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的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病历书写是医疗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医疗过程和效果等信息。
以下是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1. 病历书写应当清晰、准确、完整、规范。
使用正确的医学术语,语言简明易懂,避免使用口语化语言、方言、缩写和简略语。
2. 病历书写应当具有时效性,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医疗过程和效果等信息,每次治疗后应当及时更新病历。
3. 病历书写应当具有可读性,字迹工整,排版整齐美观,避免出现涂改、划掉、乱写、超出格式等现象。
4. 病历书写应当具有保密性,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5. 病历书写应当具有连续性,对于长期住院患者,应当记录既往病史、家族病史、个人史等信息,并在每次治疗后及时更新,形成完整的病历资料。
总之,病历书写是医疗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完成病历记录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加精准、高效和安全的医疗服务。
病历书写规范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者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术语的使用依照像关标准、规范执行。
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浮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 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
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允许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允许书。
患者不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者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允许书,并及时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6个
(1)病历必须用蓝黑墨水钢笔书写(指定用其他颜色笔填写者除外),内容记述一律用汉字(计量单位、符号以及处方术语的拉丁词缩写等除外)。
(2)各项记录必须按规定认真书写,要求内容完整、真实,语句简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字迹清楚,字不出格、跨行,不得随意删划和贴补。
(3)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不得杜撰,避免错别字。
(4)疾病诊断及手术名称编码依照《国际疾病分类(ICD——9)》书写。
译名应以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英汉医学词汇》为准;疾病名称等个别名词尚无适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
药物名称可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但不得用化学分子式。
(5)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日”顺序填写(如1991.11.27)。
必要时应加注时间,按照“小时分/上、下午”方式书写,或用Am代表上午,Pm代表下午,中午12时为12N,午夜12时为12MN。
(6)各项记录结束时必须签全名或盖规定印章,并做到清楚易认。
病历书写规范及基本要求
引流液流出,右侧下腹部有一造瘘口,已纱布覆盖(手术医师交代暂不
能开放),未见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壁浅表静脉未见曲张。腹软,余腹 无压痛及反跳痛,未扪及包块。肝脾肋下未及,Morphy征阴性。肝区 无明显叩击痛。双肾区无叩击痛。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未闻及,调 不高。脊柱四肢无畸形,肌张力及肌力正常,双下肢无浮肿。”
输血记录
输血前严格核对输血记录单,于x时x分输注(血成分多少单位),血袋编号 xxx,于x时x分顺利输完,输血过程中患者有无发热、皮疹、血红蛋白尿等不良 输血反应。
医师签名:xxx
年月日时分
输血后评估
经输血治疗,患者眼睑结膜苍白等症状较前改善,复查血常规:xxx,输血有 效或其他。
医师签名:xxx
住院超过30天管理要求 注意:1、填写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上报表每月交医务科;
• 2019-02-02 23:00转入记录(ICU)
• “目前情况:患者麻醉未醒。查体:T36.5℃ P98次/分 R 14次/分 BP 142/101mmHg,神志呈麻醉状态,查体欠合作。头颅五官无畸形,双 侧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2.0mm,对光反射灵敏,头部被纱布包裹,右 侧颞顶部见一引流管,引流通畅,引流出少量血性液体。口唇无发绀, 气管导管在位,深度为距门齿约24cm,固定可,气囊压力大小适中。 颈稍亢,气管居中。双侧胸廓对称无畸形,双肺呼吸音清,未闻及干湿 性啰音。心率98次/分,律齐,心音正常,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 腹平软,左上腹见陈旧性手术疤痕,肝脾肋下未扪及,肠鸣音正常。外 生殖器及肛门无异常,导尿管在位。脊柱四肢外观无畸形,双下肢不肿。 四肢肌力未正常引出,肌张力、键反射可。全身深浅感觉未正常测出。”
病历记录书写要求
病历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要求术语准确,脉络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有鉴别诊断信息,查体项目完整,专科情况详细准确而重点突出。
2、首次病程记录:病例特点应要点清晰、文字简洁,拟诊讨论需全面分析入院的主要诊断、次要诊断及重要并发症和特殊情况,体现个人诊断思路,并依此针对性地制定个性化的诊疗计划。
