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贷款案
违法发放贷款罪著名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阳原系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万信用社(以下简称西万信用社)员工。
王某阳在任西万信用社信贷员期间,违反国家规定向张某路发放贷款。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1.2012年1月16日,张某路为骗取银行贷款,伪造贷款资料,以其妻子陈某琴的名义在西万信用社申请贷款100000元。
王某阳作为西万信用社信贷员,在未依法对贷款对象、贷款资料、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100000元。
张某路归还利息10092.56元,本金至今未归还。
2.2012年8月30日,张某路为骗取银行贷款,伪造贷款资料,以陈某琴的名义在西万信用社申请贷款400000元。
王某阳作为西万信用社信贷员,在未依法对贷款对象、贷款资料、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查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400000元。
张某路归还利息2960元,本金至今未归还。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阳被抓获到案。
归案后,王某阳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诉讼中,王某阳表示认罪。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阳作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阳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
诉讼中王某阳表示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王某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阳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银行违规案例(贷款业务)(修改后)
所有手续。回去后,王钢私下里给这些
客户代开了存折。贷款也顺利审批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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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钢将贷款放到了事先准备好的 存折中,然后打电话告诉这些客户由 于国家政策,银行贷款规模受到控制, 让这些客户先等等,许诺一定积极争 取贷款尽早给大家放下来。王钢用这 种方法弄到150万,陆续投入到车行 生意里。
的小额贷款集中使用的形式,为其贷
出本笔款项。他安排手下人员为其摸
底调查,并通过自身关系找到60个人,
向其表明需要帮忙贷款的意愿。并承
诺该贷款没有风险。出于对银行和张
扬本身的信任,同意了帮忙贷款的请
求,并愿意根据他设计的话术回答任
何问题。 20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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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张扬通知支行信贷员,陪 同他完成了“基本调查”,完成了从 贷前调查,到审贷会审批通过的流程, 张扬顺利为其同学贷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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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清华的贷前调查工作一直比较扎实, 客户都是有真实贷款需求,以往他管 理的客户还款情况也很好,所以对于 李某的贷后检查就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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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一年,到了李某该还款时候,
李某发生逾期。李某逾期第一天,张
清华就给他打了电话,李某推脱说忙,
第三天打电话,李某又关机了,第四
天,清华与支行贷后管理人员一同开
车至向阳村李某家中。他们发现李某
家大门紧锁,从村里人那里得知,李
某养殖的牛遭遇疫情,一头都不剩了,
李某还向村里人借了4万,现在为了
躲债跑到城里儿子家去了。第二天,
和支行长一起来到李某儿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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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李某后,李某的话让张清华
倒抽一口气,李某说未在该行领取任
银行违规案例
第二天,张清华到李某家取了身份证,并拿了空白合 同让李某签字,张清华回到支行后便在前台开立了存折, 并做了放款操作。张清华打电话告诉李某存折已经开立, 并说过两天给他送过去。但李某说给他送存折他还得到银 行取钱,还不如直接把钱取出来送给他。张清华觉得有道 理,便把存折里的钱取了出来,两天后去向阳村时把钱送 到李某家中。 张清华的贷前调查工作一直比较扎实,客户都是有真 实贷款需求,以往他管理的客户还款情况也很好,所以他 对自己办理的贷款业务很有信心,又因为平时工作忙,对 自己放心的客户的贷后检查就不按照频次做到位,对于李 某的贷后检查就没做。
案情发展结果
王钢因涉嫌诈骗贷款罪,被公诉判刑入狱。信贷管理 人员和县支行行长因不尽职,被单位追究责任,处以解除 劳动合同、撤职并经济处罚等处理。
点评
1、信贷员职业道德出现问题,发生了冒名贷款。信贷员 利用了老客户资料欺骗银行贷款。借款人本人贷款需求真 实,但信贷员冒用了借款人名义申请贷款,给自己用,是 诈骗行为。 2、贷中审批不严 该行盲目认为老客户还款记录好,二次、三次来申请贷款 也一定有好的还款记录,因此在贷中审查审批环节放松标 准,给信贷员王钢作案带来可乘之机。
