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石灰石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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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原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水泥行业原材料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5.2.3 烘干和磨细 将已缩分至100克左右的样品,用烘干箱对其进行烘干(石膏必须在45±3度的烘箱中进行烘干)。 5.3样品检测 5.3.1样品检测项目 熟料:化学分析检测、物理项目检测
石膏:水份、结晶水、化学分析、不溶物
石灰石:水份、粒度、化学分析
粉煤灰:细度、f-CaO、烧失量、水份检测。 5.3.2样品检测方法 GB/T21372—2008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5762—2000 建材用石灰石化学分析方法 GB/T176—2008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5484—2000 石膏 GB/T1596-2005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原材料质量验收办法
5 质量检测 按照取样代表性、制样规范性、检测可靠性的原则做好原材料的质量检测。 5.1进厂原材料的取样 对进厂原材料验收取样方法,分块状(适用于粒状)和粉状物料两种,分别按汽车、
火车不同要求规范操作。外购原材料进厂后,司磅员通知质控处,质控处接到通知 后,10分钟内安排取样人员及时到达现场取样,没有质控处通知任何原材料一律不 得进堆棚、储库。在卸货过程中,堆场人员发现明显的质量异常及时通知质控处重 0新取样。 5.1.1采样单元和采样量 以实际批量来划分, 一批为一个采样单元。 取样量,确保在每个取样点所取样品量相当。块状或粒状物料,少于1000 吨批次不少于6公斤样品,大于1000吨批次不少于7公斤样品。 5.1.2采样方法 5.1.2.1块状或粒状物料的取样 在汽车或火车采样时,在车厢的对角线上靠近车厢一米处和对角线中心各取一点。 5.1.2.2粉状物料的取样 粉状物料的取样,用符合要求的取样器,在汽车上,从罐口物料的0.2m深处取样品, 样品总量不少于2公斤。 5.1.2.3在堆场上取样, 在物料堆场周围,从地面每隔0.5米左右用铁铲划一条横线,再每隔1-2米从上到下 划一条竖线,间隔选取横竖线的交点处作取样点(不少于20个取样点),取样时用 铁铲刨去取样处表层0.3-0.5米物料,然后挖取一定量的样品,取样量符合要求规定

石灰石购销合同

石灰石购销合同

石灰石购销合同石灰石购销合同1一、供方:(以下简称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乙方)二、需方料场交货,由供方运输,送到价112元/吨,其中运费每吨45元(含税),矿石款为67元/吨(含税),自本合同签订后按需方通知开始送货。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每1000吨结算一次,即供方供应达到1000吨后,供方将运费发票及矿石发票(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需方之日起一周内付清,过期未支付的,每延期一日按5%支付违约金。

四、产品标准,CaO≥51%,Si02≤1%,AL2O3≤1%,MgO≤1%,Fe2O3≤1%,研磨指数≤10KWh/t。

五、合同期限及相关规定1、合同同期限为一年,即自10月25日至10月25日,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供、需方不得随意发生改变。

2、本合同期限内,供应必须保证需方石灰石的需求供应,不得延误;同时本合同期限内,需方不得再与第3方签订石灰石的订购合同。

3、供方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供方供货车辆必须服从脱硫项目部的调度管理。

六、违约责任供、需方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则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

七、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无发达成一致,可提交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石灰石购销合同2购货单位: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由甲方承建施工的内蒙古准兴重载高速公路A9标段,需要砂石料,决定部分由乙方负责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

石灰石质量管理制度1.0 目的:为加强石灰石质量验收和过程使用管理,确保石灰石质量满足生产控制要求,防止出现石灰石质量和管理漏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石灰石从进购到使用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

3.0 职责:3.1 品质管理部结合当地石灰石资源情况,根据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负责制定石灰石质量验收指标和过程质量管控要求,并严格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石灰石按质搭配使用方案的确定和监督实施,负责石灰石均化效果的评价;负责本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制度的现象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石灰石的进购、使用、生产组织管理及与质量有关的协调工作;3.3 化验室负责石灰石的质量检验和质量验收工作。

其中,化验室矿山材料员负责进厂石灰石质量验收检验;控制组负责生料入磨石灰石的质量验证检验,并负责制成车间废石质量验收检验;化学分析组负责按频次要求做好进厂石灰石、入磨石灰石、水泥制成用石灰石的化学全分析。

