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辅导答疑企业所得税部分

合集下载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三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三----部分政策问题解答一、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成本不能可靠核算情况下收入的确认问题问:企业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设备,成本不能可靠核算,如何确认收入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满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等条件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当企业的成本不能可靠地核算时不应确认为收入实现;当企业的成本能可靠地核算并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如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二、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商品中“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的确认问题问: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销售企业的“卖一”和“赠一”行为是同时发生吗答:通常情况下,组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赠与行为应伴随销售行为发生,赠与是为了促进销售;对于不符合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条件的组合销售,其赠与行为应视同捐赠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视同销售处理;三、外商投资企业两年内未支付的应付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的问题问:两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外商投资企业,一家企业对另一家企业有两年内未支付的应付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2008年1月1日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应付未付款,凡债权人逾期两年未要求偿还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接受捐赠税务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195号,以下简称国税发1999195号的规定,应计入企业当年度收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税发1999195号已废止,不再要求企业将两年内应付未付款计入当年纳税所得;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在实务中可参照企业会计处理进行税务处理;此外,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四、2008年以后企业取得先征后返增值税的税务处理问题问:某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出版企业,2006年征收的增值税税款在2008年才经财政部门退回,企业将2008年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在2008年账上确认收入;根据财税200724号的规定,该笔增值税返还款是免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应如何处理答:企业2008年1月1日后实际收到的增值税退税款,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确认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对未作为不征税收入的,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五、企业取得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税务处理问题问:中关村管委会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企业签订协议书,2009年度向高新技术企业拨付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协议中明确企业将收到的资金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此项资金未经国务院批准,是否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87号的规定,企业从中关村管委会取得的符合财税200987号规定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在2009年度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六、软件生产企业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的税务处理问题问: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取得该笔增值税返还时企业如何确认,是否计入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是否可以扣除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应确认为企业的不征税收入;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因此软件生产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七、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拨款的税务处理问题问: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拨款400万元符合财税200987号规定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用其中的100万元购置固定资产用于非营利性活动;对该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未将非营利组织取得的财政拨款作为免税收入,因此该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财税200987号规定的财政拨款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按照财税200987号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因此该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八、企业取得代扣代缴税款返还手续费的税务处理问题问: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在所得税上如何处理是否需要计入收入总额征税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的所得税处理是否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相同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的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2%手续费及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87号的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均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也未规定其作为免税收入,因此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取得的返还手续费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九、企业租金收入的确认问题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于2009年9月30日一次性收取承租人租期为2009年10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的租金,应如何确认应税收入答: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企业2009年9月30日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即2009年9月30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十、定率征收企业转让股票应税收入的确认问题问: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定率征收的企业取得股票转让所得,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应按转让股票收入的全额确认应税收入还是按照买卖股票的差额确认答:按照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定率征收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当按转让股票收入的全额确认收入,即以售出时的价格确认收入;十一、企业2008年以前职工福利费结余按会计准则冲回的税务处理问题问:企业2008年以前年度已进行税前扣除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结余,按会计准则的规定于2009年冲回,是否纳税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结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2008年以前的福利费结余,按会计准则于2009年冲回时如果改变了属于职工权益的性质应计入当期纳税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十二、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问题一权益性投资的确认问题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若企业从关联企业借款,但关联企业不拥有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请问适用此条款吗答:按照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财税2008121号中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所称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按照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的规定,在计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时,债权性投资方企业可以不是权益性投资方企业;因此,该企业从不是企业投资方的关联企业取得的债权性投资也适用上述条款;债权性投资占权益性投资比例的计算方法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实际税负的确认问题问:财税2008121号第二条规定,“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该条中的“实际税负”是指企业各个税种的综合税负吗还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税负答:实际税负指的是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通常为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除以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十三、企业向个人借款发生利息支出的扣除问题问:企业向与其没有关联关系的个人借款,发生的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向与其没有关联关系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十四、为员工个人报销食品等费用的扣除问题问: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