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律检查制度
企业工艺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企业工艺纪律检查管理制度企业工艺纪律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工艺纪律检查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遵守规定、安全生产、质量稳定。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项工艺纪律检查管理工作。
二、职责与权限1.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工艺纪律检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艺纪律检查,并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2.质量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质量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3.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对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处理。
4.安监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和处理。
5.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检查内容及标准1.工艺纪律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2.a) 工艺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3.b) 工艺参数的控制情况;4.c) 工艺装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5.d) 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6.e)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情况。
7.检查标准应依据以下方面制定:8.a) 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9.b)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0.c) 行业内的优秀实践经验。
四、检查计划与实施1.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工艺纪律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
2.检查计划应包括以下方面:3.a) 检查的时间、地点和人员;4.b) 检查的内容和方法;5.c) 检查的流程和标准;6.d) 检查的记录和报告。
7.检查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8.a)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9.b) 检查过程应客观、公正、公开;10.c) 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反馈。
五、问题整改与跟踪1.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采取措施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应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问题整改完成后,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对于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公司纪检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公司纪律,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纪检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负责公司纪律检查工作。
第五条纪委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公司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二)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洁自律;(三)开展党纪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四)受理对公司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违纪案件;(五)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纪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纪律检查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纪委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纪律检查工作,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纪委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
第九条纪委在开展纪律检查工作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条纪委对检举、控告事项应当及时受理,对检举、控告人应当保密,不得泄露检举、控告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一条纪委在查处违纪案件时,应当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确保案件处理的严肃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纪委应当加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在纪律检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纪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五大纪律”执行检查制度
企业“五大纪律”执行检查制度1 基本要求1.1 “五大纪律”是指企业对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和施工纪律的简称。
1.2 “五大纪律”的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分级检查”的原则。
2 职责2.1技术质量处负责制定工艺纪律、操作纪律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工艺纪律、操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通报、考核、讲评等管理工作。
2.2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劳动纪律、工作纪律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通报、考核、讲评等管理工作。
2.3 机动处、工程处负责制定检维修及工程施工纪律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施工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通报、考核、讲评等管理工作。
2.4 企业管理处负责跟踪、监督“五大纪律”制度制修订、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与讲评。
2.5其他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管理制度要求。
2.6基层单位负责制修订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五大纪律”的主管部门应按职能分工及时修订完善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相关管理制度。
3.2 “五大纪律”执行情况实行两级(公司、各单位)检查制度,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2.1 工艺纪律检查:技术质量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公司级工艺纪律的检查;基层单位每月至少组织2次本单位的工艺纪律检查。
3.2.2 操作纪律检查:技术质量处、调度处、机动处、安全环保处等按所辖业务管理范围每月至少组织1次对基层单位操作纪律的检查。
3.2.3 劳动纪律、工作纪律检查:公司级检查由人力资源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公司范围内劳动纪律每月至少检查1次;各单位对单位内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原则上值班干部应班班查,班组长或科室负责人应加强对所辖岗位劳动纪律的日常检查。
3.2.4 施工纪律检查:机动处、工程处按所辖施工管理业务范围每月至少组织2次对施工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
公司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公司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纪律检查的原则
公司的纪律检查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决策和处罚都能经得起检验。
同时,纪律检查应注重预防为主,辅以必要的惩处措施,引导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三、纪律检查的范围
纪律检查涵盖公司内部所有层级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财务纪律、操作规程、商业道德等方面。
