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7年工作要点(建标综函[2007]12号,2007年2月16日)
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标准制订通知
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7-05-21 生效日期: 2007-05-21发布部门: 建设部发布文号: 建标[2007]125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各有关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以及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的需要,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城镇建设和建筑工程发展的实际,经与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协商,我部组织制定了《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
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安排落实,切实做好编制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建标[2007]125号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序号项目名称制订修订主要内容主编部门主编单位及参编单位起止年限进度要求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制订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的施工。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与建筑垃圾清理等。
建设部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同济大学2007.05~2009.12 2008.10征求意见稿2009.03送审稿2009.12报批稿2、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制订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室外工作场所的照明设计。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照明方式,照明光源选择,照明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照明质量(照度、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光源颜色);照明标准值(包括机场、建筑工地、港口码头、加油站、货物堆场、停车场、石化企业、发电厂、铁路站场、木材加工厂、造船厂、水处理厂等室外场所的照明标准);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和监督等。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2.09•【文号】建城综函[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2.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城综函[2007]2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委、交通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委;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交通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十七大即将召开的一年,做好2007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为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现将《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二○○七年二月九日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十七大即将召开的一年,做好2007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重点,促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和城镇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1、制订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以转变城镇发展模式、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为目标,研究制订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上报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方法和途径,引导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7年工作要点
・
七 、 强标 准 宣贯 培 训 和 强 制性 标 准 实 加
1 2・ 20 07年 第 2期
维普资讯
政 策 法 矮 施 监 督 以《 筑 节能 工程 施 工质 量 验 收规 范》 《 铁 建 、钢
四 、 一 步 完善 工程 项 目建设 标 准 和 用 进
地 指标 紧 密 围绕 国家 经 济 建设 和 社会 发 展 的 需 要 , 突出 重点 ,加 快 工程 项 目的建 设 标 准和用 地 指 标 的制 修订 步伐 ,满 足 政府 投 资工 程项 目决策 和 建 设 用 地审批 的需要 。加强 建设 标 准 编制前 期 科研 力度 , 完善 指 标 内 容 , 展 能 耗 指 标 、 水 定 额 的 开 用
维普资讯
政 策 法 理
建设部标准 定额 司 2 0 0 7年工作 要点
20 0 7年 ,按照 全 国建设 工作会 议 提 出的工 作 任务 ,标准定 额 工作要 以邓 小平 理论 和 “ 个代 三 表” 重要 思想 为 指 导 , 面 落 实科 学 发 展 观 , 一 全 进 步完 善工 程建 设标 准体 系 和宏 观调 控 下 由市 场形 成 的工 程 造价 的 机制 ,积 极推 进技 术 标准 与技 术 法规 相结 合 的标 准体 制改 革 ,充分 发挥 工 程建 设 标准在建设 资源 节约 、 环境 友好 型社会 中的技术保
为, 完善 依法 撤 销 、 注销 资 质 、 资格 的工 作机 制 , 指
导各 地 开展对 工 程造 价 咨询 企业 和 造价 工 程师 的
三 、 好 劳动 定额 编 制 工 作 做
继续 贯彻 落 实 国务 院关 于解决 农 民工 问题 的 若 干 意 见 中 提 出 的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劳 动 标 准 的 要 求 , 织 各地 有关 机 构和 专家 抓 紧《 设工 程 劳 动 组 建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3.17•【文号】建标综函[2003]9号•【施行日期】2003.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标综函[2003]9号2003年3月17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00三年三月十七日标准定额司2003年工作要点二00三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做好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意义重大。
今年我司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为重点,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改革,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和造价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全面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和编制工作编制和完善工程建设体系框架是完善标准体系的基础,是当前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在总结标准体系编制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和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各专业部门、各行业标准管理机构,研究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编制计划,争取年内完成各部分的初稿。
对已完成标准体系框架的部分,抓紧开展急需标准的制定工作,以通用标准为重点,尽快提高覆盖率,为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创造条件。
二、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日常管理和宣贯培训工作按照每一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组建一个咨询委员会的原则,开展强制性条文咨询委员会和部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4.01.28•【文号】建标综函[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标综函[2014]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标准定额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增强标准定额支撑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主题,以强化标准定额管理运行机制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推进标准定额深化改革。
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在创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融合标准体系方面下功夫,要在解决市场失灵方面发挥作用,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方面起到引导作用;强化总体部署和顶层设计,强化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充分发挥技术组织、社会团体、行业专家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吸纳科技新成果提高标准水平;切实抓好制度建设、体系建设、编制管理、实施监管、宣传培训、基础研究等工作。
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要系统梳理工程造价管理中取得的成效和问题,紧紧围绕使市场在工程造价确定中起决定性作用,以制度标准建设、市场活动监管、造价公共服务提升为重点,充分发挥造价管理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质量安全上的基础作用。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23•【文号】建标标函[2004]13号•【施行日期】2004.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标准定额司200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标标函[2004]13号)各省建设厅、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标准定额司200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安排工作时参考。
