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自律与他律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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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思想的自律论与他律论之我见

音乐美学思想的自律论与他律论之我见

音乐美学思想的自律论与他律论之我见在中外音乐美学思想史上,西方从古希腊至今,中国从先秦到现在,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在这众多的音乐美学思想中,自律论和他律论一直是两种相对立的观点,并都有相应的支持者,各有所见。

这给人们对音乐的审美认识带来一些困惑,不得不引起更多的思考。

一、自律论及其代表学者什么是自律论呢在学术界虽没有明确统一的界定,但都知道值得是音乐审美认识功能的一种方法。

汉斯里克在《论音乐的美》中给音乐美作了一个定义。

“音乐的内容是乐音的运动形式。

”他认为音乐特有的美存在于乐音以及乐音的艺术组合中。

与其持相同观点的斯特拉文斯基认为,“就其本质而论,音乐是能表现任何一点什么的,不管它是一种情感、一种态度、一种心理状态、一种自然现象或者其它什么,表现从来不是音乐内在的特点。

”可见,自律论认为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音乐美的存在与情感无关。

它更多强调的是一种音乐的形式美,肯定艺术自身的“纯洁性”。

我国古代,嵇康在其《声无哀乐论》中写到,“夫天地合得,万物资生。

寒暑代往,五行以成。

章为五色,发为五音。

音声之作,其犹臭味在于天地之间。

其善与不善,虽遭浊乱,其体自若,而无变也。

岂以爱憎易操,哀乐改度哉”也就是说,他认为音乐是一种精神,就是所谓“无声之乐”。

天地产生万物,音乐是万物之一,也是由自然之“道”,即自然音,由天地的元气所产生,因而它独立于天地之间,有自己的自然本性,就和颜色、臭味一样,是自然物的客观属性,并不受人的情感所制约,与人的哀乐是无关的。

二、他律论及其代表学者音乐中的他律论和自律论一样,也是音乐审美认识功能的一种方法。

在西方,他律论主要是以因受黑格尔美学思想影响的匈牙利钢琴家、作曲家李斯特为代表。

他律论认为制约音乐法则和规律的是来自音乐以外的东西,即人类情感。

情感就是音乐的内容。

情感的性质不仅决定着音乐作品的音响、结构、整体发展,而且决定着音乐的形式。

它强调音乐的内容美,认为只有把精神内容表现于声音,音乐才能提升为真正的艺术。

浅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浅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

浅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音乐尽管是人类的创造物,但在自然属性上它是音响实体,不过是声音的运动一种独立存在的物质运动,就此而言它是自律的。

我们不应忘记这样一个常识,即世界上除了人具有情感和精神内涵外,其它任何事物都是没有情感和精神内涵的,因此,音响实体当然也是既没有情感也无任何内容的。

前苏联音乐哲学家玛雷舍夫以符号学的角度考察音乐,认为“音乐符号客体与其艺术意义之间的关系,本质上不同于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

符号客体,作为物质构成物,本身不包括,也不可能包括精神意义,而在解释的结果中表达精神意义。

音乐表象不寓于声音之中,而是在声音的影响作用之下,形成于解释者的意识之中。

即使音乐符号结构体自身,如果避开听众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进入音乐作品的体系”(《论“音乐作品”概念的定义》,见《美学论文集》莫斯科1980 年版,103~124 页)。

人们之所以会认为音乐具有情感内容,是人对不同事物具有通感或者说是格式塔理论中所谓“异质同构”的原因所致。

如果说音乐是他律的或者说具有他律性的话,那是因为人的本性或者说是音乐的社会属性使然,也就是审美主体将审美对象人格化的这样一种本能而造成的。

从音乐上讲则是“音乐源于生活”。

此观点只能说是具有一定程度上的正确性,而并非是绝对的。

若将其绝对化便会全然排斥和从根本上否定掉音乐的自律性。

对此定律我们一般可以作两种理解,其一,若是作最宽泛的理解的话,那岂止是音乐源于生活,人类社会中一切的一切都应是源于生活的,因为若没有生活,人类社会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这样看来“音乐源于生活”的表述也就显得毫无意义,等于什么也没有说。

其二,若是将“音乐源于生活”理解成是音乐的素材或音调、节奏等源于生活中的事物的话,这便大可值得怀疑。

因为没有生活素材的纯音乐只能是源于它自身,比如莫扎特的许多作品,包括《C 大调长笛奏鸣曲》、《C 大调钢琴奏鸣曲》等便是如此,至于音调节奏方面,生活中原本就不存在音阶、和弦、音型、旋律、节奏等,也没有对位与赋格,更不用说波尔卡、拉丁、探戈、华尔兹等节奏。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

论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论文他律论是与自律论相对而言的,二者在音乐本质认识上持截然相反的观点。

他律论看重音乐的内容,强调音乐的内容美,也就是说他律论者提倡“情感论”,认为只有把这些精神性的内容注入到音乐中,并使其表达出情感的因素,才是真正的音乐艺术美。

他律论认为音乐的规律和法则并不是靠音乐自身去维系和制约的,它还要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即情感,从这个意义上讲,音乐是他律的。

他律一词,在康德哲学中是用来指人的意识是独立存在的,它不是由客观事物等外在的规律因素所决定的。

这主要是因为音乐本身就体现着某种外在于音乐的客观实在,也就是说,音乐是一种内在的情感表达,它总是脱离音响结构这些外在形式束缚的某种东西。

这种东西主要就是指人类的情感,即音乐的内容。

正是这个情感、这个内容决定了音乐作品的音响结构、整体发展,决定了音乐的形式。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律论强调内容,注重精神,它强调音乐是情感的完美表现。

所以音乐的内容就是形象、情感、精神特征,其中以情感尤其重要。

情感论美学作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史上由众多理论体系和审美观念所构成的一支强大美学阵营,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却很短暂,所包含的内容也很单一。

意大利当代著名音乐史学家恩里科·傅比尼在其所著的《音乐美学史》中,将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来看待,情感论音乐美学似乎是出现18世纪的一种美学观念。