所有员工都应当在各自岗位上遵守相应的纪律要求。
四、纪律检查的责任
公司设立专门的纪律检查机构,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
该机构有权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建议。
各级管理人员也负有监督下属遵守纪律的责任。
五、违纪行为的处理
对于违反纪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降级、停职、解聘等处分。
严重违纪行为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追究。
六、举报与投诉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纪律检查工作,对于发现的违纪行为可以通过正当渠道进行举报。
公司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保密,并保护举报人不受不利影响。
七、制度的修订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本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制度的修订由公司纪律检查机构提出,经公司决策层审批后实施。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纪律检查机构负责解释。
如有与其他规定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纪律检查制度
纪律检查制度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三大纪律:(一)禁止接私单(禁止利用公司平台获取客户资源后,不经过公司程序,直接或间接转交外界渠道,达成交易);(二)禁止私下拿回扣(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受客户提供的好处,例如钱,礼物);(三)禁止假报销(禁止多报销,错误报销1,将一项报销化整为零分为多次报销)。
第四条八项注意(一)时间观念: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二)会议、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应做到电话静音,不得接电话,不相互讨论,不得半途退场;(三)着装规范:基层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时间需佩戴工号牌,有工装的穿工装,无工装的穿正装上岗,不蓬头散发、不浓妆艳抹,(正装的要求:男士需穿白色衬衫+领带+西装<黑色、灰色、深蓝色>+黑色正装皮鞋,不包含休闲皮鞋;女士需穿白色衬衫+西装<黑色、灰色、深蓝色>+西裤或西裙<颜色同西装>+黑色正装皮鞋,不得前露趾、后露跟,不得为休1闲类、带网眼类的皮鞋等);高层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穿正装,款式和颜色根据场合需要选择,但必须与公司的整体形象相符;(四)岗位职责:做到不睡岗、不串岗、不得脱岗、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如用手机或PC玩游戏、逛淘宝、看视频等);(五)道德品行:在办公场所不吸烟、不起哄滋事、不追逐打闹、不相互谩骂、不得恶意中伤同事、不打架斗殴;(独立办公室和商务中心允许吸烟);(六)薪酬保密: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不得传播、散布、比对薪酬;(主办核薪人员或财务算薪发薪人员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的,加重处罚,具体见处罚规定);(七)环境管理:保证个人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资料不乱摆乱放,不随地扔垃圾、吐痰等;(八)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为客户服务,耐心、细心为客户解疑,绝不与客户互相谩骂或者大打出手。
企业部门纪律检查制度范本
企业部门纪律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部门纪律检查工作,确保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部门员工的纪律检查工作,包括对员工在工作中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和整改。
第三条企业部门纪律检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企业部门纪律检查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监察部门和企业领导共同负责,形成合力,共同维护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纪律检查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应设立监察部门,负责企业内部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监察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企业部门纪律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时间安排;(二)组织对企业各部门进行纪律检查,对员工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三)对违反纪律的员工提出处理建议,并监督处理决定的执行;(四)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和优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五)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
第三章纪律检查内容与方法第七条纪律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员工考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二)员工工作行为,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业务能力等;(三)员工廉洁自律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受贿、索贿、泄露企业机密等行为;(四)员工对企业管理制度的遵守情况,包括是否违反公司规定、工作纪律等。
第八条监察部门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各部门进行纪律检查。
第四章纪律检查结果处理第九条对违反纪律的员工,监察部门应根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建议,报企业领导审批。
第十条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批评教育:对违反纪律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要求其改正错误;(二)处罚:对违反纪律情节较重的员工,给予罚款、降级、撤职等处罚;(三)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纪律检查制度汇编范本
企业纪律检查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维护企业纪律,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纪律检查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合同制人员、实习生、劳务工等。
第三条企业纪律检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企业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机构。
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纪律检查工作。
纪律检查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企业负责人提名,副主任由各部门负责人兼任。
三、检查职责第七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企业内部纪律执行情况,对违反企业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二)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三)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四)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纪律检查工作。
第八条纪律检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具体负责企业纪律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接受员工对违反纪律行为的投诉、举报;(三)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初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四)组织对员工进行纪律教育和培训;(五)完成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检查程序第九条对违反企业纪律的行为,任何员工都有权向纪律检查办公室投诉、举报。
第十条纪律检查办公室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十一条对决定受理的投诉、举报,纪律检查办公室应当进行初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二条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企业纪律检查制度
企业纪律检查制度一、制度背景与意义二、制度内容(一)纪律检查的目的和原则纪律检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纠正员工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促使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正确履行职责。
