 这 里 讨 论 的 自 由问题直接 相关 的派别是“古典共和 主义”,从而本文所说 的共和主义都是指这一派。

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再思考——以政府观为理论向度

关于新自由主义的再思考——以政府观为理论向度

的职 能 、 府 与 市 场 的 关 系、 府 与社 会 的 关 系 , 政 政 以及 其 具 有 的 三 个 基 本 特 点 : 限 性 、 有 消极 性 和 法 制 性 。
关 键 词 :新 自 由主 义 ; 府 ; 府观 政 政
中图 分 类 号 : 0 9 D 8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 0 91 5 2 1 ) 40 3 —6 1 0 —0 X(0 0 0 —0 90
目前 , 国内外关 于新 自由主义 的研 究文献 浩 如 烟 海 , 以说 对新 自由主义 的研究 已经 相 当地全 面 可
“ 国家” 词互 用 。而 狭 义 层 面 上 的政 府 则 特指 执 一 行“ 国家 意志 ” 的行 政 机 关 。除 了广 义 和 狭 义两 种
在许 多情 况下 党委 机关 就被看 作 为政府 的一部 分 。 正如 朱光 磊先生 所 说 的 , 究 当代 中 国政 府 , 涉 研 不 及党 政关 系 ……研究 伊 朗政府 , 不涉 及其 最高宗 教 领 袖 的影 响力 , 都是 不可想 象 的_ 。本 文所 使用 的 2 ] “ 政府 ” 一词 是采 用其 广义 的解 释 。
解 释外 , 在特 定 的情 况下 , 政 府 ” 能 还 会 有第 三 “ 可 种含 义 。 比如 ,伊 朗政 府” 指代 的除 了伊 朗的行 “ 所 政 、 法 及 司法 机 关 外 , 能 还 包 括 其 宗 教 组 织 。 立 可
而“ 国政 府 ” 中 中的政府 则可能 涉及 党委 组织 , 因为
主 义政 府 观 涉及 的政 府 、 府 观 、 自由主 义 等 学 术概 念 和梳 理 新 自 由主 义 政 府 观 同古 典 自 由主 义 政 府 观 、 代 政 新 现

共和自由主义的可能性

共和自由主义的可能性

共和自由主义的可能性作者:亓同惠来源:《读书》2019年第05期美国学者理查德·达格(RichardDagger)写了一本名为《公民德性:权利、公民归属感与共和自由主义》的书,虽在汉语学界至今寂寂无名,但此书却是享誉世界的“斯皮茨奖”(David and Elaine Spitz Prize)的荣膺者,至少在研究政治思想和民主理论的学术圈内,堪称大作。

约瑟夫·拉兹的《自由的道德》、罗伯特·达尔的《民主及其批评者》和约翰·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也曾先后问鼎该奖项,相比于这三位在汉语学界的声名远播,达格本人及其著述似乎被忽视了。

这是一本颇具创意的书,达格以其深厚平和的学养和对自由民主的热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共和自由主义(RepublicanLiberalism),它针对的是权利的享有和行使。

很显然,这似乎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近乎说有一个图形是圆形的正方形,但当我们通过追忆“权利”这一自启蒙以来就如日中天的概念有迹可循的种种过往时,却发现它有理有据。

自十七世纪以来,在自由主义的权利概念引人注目地出现在政治论争中之后,我们会发现几乎所有个体和族群都乐于以权利的名义各持己见,身处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中的每个人似乎都陷入了对权利的迷恋,与权利相伴随的是刚愎自用、片面的个人主义和无原则的利己主义,这与启蒙运动试图重建公民人文主义传统的初衷渐行渐远。

许多自由主义著述者把自由主义版本的权利打造成了一件外观雍容华丽的铠甲,但在大家都想着为权利而斗争时,这件权利铠甲的功用便大打折扣。

结果是,对权利的主张越多,权利的获取和维护就越艰难。

有鉴于此,达格认为对权利的正确理解,必须至少从权利本身、群体义务和公民归属感三个方面重新开始。

此时,让共和主义以新的面孔出场(当然,它一直在场),并与自由主义实现某种超越过往历史成见羁绊的联合,成为达格指出的一条新路。

那么,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回应历史学家班宁(LanceBanning)的疑问:如何将“包含着资本主义或是暗示着一种布尔乔亚的态度和价值观”的自由主义,与“用来认同有关思考公民归属感和政体的术语,它可能要回溯到亚里士多德,经由马基雅维利和哈林顿延续至十八世纪的英国及其殖民地”的共和主义,这两种有区别的哲学结合起来。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_一个思想史的考查_刘训练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_一个思想史的考查_刘训练

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一个思想史的考查刘训练内容提要本文旨在从思想史的角度,对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这两大西方政治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做一个初步的考查。

本文首先概括了古典共和主义的基本理念,然后探讨了自由主义对它的继承与超越,最后试图从中获得两点启示。

关键词古典共和主义自由主义政治理念继承超越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到了新世纪之初,这场学术运动非但没有像当初有些学者预料的那样转瞬即逝,反而由政治思想史领域扩展到法理学、规范政治理论以及政治社会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其强劲的发展势头令人侧目。