案情发展结果
李丽因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与中介合作,虚构贷款 用途,骗取银行贷款,被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依法提起公 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贷款审查审批人员未尽职。 未能发现诸多客户疑点,被银行追究责任,支行领导被追 究管理责任。
点评
分析信贷员李丽之所以有现在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点 原因: 1、违反银行规定与中介机构合作 作为信贷员,李丽明知银行不许与中介合作,仍联合中介 发放虚假贷款,且金额巨大,给银行造成严重损失。
银行案例解析Βιβλιοθήκη 银行人员代开存折,客户拒不还款
冒名贷款案例分析
冒名贷款案例分析篇一:金融审计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材料1:国际清算银行内部审计章程(2021年3月20日,1.0版)本章程描述了内部审计职能的任务、独立和客观、职责范围和职责、职权、受托责任和标准。
任务(mimion) 内部审计的任务是通过供应一个独立的、客观的鉴证功能,以及通过对最佳实践(13est practice)的建议,以确保银行依据高标准的要求进行经营。
采纳系统和严格的方法。
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风险管理、掌握和治理程序的效果来关心银行达成其经营目标。
独立和客观(independence and objectivity)为确保独立性,内部审计挺直向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告。
另外,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由董事会任命的审计委员会报告。
为维持客观,内部审计并不参加日常掌握程序(day—t0一day control procedures)。
相反,每一个业务单元对自己的内部掌握和效率性负责。
职责范围和职责(scope and responsibilities)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范围包括审查(review)风险管理程序、内部掌握系统、信息系统和治理程序。
这些工作也包括定期进行的交易测试、最佳实践回顾、专项调查(specialinvestigations)、监管要求评估、实行措施以防止和侦测舞弊。
为履行其职责,内部审计应当:1.识别和评估银行经营的潜在风险;2.审查是否建立了充分的确保与政策、方案、程序和经营目标相符合的掌握机制;3.评估财务和管理信息以及产生这些信息的系统和经营(内部或外部)的牢靠性和平安性;4.评估维护资产平安(safeguarding assets)的措施; 5.审查已建立的各项程序和制度,提出改进建议;6.评价资源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7.选择相应的风险因素,审查确保银行的项目管理方法被遵循,格外是已实行充分的掌握措施,以促进项目开发; 8.跟踪审查,确保已经实行了有效的补救行动;9.执行管理层要求进行的其他评估、调查和审查任务。
案例一 农信社冒名贷款失控
案例一农信社冒名贷款失控引言近几年来,屡屡发生的巨额经济案使农村信用社被扣上“金融业的弱势群体和发展上的后进者”的帽子,先天的优势淹没在百姓万千感慨和唏嘘的叹息中。
农村信用社在承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其社会信誉也被推向浪尖风口。
一名信贷员突然死亡,牵出农信社史上最大金额的冒名贷款案件。
1.公司背景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近十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农信社的顶名、冒名贷款层出不穷。
信贷风险是各种操作风险中的重点,而冒名、顶名贷款则是引发信贷风险的主要因素。
所谓顶名、冒名贷款,是利用别人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历来就是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控制的重点之一,也是监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的重要关注点。
由于冒名、顶名贷款具有欺骗性、虚假性、隐蔽性,掩盖了信贷资产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使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有效程序成为虚置,造成“垒大户”、跨区域、超越权限、多头贷款等违规贷款。
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往往不履行还款义务,引起贷款纠纷。
尤其是业内人员与外部恶意串通或伪造冒用客户资料形成的冒名、顶名贷款,其危害更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公众信誉和社会形象造成恶劣的影响。
2.冒名贷款浮出水面2011年8月,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新开河农信社52岁的信贷员张井志,因心脏病去世,其经办的数百万元违规的顶名、冒名贷款随即浮出水面,使其所在的农信社以及数百个村民“借款人”陷入恐慌,此前他们毫不知情。
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案例
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案例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借款人签订不利于其的贷款合同,从而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典型的小额贷款合同诈骗案例,以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案例一:高额利息诱惑诈骗分子冒充正规金融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贷款信息,称可以提供低门槛、高额度的贷款。