纪律检查的原则:公平公正、严肃认真、权力与责任相结合、事实为依据、处分与教育相结合。
(二)纪律检查机构与职责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由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和处理企业内的纪律问题。
(三)纪律检查的对象和方法纪律检查的对象包括所有公司员工。
纪律检查应该注重以下方法:1.个别询问:对有问题的员工进行个别询问,了解问题原因和发生情况。
2.集体讨论:对于一些重大问题,可以组织集体讨论,以求取公正的结论。
3.调查取证: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足够的证据。
4.听证程序:对于涉及员工辞退或降职等严重处理措施,应当提供听证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四)违纪行为及相应的处分措施根据不同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处分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可以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改正错误。
2.书面警告:对于违纪行为比较严重的员工,可以进行书面警告,并将警告事实及结果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记过:对于情节较重的违纪行为,可以记过批评,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4.降职:对于多次违纪或情节严重的员工,可以进行降职处理。
5.辞退: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或多次违纪的员工,可以进行辞退处理。
(五)权利及保障措施公司员工在纪律检查中享有以下权利:1.听证权:员工在被处分前有权要求进行听证。
2.辩护权:员工在受到纪律检查时有权进行辩护,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
3.申诉权:员工有权对公司的处分决定提出申诉,并有权获知申诉结果。
三、制度推行方法为了确保企业纪律检查制度的落实,应采取以下措施:1.正式发布:将该制度以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让所有员工知晓并遵守。
2.培训宣传: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员工介绍企业纪律检查制度的内容和目的。
企业纪律督查工作制度
企业纪律督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纪律建设,确保企业纪律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纪律督查工作,是指企业对员工在工作中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纪律处分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纪律督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纪律督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企业纪律督查工作。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纪律督查机构设督查长一名,督查员若干名。
督查长由企业负责人提名,报企业董事会批准。
督查员由督查长提名,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纪律督查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企业纪律规章制度,提出纪律督查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二)组织实施对企业员工的纪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三)对企业员工的纪律考核评价,提出奖惩建议;(四)对企业纪律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五)对企业纪律工作进行总结和反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六)完成企业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七条纪律督查机构应定期对企业员工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督查。
第八条纪律督查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一)查阅文件、资料、档案,了解企业员工的纪律情况;(二)与企业员工进行谈话,了解企业员工的纪律情况;(三)对企业员工的纪律情况进行暗访、突查;(四)其他必要的监督检查方式。
第九条纪律督查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员工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条纪律督查机构应建立企业员工纪律考核评价体系,对企业员工的纪律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第十一条纪律考核评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定期考核:对企业员工的纪律遵守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如季度、半年、全年等;(二)临时考核:对企业员工的纪律遵守情况进行临时评价,如事件发生后的即时评价等;(三)其他必要的考核评价方式。
监察和纪律检查制度
监察和纪律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规范员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特订立本《监察和纪律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行为监察、纪律检查和惩罚,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纪律要求、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章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第三条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的设立本企业将设立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其任务是负责对本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监察、纪律检查,并对违纪行为予以惩罚。
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应持有相关证照,而且对其工作进行严格的内部管理。
第四条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的职责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负责对本企业员工的行为进行日常监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2.负责开展纪律检查,对违纪行为进行调审核实,并依法依规做出处理;3.建立健全纪律档案,对各类违纪行为进行统计分析,为生产管理决策供应参考。
第五条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的权限监察和纪律检查机构具有以下权限:1.可以随时进入企业各个部门、车间、工作岗位进行现场检查;2.可以查阅和复制与纪律检查相关的企业档案、资料等;3.可以询问员工并要求其供应与纪律检查相关的真实情况;4.可以对违纪行为者进行惩罚,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三章违纪行为和惩罚第六条违纪行为的种类本企业的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不听从工作布置、擅离职守;2.偷窃、侵占企业财物;3.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与他人串同作弊、诳骗企业;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滋扰、羞辱、恐吓他人等行为;7.泄露企业商业机密。
第七条惩罚的原则和措施对于违纪行为者,本企业将依据以下原则进行惩罚:1.依法依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2.确保惩罚决议的公正、公平,坚决杜绝任意打击报仇等不正当行为;3.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因素,进行相应的惩罚;4.采取适度、合理的惩罚措施,教育改造为主,惩罚为辅;5.全部惩罚决议均应经过书面形式,并告知违纪人员。
企业纪检部门职责制度范本
企业纪检部门职责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纪检工作,严肃企业纪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纪检部门是企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实施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企业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企业纪检部门的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纪执法,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事求是,公正透明。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企业纪检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一)检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企业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审理和处理,作出党纪处分决定,提出政务处分建议。