自律論音乐美学的出现并非偶然,早在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就以“数”的比例关系来解释音乐美的做法,这就蕴含着某种偏重于形式的要素,强调音乐自身客观属性的音乐美学观念。

毕达哥拉斯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被人们誉为西方音乐美学思想的奠基人。

人们通常把毕达哥拉斯和他的门徒们统称为毕达哥拉斯学派。

毕达哥拉斯学派把“数”当作音乐的本源,认为音乐的基本法则是“数”的关系,提出音乐的美与和谐只能到“数”的关系中去寻找。

毕达哥拉斯将其绝对化,并将其认为是音乐的本源。

自律重于他律攻辩问题与解答

自律重于他律攻辩问题与解答

自律重于他律攻辩问题与解答自律重于他律攻辩问题与解答一、引言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律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有人认为自律是一种重要的品质,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掌控自己的生活,而自律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他律。

然而,也有人持相反的观点,认为他律更加重要,并且相信只有通过他律才能真正影响和改变人的行为和态度。

本文旨在探讨自律与他律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以及哪个更为重要。

二、自律的意义和作用1. 自律是一种内在的修养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

通过自律,人们可以更好地追求自己的目标,克服困难和挑战,并保持积极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 自律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态度自律可以培养人们的责任感和纪律性,使人们更加坚定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自律的人更容易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更加勇敢和坚韧。

3. 自律可以提高个人效率和生产力自律的人更容易管理好自己的时间和资源,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和工作。

自律的人更容易集中注意力,保持高度的专注力,从而提高个人效率和生产力。

三、他律的意义和作用1. 他律可以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他律可以通过外部的规定和制度对个人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使人们更加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法规。

他律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可以对个人的行为进行有效地约束和指导。

2. 他律可以为人们提供外部支持和引导他律可以通过家庭、学校、组织等社会机构对人们进行引导和教育,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他律可以为人们提供外部的支持和鼓励,激发人们的潜能和激情。

3. 他律可以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惩罚和激励他律可以通过惩罚和激励的手段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影响和改变。

惩罚可以对违法和违规行为进行制裁,而激励可以对积极和合规行为进行奖励,从而引导人们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和进取。

四、自律与他律的关系1. 自律和他律相辅相成自律和他律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和支持的关系。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把音乐哲学或者音乐美学进行自律与他律的划分应该是伽茨着眼于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的划分而借用的一个普通美学的标准。

这样的一个借用,一方面为音乐美学主要的流派进行分类提供了个固定的基础,理解音乐似乎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本文尝试以一种我们称之为历史主义的感性论的观点,立足“为音乐而音乐”的视角,对音乐美学的所谓自律与他律做一种辩证统一的理解。

一、音乐美学中“自律”与“他律”的争论自伽茨“引进”康德的“自常”与“他律”这两个概念以来,迄今80年间,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之争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现在学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

有的学者把音乐的自律与他律属性简单固化并对立起来,认为音乐要么是自律的要么就是他律的,非此即彼,没有第三种可能。

而有的学者则把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之争看做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结果,提倡抛弃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从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此两大根本属性人手来把握音乐的自律与他律的双重本质。

而问题在于这种解决方式仍然陷于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之中,而且,由于对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问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从结果上来看就仍然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

此外,对于“内容个外在于主体的需要去探索、认识的自由。

它们都是基于传统形而上学,准确的说是基于本质主义或说基础主义。

在持一种基础主义或本质主义的观点,也即坚持认为音乐有其固定的本质的前提下,音乐的“自律”和“他律”问题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康德意义上的“背反”或说“背论”。

正题:音乐的本质由其自身的理念而决定反题:音乐的本质由其外在的理念而决定。

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命题是非此即彼的,也即对于音乐来说,其本质要么是由于自身而决定的,要么是由于外在于自身的其他因素而决定的。

除非是持一种双重本质的观点,这两个命题是可以兼顾的,即音乐的本质是由于其自身和外在于自身的因素决定的。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黑格尔式的理解:音乐只是绝对精神的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的个环节。

你知道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吗?

你知道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吗?

你知道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吗?浅谈音乐美学中的自律与他律01 从音乐的内容看其自律本质首先我们先从音乐的内容来看,它是事物的内在含义,也可以说是形式的组织或安排的内在依据。

事物的内容有时候有时候比较模糊,有时候比较明显,有时候暗藏在深处,这主要取决于它的表现方式。

它的清晰或模糊主要取决于音乐思维的不同类型,即不同音乐体裁在音乐作品上的构思上的特征。

我们从最基本的层面即物质意识关系的层面来看,世上任何事物都是客观物质存在,尽管万事万物之间有着普遍的甚而是密切的联系,但是矛盾的特殊性早就告诉我们,世上任何事物由于其结构、构成元素及存在方式等的不同,无一不首先是一种不依赖于它者的独立的存在,音乐尽管是人类的创造物,但在自然属性上它是音响实体,不过是声音的运动一种独立存在的物质运动,就此而言它是自律的。

02 从音乐的形式看其他律本质所谓形式,即构成事物的各种元素的安排或组织,是相对内容来说的。

音乐就其整体来说,是一个过程,是一个由不同阶段构成的体系,它既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构成物――音响实体,同时又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意识现象,它不能脱离欣赏者的感受而独立存在。

音乐能引发、激发和唤起人的情感,这是它的直接性、自律性表现。

不仅如此,音乐对审美主体还有间接性(相对于直接的情感体验而言)影响,即欣赏者在听了某类音乐产生情感反应、获得情感满足后接着还会进一步产生关于人生、社会、宗教、历史、战争、英雄、爱情等等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联想、思考和回味。

