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五章劳动合同法第一节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劳动合同的分类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我国《劳动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二)劳动合同的性质劳动合同的性质,即劳动合同的法律属性,与其所调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本质有着密切的联系。
西方国家学者关于劳动合同的性质,主要有四种观点。
1.“租赁合同说”:罗马法,置于租赁关系中2.“雇佣合同说”: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继受罗马法3.“特殊合同说”:特殊的合同,从租赁合同中分离4.“身份合同说”:近现代的工业革命,人身自由在新中国,围绕劳动合同性质主要有三种观点。
1.“公法说”。
2.“私法说”。
3.“社会法说”。
(三)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
3.劳动合同一般有试用期限的规定。
4.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5.劳动合同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四)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关系一致性:1.都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关于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协议。
2.都是一种有限的自由契约。
不抵触、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仍适用民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实际上就是“契约有限自由原则”。
3.合同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4.订立或履行合同的其他原则如诚实信用、协作履行、情势变更等原则都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的订立或履行。
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民事合同1、存在的社会领域: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中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形式;调整产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财产关系的法律形式2、所涉重点:主要涉及的是劳动过程,而不关心产品的产生与交换;主要涉及生产成果的让与给付,不关心这一产品的生产过程3、当事人特定性:特定: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运用
2023-11-06•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保障•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劳动合同法的实践应用目•总结与展望录01劳动合同法概述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类型根据期限,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类型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签订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和依据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附件劳动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等约定。
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附件VS02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酬等条款。
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合同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03020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各项条款。
遵守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诚实守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护劳动者权益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双方协商一致在法定条件下,如用人单位经营困难、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况下,可以依法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法定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或者变更的条件,当条件满足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约定条件03劳动合同中的权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者有权获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信息。
全面理解《劳动合同法》
孙 宝树 : 制度 设计来看 , 从 因落实 《 动合 同法 新 的 劳
制度规 定 而增 加 的成 本 实 际上 很有 限 ,主要 包 括两 个 方
面:
一
记者: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用 《
工行 为 ,守法经 营的企 业将得 到更好 的保 护 , 对违法 的 但
违 是企业 主动终止 期满 的劳动合 同或者 因破 产 、 解散 企业 来说 ,是 不是 加 大 了处 罚力度 ,也就是 “ 法成本” 等 原因终止 劳动 合同的 , 应当 支付 经济补 偿。这 与以往 的 是 不是 将 明显提 高?
会保险 费的 问题上 存在模 糊认 识 。
并 劳动合同法》将缴纳社会保险费作为合同的必备条 款 , 由工商行政 管理部 门吊销营 业执照 ;给被 派遣劳 动 劳务派 遣单位 和用工单位 承担 连带赔偿 责 款, 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这对那些过去长期不为职工 者 造成损 害的 , 缴 纳或少缴 社会保 险费 的企 业来讲 , 落实这 一规定 肯定要
规定对一 些原 来支付试 用期员工 工资偏低 的企业 来说 , 无 疑 会增 加 一定 的工 资 支 出 ,但 涉 及 的仅 仅是 试用 期 劳动 者 ,人 数有 限 ,增 加的成 本也 不会多 。 记 者: 《 说起 劳动合 同法 》 增加 的人 工成本 , 少企 业 不 还提 到 了 “ 会保 险 费” 社 ,认 为这 一部 分增加 的成 本特 别
由此增 加的 成本 不会很 大。
会更加公平, 企业的利益会得到更加切实有效的保护。因
遵纪守法、规范经营的企业对 劳动合同法 的颁布 二是 企 业支付给试用期 劳动者的工 资不得 低于本单位 此, 实施是 欢迎 的 。 相 同岗位最 低档 工资或者 劳动合 同约定 工资的 8% 0 。这一
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平等和谐。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理解与适用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几项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合法合理和保护弱势。
这些原则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受到保护。
2.1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签订应该是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任何的强迫、欺骗或胁迫行为。
2.2 互利共赢原则互利共赢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双方的利益需要,既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又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2.3 合法合理原则合法合理原则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合法且合理,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劳动者真实的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合理需求。
2.4 保护弱势原则保护弱势原则是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强调对劳动者的特殊保护,特别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签订与解除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环节,本节将分别对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
3.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利自由选择合同的签订对象。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是以书面形式为主,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合同期限等内容。
3.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主动解除和被动解除两种情况。
主动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被动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因违约等特定原因被一方解除。
四、劳动合同的期限与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的设定和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法中的两个重要问题,本节将对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4.1 劳动合同期限的设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约定在一定期限内劳动合同生效,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双方未约定劳动关系终止的期限。
解读劳动合同法3篇
解读劳动合同法3篇篇1甲方(法律顾问):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个人):__________________一、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为了保障员工权益和公司的合法利益,特签订本协议,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解读与落实。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原则1. 遵循平等原则: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2. 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自愿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一致意见。
3. 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 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 合同期限: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任务及工作地点。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确保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5. 劳动报酬:明确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报酬。
6. 社会保险和福利:明确双方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及福利待遇。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8. 违约责任:明确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责任及处理方式。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 签订程序:双方应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履行义务:双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 变更与解除:劳动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劳动者的权益保护1. 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
2. 禁止歧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劳动者进行歧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
3. 劳动纠纷处理:对于发生的劳动纠纷,双方应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法律法规解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
