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所需资料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https://img.taocdn.com/s3/m/4cc07474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9e.png)
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审计需提供资料清单(除注明需提供原件外均为复印件)一、综合类资料1、公司设立的合同、章程、协议;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3、历次验资报告;4、本年度涉及公司章程变动、财务制度及重大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纪要;5、过往年度的税务鉴证报告;6、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内部治理的相关制度;7、其他相关资料。
注:上述资料请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加盖公司公章。
二、财务资料1、审计年度的总帐、明细账、会计凭证;2、企业财产损失申请及清单;3、财产损失形成的相关证实资料。
〔一〕现金损失证据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 ,现金损失确认应提供以下证据: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2.现金保管人关于短款的讲明及相关核准文件;3.由于治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讲明;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二〕坏账损失法定证据资料国家税务总局第13号令? ,企业应收、预付账款发生上述情况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以下依据: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工商部门的注销、撤消证实;3.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等的行政决定文件;4.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实;5.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确实凿证实;6.债权人债务重组协议、法院判决、国有企业债转股批准文件;7.与关联方的往来账款必须有法院判决或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证实。
〔三〕存货损失证据资料1.盘亏的存货对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局部,依据以下证据认定损失:〔1〕存货盘点表;〔2〕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实;〔3〕存货保管人关于盘亏的情况讲明;〔4〕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进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其他确定依据〕;〔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讲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2.报废、毁损的存货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局部,依据以下证据认定损失:〔1〕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实;〔2〕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实;〔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讲明;〔4〕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讲明及审批文件;〔5〕残值情况讲明;〔6〕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讲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7f6718d6172ded630b1cb6db.png)
1.损失数据是否较大(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
2.是否减除殘值、保险赔偿、责任人赔偿
3.其他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资产账面净值确定依据;
2.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3.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
4.损失数据较大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2.其他同现金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4.报废的在建工程的处理说明及残值说明
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非
货
币
资
产
损
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
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
6.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增加了“假币收缴证明”
存款损失
3如属于债务人、担保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应提供债务人和担保人死亡失踪证明
4.涉及抵债资产的,应当有抵债资产接收、抵债金额确定证明;
5.涉及债务重组的,应当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重组方案以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证明材料;
6.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及损失确定金额的会计核算资料,包括还款明细等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所需资料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所需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a33c2606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d0.png)
6. 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置凭证复印件; 7.其他证据材料。
3-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依照具体情形,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补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二.存货损失
2-1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补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1.存货计税本钱确信依据;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补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存货清点表;
4.存货保管人关于盘亏的情形说明;
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置凭证复印件;
1.取得无形资产合同或协议、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确认等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形说明;
3.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要紧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明无形资产已无利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
4.无形资产的法律珍惜期限文件;
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置凭证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补偿的,应当有补偿情形的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本钱10%以上,或减少昔时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缘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4.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置凭证复印件;
5.其他证据材料。
四.在建工程损失
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
![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73e7d7ba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01.png)
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摘要:一、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背景和意义二、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流程和步骤三、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所需的材料和证明四、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限制和注意事项五、结论和建议正文: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一、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银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
为了降低银行的风险,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政府出台了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允许银行在一定范围内将资产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这一政策对于银行来说具有重要的减负作用,同时也能够促进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二、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流程和步骤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资产损失的确认:银行需要对发生的资产损失进行确认,并形成资产损失确认报告。
2.资产损失的申报:银行需要将资产损失确认报告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3.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银行提交的资产损失确认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经过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银行可以将资产损失进行税前扣除。
三、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所需的材料和证明银行在进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和证明:1.资产损失确认报告:银行对发生的资产损失进行确认后,形成的资产损失确认报告。
2.损失资产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资产的购销合同、发票、账务处理凭证等。
3.资产损失原因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损失事故报告、损失资产的价值评估报告等。
四、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限制和注意事项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范围有限,仅限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内。
2.银行在进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时,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合法。