!"在这场方兴未艾的运动中,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一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自17世纪以来,自由主义便在西方政治思想和政治意识形态中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任何一种初生的或者复兴的政治思想流派和理论主张要想确立自身的立场和地位,都不得不以此作为背景:或者援之为盟友,同时声称自己可以弥补自由主义的缺陷和不足;或者目之为对手,进而声称自己可以替代“败而不溃的”自由主义。

早期的保守主义、社会主义、法西斯主义以及晚近的女权主义、生态主义、社群主义、多元文化主义,无一不是如此,概莫能外。

复兴中的共和主义(所谓“新共和主义”)与自由主义到底是一致的还是冲突的?是盟友还是对手?我们看到,无论是在新共和主义者当中还是在自由主义者当中,对这个问题都持不同的见解。

#"与保守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其他活跃于当代意识形态舞台上的各种主义不同的是,共和主义决非晚出于自由主义的一种思想流派;恰恰相反,共和主义是西方最为古老的一种政治文化传统。

众所周知,自由主义作为一种完整的社会政治学说出现于17世纪,而共和主义的起源虽然有希腊与罗马的争议,但学界公认,它在西塞罗那里就已经产生了。

此外,与早期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不同的是,“公民共和主义者或许是所有政治理论家中最具有自觉历史意识和古典意识的,他们把自己视为西塞罗和(共和)罗马这些作者和政治实践的继承者”。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1

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摘要: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是柏林对自由的二分法。

无支配自由是继前两种自由之外的别具一格的第三种观念,并与前两种自由既有相同的观念性要素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它是当代共和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与积极自由相比,它不是理性意义上的自律;与消极自由相比,它比后者有着更高的存在意义。

无支配自由实现的国家形式诠释了无支配的干涉是不限制自由的,反而会创造和保障公民的自由。

共和主义的自由观与社会主义有着重要的联系,无支配自由观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

关键词:无支配自由;共和主义;自由观;干涉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到了新世纪初,这场学术运动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消失,反而繁荣到众多领域。

共和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古罗马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17、18世纪的消失,到当代共和主义的复兴,一直以来它都对世界各国的政治有着重要的影响。

当代共和主义者对共和主义传统重新进行了评价,缔造了“第三种自由”,被佩蒂特命名为“无支配自由”,并把其视为共和主义的主旨。

通过对无支配自由的深刻了解,可以更好的认识共和主义,对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意义重大。

一、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一)消极自由的含义在柏林看来消极自由就是干涉的阙如。

干涉是指一种或多或少是故意的干预,具体来说,它不仅仅指绑架或监禁之类物质上的强制,而且还包括口头威胁的强制 [1]。

从消极自由的观点看,我是自由的就等于说没有人干涉我的活动,即享有不受阻碍和限制的选择权。

消极自由的主要特征:一是非压迫性的公共权力施加的干涉纵使是为了维护长远的整体利益也是不可接受的,例如为了促进公平正义的法治实施的宪法强制;二是那种不存在实际干涉的专断形式对自由的否定也是可以接受的,例如雇主对雇员的雇佣关系。

以消极自由为核心价值的政治制度是将尽最大可能的保护公民的私人权利不受侵犯。

只要行为者的行为不损害公共利益,则一切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维护和保障。

(二)积极自由的含义它不仅仅是要求干涉的阙如,不仅仅是放任自流,它需要行动者采取积极的行动以实现自我控制或自主。

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

1共和主义定义分为传统共和主义和新共和主义。

传统共和主义:政体形式:与君主制相对而言的共和制,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由宪法确定并定期任命的,而非世袭的;其政府职能是法定的、有限的。

自由主义的制度内涵:与混合政体、分权制衡、法治、代议制等宪政原则结合在一起,是对纯粹民主原则的一种节制或限制。

新共和主义:巴伯认为,新共和主义就是一种强调平等、政治参与和公共精神的政治模式,它区别于以个人取向为特征的自由主义和包含着威权政策的社会主义。

2共和思想的起源在人类政治史上,共和作为一种政体,“是与君主制相对而言的”。

它的起源不仅来自古希腊的民主理论与实践,而且更多的来自亚里士多德对希腊民主的批判。

古典共和政体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它是由公民美德维系的政体,也就是一种基于道德力量的政体;公民美德是共和国健康的重要标志。

“古典共和主义所鼓励赞许的贤德是指公共美德。

……公共美德是指为了社会利益牺牲自己的私欲和利益的那种品德,全心全意为公共福利服务的品德。

” 与古典共和强调公民的美德与公益心以及公民的义务相比,现代共和主义则强调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强调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现代共和主义突出强调依靠制度的同时,并不放弃美德。

与古典共和的美德观相比,其内容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杰出思想家用自然法思想热情地申张个人自由和权利,深入追问国家的起源与目的,明确提出人们组织政府、结成政治社会的目的是保障自己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自由及权利,并从此目的出发讨论、设计政府的形式,为防止统治者援引公共利益践踏人的尊严、背离公共利益做出了迄今仍无人超越的贡献” 。

现代共和所钟情的美德是:自我控制、自我负责、自我实现、自我反思、尊重不同意见、理性、独立、平和。

可见,古典共和的美德是集体本位的美德,现代共和的美德则是个人本位的美德,前一种美德并不比后一种美德更先进、更可取。

现代共和主义已经与传统意义上的“共和”、“共和主义”有些不同,从总体上来说,现代共和主义与混合政体、分权制衡、法治、代议制等宪政原则结合在一起,它是对纯粹民主原则的一种节制或限制。