费用,比如个人买食品等,是否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费用,如食品等不属于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也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因此不予从税前扣除;十五、为员工个人报销通讯费的扣除问题问:企业为员工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是作为职工福利费还是并入工资总额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个人报销的通讯费未列入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因此其不能计入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从税前扣除;个人报销的通讯费,其通讯工具的所有者为个人,发生的通讯费无法分清是用于个人使用还是用于企业经营,不能判断其支出是否与企业的收入有关,因此应作为与企业收入无关的支出,不予从税前扣除;十六、投资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能否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的问题问: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能否视为营业收入并以此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对附表一第3行“主营业务收入”的填报说明: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就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对以投资收益为主要收入的投资公司,其投资收益可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十七、企业发生佣金支出的扣除问题问: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按照中介机构销售商品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对方佣金,这部分佣金能否据实扣除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以下简称财税200929号的规定,除保险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财税200929号还明确了对手续费和佣金支出的若干管理规定;十八、企业股权投资损失的税前扣除问题问: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是否还在股权投资所得和转让收益限额内扣除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税收政策未对股权投资损失税前扣除做限制性规定,因此企业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当期据实扣除,不再受当期投资所得和转让收益限额内扣除的限制;十九、企业股权转让损失的审批问题问:股权转让损失是否需报批报批需报送哪些材料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除企业自行计算扣除以外的资产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国税发200988号未将股权转让损失作为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此股权转让损失应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报批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能证明股权转让损失的转让协议或合同;二原始投资协议或合同;三相应的收款和付款凭证、成交及入账证明;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损失的书面声明;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二十、向境外支付租金支出的扣除问题问:非居民企业A在中国取得租金收入,支付人B公司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租赁合同中双方约定B公司支付给A公司税后费用9000元,居民企业B在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以含税收入10000元为基数计算扣缴税款1000元;居民企业B询问其计算扣除租金支出时,是按扣缴税款后的9000元扣除,还是按照未代扣前的10000元扣除答:虽然B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1000元税款后向A公司支付的租金为9000元,但B公司向A公司的实际租金支出为10000元;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如B公司发生的此笔租金支出10000元与取得收入有关,准予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二十一、企业内团组织发生活动经费的扣除问题问:企业内团组织发生的活动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答:目前政策未规定企业内团组织发生的活动经费可以税前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内团组织发生的活动经费无法确认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因此不予从税前扣除;二十二、固定资产残值合理性的确认问题问:新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具体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只规定由企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是否允许企业不设净残值率企业根据经营情况在2008年以前确定的固定资产净残值为0元,在2008年之前每年根据税法规定10%的净残值率调整年度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在汇算清缴时补税;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企业的资产仍按不设净残值提取折旧,还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吗答:按照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企业可以根据职业判断按照税法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的净残值可以为零,不再受原政策规定的比例限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98号第一条的规定,“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因此2008年以后企业可以重新确定预计净残值,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可以扣除的折旧额从税前扣除;二十三、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问题一新法实施前内资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问题问:某内资企业2006年购入使用期为30年的土地使用权,按30年摊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现企业希望调整为按10年摊销,能否调整如何调整答:按照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该内资企业2006年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由于使用期限为30年,因此其在2006年应按30年确定摊销年限;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后,政策未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已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应按原政策确定的摊销年限30年执行到期;二新法实施后企业购入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年限问题问:企业2009年新取得的使用期为30年的土地使用权能否按照不低于10年的规定进行摊销答:按照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通常情况下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即是其使用寿命,因此按照合理性原则企业2009年新取得的使用期为30年的土地使用权应按30年进行摊销;二十四、因出租方提前解约致使未摊销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的扣除问题问:企业2008年将租入固定资产进行装修形成长期待摊费用,原合同约定3年,企业按3年进行摊销,后由于出租方提前解约停止出租行为,致使部分长期待摊费用尚未摊销,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答:对尚未摊销完的长期待摊费用应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内摊销完毕;二十五、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范围问题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以下简称国发200739号所附表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第25项规定了过渡性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批复国函198874号,设在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的税收优惠规定执行;对试验区的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第四至六年可按15%或10%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该项政策是仅针对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同时适用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答: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中第25项过渡性优惠政策分别规定了内资和外资高新技术企业应适用的过渡性优惠办法,适用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公布2007年3月16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规定,原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尚未期满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新标准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之后,可以在2008年1月1日后享受对尚未到期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执行到期满的过渡性优惠政策;二十六、居民企业取得被投资企业分配2008年不含以前年度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问题问:居民企业2009年取得被投资企业非上市公司分配2008年不含以前年度形成的存在税率差的投资收益是否免征企业所得税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四条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居民企业2009年取得被投资企业分配2008年度以前形成的存在税率差的投资收益,作为企业的免税收入;二十七、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后享受税收优惠的起始时间问题问:北京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是2009年7月份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那么企业在做2009年度汇算清缴时,取得证书之前6个月的纳税所得是按照15%优惠税率还是按25%的税率计算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第四条的规定,认定。

