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标发展战略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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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标发展战略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商标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焦政文[2010]40号
【发布部门】焦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22
【实施日期】2010.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商标发展战略工作的意见
(焦政文〔2010〕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我市商标发展战略进程,加快培育和发展品牌经济,全面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商标发展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实施商标战略,提高商标意识,加大维权力度,促进和谐发展”这条主线,按照纵向提升层次、横向扩展阵容的思路,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
体争创更多全国驰名、全省著名和全市知名商标,增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综合竞争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更具活力的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全市注册商标达到6000件。

其中,全市知名商标达到250件以上,全省著名商标达到100件以上,全国驰名商标达到5件以上。

三、培育重点
(一)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商标。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行产业化经营,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健全质量检验检测、农业标准化和动植物疫病防治安全保障等体系。

积极引导名优特新农产品组织以及获准使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组织和个人申请商标注册,指导帮助有产地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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