论严复的自由民主观

论严复的自由民主观

论严复的自由民主观论严复的自由民主观作者:政右经左2009-05-16 07:59 星期六晴□刘慧娟一、批判“中体西用”,提出“自由为体,民主为用”在严复进化论基础上,人们认识到中国之法可以变,必须变。

但究竟如何变,有诸多不同观点,有“中体西用”论、“西体中用”论、“中体中用”论等等,其中“中体西用”论在洋务派官僚推动下,在中国社会产生很大影响,成为当时中国社会的思想主流。

洋务派的“中体西用”论旨在借西方的船坚炮利和工艺技术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统治地位,他们在中国大量引进外国先进设备,开办军用民用工厂,企图以此来转劣势为优势。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西方的生产技术军事设备并没有改变中国灭亡的悲惨命运,甲午战争中国的失败便是一个血的见证。

李鸿章消耗大量经费苦心经营的水师不堪一击,功亏一篑,有洋枪洋炮的中国政府仍然腐败无能,回天无力。

正如严复所说:朝廷办工厂、兴矿务、建铁道、练海军、造轮船、办学堂……这些项目在西洋固然是富强之基。

在中国却有如“淮橘为枳,若存若亡,不能实收其效。

”名为“西学为用”。

实际上是“盗西法之虚声,而沿中土之实弊。

”因此,严复斥笑:“中体西用”论为风马牛不相及:“有牛之体,则有负重之用;有马之体,则有致远之用。

未闻以牛为体,以马为用者也。

”“故中学有中学之体用,西学有西学之体用”,二者不可合而为一。

西方富强之秘诀并非是“汽机兵械之伦”,这些“皆其形下之粗迹”,其“命脉”在于“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而已”。

即科学与民主,“撕二者,与中国理道初无异也。

顾彼行之而常通,吾行之而常病者,则自由不自由异耳。

”在此思想基础上,严复针锋相对地提出“以自由为体,以民主为用”为立国精神、变法之原则与途径。

“自由为体,民主为用”论表明,严复的自由思想远比其他改良派人物乃至一些革命派人物彻底得多。

其思想的彻底性和深刻性体现在:严复并未将近现代最具有吸引力的“民主”视为西方国家致富致强的根本,而是将民主与自由联系起来,视自由为体民主为用,民主只是自由在政治领域的一种表现,只有自由才是最根本的。

寻求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与和谐——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与扬弃

寻求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与和谐——共和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与扬弃

个人 在 共 同传 统及 其 所 认 同的 政 治制 度 内 才 能形 成其 个 人 和 社 会 认 同 。在 这 种 公 民 与 共 同 体 融 为 一 体 的 整 体 共
同体 模 式 中 , 何 私 利 “ 能 由 大家 普 遍地 通 过 一 种 主体 任 只 间参 与 的实 践 才 能实 现 ” _ 。 3 依据 共 和 主 义者 的 观点 , _ 由 于 自 由 主 义 对 个 人 私 域 的 片 面 专 注 .个 人 的 “ 社 会 去 性 ” 向 , 及 与社 会公 共 生 活 的疏 离 也 就 不可 避 免 。他 倾 以 们 因此 指 出 , 类 从 来 没有 成 为 , 不 可 能成 为 一个 由个 人 也 论实 践 这个 方 面 就是 以保 障就 业 为基 础 ,坚持 “ 四个 尊 重 ”使人 民群众 积 极 主动 地 投 入到 建 设 有 中 国特 色社 会 , 主 义 伟 大 实 践 中 去 。 目前 的 情 况 下 . 州 市 要 采 取 各 种 在 常 措 施 保 障 群 众 就 业 ,同 时 要 出 台 各 种 政 策 , 引 导 群 众 创
理论 下 乡 ” 活 动 , 保 当代 中国马克 思 主义 的传播 。 等 确
( ) 改 善 民 生 为 重 点 . 广 大 群 众 坚 定 对 中 国 特 二 以 使
色社会 主 义 的信 念
业 。 有 群众 有 自己 的职业 , 能在 各 行各 业 发挥 聪 明才 只 才 智 , 常州 市 现代 化 的实 现 贡 献力 量 。 为
耶 克 所 继 承 , ・ 德 的 观 点 也 与 此 类 似 。 她 把 “ ” 于 安 兰 我 置 伦 理价 值 序列 之 顶 , “ ” 为 万 事万 物 之 意义 本 身 . 把 我 视 把 个 体 存 在 的 “ ” 属 于 个 人 。 我 ” 亏 欠 其 他 任 何 人 因 我 归 “ 不 此 ,我 ” “ ” 意 愿 选 择 .我 ” 选 择 是 “ ” 一 必 须 “ 依 我 的 “ 的 我 唯 遵 守 的 法 令 , 非 以 个 人 的 自愿 选 择 作 为 第 一 位 思 考 。 除 否 则 , 会 变成 一 个 怪 兽 , 成 大 地 上 一 切 恶 , 及 酷刑 和 它 变 以 无 法 戳 穿 的 谎 言 的 源 头 。 [ 1 2 ] ) (