法律法规解读:劳动合同法的适用与解释概述劳动合同法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衡关系。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基本条款以及解释方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为从事工作而建立劳动关系并订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事业单位、非营利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这意味着无论是企业雇员还是公务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受到该法律的约束。
二、劳动合同基本条款1. 劳动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强烈建议采取书面形式,以避免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2. 劳动合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合同期限。
3. 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报酬应当按照协商一致原则确定,并应当支付给劳动者。
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计件工资、小时工资等不同形式的报酬方式。
4. 职工权益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提供条件。
同时,在工作时间、休假制度、职业安全等方面也应该给予足够的保护与关注。
三、劳动合同解释方法1. 文字解释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合同条件表述有歧义或者不明确的,应当根据习惯或者中国的特点解释。
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释中,需要重视文字表述的含义和具体背景。
2. 倒推法为了解决劳动合同中可能存在的不明确或争议性条款,可使用倒推法。
这种方法是通过根据当事人行为的结果来确定与之相关的意图,从而得出合同条款的含义与解释。
3. 利益均衡原则在劳动关系中,作为保护劳动者利益和维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平衡关系的重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倾向于采取利益均衡原则进行解释。
劳动合同法解读
劳动合同法解读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本文档将对该法律进行简要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内容和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的订立定义与形式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协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
订立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或限制对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内容基本条款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条款: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补充条款除基本条款外,双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约定其他事项,如培训、保密协议、竞业禁止等。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履行义务劳动者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
合同变更劳动合同一经订立,任何变更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解除条件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也可以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单方面解除。
例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用人单位破产等情况。
经济补偿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争议解决调解与仲裁劳动争议首先应通过调解解决。
调解不成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诉讼途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义务框架,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了解和遵守该法律,对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希望本文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新《劳动合同法》实用解析
新《劳动合同法》实用解析第一部分一、劳动关系1、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特征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人格、经济、身份上的依附性,以及主体上的不平等性,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具有职业性。
认定劳动关系主要考虑两个标准,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是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
司法实践中确认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是劳社部发〔2019〕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确立劳动关系的通知》)。
按照该通知的规定,判定劳动关系的主要标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法发〔2019〕11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110条“劳务(雇佣)合同纠纷”被法〔2019〕41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122条“劳务合同纠纷”取代。
法〔2019〕41号《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无雇佣合同纠纷案由。
这表明,广义的劳务合同包括雇佣合同。
劳务合同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通过提供劳务来获得对价的一种普通民事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受合同法的调整。
就用工主体而言,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为自然人,如家庭雇佣保姆、车主雇人开车、私人保镖等等,而劳动关系用工主体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之规定。
在用工方式上,劳务合同中的用工一般具有临时性、流动性、不稳定性的特点,而劳动关系一般具有职业性的特点。
00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法律的适用范围,又称为法律的调整范围或法律的效力范围,指的是法律的生效范围或者足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问有约束力。
从上述的界定可以看出,法律的适用范围可以分为四种:即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一般而言,对人和对事的效力范围限于空间和时间的效力范围,后两个范围只是一个人应该遵守某种行为所在的地域和所处的时间。
所以对于法律的适用范围,我们一般从主体的适用范围、时间的适用范围以及地域的适用范围三个方面来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懈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按照上述规定,《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可以作如下区分:(I) 对主体的适用范围:从该法第2条的规定来看,其主体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用人单位;二是劳动者。
这就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哪些单位町以算作用人单位;什么样的人才能称为劳动者。
我国的立法机关采纳穷尽列举的模式,将用人单位限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同时将例外情况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遵照(劳动合同法》来执行。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范围没有进行界定。
细言之:①就用人单位来说.一般是指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从这个规定来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也纳人到了《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这为实现并轨并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了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是否可以成为用人单位呢?我国《劳动合同法》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条文评注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条文评注与适用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以下是对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文的评注与适用: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确认其存在劳动关系。
这一条文的规定强调了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也保护了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为劳动者权益提供了保障。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的需要约定固定期限。
超过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
这一条文的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未办理转正手续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条文的规定对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处理,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漏洞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一条文的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的程序和支付的经济补偿,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是对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文的评注与适用。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劳动关系,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希望这些解释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解读(官方版)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解读(官方版)引言本文是对2024年最新发布的劳动合同法全文进行解读,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律,以确保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一章总则劳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明确了该法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其中包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内容。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本章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包括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期限、试用期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劳动报酬该章节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和调整方式。
此外,还规定了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特殊情况下的支付规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本章详细说明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的安排。
