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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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注册有限公司、股份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区别很多人创业注册深圳公司,但看到市面上有各种类型的公司名称.如xxx厂、xxx酒楼、xx 股份公司等林林总总.那自己应该选择注册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呢?他们之间又有何利弊?今天,深圳大业的企业顾问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法律资格、条件、优缺点来与大家分享。

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完整word版)私营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完整word版)私营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

企业各种组织形式之间的区别大中小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一)企业法人: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二)自然人性质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1)出资人不同。

公司的出资人可以为两人以上,出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对出资人出资的行为能力也不加限制,只要具备权利能力的任何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仅限于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可拥有独立于股东的公司财产,并独自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上被称为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根本区别.(3)出资人享有的权利不同。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的仅仅是股权,其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就不能由股东直接支配和使用,只能通过股权的持有来控制公司,即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分离的;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对其出资的财产不仅拥有所有权,而且可以直接支配并自主决定如何使用,即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合一的。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献策产为限对公司经营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则对企业经营的一切风险承担无限责任。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具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普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种组织风险小,好赚钱,好管理
2.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1.个体工商户:依照《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设立,一个人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由出资人本人自办理或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2人(含2人)以上出资,出资多少没有要求,出资人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其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合伙人之一。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提交书面合伙协议及出资权属证明。这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其出资人之间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多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如果是一人单独出资的公司(即:一人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万元。设立登记应填写指定委托书,由被委托人办理。被委托人应是自然人股东之一或法人股东的职工。也可委托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1)名称核准:名称中必须有“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字样。(2)设立登记:填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将设立登记申请书中《投资者名录》、《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情况》表的内容另打印一份,打印公司章程2份(章程应由全体股东签字)

(整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

(整理)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一人有限公司区别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

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但个体户仍然要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时,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辛辛苦苦挣了一百万,有可能因为一次交易作赔了,就要把一百万填进去。

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应注意的事项主要有: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64条)不难看出,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

但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要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设立时要求相对简易。

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且设立及其他要求相对严格。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

独资公司是什么意思独资公司一、公司与独资企业的区别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出资方式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独资企业,亦称个人企业,是由单独一人出资设立、由一人拥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独资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在于:1、设立主体不同。

独资企业的设立人是自然人,法人组织不能设立独资企业。

公司的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成员人数不同。

独资企业由一个成员或投资者设立,一切利益和风险也概由该投资者承担。

公司,除一人公司的特殊情况外,都具有多数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内容,都构成了一个不同于个人的经营团体,这种成员或投资者的多数性与独资企业成员的单一性形成鲜明对比。

3、法律地位不同。

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不具有法人人格。

而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法人地位,是典型的法人组织。

4、财产关系不同。

由独资企业的非法人地位所决定,独资企业的财产由独资企业主所有,企业本身不享有所有权。

而公司由其独立的法人地位所决定,其财产不归股东所有,而是归公司本身所有,公司就是其财产的所有者。

5、经营管理不同。

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独资企业主享有对内决定企业一切事项、管理企业经营和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

而公司的经营管理是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法定组织机构实施的,公司的对外代表权则由法定代表人行使。

6、责任承担不同。

独资企业的负债在追及效力上等于企业主个人的负债,如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企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而公司的债务不等同于其股东的债务,公司对其债务以其拥有的资产独立承担责任,其股东只承担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

相关知识链接公司的基本特征:1、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组织。

2、公司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

4、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注册登记包括哪些事项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独资、合伙、公司区别与联系

独资、合伙、公司区别与联系

公司、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是当今市场经济中最典型的三种企业形式,它们虽然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但是三者的法律形态却有以下几点区别:(1)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同。

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设立,受公司法调整;合伙制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受合伙企业法调整;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

(3)组建方式不同。

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人一般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4)投资人与企业(公司)的财产关系不同、责任形式不同。

公司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其投入公司的财产彻底分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负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财产与合伙企业的财产相对分离,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合伙人以其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即负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不分离,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内部事务管理结构不同。