3.3 财务部磅房负责进厂石灰石的计量、结算管理和报表上报工作;严格按质量否决单的要求进行吨位否决。

3.4 综合管理部保卫科负责矿山石灰石车辆秩序抽查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工作;3.5 原料、制成车间负责按合同要求做好来料的表观质量验收、卸车堆放和搭配使用工作;3.6 设备管理部做好石灰石破碎系统、预均化设施维护和保养,确保工艺设施满足质量控制要求。

3.7 石灰石专职管理员具体负责石灰石的供方货源处、石灰石验收过程、现场堆放搭配、石灰石均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调度,确保石灰石质量连续受控,对最终的入磨石灰石质量和均匀性负责。

4.0管理要求:4.1石灰石进厂前准备工作:4.1.1 由品质部制定石灰石验收指标和管理要求,指标的确定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满足生产用量;管理要求应有可操作性。

4.1.2生产技术部应根据验收指标的要求,认真选择和评价合格供方,年初开机前完成与供方签订本年度供货合同。

材料验收标准

材料验收标准

(四)砂、石料(1)资料验收生产单位应保证出场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产品应有质量保证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及产地、质量保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签发人员、技术指标的检验结果。

如为海砂,还应注明氯盐含量。

(2)质量验收砂、石应按批进行质量检验,其检验批按以下确定:1)对集中生产的,以400m3 或600t 为一批;对分散生产的,以200m3 或300t 为一批;不足者以一批记。

2)对产地、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又大时,以1000t 检验一次。

3)检验项目:①石。

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别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可增加检测项目。

对其他指标有怀疑时,也应检验,石颗粒级配应理想,粒形以近似方块为好,针片状颗粒不得超过25%,在大于C30 混凝土中,不得超过15%。

注意鉴别有无风化石、石灰石混入。

含泥量一般混凝土不得超过2%,大禹C30 的混凝土,不超过1%。

砂石含泥量的外观检查,如黄砂颜色灰黑,手感发黏,抓一把能黏成团,手放开后,砂团散开,发现有念连小块,用手指捻开小块,指上留有明显泥污的,表示含泥量过高。

石子的含沙量,用手我石子摩擦后无尘土黏于手上,表示合格。

②砂。

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

砂颗粒坚硬洁净,黏土、泥灰、粉末等不超过3%—5%。

如海砂,还应检验氯离子含量。

对重要工程或特别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可增加检测项目。

对其他指标有怀疑时,也应检验。

4)不合格品的处理: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T14685—2001 规定指标,砂的检验结果不符合GB/T14684-2001规定指标时,可根据混凝土工程的质量要求,结合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措施,经试验证明能确保工程质量时,方可使用该石或砂拌制混凝土。

(3)砂、石料的数量验收砂石的数量验收按运输工具不同、条件不同而采取不同方法。

量方验收。

进料后把材料做成梯形堆放在平整的地上,即做方。

石灰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石灰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一、石灰生产工艺流程图二、主要参数1 窑体主要参数1)有效高度 21。

7 m 。

2)有效容积 150 m3 。

3)窑衬外径 4.6 m 。

4)窑衬内径 3 m .5)高径比 7.58 。

6)焙烧带高度 5 m 。

7)烧嘴:低压套筒式.8)烧嘴数量:2排共28只。

9)上下排烧嘴距离:2.5M。

10)上下排烧嘴布置:平面对称、上下错排.2、煤气与助燃空气参数1)煤气热值:850~950KCaL/NM32)空气过剩系数:1。

05~1。

15三、技术要求1 石灰石(执行YB/T5279—1999 二级石灰石标准)1)粒度规格:40~80 mm。

2)成分: CaO 〉 52 % MgO < 3 %SiO 〈2。

2 % S < 0.10 % P 〈 0。

02 %3)石灰石应具备良好的热稳定性,加热过程无爆裂.4)石灰石中不得混入杂质。

2 燃料1)高、焦混合煤气2)高炉煤气热值:≥ 740 KCaL/M33)焦炉煤气热值:≥ 4000 KCaL/M34)焦炉煤气比例: 3~5 %3 石灰主要指标(执行厂内控标准 JGN52-1999 )CaO > 88 % MgO < 5 % SiO 〈3% S < 0。