企业税务问题咨询与解答

企业税务问题咨询与解答

企业税务问题咨询与解答企业税务问题一直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而言,正确理解和处理税务事务,能够避免潜在的风险,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本文将对企业税务问题进行咨询与解答,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税务挑战。

一、企业税务登记在开展业务之前,企业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纳税人资格的前提。

企业税务登记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申报和审核。

登记后,企业才能正式履行纳税义务,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二、企业税务分类企业税务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1.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收。

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简易计税方法。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所得征税的一种税种。

企业在获取利润时,需要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和所在地不同而有所不同。

3.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劳动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征收的一种税种。

企业在支付工资薪金、发放奖金等时,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和代扣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税务筹划企业税务筹划是为了合法、合理地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的一种管理方式。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法律和税收政策,进行税务优化,实现最佳财务效益。

1.合理选择税务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合理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税务政策。

例如,对于跨境贸易企业,可以选择出口退税政策,减少税负压力。

2.合规经营: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合规经营。

一旦发生税务问题,可能会面临罚款和处罚,对企业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3.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企业的发展,企业应合理利用这些政策。

例如,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四、企业税务合规风险防范在企业税务管理中,风险防范至关重要。

企业所得税难点重点

企业所得税难点重点

2012 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辅导 :企业所得税(重点难点)一、本章重点、难点(一)企业所得税1.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人所得税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登记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其一在中国。

2.熟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原则3.熟悉税率4.掌握应纳税所得额(1)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2)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

5.熟悉清算所得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 -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税费6.熟悉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7.掌握收入确认(1)区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企业一般收入项目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3)熟悉特殊收入项目的确认8.掌握税前扣除(1)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2)掌握税前扣除的主要项目工资、薪金;补充保险;利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公益性捐赠支出。

注意: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时间性差异。

(3)掌握禁止税前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超标的捐赠支出以及非公益性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商业保险费;企业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持有的投资资产成本;企业与其关联方分摊成本时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分摊的成本;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企业所得税习题及答案

企业所得税习题及答案

企业所得税习题及答案1. 简介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它是企业利润的一部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本文将提供一些习题,并附上详细的答案,希望能对大家的学习和实践有所帮助。

2. 习题习题1某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请计算该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习题2某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全年销售收入为5,000,000元,全年成本为3,000,000元,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请计算该公司的纳税利润和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习题3某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的全年销售收入为10,000,000元,全年成本为7,000,000元,该公司支付的所得税额为1,500,000元,请计算该公司的纳税利润和企业所得税税率。

习题4某公司在某一纳税年度的纳税利润为2,0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为35%,请计算该公司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3. 答案习题1利润总额:1,0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25% 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金额 = 利润总额 * 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过程:企业所得税金额 = 1,000,000 * 0.25= 250,000元销售收入:5,000,000元成本:3,0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30%计算公式:纳税利润 = 销售收入 - 成本企业所得税金额 = 纳税利润 * 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过程:纳税利润 = 5,000,000 - 3,000,000 = 2,000,000元企业所得税金额 = 2,000,000 * 0.30 = 600,000元销售收入:10,000,000元成本:7,000,000元所得税额:1,500,000元计算公式:纳税利润 = 销售收入 - 成本计算过程:纳税利润 = 10,000,000 - 7,000,000= 3,0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 = 所得税额 / 纳税利润 = 1,500,000 / 3,000,000 = 0.50 = 50%习题4纳税利润:2,000,000元企业所得税税率:35%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金额 = 纳税利润 * 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过程:企业所得税金额 = 2,000,000 * 0.35 = 700,000元4. 总结通过以上习题和答案的练习,相信大家对企业所得税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纳税服务培训辅导