包括法定工时、加班、休息日、法定假日、年假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该章节重点关注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防治、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者的保护等内容。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本章详细说明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事由、解除程序、经济补偿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章劳动争议解决该章节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章法律责任本章详细说明了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结论以上是对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的最新解读,该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在遵守该法律的前提下,合理落实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解读(2024精)
《劳动合同法》解读引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中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法律。
第一章定义和适用范围第一章主要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法,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设立的,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等方面的协议。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章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和注意事项。
根据该法,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都需要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
除了特殊情况外,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前15日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第三章主要说明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各种情形和程序。
根据该法,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有正当的法定原因。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在劳动合同生效后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告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遵守解除劳动合同时的通知期限。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四章主要涉及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时间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支付部分。
第五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详细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等内容。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天的休息日,并按照劳动合同的要求支付加班费。
劳动者享受带薪休假的天数,应当根据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确定。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六章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和提供福利待遇的义务。
根据该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符合规定的福利待遇。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具体范围和条件,应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法律进行规定和执行。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
2024年劳动合同法全文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劳动纪律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保险福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劳动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谈人事担保
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理解与适用——兼谈人事担保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一、对该条款的理解该条款引出一个论题,即用人单位可否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乍一看,该条款好像已经对此做了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第一种理解),但这样的理解有断章取义之嫌,因为忽略了后半句话。
该条款应当完整地阅读,加以理解,即“(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我的理解是:用人单位不得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名义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理由很简单,这里的关键词是“以其他名义”,之所以会使用了“其他名义”,肯定是基于已经说了“一种名义”,才会引出“其他名义”,而这种名义即为“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名义”。
如果按照第一种理解,该条款则不应当按此表述,可能的表述应为:(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表述为:(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综上,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而是禁止用人单位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谈谈人事担保现实中,常有用人单位要求其新进员工或应聘人员提供其亲友的担保,担保其在任职期间不会侵占用人单位的财物,不会损坏用人单位的生产设备等。
即第三人以保证的方式作出的人事担保,姑且将这样的担保称作“人事担保”(史尚宽在《债法总论》里对人事担保做过定义)。
那么,人事担保是否受担保法的调整呢?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而担保法司法解释做了扩大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一、劳动合同的订立1.1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方面达成的协议,共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2 劳动合同的形式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保留合同的一份原件。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亦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是必须在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1.3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期限。
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未约定期限或者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 协商解除: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署解除协议。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解除赔偿:根据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和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 rights and obligations stellen通知边进边学。
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2.1 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 劳动者权利: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等。
- 用人单位权利:掌握劳动者工作的安排、适用劳动纪律和业务指导等。
2.2 劳动合同的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 劳动者义务: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义务,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 用人单位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工资、保护劳动者健康、提供工作条件等。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3.1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 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终止。
-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教案
劳动合同法教案一、教案概述本教案是针对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内容而设计的教学案例。
通过这个教案,旨在让学生从容理解劳动合同法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原则,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本教案将以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目标;2. 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3. 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操作技巧,能够应对常见问题。
三、教学内容1.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目标a.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和作用;b. 劳动合同法的目标和意义。
2.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a.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公平原则、保护性原则;b.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 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操作技巧a. 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内容要求;b.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程序;c.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
四、教学步骤步骤一:引入案例引入一个具体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例,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纠纷的背景和重要性。
步骤二:讲解基础概念结合案例,讲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目标,让学生对劳动合同法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步骤三:探讨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讲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引导学生讨论和分析相关问题,加深对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的理解。
步骤四:分析实际操作技巧结合案例,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操作技巧,包括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和内容要求、签订和解除程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内容。
步骤五:讨论和解决问题提出一些实际的问题,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教学评价通过学生的参与讨论和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对案例的分析和应用,进行教学评价。
同时,可以组织一些小组演练活动,让学生模拟实际情境,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六、教学延伸可以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和实践案例,以及国家对劳动法律的最新政策和法规调整。
劳动合同法重要条文理解(ppt 46张)
第四个部分:
其他内容!