3.银行应加强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了解和学习,以便更好地利用政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五、结论和建议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为银行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减负手段。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dc7d1713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60.png)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一、引言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是指企业或个人在遭受资产损失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申报,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本文将详细介绍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的流程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事故发生及初步处理当发生资产损失事故时,首先要确保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以防止进一步的损失。
同时,对事故进行初步处理,尽量减少损失的范围和程度。
2. 资产损失评估在事故处理完成后,需要对损失的资产进行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损失的价值和范围,为后续的申报提供依据。
评估可以由企业内部的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3. 资产损失报告在资产损失评估完成后,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资产损失报告。
报告应包括事故的经过、损失的范围和价值、初步处理情况等详细信息。
报告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在线申报系统进行。
4. 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除了资产损失报告,还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事故现场的照片、损失资产的购买发票、维修记录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证明材料。
5. 资产损失申报将资产损失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在线申报系统进行。
在申报过程中,要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
6. 审核和赔偿相关部门将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或补偿。
审核的时间和程序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在审核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接受现场调查。
7. 结案和归档在赔偿或补偿完成后,相关部门将结案并归档。
企业或个人可以保留相关文件作为备案,以备将来参考或申请其他相关事宜。
三、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1. 及时性尽量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进行申报,以便能够及时获得赔偿或补偿。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提供材料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提供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bffaab09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84.png)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提供材料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资产也随之增加。
然而,资产损失也会随之而来,因此,我们需要在遭遇资产损失时进行专项申报,以便得到相应的补偿。
本文将会详细介绍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所需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是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必须材料,其作用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因此,在进行申报时,我们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二、被损失资产的证明为了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对于资产损失的确认十分重要。
因此,在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时,我们需要提供与被损失资产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汽车证、股票证明等。
三、损失的详细说明在申报过程中,我们需要提供详细的资产损失说明。
这包括我们所持有的资产种类、数量、估值,以及具体的损失情况等。
详细的说明能够帮助相关部门快速了解我们的损失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四、事故的证明在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时,我们需要提供相应的事故证明。
这包括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报告、气象部门出具的天气报告等。
五、赔偿申请书赔偿申请书是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的必须材料之一。
在此文件中,我们需要详细说明自己遭受的损失和要求得到的赔偿,要求赔偿的金额应该明确、合理、客观。
六、其他附件根据不同的损失情况,还有一些其他的附件需要提供,例如银行账户信息、相关合同、保险单等。
总的来说,进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和文件相对较多,但这些材料和文件的提供是非常有必要的。
只有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才能顺利进行赔偿申请。
同时,准确的资产管理和保险投保也是最好的防范措施,对资产进行规范管理和保险保障,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稳定和有保障。
资产损失需报送的资料
![资产损失需报送的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a52c0bc0ce2f0066f5332243.png)
需报送的资料: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税务师事务所等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定意见书。
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本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申明。
条件: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可以特定事项的内部证据作为资产损失的认定证据。
主要包括:(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二)资产盘点表;(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鉴定和论证);(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六)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税收法律责任的申明。
具体分项应报送的资料:1、货币资产损失应提供资料(1)现金损失:a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b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c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d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资产损失鉴证资料清单-专项申报
![资产损失鉴证资料清单-专项申报](https://img.taocdn.com/s3/m/6327a5d78e9951e79b8927f0.png)
资产损失鉴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一、通用资料
1、营业执照。
2、公司与资产(固定资产)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固定资产报废资料
1、固定资产报废情况说明★(包括报废原因及损失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处置收入、损失金额等情况)
2、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3、报废固定资产盘点表★
4、固定资产报废内部审批资料(金额较大的需提供董事会相关决议)★
5、固定资产报废记账凭证及附件、明细账★
6、残值情况说明或处置收入凭证(如无处置收入,一般应留5%的残值)★
7、固定资产入账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发票、明细账)★
8、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9、报废固定资产照片★
10、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及保险赔款的入账凭证及附件★
11、关于固定资产报废的外部鉴定证明(修理厂、质量监督部门等出具的报废证明)
注:1、带★的资料为鉴证报告附件,资料不齐,无法出具鉴证报告。
2、企业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https://img.taocdn.com/s3/m/c56ea3f6856a561252d36f6d.png)
资产损失的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马上就要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看似比较繁琐,实际按填报说明一项一项认真填写还是比较简单的。
下面就资产损失填报做简单的说明。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八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以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案。
案例:已提足折旧的小汽车,账面价值2万,清理变卖收入1万,按简易方法交增值税。
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清理2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借银行存款1贷固定资产清理1-1/(1+3%)*2%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1+3%)*2%借营业外支出1+1/(1+3%)*2%贷固定资产清理1+1/(1+3%)*2%年报报表的填列: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4行(三)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账载金额为计入营业外支出借方的1+1/(1+3%)*2%;税收金额一栏,如果税务认可,就和账载金额一致。
附表(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
![附表(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https://img.taocdn.com/s3/m/6ba51366ddccda38376baf89.png)
4、表中所列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的有关损失情况说明;
5、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内部核销审批文书;
6、所列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确认依据:债务重组协议和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法院判决书或裁决书、法院裁定终止执行文书、法院破产清算公告、公安等有关部门关于债务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7、逾期三年以上或逾期一年以上且单笔数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如无第6条所列依据的,可凭企业出具的专项报告(不一定要中介机构出具),也可在税前扣除。
专项报告要体现其真实性、合法性、确定性和合理性。