我们说音乐的内容内涵并不是音响实体自身真的就带有内容内涵,而是由音乐引发的欣赏主体的内容内涵。

这种间接性就是通常所说的音乐的他律性。

音乐作为人类的伟大创造物,其特殊性更是使其烙上了深深的他律性的烙印。

当代美学家莫。

卡岗认为音乐的声音“能够最准确的体现和传达以情感为主的信息。

”[2]李斯特特别指出:“在纯音乐中,感情的体现并不通过思想,并不像多数其他艺术-尤其是文学艺术一样,必须通过思想”,“只有在音乐里,在那自由自在的,充满温暖的力量的感情的激流里,才能使我们从思想的魔鬼势力下解脱出来”,“只有在音乐中所表现的感情能使我们在理性及其支配下的表现手段中解脱出来”[3]。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在探讨自律与他律何者更为重要的问题上,我方坚定地认为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这并非是对自律价值的否定,而是在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后得出的客观结论。

首先,让我们明确自律和他律的定义。

自律,是指个体依靠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来规范自身的行为;而他律,则是通过外部的规则、监督和约束来引导人们的行为。

从个体的成长过程来看,他律在最初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孩子来说,他们的心智尚未成熟,缺乏对是非善恶的准确判断能力。

在这个时候,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各种规范和教导就显得尤为重要。

家长和老师会告诉孩子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为他们树立起基本的行为准则。

比如,不能撒谎、不能偷窃、要尊重他人等等。

这些外部的约束帮助孩子形成了最初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

如果仅仅依靠孩子自身的自律,他们很可能会因为认知的局限而做出错误的选择,甚至走上歧途。

再从社会的角度来看,他律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秩序框架。

法律、法规、制度等都是他律的具体表现形式。

没有这些外在的约束,社会将会陷入混乱。

例如,交通规则的存在使得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能够有序通行,如果每个人都只依靠自律来决定如何行走和驾驶,那么交通事故将会频繁发生,交通瘫痪将成为常态。

同样,商业活动中的法律法规保障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这些他律的约束,市场可能会被不法商家所操纵,消费者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他律还具有更强的普遍适用性和公正性。

自律往往受到个人意志、情绪、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不同的人自律能力参差不齐,有些人可能能够很好地自我约束,而另一些人则可能在面对诱惑时难以坚守。

而他律则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普遍价值观制定的,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

无论个人的自律能力如何,都必须遵守相同的外部规则,从而保证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此外,他律能够及时有效地纠正错误行为。

当一个人的行为违反了外部的规则和法律时,会立即受到相应的制裁和惩罚,这种及时的反馈能够让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促使其改正。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在探讨自律与他律何者更为重要的问题上,我坚定地认为他律比自律更具关键作用。

首先,让我们明确自律和他律的定义。

自律,指的是个体依靠自我约束和自我控制来规范自身的行为;他律,则是通过外部的规则、监督和约束来引导个体的行为。

从个体成长的角度来看,他律在儿童和青少年时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年幼的孩子,他们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尚未完全成熟,难以准确地辨别是非善恶。

此时,家庭、学校和社会所设定的各种规章制度、行为准则,以及家长和老师的教导与监督,成为他们形成正确行为模式和价值观的重要引导。

比如,学校规定学生按时上课、完成作业,禁止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

这些他律的措施帮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为日后的自律打下基础。

在社会生活中,他律的重要性也不容忽视。

法律、道德规范以及各种行业准则,都是他律的具体体现。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他律手段,对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如果仅仅依靠个体的自律,很难确保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法律,不违法犯罪。

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威慑和制裁,才使得大多数人不敢轻易越界,从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再从行为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来看,他律能够提供更为稳定和一致的标准。

自律往往受到个人情绪、意志和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出现波动和不一致。

比如,一个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可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坚持锻炼、健康饮食,但在情绪低落或压力较大时,就可能放松对自己的约束。

而他律所制定的规则和标准相对稳定,不会因为个体的主观因素而发生变化,能够更好地保证行为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他律还能够弥补个体自律的不足。

不可否认,有些人由于自身性格、习惯或心理因素,难以做到有效的自律。

对于这些人来说,外部的监督和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

例如,对于一些有吸烟成瘾等不良习惯的人,仅仅依靠他们自身的自律很难戒除,而通过家人、朋友的监督或者参加戒烟康复项目等他律手段,更有可能帮助他们改掉不良习惯,恢复健康的生活方式。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辩论会:他律比自律更重要

他律比自律更重要我方观点是他律比自律更重要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定义,“自律”就是德治,“他律”就是法治。

我们并不否定自律,只是认为他律更重要,在强调“自律”,提高每个公民道德素质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他律”,采取法治手段。

每个人,总有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必须依靠他人的帮助。

就像自己的后背,如果不借助他人或者工具,是看不到的。

我们正处在青少年时期,同学们很活跃,有的同学是无法做到完全自律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他进行他律是正确的。

要明白一点,他律,是来帮助我们的,而不是来限制我们的,是让同学们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是为我们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句话说得好,纪律是成功的前提,是胜利的保证。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为什么是中国人几千年的陋习?为何诸如此类的小事总是禁而不止呢?如果自律更重要的话,就不会禁而不止,成为几千年的陋习。

相信大家记得地理老师讲的花园城市——新加坡。

据说,新加坡法治多用重典,政府规定,凡在大街上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小便不冲等,只要被巡警发现,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罚款1000新元(约合人民币650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除处以罚款外,还要穿上号衣上街扫马路,甚至挨鞭刑,不论是高官还是平民百姓,所有人都是如此。

所以,在76%的国民是华裔的新加坡,街道清洁干净,没有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等现象。

如果新加坡没有他律,那怎么会有现在的花园城市?这难道不是他律的重要性吗?自律承诺再惊天地泣鬼神,无非是制度外的修补而已,我们认可它会有一定的作用,但自律必然要建立在他律的基础之上,没有严格的监管与严厉的处罚制度,仅仅靠自律就幻想天下太平,其后果可想而知。

如果自律比他律更重要,国家为什么还要有法律?学校、班级为什么还要有校规校纪、班级文明公约?法律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比如严禁酒驾的交通法规出台之前,难道酒驾者不知道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重要吗?可是多少交通事故是由酒驾造成的。