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法定职权和公司章程的约定管理公司事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协议的约定管理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他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6)另外,个人独资企业与公司和合伙企业相比,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条件较宽松,设立程序较简便,进入或者退出市场也较灵活;但是其公示性(主要指财务公开程度)不如公司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经营风险大于公司和合伙企业。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对比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对比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01.个体户、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定义个体户:按照《民法通则》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不具有法人资格。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 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02.个体户、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三者之间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有限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二,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如在企业设立登记时,就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投资创业时,不少投资者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遇到一个困惑:是设立个体工商户还是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好?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是怎么回事?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条件?企业有不同的法律形态,中国微小企业常见的法律形态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不同的企业法律形态对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业主数量、注册资本、成立条件、经营特征、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等不同。

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个人投资可供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他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一、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的定义1。

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

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

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

2.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或者家庭)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3。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的公司。

在一人公司的情况下,如果股东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是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

二、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同点1.民事责任的承担都是无限责任。

2.都有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与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区别.3。

都是一个自然人名义投资成立的,该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

4.都能成为公司的股东,但个体工商户只能以个人投资者身份成为公司股东,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企业名义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三、适用法律不同1。

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设立。

2。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法》是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3。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优点:1.灵活性强:个人独资企业无需与其他股东达成共识或进行繁琐的沟通,个人可以自主决策,并快速做出反应,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

2.低成本:创办个人独资企业的成本相对较低,无需支付其他股东的股份,也无需制定复杂的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3.简单易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结构相对简单,所有决策和经营活动均由个人独立完成。

这减少了企业内部的复杂性和决策的滞后性,提高了企业的灵活性。

4.所得归属: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利润归个人所有,个人可以直接享受企业经营所带来的收益。

5.保密性: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机密,因为无需分享个人的商业计划、财务状况和其他敏感信息。

缺点:1.个人承担风险: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债务和损失由个人承担,若企业面临经营困难或债务问题,个人可能会失去个人财产,承受巨大风险。

2.有限的资源:个人独资企业仅依靠个人的资金和能力,带来了资金和资源的限制。

个人可能面临资金短缺,无法实施大规模项目或扩大业务。

3.个人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个人负有全部责任,包括财务风险、法律责任以及员工和顾客的问题。

个人需面对许多不可预测的风险和责任。

4.难以发展: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有限,很难实现规模经济并扩大业务。

这也意味着在面对竞争时,个人企业可能无法与大型企业抗衡。

5.资金筹集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的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个人通常依赖个人储蓄、借贷或其他形式筹集资金。

这可能限制了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总结: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灵活、低成本、易管理的企业形式,可以使个人独立决策并享受所有利润。

然而,个人承担全部经营风险和责任,并面临资金和资源的限制,管理规模有限并难以与大型企业竞争。

因此,创办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权衡以上的优缺点,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一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从字面上理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似乎非常相近。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上的一人公司不仅包括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包括实质上的一人公司,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只有一人,其余股东仅为持有最低股份的挂名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1)比普通有限公司更高的最低资本额标准(10万)和更严格的出资缴纳要求;2)设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也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法律规定了特别的公司透明要求;4)法律规定了更简易的管理方式;5)强调了会计审计的要求;6)规定了财产独立、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则。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这类企业,由一个自然人独自出资,一般资本数额较少,企业规模较小,承受风险能力较差.其在组织上的设立、终止条件和程序比较简易,经营管理上出资人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所得利润归出资人独立享有,同时出资人要独立的承担无限责任。

但是以上两者在法律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差别,两者的区别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法律形态不同在法律形式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虽然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形式上不具有法人的资格。