07 % 灼减:6%活性度:300ML4 烘窑1)新窑衬烘窑烘炉时间不小于168小时原则:驱除水分、烧结好炉衬。

2)新窑烘窑要求升温速度:每小时不大于10~15℃。

保温:150℃、350℃、600℃进行保温,保温时间20~24小时.烘炉终结温度:850~900℃.烘窑前加入1米厚的石料保护炉底。

石灰窑烘炉曲线图(后附)5 操作控制要求A、焙烧温度控制:1)焙烧带温度:1050~1150℃。

2)预热带温度:400~900℃.3)冷却带温度:900~200℃.4)窑顶烟气出口温度:≤ 600℃。

5)出窑石灰温度:≤ 200℃。

B、风气配比1)煤气量:8500~10000 Nm3/h2)空气量:6800~8000 Nm3/h3)空气过剩系数:1。

级配碎石验收标准(一)

级配碎石验收标准(一)

级配碎石验收标准(一)级配碎石验收标准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砂石等建材需求量逐年攀升,碎石是其中重要的建筑材料之一。

为了保证工程品质及安全性,级配碎石验收标准应运而生。

级配碎石的定义级配碎石,是指利用大理石、花岗岩、石灰石等天然矿石通过机器加工而成的形状不规则的石头。

根据不同的大小分类,可分为粗砂,普通砂,细沙等。

验收标准级配碎石的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外观要求•碎石不能有明显的压痕、磕碰等缺陷。

•碎石表面应干净,无泥坑、尘埃等污渍。

•碎石颜色要均匀,不能出现颜色差异过大的情况。

尺寸要求•每一种规格的石头应该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混合,确保填充物的均匀性和合理性。

•每个规格的石头应该根据规定的尺寸进行筛选,确保符合规定标准。

物理性质要求•碎石应符合规定的压缩强度和冻融循环性能等物理指标。

验收方法•对于每一批级配碎石,应进行不少于20%的抽样检验。

•对碎石的外观、尺寸、物理性质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进行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

结语级配碎石作为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验收的标准必须要严格。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和品质,同时提高建筑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如何提高级配碎石的品质为了提高级配碎石的品质,以下措施可供参考:选材上要有标准选材应选择源自规范矿区的原材料,并进行详细的检验。

这些检验应当包括对石材尺寸、形状、硬度、卵石发现、颜色和石材质量的所有其他因素的测试,确保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标准。

加工工艺要合理制砂过程应符合统一制砂工艺和制砂技术规范,通过科学合理的加工工艺,制作出高质量的级配碎石。

管理要及时、严格、细致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内部试验室,并有效地监控和管理各单元的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

有效利用资源在矿山开采、加工和运输中,要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浪费和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语级配碎石的检验标准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烧结生产问答

烧结生产问答

1、烧结原料主要有哪些?烧结原料多种多样,主要为含铁原料、燃料及熔剂。

含铁原料主要有铁矿石(精矿粉和天然富矿粉)、高炉炉尘、氧化转炉炉尘和钢渣、轧钢皮、硫酸渣等。

烧结燃料主要是碎焦粉和无烟煤粉。

熔剂按其化学性质可分为中性、酸性和碱性三类,由于我国铁矿石的脉石多数是酸性氧化物,所以普遍使用碱性熔剂,常用的有石灰石、白云石、消石灰及生石灰等。

2、何谓铁矿石的品位?将铁矿石中铁元素的含量称为品位。

3、何为铁矿石的理论含铁量?将铁矿石中含铁矿物的含铁量称为铁矿石的理论含铁量。

4、贫矿和富矿如何区分?矿石品位低于其理论含铁量70%为贫矿,高于70%为富矿。

5、为您分析自然界中的含铁矿物按化学组成、结晶构造的不同可分为哪几类?自然中含铁矿物很多,目前已经知道的有300多种,但是能作为炼铁原料的只有20多种。

按照含铁矿物组成及结晶构造的不同,可以分为磁铁矿、赤铁矿、褐铁矿、菱铁矿四大类。

6、为您分析磁铁矿、赤铁矿、褐铁矿、菱铁矿分别具备哪些特征?磁铁矿外表呈灰色或黑色,条痕为黑色,又称“黑矿”,晶体呈八面体,组织结构比较致密坚硬,难还原和破碎,具有磁性。