他律重于自律的四辩总结陈词doc

他律重于自律的四辩总结陈词doc

他律重于自律的四辩总结陈词.doc 尊敬的评委、各位辩手和观众: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我们探讨了“他律重于自律”的观念。

现在,作为四辩,我将对此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自律和他律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自律是个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他律则是外部力量对个体的约束和管理。

在他律的基础上,个体可以逐渐形成自律的习惯,进而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其次,他律对于个体成长和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个体而言,他律可以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避免陷入困境。

同时,他律也可以帮助个体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为未来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于社会而言,他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通过法律、道德等外部力量的约束和管理,社会可以避免混乱和无序状态,保持稳定和繁荣。

在辩论中,我们提到了他律重于自律的原因。

首先,他律具有强制性和普适性。

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觉地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

对于这些人来说,他律的强制性和普适性可以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

其次,他律可以弥补个体自律的不足。

由于个体的差异和能力的限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严格的自律。

在这种情况下,他律可以起到补充和纠正的作用。

最后,他律可以促进个体的社会化进程。

通过接受外界的约束和管理,个体可以逐渐适应社会环境,学会遵守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进而实现社会化。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自律的重要性。

自律是个体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是实现自我价值和生活意义的重要手段。

然而,我们强调的是自律与他律的相互补充和相互作用。

在他律的基础上,个体可以逐渐形成自律的习惯,进而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

同时,他律也可以促进个体的自律能力的发展。

在接受外界的约束和管理的过程中,个体可以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和错误,进而改进自己的行为和态度,提高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在总结陈词中,我想强调的是他律和自律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他律对于个体成长和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自律则是个体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辩论资料——自律重要还是他律重要

辩论资料——自律重要还是他律重要

辩论资料——自律重要还是他律重要辩论资料——自律重要还就是她律重要自律重要:资料:自律重要,因为自律就是通过自己得心理来约束自己得行为,自觉遵守纪律得、她律必须要通过外在得约束才能达到一定得效果,就是外因,只有通过自律才能起作用。

所以自律更重要。

自律,就就是自己约束自己,换句话说也就就是要自己要求自己。

我们得自律并不就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就是用自律得行动创造一种井然得秩序来为我们得学习生活争取更大得自由。

纪律与规则就是我们平时工作、学习与生活中不可缺少得。

很多事实都能说明这个道理,比如买票要排队;走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我们平时得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得要求与约束,否则任何事情都毫无秩序可言、第一,内因就是事物发展变化得根本,外因就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就是矛盾得主要方面,而外因就是矛盾次要方面。

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内因就是事物发展变化得根本,因而自律得地位无可厚非。

第二,自律就是她律得基础。

她律必须通过自律内化于内心,外见于行动,才得以实现;没有自律,她律再美,只能就是镜中花、水中月、因此,自律就是基础,她律只就是对自律得辅助与补充。

第三,自律就是人生修养得最高境界。

自律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监督得情况下,坚持自己得道德信念,自律就是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

多管得目得就是少管,管得最终目得就是不用管;她管得目得就是自己管。

因此,她律得终结目得就是自律,自律就是归宿,她律只就是手段,自律才就是人类社会得最高境界。

管理得最高境界也就是自我管理,像人民得好法官姜霜菊、神奇得操作手刘二伟、村队得好书记祁昌岱等、第四,自律优点众多,优势明显,势在必行。

其一,自律以人为本,符合人类社会得发展趋势;其二,自律得主动性,易于调动人得主观能动性;其三,自律得柔性、软性、暖色,符合与谐社会得基本要求。

自律就就是遵循法度,自加约束。

《左传·哀公十六年》:“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

从艺术发展看乐器研究的“他律”与“自律”

从艺术发展看乐器研究的“他律”与“自律”

I Yi Shu Jiao Liu-艺术交流|从艺术发展看乐器研究的“他律”与“自律”顾君怡南京艺术学院摘要:艺术发展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社会制约性,会经历继承与创新的过程,也会涉及民族与世界的内容,而在乐器研究中同样如此。

乐器研究讲究对原有乐器的继承和未来乐器的改良与创造,同时在发展乐器时,民族性与世界性等一些特性也是乐器研究者们关心的热点。

从艺术发展视角看待乐器研究过程中的"他律”和“自律”,为乐器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乐器研究艺术发展他律性自律性乐器理论中图分类号:J0-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3-0173-03乐器研究,是艺术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分支。

在乐器研究的过程中,如果脱离了理论,只进行实践,或许过于单一;如果削弱实践的重要性,只进行理论研究,那么乐器就会较为片面,理论与实践缺一不可。

从艺术发展的视角看待乐器研究中的发展规律,区别“他律”与“自律”的关系,将理论与乐器研究中的实际操作、实践相结合,从而更好地为乐器研究打下基础。

一、乐器研究的基本形式乐器研究的基本形式,是探究“他律性”与“自律性”的轨迹。

首先,要从乐器学的定义开始。

乐器学,是音乐学的一个分支,是以乐器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将除人声外用于音乐的发声器称为“乐器”,而在乐器学中,将一切非艺术领域的发声器作为乐器研究的对象。

对乐器进行研究的方法有很多,其基本形式涉及到乐器分类法,如古时的“八音分类法”,又或者是后来的“霍恩博斯特尔-萨克斯分类法”等;历史学法,即用历史文献和考古研究结合的方式;科学性方式,即涉及到音乐声学、乐器律学等科学性学说;田野调查法,即前往当地进行实地考察。

一件乐器的产生与发展,并不是以此乐器为单一个体而进行。

一件乐器的完整研究过程,是综合性与多样性的结合。

乐器,包括构造、材质、演奏、发音等都是经过大量实验后才开始进行制作。

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 辩论

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 辩论

他律理由:1.他律是自律的基础,自律要靠他律来引起,自律是他律的内化。

2.能起到很好的约束、监督作用,稳定,长期,有效,对象广泛。

3.构成一个统一的标准,为秩序的稳定(自律)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

自律理由:1、他律要通过自律来实现,没有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

2、应有个人的主动调整,解决问题应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

自律在他律的基础上诞生,也就是说先有他律后有自律的.自律必须由他律建立,离开他律自律只能是无律。

人最初并无自律意识,在成长过程中受他律约束,才建起自己的内心准则。

自律是后天教育的结果,是对他律的认同与他律的内化。

轻视他律,又何言自律?他律的约束是稳定、长期的。

自律则不能,它对人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有限度的。

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来确立,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个人订下的律都会有差异。