当借款人联系诈骗分子后,诈骗分子以各种理由要求借款人支付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
在借款人支付相关费用后,诈骗分子会消失无踪。
案例二:虚假担保公司诈骗分子注册成立一家看似正规的担保公司,然后以无抵押、低利息、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前来申请贷款。
当借款人签订合同并支付手续费后,诈骗分子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放款,或者要求借款人继续支付各种费用。
一旦借款人意识到被骗,诈骗分子就会消失。
案例三:钓鱼网站诈骗诈骗分子制作一个与正规金融机构官方网站高度相似的钓鱼网站,诱使借款人在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件等。
当借款人提交相关信息后,诈骗分子会窃取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用于办理信用卡、网上购物等诈骗行为。
案例四:暴力催收诈骗分子在放款后,以借款人违约为由,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的违约金、罚息等。
当借款人无法支付时,诈骗分子会采取暴力催收手段,如骚扰借款人及其亲友、威胁借款人等,逼迫借款人偿还债务。
防范措施1.谨慎对待各类贷款信息,对于低门槛、高额度的贷款要保持警惕。
2.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查看是否有隐形收费。
3.不要轻信各类担保公司,尽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4.保护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
5.遇到暴力催收,应及时报警,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通过其他案例和防范措施,希望大家在办理小额贷款时能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五:虚假APP贷款诈骗分子开发一款看似正规的贷款APP,以低息、快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下载使用。
当借款人在APP上填写个人信息并申请贷款后,诈骗分子会以审核为由,要求借款人支付手续费、保险费等。
侧观农村信用社冒名贷款
冒名 贷 款归 纳起 来主 要有 以下 四种 承 担的相 应 责任 ,受人 蒙骗 ,认 为只要 实 际借款 人 口头承 诺到 期偿还 ,就与 己
是实 际借 款人 骗取 或 伪造 、变 造 无关。 更有 个别 贷户没 有信 用观念 ,持 从 检 查情 况 看 , 冒名贷款 具有 时 间 借 款 人身 份证 , 私刻假 印章 、模 仿借 款 观望 、等 待 、 欠 、赖账等 不 良行 为 , 拖 逃
一
在客 户贷 款需 求超 出 自 己放贷 权 限范围 的 情 况 下 , 利 用 职 权 便 利 发 放 冒名 贷
以上 四 。 个别 实际借 款人 ( 信 冒用他 人名 义取 得贷 款和 信贷 员立据 垫 款 。 最 后 ,客 户经 理 与 贷 户 内外 勾结 。 贷员 )在 办理 农 户贷 款 时 , 名 义借 款 息 贷款 的现 象 占 比较 高 。如信 贷 员钱 某 在
一
冒 名 贷 款 现 状 与 特 点
跨 度长 、牵 涉 人员 多 、成 因复 杂 、隐蔽 人签 名 以借 款 人 名 义 在 信 用 社 获取 贷 废信 用 社债 务 。
性 强 、造假 手段多 等特点 。调 查发现 ,冒 款 。
从主观 方 面来 看 ,一是 信贷 人员 的
名 贷款主 要 集 中在农 信联 社授 权基 层社
款 。实 际借款 人因不 符合 贷款 条件 或 其 贷款 ,继 而转 交给 实 际借款 人使 用 。 他各 种 原 因无法通 过 正常 程序 在 农村 信
袖 三 是个 别信 贷人 员借 职 务之便 ,利 验 代替 制度 ,面临 即将 产生 的风 险 “ 手 旁观 ” 用社 取得 所需 贷 款 ,利 用小额 信 用贷 款 用掌握 的借 款人 、保 证 人的 身份 证复 印 另一方 面 ,个别 农村 信用 社从 业人 “ 用 ”和 “ 信 简便 ”的特 点 ,假借 他人 名 件 等 有 关 信 贷 资 料 , 填 制 虚 假 贷 款 档
高院公布十大民间借贷经典案例
高院公布十大民间借贷经典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民间借贷逐渐成为了一种普遍存在且频繁发生的现象。
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监管机制,民间借贷市场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为了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管理和维护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公布了十大民间借贷经典案例,下面就让我们逐一了解这些案例。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借款纠纷案2019年,张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以张某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然而,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张某没有按时归还借款。
李某起诉至法院,请求追回借款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张某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因此,裁定张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例二:王某与陈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18年,王某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
然而,在规定的借款期限内,王某只归还了部分借款,拖欠了剩余的借款金额。