试论西方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概要

试论西方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概要

试论西方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2008年 07月 25日 18:46凤凰读书【大中小】【打印】近年来, 国内学术界关于宪政转型的探讨越来越多, 中国政治改革和发展之前途, 成为人们共同关心的热门话题,在这一背景中, " 共和 " 的问题,继晚清、民国时期的大讨论后,再次提上中国学术界的议事日程。

但是,关于什么是 " 共和 " ,人们并不是很清楚。

由于 " 共和 " 最初是西方政治理念, 因此我们要必要回到西方古典共和主义传统, 以理解 " 共和 " 的实质内涵。

国内学术界对古典共和主义的探讨是极为不够的, 而关于其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 更无专门的论文和著作讨论。

为弥补这一缺憾, 本文试图在理解西方古典共和主义传统的基础上, 扼要阐述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理论特色以及由此给我们的启迪。

一、古典共和主义政治哲学的基本理念古典共和主义是西方古老而伟大的政治传统, 它由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启,经西塞罗及罗马法学家,到近代的马基雅维里、哈灵顿、弥尔顿,在卢梭和雅各宾党人那里第一次终结, 而于二战后由汉娜 ·阿伦特复兴。

古典共和主义作家的思想各有其独特之处,但大致分享一些基本的理念。

本文从自由观、政体观、美德观三个最为重要的方面来进行描述:1、自由观古典共和主义认为, 自由的国家先于自由的个人而存在。

对国家自由优先性的强调, 充分肯定了个人自由与国家政体之间的逻辑联系,这就是说,离开自由的国家 ,自由的个人便无从说起。

自由的国家是个人自由得以展现的公共空间 [1-p.154]。

这与自由主义的立场截然不同。

近代自由主义的先驱作家霍布斯认为, 个人自由和国家问题乃是可以分离的两个问题, 在利维坦式的国家中, 个人自由恰恰最有可能得到保障, 公共自由和个人自由并无联系。

霍布斯曾以嘲笑的口吻说, 意大利独立的路加城中的个人并不见得比君主统治的君士坦丁堡中的个人有更多的自由 [7-p.167],霍布斯强调个人自由多少并不在于法律的来源,而是要看法律所允许的自由活动的范围。

两种民主观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

两种民主观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

两种民主观:自由主义与共和主义在世纪之交的中国思想界爆发的"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战,正引起国内外舆论的广泛重视。

思想的闪电永远走在现实的雷鸣之前,这场论战表明了:持续了二十多年的中国改革和开放,在如何继续,往什么方向发展这样的大问题上,面临着一个重大的选择。

与以往的意识形态论战所不同的是,这次争论的双方都是80年代以来从事启蒙的知识分子,曾经是改革和开放最坚定的拥护者和鼓吹者。

然而,到了90年代中期,当中国开始落实市场经济、经济高速增长、富强目标全面兑现的时刻,知识界内部围绕着这场改革的合理性、价值评价和发展趋向,发生了深刻的分歧.并展开了全方位的论战。

[注1]这表明,80年代在思想解放和文化热中形成的新启蒙阵营,到世纪之交的今天已经完全分化。

而且,无论是在政治立场、知识背景,还是在人际关系上,中国知识分子内部都发生了严重的分裂乃至对抗。

类似这样深刻的分化,在五四以后的二、三十年代出现过一次,大家知道,它后来给20世纪中国社会的演变带来了及其深远的影响。

如今这场跨世纪的思想论战,给中国思想界乃至整个中国的变革,究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这一悬案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将逐渐浮现出来。

到2001年,论战的高潮已经过去,也逐渐从媒体的视野中淡出,到了潜心研究它的时候了。

��一、引论这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所论及的领域和问题非常广泛和复杂,不仅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个领域,而且在现代性的整体反思和更宽广的全球背景上展开讨论。

作为一篇论文,要想对之进行全面的回应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本文将主要针对"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在政治领域的分歧,从双方在论战中提出的问题出发,正面论述我个人在民主问题上的看法。

��在进入正文之前,先作三点说明:��第一,我的讨论进路是什么?�讨论当代中国问题,有两条进路。

共和思想论文 思想论文

共和思想论文 思想论文

共和思想论文思想论文马基雅维利共和思想探析摘要:马基雅维利以人本主义和人性恶论为理论基础,对共和国的政体形式和权力机制、共和国的公民美德和自由、共和国的生存策略提出了独特见解。

理清马基雅维利的共和思想有利于我们准确把握近代资本主义政治思想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马基雅维利;共和思想;剖析共和思想是政治思想史上的古老命题,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

马基雅维利是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学说的奠基者之一,他以李维的《罗马史》为基础,通过对罗马共和制度的深刻剖析,设计了自己理想的共和制度。

一、共和思想的理论溯源共和思想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代表人物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设计了组织严谨的共和国,它将公民分为劳动者、武士和统治者三个阶层,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自然禀赋从事一项职业。

其后,亚里士多德在批判古典民主的基础上对共和思想加以阐发。

他认为公共利益是衡量优良政体的唯一标准,而共和政体是由贵族政体与民主政体组成的混合政体,它是大多数人的统治,可以照顾到公共利益,因此,共和政体是最好的政体。

希腊化和罗马帝国时期的代表人物则是波利比阿和西塞罗。

波利比阿以罗马共和国为例阐述了势力平衡体制的优点,其政体是君主制、民主制和贵族制的混合,护民官、元老院、执政官的互动整合,使三者优势互补并使共和国最终达到平衡状态。