(2)主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比较(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一人公司等)
一、个人独资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法律主体形式不同
非法人企业,不具有公司形式
公司法人
责任承担不同
无限责任制
有限责任制
财产所有制不同
私有制企业,财产归个人所有
国有制
财产权归属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与投资人财产无明显区分
法人财产制度,股东是国家授权的投资公司或部门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退伙后债务承担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
①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②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事务人。执行合伙事务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的变化
①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合伙人退伙。
②合伙人自然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当然退伙。
①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条例补充:
《合伙企业法》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个人独资企业和独资公司有什么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和独资公司有什么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在一些要求具备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场合,个人独资企业就不如个人独资企业了。
2、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出资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以家庭财产出资的应该在申报时注明). 个人独资公司以其公司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与公司财产的,以个人财产的限制,个人独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一次缴清.
3、很重要的一点,个人独资企业不交企业所得税,只交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的有限公司既交企业所得税,分红时也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公司以及合资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公司以及合资公司的区别
至于税率方面,是外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独资企业和公司最大得区别是承担责任不同,
独资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企业亏损赔钱倒闭时,投资人要负责清偿所有债务,不管当初投资多少(其实和个体工商户没什么区别)。
而公司股东只按照其出资额承担的责任。
从主体资格讲,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公司是法人,所谓法人就是在法律意义上的“人”。公司在法律意义上是和股东相对独立的“人”,在财产上,投资独资企业的钱还是属于投资人的,可以任意支配;公司则不同,股东投资的钱是属于公司的,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在公司解散时,享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详细的查一下《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公司法》
一人公司属于公司中特殊公司,大部分与普通公司一样,但《公司法》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财务上,虽然规定了企业都应该做账,但个人独资企业相对宽松,公司就不同,除了注册登记时要验资,年检时都有可能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浅析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的区别

浅析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的区别

浅析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的区别作者:蒋建奎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19期[提要] 目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上存在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这样身份的企业形式。

由于缺乏对法学知识的了解,许多公民对这两种企业的认识混为一谈。

实际上,这两种身份的企业是有本质区别的,是两种互不相同、形态各异的企业形式。

本文分别从设立条件、承担法律责任、企业获得利润所缴纳的所得及经营权分离程度等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独资企业;独资公司;设立条件;承担法律责任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2年8月9日目前,社会上存在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这样身份的企业形式。

许多公民认为这两种身份的企业形式实际上就是一种企业形式,只不过是称呼不同,其实有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

个人独资企业与独资公司是两种互不相同、形态各异的企业形式。

在我国法律面前,它们享受不同的法律待遇,有着不同的法律条文。

一、设立条件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独资公司简称“一人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及独资公司设定了概念,同时通过概念,我们可以分析个人独资企业及公司设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同:1、投资人。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所设立的地区在中国境内,同时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即要求投资人是一个中国国籍公民。

如果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所设立的独资企业不适用于该法律条文,而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法。

同时,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而独资公司的投资人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东投资,这就说明独资公司的投资人除了个人外,同时个人独资公司不允许的国家机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能作为个人独资公司的设立人。

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
有: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2、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纳。 3、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第60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61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完善财务制度,每年要进行一次审计,并应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否则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64条)不难看出,设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还是按照新公司法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当事人的一种选择,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企业形式。但其主要区别是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要的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设立时要求相对简易。一人有限公司在符合公司法要求的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且设立及其他要求相对严格。主要是注册资本为10万元以上且一次缴足,有债权债务纠纷时应能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独立,且每年都有审计成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区别2007年03月07日 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是个人投资可供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以下从几个方面对这三种法律形式进行比较。 首先,法律地位不同。 根据我国法律,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隹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王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形式,也是个体经济的一种法律形式。个体工商户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但个体工商户不是一个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虽然可以起字号,并可以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也只是自然人进行商业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属于自然人企业范畴。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企业名称可以看出,一人公司符合公司设立条件,是具有完全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其次,出资人不同。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第三,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 个体工商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承担的责任性质而言,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即不以投入经营的财产为限,而应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当然,无论是以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承担责任,都应当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大家,请问: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什么举例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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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不需要注册资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金由一个股东出资,叫做自然人独资,06年公司法修改后允许一个股东出资注册公司,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业执照上一般会注明自然人独资企业。股东只承担注册资金的有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后面一般是某某商行,某某经营部,比如深圳市佳佩电子商行,深圳市天亿嘉工艺品经营部等;个体工商户一般是某某店,比如深圳市福田区福旺商店,个人独资公司以有限公司结尾,深圳市六福珠宝有限公司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的异同角度分析公司的优缺点。