附表(六)
2、企业处置表中所列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过程中所编制的记帐凭证复印件;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明细表
扣除年度: 年
单位:元(到角分)
(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
三、附列资料:
一、“损失类型”一栏填报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中的一种;
二、“发生时间”一栏,为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的,其发生时间填报为最后一笔款项发生的时间(具体把握为当年发生后,以后年度再无款项往来),为担保损失的,其发生时间填报为实际发生担保损失支出的时间。
注:
3、企业处置表中所列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过程中所取得的责任人赔偿、担保损失支出等款项收取与支付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1、企业表中所列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担保损失的明细帐复印件;其中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提供的明细复印件为其发生当年(具体把握为当年发生后,以后年度再无款项往来)和会计处置当年的明细帐复印件。
财产报损需提供资料的要求
![财产报损需提供资料的要求](https://img.taocdn.com/s3/m/ab7dc4926bec0975f465e242.png)
财产报损需提供资料的要求一、董事会关于财产报损的决议;二、关于财产报损的申请报告;三、具体财产损失包括:应收、预付账款、存货(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长期或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四、有关报损资产的总账、明细账和记账凭证的复印件;五、存货、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鉴定证明;属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等。
属存货、固定资产盘亏损失,提供存货、固定资产盘点表、盘亏情况说明、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等。
属存货、固定资产被盗损失,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六、企业声明或承诺申请报损资产事宜的真实、客观和合法;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一)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申请坏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应提供下列相关依据:1、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2、法院的败诉判决书、裁决书,或者胜诉但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3、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4、政府部门有关撤销、责令关闭的行政决定文件;5、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死亡、失踪证明;6、逾期三年以上及已无力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明;7、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
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https://img.taocdn.com/s3/m/db1c7920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da.png)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
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是用于申报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发生的资产损失的流程,以下是一般的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
1. 收集资产损失的相关证据和资料,包括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具体情况、损失的金额等。
2.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内部制度,确定资产损失的分类和归集方式。
3. 填写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包括损失的项目、金额、原因、责任人等信息。
4. 提交资产损失专项申报表,通常需要提交给企业的财务部门或会计部门。
5. 财务部门或会计部门对资产损失申报表进行审核,核实申报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根据审核结果,财务部门或会计部门将资产损失纳入企业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报表,并进行相应处理或报告。
7. 完成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后,继续进行资产损失的核销、调整或追索等后续处理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程序可能会因企业类型、规模、行业特点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调整和改变。
对于一些特殊的资产损失情况,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c81baf275022aaea988f0fa3.png)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第二章清单申报第三条申报时限: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企业应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包括纸质申报表和电子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第四条受理流程: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窗口应认真核对企业申报的资料是否齐全,企业申报资料不全的,应当要求其补报资料。
企业拒绝补报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报送的《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第五条申报的确认: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并将《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按填表要求填写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申报时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属于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须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并附报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资产损失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
3。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专项申报第六条申报时限: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企业应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XX(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包括纸质申报表和电子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企业所得税坏账损失税务局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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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坏账损失税务局申报材料我们知道对于企业来说很多时候都是会处理税务问题的,但是很多时候出现了坏账,那么这个时候是需要向税务就进⾏申报的,那么需要的资料是什么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企业所得税坏账损失税务局申报材料1、《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专项申报表》;2、专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报告;3、专项申报附列资料清单;4、资产损失已计⼊损益的会计凭证复印件;5、董事会等权⼒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6、应收及预付款项明细账复印件和应收、预付帐款发⽣的的原始凭据复印件,包括购销合同(协议)或说明复印件、销售发票复印件;7、企业已对该债权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的证明材料,如相关催收磋商记录、诉讼记录等;8、属于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有情况说明并出具专项报告;9、属于企业逾期⼀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总额万分之⼀的应收款项,应有情况说明并出具专项报告;10、债务⼈已⽆⼒清偿债务的确凿证据证明;11、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第⼆⼗四条企业逾期⼀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总额万分之⼀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因此,确认坏账损失,要报送第⼆⼗⼆条规定的证据材料,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对于坏账税务申报所需要的资料还是挺多的,所以在办理的时候⼀定要按照规定来。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
![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报送资料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544e5f31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05.png)
应提供具体的计算过程
4、涉及与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
word资料
资产 损失 类别
资产 损失 小本
损失原因
税前扣除条件
附报资
备注
件
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凭证。
货 币
资 产 报 失
应收 及预 付款 项坏 账报 失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 可抗因素
同现损发稗前扣除条件
1.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原始凭据,包括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 明以及会计凭证;
2.气象、地震等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灾害情况证明;
3.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4.涉及与其关联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发,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
担保损发:因被担保 人能按期偿还债务 而承担连带责任,经 追,被担保人无偿 还能
1.是否为与本企生产经营洁动 有关的担保,如投资、融资、材 采购、产品销售等
2.其他同现损发稗前扣除条件
1.担保合同;
2.被担保方能按期偿还债务的证明;
3.向被担保方清查和追证明;
4.承担担保损失实际支付证明;
5.属于向关联企业提供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发,企业应作专项说
4.报废的在建工程的处说明及残值说明
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凭证。
非
货
币
资
产
报
失
生产 性生 物资 产报 失
盘亏
1.损失数据是否较大(指占企 业该类资产计稗成本10%以上, 或减少当应纳税所得、增加亏 报10%以上);
2.是否减除殒值、保险赔偿、责 任人赔偿
3.其他同现损发稗前扣除条件