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追回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定,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王某应当按时归还借款,裁定王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例三:刘某与赵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年,刘某向赵某借款100万元,并以赵某名下的汽车作为抵押物。
然而,在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刘某没有按时还款。
赵某将此事告上法庭,要求追回借款本金和利息。
经过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确实拖欠借款,裁定刘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例四: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纠纷案2016年,李某向张某借款30万元,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还款时间和利率。
然而,在规定的时间内,李某未按时归还借款,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利息。
张某将此事告上法庭,要求追回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院审理后认定,李某确实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裁定李某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例五:王某与杨某之间的借贷纠纷案2015年,王某向杨某借款20万元,并以王某名下的土地作为抵押物。
然而,在借款期限内,王某没有按时还款,也没有支付利息。
杨某将此事告上法庭,要求追回借款本金和利息。
骗取贷款罪判例
骗取贷款罪判例
以下是一些关于骗取贷款罪的判例:
1. 案例一:张某以虚构的身份和假冒的企业信用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并获得批准。
经查,张某骗取了150万元的贷款资金,并未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这笔资金。
法院认定张某犯有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 案例二:李某伪造他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以此作为自己的身份向银行申请贷款。
李某通过虚构的企业名义和信用资料,成功获得30万元的贷款资金。
经审判,法院判决李某犯有骗
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
3. 案例三:王某与他人合谋,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并通过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申请多笔贷款。
王某成功骗取了近百万元的贷款资金,并将其中一部分挪用用于个人消费。
法院认定王某犯有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请注意,以上案例仅为参考,实际判决结果会因具体案件的情况而有所不同。
骗取贷款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被骗金额大小、犯罪的手段和情节等来决定。
信用社(银行)假名、借名、冒名贷款应急预案
信用社(银行)假名、借名、冒名贷款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及依据。
为促进**县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顶冒名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今年〕133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农信联发〔今年〕89号)要求及**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二)工作原则。
l、结合辖区的自身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2、保守机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露。
3、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信用社按照自己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4、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处置,各信用社、部门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辖内出现的借名、假名、冒名贷款。
主要内容包括发现借名、假冒名贷款后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踪的关注;员工中可能出现的思想波动和不稳定因素的消除以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措施等,切实维护好辖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县联社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组成人员相对固定,随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
县联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设在三农业务部。
县联社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相关的专业小组,如情报信息、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等小组,其具体职能可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各信用社比照县联社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的组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应急组织机构。
