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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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08.10.08•【文号】建城[2008]183号•【施行日期】2008.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城[2008]183号)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落实《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的要求,指导供热计量工作,我部编制了《供热计量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可在http://下载)。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总结经验,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部城市建设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十月八日供热计量技术导则(2008年10月)目录1 总则2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2.1 一般规定2.2 热源、热力站节能与热计量改造2.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3 新建建筑热计量设计3.1 一般规定3.2 建筑物热计量设计3.3 户内热计量设计4 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设计4.1 一般规定4.2 户内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设计5 计量与节能调控装置安装5.1 热量表5.2 热分配计5.3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5.4 水力平衡阀5.5 气候补偿器6 供热计量系统调试附图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指导集中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工作,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集中供热系统中热源和热力站、新建居住建筑采暖系统、既有居住建筑采暖系统、公共建筑采暖系统的热计量设计和改造。

1.0.3 本技术导则中的供热计量是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热热源、热力站的热水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实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
指南》实施意见(2011修改)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京建发[2011]18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4.29
【实施日期】2011.04.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实施意见(2004年3月8日京建质[2004]103号发布,根据2011年4月29日京建发[2011]188号
修改)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市政管委,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为落实建设部等八部委《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的要求,解决城镇居民的冬季供热采暖计量问题,加快推进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立完善可行的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委和市市政管委要以《城镇住宅供热计量技术指南》为指导,以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技术规程》和《民用建筑节能现
场检测标准》为依据,加快制定包含设计、施工、材。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7.2.7 散热器供暖的户内系统的计算压力损
失(不包括户用热量表、室温调控阀门),
不宜大于30kPa。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7.2.8 集中供暖系统除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 进行分户热计量(热分摊)的情况外,每 组散热器应设置恒温控制阀。
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进行分户热计量 (热分摊)时,户内系统总管上装有电动 阀,不能再在散热器上设置其他调节(温 控)装置;同时,电动阀通断控制实现了 户内室温的总体调节。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7.1.6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选用的产品应符合《散热器恒温控制阀》GB/T 29414的相关规定。 2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双管系统时,应选 用高阻力恒温控制阀并应在每组散热器的供水支 管上安装。 3 当室内供暖系统为垂直或水平单管跨越式系统时, 应选用低阻力两通恒温控制阀安装在每组散热器 的供水支路上,或选用三通恒温控制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供暖负荷计算 5 热源和热力站设计 6 室外供热系统设计 7 室内供暖系统设计 8 热计量 9 附录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主要内容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章节简介
1.
总则
共三条内容,主要是本标准制定的目的、适用
范围等。
本标准既适用于新建的民用建筑(公建和住
宅),也适用于既有建筑的热计量改造。


供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的重点条文
5.0.5 对在同一供热系统、用热规律不同的热 用户,宜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系统设 计时,应为热用户能够实现分区域调控和 计量创造条件。 住宅和公建等不同用热规律的建筑在管 网系统分开,实行分时分区调节控制的前 提是设计时管网能够在源头分开;对于无 法分开的管网系统,可以在热用户热力入 口通过调节阀分别调节。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2008年10月1 总则 (1)2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 (2)2.1 一般规定 (2)2.2 热源、热力站节能与热计量改造 (2)2.3 室外管网节能改造 (4)3 新建建筑热计量设计 (6)3.1 一般规定 (6)3.2 建筑物热计量设计 (6)3.3 户内热计量设计 (7)4 既有建筑热计量改造设计 (11)4.1 一般规定 (11)4.2 户内采暖系统热计量改造设计 (11)5 计量与节能调控装置安装 (13)5.1 热量表 (13)5.2 热分配计 (14)5.3 散热器恒温控制阀 (15)5.4 水力平衡阀 (16)5.5 气候补偿器 (16)6 供热计量系统调试 (17)附图 (18)1.0.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推动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指导集中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工作,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率,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本技术导则适用于集中供热系统中热源和热力站、新建居住建筑采暖系统、既有居住建筑采暖系统、公共建筑采暖系统的热计量设计和改造。