那么统一的基准是什么?这个基准是他律而不是自律,所有人必须以之为律。

这是一个虚的自律和众多实实在在的他律,构成了律的基础。

而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是分散、不统一的,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校园秩序的混乱。

他律则遵守准则,有了统一的标准,为秩序的稳定提供了平台。

尽管它依然需要自律,但规章制度(他律)不容忽视。

(注意:我们所辩论的观点是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而并非要自律还是要他律。

)他律要通过自律来实现,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

他律的使命是帮助自律得到升华。

中学生一定要具备一种自律能力。

虽然他律会起到一定作用,但服务对象是自律,即使对自律产生一定影响,也不会动摇自律的核心地位。

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

没有自律,他律将困难万分。

没有个人的主动调整,制度不可能发生变革。

一个人如果没有很好的自律意识,恐怕理想最终只能成为空想。

不管他律对我们的约束有多严多强,没有自律的支持,都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他律为自律能更好的实现而生。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待人们建立了更为完善的自律意识后,他律的历史使命就完成,随之退出历史舞台。

浅谈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

浅谈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

浅谈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
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指的是音乐制作者个人精神观念和感性经验
对音乐的影响,以及从外在的艺术规范角度来看,音乐制作的相关准
则和历史准则是如何交互影响的关系。

音乐美学的自律主要反映在音乐制作者本身,即个人对音乐的理解能
力和表达能力。

通过对音乐和作曲发展史的研究,深入理解音乐的特性,把握其发展规律,得出一套合乎音乐规律的作曲方法,以及一套
符合音乐表现方式的编曲规则,明确每个个体制作音乐的角色和权限,这是自律要求的内容。

他律主要是指音乐制作的外部规范对音乐的影响,例如风格、和谐表达、技巧使用、重复利用等,这些都属于他律的范畴。

音乐制作者受
到外部规范的约束,应当尊重该规范和演变规则,有节制地突破该规范,以创造出新鲜、拓展性强的音乐。

浅谈对绘画艺术创作中的自律与他律的理解

浅谈对绘画艺术创作中的自律与他律的理解
式 , 是 和他 当时 的心境 是 完全 吻 合 的 。 外 , 正 此 在他 的
是神圣的, 而来 自内在需 要 以外 的一 切 技法 都 是可 鄙 的 。 自律 即 指 艺术 的 自身规 律 , 术 的 审 美规 律 , ” 艺 从 自身 来考 虑 问题 , 如 画 面 中的 自律 性 空 间就是 艺 术 例
绘 画 中 , 看 到无 论 是树 、 花还 是 河 流 , 你 是 他们 都 有 生
命 的颤 动 。
自律并 不 是 极端 地认 为 自我 情 感 的肆 意 渲泄 , 在 画 面上 的糊 涂 乱 抹 , 因此 , 自律 ” 要 求 作 者 对 自身 “ 还 的思绪 与 表 达 方 式进 行组 织 和梳 理 。 如在 构 图 时营 例
家 的 心 理 自主空 间 . 为 主 体 生 命 的 心 理 时空 单 元 , 作
呈 现 于每一 画幅 中 , 有 相 对 独立 的 封 闭性 。这 种 用 具
绘 画 的形 式 , 而不 是 用 文学 的方 法 , 画 面 本 身来 传 靠 达思 想 , 脱 文学 的 附庸 , 脱 政 治和 宗 教 的影 响 , 摆 摆 就 是 自律 . 术 的 自律 。成 功地 从 自律 角度 把握 作 品艺 艺
维普资讯
20 0 2年 6月
皖 西 学 院 学 报
J u n l fW a x nv r iy o r a n iU ie st o
J H 20 H ., 0 2 Vo 8 N 0. Ll 3
第 1 8卷 第 3期
浅谈对绘 画艺术创作 中的 自律 与他律 的理 解
式 之 间的差 别 , 略他 所 处 的特 定 时代 中转 瞬 即逝 的 忽 知 识 和要求 , 必 须观 察 自己 的精神 活动 并聆 听 内在 他 需 要 的呼声 , 后他 才 有 可能 稳 妥地 采 用 各种 表现 手 然 段 , 管他 们受 到世 人 褒扬 还 是 贬乏 。这 是表 达精 神 不

艺术发展的自律与他律性

艺术发展的自律与他律性

艺术发展的自律与他律性摘要艺术是发展的,艺术的发展是有规律的,探讨艺术发展的规律是每一个艺术学者学习艺术理论的主要任务。

在艺术理论的发展史上,有许多先行者透过艺术发展的表面现象,对艺术发展规律做了可贵的探索。

艺术发展的规律,就是艺术发展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艺术的发展主要由它的自律性和他律性来表现出来的。

关键词艺术发展;自律性;他律性;艺术理论一、艺术发展的自律艺术发展的自律性就是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它包含两个反面的内容:第一,从艺术的纵向发展来看,艺术发展的昨天、今天与明天的必然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这就是艺术发展的继承与革新;第二,从意识的横向联系来看,不同民族艺术之间以及民族艺术与世界艺术之间必然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这就是多民族艺术的借鉴与创造,民族艺术与世界艺术的相互影响与融合。

(二)历史继承性历史继承性是艺术发展的普遍规律所谓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就是前代艺术对后代艺术的巨大影响以及后代艺术对鉴定艺术的积极成功的继承保留。

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艺术作品思想颞颥上的继承。

前人在艺术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进步思想,在后人的艺术中都有继承。

第二,艺术作品形式的继承。

艺术作品的形式对内容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而继承关系表现得更明显突出。

第三,艺术种类和艺术创作方法的继承。

艺术种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每一个时代的人民没有可能也没有必要重新建立一切艺术种类,而是继承以往的艺术种类;美术、音乐、舞蹈、文学、戏剧、电影等。

