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根据《建筑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银宇煤项目部专门安排了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2、采购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员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 (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建筑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仓库提出,经项目部长审批后,报与供应科购进。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库管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分为质量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防护用品有无破损缺陷、

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3、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货。

4、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或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暴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3、库存劳保用品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账、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不得与酸、碱、油及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货架应距地面和墙壁2OOmm 以上,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蛀、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安全无事故。

6、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制度与办法

㈠发放制度

1、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

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的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备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由总务科统一领取并管理。

6、备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对不按规定时间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0、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㈡具体发放办法

一、职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工区(单位)办事员统一领取,填写领料单,

由劳资科按人填卡登记后进行审批,由物资办凭劳资科签章领料单进行发放。防寒用品发放时间每年十一月到次年三月底发放,其他时间一律不发。

二、对雨衣、各种防护鞋、胶靴和棉制品等部分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交旧换新。

三、职工调动工作或改变工种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的有关规定:

1、本项目部范围内部调动工作或变换工种时,劳资科按新工种防护用品标准增减。

2、本项目部范围内职工调动工作时,应由调出单位办事员将该职工的劳动护品发放的情况写出证明与职工调令一起交到劳资科。劳保本由本人带到新单位,所领物品审批日期应上下衔接。

四、严格劳保用品审批制度,按一人一本建立台帐,做到:时间不到不批,工种不详不批,一人按多工种领取不批,改变工种没有有关单位证明不批,严禁虚报冒领,一经查出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要把所领劳保用品如实按时发放到职工手中,严禁扣发职工劳保用品,一经发现对责任者加倍罚款,对单位职工当月所领用品要张贴公布。

五、职工必须爱惜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属于集体备用的要指定专人保管、登记,无故损坏或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六、因本人不慎丢失或损坏保护品者,由本人设法解决,各工种岗位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严禁变卖各种防护用品,一经发现将物品收回归项目部。

七、职工因病伤休假在一个月以上及旷工、事假、学习、开会、探亲、产假、公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原用劳动防护品相应延长其使用期限,属于按月发放的小护品当月不发。

八、各单位对已发放的防护用品均以发放之日起,按本标准执行,已超期的不准补发。

九、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时间为每月十二日至二十二日,过期不予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长期选择相应的滤毒罐 (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 (盒)儿。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学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6、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安监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2)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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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管 理 制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监管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 现场而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疗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1、包括大中型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项目部负责实施。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4、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相应的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5、公司工程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新安装或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吊起重机、龙门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工程部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 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

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根据《建筑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银宇煤项目部专门安排了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2、采购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员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 (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建筑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08),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仓库提出,经项目部长审批后,报与供应科购进。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库管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分为质量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防护用品有无破损缺陷、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及配置标准、明确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与方法,以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3 职责 3.1 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主管领导。 3.2 安全技术部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根据职业危害场所、岗位及工序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标准、种类、规格和型号、发放标准及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参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3.3 行政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3.4 各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相应表格填写及存档,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带和使用。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的产品必须具备“三证”(即: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购买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2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4.2.1 职业病防护用品到货后,由行政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共同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2.2 职业病防护用品验收时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外,同时还应检查相关的技术检验报告及防护用品的“三证”(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可靠性。 4.3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 4.3.1 仓管员负责未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各使用单位负责放置在本部门、单位的公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员工负责发放给本人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 4.3.2 各保管人员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和特性要求妥善保管,避免因潮湿、高温等因素造成职业病防护用品变形、失效。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防护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 1、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3、产品的有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 4、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5、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四、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项目部、分包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安全工程师必须对使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doc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及配置标准、明确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与方法,以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3 职责 3.1 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主管领导。

3.2 安全技术部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根据职业危害场所、岗位及工序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标准、种类、规格和型号、发放标准及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参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3.3 行政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3.4 各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相应表格填写及存档,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带和使用。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的产品必须具备“三证”(即: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购买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2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4.2.1 职业病防护用品到货后,由行政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共同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2.2 职业病防护用品验收时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外,同时还应检查相关的技术检验报告及防护用品的“三证”(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可靠性。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三、引用文件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四、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制度公司防护用品维保计划,并进行工作监督、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主管负责部门的防护用品的发放、更正与校正。 五、制度内容 1.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人单位免费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病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的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3.根据岗位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正确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产品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等,使用

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用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口领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的肢体活动。 5.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6.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7.员工因某种原因离开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8.对于生产中必须用到的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 9.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2021版)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90

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 度(2021版) 1、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

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职业病危害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成都运通博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及《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范公司员工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员工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免费发给员工个人使用保管的公共财物,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四川省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暂行规定》,《规定》未列入的工种可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参照本单位同类工种相似条件发放。 三、劳动防护用品中的服装(含工作棉衣)结构及款式,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具备永久性安全标识,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一些特殊场合所穿着的服装,不应有明口袋,不得使用金属附件,便于连接和解脱,适应作业时的肢体活动。 四、对于从事多种岗位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如果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可由部门提出申请,借用其所需要的防护用品。 五、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