各信用社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通讯录报县联社三农业务部备案。
(二)相关职责。
1、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内借名、假冒名贷款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冒充他人身份作案案
冒充他人身份作案案标题:冒充他人身份作案案案例背景:2010年5月3日,XX市发生了一起冒充他人身份作案的案件。
被告人王某(化名)冒充受害人李某(化名)进行非法活动,导致李某名誉受损并遭受经济损失。
该案被XX市公安机关立案,并交由法院审理。
事件经过:1. 2009年10月1日:王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匿名注册了一个与李某姓名相似的账号,为了更好的冒充李某的身份,他模仿了李某的风格和言辞。
2. 2009年12月15日:王某在该账号上发布一条具有诽谤性的信息,污蔑李某参与了一桩贪污案,给李某造成了名誉损失。
3. 2010年1月5日:王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向某银行办理了一个信用卡,并完成了与李某相关的贷款申请。
4. 2010年3月20日:王某将信用卡额度透支至极限,同时向银行提出了欠款无法偿还的申请。
他还通过电话模仿了李某的声音,告知银行无法还款的原因,并要求银行采取相应措施。
5. 2010年4月10日:银行接收到了王某提供的伪造李某身份的证据,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李某列入了信用黑名单。
此举严重影响了李某的信用状况,阻碍了她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正常运作。
6. 2010年4月20日:李某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冒用,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7. 2010年5月3日: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并抓获了王某。
随后,案件移交给法院审理。
审判及判决:该案由XX市人民法院审理,审判经过了一系列庭审过程。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大量的证据,包括王某冒充李某的账号注册信息、诽谤言论的记录、伪造的身份证明、银行贷款申请表以及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经法院审理,王某构成了冒充他人身份进行诽谤和贷款欺诈的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他的行为已经给李某造成了严重的名誉损失,并导致她面临经济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
同时,法院要求王某给予李某经济赔偿,以恢复其声誉。
律师点评:这起冒充他人身份作案案例,涉及到了网络诈骗、诽谤和贷款欺诈等多项罪行。
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
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十年银行融资贷款会计从业经验,办理过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互保联保贷款、保理融资、信托融资等各类贷款业务,熟悉银行/信托/保险/资管信贷政策,制作一切贷款资料(报表、审计报告、流水、银行回单等),了解银行考察重点和难点。
,十二则骗贷案例及启示!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贷款。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在本期风控君整理了近期以及以往的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来源:信贷风险管理(ID:minjianjinronglawyer)【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贷款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贷款供自己使用。
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贷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
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六合彩”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赌博,其动起了骗取贷款的坏心思。
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贷款的村民补办贷款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贷款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贷款时留档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贷款并供自己赌博使用。
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贷款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贷款。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
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贷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贷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
冒名贷款化解处置方案方法
冒名贷款化解处置方案方法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网络诈骗案件也越来越多,其中最常见的是冒名贷款。
