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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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
【法规类别】粮食管理
【发文字号】鄂政发[2015]19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09
【实施日期】2015.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
(鄂政发〔2015〕1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粮食安全意识,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切实增强新形势下的粮食安全意识。

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

虽然我省粮食供给总体宽松,但农业基础仍然脆弱,种粮比较效益低,粮食持续增产难度大,粮食结构性短缺长期存在,粮食质量安全隐患显现,粮食产业竞争力不强,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等现象。

各地、各部门要充
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

(二)明确市、县人民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

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是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切实承担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

市(州)长、县(市、区)长是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的主要责任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管好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

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好规划指导、统筹协调、督查落实职责。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粮食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二、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三)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现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土壤质量不下降。

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础地力,提升产出能力。

粮食主销区要确立粮食种植面积底线。

严格执行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等)
(四)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

组织实施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体系。

整合政策、资金,推广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加快高标准农田
建设。

省内粮食主产区要切实用好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落实配套措施,改造中低产田,开展连片大规模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增加粮食产量。

省内粮食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要建设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口粮田,稳定和提高粮食自给率。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实施农业节水重大工程,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等)(五)建立健全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对其建设仓储、烘干、加工等配套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给予支持。

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自愿的前提下,将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

在流转过程中,要避免“非粮化”,坚决禁止“非农化”。

支持建立中晚籼稻和弱筋小麦等优质粮食生产基地,逐步推广“一县一品”,实行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品质,增加种粮收益。

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粮食生产经营服务模式,积极发展粮食社会化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性服务组织承担粮食领域公益性服务。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六)提高粮食科技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将提高粮食单产和粮食品质作为主攻方向,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科技创新与推广运用,努力提高科技对粮食生产的贡献率。

培育和推广“高产、优质、多抗”粮油品种。

大规模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高产、高效、可持续的技术和模式。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机农艺深度融合,实现粮食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

建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发展节水农业和旱作农业,推广节能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

推广循环农业技术,提高粮食生产资源利用效率。

大力推进
机械化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施用有机肥和秸秆还田,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

加强粮食流通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加快发展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拓宽食油供给来源。

加强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有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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