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解答

合集下载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一、报批类税收优惠事项(一)业务概述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税收优惠。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

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二)申请时限纳税人申请报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办理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由区(分)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三)报批类税收优惠事项内容1、再投资退税审批(1)业务概述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国内外经济组织作为投资者,以其在境内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作为资本投资于西部地区开办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2)主要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3)主表及附报资料(1)退税的书面申请和《再投资退税申请表》;(2)增加本企业注册资本的企业,必须提供下列各项资料的正本及其复印件:1)营业执照及工商物价信息部门出具的注册资本变更通知书;2)企业董事会作出的股利再投资决议;3)企业记录利润再投资过程的会计凭证;4)再投资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5)企业再投资当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存款汇总表;6)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检查结论书(未经税务机关检查的,提供企业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再投资利润所属年度至利润再投资前一年度的审计报告;8)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明证明。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1年5月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1年5月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2021年5月2021年5月,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并提高就业率。

以下是2021年5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全集。

1. 减税政策:政府将继续减少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从2021年5月1日起,小型企业的税率将从15%降至13%,中型企业的税率将从25%降至20%,大型企业的税率将从35%降至30%。

这将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 折旧费用加速扣除:政府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加速折旧,加快成本的扣除。

从2021年5月1日起,企业可以在购买固定资产后的第一年将30%的折旧费用加速扣除,之后每年可以继续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3.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为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政府允许企业在纳税前扣除研发费用。

从2021年5月1日起,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直接扣除。

4. 投资所得免税:政府鼓励企业进行长期投资,为投资所得提供免税政策。

从2021年5月1日起,企业投资股权、债权、不动产和其他资本项目所得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5. 归国外汇免税:政府鼓励企业引进外资和海外投资回流,为归国外汇提供免税政策。

从2021年5月1日起,企业将获得在境外获得的资本金或利润收入的归国外汇免征企业所得税。

6. 地方优惠政策:为了吸引投资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各地政府还可以制定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加速折旧、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和其他相关优惠。

总而言之,2021年5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这些政策将减轻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并提高就业率。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政府可以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02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同时⼜处于其他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如何享受税收优惠?居民企业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税率并适⽤减半征税⾄期满,或者选择适⽤⾼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同时⼜处于其他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如何享受税收优惠?居民企业被认定为⾼新技术企业,同时⼜处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条第三款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税率并适⽤减半征税⾄期满,或者选择适⽤⾼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新技术企业取得境外所得的适⽤税率是多少,在税收抵免⽅⾯有何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总额、总收⼊、销售收⼊总额、⾼新技术产品(服务)收⼊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留存备查资料有哪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留存备查得资料包括如下:1.⾼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2.⾼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4.年度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持作⽤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持的⾼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说明,⾼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资料;5.年度职⼯和科技⼈员情况证明材料;6.当年和前两个会计年度研发费⽤总额及占同期销售收⼊⽐例、研发费⽤管理资料以及研发费⽤辅助账,研发费⽤结构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减半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减半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减半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并按一定比例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对于企业来说,所得税是其财务成本的一部分,影响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

因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直是企业关注的焦点。

2021年,为了刺激企业发展,我国实施了一项重要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2021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

根据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享受所得税减半的优惠待遇。

具体来说,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可以按50%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首先,为了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政策针对的是小型微利企业,对企业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

具体而言,企业的年应税所得额不能超过300万元,年度从业人数在300人以下,企业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同时,企业的主营业务也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中小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的规定。

其次,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

企业需要在全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交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税务登记证件等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

此外,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的执行效果,税务机关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税务机关将加强对符合条件企业的备案、核查、抽查等工作,确保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的合规性。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规定的企业,将追缴减半的企业所得税,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将是积极的。

首先,减半的企业所得税将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这将促进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

其次,优惠政策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和发展,推动经济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2021年企业所得税近期优惠政策整理

2021年企业所得税近期优惠政策整理

一、近期政策(一)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示例如下【例】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1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

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延续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3.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三)疫情防控优惠政策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的全年利润所得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机关依法向企业征收。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纸质申报和电子申报。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需要到税务机关领取纳税申报表格,填写完整后递交给税务机关。

电子申报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周期是多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周期一般是每年一次,时间为全年度的纳税期限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具体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而定。

企业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税率是多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税率根据企业所得利润额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调整,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五、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通常以企业全年利润额为基础,按照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机关。

六、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文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等。