冒名贷款是指以被害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将贷款金额转移至自己银行账号,最终逃之夭夭的一种犯罪行为。
如何有效地化解冒名贷款问题,是银行和客户面临的共同难题。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冒名贷款化解处置方案方法。
方案一: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是目前最有效的冒名贷款化解处置方案之一。
该方案要求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经过银行审核确认真实性后,才能正式受理贷款申请。
这样,申请者必须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不会造成将来的还款压力。
方案二:信息共享信息共享是将多方面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以达到识别、预警和留证备查等效果。
银行可通过银行间共享中心、征信公司等平台共享客户信息资料,建立更加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有效减少冒名贷款等欺诈行为。
同时,也应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和使用,确保用户的隐私不被泄露。
方案三:技术防范技术防范是应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等手段,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信贷账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对异常账户进行实时预警。
银行可以利用自身技术力量和外部技术合作实现反欺诈系统的建设,使防范冒名贷款的效果得到有效提升,并为冒名贷款化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方案四: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针对不同客户或交易所涉及资金量不同采取的个性化风险管理。
在银行内部,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评估模型,以“用户价值=风险等级×业务价值”的原则,分类管理不同客户,并对高风险账户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监控管理。
方案五:法律监管法律监管是必不可少的手段,可以加强对冒名贷款行为的惩处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
银行应留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冒名贷款行为,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此外,银行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冒名贷款行为的风险认识和法律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冒名贷款化解处置方案是多方面的,需要银行和客户共同来进行预防和化解。
联社借名、冒名贷款应急预案
仙人桥信用社假名、借名、冒名贷款应急预案(一)目的及依据。
为促进仙人桥信用社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预防或最大限度地减轻顶冒名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损害,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133号)、《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及仙人桥信用社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二)工作原则。
l、结合辖区的自身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2、保守机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露。
3、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信用社按照自己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4、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处置,各信用社、部门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仙人桥信用社辖内出现的借名、假名、冒名贷款。
主要内容包括发现借名、假冒名贷款后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踪的关注;员工中可能出现的思想波动和不稳定因素的消除以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措施等,切实维护好辖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应急预案领导组。
组长:王大海成员:姜永华徐永庆田其东(二)相关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辖内借名、假冒名贷款应急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协调银监分局和银监分局派驻机构及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决定重大的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
(5)负责处置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预警制度。
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定期对贷款进行回访,并将回访结果如实上报县联社,从而有效预防借名、假冒名贷款的发生。
(二)预警信息处理。