1.0.3本技术导则中的供热计量是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集中供热热源、热力站的热水供热量以及建筑物、用户用热量的计量。

1.0.4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1.0.5既有建筑进行围护结构改造时必须同步进行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

对于围护结构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应进行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

1.0.6应用本技术导则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集中供热系统热计量2.1 一般规定2.1.1新建和进行节能改造的集中供热系统(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建筑物采暖系统)的设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标准进行供热计量工程设计,达到供热系统节能要求。

2.1.2集中供热系统应实行热源、热力站、建筑物和热用户的全系统供、用热量计量。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7•【字号】京政发[2010]25号•【施行日期】2010.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0〕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北京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综合工作方案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促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北京,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以“公建推进、居民试点、节能改造”为重点,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有利于节能减排原则。

打破供热“大锅饭”制度,以供热计量改革作为节能降耗抓手,推进建筑节能、供热节能和计量改造,提高供热运行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节约意识。

(二)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

制定鼓励政策,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加强考核。

充分调动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积极性,实现节能节费、供用热双方共赢。

(三)坚持供热单位为主体原则。

供热单位是开展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的实施主体,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积极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四)坚持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原则。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办公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率先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五)坚持同步推进原则。

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装置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

二、实施步骤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10年)。

新建建筑和已完成节能改造并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既有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基本完成市热力集团供热范围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启动区域锅炉供热范围内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发布

《供热计量技术导则》发布
度 开 发 、 层 建 设 、 础 设 施 共 享 、 化 生 态 环 保 兼 分 基 绿
综 上 所 述 . 业地 产 发 展 前 景 明 朗 . 较好 的宏 工 在
顾” 原则 . 施工 业上 山战略 . 理开 发 山地 资源 为工 观 环境 下 . 实 合 对工 业地 产运 作理 念 以及 运 营模式 的准 确
建 筑 能 源 消耗 . 高 能 源利 用 率 . 房 与 城 乡建 设 部 提 住 近 L制定 印发 了《 t 供热 计量 技术 导则》 。 量 、 建建 筑热 计量 设计 、 新 既有建 筑 热计 量改 造设 计 、 的推动主要 体现在 生产进一 步扩大 以及对节 约能 源消 耗 的要 求上 保温材料领域 中 . 泡沫 塑料仍将 占最大 比 矿棉 、 珍珠岩和蛭石相 比, 其热阻 尺值要高很多。
业所 用 . 减少 耕地 占用 . 降低 用地 成本 . 决工 业 企业 把 握 , 解 是投 资工业 地 产成 功 的前 提 产 品定位 、 划 、 策 的用地需 求 . 把绿 化环保 工业集 于一 体 并 转 变 工业 土地 的开 发 将 不仅 是 简 单 的盖 几 幢标 准 规划 、 招商 的 同步进 行 是操 作 的关键 。借 鉴 围际工 业 营城市 一样 去 经营 工业 园 区 . 会对 工业 地 产投 资运 这
七 、 地 开 发 的 营 运 模 式 也 向供 应 链 管 理 服 务 地 产 运 作 的经 验 . 解 专 业标 准 的综 合 型服 务 . 经 土 理 像
厂房 出 租 或 出 售 的 模 式 . 熟 的工 业 土 地 开 发 更 重 作 成 功提供 较有力 的支持 成

6 ・ 0
20 0 8年 1 期 1
土地 资源 集约高 效化

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北京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以下简称: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的管理,保证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中央国家机关和部队产权外的所有城镇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制订全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标准和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给各区县及有关系统;负责审核申请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各区县及各系统的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市容委”)负责制订全市供热计量改造和全市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标准,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订全市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标准和计划,并将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计划分解下达给各区县和有关系统。

负责审核、汇总申请市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项目;对各区县和有关系统的热源、管网热平衡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控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中央财政与市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审核与资金拨付,监督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任务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县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降耗考核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指导与监督。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项目的规划方面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开展施工图审查工作。

市属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将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改造任务列为本系统企事业单位和负责人业绩考核重要指标,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建科[2008]126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号)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天津市建委,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8〕95号)的要求,指导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我部组织专家编制了《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http://下载),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部科学技术司。