(四)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五)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廉洁教育。
(六)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
(七)受理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处理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八)完成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企业纪检部门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实施监督,不受地域、部门、系统和职务级别的限制。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企业纪检部门工作程序主要包括:(一)受理阶段: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受理,对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归档、分类处理。
(二)初步核实阶段:对受理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收集证据,判断问题性质。
(三)立案审查阶段:对需要进一步查证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制定审查方案,组成审查组,开展审查工作。
(四)调查取证阶段:对立案审查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调查报告。
纪律检查建议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单位整体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人员等。
三、纪律检查建议管理职责1. 纪律检查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纪律检查工作负总责。
3. 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纪律,积极配合纪律检查工作。
四、纪律检查建议内容1. 对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
2.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 对影响单位形象和发展的不良现象提出整改建议。
4. 对单位制度设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五、纪律检查建议程序1. 提出建议。
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1)口头提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纪律检查部门反映。
(2)书面提出:向纪律检查部门提交书面建议。
2. 纪律检查部门收到建议后,应认真研究,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3. 纪律检查部门对建议进行分类,对合理可行的建议,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处理。
4. 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接到建议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纪律检查部门。
六、纪律检查建议处理1. 纪律检查部门对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对合理可行的建议予以采纳。
2. 对采纳的建议,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应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
3. 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纪律检查部门可提出问责建议,并按程序进行处理。
七、奖励与惩罚1. 对提出合理可行的纪律检查建议,经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2. 对违反纪律检查建议管理制度,故意隐瞒、阻挠或破坏纪律检查工作的,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纪律检查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纪律检查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纪检嵌入监督制度范本
企业纪检嵌入监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纪检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纪检嵌入监督制度是指在企业内部设立纪检机构,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第三条企业纪检嵌入监督制度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原则。
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进行全面监督,不留死角。
(二)分级负责原则。
企业纪检机构应当按照企业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分级负责,层层落实。
(三)协同配合原则。
企业纪检机构应当与企业内部其他监督机构相互协同,形成监督合力。
(四)执纪执法原则。
企业纪检机构应当依法依纪履行职责,保证纪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企业纪检嵌入监督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
二、纪检机构设置和职责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纪检机构,明确纪检机构负责人,配备专职纪检工作人员。
第六条纪检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宣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
(二)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三)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四)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审查,依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
(六)配合企业内部其他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三、监督方式和程序第七条纪检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监督:(一)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的行为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
(二)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和反馈。
(三)与企业内部其他监督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国企纪检监督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范纪检监督工作,确保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全体员工。
第三条纪检监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依法依规原则;(四)严肃认真原则;(五)实事求是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纪委,作为企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负责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
第五条纪委的主要职责:(一)协助企业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对企业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其全体员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对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对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六)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六条纪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纪检监督工作。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七条纪检监督工作应当全面覆盖企业各项业务,重点监督检查以下内容:(一)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二)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四)企业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五)企业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培养、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纪委应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一)定期开展巡视、检查、调研等活动;(二)对重要事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监督;(三)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四)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第四章处理与责任追究第九条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民企纪检制度汇编模板范文