西塞罗认为,共和政体的本质特征是正义与公益,“共和国属于人民大众所有。

人民共同体是首先居于共同的法律认识而联合形成的人的共同体。

”[1] 在他看来,共和国是人民的事业,其所有权也应为人民拥有。

直至16世纪,马基雅维利通过对罗马共和国的共和制度更深层次的研究,提出自己理想的共和制度。

共和思想源远流长,而共和实践也古已有之,古希腊、古罗马和中世纪意大利的许多城邦国家都是著名的共和国。

二、马基雅维利共和思想剖析马基雅维利批判地吸收了前人的共和理论,结合政治实践,提出了以人本主义和人性恶论为理论基础的共和思想。

(一)马基雅维利共和思想的理论基础1.人本主义。

公民共和主义的主要理论和观点总结

公民共和主义的主要理论和观点总结

公民共和主义1、共和主义历史2、共和主义的不同路径3、桑德尔的共和主义分类4、“希腊的”共和主义和“罗马的”共和主义的区别5、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6、贡斯当“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7、自由与宪政的产生8、宪政、民主、法治9、斯金纳对自由主义的批评与自由主义的反驳10、泰勒阐述的共和主义论题与斯金纳的工具性共和主义版本的异同西方现代性的典型政治哲学是自由主义。

然而自由主义的“主流”地位一不稳,经常受到各种其他政治哲学思想的批判。

“公民共和主义”便是西方思想界中依托古典资源对现代自由主义范式的最近一次严重挑战。

有几十年历史了。

分散的力量聚合在同一面大旗之下,呈现出江潮奔涌大势。

英国有波考克、斯金纳等人,美国的普林斯顿有佩迪特和维罗里等人,哈佛有桑德尔、米歇尔曼,德国有哈贝马斯和二战中移民美国的阿伦特等。

多年的苦心经营或无心栽柳,终于让人们辨认出一些共同的特征和旨向,那就是自由主义所不能忽视的“共和主义”传统。

什么是共和主义?这实在是一个说来话长,各家解说不一的事情。

许多共和主义者说,它的首要价值是自由,认为国家不能支配公民,相反,应该给公民提供保护;因此,国家的形式应该是与君主专制相对立的、宪政式的共和国;自由是与公共服务、公共参与密切相关的,因此,有必要强调整体利益和公共善,强调并培养公民的美德。

它涉及的问题几乎涵盖政治理论的各个方面,主要有自由、平等、民主、自治、善和美德、政治参与以及协商和对话、公民身份,等等。

他们与众不同的主题就是:尽管自由的事业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法律和国家——这主要是因为人民只有在宪法之下才能享受他们的自由,但是,掌权者仍然是一种内在的威胁,人民不得不尽力“让无赖保持诚实”。

因此,自由的代价就是公民美德(civic virtue),这种美德既包括积极自愿地参与政府,也包括对统治者保持永恒的警惕。

美国的共和主义者倾向于取消君主制,而英国的共和主义者则满足于用宪政制约国王。

驳康有为共和平议读后感

驳康有为共和平议读后感

驳康有为共和平议读后感
首先啊,康有为在这文章里好像对共和制有不少误解。

他可能还沉浸在过去那种帝制或者改良的思维模式里出不来。

共和制,那可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啊。

就像一辆高速前进的列车,大家都在这列车上感受着自由、平等的新鲜空气,他却在那喊着说这列车开得不对,应该回到以前那种老掉牙的交通方式。

他觉得共和制带来了混乱,可他没看到共和制打破了封建专制的枷锁,给人们带来了更多参与国家事务的机会。

当然啦,共和制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有点磕磕碰碰,就像小孩子刚学走路,难免会摔几跤,但这并不代表就要放弃走路,重新回到爬的状态啊。

再说了,康有为老是拿一些过去的所谓“美好”来对比现在的共和。

可他那过去的“美好”,背后隐藏着多少普通百姓的辛酸泪啊。

帝制下,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老百姓只能任人宰割。

共和制就是要把权力还给大众,让大家都能发声。

而且,康有为在文章里可能有点过于保守了。

时代在变,人的思想也在变,他却还想守着一些旧的观念不放。

这就好比大家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他还在那说大哥大才是最好的通讯工具。

从他的文章里感觉他对民主的理解也很片面。

共和制下的民主,是让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都能得到兼顾。

虽然可能现在还做不到尽善尽美,但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啊。

他倒好,只看到眼前的一些小问题,就否定了整个共和制的大框架。

【推荐下载】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的历史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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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的历史叙事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是如何在共和主义的语境中出现的呢?本文通过共和主义的历史叙事,将源头追溯至西塞罗。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民主共和与宪政共和的历史叙事。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西塞罗是第一位具体给respublica 下定义的思想家,在《论共和国》中指出:共和国乃人民之事业。

但人民不是人们某种随意聚合的集合体,而是许多人基于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而结合起来的集合体。