一般开采出来的磁铁矿含铁量为30-60%。

当含铁量大于45%,块度大于5毫米时,可直接供高炉冶炼,称为富矿;粒度小于5毫米者称为富矿粉,可送烧结造块。

当含铁量低于45%或含有害杂质数量超过规定值时,皆须经过选矿获得精矿粉去除杂质后造块。

赤铁矿结晶的赤铁矿外表颜色为钢灰色或铁黑色,其他为暗红色,但所有的赤铁矿条痕皆为暗红色,又称“红矿”,赤铁矿组织结构多种多样,由于非常致密的结晶体到疏松分散的粉体;矿物结构成分也具多种形态,晶形为片状和板状。

一般开采出来的示铁矿含铁量为40-60%,当含铁量大于40%,块度大于5毫米时,可直接供高炉冶炼,称为富矿;粒度小于5毫米者称为富矿粉,可送烧结造块。

当含铁量低于40%或含有害杂质数量超过规定值时,皆须经过选矿获得精矿粉去除杂质后造块。

水泥厂使用的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

水泥厂使用的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

水泥厂使用的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摘要:一、引言二、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概述1.定义及含义2.标准制定背景及意义三、水泥厂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的具体规定1.含泥量等级2.检测方法与技术要求3.含泥量与产品质量的关系四、含泥量标准在水泥厂的应用与实践1.生产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2.含泥量超标处理的措施3.提高石灰矿石品质的途径五、结论正文:一、引言在我国,水泥产业作为基础建设的重要支柱,其生产原料石灰石的质量备受关注。

石灰石中的含泥量作为衡量其质量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到水泥产品的性能和生产成本。

为此,制定合适的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二、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概述1.定义及含义石灰矿石含泥量是指石灰矿石中粒径小于200目的颗粒所占的比例。

含泥量高低直接影响到水泥生产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

2.标准制定背景及意义随着我国水泥工业的快速发展,石灰石资源日益紧张,含泥量高的石灰石对水泥生产带来诸多问题。

制定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有利于规范石灰石市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确保水泥产品质量。

三、水泥厂石灰矿石含泥量标准的具体规定1.含泥量等级根据石灰矿石中含泥量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一级:含泥量≤5%(2)二级:5%<含泥量≤10%(3)三级:10%<含泥量≤15%(4)四级:15%<含泥量≤20%2.检测方法与技术要求含泥量检测采用湿法筛分法,具体技术要求如下:(1)筛分设备:采用标准筛,筛孔直径为200目;(2)筛分时间:1分钟;(3)筛分次数:3次;(4)计算方法:筛分结果取平均值,计算含泥量。

3.含泥量与产品质量的关系含泥量越高,水泥产品中的熟料含量降低,导致水泥强度、抗渗性能等指标下降。

因此,控制石灰矿石含泥量在合适范围内,对提高水泥产品质量至关重要。

四、含泥量标准在水泥厂的应用与实践1.生产过程中的控制与管理水泥厂在采购石灰石时,应严格依据含泥量标准进行验收。

同时,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检测与监控,确保石灰石含泥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白灰收料管理制度

白灰收料管理制度

白灰收料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白灰材料的质量,规范白灰收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材料的标准和规定。

二、收料要求1. 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应选择具有合格资质、良好信誉、稳定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相关信息。

2. 材料验收:验收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白灰的外观、湿度、纯度等方面进行初步检查。

验收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3. 数量验收:收料人员应按照采购合同和送货单核对白灰的数量,确保数量准确无误。

4. 质量验收:验收人员应定期对白灰进行抽检,检测其PH值、细度、含水量等指标,确保质量稳定。

5. 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应详细记录验收情况,包括供应商名称、送货日期、数量、质量状况、验收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三、不合格材料处理1. 对验收不合格的白灰材料,应立即隔离存放,不得混入合格材料中。

2. 验收人员应将不合格材料的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管理人员,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3. 上级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不合格材料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4. 对反复出现不合格材料的供应商,应暂停或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四、储存管理1. 白灰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雨的地方,防止受潮、结块、变质。

