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方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14]83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14〕8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3日2014年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十二五”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省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节能减排规划指导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加快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强化节能减排能力提升和监督检查,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前三年,预计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累计下降13.97%、15.07%,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64%、7.39%、12.93%和1.52%。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粗放型增长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尽合理,节能减排内生动力不足,市场化机制不健全,地区间节能减排工作进度不平衡。
特别是2013年以来,我省持续多发的灰霾天气,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关键性意义的一年。
各级、各部门要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河南为统领,聚焦群众关心的资源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更加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降低污染排放总量和能耗强度;更加注重坚持源头把关和全过程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更加注重利用市场手段和利益导向机制,激发用能单位和排污主体节能减排的主动性;更加注重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考核,增强基础能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12•【字号】豫政办〔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4〕3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12日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全省循环经济体系提级、提档、提质、提效,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合理延伸,提升废弃物循环利用价值,保障再生资源供应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全面建设美丽河南。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7年,全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5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25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06.02•【字号】豫工信联节〔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水利水电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节〔2022〕6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利局:为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提升工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发挥节水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和《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省进一步加强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思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统领,以落实《河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契机,以企业为主体,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大力推进重点用水工业领域节水型企业建设,促进企业对标达标,加快转变工业用水方式,全面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和节水技术水平,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全社会互动的节约用水良好工作局面。
二、创建范围(一)主要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
(二)年用水5万立方米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三、主要内容(一)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节水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节水管理主要领导、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
制定并实施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加强定额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取(用)水定额指标和标准,按照定额指标选择适合的用水工艺和技术,实施企业内部节水评价。
向先进水平对标达标,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三)强化日常管理。
加强用水管网(设备)建设,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3.07.18•【字号】豫工信明电[2013]79号•【施行日期】2013.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豫工信明电〔2013〕79号)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为加强我省非煤矿山行业经营管理、实施全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调控,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十二五”规划,协助税务部门代征代缴资源税,进一步做好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经研究定于2013年7月25日在三门峡市召开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十二五”规划;总结2012年全省非煤矿山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进行经验交流。
二、时间地点时间:7月24日下午报到,7月25日开会,会期1天。
地点:三门峡市金泉大酒店(三门峡西温塘神泉路中,总台电话:0398-3803333)。
路线:1、火车:三门峡南站下车(设接站)。
2、驾车:连霍高速三门峡西出口下高速。
三、参加人员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非煤办主管领导,省重点非煤矿山企业代表,省相关协会、院校、设计科研单位代表(见附件)。
邀请相关省辖市、县(市、区)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四、其他事项(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县(市、区)非煤办、重点非煤矿山企业参会人员,并汇总参会名单(见附件1)于7月22日12时前报省厅非煤矿办。
(二)具体会务工作由陕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承办。
(三)会议住宿统一安排,食宿自理。
联系人:李建强187****2157孟宪锋138****5032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3年7月18日附件参会单位名单一、邀请省直单位省人大、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地税局、地矿局二、各省辖市、县政府常务或分管领导(14人)陕县、登封市、汝州市、宝丰县、新安县、鲁山县、新密市、辉县市、偃师市、卢氏县、济源市、安阳县、南召县、信阳市平桥区三、各省辖市、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及省重点非煤矿山企业(98人)郑州市:郑州市工信委、巩义市科工信委、荥阳市科工委、新郑市科工委、登封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新密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河南东大矿业有限公司、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登封熔料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阳市工信局、偃师市工信局、宜阳县工信局、汝阳县工信局、洛宁县工信局、嵩县工信局、栾川县工信局、新安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伊川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洛钼集团、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公司、洛阳黄河同力水泥公司鹿角岭灰岩矿、洛阳玻集团、嵩县中萤氟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平顶山市工信局,舞钢市工信局、汝州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宝丰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鲁山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郏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平顶山高新区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安钢集团舞阳矿业公司、舞阳中加矿业公司、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安阳市:安阳市工信局,安阳县工信局、安阳县资源运营管理局新乡市:新乡市工信局,辉县市工信委、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焦作市:焦作市工信局、沁阳市工信局、博爱县工信委、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许昌市:许昌市工信局,禹州市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工信局,卢氏县工信局、卢氏县矿产品管理局,灵宝市工信局、三门峡市湖滨区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渑池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陕县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渑池铝矾土煅烧厂、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开曼铝业有限公司、陕县杜家沟铝土矿南阳市:南阳市工信局,淅川县工信局、西峡县工信局、镇平县工信局、方城县工信局、桐柏县工信局、南召县工信局、中联水泥集团南阳公司山王庄灰岩矿、南阳开元蓝晶石矿、河南西保冶材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商丘市工信局,永城市工信局信阳市:信阳市工信局,平桥区工信局、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计划经贸局、新县工信局、罗山县工信局、光山县工信局、商城县工信局驻马店市:驻马店市工信局,泌阳县工信局、确山县工信局、驻马店豫龙同力水泥公司独山灰岩矿济源市:济源市工信局、河南豫光金铅集团四、行业协会省矿业协会、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省钢铁工业协会、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省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省石材工业协会、省棕刚玉行业协会五、科研设计院所省国土资源科学研究院、省冶金规划设计院、河南建材研究设计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六、院校河南理工大学、省工业安全职业学院。