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相应延长)。 六、员工因故离开原生产岗位不从事生产工作,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 七、对于生产中必须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毒)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建立定期品质检查和保养制度。使用前要注意检查,使用中要注意维护,使用后要注意保养。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及时更换。不合格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严禁使用。 八、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根据工作场所及岗位要求编制计划,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产品标准的技术要求,必须具备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标志、标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九、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应当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阻燃服、酸碱类化学品防护服或防静电服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十、企业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员工如何正确地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十一、凡领用绝缘防护用品及工具的部门或个人,在重新更换领取时,必须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以保证人身安全。不属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或个人,需领用绝缘工用具和劳防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

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常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了使劳动防护用品得到日常管理使用,使之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部门应到具有《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资格认可证》的单位购买劳动保护用品。 3.常用劳动保护用品分类、使用和养护: 3.1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眼镜,面罩,防护鞋等。 3.2防冲击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2.1在使用前要检查部件有无损坏,装置是否牢固,安全帽的帽衬调节部位是否卡紧,帽衬与帽壳插脚是否插牢,缓冲绳带是否结紧,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是否留有不少于25~50毫米的垂直缓冲距离,距侧面有5~20毫米水平间距。 3.2.2安全帽要佩带牢固,系紧帽带,务使低头干活或活动时不会脱落。 3.2.3防砂面罩的眼窗玻璃要有备用件,以便在破碎或被砂粒打毛后及时更换。 3.2.4要爱护安全帽,避免磨损,不得当坐凳使用,以免减短使用寿命。使用后发现脏污,可用肥皂水清洗,放通风荫凉处晾干,远离热源。眼镜、眼罩要避免挤压受损。防护鞋尽量避免水湿,忌用火烤。

3.2.5安全帽一般使用期,塑料制品为二年,玻璃钢制品为三年。在使用中,凡经受较大冲击后,应立即停止使用。 3.3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3.4防坠落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4.1防坠落用品有严格的质量要求,选用时必须慎重,产品应有合格证。 3.4.2每次使用前,须做一次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磨损、断股、变质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3.4.3安全带、绳在使用时应将钩、环挂牢,卡子扣紧。安全带最好是高挂低用,其次是平行拴挂,切忌低挂高用。 3.4.4安全网使用时,均需将四周的每根甩头绳拴紧拴牢,而且要松紧一致。 3.4.5防坠落物品要经常保持清洁,弄脏后,可用温水及肥皂清洗,在荫凉处晾干,不可用热水浸泡,或日晒、火烤。 3.4.6使用后应将安全带、绳卷成盘,安全网折叠整齐,放置在干燥的架子上,或吊挂起来,不要接触潮湿的墙壁,不宜放在经常日晒的场所,金属配件上可涂些机油或凡士林,以防生锈。 3.5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等。 3.6防触电绝缘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安全防护用品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品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规范项目部个人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以下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施工队。 第三条本办法与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符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个人防护用品必须购买经国家、行业鉴定合格,取得合格标志的产品。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的职责: (一)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个人防护需要,制定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标准进行采购、发放和登记,保证在人员上岗工作、作业前,将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到人,并做好发放登记,留存作业人员签认的发放记录; (三)工作、作业人员要自觉爱护和保管好个人防护用品。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更新时限标准,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能够切实起到防护作用的基础上,对因人为损毁、损坏而需更换的做出赔偿等规定;

(四)作业人员要在上岗前对自己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现场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也要经常检查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六条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的基本标准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发给安全帽。在非施工现场,需要防烫、防尘、防晒的人员应当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工作帽和草帽; (二)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当发给安全带、防滑鞋; (三)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应当发给防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从事带电作业的人员应当发给绝缘手套;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人员应当发给胶手套; (四)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人员应当发给防护用鞋,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人员应当发给鞋盖; (五)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应当发给防护服(工作服): 1.有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有可能皮肤感染的作业人员;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下工作的作业人员。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加强建业新井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简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应用,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正常使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单位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确保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应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 五、各单位应对正常使用用防护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全员、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的完好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八、培训科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九、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防护设施。如因损坏维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个人防护用品,维修后及时恢复使用。 十、主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频次 1、主要进、回风巷道的喷雾装置,由所辖单位负责安装、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周检查一次。 2、各采煤、掘进巷道所安设的风流净化水幕,由所属单位检查、维修及日常管理,要求每日检查一次。 3、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道,由巷道管理单位负责每10天冲刷一次,回采、掘进巷道由巷道使用单位负责每日冲刷一次,井上运输皮带机走廊由机电队负责每周冲刷一次。 4、各自动喷雾装置,由使用通风队、机电队单位负责维修维护。 5、采煤区队所使用的悬移支架喷雾必须保持完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4、职责: 4.1 综合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