2. 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避免误用。

3. 定期对储存的白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储存白灰的容器应干净、卫生,避免污染。

五、领用管理1. 领用白灰时,应填写领用单,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领用。

2. 领用人员应按照实际需要领用,不得浪费或挪用。

3. 领用后的白灰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4. 领用记录应详细记载领用人员、数量、用途、领用日期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六、培训和考核1. 对验收、储存、领用等环节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电厂脱硫用石灰石标准

电厂脱硫用石灰石标准

电厂脱硫用石灰石标准电厂脱硫是指利用石灰石等原料制备石灰乳,通过喷射或浆液法将石灰乳喷入烟气中,与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发生化学反应,将二氧化硫转化为硫酸盐,达到减少大气污染的目的。

在电厂脱硫工艺中,石灰石的质量和标准对脱硫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的标准及相关要求。

首先,电厂脱硫用石灰石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括石灰石的化学成分、颗粒大小、含水量、堆积密度等指标。

其中,化学成分是石灰石的重要特征之一,主要包括钙含量、镁含量、硅含量等。

合格的石灰石应具有较高的钙含量,低的镁含量和硅含量,以保证脱硫反应的高效进行。

此外,石灰石的颗粒大小和含水量也直接影响着脱硫工艺的稳定性和效果,因此在选用石灰石时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筛选和检测。

其次,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的标准还包括了石灰石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在采购环节,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明的正规生产厂家,避免购买劣质产品影响脱硫效果。

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石灰石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库房内,避免受潮结块影响使用效果。

同时,在投入脱硫系统前,需对石灰石进行颗粒破碎和筛分,确保颗粒大小符合要求,以保证脱硫工艺的稳定运行。

最后,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的标准也涉及了脱硫工艺中的操作和管理要求。

在脱硫系统运行中,需定期对石灰石投加量、浆液浓度、喷射均匀性等进行监测和调整,保证脱硫效果达到设计要求。

同时,对石灰石的消耗量和脱硫效率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脱硫系统的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电厂脱硫用石灰石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电厂脱硫工艺的稳定运行和脱硫效果的达标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选择、采购、储存和使用石灰石,才能确保脱硫工艺的高效、稳定运行,减少大气污染,保护环境。

石灰石(化工石)合同主要条款

石灰石(化工石)合同主要条款

石灰石(化工石)合同主要条款一、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级品:CaO≥53.00%、MgO≤3.00%、SiO2≤1.50%、S≤0.030%;二级品:CaO≥51.00%、MgO≤3.00%、SiO2≤2.50%、S≤0.045%;粒度:45-100mm,超过上下限比例分别不得超过5%;未尽事宜执行YB/T5279—2005石灰石标准。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1、汽车运输至买方指定石灰石(化工石)仓库,运输及费用由卖方负担。

2、汽车发车后卖方必须报知买方,随车带运输小票一式四份,并派专门业务人员通知到买方各相关部门,以便买方查收。

3、卖方必须合理安排车辆,保证均匀到货。

三、损耗:实物一律不计损耗。

四、包装标准:汽车整车散装,全程密封良好,不得混有杂物。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数量以买方计量为准,质量以买方检验为准。

2、卖方随货附质保书,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买方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仍以买方检验结果为准。

经买方检验的,并不免除使用过程中,卖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3、如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自买方通知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买方有权不予处理。

六、价格及加减价有关规定:1、价格:价格为以CaO≥53.00%、MgO≤3.00%、SiO2≤1.50%、S≤0.030%为基准干基含税包到价***元/干吨(***元/干吨),税率13%,一张增值税发票结算,结算时间以买方进厂检验批为准。

2、考核:2.2粒度考核:粒度大于100mm超过5%的部分执行0价格,粒度筛下部分执行《石灰石技术协议》,粒度如未检测按合格结算。

2.3供货量考核:2.3.1 因卖方供货量不足,或因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供货,买方有权启动其他供应商供货,由此造成的成本上升由卖方承担。

2.3.2当买方料场库存低于2000吨时(库存数量以石钢公司设备能源中心提供的书面数据为依据),启动当日供货量考核,日供货量以350干吨为基准每少1干吨扣款100元;如合同起始日当日买方料场库存低于2000吨时,启动当日及后4天供货总量考核,供货总量以1750干吨为基准每少1干吨扣款100元,之后恢复日供货量考核;卖方供货量不足1吨时舍去。