中国及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促进增材制造与传统铸造工艺融合发展
中国及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汇总促进增材制造与传统铸造工艺融合发展
铸造是指将固态金属熔化为液态倒入特定形状的铸型,待其凝固成形的加工方式。
被铸金属有:铜、铁、铝、锡、铅等,普通铸型的材料是原砂、黏土、水玻璃、树脂及其他辅助材料。
特种铸造的铸型包括:熔模铸造、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陶瓷型铸造等。
国家层面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铸造行业发展,中国颁布了多项关于支持、鼓励、规范铸造行业的相关政策,如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严禁新增钢铁产能。
坚决遏制钢铁冶炼项目盲目建设,严格落实产能置换、项目备案、环评、排污许可、能评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
国家层面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铸造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铸造产业发展,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等。
部分省市铸造行业相关政策。
铜冶炼废气超低排放治理
引 言
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国家对大 气污染物排放要求日益严格,各省市和地区都将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也在不断推 出环保法令与新的排放标准,对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 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环境行政处罚力度也在不断 强化,迫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降低排放标准。河南 省为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实 施 工 业 炉 窑 深 度 治 理 ,出 台了《河南省 2019年 工 业 炉 窑 污 染 治 理 方 案》,有 色冶炼企 业 于 2019年 底 前 完 成 提 标 治 理,工 业 烟 气中颗粒物、二 氧 化 硫、氮 氧 化 物 排 放 浓 度 分 别 不 高于 10mg/m3、50mg/m3、100mg/m3。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原 黄金冶炼厂 ”)积 极 响 应 国 家 环 保 政 策,先 后 加 大 环 保设施升级改造力度,以制酸环集烟气和制酸尾气为 研究对象,进行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开创性采用 离子液脱硫与电除雾法相结合技术、碱液喷淋塔和电 除雾器组合塔电一体技术,对铜冶炼废气进行深度治 理,处理后环保尾气满足河南省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并顺利实现工业化应用。
收稿日期:2021-01-25;修回日期:2021-05-05 作者简介:卓俭进(1988—),男,安徽宿州人,工程师,从事铜冶炼烟气制酸技术研究及管理工作;河南省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 209国道南侧,河南
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472100;Email:5271898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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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铜冶炼废气特点
中原黄金冶炼厂为国内大型铜冶炼企业,采用中 国自主研发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富氧底吹造锍捕 金技术,年处理混合金铜矿 150万 t,年产黄金 36t, 白银 300t,电解铜 35万 t,硫酸 130万 t。在铜冶炼 过程中,会产生 大 量 冶 炼 废 气。其 特 点 为:① 烟 气 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解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2.11.1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解读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原〔2022〕1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有色金属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制造强国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工业领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有色金属等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将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近年来,有色金属行业快速发展,形成上下游贯通的完整产业链,重点品种冶炼及压延加工产能产量全球过半,冶炼技术成熟,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受产业规模大、用电结构依赖火电、减碳技术缺乏革命性突破、循环经济体系不够完善等影响,碳达峰、碳减排任务依然艰巨。
制定《实施方案》有利于全行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准方法路径,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的特点如何?有色金属行业碳排放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冶炼是碳排放核心环节。
有色金属产业链长,涉及矿山采选、冶炼及压延加工,其中冶炼环节碳排放约占全行业碳排放总量的90%。
二是铝是碳排放重点品种。
有色金属碳排放集中在铝、铜、铅、锌、镁、工业硅等,其中铝的碳排放占全行业75%以上。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2017年修订)
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2017年修订)《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12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能源及其相关的管理、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本条例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节能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政策激励和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分别编制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下达节能指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履行情况。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产品、设备、技术、工艺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促进节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范本模板】
河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总体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突出通过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节能减排,突出通过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推进节能减排,突出通过创新发展模式促进节能减排,突出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节能减排,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15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937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
115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396吨标准煤下降32.9%;“十二五”时期,实现节约能源4500万吨标准煤。
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33.5万吨、13.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8.2万吨、15.6万吨分别减少9。
9%(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0%)、12。
6%(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2.9%);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26.9万吨、135.6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44万吨、159万吨分别减少11.9%、14。
7%。
二、着力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三)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意见》(豫政办〔2011〕75号),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煤炭、建材、化工、纺织等传统产业,显著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进程,以机械、建材、纺织、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实现产品、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提高产品附加值。
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配置,支持资源加工型产业向产业集聚区集聚,形成循环产业链。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7.09.22•【字号】豫环文[2017]277号•【施行日期】2017.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环文[2017]27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2日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省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和防控任务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以及国家与我省签订的《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按照目标可达、经济可行、全程监控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原则,就进一步加强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省环保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立足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实际,以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为中心,突出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重金属污染防治管控,通过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促进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降低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持续改善全省环境质量,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源头预防,管控风险。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预防,从生产环节及其末端治理,向污染物源头防控,并全面延伸至产品流通、消费、废弃处置等全过程,逐步建立重金属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重金属污染预警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发文字号】省政府第17号令【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公布日期】1990.04.06【实施日期】1990.04.0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河南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一九九0年一月十六日省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一九九0年四月六日省政府第17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省境内的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蒸汽、汽油、柴油、燃料油、薪柴等。