纳税服务培训辅导

注:我省自2009年1月1日起,娱乐业中的歌厅、舞厅、酒吧、卡拉OK、高尔夫球(高尔夫练习 场除外)营业税的使用税率暂按10%执行,其他娱乐业征税项目的使用税率暂为5%。
第三部分)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湖南省2012年1月1日起执 行);
7、营业税的免税项目:
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 ,殡葬服务;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三)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四)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五)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 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六)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 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 入; (七)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 除前款规定外,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 定免税、减税项目。
(二)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 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申报纳税。
第三部分 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主要税种
二、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 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3
0
10
105
20
555
25
1005
30
2755
35

对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风险和涉税政策进行解读(企业所得税部分)

对招商引资中的涉税风险和涉税政策进行解读(企业所得税部分)

1.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的版本,是2018年12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修订颁布的。

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此外,常见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还包括从事农林牧渔行业、环保和节水节能项目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投入研发活动的费用,核算准确、符合税法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根据目前的政策,可以加计75%扣除,也就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75%扣除。

3.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可以简要的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自身独立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扣除等内容,据实自行申报收入并交纳税款。

核定征收是指在企业不具备准确核算的条件,或者账册不健全、存在重大涉税疑点的情形下,由税务机关直接按照其总收入,参考市场同行业同产品利润水平,设定其所得率(利润率),直接确定其所得额,并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详细的说,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此外,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不得核定征收。

特殊行业是指:(1)金融企业,包括并且不限于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等。

税法(一)考试辅导: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税法(一)考试辅导: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总额-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和费⽤,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和费⽤不属于当期的收⼊和费⽤,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和费⽤。

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和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且同成本、费⽤核算关系密切。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收⼊总额、扣除范围和标准、资产的税务处理、亏损弥补等。

⼀、收⼊总额 企业的收⼊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具体有:销售货物收⼊,提供劳务收⼊,转让财产收⼊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租⾦收⼊,特许权使⽤费收⼊,接受捐赠收⼊,其他收⼊。

企业取得收⼊的货币形式包括现⾦、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技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纳税⼈以⾮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包括固定资产、⽣物资产、⽆形资产、股权技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技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这些⾮货币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收⼊的具体构成为: (⼀)⼀般收⼊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

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

2.劳务收⼊。

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

3.转让财产收⼊。

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物资产、⽆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辅导

(1)小型微利企业 (2)国债利息收入 (3)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5)证券投资基金分配收入 (6)证券投资基金及管理人收益 (7)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8)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 (9)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 (10)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
(21)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减免税 (22)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减免税 (23)中关村示范区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 (24)中关村示范区职工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 (25)中关村示范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26)中关村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27)中关村示范区文化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
文化科技融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政策
3
2
1
4
5
6
中关村研发费用和职工教育经费政策
时间:政策执行期限2012年-2014年
范围:原一区十园: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昌平、通州、大兴、亦庄;现一区十六园:增加顺义、怀柔、密云、平谷、房山、门头沟、延庆,并将大兴和亦庄合并为一园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01
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应从其他管理费用中支出,避免挤占日常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开支。

2012年度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中关村示范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企业(京财税〔2013〕2407号 )
2010年制定“1+6”的工作机制,其中包括四条税收优惠试点政策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税费热点问题一问一答手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费热点问题及其解答:
1. 什么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收入的一种税收。

政府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来获得财政收入,并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2.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收入类型和扣除项目。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有不同的税率和计税方法。

3. 企业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企业所得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企业发展。

4. 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到企业的利润和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的利润总额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行业,有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5.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增值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流通。

6. 如何计算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算涉及到商品的销售额或服务的营业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一般来说,应纳税额是销售额或营业额乘以税率。