3、病程记录:应详细准确记录患者病情变化、重要辅助检查结果、诊疗思路、选择检查和治疗方案的依据等,必要时进行相关文献复习、完整而客观的病程记录既是医疗文件的重要组成也是临床诊疗过程的客观体现,是病历的精髓所在。
4、专业组查房记录:针对疑难重症患者的病例讨论记录,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同时也是临床教学极其宝贵的资源,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有理有据。
5、手术记录:手术一般情况,手术经过、术后发现及处理等情况的特殊记录。
要求内容详细、客观准确,能够反映手术全过程。
绘图和照片等形式能够使手术记录更加直观和生动。
6、出院记录:要求病史叙述简洁而重点突出,并系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检查和治疗情况,个体化地制定出院后随访计划以及注意事项。
7、护理记录:护士对病重(病危)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应具有鲜明的专业特色,客观全面地反映患者的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治疗效果。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一、准确性:
1、病历始终以患者为中心,记录应准确可靠,书写规范,不得有漏、误、粗心、错字和病名错误等情况。
2、诊疗记录的所有内容,应准确、完整、准确记录患者实际的信息,不得有用”猜测”字眼等内容。
3、患者个人身上信息,如体重、血压、脉搏、体温等应标明本次检查的具体数据,且记录时间应跟临床记录相符。
二、完整性:
1、诊断的准确性,应由医生本人确诊并标注“确诊”字样;
2、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出诊日期时间,就诊诊断、诊疗内容和结果,医嘱,患者的体征及其变化等初步诊断和治疗及使用的药物,患者本次就诊的情况等;
3、临床诊断及治疗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注册条例》《临床诊断与治疗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书写;
4、记录的药物,应当列明药物名称、用法、用量及用药时间;
5、手术记录应简要记录手术名称、日期、切口状况、术中操作、患者体征变化等;
6、临床实验室检验结果应以实验室报告书为准,病历中记录应有实验室检验项目名称、检查值、参考范围等。
三、专业性:
1、病历书写应简洁明了,思路清晰,有助于今后治疗;
2、临床会诊意见及处置要求书写应简明清晰;
3、不同科室、具有不同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应当由不同的医生书写,不可使用其他科室诊断和治疗的病历;
4、病历书写不可有模拟、套用的句子,不可有语言问题,句子要简洁、明了,不可只记录简单的诊断,及“诊断、治疗、鉴别诊断有待观察”等字套。
书写病历要求
书写病历要求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信息和诊治过程的重要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
正确、规范地书写病历对于医务人员的工作和患者的健康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介绍书写病历的要求。
一、基本要求1. 病历应具有完整的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
2. 病历要有明确的就诊日期和时间,记录就诊科室和医生的姓名。
3. 病历应具有完整的主诉内容,患者的主诉应准确、清晰地记录下来。
4. 病历中要有详细的现病史描述,包括病程、症状、伴随症状等。
5. 病历要有详细的既往史、个人史和家族史,这些信息对于诊断和治疗非常重要。
二、诊断要求1. 病历中的诊断要准确、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不确定的诊断词汇。
2. 诊断应具备科学依据,如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病历中的诊断应包括主要诊断和次要诊断,以全面反映患者的病情和诊治过程。
三、治疗要求1. 病历中的治疗方案应具体、详细,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2. 治疗方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遵循医学原则和规范,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3. 病历中的治疗过程应记录清楚,包括用药剂量、次数、频率,手术操作步骤等。
四、观察要求1. 病历中应有对患者病情的观察记录,包括体温、心率、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 对患者病情变化的观察应具体、详细,包括症状的缓解或加重、体征的改变等。
3. 对患者治疗效果的观察应客观、科学,包括疾病的进展或好转、不良反应等。
五、医嘱要求1. 病历中的医嘱应具体明确,包括用药剂量、频率、疗程,饮食、活动、休息等。
2. 医嘱应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遵循医学原则和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3. 医嘱应有明确的执行时间和人员,并在病历中有相关记录。
六、注意事项1. 病历要求书写工整、清晰,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缩写和不规范的表达方式。
2. 病历中的内容应真实、客观,避免主观评价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一)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二)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三)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四)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五)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六)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七)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八)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九)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十)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病历书写的要求