(二)意识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的原因第一,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是社会物质生活发展的继续性所决定的。

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社会物质生活的连续性决定了艺术发展的规律性,艺术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

第二,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是由艺术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艺术是人民对现实世界认识的一种表现,而认识是世代积累的过程。

第三,艺术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是由艺术表现生活的任务决定的。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

音乐美学中的自律论和他律论把音乐哲学或者音乐美学进行自律与他律的划分应该是伽茨着眼于音乐美学的主要流派的划分而借用的一个普通美学的标准。

这样的一个借用,一方面为音乐美学主要的流派进行分类提供了个固定的基础,理解音乐似乎就成了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本文尝试以一种我们称之为历史主义的感性论的观点,立足“为音乐而音乐”的视角,对音乐美学的所谓自律与他律做一种辩证统一的理解。

一、音乐美学中“自律”与“他律”的争论自伽茨“引进”康德的“自常”与“他律”这两个概念以来,迄今80年间,音乐的自律与他律问题之争就一直没有停息过,现在学界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

有的学者把音乐的自律与他律属性简单固化并对立起来,认为音乐要么是自律的要么就是他律的,非此即彼,没有第三种可能。

而有的学者则把音乐美学的自律与他律之争看做是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的结果,提倡抛弃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从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此两大根本属性人手来把握音乐的自律与他律的双重本质。

而问题在于这种解决方式仍然陷于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之中,而且,由于对音乐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关系问题不能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从结果上来看就仍然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

此外,对于“内容个外在于主体的需要去探索、认识的自由。

它们都是基于传统形而上学,准确的说是基于本质主义或说基础主义。

在持一种基础主义或本质主义的观点,也即坚持认为音乐有其固定的本质的前提下,音乐的“自律”和“他律”问题就成为一种典型的康德意义上的“背反”或说“背论”。

正题:音乐的本质由其自身的理念而决定反题:音乐的本质由其外在的理念而决定。

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命题是非此即彼的,也即对于音乐来说,其本质要么是由于自身而决定的,要么是由于外在于自身的其他因素而决定的。

除非是持一种双重本质的观点,这两个命题是可以兼顾的,即音乐的本质是由于其自身和外在于自身的因素决定的。

当然,还有一种就是黑格尔式的理解:音乐只是绝对精神的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的个环节。

自律vs他律-辩论赛

自律vs他律-辩论赛

什么是自律?自律就是自己约束自己,换句话说也就是要自己要求自己。

纪律和规则是我们平时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

很多事实都能说明这个道理,比如买票要排队;走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甚至我们平时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一定的要求和约束,否则任何事情都毫无秩序可言。

而我们作为在校的学生,处在向迈进社会过度的时期,更是有数不清的纪律和规则来要求我们,告诉我们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

但是,如果我们总在一种被要求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是很难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约束自己,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毕达哥拉斯说: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不能称他为自由的人。

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学校在上学期成立了自律委员会,目的就是为了能督促和鼓励我们自觉自律。

它并不是一个要一批同学来管理其他同学的组织,而是一个促使大家互相监督,做好自律的一个新的学生团体,只为让我们的学习生活保持良好的秩序。

作为自律委员会的一员,我相信每位成员都和我一样,希望自己能够在自律这方面给大家帮助,为大家服务。

要自律,当然要有具体的要求。

在配合现在正在实行的素质教育方面,我们要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自尊、自爱、自强的自律意识,对学校、班级和个人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并且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和矛盾冲突。

在学习方面,我们一要独立,独立思考、独立解题、独立完成作业;二要自觉,自觉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包括做好预习复习工作、上课专心听讲和按时完成作业。

在行为上,我们应该以中学生日常行为守则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文明礼貌、爱护公物。

在外表上,我们应该以简单大方、干净整洁的衣着表现出学生朴素的本质。

我想,如果每一位同学都能够加入到自律者这个行列中来,就会发现身边的事物、环境都会大大的不同。

自律并不仅对我们现在的学习有益,在几年后,当我们陆续结束自己的学生生涯走上社会的时候会发现它对于我们今后在社会上的工作和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当我们还是学生时,犯了错误我们还有再来一次,从头开始的机会,可是在社会上我们必须为自己的每一次失误或者错误负责,承担后果,这使得自律的作用更加明显。

艺术的发展规律

艺术的发展规律

艺术的发展规律
艺术发展的规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律性;二是他律性。

一、自律性就是艺术自身发展的规律,包括几个方面:
1、历史继承性是艺术发展的普遍规律(包括内容、方法、形式的继承);
2、艺术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的原因;
3、继承艺术遗产的原则,“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4、艺术继承的条件和类型(同一风格渐进延续继承,不同风格断裂式继承);
5、革新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
6、艺术发展过程中革新与继承的关系等。

当然,还有很多关于艺术发展的观点:其一艺术发展是“草创——繁荣——衰亡”的必然规律;其二是艺术发展是“否定之否定”;其三认为“两极之间的变化”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等等。

二、他律性主要指外在因素对艺术发展的影响,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1、经济是艺术发展的决定力量和终极原因;(经济决定艺术的发生、艺术的性质、艺术的发展等等);
2、政治对艺术发展具有直接的、重大的、深刻的影响;
3、宗教对艺术发展的影响;
4、道德给艺术发展以巨大的影响;
5、哲学对艺术的影响等。

扩展资料
流派
原始艺术与现代艺术
原始艺术具有生硬性、纯真性、力感性和野性,这既是因为原始价值关系通常是低级、粗浅、简单、直接和本能的,又是因为当时人的认识能力非常有限,只能采用粗浅、简单、直接和机械的艺术形式来反映和描述周围存在的客观事物。