民营企业纪检制度汇编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企业纪律检查工作,规范纪检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纪检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包括党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纪检工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以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防范风险为目标,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纪检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企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检委”),作为企业纪检工作的领导机构。
纪检委书记由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委员由企业党组织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纪检委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党的纪律检查政策,教育引导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二)监督党员、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处理违纪违规问题;(三)受理职工举报、投诉,调查处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四)参与企业内部审计、招投标、采购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五)协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六)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机构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七条企业设立纪检办公室,作为纪检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纪检办公室主任由企业党组织指定专人担任,工作人员由纪检委提名,企业党组织批准。
第三章监督与执纪第八条纪检委对企业的下列事项进行监督:(一)企业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二)企业财务收支是否合规,有无侵占、挪用、挥霍企业资产的行为;(三)企业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廉洁自律,有无滥用职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无漏洞和风险;(五)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第九条纪检委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谈话、函询、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
对问题严重的,可以向企业党组织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条纪检委对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企业纪律检查制度
企业纪律检查制度一、总则企业是一个组织系统,无论大小,都需要规范管理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需要制定和执行一套有效的纪律检查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保持企业的秩序和纪律,促进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和良好行为习惯。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实习生和临时工等。
三、纪律检查内容1.准时上下班:员工必须遵守企业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规定,准时上班和下班,不得早退或迟到。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员工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
2.工作任务完成:员工需要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任务,确保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如无法按时完成工作,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寻求支持。
3.服从管理:员工应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和安排,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如果对指令有异议,员工应与上级领导进行沟通和协商。
4.保护企业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企业的财产,包括办公用品、设备和资料等。
不得私自带离企业财产,不得滥用企业资源。
5.保守商业机密:员工应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人员或用于个人利益。
6.纪律行为规范:员工应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禁止迟到早退、禁止酗酒、禁止吸烟、禁止打牌和赌博等。
四、违纪处理1.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员工违反纪律检查制度的行为,有权人员应及时记录并调查该违纪行为。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旷工、迟到早退、未完成工作任务、拒不服从指令、私自带离企业财产、泄露商业机密和触犯法律等。
2.处理措施:对于违纪行为,企业将根据违纪的情节和累计次数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工资、停职、降职、辞退等。
处理措施的具体决定应由有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3.违纪申诉:如果员工对处理措施有异议,可以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解释。
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复核,并及时给予员工答复。
公司监督与纪律检查制度
公司监督与纪律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纪律检查,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内外部信任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的章程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全部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监督与检查部门公司设立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员工的行为,该部门直接向高层管理层报告。
部门内设专职监察人员,具体职责为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保守商业机密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需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信息、客户信息、营销策略等。
员工不得擅自泄露、传播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个人利益或传递给竞争对手。
第五条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禁止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包含但不限于贪污受贿、赌博、非法经营等。
如发现员工违法行为,监察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六条听从上级指示员工应听从公司管理层的指示,不得擅自修改或疏忽上级的工作布置。
如对工作任务有异议,应当及时向上级反映,经协商后得到解决。
第七条保护公司资产员工应妥当保管公司资产,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文件、设备等,不得私自将公司资产用于个人目的或擅自借出。
发现资产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八条节省资源公司提倡节省资源的理念,员工应自发节省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
禁止挥霍公司资源,如发现挥霍行为,监察部门将予以警告、记过等惩罚。
第九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应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考勤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
如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监察部门将依法处理。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措施第十条定期检查公司监察部门将定期进行检查,对员工的行为进行抽查和评估。
检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工作效率、员工行为规范等。