这种联合的首要原因主要不在人的软弱性,而在于人的某种天生的聚合性。

 西塞罗不仅在政府统治形式层面理解共和,他超越了从政府统治形式理解共和的窠臼,指出共和指涉一种政体形式,即混合均衡政体,也指涉一种国家形式,即共和国,从而揭示了共和的本质和组织形式。

共和国因共和而构建国家,共和国是全体公民共有之所有物(共有),那么共和国的政治权力就应当来自全体公民的授权。

 共和主义的两个维度 在政体理论中,存在两种探究权力终极归属的逻辑,一为主权整合型逻辑,主张建构被治者与统治者的同一性,从而使人民成为唯一可能的主权者,这种逻辑强调国家统治形式优于政府统治形式;一为主权均衡型逻辑,支持一种分权均衡的逻辑,强调国家所有权与治理权的分离,强调国家审判权与治理权的分离,强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三权分立,这种逻辑强调政府统治形式优于国家统治形式,试图构建有限、法治、分权的宪政国家。

 此两种逻辑在共和政治思想中的滥觞始于西塞罗,西塞罗认为,共和的特有价值是共同善,它包括两个方面:公益与公法,依据西塞罗对共和下的著名定义,法的一致和利益的共同是共和国得以存在的前提。

其中法的一致即共和国的公法,共和国是法治之国而不是人治之国; 利益的共同即共和国的公益,强调共和国是人民的公共事业。

公法和公益是共和主义特有价值的两个方面,形成了理解共和主义的两个维度,一为积极肯定性维度,强调公益,共和国是人民的事业,共和国的目的是增进共同善,张扬天下为公的精神;一为消极否定性维度,强调公法,共和国是人民的共同财产,不是一个或者某些人民的私有财产。

什么是共和主义_基本理念

什么是共和主义_基本理念

什么是共和主义_基本理念 共和主义由于其应⽤范围的深⼊和⼴泛,正越来越多地进⼊公民的⽣活和思想领域。

那么你对共和主义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的内容,希望⼤家喜欢! 什么是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republicanism)指认定政治权威最终来⾃⼈民同意的原则,拒绝接受君主和王朝统治原则。

共和主义是西⽅⼀种古⽼的政治传统。

⼀般认为,共和主义是由柏拉图创⽴,经由西塞罗、罗马法学家发展,到近代的马基雅维利、哈灵顿、弥尔顿,再到卢梭和雅各宾派那⾥终结,于⼆战后由汉娜·阿伦特复兴。

共和思想的精髓、不⾜及其规避,国内学者刘军宁把共和思想的原则准绳概括为“公”、“共”、“和”,共和主义由于其应⽤范围的深⼊和⼴泛,正越来越多地进⼊公民的⽣活和思想领域。

分为传统共和主义和新共和主义。

传统共和主义: 政体形式:与君主制相对⽽⾔的共和制,共和国的国家元⾸是由宪法确定并定期任命的,⽽⾮世袭的;其政府职能是法定的、有限的。

⾃由主义的制度内涵:与混合政体、分权制衡、法治、代议制等宪政原则结合在⼀起,是对纯粹民主原则的⼀种节制或限制。

新共和主义: 巴伯认为,新共和主义就是⼀种强调平等、政治参与和公共精神的政治模式,它区别于以个⼈取向为特征的⾃由主义和包含着威权政策的社会主义。

共和主义基本理念 ⾃由观 共和主义认为,⾃由的国家先于⾃由的个⼈⽽存在。

对国家⾃由优先性的强调,充分肯定了个⼈⾃由与国家政体之间的逻辑联系,这就是说,离开⾃由的国家,⾃由的个⼈便⽆从说起。

⾃由的国家是个⼈⾃由得以展现的公共空间。

这与⾃由主义的⽴场截然不同。

近代⾃由主义的先驱作家霍布斯认为,个⼈⾃由和国家问题乃是可以分离的两个问题,在利维坦式的国家中,个⼈⾃由恰恰最有可能得到保障,公共⾃由和个⼈⾃由并⽆联系。

霍布斯曾以嘲笑的⼝吻说,意⼤利独⽴的路加城中的个⼈并不见得⽐君主统治的君⼠坦丁堡中的个⼈有更多的⾃由,霍布斯强调个⼈⾃由多少并不在于法律的来源,⽽是要看法律所允许的⾃由活动的范围。

论自由

论自由

第四章论社会权力之 于个人的限度
第五章论自由原则的 应用
译后记
译名对照表
重版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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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谈的是(构建)政府,核心却是(保卫)权利(权利即是被视为绝对right的那部分自由),穆勒谈的 是(捍卫)自由,核心却是(限制)政府(在穆勒那里社会即是广义的政府)。
目录分析
1
献辞页
导读为什么我 2
们今天依然还 要读穆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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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
4
献辞
5
第一章引论
第二章论思想言论自 由
第三章论作为幸福因 素之一的个性自由
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是,为统治者应被容许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设置某些限制,这些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 由。
人类最为丰富的多样性发展,有着绝对而根本的重要性。
但是禁止一种意见的表达,其独有的罪恶之处在于,它是对包括当代人与后代人在内的全人类的剥夺;并且 这种剥夺对那些不同意这种意见的人,比对持有这种意见的人甚至更大。如果被禁止的意见是正确的,那么人们 便被剥夺了以正确矫正错误的机会;如果它是错误的,那么人们便损失了几乎同样大的益处,因为经过真理与谬 误的碰撞,会让人们对真理有更清晰的体会和更生动的印象。
精彩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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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即是要力主一条非常简明的原则,若社会以强迫和控制的方式干预个人事务,不论是采用法律惩 罚的有形暴力还是利用公众舆论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遵守这条原则。该原则就是,人们若要干涉群体中任何个 体的行动自由,无论干涉出自个人还是出自集体,其唯一正当的目的乃是保障自我不受伤害。
公民自由或曰社会自由,也就是社会所能合法施加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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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 第23卷 第2期・129・论共和主义的自由观聂 圣 平(中国矿业大学 文法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8)摘要: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各种相关的评论和研究铺天盖地而来,但国内学术界对共和主义的研究却相对较少。