铸造原材料验收标准

铸造原材料验收标准

铸造用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暂行)一、总则所有的材料进厂必须附有合格证书和检验单。

材料入库时必须登记:1.材料进库日期;2.材料名称及规格;3.产地和厂家;4.入库数量。

二、进货检验供应商收到我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按通知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发货。

供应商必须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能够满足我方的验收标准。

针对信誉度高的供应商,其产品有3次以上符合供货验收标准,且未发生过不良记录。

可以先入库后检验,但必须分开存放,做出标识。

对于曾有不合格验收记录的产品,必须经我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部分没有检测手段的原辅材料。

可以通过在生产使用中来验证其材料性能,在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原辅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降价、退货处理(详见《原材料回用制度》)。

对我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原辅材料,依据供货合同予以赔偿。

三、验收标准1.废钢:长度从任何角度量不准超出280mm,块度重量不超出20Kg,厚度不小于2mm,碳含量小于1.2%,硅含量0.2~0.4%,锰含量0.4~0.8%,表面不得严重锈蚀,不准带入密封体及易燃易爆物品,干净无泥沙。

2.焦炭:固定碳含量在83%以上,块度80~150mm,焦炭的水分、灰份、硫、挥发份按国家等级二级焦炭标准规定。

焦炭的技术条件见表二规定(参照GB8729-88《铸造化铁炉用焦炭》),化验焦炭的取样方法应具有代表性,不能弃去个别焦炭或去掉焦块的任一部份。

3.锰铁:锰铁要求的牌号为FeMn65C7.0,含锰量65.0~70.0%。

要求锰铁的块度为20~80mm,块度大于80mm或小于20mm的量不得超过总量的4%。

锰铁的技术条件见表三规定(参照GB3795-87《锰铁》)验收,中频电炉调整成份用的锰铁牌号为FeMn80C1.0,Mn80~85%,C≤1%,Si≤1.5%,P≤0.3,S≤0.02。

要求粒度小于5mm;4.硅铁:块度规定在20~80mm,硅铁牌号为FeSi75-C,含硅量72.0 ~ 80.0,(见表四硅铁GB2272—87);5.生铁:技术条件:优先选用Z18生铁,Mn>0.5~0.9,P<0.1,S≤0.05。

脱硫石灰石质量标准

脱硫石灰石质量标准

脱硫石灰石质量标准
脱硫石灰石是用于燃煤电厂脱硫的重要原料,其质量直接影响着脱硫效果和环
境保护。

因此,对脱硫石灰石的质量标准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

首先,脱硫石灰石的主要成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含钙量应当在50%以上,同
时硅含量应当控制在10%以下,这是保证脱硫效果的基本要求。

另外,脱硫石灰
石中的杂质含量也是一个重要指标,硫含量应当低于1%,镁含量应当低于3%,
这些杂质的含量直接影响着脱硫反应的进行,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其次,脱硫石灰石的物理性质也是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

颗粒度应当均匀,粒
径控制在5-25mm之间,这样可以保证脱硫剂在反应过程中的均匀分布。

同时,脱
硫石灰石的堆积密度也是一个重要指标,应当在1.8-2.2g/cm³之间,这样可以保证
脱硫剂的输送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此外,脱硫石灰石的化学性质也需要符合标准。

其主要是指脱硫石灰石在高温
高湿环境下的稳定性,应当保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不发生明显的分解和结晶反应,这样可以保证脱硫剂在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和效果。

最后,对于脱硫石灰石的外观质量也有着一定的要求。

应当保证外观干净整洁,无明显的裂缝和结壳,同时应当保证颜色均匀,无明显的色差,这样可以保证脱硫石灰石在使用过程中的外观美观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脱硫石灰石的质量标准包括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外观
质量等多个方面,这些指标的严格执行可以保证脱硫石灰石的质量稳定,从而保证脱硫效果和环境保护效果。

对于脱硫石灰石生产企业来说,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质量标准,从而保证产品质量,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物资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验收管理规定