一、“非企业自主”的规章制度
1、规定:涉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与 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范围: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 劳动定额管理、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工资调 整机制等。 3、形式:A、平等协商;B、集体合同。 4、义务:公示或告知。 (第5、51、52、53条)
一、扩大劳动者的解除权与补偿金:
1、合意而别:协商一致解除(无补偿)。
(第36条)
2、先辞后别: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提前3天 通知的预告辞职(无补偿)。
(第37条)
3、不辞而别: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有补偿)
(第41条)
三、终止的补偿责任:
1、不低于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 续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补偿);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补 偿);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 失踪的(无补偿);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有补偿);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有补偿)。 (第44、46条)
3、预告解雇: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雇,可用1个 月工资的代通知金代替预告即时书面通知解雇 (应补偿): A、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B、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 胜任;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我认为:一部好的法律,能有效地解决“市场经济 规律对政策的排挤效应”。 在此,可以作如下的描述:
《劳动合同法》背景和意义
用人单位的特殊利益。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解读
• 劳动合同法从最初的65条增加到8章 共98条,分别对劳动合同的订立、 履行与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作 出了具体法律规范,内容丰富,体 系完整。
《劳动合同法》解读
• 一、总则 • 第1条至第6条(共6条) • (一)本法的立法目的(第1条)
《劳动合同法》解读
• 内容合法、程序民主(程序共决)、 单方确定、公示告之。
《劳动合同法》解读
•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二是制职工代表协商确 定 ;三是协商修改完善;四是公示告之(人手 一 册,签收;宣传学习,签字;张贴,要拍照;网 上公示)。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规定的情形 及法律责任
•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每月支付2倍的工 资(第82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法》解读
• 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 法律责任实行分段处理原则。用人单位招用 劳 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 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两 倍的工资。超过12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第13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无固定期 限 劳动合同的补签手续,未补签的月份,每月 应 继续按2倍标准支付工资。
(第7条) • 明确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
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 1、用工之日,解决了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 2、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确认劳动关
系。
《劳动合同法》解读
• (二)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 1、如实告之义务(第8条)。 • 2、禁止扣押证件、担保或收取财物(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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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
一、用人单位应依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一定的程序。
一是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平等协商确定;二是应将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没有依上述法定程序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根据这些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处罚。
律师点评:对公司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完善;保留已按法定程序以及已告知员工的相关证据。
二、用人单位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六个方面的内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律师点评: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已告知上述事项,劳动者已完全理解没有异议,否则可能会出现以单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向单位主张权利。
三、劳动者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劳动者有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义务。
律师点评: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明员工已向单位告知的具体内容,如健康状况、基本技能、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如果发现员工有虚假陈述,可向其主张相应权利。
四、禁止用人单位扣押证件或要求提供担保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律师点评:可考虑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设计法律允许的工资发放形式。
五、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如具备特定情形,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
具体为: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没有法定可解除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除非具备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直至出
现法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
律师点评::规范管理,做到每一位劳动者均应签订劳动合同;针对公司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合同的期限。
六、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该种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点评:对于特殊的行业或岗位可以考虑采用这种方式,一旦工作任务完成,则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七、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条款,否则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具体为: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律师点评:根据各岗位、各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工作地点,描述工作内容等,以有利于准确执行劳动合同,尽量避免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
八、试用期的法定限制
适应试用期的期间限制: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适应试用期的次数限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与合同期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的限制: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点评:为充分利用试用期对员工的了解、考察,应合理设计试用期的期间。
九、员工违反服务期、保密、竞业限制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保密、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应特别注意,只能就违反服务期、
保密、竞业限制约定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不能就其它事项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律师点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定人员设定保密、竞业限制条款以及约定服务期限。
十、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和程序
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即时解除: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立即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律师点评:在处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特别注意是否依定程序进行。
十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即时解除:当出现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立即通知解除合同。
具体为: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应通知劳动者,对通知到达劳动者负举证责任。
预告解除:如出现特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
具体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律师点评: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注意相关程序并应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
十二、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终止
只有具备法定情形时,劳动合同才会终止。
具体为: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点评:劳动合同不因双方约定而解除,合同约定终止条件或情形没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给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的范围:劳动者依法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重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消亡导致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各情形不受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限制。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
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应履行的附随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律师点评: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除用了人单位依法即时解除合同、劳动者死亡、到达退休年龄等少数情形,用人单位均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均还有一定的附随义务。
十四、用人单位违法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招收录用费用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律师点评:用人单位应规范劳动合同的管理以避免遭受不必要损失;注意保留单位遭受损失的相关证据;在招录新员工时一定要劳动者保证已解除劳动关系或提供相关证明。
十五、劳务派遣适用范围
只有特定岗位才能适用劳务派遣,即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才能适用劳务派遣。
律师点评:不能在主要工作岗位或者在非临时性工作岗位长期适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