企业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和文件完整准确,以便税务机关进行核对和审查。

七、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有哪些?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一些减免和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者税率优惠。

企业应了解相关政策,并在纳税申报时申明享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

八、企业所得税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有哪些?企业不按照法定程序申报、不如实记录账目、虚报、隐瞒或者弄虚作假等行为都会被视为违法行为,将面临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罚。

违法行为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追缴税款、行政拘留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

由于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复杂,各级税务机关都将其作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其他税种无法比较的。

因此,了解和掌握汇算清缴管理工作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提高所得税整体管理工作质量有着较强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XX 市国税局为例,对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以分析,以求找出存在问题,研究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管理的措施。

一、当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存在问题及分析〔一〕汇算清缴模式与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同步。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明确主体、标准程序、优化效劳、提高质量〞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导思想后,纳税人自核自缴行为就已经迈入法律标准化的轨道,即纳税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同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就目前所得税管理水平及纳税人的汇缴水平及观念来说,存在着两个“不升反降〞。

一是纳税人汇算清缴质量“不升反降〞。

由于纳税人的财务水平不高、税收政策水平较低或纳税意识不强,导致这一现象产生;二是税务机关对汇算清缴的关注度“不升反降〞。

不少税务机关认为汇缴主体发生转移后,汇算清缴都是纳税人的事,跟税务机关关系不大。

因此,容易产生税务机关关注度的降低。

以上这些都决定了纳税人的自行汇算清缴,在目前阶段很难实现,尽管它是尊重纳税人权益的一种合理模式,但其不能有一定的质量保证。

有机肥设备〔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存在问题。

一是税务机关管理地位的变化带来的问题。

新所得税法税收优惠由审批制变为备案制后,税务机关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上变主动效劳为被动效劳,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优惠政策的落实;二是优惠政策在CTAIS系统中未能实现全面监控。

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Word 文档1 / 1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状况分别纳税。

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2021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关怀到大家! 一、优惠的表达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引用超额累进计算方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即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依据相当于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依据相当于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需符合的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三、要留意的问题1、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留意防止踏入雷区,当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366.67万元之间时,税后所得不增反减。

3、留意与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连接。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应记入“其他收益”贷方,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

会增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若企业处于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须慎重考虑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还是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4、查补所得也应计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检查的查补所得应计入查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若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须补缴相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相关费用的扣除问题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捐赠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人工费用等相关支出,凡纳入国家机关、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关于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问题(一)购买方企业的税务处理1.购买方企业购买可转换债券,在其持有期间按照约定利率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购买方企业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将应收未收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该应收未收利息即使会计上未确认收入,税收上也应当作为当期利息收入申报纳税;转换后以该债券购买价、应收未收利息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该股票投资成本。

(二)发行方企业的税务处理1.发行方企业发生的可转换债券的利息,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2.发行方企业按照约定将购买方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和应付未付利息一并转为股票的,其应付未付利息视同已支付,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三、关于跨境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问题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混合性投资业务,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3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可以按照该公告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但同时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除外:(一)该境外投资者与境内被投资企业构成关联关系;(二)境外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将该项投资收益认定为权益性投资收益,且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202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202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13号)规定:一、月销售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可以看出,此次政策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法和零碎计算法,部分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税负差异过大的问题。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将为微利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税收政策环境,鼓励微利小企业做大做强。

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果采用全额累进税计算方法,在其他优惠政策不变×10%的情况下,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1万元(10.1万元),与每年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相比,应纳税所得额仅增加1万元,但应纳税额增加了5.1万元。

按照超额累进法,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1万元(100万元)×5%+1×10%,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万元,应纳税额仅增加1万元。

此次政策调整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分段计算,适当缓解了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税负不公平的问题,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做大做强。

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101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采用全额累进计税方法,在其他优惠政策设定不变的情况下,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0.1万元(101×10%),相比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的情形,应纳税所得额仅增加了1万元,但应纳税额增加了5.1万元。

而按照超额累进计税方法,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1万元(100×5%+1×10%),应纳税所得额增加1万元,应纳税额仅增加0.1万元。

可见,采用超额累进计税方法后,企业税负进一步降低,将为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财政部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财政部决定自即日起执行以下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50%征收。

2. 技术创新型企业所得税优惠经国家认定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征收。

3.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5%征收。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2. 租房个人住房租金每月扣除专项附加扣除数额增加为2000元。

3. 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继续教育等个人支出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数额。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1. 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 农产品销售税率农民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按照1.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消费税优惠政策1. 节能环保产品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税返还。

