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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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3、签订确认书时。
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
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 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六)要约的失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三)承诺的到达 (四)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和非
1、招投标制度 具体参见前“招投标内容” 2、直接委托(如监理的直接委托) 注意: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2)总承包的内容
3)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4)合同履行期限
5)合同价款
6)合同质量与验收
7)合同的变更
8)风险、责任和保险 9)工程保修
1.2.2建筑合同的分类
1.按照承发包方式分类: (1)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合同 (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4)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 (5) BOT承包合同
2、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 (1)固定价格合同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
(2)可调价格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2、允诺说: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 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 意
3、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1、最广义说:权利、义务关系 2、广义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狭义说: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第一节:建筑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1.1合同概述 1.2建筑合同概述 1.3合同订立 第二节建设工程主要内容 2.1建设工程总包合同主要内容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2.3分包合同主要内容
1.1合同概述
1.1.1合同概念
1、协议说: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允诺,违反 它法律将给予救济,履行它法律将以某种方 式确认某种义务。
(三)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四)要约的撤回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 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六)要约的失效
(一)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 意思表示约束。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项 要约必须具备标的、数量和价格。”
(二)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 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 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 为要约。
1.3.1合同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订立的主体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其他组织 1、合伙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非法人企业组织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勘察、设计或施工总包合同
发包人将全部勘察、设计或施工的任务分 别发包给一个单位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 人同意,总承包人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符 合资质的分包人。
此模式下,总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工作成果 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单价合同 :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单位在投标时,按招 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 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合 同的总价只有在项目完成后才能确定。 此类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工程细目的单 价明确,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要通过 计量来确定。在实施过程中,有便于处 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且合同的公正 性及可操作性相对较好。
(五)要约的撤销
1、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2、撤销权的行使及限制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0)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
11)索赔和争议的处理
12)违约责任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1、示范文本(建设部和工商局1999) (1)协议书 (2)通用条款 (3)专用条款
重点:组成合同文件的先后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规范、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B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转让” 模式,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方式。它是经政府 特许,将某些基础设施项目转让给私营公司(如国外公 司)去融资、建造和运营,而不需要政府负责项目资金 的计划和准备。
BOT建造方式一般适用于:道路、桥梁、交通隧道、供水、 港口、水电站、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实质性变更 (五)承诺的生效 (六)承诺的撤回 (七)迟延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 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 承诺的除外。
1、通知方式 2、行为方式
(三)承诺的到达
1、约定期限的承诺。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2、未约定期限的承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
1.1.3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 2、自愿 3、公平 4、诚实信用(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 5、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1.2建筑合同概述
1.2.1建筑合同概念:建筑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
程建筑,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3.2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二、承诺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 (二)要约邀请 (三)要约的生效时间 (四)要约的撤回 (五)要约的撤销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 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 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其他形式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四)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实 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源自文库
1、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 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 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非实质性变更
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期限的计算。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
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 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 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三、特别规定
1、应采用而未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 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未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
1.3.4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课后作业
1、收集相关资料,分析单价合同和总价合 同的区别。
2、分析分包、转包、挂靠的区别。 任选其一,字数以500-1000为宜。 3、某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双方签订了设计—
施工总承包合同,下列属于承包人工作范 围的是( )。 A.落实项目资金 B.办理规划许可证 C.办理施工许可证 D.完成设计文件
2.3工程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 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设企 业完成的活动.
一般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注意:分包资质、分包责任、 分包、转包、挂靠的区别
1、违法分包指下列行为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的单位,这里包括不具备资质条件和 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揽业务两类情况;
第三十一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 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 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 容为准。
(五)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 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 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 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六)承诺的撤回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 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七)迟延承诺
1、一般迟延承诺 2、意外迟延承诺
1.3.3 合同的成立
一、成立的时间 二、成立的地点 三、特别规定
一、成立的时间
1、承诺生效时(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最后一方签字时
1.1.2合同的分类(一)
(一)转让财产权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提供 劳务的合同(合同内容)
(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双方义务) (三)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否有义务) (四)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以合同形成条件) (五)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 (是否具备特殊形式)
合同的分类(二)
(六)主合同、从合同(合同的关系) (七)明示合同、默示合同、准合同(形成过程) (八)射幸合同、实定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九)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生效的特殊种类)
其他相关合同种类
工程监理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保险合同
1.2.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征
1、合同标的的特殊性 2、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3、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4、国家管理性(如:土地合同等)
1.3合同订立
1.3.1合同订立概述 1.3.2合同订立的程序 1.3.3合同成立 1.3.4建筑合同主要订立方式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 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 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挂靠是与违法分包和转包密切相关的 另一种违法行为。
3、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 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 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 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先确定完成一个项目的 总价,承包单位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一种 合同。如无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发生,工程 量固定不变,合同总价维持不变;反之,在原 有的合同总价上作增减帐,得到决算总价。此 类型合同适用于施工工期短、工程规模较小、 技术不太复杂且风险较小的工程。在实施过程 中,如以定额作计价依据,合同管理的工作量 较小,结算工作也十分简单,且便于进行投资 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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