详细描述
病历中用词含糊或不当, 可能导致医生对病情的理 解产生误差。
解决办法
加强医生的文字表达能力 和医学知识培训,确保用 词准确、专业。如发现用 词不当,应及时纠正。
数据不准确
总结词
数据失真、不精确
详细描述
病历中数据不准确,可能导致医 生对病情的判断出现偏差,影响 治疗方案的有效性。
解决办法
建立数据核对制度,确保数据的准 确性。如发现数据不准确,需及时 修正并追究责任人。
病历书写的要求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 病历书写的种类和内容 • 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 • 病历书写的规范和标准 • 病历书写的重要性 • 病历书写技巧与建议
01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
描述患者的症状、体征、检查 结果等要用客观、真实的语言
,避免主观臆断和夸大。
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避免使用不准确或模糊的词汇。 合理使用缩写,避免使用过多的简写和缩写,以免造成误解。
突出重点和关键信息
将病历记录的重点和关键信息放在显眼的位置,方便医生和 其他医疗工作者快速了解病情。
使用标题、加粗、斜体等方式突出重点信息,使其更加醒目 。
检查和校对病历记录
在完成病历记录后,仔细检查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 免错别字、遗漏等信息错误。
生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保障医疗安全
记录医疗过程
病历记录可以完整地记录患者 的医疗过程,包括治疗方案、 用药情况、手术过程等,为医 疗事故和纠纷的处理提供重要
证据。
发现医疗差错
通过病历记录,医生可以及时发 现自己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差错 ,从而及时纠正并改进治疗方案 。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第一节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一、书写病历只能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同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一种颜色的墨水。
修改病历用红色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二、病历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字迹。
同一页中,如果修改超过3处或累计超过10个字应重新书写。
三、上级医务人员须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一)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二)修改病历时,应使用红色墨水、在错字上划双横线,同时在错字旁边书写修改意见,并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
审阅完成后,用红色墨水笔签全名(指姓氏与名称,以下简称签名),注明职称及修改时间。
四、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
(一)日期采用年、月、日的格式,如2010年7月1日;或在日期的右下角用小圆点隔开,写成2010.7.1。
长期医嘱与临时医嘱中开具的日期,使用日在上、月在下的格式,如7月1日书写为1/7。
(二)病历中所有时间一律采用24小时制,小时与分钟各占2位数,如8点30分书写为08:30。
五、入院时间、病史采集时间、首次病程记录、急诊病历、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医嘱停止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六、病历的眉栏部分必须填写齐全(病区、、住院病历号等);每一相同容从起始页页脚开始,居中标注页码,如长期医嘱第1、2、……页,入院记录第1、2、……页等。
七、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应在收到报告单后24小时归入病历。
因患方因素导致患者离院时未收到的报告单,由患者所在科室送达病案管理部门,统一归入病案。
八、患者因病或法定代理人因故无法签字时,应在主管医生的参与下签署授权委托书,由其授权的人员代替签字;授权委托书中,授权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必须亲笔签名,特殊情况下授权委托人可以用右手示指或拇指指纹代替签名。
第二节日常病程记录一、日常病程记录是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
病历书写总要求
病历书写总要求病历书写的要求1、应严肃认真地按规定和格式书写病历。
2、应客观如实地反映病情和诊治经过,保证病历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3、应⽤蓝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
⽂辞简炼、⼒求通顺、完整、准确,字迹清楚、整洁,标点符号正确,不得⽤草书。
简体字要根据国务院规定的汉字简化⽅案书写。
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4、病历⼀律⽤中⽂书写。
⽆正式译名的病名、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术应按照疾病和⼿术类名称填写。
5、病历中各项内容均由经治医师书写。
如在上班时间外,病⼈病情变化或新⼊院、转出、转⼊等。
应由值班医师书写。
实习医师的记录,须经指导医师审查合格并签名后,⽅可作为正式医疗⽂件。
6、各项、各次记录均要写明记录⽇期。
急、重病例应采⽤24⼩时计时制。
住院病历中的各页都要填写病⼈姓名和住院号,并要按顺序号编页;病历各项记录后⾯凡修改、补充之处、必须⽤正体字签全名。