县联社要加强对各信用社报达信息的汇总和分析,着重对影响农村信用社稳定的借名、假冒名贷款进行分析研究,数额巨大的要及时上报省联社、白山银监分局。
冒名贷款类型包括哪些_形式是怎样的
冒名贷款类型包括哪些_形式是怎样的 冒名贷款违法吗?下⾯随⼩编⼀起看看冒名贷款的类型包括有哪些?⼀起了解下冒名贷款的形式是怎样的吧。
冒名贷款类型包括哪些 据中国之声《央⼴新闻》17时39分报道,从来没有在⾦融机构贷过款,⾃⼰名下却莫名其妙多出了⼏万元的贷款,近⽇安徽省泗县⽡坊乡的村民被上门了解情况的泗县农村合作银⾏的⼯作⼈员告知,有⼈冒⽤了他们的名义贷款,究竟是什么⼈冒⽤了他们的名义贷款,这些贷款⽤到了什么地⽅呢?中国之声连线丁晓兵。
现在是否了解到了到底是什么样的⼈被冒名贷款了? 现在主要的是⼀些村民被冒名贷款,现在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还有27笔冒名贷款问题没有解决,都是在泗县农村合作银⾏相关责任⼈签收之后遗留的,现在合计⾦额是78万9千块钱。
根据银⾏⼯作⼈员介绍,签收之前,⽡坊银⾏信贷外勤王先锋(⾳)涉及违规房贷的⾦额达到100多万元,保守估计⾄少有30⼈以上被冒名贷款,根据村民们说的情况,被冒名的⼈可能更多。
这么多⼈被冒名贷款,冒名贷款的形式会是怎样的 记者:最近⼏年冒名贷款的案件发⽣过多起,具有⼀定的普遍性,根据我们了解冒名贷款的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实质都是内部员⼯通过不正当的⼿段,以他⼈的名义贷款骗取信贷资⾦,供⾃⼰或者亲友挥霍使⽤。
主要的形式是有的是信⽤社⼈员骗取或者是伪造农户⾝份证或者贷款证,私刻假印章,冒充农户签名,以冒名贷款的⽅式把贷款转借他⼈,谋取利益。
再有⼀部分是利⽤职务之便,掌握相关信贷资料,办理虚假贷款档案,把冒名贷款据为⼰有。
还有⼀些就是信⽤社员⼯和他⼈勾结,冒名贷款,⽤于⾃⼰经商办企业,或者通过刻假印章给死亡的⼈或者不存在的⼈冒名贷款,把这些冒名的贷款揽⼊⾃⼰的腰包。
再有⼀部分是任务的需要,以冒名贷款的⽅式来增贷收息,达到完成任务,拿到绩效⼯资的⽬的。
但是前⾯提到所有的情况,如果没有信⽤社内部员⼯配合,这些冒名贷款是不能完成的。
同时信⽤社⼈员为了掩盖这种违规违法的事实,达到套取信⽤社资⾦的⽬的,会找⼀个合作伙伴,⼀般找长期在外打⼯的⼈员,或者是虚构假名假姓的⼈员,或者就选择⾃⼰的亲朋好友,利⽤他⼈名义,或者勾结他⼈进⾏贷款。
金融社团(信贷社)冒名贷款处置办法
金融社团(信贷社)冒名贷款处置办法1. 背景为了打击和预防金融社团(信贷社)中的冒名贷款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冒名贷款处置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所有金融社团(信贷社)的成员和相关方。
2. 冒名贷款的定义冒名贷款是指金融社团(信贷社)成员以他人身份申请贷款,并将贷款用于个人或非授权活动的行为。
3. 处置办法3.1 发现冒名贷款行为金融社团(信贷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以及监测和发现冒名贷款行为的机制。
一旦发现冒名贷款行为,应立即采取以下步骤:- 停止该笔贷款的发放并冻结相关账户;- 将情况上报给金融社团(信贷社)的管理人员;- 合作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信息。
3.2 调查与追责金融社团(信贷社)管理人员应组织成立调查组,并对冒名贷款行为进行仔细调查。
调查组应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和分析相关证据和信息;- 追踪涉案人员的行为和交易轨迹;- 如果有需要,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法律和取证支持。
一旦确定冒名贷款行为的责任人,金融社团(信贷社)应依法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终止其在金融社团(信贷社)的成员资格;- 向执法机关报案,协助司法程序的进行;- 追回相关款项,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追偿工作。
3.3 预防冒名贷款为了预防冒名贷款行为的发生,金融社团(信贷社)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加强成员的教育与培训,提高其对冒名贷款问题的意识和警惕性;- 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漏洞;- 建立完善的身份验证系统,确保贷款申请人的真实身份;- 加强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冒名贷款行为。
4. 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金融社团(信贷社)所有成员和相关方。
金融社团(信贷社)管理人员负责本办法的执行和监督,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冒名贷款立案标准
冒名贷款立案标准
解析:
冒名贷款立案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立案标准为6万元。
如职务侵占数额不到6万元,尚达不到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不会受到刑事追究,单位可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银行“727”案件分析报告[2020年最新]
***********银行“727”案件分析报告***年6月13日至***年7月4日省银行稽查大队对***银行ⅩⅩ年末所有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合规性检查,在对***支行贷款进行抽查时,发现***********冒名贷款7笔70万元。
***银行于***年7月4日成立的审计专项检查小组,对***年6月底未清息贷款进行全面检查,经过调阅档案、与相关当事人及借款人见面谈话排查等方法,基本查清了***********“7.27”案件形成的原因,现将***************违法放贷案分析报告如下:一、发案社基本情况********下设一个分社,共两个营业网点,设行长1名,副行长3名,正式职工13名,非正式职工4名。
截止***年7月27日,********各项存款余额为20954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5985万元,其中:正常类贷款5012万元,贴现4467万元,关注类贷款5570万元,次级类贷款45万元,可疑类贷款891万元,五级不良贷款余额936万元,占比5.86%,存贷占比为76.29% 。