住房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十日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0.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的若干意见》及《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 对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在室内温度达到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保证在热源端实现预定的节能目标。

各地应根据地理气候条件、经济和技术水平、工作基础等情况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科学论证,制定技术实施细则。

1.0.3 本导则应用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规范或规定。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问题指南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问题指南

居住建筑供热计量问题指南1、什么是供热计量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区域供热为前提,以适应用户热舒适需求、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为目的,通过一定的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手段和收费政策,实现按户计量和收费。

简单地说,供热计量是按用热量的多少收取采暖费,就是“用多少热,交多少费”。

2、为什么实施供热计量对消费者个人而言,“按表”计量用热可以改变目前“用多,用少都要交一样的钱,热了开窗户,冷了就投诉”的状况。

想让屋里暖和一点就把暖气开大一点,不想太热就关小一点。

这样一来不但会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同时也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3、供热计量装置应该由谁负责管护供热单位承担供热计量装置管理与维护的责任,但因用户原因导致热计量装置出现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由用户承担。

4、实施热计量后如何缴纳热费和结算热费应在5月1日至12月31日前,按现行面积标准向供热单位一次性预交,供暖结束后依据热计量装置计量的热量进行结算。

5、供热计量后怎样收供暖费,收费标准是什么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

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0.16元/千瓦时(44.45 元/吉焦)。

6、供热计量收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供暖费= 基本热费+ 计量热费=(基本热价×房屋建筑面积)+(计量热价×房屋用热量)基本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建筑面积应当支付的基本采暖费用。

计量热费:是指用热人按实际用热量应当支付的采暖费用。

房屋用热量:是指在户用热量或户用通断时间和楼栋热量基础上分摊的用热量。

7、供热计量分摊是什么原理通断时间面积法:根据每户通断阀的开启时间和每户的建筑面积来分摊该楼栋热力入口楼栋热量表的总热量。

供热系统运行技术导则

供热系统运行技术导则

供热系统运行技术导则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各运行分公司运行人员提供供热系统运行关注重点技术指标,使锅炉运行在安全合理的运行状态下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能耗,特制定本技术导则。

1.2适用范围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各运行分公司运行托管项目。

1.3技术导则使用注意事项1.3.1 鉴于各小区供热系统及供热对象存在差异,本导则以北京现有较为常用的供暖设计参数80/60℃的散热器采暖供热系统为基础考虑,其它供热设计参数的供热系统可参照本导则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3.2本导则仅作为运行人员参考,各小区锅炉房应根据各小区系统的特点及实际运行经验调整供热系统,使供热系统在保证住户采暖温度达标的前提下自行调整实际运行参数,使供热系统在经济合理的参数下运行。

第二章供热系统运行技术指标2.1复核锅炉容量北京地区普通住宅可按照45-50W/㎡进行复核。

2.2 在进行系统平衡调节时,单位面积分配水量可按照2-2.5Kg/㎡考虑.2.3能耗指标另见已颁发的能耗消耗定额。

2.4 定压水泵扬程估算可按定压水泵出口距系统所在最高建筑物楼层顶板距离再增加6-8米水柱即可。

2.5系统正常补水量一般为系统循环水量的1-2%。

2.6在调节系统水力平衡时,单元入口处的供回水温差与主干管的供回水温差偏差一般不大于2℃为合格。

2.7在调节系统水力平衡时,单元入口处的供回水压差一般不小于3-5米水柱为合格。

2.8 根据室外温度调整供给热用户采暖水温度(二次网供水温度或直供系统锅炉出水温度)参考值详见附表一。

2.9锅炉直供或二次网系统循环水泵的扬程一般都在25-32米水柱之间,特大型一次网的循环水泵有达到40-50米水柱的情况。

2.10供热系统最不利环路的住户室内温度应控制在18-20℃之间,保低控高。

第三章供热系统运行管理技术措施3.1供热系统接管后,应立即收集相关技术图纸。

3.2对照图纸,复核供热系统的热源、管网及末端的设备及系统是否与图纸相符。

3.3在复核设备及系统与图纸的符合性同时,根据第二章的技术指标,还要复核其经济运行的合理性。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1. 引言供热计量技术是指利用计量设备对供热工程进行能量计量的技术。