附件:标准定额司2004年工作要点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4年3月23日附件:标准定额司2004年工作要点2004年标准定额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全国建设工作会议、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标准定额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为重点,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改革;以清欠工程款为主线和以修改《建筑法》为契机,继续推进和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求真务实,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工程建设活动提供技术经济保障。
一、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1、围绕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的目标,继续推动各有关行业开展标准体系框架的研究和编制工作。
2、根据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需要和我部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有关公共卫生、城乡规划、村镇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加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和局部修订的力度,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对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现状及发展战略”课题研究,积极推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深化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充分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认真总结国内标准化成果,加快我国房屋建筑技术法规的研究和编制步伐,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向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推进。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1.18
•【文号】建标标函[2012]12号
•【施行日期】2012.01.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批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函
(建标标函[2012]12号)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根据我部《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的通知》(建标[2011]98号),经研究,第一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47名委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李守林任主任委员,汪道金、刘子金任副主任委员,王平任秘书长,陈春雷、郭寒竹任副秘书长,另设26名顾问委员(名单见附件2),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请你单位尽快组织召开第一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附件1:第一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附件2:第一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委员名。
建设部确定2007年建筑节能七项工作
能 目标 。三是 对节 能 目标进 行分 解 , 制定 考核评 价
办法 。 求各 地对 本地 建筑 能耗 情况 、 能重 点领 要 节 域、 发展 趋势 等 进行 调查 。根 据各 地 调查 结果 , 国
段 的建 筑节 能质 量监 管工 作 。编 制完 成《 色施 工 绿
导则 》 。二是 加 大监督 执法 力 度 。完善 建筑 节能 考 核 评 价标 准 , 织 开展 2 0 组 0 7年度 全 国建筑 节 能 专 项 检 查 。完 善 工程 节 能 质量 检查 标 准 , 2 0 在 0 7年 度 全 国工 程 质量 检查 中 , 加 建筑 节 能 的 内容 , 增 推
“ 约 型宾 馆 ” 节 的工 作 。
术 路 线 , 进供 热 节能 。 定 热分 配表 等相 关 热计 促 制 量 产 品的应 用 标准 。继 续推 动 采 暖 费补 贴 “ 暗补 ”
变“ 明补 ” 加 快城 镇 现有 住 宅供 热采 暖节 能改 造 。 。
第六 。 动 可再 生 能 源在 建 筑 中 的应 用 工作 。 推
改造 规 划 和年 度计 划 。结 合 “ 筑 节 能 工程 ” 建 的组
是会 同财政 部继 续做 好 可 再 生能 源 在建 筑 中应
用 示 范工 作 。做 好 第一 批 启 动示 范 项 目的监 督 管
理 工作 , 定 下 发《 于进 一 步加 强 可 再 生能 源 在 制 关
建 筑 中应用 示 范项 目管 理 的通 知 》 。尽 快启 动第 二 批 示 范项 目。二 是 研究 如 何 引 导广 大 农 村地 区的 能 源 消费模 式 转 变 , 过技 术 研 究推 广 、 织 示 范 通 组
镇供 热体 制 改革 。制定 《 城镇 供热 价格 管 理暂 行办
2007年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监督、清正廉洁、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围绕厅党组提出的创建“一流的工程质量”的目标,突出抓好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建设、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测机构和人员信用管理等重点工作,使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保证和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和谐江苏做出贡献。
一、继续抓好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突出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各地质监机构要着眼于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保障,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强化对政府投资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
根据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施工过程质量监督工作;并将大型公共建筑作为今年工程质量监督巡查的重点,对建设程序、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执行标准、规范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好《江苏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加大对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将组织2次全省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学校、医院、厂房、商场等)、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市政工程主要检查城市道路、桥梁等工程质量,内容包括:法定建设程序、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等。
组织1次工程主体结构现场监督抽测演示、交流活动,掌握正确的现场监督抽测项目、内容、方法,统一使用标准规程,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各地质监机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填报工程质量监督报表和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统计报表等。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7年工作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建市综函[2007]13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7.03.14【实施日期】2007.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市综函[2007]1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建设部建筑市场司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二○○七年三月十四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任务,以转变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创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努力实现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三个协调”:落实完善清欠长效机制与加强建筑市场运行监管相协调;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与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相协调;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和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对外开放水平相协调。
全面完成今年建设工作确定的各项工作。
一、巩固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成果,落实完善清欠长效机制1、认真落实执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规范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若干意见》。
按照《2007年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抓好工程建设各环节监管,全面完成旧欠收尾工作,预防新的拖欠。