本细则所称节约能源,是指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和经济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最小的能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四条各级宣传、教育等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讲座等形式和各级各类学校,宣传节能方针、政策,普及节能科学技术知识,培训节能技术人员。
第二章节能管理体系第五条省、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设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经委或计委、经委(以下统称节能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各级节能工作领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细则;研究和制定本辖区的节能计划和措施;批准、公布耗能定额;组织指导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协调解决节能的有关问题;对本辖区的节能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省、市(地)节能管理机构可委托节能技术监测机构,对辖区内的生产、生活用能进行监测和检查。
第六条各级节能管理机构可从从事节能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聘任能源监察员,经上一级节能管理机构考核批准,合格者由省节能管理机构统一发给《能源监察员》证书,在指定范围内行使监察权。
能源监察员执行公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
第七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节能工作,并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制定行业节能技术措施,拟定主要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考核主要产品能耗,实施行业指导和监督。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3.02.17•【文号】工信部节[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0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促进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推动有色金属工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有色金属工业是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也是我国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
2011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能源消耗15138万吨标煤,约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4.39%。
“十一五”以来,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期间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9.6%,部分产品综合能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2011年,我国铝锭综合交流电耗下降到13902千瓦时/吨,比2006年下降了795千瓦时/吨,节电约144亿千瓦时。
铜冶炼、铅锌冶炼、镁冶炼、稀土冶炼等金属品种综合能耗都大幅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排放量都有不同程度下降,尾矿、冶炼渣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但是,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依然面临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产品单耗与世界先进水平仍存一定差距。
2011年我国铅冶炼综合能耗433.8千克标煤/吨,与国外先进水平300千克标煤/吨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国内企业间能耗水平相差悬殊。
我国电解铝综合交流电耗已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是国内电解铝企业之间差距较大,最好的企业为13000千瓦时/吨左右,最差的企业为15000千瓦时/吨,相差2000千瓦时/吨。
河南VOCs治理方案: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
河南VOCs治理方案: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文章导读《河南省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强化减排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原则,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推广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减少VOCs排放总量”的总体要求。
日前,河南省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23]84号)。
包括《河南省2023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河南省2023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
其中,《河南省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强化减排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原则,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推广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减少VOCs排放总量”的总体要求。
同时,明确提出“2023年6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VOCs污染治理;8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企业完成VOCs深度治理和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治理;12月底前,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的工作目标。
《方案》针对于不同行业的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要求采取不同的末端主流治理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方案》多次明确强调“采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工艺,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
各省辖市生态环境局:现将《河南省2023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河南省2023年度锅炉综合整治方案》、《河南省2023年铸造行业污染治理方案》等6个专项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字号】豫工信办[2011]3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2011〕37号)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省属企业:为掌握我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安排,现将我省2010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调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主要内容2010年本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状况及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本情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主要成效;国家和省综合利用相关法规和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重点产业园区、企业建设情况;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标准的制修订情况;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情况;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等。
二、注意事项(一)请于2011年7月25日前,将文字材料一式肆份(并附电子版一份)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二)请按照2010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提纲(见附件1)编写报告。
(三)对本地区(企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附件2表格中涉及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请在材料中重点说明。
(四)报告提纲和表格可在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下载。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吴玉杰电话及传真:0371-65509953电子邮箱:***************附件 1. 2010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报告(提纲)(略)2. 2010年各地区(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经济指标表附件2填表说明:1.综合利用总产值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而获得的产值。
2.综合利用总利润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而获得的利润。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1.12.12•【字号】豫工信装[2011]732号•【施行日期】2011.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工信装〔2011〕732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工信、商务、国土、环保、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六厅局《关于发布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豫工信〔2011〕359号)精神,省工信厅制定了《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做好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2011年重点工业产业年度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11〕65号)、《关于发布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通知》(豫工信〔2011〕65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在河南省境内生产的铸造企业(含车间),应当符合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2 工作机构2.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负责铸造行业准入统一管理工作。