它可以帮助监测和管理供热系统的能源消耗情况,为供热企业提供科学依据,以便合理调整供热策略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本技术规程旨在规范供热计量技术的应用,保证供热计量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术语和定义•供热系统:指用于供应建筑物的采暖和热水的系统,包括锅炉、暖通设备、管道等部件。

•供热量:指通过供热系统向建筑物内部传递的热能。

•供热计量设备:用于对供热系统的供热量进行计量的设备,如热量表、温度传感器等。

•供热计量点:指供热系统中用于采集供热量数据的点位,如主管道进口处、回水口等。

•供热计量数据:指供热计量设备采集到的供热量和相关参数的数据。

•供热计量管理系统:用于对供热计量数据进行采集、传输、处理和管理的系统。

3. 供热计量技术规范3.1. 供热计量设备选型供热计量设备应根据供热系统的特点进行选型,满足以下要求:1.准确度要求:供热计量设备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供热计量的精度要求。

2.长期稳定性:供热计量设备应具有较好的长期稳定性,能够在长时间内保持准确度。

3.抗干扰能力:供热计量设备应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能够在复杂的供热环境中正常工作。

4.安装便捷性:供热计量设备的安装应简便快捷,不影响供热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供热计量点设置供热计量点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选址合理:供热计量点的选址应在供热系统中能够准确反映供热量的位置,避免盲点和死角。

2.测量准确性:供热计量点的测量准确性应符合计量设备的要求,避免误差引起的能量计量偏差。

3.安全可靠:供热计量点的设置应考虑供热系统的安全要求,避免对供热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3.3. 供热计量管理系统供热计量管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数据采集:能够对供热计量设备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存储。

2.数据传输: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上位机或云端服务器,方便数据处理和管理。

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

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技术规程一、总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新建集中供暖住宅分户热计量设计。

2.目的:确保热计量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供热质量和热能使用效率。

3.定义和缩略语:详细定义和使用的缩略语应在规程中进行明确。

二、热计量系统的基本要求1.计量方法和仪表:设计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热计量仪表,确保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安装位置和布置:仪表安装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冷热媒体流动稳定和仪表测量准确。

3.计量管道和阀门:计量管道和阀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冷热媒体流动畅通和阀门操作灵活可靠。

4.数据传输和处理:应选用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校准和维护:定期对热计量仪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计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供热站和热网管道的基本要求1.供热站的设计:供热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供热站的稳定运行和热量供应的准确性。

2.热网的设计:热网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热媒的流动稳定和热量传递的高效性。

3.管道敷设和维护:管道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管道运行的安全可靠和低能耗。

4.管道绝热:管道绝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管道热量损失的控制和能源的节约。

四、分户热计量系统的基本要求1.计量室的设计:计量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确保仪表的安装和维护便利。

2.仪表安装:仪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方便观察和维护。

3.数据传输和处理:应选用可靠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用户介入:用户应有权对供热数据进行监测和查询,并享有相关的隐私保护。

五、监测和评估1.监测要求:应定期对热计量系统进行监测,确保其正常工作和计量准确性。

2.评估要求:对热计量系统的运行情况和计量准确性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技术标准和验收1.技术标准:应参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热计量系统设计和施工。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1. 引言供热计量技术规程是对供热系统中的计量设备、计量方法和计量要求进行统一规范的文件,旨在确保供热计量的准确性和公平性,为供热管理和供热费用结算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计量设备2.1 主要设备供热计量系统主要由以下设备组成: - 温度传感器:用于测量供热系统中的温度变化。

- 流量计:用于测量供热介质的流动量。

- 压力传感器:用于测量供热系统中的压力变化。

- 电能表:用于测量供热系统中的电能消耗。

- 数据采集模块:用于采集各种计量数据,并将其传输至数据中心。

2.2 设备安装•温度传感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进、回水口处,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流量计应安装在供热介质进出口处,确保流量测量的准确性。