根据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类型,有不同的税率。

7. 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政府通过征收印花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并规范经济活动行为。

8. 如何计算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算涉及到所书立的凭证和税法规定的税率。

一般来说,应纳税额是凭证金额乘以税率。

根据不同的凭证类型和行业,有不同的税率和优惠政策。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企业所得税部分题库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企业所得税部分题库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企业所得税部分题库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自治乡合同总收入200万元,合同预计总成本为158万元。

至2022年底已预收款项160万元,余款在安装完成时收回,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成本152万元,预计还将发生成本8万元。

2022年已确认收入20万元,则该企业2022年度确认收入为(170)万元=200某152/(152+8)-20=170万元。

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90万元,则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万元)。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业务,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13、下面哪项收入应该征收企业所得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15、下面哪项收入不计入应税收入(财政拨款收入)。

16、企业的下列收入中,不属于免税收入的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

18、企业发生下列资产处置的情形中,属于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的有(将资产用于生产另一产品)。

19、某企业2022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5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50万元(其中广告费125万元),管理费用30万元,营业外支出2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3万元,通过政府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17万元),准予扣除的税费为10万元,则该企业202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6.05万元)。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辅导

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辅导
二 、 延 收 入 政 策 要 用 足 用 活 递 案 例 :某企 业所 在地 区 为市 区 中 心 . 0 9年 根 据 市 政 府 的 城 市 规 划 需 20

灵 活 运 用 结 算 方 式 避 开 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入
确 认 风 险
于 确 认 企 业 所 得 税 收 入 若 干 问 题 的通 知 》 国 税 函 【0 88 5号 ) 业 销 售 商 ( 2 0 ]7 企 品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 应 确 认 收 入 的实现 :. 品销 售合 同 已经签 订 , 1商 企 业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相 关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企 业 对 已 售 出 2
的 商 品 既 没 有 保 留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实 施 有 效 控
案 例 : 家 电 企 业 向 B 家 电 企 业 A
销 售 一批 商 品 . 货 款 未 收 取 。 家 电 但 A 企 业 在 销 售 时 已 知 B家 电 企 业 经 营 形
到 企 业 在 计 算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时 的 收 入 确 认 、 税 前 扣 除 费 用 的 标 准 和 限 额
以 及 有 关 业 务 的 税 务 处 理 。 本 文 结 合 新 税 法 实 施 以 来 在 税 务 检 查 和 税 务 辅 导 时 发 现 的 一 些 企 业 认 为 难 以 把 握 的
家 电企 业 长期 以来 建立 的 商业 关 系 ,
帮 助 B 家 电 企 业 度 过 难 关 , 家 电 企 A 业 将 商 品 发 给 了 B 家 电 企 业 。 但 直 到 8个 月 后 税 务 检 查 时 , 款 仍 未 到 账 , 货

企业所得税法及纳税实务讲义

企业所得税法及纳税实务讲义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金的种类,以上四
种都可以扣除。
(一)准予扣除项目的标 1、准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
据实扣除.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采用据实 开支、限额控制方法具体为:
(1)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的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余额,而不同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 的利润总额. 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4.实行按所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三、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 1.税负公平原则; 2.科学发展观原则;要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运用,有利于生态平衡,有利于环境
保护. 3.发挥调控作用的原则; 4.参照国际惯例原则; 5.有利于征管原则;简单、易懂、利于操作和执行.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一般规定
(1)销售货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
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纳税人对外投资 入股分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
6、业务招待费 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收入的5‰.
例题:某企业08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当年实际 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该企业当年可在税前列 支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
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 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 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 定; (4)企业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 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 或者提供劳务,计算收入.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

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反馈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实际利润支付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在中国,企业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在实际纳税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困惑。

本文将围绕企业所得税纳税实验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反馈。

问题一: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产生的影响税收政策的变化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纳税的重要因素。

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财政需求的变化,可能会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和税收征收方式等。

这些变化对企业的经营和利润分配产生直接影响。

影响一:税率调整税率调整是税收政策变化中最直接的影响因素之一。

当税率上升时,企业需要支付更多的税款,这将减少企业的净利润。

相反,当税率下降时,企业的净利润将增加。

因此,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税率的变化,合理规划经营活动,以减少税负。

影响二:优惠政策变化政府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发展需要,对某些行业或地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