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发放的监督工作。 4.2 财务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筹措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财务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4.4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4.5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发放工作。 4.6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4.7 各车间、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8 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4.9 职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 5、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分类为: 5.1 头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安全帽等; 5.2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5.3 眼面部防护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等; 5.4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5 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防寒手套、防高温手套、防毒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5.6 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高温鞋、电绝缘鞋等; 5.7 躯干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高温服等; 5.8 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管理,确保职工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保管由材料设备科负责,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有关防护用具标准并保证质量。 1.3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建工巨宏热电厂项目经理部及其所属部门、施工班组。 2.对安全帽的管理 2.1安全帽必须符合《安全帽》(国标GB2811-81)标准,安全帽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2安全帽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室内架子上,离地面及墙壁20cm以上,严禁放置在露天或潮湿处。 2.3发放范围:所有参加工程施工人员。 2.4使用期限:起重工、架子工、木工、泥工、砼工、现场钢筋工为1年半;其他一线工人为2年;管理人员为2年半。安全帽到期更换,实行以旧换新,不提倡延期使用。使用期限末到而需要更新帽子,经安全员审批,酌情取费更换。 2.5安全员会同仓库保管员负责按规定定期(1年)检查、检验,每半年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以便及时更换。

3.对安全带的管理 3.1安全带必须符合《安全带》(国标GB6095-85)标准。安全带上必须有商标、合格证和验证等标志。 3.2安全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不准长期暴晒。 3.3发放范围:参加高空作业的所有施工人员;架子工、起重工每人配备,各单位工程现场均应配备足够的安全带,供施工人员上高空使用。 3.4安全带使用期限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3.5安全带由安全员、仓库保管员负责定期(1 年)检查检验,及时免费更换。 4.对安全网的管理 4.1安全网必须符合《安全网》(国标GB5725-85)标准,标牌应标志的内容: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批号和日期、网绳断裂强力和负载高度、有效期限、许可证编号。 4.2安全网在贮运中,必须通风、遮光、隔热,同时要避免化学物品的污染。 4.3安全网必须进行定期(1 年)检查,其定期检查和验收入库工作,由安全员和仓库保管员负责。 4.4为提倡使用安全网,安全网由经理部无偿提供使用,领用者凭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借条到仓库借用。 5.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均由材料科负责。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及配置标准、明确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与方法,以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3职责 3.1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主管领导。 3.2安全技术部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根据职业危害场所、岗位及工序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标准、种类、规格和型号、发放标准及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参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3.3行政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3.4各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相应表格填写及存档,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带和使用。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的产品必须具备“三证”(即:安全劳动

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购买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4.2.1职业病防护用品到货后,由行政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共同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2.2职业病防护用品验收时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外,同时还应检查相关的技术检验报告及防护用品的“三证”(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可靠性。 4.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 4.3.1仓管员负责未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各使用单位负责放置在本部门、单位的公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员工负责发放给本人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 4.3.2各保管人员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和特性要求妥善保管,避免因潮湿、高温等因素造成职业病防护用品变形、失效。 4.4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 4.4.1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发放周期进行领用发放。 4.4.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 4.4.3员工因工作岗位变动时,应按照新岗位的配置标准重新发放。 4.5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 4.5.1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各类职业病防护用品。 4.5.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监督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针对不同的劳动、作业环境佩戴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切实保护员工的健康。 4.5.3员工在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4.5.4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后,按要求进行清洁、维护和检查,以备下次使用。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管理制度 1概述 1.1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防范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及有效性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XX(集团)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参照执行。 1.3 缩写和定义无。 1.4 本次调整内容 本制度在2012年发布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基础上进行格式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内容进行修订。自本制度发布起,原《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废止。 2 职责和授权 3 文件主要内容 3.1总体要求

(1)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制订、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2)单位应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工作。 (3)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并保存职业卫生相关档案或台账。 3.2 预防管理 (1)单位应将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 (2)单位生产性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生产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单位应保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禁止组织从业人员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4)单位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向所在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发生重大事项变化的,应按相关要求申报变更。 3.3人员管理 (1)单位应为从业人员提供有效的职业病危害个体防护用品。 (2)与从业人员或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变更、续订合同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编制依据............................................................ 2 4、术语................................................................ 2 5、职责................................................................ 2 6、工作程序............................................................ 4 7、记录................................................................ 7 8、附件 (7) . 精品文档 1、目的

为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物资的质量,对安全物资供应商进行管理;为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合格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 《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4、术语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5、职责 5.1、副总裁 5.1.1、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审批 5.2、质量安全部 5.2.1、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及报废的监督管理。 5.2.2、负责组织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 精品文档 5.2.3、参与公司购买的劳保用品到货验收; 5.2.4、对项目部的安全物资和劳保用品进行检查; 5.3、工程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 5.3.1、负责安全物资供应商的备案工作,组织对安全物资供应商年度评审。5.3.2、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汇总审核。 5.3.3、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5.3.4、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并交至仓储部入库; 5.3.5、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记录的收集保管。 5.4、项目部 5.4.1、负责制定本项目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5.4.2、负责本项目劳保用品日常管理; 5.4.3、负责项目部劳保用品使用培训; 5.4.4、负责对劳务外协公司劳保用品的验收和日常使用检查; 5.4.5、负责选择、考察安全物资供应商,并进行备案; 5.4.6、负责采购安全物资,并对进场的安全物资进行验收; 5.5、仓储部 5.5.1、负责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并进行出入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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