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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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加强和改进教工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广大教工的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机关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教工政治理论学习是广大教工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广大教工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有力保证。建立教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旨在规范教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二条教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广大教工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教工素质,进一步增强其理解、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和十七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必须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中心;坚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理论学习同解决学校实际问题及自身工作作风问题相结合。

二、教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管理

第四条教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各党小组、各行政组为单位进行。

第五条政治理论学习所在的小组负责人组织实施,纳入党建工作考评体系。

第六条每学期结束前,各小组须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总结交党支部,党支部将定期检查各小组的学习情况。

三、学习内容

第七条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重大会议精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十七大报告以及相关社会、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重大的时事政治及一

个时期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关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学习时间与形式

第八条原则上每工作周单周四下午5:00-6:00是全校教工集中学习时间,若需调整,应经党支部同意。

第九条学习采用自学、集中学习、听取辅导报告(发言)、学习研讨、观看录像、参加校内外有关活动。

五、学习要求

第十条做到“六个相结合”:即理论学习与学校实际相结合,领导主讲、教师发言与听取报告相结合,集中讨论与播放有关音像资料相结合,学习政治理论与学习科技、人文、法律、治学、伦理、创业等方面内容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交流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第十一条要鼓励广大教工加强理论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撰写有理论深度和能指导实际工作的文章或调查报告,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第十二条严格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时,所有成员要签到(或点名)。集中学习不得随意缺席,因特殊情况必须书面请假。

第十三条要按照有关评估要求,加强教工政治理论学习的

规范化管理。教师每次学习讨论或活动要有记录和记载,要主动自觉接受检查、考核,力争以优达标。

第十四条各党小组要及时树立、宣传政治理论学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掌握政治理论学习动态、信息、经验、做法等,努力在全校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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