7、住院病历及⼊院记录必须在病⼈⼊院24⼩时内完成,平诊病⼈的⼊院病历和⼊院记录均应由当班医师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则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将第⼀次病程记录完成,在24⼩时内补写⼊院病历。
8、初进病房的医师⼀律书写完整的⼤病历、待上级医师认为病历合格后⽅可写⼊院病历,实习医师⼀律书写完整的⼤病历。
9、主任、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应经常检查和修改病历,评价每份病历的级别。
10、记录体积、长度和重量时,⼀律⽤国家计量单位。
医嘱的字迹必须清晰⽆误,药品全称、剂量和⽤法都要按药典或药品说明书的规定。
医师开、停医嘱和护⼠执⾏医嘱,均需注明实际时间并签名。
11、表格式病历不能漏项,⾮表格式的病历格式全科必须统⼀,中医病历应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病历书写格式与要求》,并结合我院的具体规定书写。
12、住院病历中各种记录和单据必须按规定的顺序排列好,置于病历夹内。
病员在院的病历由经治医师负责保管,防⽌散失,污染或损坏,并严禁病⼈或外⼈翻阅。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1、病历应⽤⿊⾊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洁,不得涂改。
病历书写的要求
病历书写应保护患者的隐私,避免泄露患者个人 信息和病情,以免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3
遵守医疗伦理
病历书写应遵守医疗伦理原则,尊重患者的知情 权和同意权,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提高医疗质量
病历书写应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为医生提供全面、准确的患者 信息,帮助医生做出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客观描述
病历中的描述应客观、中 立,不带有主观色彩和偏 见。
及时更新
病历应及时更新,反映患 者的最新病情和治疗情况 。
完整性原则
内容全面
病历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 体格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病程记 录、护理记录、检验检查结果等。
信息完整
签字齐全
病历中的签字应齐全,包括医生、护 士、检验人员等的签字。
病历书写应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晦涩难懂 的词汇,以便其他医生或患者理解。
准确描述病情
病历应准确描述患者的病史、症状、体征、检查结果等,避免出现 误导或歧义。
简练表达
病历书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重复的描述。
内容完整、详实、客观
内容完整
01
病历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摘要、体格检查、诊断依据
提高服务水平
病历书写应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体验 ,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促进医疗信息化建设
病历书写应适应医疗信息化发展的趋势,为医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有 力支持,推动医疗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05
病历书写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01
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确保病历书写的规 范性和合法性。
简述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真实性:病历应记录医护人员对病患实施的各种医疗行为和病患的反应。
所有的记录必须真实,不可编造,不得隐瞒,也不能故意夸大或缩小。
2.完整性:病历应包括病人的全部诊疗过程信息,从门急诊、住院、手术、病理、护理、药物治疗,到出院、追踪观察及其他诊疗活动,都应一一纪录。
3.准确性:病历记录应能准确反映病人的病情变化和医疗服务的实施情况,避免模糊、错乱或重复。
4.及时性:应在诊疗过程中及时记录,不能事后补记。
5.连续性:病历记录应有连续性,反映病情的动态过程,如病情的起伏和转归。
6.规范性:病历下笔应工整,词语表达准确,尽量使用专业术语,量化指标尽量使用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
7.保密性:病历属于医疗秘密,除法定职能部门和经过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阅。
这些基本要求是为了确保病历数据的质量和完整性,以便在治疗过程中及治疗结束后提供必要的信息。
病历书写规范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记录 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 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 育等情况。
生育史记录方式如下:
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
月经史记录方式如下:
初潮年龄 经间期隔天天数数绝经年龄或末次月经日期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规范。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 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 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 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 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 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对长期使用的药物和可能成瘾等药物应当注明药 名和使用情况。