一.分析三者异同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1.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一人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

2.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公司的财产按占股份比例分配。

3.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承担有限责任,只需承担认缴的部分。

4.与二者的不同的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我们分开来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有公司章程、名称、住所等。

一人有限公司:除需要具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外还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人数5人以上,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二.分析公司的优缺点1、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股东承担的风险小,股东若履行了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资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也不能株连股东,所以有利于聚集社会游资,扩大企业规模;(2)公司寿命长,只要公司不依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公司一直存在,不受股东死亡或经理人员辞职的影响;(3)公司资本稳定,因《公司法》规定股东不能抽回出资,所以有利于企业实行战略管理;(4)管理专门化,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区别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Return|一、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

我国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调整个人独资企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律。

1、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在立法上采取了准则主义,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企业即可直接办理工商登记,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成为个人独资的企业的投资人。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必须与其责任形式相符合,不能使用“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法律没有限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额金额,由投资人在设立时予以申报。

投资人的申报金额原则上应当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可以是个人资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生产经营场所包括企业的住所和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处所。

住所是企业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的法定地址。

2、个人独资企业的限制条件(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设立手续简单,经营灵活,所以,从有利于个人独资企业发展出发,法律上除作必要的限制外,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松。

对于投资人的范围,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外,没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2)投资人须是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对于外国自然人只能根据《外商独资企业法》成立外商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公司不是一回事。

两者的共同点:均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两者的不同:
1.概念不用:个人独资企业是有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设立主体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而个人独资公司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3.性质不同:个人独资公司是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企业法人。

4.承担法律责任不同:个人独资公司的股东对债务是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缴纳税种不同:个人独资公司盈利时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还须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只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6.税负不同:个人独资公司不仅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重;个人独资企业只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负相对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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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工 厂是 个 人独 资 企 业 。该 企 业 在
本质 区别的 , 两种 互不相 同、 是 形态各异 然人股东或者法人股 东投资 , 这就说 明独 2 1 02年 1月解散 , 解散 时, 厂欠 B公司债 的企业形式。本文分别从设立条件 、 承担 资公司 的投资人除了个人外 , 同时个人独 务 10万元而企业解散时, 0 企业财产只有
资公司是两种互不相 同、 形态各异 的企业 企业法》 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的出资数额 元 , 甲公民不再进行偿还 。 在权利义务上, 形式 。在我国法律面前 , 它们享受不 同的 未作 限制 。根据 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 公司的财产 虽然源于股东的投资, 但股 东 法律待遇 , 有着不 同的法律条文 。
样 身份 的企 业形 式。 由于缺乏对法学知识 的机构 或者 国家授权 的部 门、 企业、 事业 企业 由一个 自然人出资, 投资人对企业的
的 了解, 许多公 民对 这两种企 业的认识混 单位等 都不能作 为个 人独资企业 的设立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例 如: 甲公民创 办了 为一谈.实际上, 这两种身份 的企 业是有 人 。 而独资公司的投资人是指只有 一个 自