本文试图阐述共和主义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共和主义追求的自由观念。

关键词:共和主义;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图分类号:D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40(2008)02-0129-03一、共和主义的历史演变20世纪60年代以来,共和主义开始在西方学界复兴并迅速成为一股潮流。

我们之所以称之为“复兴”而不是“兴起”,是因为事实上共和主义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

这一传统起源于古罗马,并且和西塞罗的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在文艺复兴时期这一传统再次兴起,它构成了马基雅维利宪政思想的突出特征。

共和主义传统更为晚近的著名人物包括哈林顿,孟德斯鸠,当然还应该包括卢梭——“如果以一种非民粹主义的方式来解读他的著作的话”。

共和主义的传统也在《加图来信》和《联邦党人文集》这样的文本中得到清晰的体现。

传统的共和主义具有一些典型的特征,例如他们提倡“法律的帝国”而不是“人的帝国”;反对君主制,尤其是在英国内战时期及其后的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时期;主张不同权力相互制衡的混合宪政;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共和主义所倡导的自由主要是“公民”自由,而当时的公民主要是指占据社会主流地位的精英男子,并不包括妇女,儿童和奴隶等。

随着17、18世纪的到来,启蒙运动带来的自由、平等、博爱被人们普遍接受,原来传统的只适合“公民”的共和主义逐渐被适合于普通大众的自由主义所代替,并一跃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

共和主义“不但不再受到政治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的青睐,而且还从政治思想史家的视野中消失了”。

自由主义长期“霸占”着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宝座,其推行的自由至上的理念渗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政治上热衷于“小政府,大社会”的主张,经济上反对国家干预。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许多社会问题诸如经济发展缓慢,贫富分化严重,犯罪率的上升,毒品的泛滥,社会道德的沦丧等开始凸显。

20世纪60年代,共和主义开始在欧美复兴并针对上述社会问题对自由主义——严格的说应该是奉行自由至上的古典自由主义,进行了严厉的批判。

复兴中的共和主义,有的学者称之为“新共和主义”以区别于传统的共和主义,以一批当代的思想家为代表,包括阿伦特、斯金纳、桑德尔、泰勒以及佩蒂特等,他们继承和发展了传统的共和主义。

共和主义的复兴逐渐成为西方学术界的一道独特景观;到了新世纪之初,这场学术运动非但没有像当初有些学者预料的那样转瞬即逝,反而由政治思想史领域扩展到法理学、规范政治理论以及政治社会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其强劲的发展势头令人侧目。

二、无支配的自由(一)无支配自由的定义及其理解在此,有必要对“无支配自由”和“无干涉自由”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和比较,这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无支配自由不无裨益。

共和主义追求的无支配自由强调“建立在专断意志上的干涉的缺失”,人与人之间不存在支配关系。

因为在共和主义者看来,“支配”是一种罪恶,是一种建立在专断意志上的干涉。

在这种“支配”关系下,“支配者可以任意专断地干预被支配者的选择,尤其是他可以进行干预,而无需考虑对方的利益或观点”,这种“支配”典型地表现在主人与奴隶或主人与奴仆的关系上。

无支配的自由观并不反对所有的干涉行为,反对的仅仅是建立在专断意志基础上的干涉,即一种支配的干涉。

用佩迪特的话来说,共和作者简介:聂圣平(1986-),男,安徽巢湖人,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2007级硕士生。

主义不反对“无支配的干涉(interference withoutdomination)”。

例如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或良好的法律对社会和个人实施的干涉就是一种无支配的干涉,共和主义对此不但不反对,反而主张国家和法律的存在是必要的,是保障人们享有不被他人支配的自由的必要条件。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自由主义者则认为“干涉”是一种罪恶,他们追求的无干涉自由主张现实生活中的一切干涉行为的缺失,一个人的言行不受他人的任何形式的干预和影响。

共和主义者对这种消极自由观进行了批判,他们认为一个人即使在现实生活中拥有不被他人干涉之自由,但也可能存在着此人被他人支配的情况,用佩蒂特的话来说,这个人受到了“无干涉的支配(domination withoutinterference)”。