然而,当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时,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政策,并调整自己的纳税策略,以确保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

影响三:税收征收方式调整税收征收方式的调整也会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产生影响。

例如,政府可能会改变税收征收的方式,从原先的核定征收改为核算征收。

这将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财务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新的征收方式,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发生纳税错误。

问题二: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是企业纳税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环节中,企业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节将介绍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问题一:税务会计处理不规范税务会计处理不规范是企业所得税核算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例如,企业可能会忽略了一些可以抵扣的费用,导致实际纳税额偏高。

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加强税务会计的培训,确保会计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正确处理企业的财务信息。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

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所得,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的一种税种。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

本文将对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企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合法获得的所得的一种税务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需要按照以下原则履行纳税义务:1. 实行分月或者分季缴纳制度,将企业应纳税款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到指定的税务机关;2. 准确申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纳税计算;3. 保存并提供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等相关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税收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分为两档:1. 一般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5%;2.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税率为20%。

除了税率外,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

这些优惠政策包括:1.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3. 对于在西部地区投资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适用10%的税率等。

四、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是企业纳税义务的具体执行步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流程如下:1. 按照规定时间,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资料;2. 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和资料提交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3. 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表上的应纳税款金额进行缴纳,可以选择月度、季度或年度缴纳方式进行;4. 缴纳时需要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并保存好缴款凭证;5. 如有需要,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第65讲_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其余考点

第65讲_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其余考点

第六单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二、应纳税所得额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提示】企业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为亏损。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三、应用举例【例题1·不定项选择题】(非考试标准题型)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8年度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元,出售一台设备收入20万元,转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收入300万元,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80万元。

(2)税收滞纳金5万元,赞助支出30万元,被没收财物的损失10万元,环保罚款50万元。

(3)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3500万元。

已知:甲公司2012年在境内A市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预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A.出售设备收入20万元B.销售商品收入5000万元C.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300万元D.从其直接投资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收益80万元【答案】D【解析】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甲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是()。

A.环保罚款50万元B.赞助支出30万元C.税收滞纳金5万元D.被没收财物的损失10万元【答案】ABCD【解析】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选项C);(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选项AD);(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6)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选项B);(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详解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详解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详解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实际利润按照一定税率缴纳的税金。

对于企业而言,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一、纳税主体及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为国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国企业的驻中国机构。

根据不同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也有所不同。

对于中国境内企业,年应纳所得税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税率为25%;年应纳所得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税率为25%。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驻中国机构,税率为25%。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二是实际利润计算方法。

1.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核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适用于某些特定行业,如小规模纳税人、农、林、牧、渔业以及利用特许权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等。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成本率-费用-准予扣除额其中,销售收入是指企业从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全部收入;营业成本率是指商品销售额与销售成本之比;费用包括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

2. 实际利润计算方法实际利润计算方法是企业所得税的常见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实际利润-准予扣除费用-准予加计收入其中,全年实际利润是指企业一整年的利润总额;准予扣除费用是指符合税法规定的各项费用,如工资、房租等;准予加计收入是指符合税法规定的应额外计算的收入。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最终的企业所得税额为应纳税额乘以相应的税率。

三、准予扣除和加计收入企业需根据税法规定,了解准予扣除和加计收入的具体内容,以便正确计算企业所得税。

1. 准予扣除准予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费用扣除后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准予扣除项目包括工资、租金、利息、罚款等。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理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所得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税的。

企业所得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企业主营业务所得、投资收益、资本利得和其他非经营性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是通过税收的方式调节国家财政收支,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为国家提供经济支持。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分为两种:独立计算方式和统一计算方式。

独立计算方式是指每个企业独立计算所得税,并按照企业所得利润的比例进行缴税。

统一计算方式是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全体合伙人共同享有利润的比例进行计算和缴税。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所得利润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分为三档:20%的税率适用于企业所得利润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25%的税率适用于企业所得利润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部分;30%的税率适用于企业所得利润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五、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为鼓励和支持企业的发展,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常见的减免政策包括以下几种: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企业所得税对外投资抵免政策等。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利润减半征税,即按照5%的税率进行计算和缴纳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是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前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适用五年减半征税的政策。

