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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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民生、以民为本的思想,在我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可谓源远流长。早在殷周之际,周以边陲小邦的身份,取代了以神权统治代言人的殷商政权,说明统治基础的稳固不仅需要“顺乎天”还需要“应乎人”;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而在《国语·郑语》中,也有“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说法,此时的政治文化观,已和自命为上帝之子的殷商有了极大区别,需要“敬天”,但更要“保民”,这种“以德配天”的政治思想,是民生话语的萌芽。
民生话语体系的真正形成,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先秦诸子百家中,重视民之生计疾苦的不在少数,如《左传》、《论语》、《礼记》中均有孔子及其弟子关于请求当时国君轻徭薄赋,使民休养生息的话语,并将其上升到了君民关系的高度;主张兼爱非攻的墨家学派,主张无为的道家学派,秉持的实际上也是类似的主张。
中国古代民生思想的集大成者,当属儒家另外一位代表人物孟子。按照孟子的观点,民生与王道可谓息息相关,“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民之生计,与土地、政事一样为诸侯统治之要务;“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而生民之道,则在于“制民之产”与“取民有制”,即一方面要发展生产,保障民生,同时也要防止取民无度,财富严重不公。而且,孟子坚信,只有得到人民的支持,才有资格做天下的共主,在其看来,三代之兴亡,仅德与不德而已,天下之得失又系于民众之得失,“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所以汤武之得天下,便是得到为桀纣所失的民众的支持。而其重视民生的经典话语,“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千百年来更是被广为传颂。所以,此时的王道统治合法性论证方式,已经基本摆脱殷周时期的“天命观”,一种新的政治文化观——“民本”观开始形成,而民本的重要内容,即是民生。
孟子之后,汉代思想家贾谊的《大政》一篇,开宗明义即是“闻之以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其名作《过秦论》,更是以秦百万雄师统一六国然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指出秦之所以能统一六国,除了自身的富国强兵,与各国百姓饱受战争之苦渴望早日安定也不无关系,而秦迅速衰败也是由于其残暴统治陷民于水火之中。秦汉之后两千多年,中国的历代统治者、思想家,很多也都认识到了民生疾苦与政权统治合法性的关联所在。所以,《尚书·大誓》中那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才具有了不同寻常的政治文化意蕴。
因此,民本主义和君主主义实际上并不是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是根本对立的两种思想体系。相反,它们在实质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相辅相成,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基本脉络。在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中,“民本主义者”即使再强调民生,也没有把国家的统治权给予人民,而仍把这种主权归之于君王,这是传统的“民本主义者”之所以同时也是“君主主义者”的关键所在。君王是国家的最高立法者,“君子者,道法之总要也。”君王不仅是国家的立法者,而且是最高的权力执行者,“天子之位也,是为治统。”唯君王才能拥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这种君王的主权任何他人不能分享,否则天下就会大乱。
可见,民生疾苦固然成为衡量古代皇权统治合法性的重要因素,即所谓“民为邦本”;但是,邦之主权,仍然属于君主,民生也罢,民本也罢,其中之民,自然只能是“臣民”而非“公民”;“民生”之“生”,基本上也局限于满足物质需要的程度,政治统治的权力分配,是不允许分享和染指的。历代的统治者、思想家,即使把“民”之地位抬的再高,实际上仍然是建立在一种皇权统治的前提基础上的。所以,关于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我们固然应该意识到其中的“民本”成分,但是也应当意识到其是以“臣民”——君主的政治系统构造作为基本前提的,唯有如此,才能充分把握古代“民生话语”背后的政治文化意蕴。
这些,是由历史和国情所决定的。中国经过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统治,一段时期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导致社会生产力迟滞不前,国力较之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尚有很大差距。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面临的是一个一穷二白、千疮百孔的烂摊子,工业几乎为零,通货恶性膨胀,经济十分混乱。起步于这样的基础,而且又有多次政治运动的干扰和冲击,我们一直未能改变贫穷的面貌。即使当前,也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且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别。这就决定了中国社保体系只能从低水平起步,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再循序解决“由低到高”的问题。比如,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达到10.37万亿元,同比增长24.8%,从总量来看,不是个小数目。但由于我们人口众多,就算是国家把所有的财政收入都用在福利保障上,也远远达不到欧美国家那样高的福利水平。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把公平目标放在第一位,社保体系要有普惠的制度安排,以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别,促进实现社会公平、和谐与稳定。也要求把缴费型的社会保险作为社保体系的核心制度,而不能建立“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制度。
三、从中国国情出发,辩证看待西方的“高福利”
21世纪初的中国,一方面,十分注重复兴民生发展史观,挖掘几千年文明中民生解决的哲学理论与文化内涵,并融入执政党的治国理念;另一方面,也十分注重吸收和借鉴世界其他文明中民生解决的经验。“高福利”制度在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冲突等方面的作用无疑是积极的,对我们确有一定借鉴意义。但这些政策措施毕竟是限制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之内,而且种种弊端已形成“民生陷阱”。刚刚出版的《2012中国民生发展报告》指出:“世界面临着三大‘民生陷阱’:发展中国家的‘民生缺失陷阱’、发达国家的‘高福利陷阱’和‘贫富分化陷阱’。在刚刚过去的2011年,西亚北非的‘阿拉伯之春’警示我们,发展中国家在追寻现代性的过程中必须关注和解决民生及保障民生的制度建设;欧洲债务危机的深化发展,警示人们过度福利的发展模式并非解决民生问题的最佳模式;‘占领华尔街’则证明金融资本主义对贫富分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辩证地分析“高福利”制度的利弊,认真其本质属性。
第一,从福利制度看,西方国家实行的“高税收、高福利”,是资产阶级政府采取的重要改良主义措施,是资本主义社会调节生产关系的重要手段。虽然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减少了贫富对立,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某种作用。但这些政策只是调节国民收入的一种形式,说到底是一种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不可能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的种种痼疾。民主社会主义者推行的模式,以牺牲效率为代价,过分强调社会福利的保障作用,目前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面临难以为继的窘境。经济学家批评说:这种经济患上了“动脉硬化症”,“对劳动缺乏刺激作用”,带来了社会发展的放慢或停滞。加之,实行高福利政策的资源,主要都来自劳动者所创造的财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想尽办法,直接或间接地把税收负担转嫁到劳动人民身上,而不是像民主社会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把收入从富人那里再分配给穷人。
所以,欧洲社会对民主社会主义的批判之声日隆。可以说,这种模式并不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中国更不可能效仿。首先,北欧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仍然属于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