•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关键部位,以实时监测系统压力的变化。

•电能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电源输入处,记录供热系统的电能消耗情况。

•数据采集模块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控制中心,负责采集各种计量数据并传输至数据中心。

3. 计量方法3.1 温度计量采用温度传感器测量供热系统中的温度变化,计量方法如下: - 温度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 温度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能够满足实际需求,且应有较好的线性度。

- 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应选择在供热系统进口和回水口的合适位置。

3.2 流量计量采用流量计测量供热介质的流动量,计量方法如下: - 流量计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 流量计的测量范围应能够满足供热系统的实际需求。

- 流量计应安装在供热系统进出口处,并进行合理的密封和固定,以确保测量的准确性。

3.3 压力计量采用压力传感器测量供热系统中的压力变化,计量方法如下: - 压力传感器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 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能够满足供热系统的实际需求。

- 压力传感器应安装在供热系统的关键部位,以实时监测系统压力的变化。

3.4 电能计量采用电能表测量供热系统中的电能消耗,计量方法如下: - 电能表应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目录1总则 (2)2术语 (3)3热计量方式 (5)3.1一般规定 (5)3.2 热源和热力站热计量 (6)3.3 楼栋热计量 (6)3.4分户热计量 (6)3.5 热量表 (9)4供热系统的设计和调控 (9)4.1 热源和热力站的设计和调控 (9)4.2 室外管网的设计和调控 (10)4.3 室内系统的设计和调控 (10)5 供热计量工程的设备安装、检查、调试和验收 (13)5.1 一般规定 (13)5.2 供热计量工程设备的施工安装 (13)5.3 供热计量工程的检查、调试、验收 (15)6 供热计量的运行管理 (16)附录A 住宅供暖系统图示 (19)附录B 住宅入户装置及热分摊原理图示 (22)附录C 表计小室热力入口装置图示 (23)附录D 热量表施工安装资料 (24)附录E 供热计量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 (27)附录F 供热计量收费运行抄表记录表 (28)附录G 供热计量收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故障记录表 (29)附录H 国家和北京市供热计量主要相关标准、规范 (30)1总则1.0.1 为推进北京市供热计量改革,促进供热节能和建筑节能,指导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制定本技术导则。

本导则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对热计量及其相关节能技术在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及节能改造工作中的应用加以规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

1.0.2 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集中供热民用建筑工程,也适用于既有集中供热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1.0.3 供热单位应积极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主动适应计量供热收费的要求,加强运行调节,降低供热能耗,使计量供热系统更加完善、可靠、经济合理,提供灵活、个性化的供热服务。

1.0.4 供热单位应认真参与供热采暖工程和热计量装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做好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衔接,统筹考虑各个环节,保证建筑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

热量表的通用技术要求

热量表的通用技术要求

热量表通用技术要求1、国产的热量表1.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1.2北京市计量院检定合格标志及检定证书。

2、进口热量表2.1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与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2.2 DN80以上的热量表,需要外商提供国家计量院委托检定证明,指定检定机购的检定合格证书。

2.3 DN80以下的热量表,需要外商提供北京市计量院检定合格证书。

3、热量表的远传抄表系统设备应取得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影响热量表计量的可拆卸部件应有可靠且有效的封印。

5、热量表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应按附表对热量表的各部件标识进行检查。

6、热量表的显示要求:6.1热能表应到少能显示:日期、累积热量、累积流量、供回水温度、平均瞬态流量,故障信息的代码、故障出现的时间与故障解除的时间,是否存在人为的参数修改。

数据存储的位数不应小于计算器上显示的位数。

6.2热量的是显示单位用J或者Wh或其十进制倍数,流量的显示单位应采用m3,温度的显示单位应采用℃,显示单位应标在不易混淆的地方。

6.3显示数字的可见高度不应小于4mm。

6.4热量表在最大计量热功率下持续运行3000h不应超过最大显示值。

6.5热量表在最大计量热功率下持续运行1h,最小显示位数的步时应大于一位。

6.6使用时显示分辨率应符合下列要求:热量:1KW.h或者1MJ流量:0.01 m3温度:0.1℃6.7检定时显示分辨率应符合下列要求:对于DN15或者DN20的热量表,热量:0.0011KW.h或者0.0011MJ流量:0.00001 m3温度:0.1℃7、公称直径小于或者等于DN40的热量表,应采用内置电池。