2.2各省辖市、直管县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级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铸造行业准入的受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铸造和铸件产品;3.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3.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3.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3.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调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豫工信办[2011]66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工信办〔2011〕66号)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按照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是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低碳发展的主要基础性工作。
通过清单编制可以准确地掌握我省各地、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状况,识别主要排放源,预测未来减缓潜力,有利于科学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推进我省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河南省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内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要掌握重点排放源和主要排放方式,收集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调查的对象是河南省内相关的工业企业,要求调查2005年和2010年两年的排放活动水平数据(产品产量、原材料使用量)。
根据《指南》的要求,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涉及水泥、石灰、钢铁、电石、己二酸、硝酸、一氯二氟甲烷、铝、镁、电力设备生产和安装、半导体和氢氟烃十二个工业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CO2)、氧化亚氮(N2O)、三氟甲烷(HFC-23)、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氢氟烃(HFCs)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具体内容见附件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公布日期】2010.11.16
•【字号】豫工信[2010]558号
•【施行日期】2010.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第一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
业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豫工信〔2010〕558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有关产业集聚区: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6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等25个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为第一批“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省辖市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对示范基地予以重点支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示范基地要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两化”融合、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工作,切实起到示范作用。
三、按照豫政办〔2009〕161号文件精神,省厅将对示范基地每两年进行一次
复核,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消称号、予以公布并摘牌。
附件:第一批“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
第一批河南省新型工业化。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09.10.14•【字号】豫工信[2009]244号•【施行日期】200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工信〔2009〕244号)郑州市经委,南阳市工业主管部门,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年下半年招商引资行动计划》,按照河南省与央企战略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我厅于10月13日组织召开了与央企战略合作工作会议,对这次战略合作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与部署。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现将与央企战略合作有关具体工作事宜如下:一、明确责任。
省厅统筹牵头组织,各省辖市和有关企业负责有关央企的战略合作事宜。
对口邀请和接待具体分工是,河南省盐务局负责中盐;中国黄金河南公司负责中国黄金;郑州市经委、郑州日产负责东风汽车;河南中烟负责中烟;郑州市经委、新乡市工业经济发展局、中电22所和27所负责中国电子;南阳市发改委、南阳乐凯第二胶片厂负责乐凯集团;省有色金属协会负责中国有色集团。
二、落实任务。
要抓紧与有关央企的联系沟通工作,有关省辖市负责组织企业对口邀请央企主要领导在洽谈会期间来河南考察、签约和洽谈,落实对口央企来河南考察的意向及目的,要签约的项目或协议,以及希望解决的问题和有关要求等。
三、细化方案。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有关企业要做好央企参会人员的接待工作,包括参会人员的接机,食宿安排、行程指导及工作考察等,为参会的央企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信息报送。
报送本次活动期间举行开工仪式的项目情况,合作协议签定情况,以及按省政府明确的工作任务,不能来豫参加活动、项目不能开工、协议不能签定的情况及原因。
五、时间要求。
有关省辖市和企业要按照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必于10月16日前将与央企沟通联系的结果及工作方案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
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要求,深入推进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河南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以提升节能减排基础能力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全面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加快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15年降低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7亿吨标准煤以内。
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5.02万吨、11.18万吨、82.37万吨、90.8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8.4%、16.6%、28%、2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
1.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聚焦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行业,打造一批在国内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提升主导产业发展质量。
推动建材、冶金、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加快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新优势。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石油石化、煤炭、电力、印染、造纸、制革、染料、焦化、电镀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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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
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豫工信节[2013]575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3.08.08
【实施日期】2013.08.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工信节〔2013〕575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13〕56号),推动我省有色金属工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8月8日
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13〕56号)精神,推动我省有色金属工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业节能减排现状
有色金属工业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
截止2012年底,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规模以上企业766户,拥有从业人员25万余人,主营业务收入5106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10%;实现利润290亿元,税金85亿元,十种有色金属总量、氧化铝、电解铝、精铅、钼精矿产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铝加工产量全国第二。
有色金属工业是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
2012年,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能源消耗总量1922万吨标准煤,约占全省能源消耗总量的8%,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12%。
“十一五”以来,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整体居国内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29%,部分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领先,世界先进水平。
但是,我省有色金属工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一)认识不够
有色金属行业节能减排是一项专业性较强、量大面宽的长期性工作,一些企业节能意识不强,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节能管理机构设置、节能管理制度等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少、专业技术能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企业负责人关注生产经营多,对节能降耗认识不高,发展方式粗放、结构不合理、装备水平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基础工作薄弱
多数企业节能减排基础管理薄弱,普遍没有设置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专门机构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节能减排基础数据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