2. 非营利性活动非营利性公益性活动所获得的非营利性基金、经费以及物资等,免征消费税。

五、关税优惠政策1. 技术装备进口关税对进口技术装备,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关税减免。

2. 元器件进口关税对进口用于生产其它产品的元器件,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关税减免。

六、其他税收优惠政策1. 对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 对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 对技术创新型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财政部将持续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税收政策的调整和优化。

财政部日期:2021年1月1日公告有效期:长期有效。

2021年所得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

2021年所得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

2021年所得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1 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2.2021 年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计算3.2021 年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4.2021 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正文一、2021 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继续按照2.5% 的税率进行缴纳,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征收税收。

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2021 年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计算根据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相关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应纳税所得额不到 100 万元的部分,所得税的税负率低至 2.5%;100 万元至 300 万元的部分,所得税的税负率为 10%。

以下是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免所得税额 = 年应纳税所得额×(25% - 2.5%)三、2021 年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假设某小微企业 202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150 万元,那么该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 万元× 2.5%)+(50 万元× 10%)= 2.5 万元 + 5 万元 =7.5 万元四、2021 年小微企业优惠政策1.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2021 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及减免政策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读汇总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读汇总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读汇总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解读汇总2021年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及各种税收政策调整,对于新政的理解和运用各有不同,很多财务人员心理已经忐忑了,在此整理了一些汇算清缴中常遇到问题及解答供大家参考。

1、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能否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答: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哪些行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有特殊规定?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48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解答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解答
来源:
日期:2021-04-26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5号第一条“关于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规定如何执行?
答:(1)劳务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应根据劳务派遣合同或协议,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劳务发票及附列清单上列明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金额在税前扣除。

(2)劳务用工单位若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费用外,还额外再支付给予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的费用,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通知》(国税
函?2021?3号)等相关规定作为劳务用工单位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等费用在税前扣除。

(3)劳务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所负担的所有工资薪金支出额(包含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和本单位直接支付),可计入劳务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基数,作为
计算职工福利费等各项费用扣除的计算基数。

(4)劳务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所负担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支出,不得在劳务派遣单位重复扣除。

2、省内跨县、市企业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到所属关联企业工作,编制在原公司,社保仍保留在原地,其在关联企业发放的工资及各种补贴等收入,是否允许在税前扣除?
答:依据总局15号公告精神,在不重复扣除的前提下,省内跨县、市企业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到所属关联企业工作,个人所得税在关联企业所在地缴纳,由关联企业发放的工资及各种补贴等收入,可作为职工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等费用在税前扣除。

集团公司应提供下派员工及就职单位的名单清册。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六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及第九条“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各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处理”。

如何理解?“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和说明”包括哪些内容?
答:(1)依据总局15号公告精神,企业2021年以前发生的应扣未扣或者少扣除的支出,可按第六条期限追补确认。

(2)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和说明应提供材料包括: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的成本,已在追溯调整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以前年度相关支出应扣未扣的原因;分年度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追溯调整的具体计算分析及补(退)税情况、弥补亏损情况等相关书面情况说明;已实际发生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相关支出涉及的合同、协议、入库凭证等)。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八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
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问:企业进行纳税调减是否允许?
答:企业按照会计要求确认的支出,没有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如折旧年限的选择)的,为减少会计与税法差异的调整,便于税收征管,在税务处理时,将不再进行调整。

即会计年限长于税收规定年限的,企业不能进行纳税调减。

5、省局公告2021第8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规定了企业清算备案程序,问:对于核定征收企业的清算按什么方式?
答:清算期为企业不再持续经营、非正常生产时期,核定征收企业的清算应按总局企业清算所得税相关规定处理,填报《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6、企业通过第三方转持的股份分红是否可作为免税
收入?例如:A借款给B,由B出面投资于C,最后C税后利润分红给B,再由B划给A。

A取得的分红可否作为免税收入?
答:企业通过第三方转持的股份其实质为债权性投资而非股权性投资,其分红不能作为免税收入。

7、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超过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且投资协议与企业章程对分红比例均无特别约定,超过部分是属于取得的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为免税收入?
答:企业取得超过投资比例的分红,且投资协议与企业章程对超比例分红均无特别约定,超过部分不属于取得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的免税收入,应并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8、房地产企业售房时赠送的商品如何处理?房地产企业交房时附送的货物(如汽车、彩电、空调等),是作为买一赠一,还是视同销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