第十一条突击检查监察部门有权随时进行突击检查,对员工的行为进行临时抽查。
纪律检查管理制度
纪律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纪律检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订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纪律要求,加强纪律检查力度,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工作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企业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会”)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企业各部门负责具体的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章纪律要求第四条企业员工应坚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企业员工应恪守工作纪律,定时上下班,不得早退、迟到、旷工或私自离岗。
第六条企业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团队精神,不得有意拖延工作、帮助他人违规违纪。
第七条企业员工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企业机密、客户隐私以及其他涉密信息。
企业员工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受贿、贿赂、贪污等违法行为。
第三章纪律检查程序第九条纪委会定期对企业各部门进行纪律检查,并对涉嫌违纪的员工进行调查。
在具体调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调盘问询、查阅资料、收集证据等方式。
第十条若纪委会发现员工存在违纪行为,将依照程序进行处理,并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制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一条在进行纪律检查时,纪委会有权要求员工供应相关证据料子,并要求其如实向调查人员说明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企业员工有权在纪律检查中申辩,并可以供应相关证据料子进行辩护。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企业纪律、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纪委会将及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并乐观搭配调查。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四条企业员工应当相互监督,发现同事的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纪委会进行举报,举报人的权益将得到保护。
企业将建立奖惩制度,对发现并举报违纪行为的员工予以适当的表扬和嘉奖。
第十六条企业将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纪律教育,并依据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在严重违反纪律的情况下,企业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停止聘用合同,并保存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纪律检查与考核制度
纪律检查与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生产管理的顺利进行,订立本纪律检查与考核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而订立,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合作伙伴。
第三条基本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2.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依法查处违纪行为,对符合标准的员工予以相应嘉奖;3.纪律和考核需要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合法,尽量避开给员工带来不必需的压力。
第二章纪律检查制度第四条工作纪律1.按时上班: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需事先向直接上级请示并经批准。
2.听从布置:员工应听从上级的工作布置和指示,不得随便更改或擅离职守。
3.保守秘密:员工在工作中获得的公司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和客户信息等,必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传播或私自利用。
4.禁止违规行为:员工严禁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嗜好,禁止私自接受、索取、赠送财物或其他利益。
第五条工作纪律违纪处分1.迟到: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每次扣除工资的5%,累计实现3次将面对停工整顿处分。
2.旷工:员工无故未请假旷工,每次扣除工资的10%,累计实现3次将面对停工整顿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3.擅离职守:员工擅自离岗或未经批准更改工作内容,将被扣除工资的10%并面对严重警告处分。
4.泄露商业秘密: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将面对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第三章考核制度第六条考核方式1.工作成绩考核:依据员工在岗期间的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创新本领等对员工进行综合评定。
2.违纪行为考核:对员工违纪、擅离职守等不良行为进行严厉考核。
第七条考核周期和频次1.工作成绩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2.违纪行为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
企业纪律检查工作规定
XXX纪律检查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xxx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和改进xxxx纪律检查工作,完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纪律检查作用,根据党章、劳动法、xxxx职工奖惩规定,结合xxxx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纪律检查对象:(一)xxxx各级党群组织、行政组织;(二)xxxx全体员工,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员工。
第三条纪律检查受集团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对集团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在向集团党委报告同时,向县纪委报告。
第四条纪委负责全集团纪律检查工作。
纪委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
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范围内承担“一岗双责”。
党支部设纪委委员,负责监督检查本支部领导干部及其他员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
支部纪委委员对集团纪委负责,在集团纪委领导下开展纪律检查工作。
第五条纪律检查遵循以下原则:(一)从严治党、从严治企。
加强对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政纪、企业规章制度面前一律平等。
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组织和员工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组织和员工。
(三)实事求是。
对组织和员工违犯党纪政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
实施党纪政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
上级组织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组织和员工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组织和员工,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纪律检查包括:(一)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进行监督检查;(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对行政组织、非党员干部、其他员工遵纪守法、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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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律检查制度
篇一:企业纪律检查管理规定
企业纪律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三大纪律:
(一)禁止接私单(禁止利用公司平台获取客户资源后,不经过公司程序,直接或间接转交外界渠道,达成交易);
(二)禁止私下拿回扣(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受客户提供的好处,例如钱,礼物);
(三)禁止假报销(禁止多报销,错误报销1,将一项
报销化整为零分为多次报销)。
第四条八项注意:
(一)时间观念: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会议、培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应做到电话静音,不得接电话,不相互讨论,不得半途退场;
(三)着装规范:基层员工和中层管理人员工作时间需佩戴工号牌,有工装的穿工装,无工装的穿正装上岗,不蓬头散发、不浓妆艳抹,(正装的要求:男士需穿白色衬衫+领带+西装+黑色正装皮鞋,不包含休闲皮鞋;女士需穿白色衬衫+西装+西裤或西裙+黑色正装皮鞋,不得前露趾、后露跟,不得为休1错报是指本来是应该报销甲事项的,在实际报销中,以乙事项进行报销。
闲类、带网眼类的皮鞋等);高层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穿正装,款式和颜色根据场合需要选择,但必须与公司的整体形象相符;
(四)岗位职责:做到不睡岗、不串岗、不得脱岗、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如用手机或pc玩游戏、逛淘宝、看视频等);
(五)道德品行:在办公场所不吸烟、不起哄滋事、不追逐打闹、不相互谩骂、不得恶意中伤同事、不打架斗殴;(独立办公室和商务中心允许吸烟);
(六)薪酬保密:不得刺探他人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不得泄露自己的工资待遇,不得评论他人薪资,不得传播、散布、比对薪酬;(主办核薪人员或财务算薪发薪人员私自外
泄任何人薪资的,加重处罚,具体见处罚规定);
(七)
痰等;
(八)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为客户服务,耐心、细心为客户解疑,绝不与客户互相谩环境管理:保证个人办公桌物品摆放整齐,资料不乱摆乱放,不随地扔垃圾、吐骂或者大打出手。
第五条处罚规定
(一)违反“三大纪律”,即具有接私单、私拿回扣、假报销的一经发现,公司将直接辞退相关责任人员,并追究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接私单所获得的收益,拿回扣的金额,多报销、假报销的金额等);情节特别严重,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基层员工上班迟到10分钟(包含)以内的按2元/分钟处以罚款;10分钟以上不满60分钟的按照4元/分钟处以罚款;迟到60分钟及以上的,直接按照旷工半天进行处罚;若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超过3次的,从第四次迟到开始,不论迟到时间,统一按照旷工一天进行处罚;(中层管理员工迟到者按照基层员工处罚标准的双倍进行处罚)
(三)基层员工早退者:按照100元/次进行处罚,无任何下班考勤记录又无法说明情况者,视为当天旷工;(中层
管理人员早退者按照基层员工处罚标准的双倍进行处罚)
(四)基层员工旷工一天扣除一天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
遇并罚款200元(旷工半天相应处罚减半),累计旷工达到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中层管理人员旷工者按照基层员工处罚标准的双倍进行处罚)
(五)人力资源中心具体负责考勤人员对违反本制度第
四条第(一)项的员工未发现或者发现未查处的,需与违反者承担同等责任;
(六)对于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二)项的会议、培训纪律者,基层员工按照100元/次进行处罚,中层管理人员按照200元/次进行处罚,高层管理人员按照500元/次进行处罚,总裁级别按照1000元/次进行处罚;
(七)对于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三)、(四)、(五)、(七)项规定的,基层员工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中层管理人员按照100元/次进行处罚,高层管理人员按照200元/次进行处罚;
(八)对于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六)项薪酬保密规定的,基层员工按照200元/次进行处罚,中层管理人员按照500
元/次进行处罚,高层管理人员按照1000元/次进行处罚;其中主办核薪人员或财务算薪发薪人员违反者实行双倍处罚;
(九)对于违反本制度第四条第(八)项服务意识规定的,
经纪律检查委员会执行小组调查后,确属我方员工理亏的,基层员工按照100元/次进行处罚,中层管理人员按照200
元/次进行处罚,高层管理人员按照500元/次进行处罚;
第六条本制度下的处罚资金将直接在员工当月的工资
中扣除,每月3日前各纪律检查委员会执行小组组长将上月受处罚者的名单、职位、罚款金额等信息的汇总表,交到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处,由负责人统一交到人力资源中心。
第七条每月八日前由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统一将对
上个月的受罚者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
做好思想工作。
第八条处分程序
(一)纪律检查委员会执行小组成员发现员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行为的,应当开出书面罚单,由被处罚者签收,罚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者,一份交纪律检查委员会执行小组组长保存;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口头处罚的权力,事后由纪律检查委员会执行小组组长补开罚单;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执行小组组长和执行小组成员开出书面罚单时,被处罚者应当签收,如遇不签收者,罚单将依级别向上层层签收,凡不签收的人员都处以和被处罚者相同的处罚,直至最终签收为止。
第九条如果受处罚者不服,可以在签收罚单后十日内,向任一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书面申诉,但在纪律检查委员会未做出改变原处罚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罚决定执行。
第十条如果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变原处罚,而人力资源已按原处罚进行处理,则在下一个工资日进行补发。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规定的违章、违规情形参照《人事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及其它部门规章制度进行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的规定与公司其它规章制度有相冲突
的地方,优先适用本制度。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事务。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公司纪委书记负责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工作。
公司纪检监察部组织承办具体业务。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由单位党委行使纪检职能;下属各单位党委应设专职或兼职纪律委员。
第五条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受公司党政组织领导,业务方面要受集团纪检监察机关领导。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公司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
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各单位党组织、党员、公司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公司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受理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
(四)调查处理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
、公司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
(五)受理党员、公司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八)参与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实行事前监控。
(九)承办公司党委、行政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
有关工作。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因工作需要,可行使以下权力:
(一)查阅、复制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局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办案或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及其它必要的情况。
(三)经纪委书记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法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四)经公司党政主官同意,对涉及案件有关人员,可直接通知所在单位或部门将其停职。
第四章工作原则和工作人员守则
第八条纪检监察工作坚持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从实际出发重证据、重事实的原则。
(三)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群众路线原则。
(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坚持的工作守则:
(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二)秉公执纪,不徇私情。
(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
(四)严于律己,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