2、根据国家统计局批准建立的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情况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分析,监督新产生的拖欠的及时解决和监控。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印发《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印发《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3.30•【文号】建科综函[2007]50号•【施行日期】2007.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关于印发《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科综函[2007]5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在安排工作时参考。
附件:《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要点》建设部科学技术司二○○七年三月三十日附件:建设部科技司2007年工作要点科技司2007年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按照“围绕中心、抓住重点、强化机制、健全体制”原则,紧紧围绕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建设事业的中心工作,以建筑节能与资源环境、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小城镇建设、电子政务为重点,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和重点跨越能力为基本出发点,以创新体制和机制为根本手段,支撑和引领建设事业发展为根本目标,转变职能、工作方式和作风,以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建设事业发展。
一、重点工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新时期国家发展的新要求,更加关注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科技问题、更加关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科技问题,更加关注区域统筹和城乡协调发展,更加关注国内发展与国外发展的协调,紧紧围绕部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以建筑节能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小城镇建设、建设事业信息化为重点工作领域,以技术创新带动管理创新,切实把工作着力点放在改进和完善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来。
(一)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工作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科技工作,是支撑正确决策和科学指导全国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工作的基本手段,是引导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7.03.20•【字号】晋建建字[2007]86号•【施行日期】200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86号)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建设厅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围绕一个中心、加强两个建设、加快三个转变、开放四个市场”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进政府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工程建设和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目标和任务:全省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40亿元以上,增加值28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总额47亿元以上;全省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业项目一次试车成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达到85%以上,优良率达到32.8% ;全面落实同省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死亡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控制在3.44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事故;职工重伤率控制在3‰ 。
建筑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行业监管与服务明显增强;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建设职工队伍稳定和谐。
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构建建筑市场信息化管理平台。
完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诚信记录,加大不良行为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01.22•【文号】建标综函[2015]11号•【施行日期】2015.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标综函[2015]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5年工作要点2015年标准定额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定额对城乡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紧紧围绕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以推进标准体制改革和造价管理改革为动力,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工程计价依据体系为重心,强化标准定额实施监督,切实转变作风,为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提供支撑保障。
一、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一)探索开展标准体系、体制改革一是整合、优化强制性标准,推进标准体制改革。
研究建立城建、建工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部署开展相关标准编制研究工作,逐步取消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
二是积极培育社团标准,加大标准有效供给。
引导鼓励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
印发《关于培育和发展社团标准的指导意见》。
三是重新审视标准制定原则,提高标准水平。
更加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前瞻性。
研究标准与科技成果的联动机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技术管理办法》。
四是加强标准复审,提高标准修订频率。
2007年维修工程计价定额
2007年维修工程计价定额2007年维修工程计价定额是由国家财政部和建设部共同制定的,用于指导维修工程的计价和预算工作。
该定额主要包括维修工程计价的方法、标准、项目和价格,对于维修工程在预算、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确定、成本控制和合理性评估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中的方法主要包括清单计价法和维修工程计量计价法。
清单计价法是根据维修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材料和人工等单位工程量,通过综合运用材料消耗率、工时定额和工程定额,计算出维修工程的总价。
而维修工程计量计价法则是根据维修工程任务书所列工作内容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通过价格指数和单价控制等方法,计算出维修工程的价格。
这两种计价方法可以根据具体的维修工程情况选择使用,为计价工作提供了灵活性和科学性。
维修工程计价定额的标准主要包括了维修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工程量计算方法、材料消耗率和工时定额等内容。
这些标准是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和经验总结,经过长期实践不断调整和完善的。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标准,可以保证维修工程的质量和成本控制,提高整体工程效益。
维修工程计价定额中的项目主要包括了维修工程中常见的项目,如墙面修补、管道更换、设备维修等。
每个项目都具有明确的计价依据和价格,便于工程预算和实施过程中的费用合理控制。
此外,维修工程计价定额还考虑了不同区域、不同等级和不同情况下的价格浮动因素,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维修工程计价定额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市场调查、成本估算和经验总结得出的。
它不仅考虑了工程材料、人力成本和设备费用等因素,还充分考虑了工程规模、紧急程度和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确保了维修工程的价格相对合理和公正。
综上所述,2007年维修工程计价定额是一份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文件。
它为维修工程的计价和预算提供了详细的方法、标准、项目和价格,旨在指导广大工程师和承建者在维修工程中的计价和施工过程中提供参考和指导,以确保维修工程的质量、成本和效益达到最佳状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1.18•【文号】质检监函[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质检监函[200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长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07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我司制定了《2007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精神,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2007年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八日2007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2007年是全面推进落实“十一五”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发展总体目标至关重要的一年。