企业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是对企业利用自主研发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服务或者整体解决方案的,按照实际所得的研发费用的150%给予企业所得税减免。

六、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纳税义务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纳税义务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项税务义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务期限,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和相关纳税资料报送给税务机关,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方式和时间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还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按时进行税务审计,并提供相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辅导(北京税协)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辅导(北京税协)
–《办法》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 提示: • 真实性是基础,如有证据证明经济业务不真实,即
使符合上述规定也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 例:
• 甲公司2019年4月15日进行2018年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通知该公司,其 2018年2月从A公司购进的货物,价税合计116000元。经核实发现A公司已走 逃失踪不纳税申报,被列为非正常企业,A公司开具的发票已被列为异常凭 证,要求甲公司将从A公司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做转出处理。甲公司接到税 务机关的通知后,已无法再向A公司换开合规发票。鉴于此,甲公司取得了 其他资料证明支出的真实性: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发票

财政票据


收款凭证

分割单
其他
企业所得税政策辅导
•例
• 问:企业举办促销活动,针对客户进行抽奖,奖品为现 金,奖金已经替客户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没有发票能 否作为企业的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 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举办的促销活动中,针对客 户发放的符合有关规定的现金奖品,在税前扣除时应取得 有中奖人姓名、身份证号、中奖人签字、支出项目、收款 金额的收款凭证、支出凭证、代扣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 内部凭证后可从税前扣除。
–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 为税前扣除凭证;
• 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税金、土地出让 金、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向法 院支付的诉讼费用等支出、支付违约金。
–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发放小额电子红包或优惠券的支出 –对方为个人的,收款凭证(外部凭证)也是扣除凭证 » 搬迁补偿支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政策辅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送资料:
(一)北京市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或北京 市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 (二)年审合格证明(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非必选项) (三)获利年度声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软件及集成电路类

7.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 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 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政策延续 在2010年12月31日前,依照《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财税[2008]1号)第一条规定,经 认定并可享受原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 可在本通知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



5、条件 本通知所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或 软件产品开发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2011年1月1日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并经认定取得集成电路设计企 业资质或软件企业资质的法人企业; (二)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 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 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 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 额的比例不低于50%;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 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 (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 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 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 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 件产品登记证书》; (六)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电路或软件 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七)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或者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 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 的技术支撑环境;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 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 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 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 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 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 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 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 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


1、税率。 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 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 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 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 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等依照 本通知规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 其他相同方式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一项最优 惠政策执行,不叠加享受。


报送资料:
(一)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 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 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二)(如属于替代旧固定资产出具)被 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 情况的说明; (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软件及集成电路类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高技〔2012〕24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管理有关问题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27号

报送资料: (一)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 (三)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四)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 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 (五)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 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 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 (六)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一)高新技术类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 定条件的企业: 政策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 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下 发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 电路设计企业名单的文件; (二)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声 明; (三)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软件及集成电路类

8.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 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软件及集成电路类
(一)高新技术类



2.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 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 得额。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 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 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 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 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 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 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 2、获利年度。 软件生产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 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

3、起始年度 符合本通知规定须经认定后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在获 利年度当年或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取得相关认 定资质。如果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 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该企业可从获利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定 期减免税优惠;如果在获利年度次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之后取得相关认定资质,该企业应在取得相关认定资质 起,就其从获利年度起计算的优惠期的剩余年限享受相应 的定期减免优惠。
(一)高新技术类
3.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 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 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 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 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 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 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报送资料: (一)抵扣资格备案 1.经有权部门批准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2.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3.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4.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5.投资合同、协议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未上市的声明; 7.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 (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8.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 1.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2.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 的复印件); 3.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明细表; 4.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6、相关政策口径 本通知所称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按照《财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 [2006]1号)规定执行。 十三、本通知所称研究开发费用政策 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执行

1.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 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 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 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 入总额中减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