佩迪特为了论证自己的这一观点,还举了一个极端的例子,“我可能是他人的奴隶,受到了主人的支配,但实际上我的选择并没有受到任何干预。

这可能仅仅因为我的主人是一个仁慈的人,没有颐指气使的脾气;也可能是因为我很狡猾,或者我对我的主人竭尽溜须拍马之能事,结果能以随心所欲。

就我有一个主人而言,我受到了支配;但就这个主人无法实施干预而言,我没有受到干涉。

”主人由于某些原因没有对自己的奴隶的生活作出任何实际的干涉,但主人和奴隶之间的主仆关系是一直存在的,而这种关系的存在也就意味着支配。

所以按照共和主义的观点,该奴隶可能从主人那里获得了无干涉的自由,但并没有获得无支配的自由,那么该奴隶仍然不是自由之身,没有获得真正的自由。

(二)无支配自由的国家观在共和主义的理论体系当中,国家一直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积极角色,尤其是在促进无支配自由的实现方面。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此探讨共和主义是如何理解国家及其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在阐述无支配自由的国家观过程中,我们仍然把其与自由主义的无干涉自由观对国家的理解加以比较。

因为我们知道,新共和主义主要是针对自由主义的,它的许多观点都是在批判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形成的,所以我们将二者进行比较,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共和主义的观点,就如同我们想读懂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应该先去了解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

在对待国家的态度上,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的存在是一种必要的恶”,“国家在理想上不过是个人追求其原子化利益的一种手段而已”,主张“小政府,大社会”,反对国家的干预。

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的存在是对无干涉自由的一种威胁,因为国家的存在,不管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必然会对社会或个人进行或多或少的干涉。

而共和主义者“把国家看成是人民的受托人”,认为国家是保障人民免于支配的必要条件。

例如,国家可以通过调节居民收入,缩小贫富差距,避免出现富人在金钱上支配穷人;国家可以通过自身立法和推行民主,保证普通民众免于政府官员的支配。

共和主义者并不是不加区分地认为所有形式的国家都是可以保障无支配自由这一目标的实现,共和主义者反对独裁和专制,因为专制独裁的国家自身就会演绎为对社会和个人实行支配的统治力量。

他们认为能促进无支配自由的实现的国家形式,首先应该满足宪政的条件。

在佩迪特看来,宪政包括两个基本方面。

其一要满足“法律帝国的条件”,即推行法治,反对人治,实现“法律的帝国而不是人的帝国”,反对自由主义者认为的“只有在法律沉默的时候人们才拥有自由,只有在法律没有触及的地方才拥有自由”。

其二要满足“分权的条件”,即通常为人们所熟知的三权分立。

权力对于每个人的诱惑性都很大,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其结果必然导致腐败,按照孟德斯鸠的话来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或者“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必须分散在不同群体和机构手中。

所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集中在同一主体手中,不论是一个人、少数人或者许多人,不论是世袭的、自己任命的或者选举,均可公正地断定是暴政。

其次,能促进无支配自由实现的国家形式还应该满足民主这一条件。

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民主都有不同的模式。

英国政治学家赫尔德将历史上形成的不同民主模式概括为八种:雅典的古典民主、麦迪逊为代表的保护型民主、发展民主(包括卢梭为代表的激进模式和密尔为代表的代议民主模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倡的直接民主、熊彼特提出的竞争性精英民主、达尔提出的多元民主、哈耶克和诺齐克等新右派提倡的法治民主制和佩特慢等新左派提倡的参与民主。

共和主义者所提倡的民主模式接近于新左派的参与民主,但共和主义派更喜欢称自己的民主模式为“论辩民主”。

按照这种模式,只要人民单个的和集体的对政府的决定享有永久的论辩之可能,那么这个政府就是民主的,它就是一种为人民所控制的统治形式。

共和主义者认为,使人民获得自治或民主的是这样的事实,“即他们随时能够对决策展开辩论发现它与其相关利益或观念不一致时,能够迫使它加以修正”。

共和主义者认为国家只有在同时满足宪政和民主的条件下,才会成为一个被约束性的并且能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

只有这样的国家才能实现共和主义的无支配自由。

共和主义者承认国家的干预以及法律的实施对个人的自由确实具有一定的干涉和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并不等同于威胁,这种限制的结果会足以弥补个人因为国家和法律的限制而失去的那一小部分自由,会更好地保障无支配自由实现的最大化。

洛・130・克将法律视为自由的构成要素,认为“假如(法律)……单单为了使我们不致堕下泥坑金额悬崖而作的防范,就不应该称为限制……法律(最终)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

三、 两种自由观的比较(一)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自由的表述散见在各种著作中,并没有系统的论述。

人们所熟知的马克思主义自由范畴的定义,来自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自由的一段论述:“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在此基础上,毛泽东给自由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认为,自由不仅是一个认识论意义上的概念,还是一个社会历史观的范畴,社会历史的实践是自由的来源。

就人类自由发展的现实条件来看,取得更大自由的主要障碍不在于自然界,而在于人类社会、人本身。

人总是通过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作为中介的社会实践活动来取得自由的,因此,社会的制度、组织状况和人与人的关系是影响人的自由的实现的一个根本因素。

在资本主义及其它阶级社会中,人的异化、人和人之间的分裂与对抗,从根本上阻碍着人类争取自由的能力的充分发挥。

因此,必须借助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去实现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不再有任何阶级差别,不再有任何对个人生活资料的忧虑,在这种制度下第一次能够谈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谈到那种同已被认识的自然规律相协调的生活”。

这种制度就是共产主义制度。

在共产主义制度下,人将 “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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