2007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按照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围绕深入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全面创新推进以质取胜战略,针对《纲要》提出的目标,找出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快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夯实基础工作,推进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按照“十一五”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六个围绕”,抓住“七个安全”,把握“三个符合”,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全面把握、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加快改革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从生产源头抓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2007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2007年质量管理工作计划
1、对工地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要求
要求各项目部采购材料时,对材料供应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保证能力、资质、信誉、业绩和供应能力进行评价,经评价后筛选合格的供应商。
对进场的每一批原材料都要进行实物及手续检查,对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质量、有无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等进行确认,并按规定要求送检;其它材料应先调查材料来源,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
对进场材料的收发应建帐登记并做好标识,确保其具有可查性、可追溯性。
近年来,随着甲方指定供应商或甲供材料的增多,给施工单位带来的风险加大,应特别重视甲方指定供应方或甲供材料的进场验收把关。
2、对工地工程资料要求
要求现场资料具备完整性、规范性、及同步性、签字盖章齐全。
3、要求子分公司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子公司应强化监督检查。
根据施工的不同阶段确定检查的重点,确保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都受控。
4、对竣工资料进行归档的要求工程项目的竣工技术资料必须报送总公司一套存档。
工程竣工后,要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资料报公司档案室归档。
并应办理资料移公司的山水文苑1#、3#工程及信达市政公司的力德汽车城边路建设工程A9、A11边路管线工程这三个定为外审的工地。
组织一次管理评审,通过体系运行的自我完善机制,找出问题,减少和预防不合格,确保顺利通过认证中心的年度监审,保持体系的有效运行。
1/ 1。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7年工作要点》的
通知
建标综函[2007]1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六日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按照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标准定额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形成的工程造价的机制,积极推进技术标准与技术法规相结合的标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技术保障和引导约束作用。
加强标准定额实施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标准定额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快完善工程建设标准
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突出能源资源节约、土地合理利用、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订、修订,不断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适应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
发布村庄整治、城市轨道交通、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等重要标准,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建设领域有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标准,为城乡建设全面推行“四节一环保”提供技术依据。
二、开展计价依据的编制工作
为合理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提高投资效益,以适应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组织编制《全国城市轨道交通预算定额》,完成《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和《市政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修订工作。
三、做好劳动定额编制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
的要求,组织各地有关机构和专家抓紧《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修订工作,规范建筑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用地指标
紧密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加快工程项目的建设标准和用地指标的制修订步伐,满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用地审批的需要。
加强建设标准编制前期科研力度,完善指标内容,开展能耗指标、用水定额的研究与制定。
五、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
起草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条例,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促进强制性条文向以功能性能为目标的全文强制性标准过渡。
以房屋建筑为重点,修订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加快编制全文强制的《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创新工程建设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体制。
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完善标准的经常性复审修订制度,开展2000年及以前颁布的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复审修订工作,减少标准内容的交叉重复,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技术水平。
六、完善工程造价咨询的许可和监管机制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各项工作制度。
完善审批准入和市场清出的监管机制,规范在申报资质过程中的行政行为,完善依法撤销、注销资质、资格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开展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的监管工作。
按照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和造价工程师执业的标准,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为构建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七、加强标准宣贯培训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
以《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等一批重要标准的批准发布为契机,以“四节一环保”标准规范为重点,广泛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提高全行业执行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
以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管力度,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
八、推动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
指导各地按照建设部工程造价信息化工作的部署,交流有关省市信息化工作经验。
完成《全国城市住宅建筑工程造价数据标准》、《建设工程工料机信息数据标准》和《工程造价信息数据交换标准》的批准发布。
建立人工成本、住宅造价指标的信息发布制度。
九、提升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启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战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合作。
组织开展对国外工程建设标准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提出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国际化战略的目标、步骤和措
施,认真落实中国与蒙古国等国家的标准规范合作协议和纪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的翻译出版工作,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积极创造条件。
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总结和规划标准定额事业的发展
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专题基础研究,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全面系统总结近年来标准定额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密切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标准定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今后标准定额事业发展基本策略和深化改革的目标,适时组织召开全国标准定额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