Q/JYH 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YH 2046001-2012物资验收管理规定2012-02-24发布2012-02-24实施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验收管理规定Q/JYH 2046001-2012 1 目的、范围为了规范物资管理,明确采购物资验收标准和职责,提高采购质量,减少采购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定义本规定中所指物资包括大宗原材料、备品备件、钢材、建材、橡胶石棉、劳保、辅助材料、修复件、易货物资、设备。

3 职责3.1 集团企业管理部-- 参与物资(劳保类、办公用品类、车辆类等)CI形象识别系统方面的验收;-- 审定各类物资损耗定额。

3.2 集团生产调度管理中心-- 组织制定各类物资消耗定额;-- 负责紧缺状态下物资的入厂放行、审批工作。

3.3 物资采购部门-- 负责除大宗原材料、部分辅助材料、燃料、包装物外其它物资的验收工作;-- 负责组织备品备件(除专用件、机加工件)的验收工作;-- 负责大宗原材料的商务结算与处理工作。

3.4 安全环保部门-- 参与劳保物资、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的验收工作。

3.5 信息化管理部门-- 负责电脑类固定资产及相关物资的验收工作。

3.6 集团技术中心-- 负责制定大宗原材料企业内控质量、采样、检验(含检验计划和检验标准)等技术标准;-- 负责内部质量争议的仲裁及外部质量争议、申诉的复核工作;-- 负责外部采购电石产品的入厂检验以及内部电石产品的最终检验工作。

3.7 检验单位(制碱事业部检验单位为该事业部生产管理部,乌斯太地区公司检验单位为技术中心)-- 负责内部质量争议的复检、申诉的应诉;-- 负责生产单位原辅材料进厂检验工作。

3.8 事业部生产管理部门-- 负责大宗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润滑脂的计量过磅工作。

3.9 各使用单位-- 参与物资采购部门组织的设备、专用设备及备件、机加工件的验收工作,必要时可委托技术中心负责验收;-- 负责大宗原材料、燃料的外观质量验收及料场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辅料的保管工作;-- 配合物资采购部门做好退货及结算处理工作。

大宗原材料管理办法

大宗原材料管理办法

大宗原料验收入库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大宗原料进厂管理,规范入库流程,严把原料质量关,杜绝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事件发生,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大宗原材料入库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所有原料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厂,同时履行计量、验收、卸货、入库等手续,原料卸车由保管负责组织。

第二条、卸车时间:原料进厂卸货时间按公司作息时间严格执行(上午:8:00-12:00,下午:12:40-18:00),在规定卸货时间内,保管根据卸货进度通知保安放入进厂货车的数量,在规定时间以外,不准任何供货车辆进入厂区内,特殊情况影响生产的要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厂卸货。

第三条、所有供货车辆必须排队进厂,严格听从保安指挥,对插队强行进厂的车辆保安须通知计量人员,计量人员在过磅单上注明“违章进厂”,安全环保部出具罚款通知单,财务部结算运费时对违章车辆每次处罚500元。

第四条、原料进厂后,计量人员严格按流程过磅计量。

第五条、验收办法:原料卸车前统一由保管组织,会同生产技术部取样小组专人共同目测,根据目测结果统一做出处置(两人同时在验收、折扣单上签字),对于目测结果不能给予准确判断的,可暂时不卸车待取样后结果出来后确定处置情况。

第一节白灰入库管理办法第一条、白灰指标在生烧30%以上、小料比例在30%以上的(小料上限20mm),有一项符合条件,保管通知商务部采购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取样人员取样(或生产技术部取样小组过筛),如分析结果相符,则由采购员负责通知厂家退货。

第二条、白灰生烧指标在20%-30%的:一、保管告知商务部采购员,由采购员告知厂家,由保管负责组织分选,按正常程序办理手续,结算运费。

保管负责对分选出的生烧白灰进行计量处置,出具折扣通知单(包括:粉末折扣、生灰吨数相应货款、劳务费用、折扣运费及其它费用),生产技术部取样员参与。

二、对入场粒度较大的白灰,经保管和生产技术部取样小组目测大料比例在30%以上的,保管通知商务部采购员,由采购员负责通知厂家退货。

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规定为了加强进货物资质量管理,提供可靠的物资质量保障,促进我厂经济增长。

使物资质量验收工作走向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现将进货物资质量验收管理工作规定如下:一、物资质量验收管理职责1、机动部验组,负责本厂全部生产计划物资质量外观检验工作。