资产损失申报资料一览表
![资产损失申报资料一览表](https://img.taocdn.com/s3/m/1c54723ebd64783e08122b08.png)
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
1、资产帐面价值记帐凭据及清单
2、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3、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4、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
5、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股权性投资损失
1、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
2、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
4、政府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
5、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证明文件
6、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投资(权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
1、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
2、会计核算资料证据
3、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4、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原始记录)
4、固定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在建工程损失
停建、报废
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材料
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
4、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资料
![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74898f71ee06eff9aef80790.png)
资产损失清单申报资料篇一:资产损失鉴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申报正常资产损失(清单申报)企业需提供的资料一、通用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
2、公司与财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损失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正常经营中,以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资料1、非货币资产销售、转让、变卖的合同或协议2、非货币资产的评估报告3、非货币资产销售、转让、变卖的发票、收付款凭证三、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资料1、关于存货损耗比率的行业标准2、属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应取得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3、属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四、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报废资料1、关于正常使用年限的证明(包括法律规定、行业规章、惯例等)2、其他可证明固定资产属于正常报废的资料3、残值的处理及情况说明五、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正常死亡资料1、关于正常使用年限的证明(包括法律规定、行业规章、惯例等)2、其他可证明生产性生物资产属于正常死亡的资料3、残值的处理及情况说明六、公开市场买卖金融商品资料1、金融商品买卖的交易记录2、银行划款的证明资料3、金融商品买卖交割单4、金融企业未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的债权;5、金融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6、其他不应当核销的金融企业债权或股权。
七、上述资料提供后,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 1、请先提供正常资产损失明细表的电子版,以便能计算出损失金额。
2、企业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篇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附件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填报说明1、企业发生资产损失时,以清单申报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的企业填报本表。
2、“企业性质”中,纳税人为法人的,在“法人”后打√;按现行税收规定,需在企业登记注册地预缴和年度汇缴企业所得税的非法人企业在“其他非法人”后打√;其他企业,包括总机构在省外和总机构在省内的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后打√。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https://img.taocdn.com/s3/m/63a3cf681ed9ad51f01df2a1.png)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填表日期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填表说明:
一、除报送以上资料外,还需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报告”,说明本企业申报年度资产损失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会计和税务处理等。
二、在填报该表时,可截取表内发生损失的适用部分,没有发生损失的不适用部分不需填报。
如果同一资产项目有多笔损失的,每笔损失均应报送上述证据资料,可在表内增加相应的适用部分填报,并按每笔损失证据资料的顺序整理入册。
三、企业按照规定需报送表内列举资料的,在“份数”栏填写份数,并在“页码”栏填写装订的页码。
不需报送表内列举资料的,可不填写。
需补充说明的,填写“备注”栏。
四、报送的企业相关资料除本表规定的外,需要增加报送资料的,可在“其他”栏填写。
五、对于表内需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不需装订入册。
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https://img.taocdn.com/s3/m/1fbcca5cb9d528ea80c779ca.png)
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下面是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欢迎参阅!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主要涉及2个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本文也主要依据这两个文件,对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进行梳理。
一、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原则:1、权责发生制原则, 即以取得收款凭证或权利作为资产损失确认的依据;2、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资产损失必须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3、真实性原则,即需要提供证据材料证明有关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或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4、合法性原则,即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规定为准;5、确定性原则,即损失的金额应当是确定的,或有损失不得税前扣除,法定资产损失有的金额即使需要估算,也需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估算的依据及方法等;6、合理性原则,即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当符合一般经营常规。
二、资产的范围根据“25号公告”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谨慎,应围绕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六个原则详细说明,如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垫款发生的损失就不能税前扣除。
税务机关也将对此类损失作为核查的重点。
三、资产损失的分类1、实际资产损失: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企业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
![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bda0e8e8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0d.png)
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说明1. 背景介绍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面临资产损失的风险。
为了鼓励银行积极应对风险并保持稳健经营,我国税法针对银行资产损失设立了税前扣除专项。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的相关政策和操作细则。
2. 税前扣除专项的意义银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为银行提供了一种减免税负的机制,使得银行能够更好地应对资产损失,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
通过允许银行在税前扣除一定比例的资产损失,可以减少银行的税负,增加银行盈利能力,提高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3. 税前扣除专项的适用范围税前扣除专项适用于我国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等各类金融机构。
这些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资产损失,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
4. 税前扣除比例和额度根据税法规定,银行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比例为30%,即银行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资产损失的30%直接扣除。
同时,银行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额度不得超过当年银行实际纳税额的50%。
5. 税前扣除专项的申报和审核程序银行在享受税前扣除专项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核。
具体程序如下:- 银行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需在资产损失科目中填报相关信息,并计算出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额度。
- 银行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资产损失的计算依据、损失确认的依据和过程等,以供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 税务机关对银行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是否给予银行税前扣除的优惠。
6. 税前扣除专项的注意事项在享受税前扣除专项时,银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确认和计提资产损失,并保留相关证据和依据,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核和核查。
- 银行需要合理分配和使用税前扣除额度,确保不超过规定的比例和额度,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和申报。