系统回顾: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 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 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 冶游史。
儿科病历须记录出生史、喂养史、预防接种史和 生长发育史。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 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 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昏迷者等,遵照自动授权原则。
第二章 门(急)诊病 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 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入院 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 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 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 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病历书写的要求
死亡病历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死亡原因、死亡诊 断等内容。
03
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信息不准确
总结词
信息不准确是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之一,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医生 的诊断和治疗建议等方面的不准确。
详细描述
在进行病历书写时,需要注意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 址等,同时也要确保病情描述的准确性,如发病时间、症状、检查结果等。此外 ,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建议也需要准确无误地记录。
人工智能技术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能够让医生更加便捷地输入病历信息,减少 书写时间。
智能辅助诊断的应用
人工智能技术可以通过对大量病例数据的分析,为医生提供辅助诊断建议,提高 诊断准确性和效率。
国际交流与合作在病历书写中的重要性
统一病历格式
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助于推广统一的病历格式,使得不同国家 和地区的医生可以更加方便地交流和共享病历信息。
医生在病历书写中的法律责任与维权
医生病历书写规范的法律要求
医生书写病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病历 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对医生合法权益的保护
医生在书写病历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 遇到患者或家属无理取闹或恶意投诉时,应当积极采取法律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6
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趋势
2023
病历书写的要求
目录
•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 病历书写的种类与内容 • 病历书写中的常见问题及处理 • 病历书写的质量标准与评价 • 病历书写中的法律责任与维权 • 病历书写的未来发展趋势
01
病历书写的基本原则
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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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的要求
病历书写是医生在诊断和治疗患者时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
良好
的病历书写对于患者的健康和医生的科学决策至关重要。
下面是我对
病历书写的要求的总结。
病历书写需提供详细准确的个人资料。
包括患者的全名、性别、
出生日期、民族、身高、体重、婚姻状况、职业等。
这些信息有助于
医生了解患者的背景,提供更好的健康咨询和诊疗建议。
病历书写需要包括患者的主诉。
主诉是患者自己对自己病情的描述,它是医生进行初步分析的重要依据。
主诉内容应当详细、准确,
并包含症状的起始时间、症状的频率和持续时间等。
病历书写应包含详细的疾病史。
患者的疾病史通常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和个人病史。
既往病史指过去患者已经得过的疾病及手术史;家族病史指与患者的近亲属中是否有遗传性疾病;个人病史指当前患
者的其他疾病及治疗情况。
病历书写应有系统全面的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是医生通过观察、
触诊、听诊等手段对患者进行评估的重要环节。
体格检查应包括常规
检查项目,如血压、体温、心率等,以及与患者症状相关的特殊检查
项目。
病历书写需要有详细的辅助检查结果。
辅助检查包括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生理功能检查等。
详细记录辅助检查的结果有助于医生
更全面地了解患者的病情。
病历书写应当包括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计划。
医生通过对患者的病
情分析和评估,提出相应的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这些诊断
和治疗计划需要清晰明确地记录下来,以供医生和患者参考。
病历书写需要规范化和规范化。
病历书写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标准,以提高可读性和统一性。
此外,书写过程中应注意语言表达的准
确性和简洁性,避免使用模糊、歧义或不恰当的词语。
总之,良好的病历书写对于医生正确诊断和治疗患者疾病非常重要。
医生应遵循以上要求,准确详细地记录患者的病情,以提高医疗
质量和患者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