现代艺术具有高级性、细腻性、复杂性和理智性,这既是因为现代的价值关系通常是高级、深刻和复杂的,又是因为人们的认识能力不断提高,可以采用高级、深刻、复杂和辩证的艺术形式来反映和描述周围存在的客观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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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自律与他律的辨析艺术的自律性是指艺术系统自身的发展规律。

艺术的自律性可以从两个角度进行思考。

1、纵向来看。

它是指艺术在历史长河中的继承与革新。

2、横向来看。

它是指不同民族艺术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借鉴,即艺术的民族性与世界性。

艺术的他律性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其他因素对于艺术发展的影响,它包含着我们最底层的经济对于艺术的影响,中层是指政治对艺术的影响,最上层有道德、宗教、科技等意识形态对艺术的影响。

艺术的自律性是是他律性(它性、外部性、社会性)对举的,艺术生活永远是以人工性为住的创造生活,艺术家必须遵循艺术的内部规律。

但是我们也要避免轻视科学技术,把技术手段放在艺术自律性外的倾向现,在科技是艺术创作的有力辅助,它可以成为自律性有个住成不分,关于现代的技术手段的介入,艺术的创作和欣赏已在工具作用、间接终合、捕捉机遇、替代性体验放面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艺术体现和物化着人的一定审美观念、审美趣味与审美理想。

无论艺术的审美创造抑或审美接受,都需要通过主体一定的感官去感受和传达并引发相应的审美经验。

对艺术的审美分类,主要应根据主体的审美感受、知觉方式来进行。

依据这个原则,艺术可以分为语言艺术、造型艺术、表演艺术和综合艺术四大类。

在艺术自律论盛行之前,西方历史长期存在独白式的他律论。

即以艺术之外的种种因素和特定关系界定艺术的性质、价值、意义;注重政治意识和道德教化的功能。

例如,在古希腊时期,希腊神话的“神意”,柏拉图哲学的“理念”,基督教神学中的“秩序”。

柏拉图倡导文艺应为政治服务,起到应有的教化作用,为国家、人生而艺术;进而贬斥模仿式艺术远离真理、丑化英雄、亵渎神灵。

亚里士多德同样倾向于以功利眼光看待艺术,提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

所不同的是,亚里士多德把艺术当作劳作之余的精神享受。

中世纪时期,宗教神学在西方思想文化中占据统治地位。

上帝不仅被视为万物的创造者,而且也被视为“创造者的创造者”。

文艺成为神学的附庸,处于从属地位,缺失独立地位和自主功能。

文艺活动是为了宣扬神学思想和传播神的话语。

世俗文艺则被视为亵渎神明、毒化灵魂、败坏道德之物,而遭受神学家不遗余力的攻击。

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在神学的主导下开始显示自己价值;人和人的情感及社会现实成为艺术表达的内容。

虽然,这一时期宗教、政治、道德的标准依然横亘在艺术朝向自律方向演进的道路之上。

但是,艺术作为人类自身的自省与启蒙的精神窗口,依然成为反对封建主义世俗权力和基督教宗教神权的思想武器。

毋庸置疑,艺术对独特的“纯粹性”的追求是艺术朝向自律方向迈进的内在动力。

但是,艺术自律过程的演变与外围的社会和文化机制的干预与互涉同步。

康德将文化价值领域确立为“求真的纯粹认知领域,求善的道德实践领域及求美的趣味判断领域”。

这三个领域具有“普遍性”(Universality)和“不可证明性”(Undemonstrability)。

自康德将真善美进行区分,并确立艺术的自律原则和自主功能以来,美学逐渐朝向自律论的方向演进,至现代主义时期迎来“盛期”(Heyday)。

亦可以讲,现代美学是在自律论与他律论的辩证与超越中形成的;而康德美学则成为现代艺术自律论的思想基础。

克鲁考斯基认为,“艺术自律性的命题与其说是归纳性的,不如说是排斥性的,因为它突出强调了重要艺术与其他艺术的明显区分。

”[2]以往人们认为,每一种艺术的自律性特征决定了此种艺术与其他艺术的本质差异。

而在艺术自律性思想发展的进程中,极具代表性的是主张审美趣味无利害、非功利的康德美学。

尤其是康德的美学名著《判断力批判》[(1790年),Critique of Judgment]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康德从形式和趣味两个层面对以往的艺术做出判断,并提出对艺术和审美自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美学观点。

康德认为,“形式使人愉悦,并且是审美趣味的最基本源泉。

”[3]这不仅使得以往有关艺术自律性观念不断在康德哲学中走向完善,也成为现代主义自律性美学和艺术理论的思想源头。

正如,朱光潜在评述柏拉图时讲到:“这种反理性的文艺思想到了资本主义末期就与消极的浪漫主义和颓废主义结合在一起。

康德的美不带概念的形式主义的学说对这种发展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4]因此,在18世纪下半叶,席勒的《审美教育书简》[(1795年),On the Aesthetic Education of Man]进一步发展了康德自律主义的审美观点,将审美教育作为治愈现代生活所导致的理智与情感分离这一“病症”的良药。

事实证明,自康德美学完善以来,自律性逐渐成为西方现代哲学和美学的核心概念。

在艺术自律论者看来,艺术具有非功利性、无目的性、无利害性;自律的出现打破了他律的“霸权”局面,自律与他律的博弈中达到互衡的状态。

正如,阿多诺所讲:“艺术的本质是双重的,一方面,艺术本身与经验现实与社会的功能复杂性切断了联系;另一方面,它又属于那种现实和社会复杂性。

这种审美现象始终既是审美的,也是社会学的事实。

”[5]M•H•艾布拉姆斯曾讲:“艺术活动涉及到艺术家与艺术品、艺术品与观众、艺术品与艺术世界之间的关系。

若以不同的关系为中心,就会形成不同的研究模式”。

因此,我们可以讲,艺术活动是一个集创作者、传播者、接受者、艺术场于一体的连续、完整、统一的系统。

在艺术自律自我奠基的过程中,艺术自律性逐渐从纯粹性的审美主义转向创造性的形式主义。

然而,艺术自律并不遵循一如既往的不断奠基,也受到艺术他律的不断解基的反向影响。

在这一过程中,前卫艺术的观念表达对艺术自律的形式探索的冲击最为猛烈。

而罗森伯格(Rosenberg)却讲:“前卫艺术本来就是一对矛盾,它否定一切存在的艺术,同时又确证自己是最合理的那种艺术”。

而这种最合理的新艺术又终将被新的更合理的“超新艺术”所取代,在这种更迭替代的循环中,前卫艺术不断地完成自己的使命,而又将生命活力燃尽在这一不断求新的征途之中。

兼具前卫艺术与形式主义双重理念的至上主义者认为,“客观世界中的一切视觉现象本身都是毫无意义的,只有纯粹的感觉才是有意义的……”[6]对此,他们将绘画中纯粹的感情置于至高的位置,并不断强调艺术的纯粹性和原创性。