物资质量理化分析、实验由分析室或有专业能力的单位协作进行。

2、任何备件计划进货物资都必须经过质量检验,才能如库建帐,打验收。

3、物资质量验收过程中的开箱、清点、搬运、归类由供应部负责。

4、对检验了的不合格产品,以及损坏件,由验收组质检员统计确定后,在质检单上签发意见交供应部退换处理。

5、财务部在付款时,应按质检单上签署意见扣除不合格产品款项。

二、物资质量验收规范1、对一切备件计划进货物资进行质量检验验收,监督抽查检验。

2、物资质量验收,以质量检验为住,查清数量,对比参考价格为手段开展工作。

掌握质量标准与使用要求相结合的原则。

3、物资质量验收的重点是机电仪产品,把好关键物资质量关,配合好生产运行部质量部门对主要化工原材料、煤炭、石炭、石灰石、铁屑等物资的监督抽查。

4、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物资,质检员有权查询进货渠道,并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三、物资质量验收程序1、机电仪产品的验收产品到货后,由供应部通知验收组,并递交审验单,提供清单资料,需要开箱、搬运的产品,由供应部配合,验收组实施验收。

2、质检员做好检验记录、随行资料的登记和移交工作,及时填写质检单,签发处理意见。

3、化工原材料的验收,产品到货后,由供应部原材料班取样送分析室做理化实验,质检员每周一、三、五到分析室取化验单,对照标准验收。

对不合格产品要做效验,并通知有关部门,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4、煤炭、石灰、石灰石、铁屑等物资的验收,到货后由应部原材料班过磅效验。

过磅单随货交使用单位签字由供应部通知验收组组织质量部门进行自检验收。

5、其他物资的验收,由供应部通知验收组,直接验收。

并提出完成验收的时间。

脱硫、脱硝吸收剂验收管理办法

脱硫、脱硝吸收剂验收管理办法

脱硫、脱硝吸收剂验收管理办法1 职责1.1 物资分公司1.1.1 运送来的液氨、石灰石及石灰石粉品质应符合合同要求,石灰石及石灰石粉CaO含量不低于49%,MgO含量不高于3%,液氨的氨含量不低于99.6%,其他指标见石灰石及石灰石粉质量标准。

1.1.2 供应的液氨、石灰石及石灰石粉数量应满足脱硫、脱硝系统运行所需。

1.1.3 监督液氨、石灰石及石灰石粉运送车辆过磅时准确、可靠,无谎报、多报、弄虚作假现象。

1.1.4 液氨、石灰石或石灰石粉车到厂过磅后负责通知化环部、运行部配合接卸。

1.1.5 负责参与来料异常情况的处理,并按异常处理报告及化验结果对相应批次液氨、石灰石或石灰石粉进行折吨处理或退货。

1.1.6 负责将本管理办法列入采购合同并参照执行。

1.2 运行部:1.2.1 机组正常运行期间,石灰石及石灰石粉的储存量不应低于最大储存量的1/2,当存量接近1/2时,运行部应及时联系物资分公司进料,以保证脱硫系统正常运行。

1.2.2 石灰石及石灰石粉运送车辆到现场后,脱硫运行人员负责检查石灰石或石灰石粉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掺假现象。

1.2.3 按照相关要求对石灰石及石灰石粉进行取样,对所取样品的准确性负责。

1.2.4 负责石灰石及石灰石粉来料异常情况的检查、汇报、记录及办理相关手续。

1.3 化环部1.3.1机组正常运行期间,液氨储罐采取一用一备形式,当液氨储罐液位为0.45米时切换液氨储罐,同时联系物资分公司进料,以保证脱硝系统正常运行。

1.3.2 负责监督运行人员对石灰石及石灰石粉取样,并黏贴标签做好记录。

1.3.3 负责液氨的取样及化验工作。

1.3.4 负责对石灰石及石灰石粉样品进行化验,对化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负责保留备查样品5天,如厂家对化验结果有争议,负责与厂家一起将备样送至第三方化验。

1.3.5 负责将化验结果及时上报至生技部、运行部、物资公司。

1.4 生技部:1.4.1 负责抽查液氨、石灰石及石灰石粉的取样及化验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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