内置电池的使用寿命应大于5+1年。

8、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应该至少存储近18个月的数据。

9、热量表应具备通讯功能,数据通讯协议应符合《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CJ/T188的规定。

DN32以上热量表应能输出检定同步脉冲。

制定依据:1、《供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导则》企业标准2、《热量表CJ128-2007》中华人民共与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3、《JJG225-2007热量表计量检定规程》4、《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5、《中华人民共与国计量法》第十六条: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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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暖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
要部分。

而实现供热的公平、公正计量是保证供热市场健康发展和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本文档主要介绍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

二、基本概念
2.1 供热计量
供热计量是指对热能进行计量的过程,包括计量装置的建设、维护管理及计量
信息的获取、处理、传输和应用等一系列活动。

2.2 供热计量管理
供热计量管理是指对加热器设备、计量装置等进行管理的过程,包含设备管理、计量器具管理、计量信息管理等。

2.3 热量
热量是热能的数量单位,国际计量单位制中以焦耳(J)为单位。

2.4 热功率
热功率是热量的时间单位,国际计量单位制中以瓦特(W)为单位。

2.5 水量
水量是指通过供热系统供应用户的水量。

2.6 流量
流量是指水或其他液体在单位时间内通过供热系统的体积。

2.7 温度
温度是指物质内部微观粒子(如分子、原子)的平均运动能力的大小,它是热
力学坐标之一。

2.8 室内温度
室内温度是指室内空气的温度。

2.9 采暖季
采暖季是指供热单位正常供暖的时间段,一般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三、供热计量基本要求
3.1 计量精度
供热计量器的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并达到计量精度要求。

3.2 计量信息完整
供热计量器的安装应完整,确保所有计量信息均能准确地记录和传输。

3.3 安全可靠
供热计量器的安装应安全可靠,确保长期稳定的工作。

3.4 监测连续性
供热计量器应具有一定的监测连续性,以保证采暖季进行供热计量统计时的精
度和可靠性。

3.5 数据准确性
供热计量器应具有高精度和高可靠性,能够确保供热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3.6 能耗统计
供热计量器应能够获取并统计供热系统的能耗信息,并提供相应的能耗分析和
评估。

3.7 计量数据保密
供热计量器应保证计量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供热计量管理
4.1 设备管理
供热计量器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换。

4.2 计量装置管理
供热计量装置应按照国家和当地的规定,进行计量器具检定、计量信息核查和维修等,确保记录精度和连续性。

4.3 计量信息管理
供热计量信息管理应根据需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存储、检索、共享、安全保护和备份都应符合信息保密和管理规范。

4.4 监测管理
完整可靠的供热计量系统需要有监测人员进行日常值班,及时处理故障和异常情况,并进行业务咨询。

五、供热计量装置选型
5.1 计量装置的选择原则
合理选配供热计量装置。

在保证计量精度、连续性和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应考虑计量装置的费用、易用性、维修和管理成本等因素。

5.2 计量装置的分类
供热计量装置主要分为普通计量装置和智能计量装置。

智能计量装置可提供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等功能。

5.3 计量装置的技术要求
供热计量装置应具有高精度、高稳定性和高连续性。

同时,应支持通讯协议、数据存储容量和通讯速率等要求。

六、供热计量数据分析
供热计量的数据分析主要包括能耗的分析、用户负荷的分析、故障分析及经济性分析等,这些数据可用于调整供热计划、优化设备运行和改进供热服务。

七、
本文档介绍了北京市供热计量应用技术导则,包括供热计量基本要求、供热计量管理、供热计量装置选型以及供热计量数据分析等方面。

在供热计量的安装和管理过程中,应确保计量装置的安全可靠,提高计量精度和连续性,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以为城市供热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居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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