资企业及独资公司设定 了概念, 同时通过 概念 , 我们可 以分析个人独 资企业及公司 设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 同:
二、 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 企业是非法人 企业而独 资公司
企 业所 得税 , 以企 业 的生 产 经 营 所 是
是法人企业 。 在我 国法律体系 中是这样界 得 和其他所得 为计 税依据而征 收 的一 种
管妥 制度
浅析 个 人独 资企 业 与独资 公 司的 区别
口文 / 蒋建奎
( 北京市高朋( 泰州 ) 师事务所 律 北京 )
[ 要] 目前 , 提 在市场经 济条件 下 , 业不适 用于该法律条文, 而适用于外商独 业 , 人 企 业 能够 以企 业 自 己的 名 义 独 立 法 社 会上存在 个人独 资企 业与独 资公 司这 资企业 法。 同时, 国家机关 、 国家授权投资 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 个人独资
也可 以家庭共有财 产权 。 法人财产权是指公 司拥有 由股 东投 和 国个人独 资企业法》 简称 《 个人独 资企 人可 以个人财产 出资,
业法》 在中 国境 内设立 , 由一个 自然人投 产作为个人 出资 。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 资形成 的法人财产, 并依法对财产 行使 占 变更) 记 有、 登 使用收益、 处分的权力 。因此 , 投资于 资, 财产为投 资人个人所有 , 投资人 以其 人出资 的投资人应 当在 设立 ( 《 对设立一人 公司 的财产 需要通过对资本 的注册与 股 个人财产对 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 的经 申请书上予 以注 明。 公司法》 营实体。 独资公司简称“ 一人公司”“ 、一人 有限责任 的公司 的注册 资本的最低 限额 东的其他财产 明确分开,在公 司成立后 , O万元,股 东应 当一次足额缴 股东不得抽 逃投资 , 或者 占用 、 支配 公司 有限责任 公司 ” 独股公司 ”是指 由一 为人民币 1 或“ , 名股 东 ( 自然 人或法人) 持有公 司的全部 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 不允许分期缴 的资金、 财产 。 出资的有 限责任公 司。 通过法律对个人独 付 出资。 三、 企业获得利润后所缴纳 的所得不
个 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 东, 投资人对公
目前 , 社会上存在个人独资企业与独 心 、 工作室等 , 不得 适用“ 限 ”“ 有 、 有限责 自己的名义从事 民事活动 。 独资公司是 由 资公司这样 身份 的企业形式。 多公 民认 任 ’ 者“ 许 减 公司’ 样。独 资公 司的名称可 字 种企业 形式 , 只不过是称 呼不 同, 其实有 样 。
关键词 : 独资企业 ; 资公 司; 独 设立条
件 ; 担 法律 责任 承 中 图分 类 号 :2 文献 标 识 码 : F7 A
单位等都能作为个人独资公司的设立 人。 公 民的个人财产 进行偿还 。在 权利义务
2 企 业 名 称 。 人 独 资企 业 的 名称 应 上 , 、 个 企业和个人是融 为一体的, 企业的责

为这两种 身份 的企业 形式实际上就 是一 以叫“ 限”“ 限责任” 有 、有 或者“ 公司” 的字 司的债 务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例
如上面的例题 中, 甲公民创办 的是企业与独
3 注册资本及 申报 出资。 蛋 、 个人独资 司 ,其他方 面相 同,则尚未偿还 的 2 O万
当符合 国家 关于企业名称 登入管理 的有 任 即投 资人个人的责任 , 企业 的财产 即投 关规 定, 企业名称应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 资个 人的财产 。 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
收录 日期 :0 2年 8月 9 E 21 t
的营业项 目相符合 , 以叫厂 、 、 中 人 资格 , 可 店 部、 但却是独立 的 民事能力 : 以 以 可
法律责任、 企业获得利润所缴 纳的所得及 资公司不允许的国家机构 、 国家授权投 资 8 O万元 , 先 用 企 业 的 8 元 偿 还 B公 则 0万 经营权分 离程度等方面进行阐述. 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 门、 企业 、 业 司的 10万元, 事 0 尚未偿还 的 2 O万元, 甲 用

《 关于实施个人独 资企业管理办法有关 问

旦将财产投入 公司 , 丧失对该财产 的 便

设立条件不 同
题 的通知》 的规 定, 资人 申报的 出资额 直接支配的权力,只享有公司的股权, 投 而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是 指依 照 《 华人 民共 应 当与企业 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 资 公司享有对该财 产的支配权力, 中 投 即法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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