- 银行应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核和核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并及时纠正和补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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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所需资料篇一: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提供材料《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提供材料》说明一. 货币资产损失1-1现金损失,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5.涉及假币的,应出具金融机构的假币收缴证明;6.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7.其他证据材料。
1-2银行存款损失,企业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2.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3.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4.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5.其他证据材料。
1-3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 根据具体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计税基础确认相关资料(或明细表);2.具体项目:2.1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2.2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2.3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2.4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2.5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2.6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2.7属于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2.8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3.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4.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二.存货损失2-1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3.存货盘点表;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2-2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根据具体情况,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2-3存货被盗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以及明细资料;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4.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5.其他证据材料。
三.固定资产损失3-1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根据具体情况,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2.固定资产盘点表;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5.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6. 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7.其他证据材料。
3-2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根据具体情况,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5.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6. 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7.其他证据材料。
3-3固定资产被盗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3.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4.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5.其他证据材料。
四.在建工程损失4-1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2.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3.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4.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5.其他证据材料。
4-2工程物资发生损失,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25号)中存货损失的规定确认,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
五.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5-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损失,根据具体情况,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应包括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确认信息);2.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确认相关资料;3.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4.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企业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5-2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根据具体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损失情况说明;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3.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确认相关资料;4.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5-3对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赔偿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生产性生物资产被盗后,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或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3.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税基础确认相关资料;4.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5.其他证据材料。
六.无形资产损失6-1无形资产损失,是指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已经丧失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取得无形资产合同或协议、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确认等相关资料;2.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3.技术鉴定意见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的书面申明;4.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期限文件;5.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6.其他证据材料。
七.投资损失7-1企业债权投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投资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计税基础确认等相关证据材料;2.具体项目2-1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被解散或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失踪或者死亡等,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
无法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且上述事项超过三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三百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证明或查询证明以及追索记录等(包括司法追索、电话追索、信件追索和上门追索等原始记录);2-2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企业对其资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应出具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证明、保险赔偿证明、资产清偿证明等;2-3.债务人因承担法律责任,其资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他债务承担者的,应出具法院裁定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2-4.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或仲裁的,经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的,应出具人民法院裁定文书; 2-5.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提出诉讼后被驳回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的,或经仲裁机构裁决免除(或部分免除)债务人责任,经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应提交法院驳回起诉的证明,或法院不予受理或不予支持证明,或仲裁机构裁决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文书;2-6.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应提供国务院批准文件或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3.发生的资产损失,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凭证复印件;4.其他证据材料。
7-2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根据具体情况,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据材料:1.投资原始凭证、合同或协议、股权投资计税基础证明材料;2.具体项目2-1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应有被投资企业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2-2被投资企业依法解散或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被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文件;2-3被投资企业依法关闭的,应有政府有关部门对被投资单位的行政处理决定文件;2-4被投资企业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有被投资企业终止经营、停止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证明文件;3.被投资企业资产处置方案、成交及入账材料;4.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投资(权益)性损失的书面申明;5.属于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吊销营业执照、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失踪等情形的,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