二、案件情况(一)原***支行行长****基本情况****,男,1958年8月7日出生,现年53岁,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籍******,现住陕西省****市*******72号院1号楼2单元702室。
于78年10月参加农村信用社工作,1998年3月至***年3月期间担任***********行长职务,于***年3月免去***支行行长职务。
(二)***银行审计专项检查情况***银行于***年7月4日成立的审计专项检查小组,对***支行***年6月底未清息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原行长****有严重违规发放贷款行为,***支行违规发放贷款始于ⅩⅩ年5月,该社原行长****利用职务之便,授意客户经理***、***,借他人名义伙同外人,违规发放借名、冒名和假名贷款56笔、金额591万元用于经商。
ⅩⅩ年贷款陆续到期后,因合伙经商人被骗,账款无法收回,再次以假身份证和借冒名的形式进行倒贷,贷款期限均为三年。
假名冒名贷款涉嫌违法犯罪案例学习
假名冒名贷款涉嫌违法犯罪案例学习广东省陆丰市一名信用社职员在2005年至2015年6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审批、审查其本人编造的冒用他人的虚假贷款材料,实际违法发放多笔贷款共计182.5万。
中国检察网近日公开陆丰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上述涉案的贷款清收员朱某甲被依法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朱某甲在担任陆丰市某信用社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2008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违规审批其本人编造的冒用谢某甲、刘某甲等18人名义的虚假贷款材料,发放贷款共计80.35万元,所得款项被被告人朱某甲使用;还采用同样手段,违规发放其冒用谢某乙、郑某甲等25人的贷款,用于偿还逾期贷款,共计137.15万元。
被告人朱某甲在担任陆丰市某信用社审查岗、调查岗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2005年12月至2008年3月期间,违规审查通过其本人编造冒用朱某乙、余某甲、余某乙、刘某甲等12人的虚假贷款材料,发放贷款共计50.95万元,所得款项被被告人朱某甲安排使用;还采用同样手段,违规发放其冒用刘某乙等4人的贷款,用于偿还逾期贷款,共计16.50万元。
被告人朱某甲于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间,通过冒用妻子黄某甲、妹夫朱某丙、妹妹朱某丁、胞兄朱某戊的名义,以虚构借款用途、签订虚假个人借款合同等手段,获取贷款4笔,共计219万,用于偿还其本人及谢某甲、谢某乙、朱某乙、刘某乙等39笔逾期贷款。
案发前,被告人朱某甲归还贷款本金5.719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朱某甲已归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213.28万余元、利息20.2余万元。
综上,被告人朱某甲共实际违法发放贷款182.5万元。
起诉书显示,该案由陆丰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甲涉嫌骗取贷款罪,于2021年7月21日移送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受理后,于2021年8月19日将该案退回陆丰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陆丰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后,于同年9月18日重新将该案移送陆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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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贷款案
案例简介:
汪某通过中介介绍以自己的住宅用房作抵押向某支行申请借款。
贷款发放后,汪某仅在第一个月归还贷款利息,之后几个月始终未把利息还上。
客户经理多次电话催收未果,上门催讨。
结果发现,房主的妻舅蔡某盗用房主汪某的身份信息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向支行骗贷。
事情发生后,支行找到实际借款人蔡某夫妇,他们对骗贷一事供认不讳。
通过多次交涉,蔡某夫妇归还2万元本金,2.5万元利息。
之后蔡某夫妇逃匿,支行遂向公安报案。
后蔡某夫妇被检察院逮捕,被法院判处刑罚。
由于贷款资金已被蔡某夫妇挥霍,无法追赃,导致贷款损失。
案件实情:蔡某夫妇在其妹夫汪某家暂住,偶然间翻到汪某夫妇的户口本及所住房子的房产证、土地证原件,便动起了坏脑筋。
蔡某夫妇盗用其妹妹和妹夫的户口本及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并制作二张假的身份证(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用汪某和其妻子,头像用蔡某夫妇的照片),找到中介机构向银行申请贷款。
支行客户经理与中介相熟,一时疏忽大意,未认真核对蔡某夫妇的身份信息就答应放贷。
之后去实地调查,蔡某夫妇刚好住于房内,并拿出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陪同去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办妥了抵押登记手续,支行客户经理信以为真,发放了贷款,最终导致贷款损失。
风险点评:
客户身份辨别是信贷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为什么许多信贷员栽在这道看似简单的环节呢?一、重抵押,轻调查,可以说放弃应尽的调查职责;二、信熟人,放松警惕。
尤其被利欲熏心的中介蒙蔽;三、没有进行必要的客户身份核查,导致犯罪分子作假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