伊夫•克莱因的作品跨越多个艺术领域,融合绘画、行为、装置等艺术语言,在观念与形式之间探索视觉艺术的最新可能。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现代主义的崛起,自律性成为艺术理论和艺术批评的重要美学标准,并使形式主义的自律性原则成为现代主义意义生成的理论基础。

现代主义的革新者要求艺术摆脱“主题思想”的束缚,从“文以载道”的传统观念中脱离出来。

坚持自律性,排斥他律性,使艺术脱离对文学、历史、神话、宗教的依附关系。

此后,“为艺术而艺术”和“为人生而艺术”的争论喋喋不休,由此引发了“艺术自律与他律”的持久争论。

作为艺术自律与他律转化的关键人物,阿多诺在《美学理论》一书开篇便指出:“由于社会日益缺乏人性,艺术也随之变得缺乏自律性。

那些充满人文理想的艺术构成要素便失去了力量。

”[7]阿多诺对西方现代社会出现诸如文化危机和人的生存困境等现代性危机进行反思式的有力回应。

在对资本主义社会“文化工业”批判中为社会的良性运转寻求出路。

一方面,阿多诺对艺术自律性的乏力感到惋惜;另一面,他又坚持自律性以此抗拒极权社会主导的“大众文化”对艺术的“同化”。

布尔迪厄借助人类学方法,分析了男性统治如何以“超历史”的方式绵延存在?他认为,这源于历史的长效机制,而非自然属性所遗留的历史事实。

因为国家政治、统治权力和社会结构组成的复杂关系网偏向于男性主导,女性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进而无形中形成了以男性为中心的性别秩序。

即便在女权主义思潮正面影响之后,女性地位得以空前抬升;但也不足以构成对男性统治秩序的彻底颠覆。

这为男性中心主义的世界观的历史无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而这种观念又被男性纳入由男性主宰的社会关系之中。

由于性别意识深受社会和历史因素的深刻影响,因此,如果说“女性是后天形成的”(波伏娃语),那么“男性则是先天形成的”。

在20世纪后半叶,随着后现代主义艺术实践和理论思潮的出现,尤其是新艺术史潮流的崛起,艺术自律遭到女性主义、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文化机制等)、艺术心理学、社会学、符号学等文化理论及当代艺术哲学的强烈批判。

例如,女性主义者认为,自律性的审美理论无形中建构了一种以男权为标准的话语机制,形成性别偏见,导致女性艺术和女性艺术家在艺术史中处于从属和边缘地位。

他们认为,并不是缺乏天才的女性艺术家,也不是女性的才能低于男性,而是艺术体制的评判标准存在性别歧视。

无独有偶,艺术社会学学者也对艺术与审美的自律性进行了持久而严厉的批判。

他们认为,独立于社会、历史、文化之外的现代主义艺术理论是不可能存在的。

例如,社会学家贝克尔在《艺术世界》一书中指出,艺术是合作和参与者“集体行动的结果”。

“艺术界”理论彻底打破了以往自律理论为艺术营造的孤芳自赏的孤立环境,将艺术品属性的界定交予由权力、文化、语境等复杂因素构成的“体制”。

符号学家也批判自律性的美学理论是极大地“削弱了把视觉艺术视为一种独立的符号系统的象征模式的现代主义教条。

”[8]自律性美学和艺术理论遭受空前挑战,此后,主导西方艺术史两个世纪的自律性美学观念“行将就木”。

现代主义艺术体现出文化生成的自觉性和艺术实践的自律性。

形式主义理论在坚持艺术自律性的同时,力主把艺术从宗教、道德、政治、历史、文学等领域中独立出来;逐渐摆脱原本从属的依附关系,将创造出独特而纯粹的审美形式作为艺术家的终极目标。

而理论家的学术建构也理应意识到审美现代性、理论合法性、演变自觉性等问题。

此外,也不能忽视艺术家的天赋、身份、思想的独立性;艺术作品的文本、结构、意义的自足性;艺术体制的语境、解释、接受的自主性。

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浪漫主义者将艺术自律等同于艺术家的特异身份,并认为艺术家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者。

雪莱甚至宣称:“诗人是世间未经公认的立法者”。

浪漫主义不仅蕴含激烈的个性解放激情,也具有强烈的艺术自律倾向。

二者结合便在艺术自律与天才诗学之间孕育了“康德式”共同体。

其二,杨格把文学作品的“独创性”归之于天才的创造,并在《试论独创性作品》中称“独创性作品可以说具有植物属性”。

正基于此,印象主义可谓是寻求形式自足性的开始。

在印象主义画家看来,环境色重于原色,他们将光影对照取代物象真相,并用色块表现纵深。

其三,对艺术品、艺术家、艺术流派及思潮的阐释不能脱离艺术体制和文化语境。

接受者作为“艺术世界”重要的参与者,和创作者一样,也具有能动性,因此亦需要受到重视。

正如,罗兰•巴尔特所讲:“观者对作品真实意义的获取以作者的死亡为代价”。

在艺术的“后历史”时期,艺术家和理论家对于“形式”问题的重视被“观念”表达所取代;而形式主义与视觉叙事的关系也从最初的斥异走向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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